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网社区 21CN
2007年3月初,网上各大论坛开始流传一个帖子,题目是《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帖子的内容是一张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跟着,媒体跟进,此事影响越来越大。期间,全国“两会”圆满结束并通过了《物权法》。遗憾的是,《物权法》似乎没有明确该如何解决此类拆迁纠纷。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下达3月22日之前限期强拆的通知,让事件进入白热化。
今天上午十点,九龙坡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区鹤兴路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的相关情况。区长黄云通报称,九龙坡区法院已于昨日下午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杨武在2007年4月10日前自动搬迁,否则将择期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在强制拆除前,仍然希望拆迁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安置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情况仍有可能。
最牛钉子户户主爬上屋顶
面对最后通牒,男主人奋勇攀登插旗守孤岛
宪法被女户主视为法宝
钉子户主 ,20年前“渝州武术散打擂台赛”75公斤级冠军
挖土机在现场准备
群众在铁门看,工作人员用竹子编得篱笆把工地铁门挡住,不让群众看,估计是在做拆迁准备。
现在回到事情今天晚上怎么处理上,大概有四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另外找一条法律或者法规做依据,表示还要研究,强拆再等一等。等到观众失去耐心的时候再处理。这是最大可能。
第二种,房主和开发商各自让步,基本达到房主的要求。房主得利,民怨平息,工程顺利推进,和谐社会殷实体现。但因双方利益差距过大,实施较难,谈判成功的可能性较小。
第三种,在脱离公众视线的情况下,对房主施加强大压力,添加适当胡萝卜。直至房主精神彻底崩溃,最终委曲求全,签订不平等条约。
第四种,也是最不可能的一种。保安、法警强行带离房主,推土机立马进场。国内、国外媒体争相抢拍精彩镜头。
回复Comments
{commenttime}{commentauthor}
{CommentUrl}
{comme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