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儿 BY 丁宁

      非天主流 2007-2-27 9:28

   
 

第一章
从窗子里朝外看,楼的外面还是楼,马路的旁边还是马路。
风掀开了窗帘,阳光偷偷溜进了房间,洒在了一张king-size的双人床,在阳光的沐浴下,映照出一个裸体,如法国宫廷画一般的华丽而优美。
床上的人不安地在上面翻来翻去,似乎正在做着噩梦,几乎喘不过气来,满头的青丝在雪白印花的枕巾上散成凌乱的波浪,最终大叫一声,床上的人睁开了眼睛。
“该死!”沈风低低的骂一声,本能地抬手遮住刺目的阳光,他在湖水的漩涡中挣扎了很久,最后一个滔天巨浪袭击过来,他便在瞬间失去了意思,呃--现在还能看到阳光,证明了他没有进入地狱,而是还是人间吧?
在渐渐适应了光亮之后,沈风再次缓缓地睁开眼,一睁眼就愣住了,他看到什么?
沈风使劲揉搓自己的双眼,窗子前的人影还是没有消失,那个男人赤身站在窗前,侧对着他的视线,那是他从小到大见过的第二美第二性感的人体(第一当然是他的超级无敌霹雳帅的蠢弟弟龙野岸!)
清晨的阳光洒了进来,在男人的身上镀上一层金光,光滑的小麦色肌肤闪着迷人的光芒。
俊美无比的脸庞宁静中带着一丝笑意,虽不是很雄厚,却颇有型的胸膛上点缀着隐隐露出的红褐色的两粒茱萸,修长的大腿间,在一片茂密黑卷的森林之中,那个柔软的小东西潜伏着,渐渐伸起懒腰。
在背光处,一个充满线条和挺翘感的俏臀,让欲望从沈风的脑海里开始,很快到达了最敏感之处。
他觉得口干舌燥,只能拼命地分泌口水,一不小心“咕咚”一声咽一口口水,引得男人回过头来,沈风呆住--男人有一双波斯猫一样的甚蓝色的眼睛,那双蓝色的眼睛幽幽的,充满了孤寂与落寞之感,沈风的心紧缩了一下。
男人的头发很短,比黎一帆的头发还短(难不成他就是黎一帆所说的未来人?),前面吹高,长短恰到好处,双眼皮的眸子清亮而大,眼神却飘忽不定,鼻子很高很挺,嘴唇很薄很犀利,左边耳朵上嵌了两枚银质的耳环,看来好象有些波浪状的云纹,在强烈日光的照射下,谁他的动作而闪烁一点点的寒光。
男人的五官颇为清晰明朗,有张略显瘦削的脸庞,格外有型,是那种坏坏的有些酷的男人,而他的眼神让人觉得他放浪形骸。
“Hi,morning!”男人斜斜地依靠在窗子上,露出性感迷人的笑容。
“什么?”沈风伸长了耳朵,张大了嘴巴,还是搞不懂男人在说什么。
“你不是会说英文的吗?”男人微微皱眉,摆了一个很帅的pose,虽说是光溜溜赤裸裸的。
“英文?”沈风愈加弄不清楚了,早知道有掉入异世界的一天,应该多问黎一帆一些事情的,难道后代人不是汉语,改说鸟语了?
“嗨……猫腻。”沈风努力回想男人的话,最终才鹦鹉学舌般的吐出让男人吐血的一句。
男人的眼睛猛然间放大了10倍,一副要晕厥了摸样,他举起双手做投降状:“OK,我还是和你将中国话好了。”
“中国--话?”沈风更是弄不明白,“什么是中国话,什么是英文?这是什么地方?你是谁?你是大唐的后代人吗?隔了多久?”
“等等等,你说慢一点,怎么这么多稀奇古怪的问题?我们现在所说的就是中国话,难道你不是中国人吗?英文是现在世界上的通用语言,大唐--我记得了,是中国很早以前的一个朝代,我知道有位伟大的则天女皇,还有风流倜傥的唐明皇。”
“对,你还蛮聪明的嘛。”沈风送个这蓝眼睛的美男一个媚眼。没办法,他天生喜欢俊男,对这种身材绝佳脸蛋又完美无缺的男人最没抵抗力,在加上这位美男又博古通今,啊,沈风开始两眼冒红心了。
“我就是大唐天宝年间的人耶。”
男人侃侃其谈嘎然而止,一副看鬼似的表情看着他:“你没有事吧?”
“我当然没事!只不过是从我那个年代嗖一下就来到了这个年代,有些搞不清楚状况而已。”沈风非常努力认真地做了解释,可是看着男人满脸狐疑的表情,他终于了解黎一帆当初遇到纯朴无邪的龙野岸和他这个举世无双的聪明人是多么幸运了。
他们都没有怎么怀疑,就接纳了作为异端的后代人黎一帆耶!
后代人还真是冥顽不灵!
“呵呵……”男人笑起来,“爱弥儿,你真会编故事,我都快被你蒙住了,是个演戏的好材料。”
“爱弥儿?”沈风疑惑地盯着男人,“谁叫爱弥儿?我叫沈风,我不是在编故事,我讲的都是真的耶!”
“你不会睡了一觉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吧?这可是你佐夜告诉我的!”
“昨夜?告诉你?”沈风干脆从床上下来,这一下床才发现自己也是赤裸裸的,“啊--”
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撕破了清晨的曼妙,男人吓得有点双腿发软跪倒在地。
“啊--啊--啊--”
沈风的惨叫依旧在持续,大有不把房屋吼倒不罢休的气势。
男人终于忍无可忍上前一把捏住他的嘴巴:“你鬼叫什么?昨夜明明那么热情的勾引我,难不成我捡了个神经病?”
“呜--呜--”沈风努力想挣脱开男人的钳制,却徒劳地发现自己的双手小巧纤秀了很多,连力气也萎缩了许多许多。
“你想说什么?”男人终于松开了手,恶狠狠地盯住他:“我警告你,好好说话,否则我把你从这楼顶上扔下去!”
“我,我、我--这、这、这--”沈风看着自己胸前高耸的双峰,脸上白一阵红一阵的,赤橙红绿青蓝紫一一呈现,他自信自己够坚强,却也无法坚强到容忍变成女人啊!
“啧啧,女人没有这玩意才怪哪!你不是一夜都在说你很想成为女人吗?”男人白了他一眼。
沈风不敢低头,战战兢兢地伸手摸到双腿间……
“啊--啊--啊--啊--”
受尽了冲击的沈大公子再次发出惊天动地地亡命般的狼嚎。
沈风一向是个聪明人,在处理一些大事的态度与方式上,会让久经风雨历练的老江湖都暗自赞叹。
可以,自诏诸葛再世的沈风此刻站在落地大镜子前,却呆若木鸡。
那是一张俊美中透着三分妩媚的脸,飞扬的细眉,一泓清水的眸子,清亮纯净得宛如孩童一样,紧抿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艳欲滴,这是沈风的脸,却又不是,那无形之中的妩媚娇柔……天哪!
他忍不住用手指戳戳腮边两个深深的酒窝--不是做梦!
如瀑布倾泄而下的一头长发,水一般流畅,丝一般光滑让他惊叹的是鸟丝下掩盖的雪白胸脯--继承了母亲个性的沈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属于男女通吃型。
已经24岁的他,美女自是阅历不少,他却不得不承认从没有见过像“她”如此优美的胸前曲线,雪白的肌肤,粉红的蓓蕾,乌黑的青丝,组成了如此诱人的一副美女图。
他强吞一口口水,最后目光凝滞于双腿间的坚挺,因为清早的生理反应,那儿正傲然昂扬着,夸饰它作为一个男人的特有存在。
纤细得不盈一握的腰肢下却是--啊!啊!啊!
聪明如沈风者也要濒临抓狂的境地了。
若变成女人,就彻底变成女人好了;若是男人,就要像个健健康康正正常常的男人哪!
这不男不女的算什么?
在沈风那个时代,民间流传着各种灵魂附体之说,包括黄鼠狼附在坏心眼的女人身上的传说都盛极一时,所以,对于自己在一个陌生的身体上醒来,沈风并不是特别感到怪异,怪异的是这个身体,实在是……
沈风眨眨那双无辜的双瞳,里面开始氤氲水气,宛如黑水晶朦胧了一层雨露一般,他发现突然见泪腺发达的“自己”竟是如此超级变态的风情万种;真是我见犹怜。
啊--啊--啊--那快可怜的占据 了整整一面墙的镜子就在沈大公子的淫威下碎成了一地残渣。
闻声推门进来的男人看到那一地的尸骨残骸,连眉也没有皱一下,只冷冷的说:
“这是特别定做的防水雾玻璃,一千美圆,你陪。连带住宿费,水电费一起,一千五百美金,你考虑什么时候偿还?”
沈风一脸不可思议地瞪着他,最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赔偿乃小事一桩,但,我不明白自己身上在何方,我是谁?你又是何许人也?我们怎厮混一宿?一切水落石出,我自会付你银两。”
“银两?”
男人吃惊地笑了,从上衣兜中抽出一跟菸,耍帅地在手指上转了一圈才叼到嘴巴上:“你真以为自己是唐朝的幽灵呢?你究竟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虽然你昨夜告诉我你叫爱弥儿,昨夜你喝得烂醉,缠住我不放,我一向为人其善无比,所以才好心把你带到我家过夜,至于两人共处一室,那时因为我家里只有一张床。不过你放心,我没碰你分毫,我可对人妖没兴趣。”
男人叹了一口气:“我叫乔治 扬,我的母亲是中国人,熟悉的朋友都叫我乔。”
沈风专注地听着,虽然对很多事情还是一团雾沙沙,这个世界真的好似很奇怪,奇怪的建筑,奇怪的金属,奇怪的男人,最奇怪的还是自己……
“乔,我可以这样称呼你吗?”沈风觉得自己像一个溺水而无助的人,眼前的男人就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无论如何也要和他处好关系。
“随便”
“乔,你可晓得我的身上为何如此怪异吗?”沈风拿一条大毛巾披在身上,但是胸前若隐若现的风光更是让人遐想无限。
“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这身体是自己做的吧?打点雌性激素针,吃点药,或者做个隆胸手术就成了,不是你自己想变成女人吗?你还说要赚钱做变性手术。”男人一副不知所谓的表情。
沈风皱着眉头:“世上怎会有这么奇怪的人?什么有是变性手术?何方神医如此厉害可将男变女?”
这才是沈风最吃惊的。
“一些大医院应该都可以吧,要不要我介绍几个?”
“不用劳烦兄台了。”沈风讪讪地笑,“我觉得做男人还是很快乐的。为何非要变成女子?只是--我还能恢复正常男人的摸样吗?这样子总感觉怪怪的。”
“当然可以,你应该是吃药变成这样的吧?只要停药就行了。
“哦……”沈风还是不明白,不自觉拉开毛巾,再次盯着胸前的“累赘”细瞧,世界真奇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男人看着他,突然逼近,伸手在他啊胸前抚摸,沈风一惊,刚要闪躲,一股电流击中了他,从玉峰贯穿全身让他不由一阵颤栗,脸儿也绯红一片,如火烧云一般。
“你是如此敏感,不做女人真是太可惜了。”男人低低地叹息着,目光紧紧地纠缠住沈风那双清澈如世外桃源里溪水的眼眸,此刻,那眼眸中映出的乔治英俊的面容,那张面容也正被情欲一点一滴地吞噬。
沈风悄悄地咽一口唾沫,美男!美男耶!
虽然他这个身体很怪,可以美男难得,良辰美景难得,哦哦哦--闭上眼睛,引诱猎物自己上钩吧!
沈风还记得镜子中那副楚楚可怜柔媚娇俏的容颜,这样的人儿应该能激发男人的清怜蜜爱吧?
呵呵,呵呵呵呵……不管怎么样都算是白赚,掉到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还能吃到美男,哦哦哦,光想象就足够兴奋了。
清晨,男人生理的燥热在两个男人的身体中同时涌动。
乔治猛然跨进一步,一种力量和冲动让他站了起来,将沈风的身体搂进他的怀里。
沈风紧紧地抱着乔治,任他的双手在他周身抚触。
乔治的吻很轻柔,有种曼妙的温润。
沈风很喜欢他的嘴唇,很性感,充满了诱惑。
乔治的双手缓缓的游在他的背部,有逐渐的延伸进毛巾里……他的手抚摸着他的臀部……一种酥麻的感觉使沈风的手最终还好司猛然推开了乔治的抚摸:“别……”
乔治吃惊的看着他:“为什么?你不喜欢我吗?”
