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道开化,有钱的男人们除了可享受原配的恩爱外,还可像古人一样养个侧室,寻找另一份乐趣——此等事情虽然我国的婚姻法是明令禁止的,但此风正盛,何况世上的不少事情,不都是在暗地里做的吗?
对于男人来说,在这方面,总是小的好。小的虽然在地位上见不得人,不能堂而皇之地写在政府发的那张大红纸上,可是在男人的心目中,地位绝不比大的低,所以第一夫人一般来说都对半路上杀出来的那个人要咬牙切齿,恨不能把她生吞活剥——不怪自己的老公花心,却怪第三者是狐媚子、妖精,勾引坏了男人。
有钱的男人,有了这样的一个狐媚子在身边,大部分会被迷得神魂颠倒,因为就色相来说,大的人老珠黄——小的如果不是花容月貌,老公是不会看上的;而且除了色相,小的往往娇俏动人,在床上也鲜活得多。一方面本身就是鲜货,一方面又比原来的鲜活,皮肤嫩滑细腻,种种优点加在一起,男人自然要喜欢了。
像鸦片是尝不得的一样,除了老婆以外的女人也是碰不得的——碰到了就有对比,对比之下如果不如从前的,对于家庭来说算是运气,如果相比之下和前面的差了一大段,则男人往往会如吃了迷魂汤一样坠入八卦迷阵中。
坠入迷阵引来的大部分是祸。
有一个男人,为了小的,不惜铁石心肠抛子别妻离了婚,指望着和小的共结连理,可偏偏小的一旦要和他共订终身的时候犹豫了,因为男人也不是铁打的,在婚姻的战斗中,那男人荒废了事业,眼下已是一身债务。可小的尽管不想嫁给他,又见不得他和前妻去复婚,因为婚姻战斗中的流弹也击伤了她——她也不嫁,就是要和另一个女人比耐力。
“既然她对你不真心,你前妻又愿意接受你,你就复婚得了。”我劝他道。
可他就是忘不了小的,至今仍被迷得昏昏沉沉,希望再发大财,换回小的心……
“她,确实不错,非常地讨我喜欢。”男的说。
我没去追问他说的“不错”是否指的是床上,他是那样地沉迷于她的好,大概确实是又娇媚又可爱“得道”时如成仙。
渴望成仙的人是劝不醒的,因为他误食的草是百年断肠草,只有忘情水可以医之,而世上既然无忘情水,就只有任他去慢慢享受毒性散发心灵溃烂的滋味。
老马识途,老羊识草,全凭经验。女人在这方面有点像河豚鱼,尽管味道鲜美,让人冲动,但不能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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