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计生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取得了明显进步,已进入了低生育水平阶段。但是,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已经成为障碍计生工作良性发展的突出难题。我市从1999年开始,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初步摸索了一套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的办法,有效地遏制了出生性别比连年攀升的势头,出现了逐步回落的局面。我们的基本作法是:
一、深化认识,剖析原因,增强社会责任感
我们麻城市下辖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715个行政村,总人口为113万,已婚育龄妇女22万人。实行计划生育前,由于生育处于自然发展状态,我市男女性别比例基本正常。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生育控制力度的加大,原有的自然状态被打破,出生婴儿性别比逐年升高。过去我们对产生这一现象的历史原因、现实危害和社会后果缺乏理性思考,对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在基层干部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模糊认识:部分同志认为,出生性别比升高不是哪一个地方的问题,男女比例失调真正影响择偶婚配是二十年以后的事,这项工作如果上面不逼,我们不用着急;一些村干部认为,群众有女无儿值得同情,计划生育目前不能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无儿户以后总是村里的负担,儿女两全再结扎村干部好做工作;个别部门认为,生儿生女是群众自己的事,男女多少是计划生育的事,与本部门关系不大,而且上级有要求,参与计划生育要慎重,主要靠计生部门抓;计生部门则觉得,导致出生性别比失调的原因复杂,控制出生性别比升高应是全社会的事,计生部门虽然有责任却没有控制手段,感到力不从心。
针对这些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我们通过大量调查分析,认为导致生出性别比升高的根本原因是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其直接原因是人为选择出生性别的现象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就我市而言,具体呈现出两个明显特点:一是因地域不同,人为选择出生性别的手段不同。麻中南和麻北丘陵因交通便利,医疗卫生条件较好,多与外县市相邻,亲友社会关系广,常采取B超鉴定胎儿性别,然后设法引产女性胎儿。麻东山区相对封闭,B超鉴定性别不方便,就仍然延用原始、残忍的办法,生了女婴要么溺害,要么遗弃;二是由于城镇与农村生育政策不同,分孩次性别比大不相同。农村一孩出生性别比大致正常,比例失调的主要是二孩和多孩。城镇人口由于只生一个,一孩性别比反而比农村高。再从生育监控上看,也存在很多漏洞:一是B超鉴定性别没有管住,群众反映,不少对象跑到外地偷着做鉴定;二是计划内引产没有堵住,很多育龄妇女长年在外打工,性别鉴定、引产女婴村组不知道,即使在家,由于没有参加“三查”,计划内引产也时有发生;三是住院分娩率低,产妇在家生育,溺婴、弃婴无人监督;四是过去发生性别鉴定、违规引产或溺婴弃婴一类的案件,有关部门觉得证据难取,案件难办,往往不了了之。针对以上情况,我们从99年下半年开始,先后由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多次召开会议反复学习国家五部委文件,首先在干部思想中达成四点共识。第一,人口性别比能否保持正常,事关社会家庭的稳定,事关国家民族的兴衰,计划生育只能做历史的功臣,不能当历史的罪人,我们不能不急。第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导致违规引产、溺弃女婴,严重危及母婴的生命安全,是的违法犯罪的行为,我们决不能麻木不仁,坐视不管;第三,重男轻女的旧观念不破,男女平等的新风尚难立,人类的生态平衡就会被破坏,这种对国家民族有害,于社会家庭无益的行为,我们不能同情,不能迁就,更不能放任。第四,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的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部门和单位,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都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我们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实行了四个转变:一是由过去只重出生数量控制,转变为同时注重出生婴儿性别平衡;二是由过去只盯计划外的肚子,转变为同时对计划内孕产进行监控;三是由过去的事后处罚,转变为孕前、孕中和产后的全程服务;四是由过去单一的行政措施转变为宣传的、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二、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实施孕产全程监控
针对过去在孕产管理和服务上存在的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我们对症下药,提出了8句话32个字的治理措施。一是“挽留在家”。将孕妇挽留在家是所有监控措施的前提条件,在外怀孕的妇女也要设法找回来静养待产,否则鞭长莫及,一切措施都会落空。二是“按月访视”。村服务员与孕妇必须月月见面,做好孕期保健服务,随时掌握动态。三是“重点三查”。每次B超,持证准生对象无论是否有孕都是必查的重点。四是“引产报批”。我市规定,计划外引产由乡镇计生办批准,须医学需要的计划内引产由市计生委批准,没有准予引产证明的引产就重处重罚。五是“住院(站)分娩”。由市卫生局与计生委共同审查,全市共确立接生点154个,接生员统一培训发证上岗,禁止在家分娩,不准私自接生。六是“死婴核查”。无论死产或活产死亡,必须由计生专干、医技人员和产妇亲属三方到现场,24小时内查清死因,填写死婴核查报告单,才能处理入葬。七是“包保到人”。就是每个孕妇都必须确定一名干部负责“四包”监控:包不外出、包不私自引产、包到点分娩、包不溺婴弃婴。八是“违规重罚”。凡是这方面的违规案件,无论涉及谁,违规必罚,罚必从重,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一齐上。