“不……不是不喜欢,”沈风口干舌躁的解释,“这、这身体不是我的,我不能……”
“这身体不是你的!”乔治瞪大了甚蓝色的双眸,“Shit!这个身体不是你的,难道是你捡的?”
“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沈风退后一步,乔治看起来很是恼火的摸样,他还是远离火山好一些,“我是从唐朝来的吧,我是男的,男的!和你一样哎,比你还要高些。”
沈风翘起脚尖比画着,却惹来乔治的嘲笑声。
“爱弥儿你太逗了,真不知道你的脑袋里都装着些什么,如果你不是大脑有问题,就是太爱做梦了。”乔治讪笑两声,“OK!OK反正我也对人妖不赶兴趣。”
“乔治,我不是不喜欢你,可是……即使喜欢你,我们也是第一次见面吧,呵呵,如果我确定真的爱上你,一定会把你吃个干干净净哟,你等着吧。”
“哼!还不知道谁吃谁呢!”乔治嘀咕一声,“好了,你快点准备一下赚钱还债吧!”
“可是……我现在很饿耶。”沈风抱着肚子用小狗般可怜兮兮眼神看着乔治。
“哼!谁管你!”
“我没有力气怎么去赚钱啊?你要想清楚哦!
全看在亲爱的性感的妩媚的份上,乔治勉为其难地为饥肠辘辘的沈风做了一份早餐。
沈风看着香喷喷的食物,审视再三确认无毒之后,连谢字都没有说一个,便大咧咧地坐在餐桌前猛吃起来。
“好吃!得美味佳肴乃天下第一幸福之事,得识乔公子更是幸甚!幸甚!”沈风边吃边不忘摇头晃脑地聒噪。
受不了他咬文嚼字的乔治也懒得理会他,更懒得纠正他应该称自己杨公子(不,是杨先生,现在在哪里还有人称什么公子的!)昨夜凌晨五点左右才睡的他决定再去睡个回笼觉。
平素难以入眠的乔治,今天头一沾到枕头便沉入梦中,他梦到了一面浩瀚的大湖。
整面湖水绿得可爱,绿的让他吃惊,草绿,树绿、水更绿,从眼前 一直漾到天边,由深绿一直变成浅蓝,微风过处,碧波荡漾。绿柳拂面,微风吹动了那丝丝垂入水面的柳枝,在湖面摇曳出一圈圈的涟漪,漾漾的荡了开去。
近处的水面上,可以看到许多条小鱼,在水草间游来游去,有几条调皮地对 侵入水中的柳枝追来追去。几只彩色的蝴蝶也翩翩起舞,穿行于千万缕丝绦中,不远处的湖面上,长着一片绿荷,阳光下,圆盘似的荷叶上溅着点点水珠,反射出一片阳光的金色。
远处对岸的绿树丛中,一个白衣翩翩的身影,乔治的心暮然一痛,想伸手去打招呼,手挥不动,一紧张,便醒了。
“喂!老兄,看你青春年少 ,正是朝气蓬勃佳年华,怎可在朗朗乾坤下蒙头大睡呢?
“快起来!”
乔治终于明白自己威为何心痛,眼前笑的妩媚明艳的死人妖正一只手压在他可胸口做俯卧撑。
“你想做什么?”乔治不着痕迹地起身,轻轻一挥手,死人妖便如风摆柳絮一般的飘向了墙角。
怪的是--看起来娉婷质弱的人妖在快要撞到墙壁是,猛然来了一个漂亮的两百七十度侧翻(难得沈大公子还记得一些功夫),两脚一瞪墙,借助反弹之力重新回到床上,并且不偏不倚地再次砸在乔治的心窝上。
乔治痛地连哼也哼我出声了。
“我想你陪我玩耶!”沈风赖皮地贴上去,美男的肌肤触感真好,让他忍不住一而在再而三地动手动脚大吃豆腐。
乔治浑身泛起一阵恶寒,俊美帅气的脸皱成一团,他发觉自己真的很倒霉,昨夜还以为遇到一位美女,想占些便宜,洗澡的时候发现美女居然还有“小弟弟”,当即脸上发青逃离,而丢到沙发上的“美女”偷偷摸摸爬上他的床,还在大清早的引诱他毫无节操的男人下体,却又在他急欲沉沦的时候推开他,让他脸面全无,还悲惨到自己去洗手间打手枪。
恨--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乔治把恨意压在心底,微笑着下床,打开衣橱挑选衣服,对付类似爱弥儿这种花痴他自有他的一套法宝。
第一次看到这么多奇异服装的沈风像个好奇宝宝东瞧西瞧,随手抓了一件他最喜欢的白衬衫套上,却发现如孩子偷穿父亲的衣服一般,袖子垂到了地。
他悲哀地直视着乔治的胸膛,他目前的身高只到此处而已--可是他原本应该比男人还要高一些的啊!
啊--啊--啊--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气死宋玉,迷死潘安,举世无双,天下无两的沈风原身呢?
沈风捧着心,做一个西施颦眉状:果然天妒红颜!
乔治穿了一件蓝色T恤,白色休闲裤,那蓝汪汪的双眸,宛如一副海空风情画,令人赏心悦目之余,更想张开双臂,溶入那蓝色梦幻中去,收拾好自己,回头再看看几近半裸,裹在大衬衫中瑟瑟发抖的可怜小猫(实际上是气的),乔治不由得扬起唇角,开始为自己跟这个一个小不点动真气而好笑,他随手打开另一面壁橱,里面全是琳琅满目的女装。沈风差一点跌了个狗啃泥,让他穿女装?
有没有搞错,乔治耸耸肩:“有什么办法?我的衣服你穿得下吗?还是你想就这样上街?我是不介意啦。”
沈风双眉紧皱,不到片刻又喜笑颜开:“人生难得一回奇遇,穿女装就穿女装,谁怕谁咧。”
最终,在乔治的极力怂恿下,沈风穿了一套香奈儿的衣服;白色的吊带水纹上衣,同样白色的不规则水纹丝质长裙,搭配上黑白双色珍珠项链,一位落入人间的精灵美人儿变出现了。
乔治怔怔地看着,如投水如石,阵阵涟漪泛起,让他一不小心便坠入了纯白的柔情包围。
发现男人正为自己目眩神迷,沈风卖弄风情地眨了眨眼睛:“老兄,回魂了!”
乔治说:“既然你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我便带你去逛逛街,熟悉熟悉环境,我希望你能早早还钱。”
切!
掉进钱眼里的笨蛋!
沈风小声咒骂着,不过,天性喜于冒险的他还是乐颠颠地跟着男人出了门。
“我所居住的是纽约第四十二街。”乔治轻描淡写地说。
“哦。”沈风同样轻描淡写地应了一声,其实现在告诉他现在在白宫大楼他也一样会这么回答。
乔治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他依然一副兴致昂然的笑脸。
乔治不由摇摇头,不知道他是真不懂还是假装糊涂。
纽约第四十二街位于百老汇区,在戏剧也盛极一时的二十年代,这里剧院云集,但是随着电影的崛起和电视的出现,百老汇的戏剧业已大为萧条,第四十二街甚至蜕变为红灯区。
一般人听说居住在第四十二街,都回侧目一对。惟独什么都不了解的沈风泰然自若,这让乔治对他越来越感兴趣。
沈风的两只眼睛已经不够使用,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种多样的人类,这么些奇奇怪怪的建筑与装饰,一边在心底暗自惊叹,一边紧紧抓住了乔治的手,惟恐迷失在人如流水马如龙的街道中。
第五大道,时代广场等等,综观百老汇,它就像一个五光十色的万花筒,光怪陆离的世相图。
这里有最高雅的艺术,也有最低级的娱乐;有优雅的教堂,也有犯罪猖獗的著名街区。
夜幕低垂时,他们又回到了第四十二街。
在进入一家夜总会之前,乔治用一种讥嘲般地语调说:“这就是纽约,天堂与地狱并存的都市,我衷心的希望你能进天堂,而不是地狱。”
“如何进入天堂?”沈风饶有兴致的问。
“有钱。”乔治的回答很简洁。
“如何赚钱?”
乔治看着这个相处了一天的人,发现他是一外星人一样一点常识都没有的花朵儿,笑了小:“我给你介绍一种最快捷的赚钱方式。”
夜总会非常的高级,有着紫红金丝绒面的座位,一位妖娆动人的女子迎上来:“Hi,达令,好久不见了。”
“是的,甜心,但是你依然那么漂亮迷人。”乔治非常绅士地握住女子伸过来的纤纤玉掌,躬腰在玉手背上印下一吻。
沈风呆呆地听他们的英语对话,如听天书。
“哎哟!这个女孩好美,你从哪里找到这么棒的货色?”女子上下打量着沈风,掩不住眼底的兴奋。
“怎么样?你开个价吧。从今夜起,他就是你的了,我告诉你,他不是女孩,他……”
乔治俯身在女子耳边切切私语。
女子兴奋的两眼放光,几乎要手舞足蹈了。
不知所云的沈风,却依然紧紧抓着他在这个陌生世界上唯一的救命稻草。
 

 


第二章
沈风的确是聪明的。
在乔治消失了两分钟之后,在那位名叫玛丽的女子把他带到一间灯光晦暗包房之后,在一个顶着大肚腩的胖男人走近来试图对他动手动脚之后,尽管语言不通,他还是明白了自己被乔治推进了火坑。
沈风哭笑不得,因为自认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气死宋玉,迷死潘安,举世无双,天下无两的他自然是少不了逛逛风月场所。尽管古今相比,陈设装饰,甚至语言人种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卖笑言欢的本质却丝毫未变,那种气氛也丝毫没有变。
沈风在狭窄的空间里躲避着胖男人的追逐,随即决定为男人献我来拖延时间,他用各种肢体语言向胖男人表达自己的意思,胖男人终于安静下来,坐在沙发上欣赏他的舞姿。
当沈风轻轻撩起裙摆,修长的秀腿一闪而逝时,胖男人眼中闪现出一种对于极品的惊艳。
传统的中国舞时而奔放时而沉静,辛辣和哀怨,狂野和柔弱枝枝蔓蔓纵横交错。
纤瘦别致的身材,浅淡的轻笑,长发飘飘,充满了清新与香醇的灵动飘逸的味道。
那种毫无顾忌的笑容,毫不做作的眼神,毫无修饰的俏面,使得清淡之中透露着浓烈,闲适之中感受着跳跃,胖男人被迷的七晕八素,宛若被勾魂般跟随他的步伐亦步亦趋。
男人买了单,随着沈风在大街上嬉戏追逐。
语言不通让这一切显得浪漫而有趣,一身白衣的东方男子就像午夜的花朵,静悄悄在深夜里开放,让过路所遇的人们惊艳莫名。
胖男人问:“嗨,宝贝儿,你要把我带到哪儿去?”
沈风问:“你想不想玩更漂亮的美人儿?”
胖男人说:“我不介意在街边亲热啦!”
沈风说:“你喜欢男色吗?”
两人就像亲昵的情人,你一语我一语,却前言不搭后语,鸡同鸭讲。
凭者出色的记忆力,沈风带着胖男人来到了乔治的家门口,一栋公寓的第八层。
房门锁着。
没有钥匙的沈风犹豫了片刻,示意胖男人等一下,然后跑到楼下,片刻便拿了一跟细铁丝上来,铁丝探进钥匙孔,转动了几下,“啪嗒”一声,门开了。
胖男人看的目瞪口呆。
沈风扬扬嘴巴:“小把戏而已。”
就像自己的家,沈风把胖男人请进来,倒了水。
拿到5000美金的乔治正在浴室里吹着小曲儿洗澡。
沈风在浴室外听了一下,如法炮制地悄悄打开了浴室反锁的门,然后折回客厅,一件一件脱下胖男人的衣服,含情脉脉的牵着胖男人的手走向浴室,然后猛然把他推进去,从外面锁死门。
里面传来一阵争吵,沈风听了两句转身就离开。
“嗨!宝贝儿,你真棒!”胖男人不仅对人妖感兴趣,更迷恋男色,看到如大卫般俊美无比的乔治裸体,口水流了一地。
他自以为是地认定沈风原来也是一个拉皮条的,真正的卖身者是这个绝世美男。
被这个突如起来的闯入者打破雅兴的乔治怒火高涨,他抓了条大浴巾裹上,抓住胖男人的头发便往外拖,胖男人却乘机扑了上去,像八爪鱼一般在他光滑的身体上大吃豆腐。
从没有受过如此调戏的乔治终于发火了,脚下一绊,胖男人结结实实摔在了地上,不过瘾的乔治又在他身上一阵狂踢,直打的那个胖男人鼻涕眼泪横流,举手连连求饶才算罢休。
胖男人库不堪言地哭着说:“不是你让人把我领来的吗?还装什么纯情?”
