重温十七大报告

      天儒讽刺与批评 2008-9-13 0:42

      

        我今天很认真的重温和学习了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的报告,对其中的一些我党使人民群众走小康道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走共同富裕的那些话,还是所感动。

       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内涵丰富、新意十足,这在当时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

      “财产性收入”作为一个专业经济术语,按照国家统计局专家的解释,“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报告很好,很振奋和鼓舞人心,但是十七大后来的事实证明,尤其是中国证券资本市场的事实证明,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并未很好的贯彻落实和执行十七大的精神,和中央的一贯主张背道而驰。

        比如:尚福林代表说,“资本市场是涉及投资金融领域最直接、最广泛的场所,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增加创造财富的机会,要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使广大投资者公平、公正共享经济增长的好处。”(因为股市大盘是绿色,所以在这里也用绿色)

        现在看来,尚福林的话说完就完了和没说一样,下边的这些人的话也和没说一样:

        十七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说,“目前百姓收入包括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前者涉及股息、利息、分红等收入,也就是财产性收入。报告的这个新说法,意味着老百姓的收入不光来自工资,国家还将创造条件增加百姓的多元化收入。”

  “报告的这一提法,有利于增加百姓财富,能使大多数人成为中等收入者。”郭树清代表说,“这也正暗合了报告提出的‘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新要求。”

  十七大代表、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说,财富的增加要靠保值增值,这个新提法体现出了时代的特点。

  十七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说,作为金融领域的代表,他非常关注报告中关于“财产性收入”这个“新词汇”。这些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老百姓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除了薪酬收入之外,还有其他正当合法的收入,比如通过储蓄、国债、基金、投资股市等方式来创造财富。

        人民群众现在并未看到尚福林所描绘的那样!

        对中国共产党的基本主张和一贯方针,十七大报告所描绘的我党我国在各个领域的大政方针策略,我是坚定不移的拥护和坚信!

        只是觉得中国男足这个熊样,谢亚龙下课了,那么,股改的失败和激进所造成的这哀鸿遍野的局面,尚福林先生是不是也应该下课了,去哪安排呢?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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