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通过人员请于6月18日-19日按下列要求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
一、报名地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其它人员按照属地化的原则到各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
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青岛教育人事服务大厅(青岛市贵州路38号四楼)。
二、工作时间:
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测试费180元。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照片1张。
2005、2006、2007、2008年通过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但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还应携带本人《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2003、2004年核发的《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因超出有效期,2009年不再使用。
四、报名程序
1.交纳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80元/人。
2.凭收据,持身份证、照片到相应学科受理处报名,办理《测试通知单》。
3.考生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如有错误应立即请现场工作人员更正。
4.《测试通知单》须经现场工作人员加盖公章后生效。
未携带《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人员,须经现场工作人员查询,确认考试成绩合格后才能报名。
五、注意事项
1.6月25日,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公布测试具体安排(包括考点信息、分组安排、报到时间等)。请考生务必及时查询,按要求参加测试。
2.6月30日,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站公布测试结果和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有关安排。
青岛市教师资格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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