“是谁把你领来的?”乔治已经穿好了衣服。
“他说他叫爱弥儿。”胖男人的身体被打得色彩斑斓,煞是可怜。
那个大骗子!
乔治发现自己低估了沈风坏心眼的程度,看来把他丢到妓院是便宜了他,应该把他直接丢到SM俱热部才对。
“滚!”把浴室的门硬拉开,把胖男人轰出去,气愤的浑身颤抖的乔治寻遍却找肇事者的影子,而他自己口袋里的现金也不翼而飞。
年年射雁,今朝却被大雁啄了眼。
不甘心的乔治冲下楼,沿着白天走过的路又走了一遍,他肯定沈风不会走远,因为他确信沈风对纽约毫不熟悉,对英文更是一窍不通--哎,不对,难道这也是装的?
在走回来的路上,天下去雨,无意躲雨的乔治就这样无遮无挡地行走在急风暴雨中,大雨浇熄了他满腔的怒火,最后他竟失笑起来。
爱弥儿,如果再见,一定不会再放过他,因为他足够好玩,足够做他的对手或者……
雨冷冷的,亮晶晶的,就像那个古怪精怪的死人妖。
乔治疲惫地走回家,走到楼梯口,一抬头,看到那张欠扁的笑脸。
乔治的心一热,却冷漠地敌视着他:“你居然还敢在我面前出现?”
“为什么不敢?”沈风笑咪咪地撩一撩长发,“你拐卖良家夫男的罪过我还没跟你算清楚呢!”
“你到底是什么人?”
“你有是什么人?”
“是我先问你的。”
“你是主我是客耶!”沈风边说边自顾自地跟着乔治走进了屋内,并且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好饿好累,小乔乔,给我做晚饭吧!”
“想吃自己动手。”乔治无视他越来越得寸进尺的行经,直接走进浴室冲澡。
沈风也跟着走进来:“我不会使用厨房工具,哎--要不要我帮你搓背?”
“滚一边去。”
“你什么这样绝情呢?人家明明是丧失记忆举目无亲的可怜人,你就没有一点慈悲心肠吗?”
“你是罪有应得。”
“小乔乔……”沈风却不管三七二十一地粘腻上啊,“我们来洗鸳鸯浴好不好?”
“滚!”
乔治的胸肌和腹肌并不太明显,但大腿小腿上都没有一点赘肉,小麦色而修长的男体,宽宽的背脊,高挑的身材,还有那隐隐透露的一丝丝落寞的情绪,都让沈风离不开视线。
他从背后抱住乔治,缓缓地抚摸他身体的每一寸肌肤,乔治的身体明显一僵,却没有挣扎。
“做我了老婆吧。”沈风在他的耳边吹着热气撩拨着说。
“什么?”乔治把莲蓬头的水量调小,噪音降低,“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偏过头望着镜中的自己,沈风甜腻腻的说“当我的老婆吧,我会好好疼你哟!”
乔治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着他最后一乐:“我看你还真病的不轻,就你这样不嫁人就已经是奇迹了。居然还想娶老婆?拜托,你快点还钱,还完钱滚蛋!”
“我真的很喜欢你啊!”沈风的手在他胸膛上画着圈圈,引来乔治轻微的颤抖。
“我是个S冒aight。”乔治冷冷的说。
“什么?”
“真的,我不是同志,你明白吗?”
真是的,世界号丧怎么会有这么不上轨道的人
“什么是同志?”沈风愈加迷糊,“我也不是同志啊,我是沈风,但我相信咱们会处的来,也许我们还会成为好情人。”
沈风说着句话时眼睛盯着乔治,那双眼神邪邪的,似乎有种魔力,让乔治一阵晕眩。
或许因为体质的关系,在乔治的眼中沈风身上的确有与众不同的东西,像夜里开放的罂粟,不知不觉间散发着诱人的气息。
那种诱惑让乔治心悸,他不得不克制着自己的欲望,让知道理智一些,因为爱情就像罂粟一样,而罂粟是有毒的。
尤其是沈风这种巨毒的变异花朵,更不能招惹。
“你喜欢我?”
“是的!”
“喜欢我哪里?”
“呃……喜欢你的坏。”沈风鬼鬼的一笑,在他的大腿上捏了一把,乔治惨叫。
“我问你真格的。”
沈风呆了一下,才笑咪咪道:“关关濉鸠,在河之洲。窈窕淑男,君子好逑。”此乃天经地义的哪里还有为什么?“
“你多大了,还相信感情。”乔治用手指撬起他的下巴,咕谷讪笑着,“我从很早的时候就不相信感情着回事了!”他收敛起笑容,顿了顿,“说穿了,人生在世,不过是相互利用而已,不管是夫妻,恋人还是朋友,都他XX的一回事,感情?感情算个脾!”
“是吗?”沈风诧异的看着他,“你是这样认为的?”
“你呀还太嫩。”乔治伸手抚弄着他的耳垂,“你跟几个人上过床?”
“不到5个吧。”沈风扑哧笑出声来,“谁还记得这些事,难道你跟人上床还有小帐本一个个记下来?”
“那倒不用。”乔治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都在这里装着呢,我还准备破一百的记录呢。”
“你不是吧!?”沈风瞪大眼睛怪叫着。
“那有什么,那古代皇帝起码也会跟三千多个女人上过床了吧,三千佳丽啊!”乔治打了个哈欠,“太晚了,不跟你胡扯了,早点睡吧,明天还要去赚钱呢。”
乔治转身走出了浴室。
不算大的浴室忽然间显得空空荡荡,冷冷清清,沈风关了灯,披了件乔治的睡衣,走到外面的阳台上。
暗夜中闪烁的灯火点缀着这做不夜之城。
他们在爱这座无垠的城市里暧昧地浮游着,在一个又一个的激流漩涡中追逐游戏,内心却在期盼着沉淀下来的那一瞬间。
乔治几乎一夜没有睡。
用手支着脑袋,他依偎在床头,这张King-size的大床,是他在赚了人生第一笔钱的时候买的,因为从小生活在狭窄的空间里,他一直梦想有一张可以在上面尽情打滚的床。
床终于买了却一直未被充分利用,因为他实在无法容忍有一个女人在上面。
窗很大,却一直只睡着他一个人。
他绝对想不到有朝一日和他同床共枕,而且是一个如此特殊的“人妖”--人妖不该是很娘娘腔,甚至比女人还女人,足以以假乱真的吗?
为什么他……
想起昨夜的沈风说的话,乔治心里便五味杂陈,不知道是喜是忧,亦或是有些悲哀吧,比和女人交媾之后的失落感更重悲哀。
人生第一次有人那么认真的说喜欢他,沈风的认真他看的出来,可是……
此刻,死人妖正躺在他身边,背对着他,发出清晰而均匀的微焊。像受了莫名的引诱,乔治慢慢靠过去,胸口贴在他的背后,把头埋在他的颈窝间,呼吸着他身上淡淡的沐浴乳的清香,淡淡的夹杂着痛楚的幸福瞬间溢满了他的全身。
他轻抚着沈风柔软的耳垂,手指在他线条优雅的肩头缓缓地游着。
“龙……”沈风突然发出喃喃的自语。
乔治以为他醒了过来,急忙退后闪开,哪知道他翻过身来,脸朝着天,又接着呼呼大睡。
龙?
是他朝思慕想的人吧?否则不会在睡梦中还念念不忘。可他昨夜又口口声声说喜欢自己;这样想着,乔治的心口微微刺痛。
他奇怪自己怎么会和一个他最讨厌的人妖在混在一起,而且还跟他推心置腹!?乔治扬起唇角讥嘲自己,真是白痴,明明发誓再也不触碰感情这回事,更别提和这种超级麻烦变态的人妖了。
“嗨!猫腻!”沈风突然睁开了朦胧睡眼。
“早晨。”乔治失笑,沈风为了表现自己的聪明,尽量使用刚学的两三句的英文,结果处处闹笑话。
“才七点多,你再多睡一会吧,待会我叫你。“
沈风不再说话,从背后抱紧他,炽热的肉体压迫着他。
乔治呼吸急促起来,没话找话说:“你刚才说梦话了。”
“是吗?”沈风的声音充满了佣懒,似乎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我说什么了?”
“你说:‘我是坏蛋’”
沈风咕咕笑了起来:“真的?原来你是坏蛋。”
“你是!”
“好啦好啦,我们都是,我们是一对坏蛋。”
乔治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谁和你是一对啊!”
“当然是你呀--亲爱的老婆。”沈风用手温柔地抚摸着他美丽的身体,“你身上好烫。”
“恩。”乔治轻声应着,颤栗着,甚至不敢回头去看。
也不知过了多久,背后渐渐没有了动静。
乔治翻过身,见沈风又睡了过去,不老实的大腿忽然压到他的腿上,乔治一动也不敢动怕扰了他的好梦。
微笑地看着熟睡在他身边的人,乔治觉得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的很奇妙,他好象有些理解了苏菲母亲总要找一个男人同床共枕的心理,醒来时,发现有个温暖的人在自己身边,是如此令人晕眩的满足与幸福。
也许,也许这种混杂着慌乱、喜悦、悲哀、痛楚与迷惑,让人理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不过,这种幸福绝对只是假象,就像露珠,阳光一出来,就会挥发散掉。
乔治明白,很悲哀的明白。
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中钻了进来,洒了一地斑斑驳驳的影子,可以看到空气中细小的尘埃在跳舞。
小时候的乔治经常窝在墙角看着尘埃跳舞。
“今天的天气真不错。”沈风已经换了一件崭新的行头,墨绿色的军旗装,白衬衫,墨绿色的马甲,看起来充满了朝气,神采飞扬。
比较起群装,这样的他似乎更显清俊逼人。
“是的,天气不错,你是否也该考虑做一点工作,赚点前还我债呢?”乔治已经恢复了俊美绝色的摸样。
“喂!喂!喂!”沈风瞪大了眼睛,“讨债鬼!”
乔治喝了一口咖啡,“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听你的口气,该不会是想赖帐吧?”
沈风死命地翻着白眼:“你看我像那种人吗?”
“怎么看怎么像!”
“老是说话歹毒的人会被大入十八层地狱拔掉舌头哦。”沈风恶眉恶眼地威胁道。
“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上帝说,诚实的人当入天堂。”乔治文风不动地回答。
“你真的很讨厌耶!”沈风有像个牛皮糖一样粘到乔治身上,“明明长的这么漂亮,可惜!可惜!”
忍受着他像蛇一样在自己身上钻行的手指,乔治没好气地说:“有比白吃白喝还赖帐更让人讨厌的吗?
“小乔乔,人家好喜欢你耶,你多可爱多俊美多善良啊!除了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气死宋玉,妒煞潘安、天下无双,举世无两的超级大帅哥沈风之外,你就是最最最最最有魅力的男人了耶。所以那个债……”
乔治差点吐血:“拜托!把我和死人妖相提并论我一点也不会高兴!”
“小乔乔,你不要那么无情嘛!”
乔治冰寒的着脸:“我对你有情,钱可不对我有情,到时候我就会被饿死的!走,我带你去找分工作,今天你就给我从这里滚出去!”