为了落实8句话32字工作措施,我们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第一,抓宣传教育。从2000年开始,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的标语口号覆盖到全市的大街小巷,垸前屋后。计生委、卫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孕产管理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的通告》,张贴到每个村组和全市所有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服务机构。《麻城报》、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这方面工作重点报导。卫生院和计生服务站的妇产科、B超室都设有“非法鉴定、违规引产、开除公职、罚款三万”的警示牌。市计生委组织育龄群众自编自演《生男生女一样好》、《选女婿》等婚育新风文艺节目,在全市乡镇巡回演出,帮助群众破除封建旧俗,树婚育新风。现在,无论是国家干部职工还是普通农民群众,都知道不能做B超鉴定胎儿性别,引产要有证明,溺弃婴儿是违法犯罪。
第二,抓源头治理。我们对全市各医疗单位、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B超机型号、操作人员名单进行登记造册,报市计生委、卫生局备案,以便加强监督和管理,并与医技人员签订了责任状。市卫生局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多次组织卫生院长和B超室、妇产科医技人员学习政策法规,教育他们自觉遵纪守法。全市卫生系统建立了严格的引产报批制度和B超管理制度,从而有效堵住了人为选择婴儿性别的途径。
第三,抓全程监控。凡是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对象,都建立了孕情档案,实行孕情监测,定期上门服务,及时准确掌握孕情,在管理上做到有的放矢。乡镇服务站医技人员,对生育对象进行孕情跟踪监测和孕产期保健服务,村计生服务员定期上门进行随访和孕情检查,防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与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发生。加强信息反馈,村、乡镇每月上报孕情,在县乡育龄妇女管理系统中建立生育对象个人孕情监测档案。
三、强化责任,综合治理,确保各项监控措施到位
第一,严格责任制。从2000年起,我们就将控制出生性别比的指标纳入年度计生目标管理,并且逐年加大计分比重,近两年的责任目标结帐,都有乡镇因为性别比偏高而被关笼子。从去年开始,责任书规定,控制出生性别比既考核结果,同时又注重过程,对有孕妇而无出生、死亡、引产下落的,或有出生而无孕妇登记上报的,或自报婴儿死亡而未报死婴核查报告单的,都要扣分。市计生委设立专项举报奖,举报属实的每例奖励1000元。
第二,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2000年市委办、市政府办根据国家五部委的通知精神,结合麻城实际,印发了《关于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通知》。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市卫生局先后举办了两期接生员培训班,200多名接生员参加了培训。市公安局向全市公安机关下发了配合控制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的通知,先后有十几个基层派出所配合计生办参与了这类案件的调查处理。市纪检监察及有关执法部门,只要涉及这方面的案件,均优先受理,从严查处。
第三,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市里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公安、卫生、计生五部门组成的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工作专班,建立了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每年对全市60多个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的B超、引产登记、报批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少数制度不健全,档案不完整,操作不规范的单位进行了重点整改。
第四,抓违规案件的查处。每年初,市计生委向各乡镇下达了专项查处任务,即每个乡镇必须查办一个以上影响出生性别比方面的违规案件,并纳入年终结帐。2001年我市召开专门的公开处理大会,对两家市级医院违规引产的妇产科医生、科室负责人、分管院长公开曝光,十多名医务人员和基层干部受到处理。木子店镇专门成立了由计生办牵头,派出所、综治办、卫生院等单位参加的专案组,实行有案必查。顺河镇规定,计生办和总支的计生专干每人要找一个案源,完不成任务就扣除岗位津贴。通过个案查处,一批死产和活产死亡的婴儿均已落实了死婴现场核查。十几起遗弃女婴却谎称婴儿死亡的案件,经计生、公安联合调查,通过追下落、挖“坟头”、内查外调,不仅谎言被揭穿,还对产妇实施了女扎手术和罚款处理,并依法取消了8例二孩生育指标。
我市虽然在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工作方面作了一些成功的尝试,但离上级下达的责任指标还有距离,必须持之以恒、一抓到底。我们深信,有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借鉴各兄弟县市的宝贵经验,我们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我们将借这次会议的强劲东风,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使我市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和整个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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