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如果起个港式译名的话,《偷香魔兽》好了
又一个变态天才的传记片啊。不过想变态到汉尼拔的水准,哪有那么容易?
这个变态同学,照样有着缺乏母爱甚至人情的童年,并且缺乏伦理与常识的教育,照样天赋异秉:嗅觉超常,可以凭直觉一般调配和分析香水的成分。不过人家作为一个变态,觉得花花草草的气味远不够档次,而对于美丽纯洁少女的体香(以下简称人味儿)有着热切的执著。顺便还得提一下,此人本身不带有任何气味,这也是他日后行凶时来无影去无踪防不胜防的有利条件,我把这简称为没有人味儿。
这个天才同学凭着自己的才华由皮匠变成了香水店学徒,然后在街上遇见一个美少女,就一言不发尾随之,一不留心袭击之,然后(-__-|||)沉醉于她的气息。但是香气随生命而逝,他只好回去勤奋学习提炼保存香气的方法,成功之后就开始连续猎杀少女,用十三瓶人味儿调出了极品的香水,旋即被捕获刑。
整个过程中,凶手的单纯和老辣令人感觉相当的突兀。他只是一直地寻求人味儿、收集人味儿、提炼人味儿,在攫取她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缪斯的时候,都完全没表现出一丝心理的扭曲或发展,他自始至终就是这样一个变态。这也台不对劲儿了,我几乎相信这是部粗制滥造半瓶醋的渣片。
然而逆转发生在断头台上:他打开了那瓶香水,围观者本来满怀正义的愤怒与憎恨来观看对变态的虐杀,竟纷纷向他膜拜了,连刽子手都宣告他无辜,主教称颂他为天使,这个没有人味儿、存在感缺失的家伙得到了他人空前的肯定。他把沾香的手帕抛向人群,渴求的手簇集如麦浪什么的。然后诱发了,呸,辉煌的群交场面。
原来,传说中的极品香水就是人类的性外激素啊啊啊啊啊啊啊。巴黎上流社会里调情的暗香浮动,不过是经过矫饰包装的人欲追逐。最美妙的香氛,魅力在于它最接近欲望的本源。
所以啊,美是什么?
是发自欲望的吗?
所以啊,如果美是纯洁的,那么欲望是非罪的吗?
我们的凶手同学百无聊赖地堂而皇之地穿过纠缠的人堆,一直走回到他出生那个腌臜的鱼市,一群贩子妇女围坐在火堆旁,他渴望被她们接纳,于是把那瓶香水盥沐全身。他如愿地魅惑了在场的所有人,大家怀着圣洁的爱意和激情一拥而上,像酒神崇拜的祭礼一样,把他分食了。
所以啊,所谓爱,就是占有吗?
嗅觉是最原始的感觉。唤醒一个沉睡的人,最有效的方法是给他闻浓氨水。一个人如果理智不甚发达,有个成语就叫“跟着鼻子走”。但是经过重重教育的我们的高级追求,是不是仍然服从着鼻子的原始指引呢?
所以啊,我们身体中都有一只小动物。
而这卑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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