“小乔乔,你真的那么绝情吗?好歹我们也同床共枕了啊。古人说的好,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为了和你交颈而眠,我可以修了一千多年啊!”被拽得叽里咕噜的沈风连连娇呼,做女人也不错,可以故作娇羞状。
“那你就是老王八喽?古人也说的好,前年王八万年龟,看来你也只修到王八的程度。”乔治冷冷地说。
耶……
沈风终于不说话了咧。
穿过细长的时代广场,乔治拉着沈风走入第四十三街的一家剧院。
沈风虽然对一切好奇,却努力让自己不东瞧西顾,摆出一副绅士贵族的派头在乔治身后跟着。并频频为衣着暴露的美女门小声惊叹。
乔治在一家简朴的办公室找到一位大胡子的肥胖男人,把沈风丢在一边也胖男人叽里呱啦地谈论什么。
这次会怎么处理自己呢?有着被害妄想症的沈风开始暗自揣测。
最后,乔治与胖男人握手,转身对沈风说:“这里正在排演情景喜剧《宝贝儿》,导演答应让你参演。”
为了防止上次的情形再次出现,桥涵子特意在排演大厅外守侯。
和导演商量好了,作为“道具”出租,乔治每天可以领一次“道具”出租费,今天的乔治已经拿到了15美金的报酬。
乔治有些开心,看来以后有了沈风他就再也不愁吃喝了。
乔治承认自己是个骗子--骗财骗色,骗男骗女,偶尔也骗一些快乐。
乔治的身材高挑挺拔,容貌呈现混血儿特有的俊美无比,这样绝色的外表帮了他很大忙,使得许多贪图美色的男女即使知道他是骗子,也心甘情愿地上钩。
在乔治的眼里,沈风就是这样一个蠢蛋。
坐在真皮沙发上,翻阅着精美的电影宣传手册,乔治在心里琢磨着下一步该如果把沈风这个“特殊商品”物尽其用。
“啊--岂有此理!”正沉思间,怒冲冲奔过来的大胡子导演楸住乔治的衣领,“你到底给我找了什么‘道具’?”
“美人啊!”乔治慢吞吞地回答,“这不是你自己相中的吗?”
大胡子极其好色,当时看到千娇百媚的,娇滴滴、水灵灵的沈风,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答应了。
“你说他不懂英文?”
“是啊。”
“可以他用英语骂人,而且一骂一长串,你怎么解释?”大胡子一副濒临抓狂的摸样,“哦,乔治乔治,我们长期合作,我从来没有亏待过你,你不该给我这样一个混球呀!”
“怎么了?”渐渐明白肯定又是沈风闯了祸,乔治掩饰着恶作剧得逞般的笑意,沈风那个活宝又怎么得罪人家?
“导演,导演救命啊!”一个金发美女哭泣着跑出来,哭的梨化带雨一般躲到大胡子的后面。
紧跟着跑出来的沈风张牙舞爪地怒吼:“不要以为你是美女我就不敢踢你屁股!”
乔治急忙上前拦住他:“等等等等,别这么冲动,出了什么事?”
沈风一见乔治,立刻来了个熊抱:“乔治,哦亲爱的乔治!
乔治一阵恶心,这个人已经完全习惯了美语口语,而且居然用这么嗲死人的口吻喊:“乔治,哦乔治--”呕!
“怎么了,亲爱的?”乔治还一同样亲昵的微笑回答。
“小乔乔,你说我会成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演员,所以我才做这个差使的,当然了,凭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气死宋玉、妒煞潘安--”
“对对对,凭你天下无双的帅哥一定会红遍美国红遍全球的。可是现在怎么了,?”乔治急忙打断他那要命的不切实际的帅哥妄想。
“哦乔治,亲爱的乔治,”沈风一副痛苦的要自杀的摸样,“他们这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说我在纽约找不到乐意和我合作的人耶。”
“不,不不,你太客气了!”金发美女有了大胡子撑腰渐渐有了底气,“我说你在整个好莱坞,整个美国整个世界也找不到愿意与你合作的人,想成为明星,你做梦去吧你!我甚至联系过广告摄制组,你只是演一个番茄,但却不肯按导演的指挥坐下来,耽误了人家半天的时间。”
“她说什么?”沈风不知所云地看向乔治。
乔治翻译了一遍。
“当然不能坐下来,那不合情理!”沈风听完之后笑眯眯的反驳。
“你是个笨蛋啊,什么不懂情理,番茄都不能动!”大胡子气的胡子翘上天。
乔治居中负责翻译。
“哦哦哦!乔治,亲爱的乔治,你听听!你听!这是什么话!如果番茄连动都动不来,它怎么坐下?我是个站着的番茄,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番茄,没有人能像我那么逼真地演蔬菜,一整天我都在扮演蔬菜,而且还是会动的蔬菜,我演的茄子最聪明,我演的黄瓜最传神,我演的番茄踢了美女助理的屁股!”
“My God!”乔治用手揉揉眉心,老天!连这种事情都会出错。
“小乔乔,你说他们是不是很白痴?”沈风依然笑眯眯的说。
你才不白痴!乔治有心却不敢说。
“乔治,我们坚决不再使用这个坏掉了的‘道具’,请你带他回去吧。”大胡子悲凉的向乔治乞怜。
“可是--”乔治一副很为难的样子,“我们不是约定试用一周的吗?”
“哦!哦!神啊,我一分钟也无法忍受了,我会付你一周的薪水,请你带他走 吧,我要发疯了!”大胡子毫不犹豫地从兜里掏出100美金给乔治。
“OK!真是不好意思,下次我会找个聪明机灵点的‘道具’来,再见!”乔治拉着沈风快速离开。
“他们要辞退我吗?为什么?我做的不够好吗?”
“不!是太好了,是他们高攀不起。”乔治冷笑着回答。
“小乔乔,我知道你也欺负我不会英文,可是我能背很多的英文对白耶!事实证明我是天才,他们为什么不让我扮演王子呢?”
“你会英文台词?”乔治记得大胡子说过沈风都在用英语骂人,不由好奇。
翻译:[我所求不多,不是吗?我意思是说,我没要求出名,没要求富有,也没有要求成为纽约洋基队中场队员或者其他什么东西。我知识想遇到一个女人 ,我想谈恋爱,我想结婚,我想有一个孩子,我想看着他在学校戏剧里扮演牙齿。着并不算多吧]乔治怔怔地听着,最后几乎无法在迈动脚步。
除了有些尾音不清晰,沈风的发音几乎没有任何一点点错误,语句流畅,声音抑扬顿挫得恰到好处,极富英文的韵律美。
“你--真的不会英文吗?从来没有学过?”乔治也越来越不敢确定。
“当然,在见到你之前,我从来没有听过那玩意儿。”沈风笑眯眯地说,“刚才背诵的那一大段叽里呱啦的东西是什么意思?”
“你不懂?”乔治越发吃惊起来。
“我会懂才怪!”沈风叫起来。
“那你怎么会说?”
“因为我在扮演茄子的时候,有个蠢蛋一直在重复这段话耶,他念了两遍我就会背了,他还要翻书看耶,啧啧!”
天才!
乔治怔怔地想,搞不好他真的拣了一个不得了的人物。
人家说天才都很变态的,这个超级变态超级自恋的人妖很有可能是天才。
看着沈风那张欠扁的小瓜脸,乔治不由的心跳加速,怎么办?也许他已经有些喜欢他了……
两个人在大街上驻足相望,含情脉脉,欲语还羞。
“沈风,我--”
“小乔乔,我--哇!怎么突然下雨了?这老天爷怎么搞的?一点都不懂得搭配情调!”
暴雨突如其来,当两人找到屋檐躲雨时,身上已经被临透,宛如落汤鸡一样。
“阿嚏,阿嚏!阿嚏”变身单薄的沈风一直不停的打喷嚏,“怪了,阿嚏!我的身体--阿嚏--很棒啊--阿嚏!”
“你啊!”乔治无奈的摇头笑笑,脱下西装外套给沈风裹上,“小心感冒哦!”

 

 

第三章
俗话说:好的不灵坏的灵。
不幸被乔治言中,着一淋雨,沈风还真的病倒了,并且发起高烧。
“Shit!”乔治心情糟糕级了,态度便更恶劣,“我还的等着你还钱呢,结果呢--又要花一大笔医药费。”
沈风也觉得不好意思:“那个,对不起啊,你别管我好了。”
“好!是你叫我别管你!”乔治抱起沈风边丢到了公寓门外的走廊上,过堂风吹过,沈风哆嗦如寒号鸟。
“乔治!你这个死没良心的!我只是说说客气话而已,你还当真啦!笨蛋!白痴!郎心如铁,铁石心肠,见死不救,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啊……555……好冷哦。”
乔治砰一声打开门,双眼如剑的订着他:“我有什么义务要救你?”
沈风嬉皮笑脸的回道:“人家喜欢你耶。”
乔治的心一堵,啪又把门关上了,过了几分钟他再打开门的时,那笨蛋白痴已经晕倒在走廊上。
乔治叹了口气,弯腰把沈风抱起来,走进房间,关死门,把他丢到自己的床上,然后找药片给他服下:“你也别假装了,我知道你醒着呢!好人不长寿,祸害活千年,你这个混蛋会翘掉才怪!”
“小乔乔,不要这么说嘛!只是巧了,呵呵巧了。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生病,再也不给你惹麻烦了,一定赚好多钱孝敬你,呵呵。”
“去你的吧!等你赚钱给我,我早就和西北风了。”乔治口舌如刀似的骂着。边捧着水放在床头小桌上,“在微波炉里热两分钟,你在喝点。药也放这儿,等一下吃两颗,支持不住就睡会儿,一觉醒来就好了。我出去再买一点消炎药,听你声音怪怪的,大概是喉咙发炎了。”乔治起身出门了。
沈风呆呆地听着,或许是感冒发烧让他失去元气,或许是别的,他竟然没有再说什么,看着乔治带上门出去。
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在墙上画出一条金边,沈风歪在枕头上,怔怔地看着墙上的那道金边,摸模糊糊,渐渐睡着了。
朦胧中沈风觉得有个人轻轻地在他床头坐下,他迷迷糊糊睁开眼,是乔治。乔治微笑着看着他,并不说话,沈风想挣扎着坐起来,却没有力气。他伸出一只手臂,去摸乔治的眉毛。
乔治握住他的手,把手停在自己的脸上,两个人就这样对望着,也不知道望了多久,乔治轻轻问:“还觉得难受吗?”
沈风摇摇头:“我看见你就不难受了。”
乔治微微一笑:“这药还真的很灵呢。”
沈风把手从乔治温热的掌心抽出来,缓缓拂过乔治的耳垂,环过去圈住他的脖子,“你就是治我病的药,我知道,你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乔治,真的好喜欢你耶,真的好喜欢好喜欢……”
沈风喃喃着再次睡去,乔治却拿着刚刚从外面买来的报纸呆住。
报纸的副版头条刊登着:“寻找XXX,提供资讯者重金致谢!”
乔治把报纸放在沈风的床头,那上面的照片和这张脸一模一样,连细节也如出一撤,乔治叹一口气,走出室外,拨响了电话……
当沈风醒来是,有片刻的迷糊,然后便眼睛二兄心中一喜。
世间能让沈风觉得眼睛二兄心中一喜的惟有美男人。
且必须是美男。
眼前的男子有一个宽阔的前额,两道剑眉果断而刚毅,眼睛不大,但深邃而幽远;挺直的高鼻梁,像倒削般陡峭分明;两片唇增一分则太厚件一分则太薄,厚薄适中,性感诱人;面庞骨感,棱角分明,让面孔显得干净利落。
男人是一头黑发,如缎子一般披落到肩膀,眼眸却是幽幽的蓝,让沈风有某种似曾相识之感。
宽厚结实的肩膀,宽大平坦的背,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映射下,健美得令人头晕目眩。
男人约莫190公分左右,身体修长挺拔,明明很强健却不会给人孔武有力之嫌。
沈风悄悄吞了一口唾沫,又开始垂涎三尺。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男人可以让他心动,一种是绝色俊美的美男,一种则是斯文儒雅的男子,这两类男人都是沈风的爱情理想。
眼前的男人穿着一身明净的蓝,让人有种心静而沁然的感觉,正是俊美与儒雅完美结合的典范。
午后的阳光穿过纱帘斜射在大理石地板上。落下斑斑点点的影子,照耀在男人名家的蓝上,让沈风有瞬间的浑然忘我,神与天交。
“怎样?我好还是他好?”男人的声音略显沙哑,有些沧桑。。
沈风歪了歪头,听不懂男人在讲什么。
“怎么,几天不见,你就不认得我是谁了?男人沉稳的语调开始拔高拉长,面孔有些扭曲。
“我听不懂你在讲什么耶。”沈风很无辜地耸耸肩膀,虽然只是短短的时间,极富天赋的沈风已经学会了美国佬夸张的肢体动作。
“爱弥儿!”男人豁然一个虎步跨前,紧紧揪住沈风可怜的透明薄沙睡裙,用中国话怒吼:“你究竟在搞什么鬼?”
