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女孩也要注重社会公平

      计生论坛 2007-4-2 10:18


 
   为了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建立有利于生育女孩的利益导向机制,近几年来,各地政府都出台了关爱女孩的各项优费、优待政策,特别表现在对独女户和双女户子女入学的关爱,对这样的女孩升学实行加若干分数的待遇。这种矫枉过正的作法在一定程度上对女孩家庭是个种很大的安慰,也对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政府所制定的政策文件,不能只考虑观点立场,还要注重社会公平,要能统筹协调社会各方的关系和利益。 
    
一个出生人口的性别,有自然规律的因素,也不排除因家庭观念而导致性别选择的因素,但都与孩子本人无关。我国宪法、教育法明确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在升重点中学难于考大学的今天,对一部分学生加5分或10分,就是对另外一部分学生的不公平。因为他们的父母大都并没有选择孩子的性别,他们是因自然规律而生的男孩。即使某个家庭在生育问题上违反了国策,要因此受到处罚,那也只能追究家长的责任,孩子是无辜的。如果依据出生人口性别来制定升学政策,显然有悖教育的公平、公正精神。 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出生人口结构,是一项长期的国策,需要进行综合治理,不应因一时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建设而牺牲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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