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计生论坛 2007-3-26 16:59

同志们:
    在全市精简会议情况下,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在三级干部大会后紧接着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表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市委、市政府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坚强决心。今天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06年工作,部署2007年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6年,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拓展服务人群,管理更加规范,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被黄冈市委、市政府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名的光荣称号。继续保持了低生育水平,全市人口出生率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人口计生宣传氛围浓厚,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为载体,将婚育文化建设融入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街镇创建活动中,深化了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帮助群众树立了婚育新观念;关爱女孩行动使女孩家庭得到更多实惠,在教育、就医、经营等方面对“女儿户”实施了优待;查办出生人口性别比案件取得了突破,查处“两非”案件例;基层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公开招考了计划生育专职副乡镇长,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麻城市基层人口计生人员考评定级规程》,培训了新任的297名村级计生专干,改造了市计生服务站和19个乡镇服务站;计划生育事业投入逐年增长,保障了奖励扶助资金的兑现,保障了免费服务的落实。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同心协力的结果,更是全市计生系统广大干部勇于创新、团结拼搏的结果。借此机会,我谨向全市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表示亲切的慰问!向给予计划生育工作大力支持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一部分同志对人口问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对新时期人口与发展问题的规律和特点认识不足,对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个别原来基础好的乡镇办,满足于取得的成绩,麻痹松懈,工作止步不前;部分基础差的乡镇办,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存在畏难情绪,缺少解决办法。二是政策外生育控制手段弱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职能加快转变,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这在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上表现明显。我市在外打工人员多,流动性很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难度大。据统计,2006年全市政策外生育人 ,比上年增加人。三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高位运行。200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高达,本考核年度前4个月不降反升,压力非常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既有“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也有社会经济方面的影响,但目前最关键的是对B超、引流产药物、终止妊娠手术等缺乏有效管理。四是优质服务水平不高。婚前检查、出生缺陷干预、生殖疾病的普查普治不能满足育龄群众的需要,重“少生”、轻“优生”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问题,既严重影响我市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争强进位,也直接威胁着我市经济社会的稳定。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各乡镇办、各部门务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务必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正确认识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经济发展的全局去考虑、去把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步伐。

二、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全面落实2007年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2007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指针,以稳定低生育水平、遏制出生性别比升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任务,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提升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具体工作目标是: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计划生育合格村率达到75%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0.8%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三年以内有过出生、怀孕的对象长效节育达到7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60%以上,开征面达到90%以上;计生事业费预算比上年度有所增加。为了实现以上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中央《决定》,加大人口计生宣传力度。20061217,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就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学习宣传中央《决定》,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头等大事。要依托中心学习小组、党校、人口学校等阵地,采取报告会、培训班、研讨班等形式,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掀起学习热潮。要结合《决定》学习,加大婚育新风和生育文明建设的宣传,大力推进生育文明建设。要在2006年省级试点的基础上,扩展到每个乡镇办,每个乡镇办要选择3-5个试点村,与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

(二)增强生育控制能力,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继续狠抓以“两女户”结扎为重点的长效节育措施,降低政策外妊娠机率。要加大力度,预防未达法定婚龄的男女青年和未满间隔的二孩准生对象早孕、早育和抢生、超生。加大政策外怀孕的补救力度,以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强有力的行政措施,对政策外怀孕做到早发现、早补救。开展违法违纪生育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两清”工作,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和宣传教育的综合措施,对重大典型案件组织集中征收和强制执行行动,公开曝光,形成强大声势和威慑力。

(三)完善孕产过程控制,坚决遏制性别比升高。以政策内二孩准生对象为重点,进一步落实乡镇住点国家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对象的包保责任制,二孩准生对象名单要到责任人,孕情要及早掌握,及时上报。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人流引产和B超检查的管理,发现问题坚决整改。加大对“两非”案件和溺弃女婴、违规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非法接生等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管措施,加大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政法、纪检监察、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和各乡镇办要齐抓共管,责任明确,形成合力。

(四)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市计生服务站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规范内部管理,加强与乡镇的工作配合,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坚持送医、送药、送服务下乡到村,实行新一轮的“百村服务”计划。积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提高项目人群的覆盖面。乡镇计生服务站要坚持改革方向,充实技术骨干,健全服务功能,规范业务管理。村级服务室建设要因地制宜,确保具备基本的服务条件,鼓励村级女性计生专干参与配合医技人员做好计生技术服务工作。要规范对计生技术服务从业人员的准入程序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杜绝责任事故,降低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发生率。

(五)健全利益导向机制,落实长效治本措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主要分为五类:一是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奖励优惠政策;二是在实行低保、救助等普惠政策中,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政策;三是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四是对计划生育女儿户实行优先优惠;五是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有利于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我市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时出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政策性规定,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积极性,整合资源,针对计划生育模范户和困难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一些实实在在的奖励、优待、扶持和救助,使他们在政治上有地位,人格上受尊重,经济上得实惠,困难时有帮助。继续做好农村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兑现工作,严格按照政策发放资金。要坚定不移地兑现市委、市政府“关爱女孩行动”八项优惠优待政策,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和女孩家庭的浓厚氛围。

(六)加强社区计生工作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效能。要根据城镇居民居住和从业特点,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条块结合,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的体制,将计划生育工作与文明小区建设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管理相结合,与城镇建设和住房管理相结合,借助多方面的力量,大力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工作环境。城区和社区是全省考核的重点,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计划生育社区建设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问题,完善制度,落实工作。

三、加强领导,加大措施,确保200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

当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推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今年,黄冈市加大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力度,将对年度计生考核成绩靠后的县市区否决2个、乡镇办否决20个、职能部门否决5个。我们要继续强化一把手责任,发挥“一班人”作用,主要领导要做到心中有数,协调有力,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和重点检查。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职能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三线”考核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兑现奖惩。计生专职副乡镇长要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做到奖优罚劣。要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精心挑选合适人选,进一步充实加强计生系统人员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大投入,确保乡级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经费和省市划拨的专项经费落实到位。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计生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投入到位,专款专用。

(二)严厉实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制。建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充分运用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这个“指挥棒”,与各乡镇办、各机关单位、村(居)委会和企业主要领导,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考核相结合,将基层的工作重点引导到人口和计生工作的难点和热点上来。建立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责任制,明确部门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建立计划生育工作干部责任制,对包乡镇的市级领导、包村的乡镇领导、包村乡干部、村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各级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明确各级计划生育干部的具体职责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市委、市政府将责任追究情况作为落实工作责任、推动计生工作的重要措施督查,坚决支持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在人口计生工作中严考核、结硬帐,并重视和采信计划生育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结果。

(三)深化改革,创新计划生育工作机制。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这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治本之策。要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建立起本系统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组织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落实计划生育跟踪考核、离任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政策外生育和进行“两非”的党员干部的处理力度。法院要有专人、专班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教育、工商、税务、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切实落实“关爱女孩”的各项优惠政策,公安、城建等部门要落实好流动人口管理措施,卫生、药品监督等部门要落实好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各项制度。对不能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不积极支持配合计划生育工作的,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等法规,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制教育培训和宣传普及,坚决制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各级各部门要在干部、职工违纪超生问题处理上,树立一盘棋思想,坚决克服部门保护、领导遮掩、个人逃避等做法,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坚决落实“双开除”政策。要全面开展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征收工作,着力提高征收面和征收率,遏制政策外生育行为。要严厉打击妨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破坏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典型案件。市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专题督查“两非”案件及干部、职工超生查处情况。要全面落实法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使惩罚导向与利益导向共同发挥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同志们,2007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已经明确,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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