“我还想问你搞身们鬼咧!”一见男人怒吼,沈风便生气了,他是典型的欺软欺软更欺硬,你硬我更硬的顽主儿,他才不怕别人冲他海啸般狂吼乱叫,“你很没有君子风度耶,能不能放开我?”
“好!好!好!”男人松开了手,退后两步,不怒反笑,“你终于开始反抗我了是不是?可是你给我个理由,我到底哪里做的不对?哪里让你不满意了,你才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我!?”沈风指指自己的鼻子,顺手拉紧睡衣,以便遮挡胸前酥白醉人的风光,同时终于想起着不是自己的躯体,爱弥儿,唔唔,搞不好爱弥儿真是这个人的名字哦!“对了,这里是哪里?我记得我是在我家里睡着的啊!乔治呢?你是谁?”
“你不记得了?”男人的蓝眼睛已经沉淀成墨黑色,“还是故意跟我装蒜?”
“你是谁?”沈风直截了当地问。
男人终于咆哮起来:“沈枫!我是你的爱人!”
“耶耶耶?”沈风怪叫起来,“我还是你干爹,是你太爷,是你老祖宗呢!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叫沈风?”
被他的胡搅蛮缠激怒的男人再也不说话,几乎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和强盗才有的无理,把沈风的睡衣撕掉,然后在他被惊呆以及小猫一样的挣扎下,让两个赤裸的胸膛劈头改脸地贴在了一起。
在一阵突如其来的晕眩之中,沈风仿佛听到男人野兽一般的怒吼:“那个男人到底给你下了什么蛊让你如此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如此绝情绝义地忘了我?你是我的!你的身体是我调教出来的,你只能属于我!”
沈风的晕眩越来越严重,明明想反抗却四肢无力,身体在男人强壮的体魄下瑟瑟发抖。
明明是第一次见这个男人,身体接触后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他甚至无法分辨那种山崩地裂的感受,他就想飓风一样席卷他全部的身心神志。
“你是谁?”沈风听到自己唇边逸出的呻吟,那么挑逗的声音,打死他啊也不会发出的声音就这样流水一样倾泄而出,身体甚至不依他的意志控制,反而在男人雄狮一般的身体下婉转承欢。
啊--啊--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人不是我!绝对不是我!
虽然很哈这种男人,可到目前为止,人家最喜欢的还是那个坏坏的,总想把他卖掉的小混蛋乔治扬耶!
人家要为他首身如玉啊--啊--啊--不是我不想反抗,我的心在反抗,我的身体不听话啊……啊呜……岂有此理!小乔乔,请你相信,我的心是清白的……啊呜……
男人却不回答,只是低头看着他,看的他慌乱起来,心里拼命地想逃,却被他堵住了嘴。
贪婪的仿佛沈风的舌头间抹了蜜糖,而男人是一只秋末疯狂的蜜蜂,要拼命吸,拼命吸才能在记忆里留住这生命最后的花朵一般。
吻到让人窒息。
沈风的头越来越发迷糊起来,只知道身体里的小野兽渐渐地抬起了头。
男人宽阔的手掌在他背后抚摩着,肌肤相亲传来阵阵热度,让沈风的身体里升了温加了火,那小野兽被抚摸得饱了,暂态壮大起来,横冲之撞地迎合着男人那坚硬顶住他的下体。
所有的衣服都是该死的障碍!
沈风开始孩子气地撕扯起男人的衣服,光着脚乱蹬他的裤子,然而男人衣服的质料是极好的,总是一扯就滑,纽扣却有找不到,胡乱地只摸到男人围绕着腰际上那道长长的疤痕。
习惯了江湖腥风血雨的沈风一摸遍知道那时刀疤,心里一惊,又是一热,莫名所以眼眶就湿润起来,心跳越发猛烈,渐渐连血液也开始汹涌起来,仿佛电流的快感袭击了他的全身。
男人俯视着,蓝色的眼睛燃着紫色火苗,沈风钩起他的脖子,像个吸血鬼般贴着他,缠着他,吻他,咬他,他的手魔力般把男人的放纵之源渐渐催的越发滚烫坚硬。
是不对的,我绝不能让男人侵犯……沈风摸模糊糊地想,可是意识越来越薄弱。
“爱弥儿……”男人咬着他的耳垂,换来他身体跟剧烈的颤抖。
“爱弥儿?……是谁……”
“叫我的名字,叫我的名字……”
“里昂……里昂……”
男人进入了他啊的身体,沈风的呼吸已不是很规则了,没有疼痛,似乎这个身体早已习惯了男人的入侵。
身心开始沸腾,沸腾的不象他自己。
男人将他的一只手放在他胸前的乳峰上重重地揉抚,舌尖伸出来,在他的嘴唇间肆意地吸着。
“快点,再快点,我要你……”
兴奋的快乐和刺激高潮的起落,性爱的极度疯狂的快感,让两人激情痴狂,恍如堕落,恍如飞升,在狂风海啸般的激烈纠葛中,沈风终于失去了最后一点点意识。
水从头顶倾下,就若梦正伸出无数只清凉的触角,把自己紧紧拥抱。
沈风很是佩服现代人的聪明才智,以往洗澡只能在大木桶里,或者是在大浴池里,泡就了总会觉得那水不干净,不象这莲蓬头可瞬间将污秽冲刷干净。
“你是谁?”一个声音在心头回响。
“你又是谁?”沈风反问。
“我是我,我是沈枫,枫叶的枫,也叫爱弥儿,你为什么会闯入我的身体?”声音小小的,虽是质问,却并不强势与激烈。
“哎呀真巧,我也叫沈风,不过是风花雪月的风,兄台,幸会!幸会!”
像只寄居蟹,沈风不得不费心讨好他的主人,他担心爱弥儿一发火就把他踢出去,那他就真的成为孤魂野鬼。
“是吗?那你怎么会跑进我的身体?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那个声音清清脆脆的,充满了好奇。
爱弥儿是在与男人交欢的过程中苏醒过来的。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从大唐天宝年间来,一醒来就发现身体不是我自己的,而是进入到了兄台你的体内,奇怪,为什么你现在才觉醒?以前我做了什么事你知道吗?”
“你做了什么事?”那个声音有些紧张起来,“你做了什么事惹里昂那么生气?”
“哼哼!关他什么事!”沈风很是不爽里昂“强好”爱弥儿的方式。
“枫儿,你没有事吧?”外面传来男人沙哑却磁性的声音,“要不要我帮忙?”
“没,没事,等下就洗好了。”沈风,哦不是沈枫面红耳赤地回答。
男人的声音宛如细雨般的水丝抚摸全身每寸肌肤,闭上眼睛,哗哗的水流声又像是情人最温柔的呢喃,欲望随着水花漾开。
沈枫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无意识中已取下莲蓬头,细细的水流密密地喷向身体的某些部位,腿不自觉地分开,充满力量的水流是这样美妙,他微张着嘴,舌头轻舔着上唇,缓缓扭动髋部,有着奇异的韵律像是舞蹈,又像是歌唱在飘荡,手指情不自禁,慢慢滑落入私密处。
“你还真不是普通的色情,整整做了一上午还没满足吗?”宛如空中的幽灵,如今的沈风在身体本尊苏醒之后,基本上处于空中飘荡的灵魂状态,所以可以看清他的一切举动,“啊--”猛然发现还有他的存在的沈枫瞬间涨红了全身,甚至想拿莲蓬头遮挡自己的变化的下体。
“哈哈哈……再遮掩也没用了,该看的都看到了,不该看的也看了 ,你还想怎样呢?”
沈风用一种充满戏谑的声音挑逗着这只爱脸红的小猫。
难怪里昂会为他发狂,他看起来真的真的很诱人。混合了女性的柔软与男性的质感的躯体曼妙无比,就像上天一次笔误下挥写而成的绝世惊世之作,每一分,每一寸都是那样的性感惑人。
“你、你不要再偷看我!”沈枫羞愤至极地说。
“我也不想看啊,可除了你我别无依靠之人,看在同姓同名的分上,你舍得我成为孤魂野鬼吗?”
“你真是从大唐来的?那怎么会跑到美国?”沈枫虽不相信异端邪说,可这种事情出现在他身上,他也不得不小心从事。
“我怎么知道!”沈风可怜巴巴地说,“我本来是找弟弟龙野岸的,谁知道他找不到,连我自己也丢失了,还莫名其妙附身到你体内。”
沈枫幽幽地叹了口气:“你真的好可怜,那好吧,你就先寄宿在我体内好了,可你以后怎么办?”
沈风喜极而泣,在思维中伸开虚无的双臂抱了抱沈枫:“继续找我弟弟,尽快找到我自己啊,否则这样下去,我迟早魂飞破散。再说 ,我也不想再看你和里昂 激情缠绵。”
沈枫的脸一红,随即眼眶也红了,还没等沈风问一句怎么了,他的眼泪已经啪嗒啪嗒地落下来。
“喂!男子汉大丈夫,有话说话,有事说事,哭什么啊?”受够了弟弟说哭就哭的个性,沈风以为他是世界上唯一爱哭的男人,没想到有遇到一个。
“没什么,我只是有些难过,呜……”刚说了句难过,沈枫干脆呜呜哭起来,这下让沈风慌了手脚。
“到底怎么了,还是你不喜欢那个男人?你是不是很生气他侵犯你?那不成问题,我来帮你侵犯回来!“沈风自信满满地说。
沈枫被他一句侵犯回来逗笑了,那可是他从来也没想过的问题,在他的眼里,里昂是神,是高不可攀的天神,他只有仰首膜拜,俯首听训的份,侵犯他?天啊,亏沈风想的出来!
“那到底怎么回事?”摸不透他心思的沈风焦躁起来,“你是男人耶!不要这样婆婆妈妈的好不好?”
“你看我还像男人吗?”沈枫扁了扁嘴巴,哭不出来地委屈着。
“哦--是不像,不过你没事干嘛把自己变成这样?好看是好看啦,可男不男女不女,总觉得怪怪的耶。”
“我、我、我--”沈枫眼圈发红,我了半天也没说出什么东西来。
门突然被撞开,气急败坏的男人冲进来:“枫儿!
沈枫有些吃惊:“我没事。”
“没事才怪!”飘在空气中的沈风冷冷地嘲笑。
“谁?”里昂豁然抬起头“滚出来!”
“你来抓我呀!有本事来抓我呀!”沈风咕咕笑着钻进沈枫的体内。
沈枫无辜的睁大漂亮的眼睛,耸耸肩膀“见鬼了!”里昂揽着沈枫的纤腰,在他脸上轻轻一吻:“宝贝儿,想起我是谁了吗?”
“贝宁先生。”沈枫乖巧地任他抚摸,也不挣扎也不反抗,只是淡漠的回应。
“枫儿。”里昂的浓眉锁紧,大手紧紧卡在他的腰间,“你叫我什么?”
“贝宁先生,如果你没有什么事可以放开我吗?我想回家了。”
“沈枫,你是不是存心惹怒我?如果不是我强行把你抢回来,你是不是就再也不回来?家?除了这里你还有家吗?”
“无根之人,四海为家,此处与彼处又有和差别?贝宁先生,新夫人可安好?现在应当正是你们新婚燕尔卿卿我我之时吧?怎生这么有空有闲?”
