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韩寒竟然这样无知

      计生论坛 2007-5-15 10:50

 

看韩寒的文章《社会退步和政府敲诈》,不由大吃一惊,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向目空一切、自我感觉良好的韩寒竟然如此无知到让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韩寒的这篇大作是由新华社合肥的一则消息引发的。消息说,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宣布,安徽省目前正在探索具体办法,以遏制名人富人超生的现象的蔓延。消息还说,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安徽已对一个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私营企业老板征收了60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对此,韩寒问道:计划生育是国策,国策是否需要法律的支持?我要告诉韩寒的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当然需要法律的支持,并且,支持这一基本国策的法律早已出台施行,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指出:“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韩寒还问:如果姚明超生了,是否要被罚款十多亿人民币,政府罚款有没有法律依据?我要告诉韩寒的是,如果姚明超生了,同样要对他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处理,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征收的标准,就是“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至于姚明到底征收多少,帐并不难算。韩寒担心“这笔罚款怎么个瓜分法?相关部门千万别打起来”,我还得告诉韩寒,你的担心是多余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由此可见,“打起来”是不可能的,韩寒尽管放心。韩寒文章中还提出一个十分好笑的问题:为什么这钱叫社会抚养费?是以后这个孩子由社会抚养了?那自己还用不用抚养,寄养在安徽省省长家里行不?还是让我耐着性子告诉你吧: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哎呀,韩寒在文章中提出的问题还有很多,其实我都能一一加以回答,不过,我不想再当韩寒的老师了,他提出的都是常识性的问题,再回答人家还会以为我在拿浅显的问题卖弄呢。其实,不向我请教韩寒也能找到答案,只要上网查一查便会知道。
   
当然了,韩寒是大作家,不是研究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在这方面十分无知情有可原。可不可原谅的是,韩寒你不懂就不要信口雌黄,就不要将对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罚污蔑为“社会退步”和“政府敲诈”,极力嘲讽、栽赃、误导。还有你由无知派生出来的“富人超生除了让人看着不爽外,没有造成任何社会问题或者人口上的负担,但是,一个大国要这样去平衡穷人的感受也太街委会作风了”,“你成天眼红这个诅咒那个,看人家罚款了60万,带着自己的几个女儿一个儿子一起背地里高兴,高兴完了不还是个穷人吗?这笔政府敲诈款又没到你手里。说不定罚款要衍生的问题,远比生一个孩子要危害大的多。”“安徽这老板也真是的,肯定是警民关系不和谐,没打点好,你这么就这么倒霉呢。”等等,完全是无知无畏的一派胡言,不值得一驳。
   
韩寒,抽一点时间看一点法律书籍吧!韩寒,抽一点时间学一点辩证法吧!韩寒,凭着一个青年人的良知增强一点社会责任感吧!否则,你永远弄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社会公平和公正。不学无术还又哗众取宠,只能遭人唾弃!(刘先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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