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铡包勉》包拯由大嫂带养不是历史实际。事实上,包拯的幼少年时代深受父母宠爱和教养,长大后极为孝顺父母。与包拯同时代的欧阳修荐“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应该给他以更合适、恰当的官职。
包拯少年刻苦,二十九岁时考中进士甲科,被派到建昌县(今江西水修)任职。但包拯认为父母亲年事已高,应该尽孝奉养双亲,因而请求回到安徽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但是父母希望儿子在自己身边,包拯便决定辞职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双亲去世守丧期满,受到家乡人的称道。
包拯年近四十,在家乡父老的劝告下,包拯到天长县(今安徽天长)任知县。康定元年(1040年),包拯出知端州(今广东肇庆)。端州出产一种有名的砚台叫端砚,每年要向朝廷进贡。当地官吏和豪绅等层层加码克扣,端砚的产量虽多,却变成了百姓的沉重负担。包拯下令豪强官吏不得贪污,只能按规定数量向朝廷进贡,而他自己直到离开端州也不曾要一方端砚。
包拯铁面无私被大臣们赏识,朝廷于庆历三年(1043年)将包拯调到首都开封,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当时,监察御史虽然没有多大实权,但可以直接参与朝政,并且可以对于朝廷各个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议。包拯在任监察御史期间,对北宋的内政外交提出过许多批评和改进办法,并且还曾出使契丹(辽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庆历六年(1046年)夏,包拯调任为三司户部判官。三司是中央财政机构,户部掌管全国户口、两税等,户部判官协助三司使的工作。不久,包拯先后担任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包拯十分重视体察民情,要求朝廷让百姓休养生息而安居乐业。两年之后,包拯被召回开封提升为户部副使。在此期间,他曾前往河北解决军粮问题,奏请用作养马的田地还给地方和农民;又曾到陕西解决运城(今属山西)盐业问题,改革盐税法令便利经营盐业。
包拯在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期间对横行不法的权臣屡次抨击,对时政的许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议。两年之后包拯改命为龙图阁直学士(从此人们又称他为包龙图),到河北、庐州、池州(今安徽贵池)、江宁(今江苏江宁)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才回到京城任开封府尹。嘉祜四年(1059年),包拯任枢密直学士、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之职。嘉柏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五日,病死在开封。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后一别,追认他为礼部尚书,赐谥“孝肃”。
主张改革:仁宗时代,冗官、冗兵和冗费成为当时的三大灾害,百姓负担加重,各地出现了士兵暴动和农民起义。包拯忧国忧民,主张对时政进行整顿和改革,利于当时的下层人民,为天下百姓所爱戴。
北宋庞大的官僚机构,冗官成灾。包拯主张用忠直的君子不用奸邪的小人,建议提拔“奋不顾身,孜孜于国”的公直廉明之人”。七次弹劾“苛政暴敛”的转运使王逵,力主将皇帝的亲戚“凡庸之人”张尧佐免去要职。建议改革选人、用人制度,主张官员年到七十岁必须离职。揭露不愿离职的官僚“贪冒相尚,但顾子孙之计”。主张不能任意封官许愿,恩赐子孙也要通过考试。
在经济方面,包拯主张压缩开支、不能苛剥平民。当时有一种政策,由政府向城镇百姓强行购买国家需要的物资,价格比市场价格低,陕西强购军用物资的危害“前后人户破蔼家产不少”。包拯建议国家急需物资应该“置场收买”,以公平的价格自由收购。包拯极力支持改革运城解盐,使解盐的生产与销售,由原来官方垄断改革为允许商人买卖,解除了百姓为政府搬运官盐之苦,利于食盐的流通。沈括称赞这种“通商法”,“行之几十年,至今以为利”。包拯还曾主张方田均税,即丈量地主豪强的土地防止他们漏税逃役。
在国防和对外政策方面,包拯同样主张改善边防措施,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尊严。他在出使辽国时,辽国刁难他,他义正词严地据理力争,不卑不亢。回国后,他报告朝廷,辽国在山西北部集结兵马聚集粮草,其意图不可不防。建议加强山西宋辽边境的代州(代县)、应州(应县)雁门关。包拯提出裁减“老病冗弱”,以利于训练及加强战斗力。他还提出使将官有职有权不要轻易调动,购买当地农民粮食储备起来,作今后军粮减少运输困难。
刚正不阿:包拯为人民所歌颂与怀念,他为人民做事,道德品质有难以企及之处。
他为人刚直,即使是在皇帝面前也是直言不讳。包拯对皇帝说,宫内的亲信宦官,权力太大,待遇太多,应该精简人员和开支,得罪皇帝的亲信左右。宋仁宗说,“忠鲠之言,固苦口而逆耳,整有所益也,设或无益,亦无所害又何必拒而责之。”换个皇帝可能早巳人头落地了。欧阳修钦佩包拯“天姿峭直”。忠直的包拯当面斥问宰相或其他大臣,因循守旧的宋仁宗时代正十分需要象包拯这样的人,可惜没有得到重任。
包拯刚直却并不主观武断,善于调查研究又乐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司马光称他“刚而不复,此人所难也”。
他一生俭朴,即使是当了官,有了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习惯,也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包拯 曾经写过一则家训,刻在家中壁上:“后世子孙仕 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体现了包拯不谋一家一族之利的高尚情操。早在庐州家乡做官时,铁面无私秉公办事,即使是自己的亲戚犯了法他也是执法如山。包拯死后,威名传播四方。有一个官员,是少数民族归顾了宋朝,听说包拯是忠臣,请宋神宗将他改姓名为包顺。
维护法制:历史上的包拯爱民如子,不畏权贵,执法严明,为人们传颂。尽管宋初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百姓告状难于上青天,官吏豪强狼狈为奸,敲榨勒索,将法律作儿戏。包拯在开封府任职时作出了新的规定:大开正门,凡是告状的,都可以进去直接见官,直接面陈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拦刁难。
包拯办案,不怕权势、为民申冤。宋代错综复杂的关系,官僚、贵族、豪绅、恶霸们互相维护。包拯以不怕身败名裂的勇气,使得“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包拯任开封府尹时,天下大雨,河水泛滥,淹没街道,使许多平民无家可归。经过调查,河塞不通不能排水,在于大官僚和贵族们在河上筑起了堤坝,将坝内的水面据为已有种花养鱼,并且同自己的住宅连在了一块成了水上花园。要疏通惠民河,只有将这些堤坝挖掉。包拯画了地图拿了有关证据,下令将所有堤坝与花园拆毁。有人告到宋仁宗那里,包拯拿出证据,宋仁宗也不能为皇亲贵戚们说话了。
包拯不畏权势,反对以权代法。早在天长县时,有一个无赖将农家的牛舌割掉了。包拯叫农民回家把牛杀了,那个无赖到县里控告那农民杀牛。包拯大怒,立即审问那无赖,无赖暗自吃惊只得招供。包拯依推理法判断:既然有人要害别人,那么别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机告状。 包拯任监察御史时,曾出现过一件怪事。转运使王逵向皇帝告状,告陈州(今属河南省)地方官任中师苛剥农民多收钱粮。在当时人心目中,任中师廉洁王逵贪卑,这是否是恶人先告状?包拯为弄清真相,毅然到陈州调查,掌握了向农民任意搜括引起农民不满的正是王逵。要求将王逵撤职,将多收钱粮还给农民。
历史上的包拯,不愧为值得肯定与歌颂的政治家、改革家与律专家。当时的天下百姓把包公传为救世主,他们说:“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他为民请命的一生将永远使人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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