里昂贝宁的手臂松弛下来,幽蓝的目光充满了困苦:“枫儿,你听我解释--”
“不!你去给贝宁夫人解释吧!我要回家!”乱七八糟地套上衣服,沈枫打开浴室的门。
“先生,请问您还有什么吩咐?”客厅里,一个修长挺拔的男侍躬腰施礼。啊--啊--啊--一直窝在沈枫体内的沈风突然欢叫起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乔治。
里昂的别墅建筑在美国东海岸,蓝色调的庄园混合了中西方建筑特色的世外桃,源般的建筑。清色的竹林,曲径通幽的鹅卵石小路,色彩鲜丽的各色植物以及潺潺流水,一切都显得恰到自然,开阔的草坪,别致的水景,点缀其间的休闲椅或石桌,一切都宛若天成。
在这里,天与地显得如此宏大而沉着,没有城市的喧嚣来打扰,与“镜湖山庄”的古香古色又别具另一番风情,让沈风不禁沉醉其中。
坐在餐桌前,美景让人胃口大增,而美男的服侍更让沈风乐而忘忧。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沈风像贵公子般享受着乔治的服侍。
从浴室跑出来,以外看到仆人装扮的乔治,而紧跟过来的里昂却被另一位女仆唤走,说是有人急事找,于是里昂就安排乔治伺候饥肠辘轳的沈风用餐。
“我又为什么到了这里?是你把我交个别人的?达令,我是那么爱你,你却--”沈风一副伤心欲绝是摸样。
乔治耸了耸肩,做个难过的表情:“我是逼不得已啊,你是黑道老大的情人,我怎么敢私藏?所以……”
“哦?里昂是黑道老大?”沈风来了兴致,“那你为什么又跑来了?你不怕被他识破吗?”
“为了追你呀!”乘弯腰递餐巾的空挡,乔治咬着他的耳朵小声说,“达令,我也舍不得你啊!“
乔治化了妆,原来小麦色的肌肤变成了黑色,黑色的直发变成了卷发,蓝色的眼睛变成了绿色,可是聪明如沈风,还是从乔治的眼神中认出了他。
得知是沈风的情人追来时,知趣的沈枫乖乖地选择了静默,不打扰他们打情骂俏,虽然感觉怪怪的--毕竟说话的人是他“沈枫“的身体耶!
“哼哼!”亲身体会过乔治古怪个性的沈风,自然听的出乔治这句话是多么的言不由衷,不过能再次看到他就已经很开心了。
沈风虽然很生气乔治那样无情的对待他,可以沈风是个聪明人,在乔治幽深的蓝眸下面隐藏的激流,证明乔治有难言之隐,这让他很想去了解,也很想去抚慰,所以,他觉得静观其变,看看这个诡计多端的小骗子到底想玩什么把戏。
“这里昂到底是何许人也?皇宫御宴都没有如此奢侈!”
眼前的情形是:一间诺大的餐厅,一张诺大的餐桌,餐桌上放满了食品,吃饭的仅仅就沈风一个,侍奉的除了乔治,还有两个女仆,一个男仆。
桌子上的菜非常独特,既不是以盘子,也不是以碟子,也不是以盏盛放菜肴,而是以汤勺,一口大的汤勺。
一份菜,仅仅一汤勺。
把最罕见的食品浓缩在一个汤勺里,珍贵的勺中缩影,宛如一个个精制绝伦的美食盆景,让人把眼福和口服一次偿尽,乔治扮演的仆人惟妙惟肖,连举止神情甚至手指尖的一个细小动作都无一不到位,简直就是天生吃这碗饭的。
天生奴才命!沈风偷偷地嘲讽。
汤勺里囊括了海路空各种美食,荤素全有。
沈风一勺勺地吃,吃到第十勺已经快撑的灭有力气说话了,可以诱人垂延欲滴的美食佳肴让他还是不肯放弃。
“贝宁先生是属一属二的黑道大哥,他可是将您当作宝贝一样供养着呢 。”乔治继续在递汤勺的时候咬着他耳朵说话。
“去!去!”沈风摆摆手喝令其他三个仆人下去。
“你可要小心着点。”乔治脸上的笑意更重了。
“唔……唔……”沈风被一口饭噎住,“贝宁先生将我当宝贝一样供养,我可不会做对不起他的时哦。”
“可是--”虽然四周无人,乔治还是压低了声音,“他只不过将你当作一个玩具宝贝一样供养而已,他逃走不就是为了这样吗?我说过,人与人之间就是各取所需,相互利用而已,他也不例外。”
“不要再说了!”这次忍无可忍的沈枫终于说话了。把沈风吓了一跳,同时感到了沈枫心中一阵阵的悸痛,沈枫挥手掀掉一桌子的美食:“我再也不要在这个鬼地方待了,他愿意把睡当宝贝,就让他找谁好了,我受够了。”
“可是--”乔治逼近一步,“你不觉得这样离开不太划算了吗?这样不痛不痒地离开也不会让他有什么感觉吧?他玩弄你那么多年,把你的身体变成这种怪样子,他说结婚就结婚,说甩开你就甩开你,连个玩偶都不如,这样离开,你甘心吗?”
“不这样还能如何?”沈枫傻傻地问。
(笨!别说话,听他讲下去!)已略听出些端倪的沈风在心中暗暗呵斥沈枫。
“无论如何也要拿他一笔精神、肉体、青春损失赔偿费啊,要足够你后半生花消的。“乔治继续作出躬腰听训的样子,小声咬着耳朵说话。
“啊?”沈枫张大了嘴巴,似乎觉得不妥,大脑却又像受到催眠一样直愣愣地盯着乔治幽蓝的眼睛,“你觉得多少合适?”
“最少也要一亿美金。”
沈枫的嘴巴张的更大了:“这么多?几辈子才能用得完?”
“半辈子就够了。”乔治隐隐露出一个小人得志却又不屑一顾的笑容:“先不管那么多。反正贝宁家族的钱有何止百千亿,这点小钱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而你从17岁跟着他,都快10年了吧?辛苦费也差不多有这个价了,要不要?”
“要!”这次回答的是沈风,他倒想看看这个混小子要怎么对付颇像个人物的里昂 贝宁。
“呵呵……”乔治满意地一笑,“那你就要乖乖地听我的话知道吗?我这里有一包药,可以让人昏睡,你想个办法让贝宁先生吃下去,然后我们复制他的掌纹,因为这是开贝宁家保险箱的唯一方法,然后你在他身边一直守着,即使他醒了,也要用你的美色缠住他 ,给我足够的时间打开保险箱,午夜两点,请你在后花园的小们处等我,我接你一起离开。”
“你确认能行?”虽然对现代科技不甚了解,沈风还是兴致昂然,冒险是他的天性。
“确定,这套方案在我脑海里已孕育很久了。”乔治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只要你配合,”他低下头来,在沈风的唇上印下轻轻一吻,“只要你爱我。”
沈风微微一笑:“好的,没问题反正我也看那个男人不顺眼,销帐跋扈不可一世的样子,教训教训他也好!”
沈枫一直沉默着,不发表任何意见。
沈风不了解沈枫的过往,却渐渐了解他的个性,这是个痴情而软弱的男生,这样的男生会在万丈红尘中受尽伤害却找不到归处,如果没有一双真心疼惜他温暖他的臂膀,他将如流浪的猫而一样可怜,也许有一天就会丧身在滚滚车轮下,却没有任何人为他流一滴眼泪,伤一点心。
乔治推着餐车离开了。
沈风问:“爱弥儿,你会这么做吗?”
沈枫游不定的说:“我、我不知道……”
“爱弥儿,请你有点主意好不好?”
“我、我……希望能帮助你们。”沈枫是个你对他好一分,他就恨不得10倍回报的软心肠男生。
“那你对里昂如何交代呢?”
“他也不给我交代啊。”沈枫垂下了头。
“你对里昂就这么绝望吗?”沈风能感觉得出他与其中毫无生机。
“不,不仅仅是绝望而已。”沈枫又有些鼻酸,绝望倒好了,痴傻的他却总心存妄念,他--还是爱着里昂的。

 

 

第四章
夜。
也色清幽,小虫儿的呜叫宛若天籁。
里昂 贝宁走进房间的时候,欣喜地看到沈枫依然在,并且像往常一样为他烘了一些可口的点心,煮了咖啡。
他笑了。
沈枫说:“咖啡快凉了,要不要再热一下?”
里昂握住他的手,就着那双纤细的手将一杯咖啡一饮而尽:“不!只要有你在,在凉也是热的。”
里昂是个英俊而有风度的男人。
他喜欢抽菸。
沈枫喜欢看他修长的手指夹着袅袅的香菸,男人特有的味道在着一刻被他表现的淋漓尽致。
沈枫特意为他准备了一个银灰色的精美打火机,每当男人拿出菸,他会轻轻地伸过手,优美而熟练地一下将菸点着。
每当这种时候,男人便会握住他纤细的手,满眼的疼爱与怜惜。
可是美好的时光往往会被打断,自从半年前男人的手机频频响起。
每当手机一响,男人就会捻灭手中的菸,快步地走到角落里回电话,声音很底很底,沈枫往往只能听到几个字--“见老朋友……”、“孩子……”
他知道,手机是男人的妻子打来的。
听完电话,男人会抱歉地吻吻他,还未及男人开口,沈风已经用食指轻轻地按住他的嘴,不用男人说,他明白。
他宽容的笑着,为男人穿上外衣,打好领带,像妻子一般叮嘱他,开车小心点。
男人会用力地拥抱他,抚弄他的长发,然后匆匆地离开。
沈枫总是透过窗户看着男人,看他高大的身子急急地钻进那凉蓝色宾士的车子,悄无声息地开走了。
这个时候他想哭,但他却清楚地告诉自己不能哭。
哭了,醉了,睡了,不会有人陪在身旁,半跟菸静静地躺在那里,告诉他,不久之前,这里有一个他很爱很爱的男人……
将近10年的幸福,让沈枫误以为即使不能幸福,也可以两个人长相厮守,
他当然不会蠢到以为自己就是男人的唯一,他知道除已之外,男人还会偶尔和别的男人女人上上床做做爱。
这些都没有关系,这些都是小事,他知道男人最终会回到他这里,犹如倦鸟归巢,在这个名为“风桥夜泊”的别墅庄园里,他是唯一被捧到天上的宝贝儿,除了男人,不即使男人,都对他千依百顺。
男人不是普通人。
他是贝宁家族的第三代掌门人,贝宁家族是从意大利西西半岛迁移到纽约的移民,是黑手党的四大集团之一,而到了里昂这一代,四大集团终于合为一体,里昂 贝宁成为名副其实的“教父”。
这10年,沈枫亲眼看着男人一步步走上权利的最高地位,也看着他经常的夜不能寐,心力憔悴
在人前的里昂是一头永不言败的雄狮。
只有在他面前,这头雄狮会疲惫,会发牢骚,会像个赖皮的孩子一样腻在他的怀里不起来。
沈枫以为这样就足够了。
沈枫不喜欢血腥,也从不过问男人的事业。
里昂 贝宁从不讳言自己对金钱与权利的欲望,就像他不讳言自己渴望着沈枫一样。
在这样强势的男人面前,沈枫只有将自己柔化成水。
他以为,水不会痛,抽刀断水水更流,那一刀砍下来,不会流下什么痕迹。
可是他错了,今年春天,三十九岁的里昂终于结婚了。
在属于贝宁家族的豪华庄园里,全国上下来了几千名部署、朋友来庆祝,新娘美极了,金色的长发与紫罗兰色的眼睛撩拨着所有人的心里昂温柔地揽着新娘的腰,快乐得像任何一个普通的新郎。
沈枫以为自己不会痛。他告诉自己不要痛、不能痛、不该痛。
如果爱他,就祝福他。
整整隔了一个月,男人才再度光顾“风桥夜泊”,他刚从欧洲度蜜月回来。
沈枫仍旧笑着,像所有爱着爱人也被爱人爱着的痴情者一样,散发着异样的神采,为他的男人忙前忙后,他喜欢这种感觉。
只是,时不时的,当晚风掀动窗帘的时候,男人的手机会响,男人会抱歉地吻吻他,看他为他整理衣装,看男人的车子开走,然后转身收拾茶几上那静静躺着的半截香烟……
寂寞而苍白的日子,他会在镜子中看到一个美丽而苍白的妖怪,苍白到没有血色的妖怪。
不!
