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山东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疑难问答

      教育法规政策 2009-10-19 22:06:00

                            2010年 山东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疑难问答
一、关于教师资格制度
  (一)从事教师工作是否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在民办学校任教是否不需要具备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后,只有具备与学校办学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即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才能被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聘任担任教师工作。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将不能从事教师工作,不能享有教师的法定权益。
  (二)在外地取得的教师资格,在青岛是否有效?教师资格是否有使用期限?
  教师资格作为一种法定国家资格一经取得,即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时间的限制,具有普遍的适用效力。
  (三)具备了教师资格,是否就可以从事教师工作,享受教师待遇?
  教师资格是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而不是全部条件,并不是具有教师资格的人都一定能够从事教师工作,具有教师资格的人是否能从事教师工作,还要受教师编制、学校师资需求、教师队伍学科结构、聘任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只有通过与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双向选择并被聘任为教师后,才能享有法定的教师权利,履行相应的教师义务。
  (四)教师资格分哪些种类?
  教师资格共分为七个类别: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山东省暂不面向社会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从事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以上的分类确定类别。
  (五)教师资格的适用范围和融通性如何?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其中,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不能与其他教师资格融通。
  二、关于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包括已取得教师资格,拟申请其他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当年应届毕业生)都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具体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学历。

  4、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取得《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5、申请人应当具有有效期内的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申请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结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认定不同层次的教师资格对学历有哪些相应的要求?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的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与拟申请任教学科相应的,且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具备中专、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是否可以申请教师资格?
  不可以。中专、高中及其以下学历,不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学历,是否可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学历,是否可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不可以。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学历只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具备中等师范毕学历只能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五)普通师范学校3加2专科毕业人员,是否可以直接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不可以。普通师范学校3加2专科毕业人员,只能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如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参加中学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六)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职教师申请教师资格,是否有别于社会人员?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职教师申请教师资格,其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与社会人员一致。
  三、关于教师资格的申请
  (一)社会人员到哪些部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不同层次的教师资格,受理部门是否不同?
  申请人应在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直接由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其它申请按照属地化的原则由各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二)申请教师资格须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1.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
  (1)手写《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当年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当年有效)。
  (7)在校期间成绩单(与提交学历对应)原件、复印件。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一张。
  (10)其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报的证明材料。
  2.非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
  (1)手写《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当年有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当年有效)。
  (7)《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一张。
  (10)其它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报的证明材料。
  (三)如何获取申请教师资格的有关表格文本,有无填写说明?
  申请教师资格的全部表格和填写说明,都可以在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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