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警杂记(十三):警示教育

      杂文 2007-3-12 16:59

我们监狱是一所关押重刑犯的高戒备等级监狱,也是监狱所在地的法制教育基地,近些年来接待了不少的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为减少和预防犯罪做出了应有的成绩,多次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好评。

前些天,市地方税务局又来人联系,要求到我们监狱上一堂警示教育课,届时将有一百六十多名地税人员前来接受教育。

两天后,地税局的陈局长带着他的队伍如期到来,由于警示教育是我科的业务,我和科里的其他同志一起负责陪同接待。领导还安排我为他们主讲“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同时安排了一名职务犯罪人员进行现身说法。

说实话,我在监狱工作二十余年,自己虽然多次接受过警示教育,但给外单位的同志讲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却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整个过程是:对接受教育人员宣布了应遵守的纪律,如不许带通讯工具、不准拍照、女同志不能穿暴露的衣服等等;参观罪犯会见室、罪犯生活区、罪犯劳动场所;听罪犯现身说法;最后听我主讲的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地税局的主要工作就是和金钱打交道,他们来的目的是针对经济犯罪方面的警示教育。我们安排了一名原国家税务局的中层领导凌某为他们进行现身说法。凌某因在从事税务工作期间受贿100多万元被判刑十五年。他讲述了自己曾经的辉煌,以及又如何走上了犯罪道路,分析了产生犯罪的原因,感受到了接受刑罚惩罚失去自由的痛苦,并用一句话作为结束语,“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我以大量的职务犯罪案例说明什么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职务犯罪有哪些危害,并从“刑法”的角度剖析了税务人员有可能涉及那几类职务犯罪。关于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我则重点讲了要从思想上、法律上、机制上及家庭预防等方面入手,共筑防腐大堤。

整个警示教育过程中,我同样也接受了一场警示教育课,应该是深受启发。我作为执法者也在不断地反思。一是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监狱是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场所,目的是预防和减少犯罪,如何改造好罪犯,使他们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对罪犯的教育和转化工作还应抓得更深更细;二是在执法过程中公正文明执法尤其重要。如何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不为个人利益和金钱所诱惑,还需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政治素质,不断地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时时反省自己的行为,才能确保严格、依法、科学、文明管理罪犯,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

警示教育结束后,我从这些税官们脸上严肃而庄重的表情,可以看出这堂警示教育课还是很有效果的,但愿他们能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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