我不是妖,我是人。
我是男人。
沈枫哭泣着离开,在一个雨夜,再也不想回头。
“今天的咖啡真好喝。”里昂着迷地盯着沈枫,今夜,沈枫化了淡淡的状,洒了谈谈的香水,有种特别的美丽,让他心动如雷。
“那就多喝点。”沈枫笑着再倒一杯。
“不,宝贝儿,你比咖啡跟可口,更香醇。”里昂的声音很特别,慢,清晰,成熟,沙哑的粗燥。
望着他修长的手,沈枫的嘴角一丝颤动。
宝贝儿,不知道男人会不会也这样称呼他娇媚的妻子。
“在想什么?”男人低头凝视着他,脸上掠过一丝痉挛,看着他 ,凝视他,伤感、欢娱,好像交替出现在男人的眼神里。
在那双幽蓝的瞳眸中,沈枫不想再次淹没自己,于是他闭上了眼睛。
男人低头吻下去,身体渐渐火热,手指已不自觉地滑入沈枫脊背后的某个部位,并轻轻大圈挤压,男人伸知沈枫身上每个敏感点,知道如何让他兴奋。
男人用舌头寻找着甘泉,并不断的吸吮。
不知何时,两人的衣服都已脱落在地,赤裸的身体在灯光下反射着光芒。
沈枫的身体总是轻易让男人痴迷,从后面抱紧他,纤细的腰身不堪一握,雪白的脖颈就像是美玉,乳房好像鸽子,好像鸽子的歌声,好像鸽子在黎明是清澈纯净的歌声,那挺俏的双峰上流淌着一种晶莹奇异光芒,湿湿热热的,轻轻一触又若绸缎般滑。
当男人坚硬的欲望进入他柔软的身体是,炙热的火焰在每一根神经里迅速奔跑。
当这火焰越来越旺是,“乔治”这个名字在沈枫的心头一闪而逝。
疲惫的身体若绸缎般滑,粘稠湿漉的欲望在一般扭曲的床单上弥漫着龌龊的腥味。
房间里的一切在隐隐绰绰中像要浮起来。沈枫深深叹口起,推开正若只八爪鱼缠绕着自己的男人。
男人呢喃着,翻过身,又睡着了。
没听清楚他想说什么,男人微微的鼾声与正在墙壁上滴答滴答响的钟声,奇异地交织在一起,有着说不出的味道,又似根羽毛,轻轻地饶着沈枫的鼻子,有些痒。沈枫弯腰下床,月光正从窗户外一片片飞来,汇在一起又像是水在流淌,这个世界也许只在此时才会有点清澈。
从床头摸起包菸,横着撕开,抽出一根,用嘴含住,一扬手,把其他的全部也扔出窗外。
石头可以仍的很远,因为它有点重,而菸却因为太轻,所以只能是掉落于脚下。
沈枫无声地笑了笑觉得自己就像男人弹落的烟灰。
把烟灰点燃,猛吸一口,让烟雾在肺里大个圈,再慢慢地吐出去,呼吸,再呼,在吸……这就是生命?
在这一呼一吸间,自己消耗掉了青春。
沈枫轻轻离开了卧室,匆匆而行。
被男人的热情折腾了一宿睁开眼时,已是凌晨4点多钟,不知乔治是否还在?
无论他在与不在,沈枫都决定走一遭。
有街灯,有月光,花园里自己的影子拉长又缩短,长长短短地变化,夏末的天气已带了几许寒意。
与乔治约定在后花园门口见面。
庄园的围墙不高,类似于中国古典建筑的花墙,约莫一人半高。可是沈枫知道,围墙上有高压电网,鸟儿不慎触到都会被烧焦。
沈枫打了个哆嗦:心里有些胆怯,可哪个该死的沈风呢?
乔治又哪里去了?
沈枫在后花园的小门口焦急地徘徊,却不见乔治的身影。
或者,他已卷款而逃?
沈枫开始嘲笑自己,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一根稻草就以为能活命,可是,稻草真的能救命吗?
三岁小孩都知道答案。
在沈枫的记忆中,没有点点乔治的影象,可以为了沈风,他愿意冒一冒险。
或许真的是因为名字相同,沈枫对沈风有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也依赖感。
沈风,该死的家伙,在这种紧要关头偏偏有消失了,难不成“他”只是自己的幻影?
沈枫头大地抱住脑袋,天啊!他不会是精神分裂了吧?
“在等人吗?”
一个沙哑低沉的声音从黑暗中幽幽地传来。
“啊--!”沈枫尖叫一声,双腿瑟瑟发抖,几乎支撑不住身体而跌倒在地,他转过身,看到黑暗中慢慢走出的高大身影。
“昂?”沈枫吃惊到底看着男人,他早该想到给男人喝下的药无效,却没有想到他这么快追来。
“怎么?见到我很失望吧?”里昂 贝宁这个正背着灯光,看不清面容,只看到幽幽的眼睛在夜色中闪着寒光。
沈枫僵直地站着,无话可说。
说什么呢?这种情况下一切语言都显的多余,他就像一个典型的红杏出墙的女人,显得如此淫秽而下贱。
“回去吧,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里昂冷冷一笑,笑声象鬼魅一样阴寒,沈枫突然意识到,这个男人本来就是属于黑暗的。
“不!”沈枫终于哆嗦着挤出一个字。他承认他害怕这个男人,他怕,所以他更要离开。
“你真的以为哪个小混混会爱你吗?我调查了他所有的资料,平均三天就和一个陌生人上床的男人,你还能指望他什么?他不过是想利用你来偷钱罢了!小笨蛋,别把社会想的太简单,他就和大自然一样,有它的食物链,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泥巴,而你的资力与体力,决定了你只能做泥巴而已。”
你、只、能、做、泥、巴、而、已!
沈枫清晰地听见自己心碎一地的声音,激动的涨红了脸,攥紧拳头,可转瞬间有没了脾气--男人气定神闲、自信满满地站在那里,而他呢,在男人面前, 就像一只输红了眼的猴子。
“谢谢你!”沈枫诚心诚意的说,“谢谢你让我彻底认清了自己,和你这种金镶玉砌的上等人相比,我可能连泥巴都比不上,不过,卑贱的我不想继续在光芒四射的您面前自惭形秽,我要走了!”
沈枫转身朝大门走,这样也好,可以堂而皇之地离开。
“枫儿!”男人未料到他如此反应,以往的枫儿不是这样的。
“你去哪?”
“咯吱”一声花园的后门被轻轻地推开了,一张俊俏的脸探进来。
“乔治?”听到声音蓦然回首的沈枫大吃一惊。
比他更吃惊的是里昂 贝宁。
里昂绝不相信乔治居然还敢回来,居然还肯回来,居然还傻到回来!乔治不是一个傻瓜,里昂相信他有些过人的小聪明,小聪明的人精于小算计,精于小算计的人怎么会做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蠢事呢?
“走!快走啊!”沈枫急急跑到门口,把乔治往外推。
“哎呀,好不容易见着大人物了,我怎么能轻易就走呢?”初时也吓一跳的乔治在看到里昂 贝宁后反而坦然下来,“贝宁先生,幸会!幸会!”
里昂哼了一声:“你还想接着玩下去吗?”
乔治耸耸肩膀:“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耶,像我这种小人物整日为生计疲于奔波,哪有心思和时间玩啊?”
里昂哼了一声:“如果换成是我,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设定这种准输不赢的游戏。”
“何解?”你从一开始就动错了脑筋,选错了方向!“
“哦?”乔治继续做出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心里却一遍遍骂自己愚蠢。
里昂猛然抢前几步,一把把沈枫拉进怀里,眼里情欲堆积:“不管你想偷我多少钱,只要你有本事,我不在乎。可是,你瞎了眼,他是我的!敢动他的主意者--死!”
最后一个字说出来时,里昂猛然举起了银光寒冽的手枪,对准乔治拉下保险。
“不要!”
沈枫硬生生从里昂手臂钳制中挣脱出来,闪身一肉体抵住了抢口。
闷声一响,沈枫重重地倒在地上,鲜血四溅,溅在雪白的衬衫上,在昏暗的灯光下,触目惊心地妖冶诡异。
如果不是男人最后突亮出现了“暗器”,沈风打算一直静关其变,默不作声。
之所以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他并不是听不到沈枫的悲鸣,也不是感不到他的哀伤,更不是体会不到他迫切需要帮助的纤弱--沈风都在沉默的时候一直在想,是不是沈枫的灵魂太忧郁了,太迫切需要帮助了,所以才把他从时空的穿梭中吸引过来?
就像他小时候。
小时候的沈风跟随着父亲,父亲是个人们口中传说的强盗。
邻里看到沈风都会避之不及,几个小孩聚在一起便辱骂他“强盗崽子”、“坏杂种”,他哭泣着狼狈不堪地跑回家,想向父亲撒娇,父亲却冰冷着面孔惩罚他面壁思过。
有一夜,他站在墙角根,双腿已经麻木了,竟像马饵一样站着就睡着了,醒来之后却赫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身上还盖了一床毛皮毯子。
也以为要挨父亲骂了,慌慌张张地跑到堂外去跟父亲认错,却看到父亲留在桌上的一封信,他打开来,上面写着:“风儿,见字如见吾。
父望儿能详:“人生一世,草木一秋,风吹之,雨打之,风雨飘摇中危者,乃天生弱也,弱者,必先亡;强者,风雨后,车自清新花自香。
非为父不疼儿,非为父不惜儿,儿应明了,为父者护你终有日,他日归去谁怜儿。
儿应自强,强者,弱者敬畏,强者惺惺相惜,为父亦可放心。
周易有云: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
父亦送儿此句,愿伴儿永生。父字”
当时的沈风只有8岁,对于父亲的话似懂非懂,隐约中,知晓父亲原是官家之后,却因政派斗争被打入牢狱,父亲逃出虎口从此沦落草寇。
自古好汉出绿林,沈风相信父亲绝不是人们口中残忍暴虐的魔头,而父亲如海般深沉、如大地广阔的爱,也渐渐滋润了他,因缺乏母爱而荒芜的心灵。
从此,他勤奋习文练武,昼夜不敢怠惰,因为父亲讲:“习文练武皆如逆水行舟,不进进退,且一退千里,万不可有半点荒废。习文不为高官厚禄,练武不为打家劫舍,为自强尔。儿应晓,弱者受尽欺凌,在弱者眼中,大千世界只有肮脏、悲惨、哀伤;而在强者眼中,大千世界亦有肮脏、悲惨、哀伤却更有美丽、快乐、可爱的一面。”
就像变魔术一样,父亲的话将 普通的日子点石成金,在沈风的眼中,世界渐渐变了,变的美丽、快乐了,也可爱了许多。
可是他依然对抛夫弃子的母亲耿耿于怀,并因此而憎恨天下所有的女子。
父亲只是笑笑,只说你长大了自会明白。
直到他14岁那年,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人,让他心惊胆战的是,那人是一个和他一样的男子,且是他父亲的八拜之交,那个像山一样巍峨,像大树一样魁伟的男人叫海仓浪。
海仓浪每年两次来家中拜访,听父亲说他是有心上人的。
沈风一方面为自己爱上同性而苦恼,一方面又拼命嫉妒海仓浪的心上人。
父亲渐渐看出了端倪,在几番盘问之下,沈风终于全盘托出。
父亲听了后沉默了许久,最后说:‘你一直想知道为什么你母亲离我而去,我现在可以告诉你。“
沈风立即悬紧了一颗心,把自己的事全忘个干净。
“你母亲本是千金小姐,因幼时得遇世外高人练成一身好功夫,最后行走江湖与父结识,当时正值为父饥寒交迫困顿不堪时,你母亲侠义心肠并因为尊重沈家祖辈,而出银两资助于我。
青年男女,日久生情,因你母亲的长辈极力阻挠,你母亲怒而离家投奔于我,我们私下结成夫妻,自立山头,并孕育下你。
可是好景不长,官府追剿,你母亲不幸被抓并可能株连九族,情急之下为父投案自首,换取你母亲的自由,为父以为此次必死无疑,哪料海仓浪偷偷劫狱,将为父救走,并拉了一个无恶不作的人做了刑场上的替死鬼。
后来为父隐姓埋名在边塞呆 三年之久,等再次踏入中原 ,你母亲身边已有佳侣……”
说到这里,父亲虎目含泪,埋首沉默了许久。
“风儿,世事无常,造化弄人,有些事情是谁也怪不得的。早些年你母亲独自抚养你,得知我尚在人间后,忍泪将你送给我,她是怕我一个人孤寂啊,她每年都偷偷来看你,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父亲仙逝那年只有三十九岁,在病榻前,他紧紧握着沈风的手说:“风儿,记得为父的话: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日后见到你母亲,告诉他:不管世事沧桑,这世上有一个人永远爱着她的,无论何时何地,反正要他明白,总有这样一个人。”
沈风终于完全了解,这个世界是肮脏、悲惨、哀伤的,也是可爱的。
在经历了这么多以后,仍然可以保有赤子之心的,是自强不息的父亲,是永不向风雨妥协的父亲。
有一种爱,可以包容一切的恩怨,于平淡中化与无形,非用心不能体会。
有这样一位父亲,沈风已经对人人充满感恩。
父亲不仅教会了他什么是爱,并且教会了他怎么去爱。
在那之后,他决定去找母亲,并且很快融入“镜湖山庄”的生活中,认认真真地爱着每个值得爱的人。
沈枫与里昂之间的纠葛,沈风不甚了解,大约类似当年的父亲吧,爱人另有新欢,自己当何去何从?
沈风不是不可以帮他,但他想让沈枫自己拿主意,毕竟只有自己足够坚强了,才可以承担--无论是爱,或者不爱的负担。
所以沈风一直保持沉默,隐身在沈枫体内。
他能体会到沈枫对里昂那浓得化不开的情,也能感觉里昂对沈枫沉的几乎承担不起的意,可是这种情意为何独独欠缺爱的滋润与沟通呢?
沈风搞不懂。
沈风也不确定乔治会不会在花园门口等他,根据以往的经验,他甚至判定乔治一定会卷款私自逃走。
所以,对乔治的出现,不仅沈枫吃惊,里昂吃惊‘沈风更吃惊。
惊讶之余,心里竟有浅浅谈谈的甜蜜之感,一边狠狠骂他笨蛋自己来送死,一边美孜孜的窃喜。
里昂肯定不会放过乔治,早就料到,只是没有想到里昂张口就要乔治死,看到那管奇怪状的“暗器”,直觉前面,硬生生堵住了枪口。
黑暗中,儿时的记忆纷来,对于父亲的思念让他整个灵魂都在发抖,同时他也希望能将父亲的影象注入到沈枫的记忆中,这是他能给予沈枫的最大也是最好的帮助。
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
不知过了多久,沈风终于醒来,阳光西斜的窗子照进来。有点刺眼。
头疼得厉害,一翻身,赫然发现有个小子抱者枕头斜趴在床上睡得正香,沈风的头有些发麻,揉着眼睛,半天才想起这俊美的男人就是抢走他宝贝弟弟的罪魁祸首--黎一帆。

 


第五章
沈风坐起身,看到雪白的墙壁与淡绿色的床单、睡衣,在睡衣上丝缎般的黑发垂下来 ,随着被子的起伏蜿蜒成美丽的波浪。
奇怪,沈风的头发又变长了,沈风好奇地伸手去抚摸,然后--惊讶地看到那只属于自己的、伴随了他二十四年的手。
他一颗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狂喜得想大叫,却呆愣愣地发不出声音。
过了半晌,他才闭上眼睛,小心翼翼地触摸自己的胸部--耶!那讨厌的柔软的滑嫩的如鸽子般的隆起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浑厚宽广的胸膛!
玉帝王母阎罗王!佛祖观音灶王爷!
我终于又变回来真真正正的男人了!
呜……果然上天有眼,想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气死宋玉,妒刹潘安,天下无双,举世无两的万人超级大帅哥怎么可能变成娘娘腔的人妖呢!
呜……皇天有眼,后土有灵,改日我一定多多烧香,愿你们仙福永享……
天啊!地啊!神啊!爹啊!娘啊!
我呀呀呀--呀呼嘿!
沈风从床上一跃而下,想手舞足蹈一番,结果双腿一软,跪倒地上,跌在厚厚的羊毛地毯上,发出“噗”一声闷响,痛得他嘴巴歪了一歪。
伏在床上睡得正香的黎一帆被这动静惊醒,茫然地睁开了眼睛,目无焦距地望着沈风发呆,然后突然凑近过来,用手放到沈风的鼻翼下,当热热的呼吸触到他的手时,他像被针扎一样跳起来:“天啊!你真的活过来了!”
黎一帆急冲冲的掏出手机:“龙,那个混蛋醒来了!真的!你快来吧!”
“谁是混蛋?”沈风叫起来,“勾引我弟弟的家伙,你才是小坏蛋!”
“你说谁?”黎一帆阴阴的声音,沈风果然不是好鸟,不醒还好,一醒来就惹他火大!
沈风痞痞地笑起来:“小帆帆,你跟帅气迷人了,我更爱你了耶。”
黎一帆只穿了件白色POLO衫,一条洗得有点发白的谈蓝色牛仔裤,一件深蓝色长袖T恤被他随手搭在肩上,浓黑的头发 ,面庞瘦削、俊美,愈是朴素,愈是让人对他的天生丽质惊艳不已。
沈风花痴一样地盯着他,直到一双大手捂组住他的大眼睛。
“不准视好我老婆!”一个黑铁石声音响起,伴随着大手特有的质感,让沈风几乎瞬间就热泪盈眶。
“龙……”拖着长长的鼻音,叫出这个在世上自己第三爱的男人的名字,沈风突然有种承受不住的感觉。
他和龙野岸兄弟两,一母所生,却差别明显。
龙野岸继承了母亲执着的感情,他却继承了母亲潇洒多情,可,情到多是情转薄,他在世人眼中便成了游戏人间的花花公子。
实则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真正让他动心的只有三个人,且都是男子。
父亲是最早的恋之萌芽吧,然后是海仓浪,即而是龙野岸。
可这三个人都和自己有特殊的亲近关系,注定了无法成为恋人,聪明如他,自然只有将所有的浓情化为对父亲的尊重,对海仓浪的崇慕,对龙野岸的手足关爱之情。
父亲说的对,有些事谁也怨不得,只能怪造物弄人。
对于这三个人,沈风即使再有痴心妄想又能怎样呢?
日子在笑声中过去,暗夜中的挣扎无人知晓。
“龙……”转过身,埋首在比自己高一头之多的弟弟的肩窝里。沈风只能一遍遍地叫着对方的名字,再也说不出任何思念的话语。
“呜哇……你终于醒了……呜哇……哇哇……”龙野岸窝憋着一张堪称世界第一名摸的脸,像颗大头菜一样哭起了鼻子,不管黎一帆再怎么教育他男儿有泪不轻弹,该弹的时候还是照弹不误,并且一弹起来就有大雨之势。
本来相当感人的兄弟重逢场景,被龙野岸这么惊天动地的嚎啕一哭,搅的全没有了气氛。
这样的结果就是沈风不得不忘记自己的多愁善感,像哄小孩一样的拍着龙野岸的背说:“乖啊,不哭,不哭,我醒了,你来了,万事如意,我们应该高兴啊,你说是不是?对了,你来这里也蛮久了,你在靠什么养家糊口啊?”想起自己被乔治逼迫追债的惨状,沈风就迫切的想知道小弟的现状。
龙野岸抬起头来,忽然涨红了脸:“我、我、我……”
“我什么?”
自从认识龙野岸也接近10年了,沈风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别扭的他,不由大为好奇,而仔细大量一番久别重逢的家伙,才赫然发现发变化很大。
面庞依然雕塑般英俊,身材依然傲视群雄般的无可挑剔,只是--眼神澄澈而宁静了,那头曾让黎一帆惊艳的长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刚过肩头的中长发,潇洒而俊美袭人,较之以往,魅力更是无人可敌。
唉!
沈风暗暗叹息,看来恋爱中的男人才是最美丽的。
“我、我、我……”龙野岸全然不顾自己俊美的形象,紧邹眉,涨红着脸像个藏起心爱玩具不给大人看到小孩。
“他现在是家庭煮夫兼我的贴身保镖。站在一旁像个女王般高高在上的黎一帆闲闲地说。
“啊!“沈风瞪大了眼睛,完全不敢相信。
想当初,龙野岸可是一连饭碗都不想自己端的人耶!
“呃……因为一烦工作太忙了,每天看他辛苦成那个样子,我觉得好心疼,再说我现在又做不了其他的事,就只有尽量能帮他什么就做什么咯。”龙野岸呜呜哝哝地解释着,一个大男人做这种事真是让他汗颜,又是在自己西乃的家人面前,呜……
沈风意味深长地看向黎一帆,黎一帆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架势,真是气煞人也!想他宝贝的亲爱的弟弟怎么可以做这些鸡零狗碎的活?以前他在“镜湖山庄”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耶!
“我们还是回家吧,在这里可没什么好玩的。”黎一帆甩给义愤填膺的沈风一个凉凉的背影,抢先出门了。
而龙野岸也立即像个忠诚的小狗一样跟了上去,然后回头招呼沈风:“小风,走啊,回家了!”
回家了……
多么甜蜜温馨的话,可沈风知道“此”家已非“彼”家。
因为沈风的情况特殊,黎一帆拒绝了医生要求再观察的要求,很快办完了出院手续。
沈风以为自己还在纽约,出了医院到达外面,看到奇异的景色才觉得不对:“小帆帆,这里是哪里啊?”
“佛蒙特(MERMOZT),位于美国的东北部,我们现在不在中国本土,而是远远相隔了一个太平洋的国度。”黎一帆简要的解释着。
“哦,了解,请问这里距离纽约远吗?”
一句话引得其余二位同时扭头看他。
“喂!小心开车,我可不想成为车下亡魂。”沈风拍拍黎一帆的肩。
“小风,你怎么知道纽约?好像你对这个世界很了解。”龙野岸率先发问。
“那是,我知道纽约是一个狂欢大苹果,曼哈顿区最繁华,自由女神是美国的精神象征,还知道第四十二街是风月场所。”沈风侃侃而谈,“我还会说英语呢!”
“沈风!”不仅龙野岸吃惊,黎一帆更是一头雾水,现代人回到古代还好说,多少学过一点历史,懂得一些古代常识,可古代来到现代,居然也什么都懂,难免不成是未卜先知?
这也太夸张了把吧:“呵呵呵……”沈风又发出他那特有的、被龙野岸怒斥为苍蝇般的怪笑,不知道把他真实的经历向这两个笨蛋讲一遍,他们会不会吓到车底下去?
“我现在饿了,把我喂饱再说!”
“切--”黎一帆和龙野岸同时送他两对卫生眼。
“哦呵呵呵……”沈风依然自得其乐,调教他的人本来就是他的娱乐。
佛蒙特,也在美国,应该距离纽约很近吧?不知道那个小混蛋和沈枫到底怎样了?
沈枫啊,你千万要好好的。否则我就要成千古罪人了。自己想救人,却把你送上了暗器的锋口上……
黎一帆原来居住在香港,但龙野岸实在忍受不了那中狭窄相拥挤的闹市,像野生动物园的他渴望安宁的大自然,并为此郁郁不欢。
再三考虑之下,黎一帆才选择了距离繁华之都比较近的佛蒙特,在迁移时也把一直昏睡不醒的沈风原身带到了美国。
黎一帆的家是一幢两层楼的乳白色小楼,楼顶有个像红色蘑菇一样的小帽子,楼前有绿色的草坪,有木板钉制的篱笆,楼后有花园,还有一个中等的游泳池,算是富人家才住的起的别墅。
沈风一边好奇地东看西看,一边啧啧地说:“龙,看来你真的娶到一个好老婆,有怎么漂亮的房子住。”
一想起乔治家拥挤不堪的房间(其实还好啦,是普通人居住的公寓,只是无法与“枫桥夜泊”与黎一帆家相比而已),沈风就自觉无比的凄凉,为什么龙就这么好运呢?老人说:女怕嫁错郎,嫁错就一辈子吃糟糠受风霜。看起来男人也是如此啊,有个好老婆比什么都强。
“当然,”龙野岸沾沾自喜着,“一帆是最棒的。”
黎一帆幽雅地一笑:“龙也是最好的,沈风,你进来看看就明白了。”
进入房间之后,沈风怀疑自己是不是进入了童话世界?
那些现代世界中常见的规规矩矩的直线条和没有人情味的冰冷组合构成的空间不见了,展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充满色彩,舒适感和卡通宝贝的梦幻国度。
大胆的配色是属于儿童特有的丰富和夸张:红配绿,紫色配橘色,深蓝配嫩黄……
“这些东西都是龙张罗的。”黎一帆微笑着说,他原来的房间只有黑白两色,很有格调很有品位却独独少了人气。
龙野岸拼命搜罗色泽温暖明亮的玩偶,对各式各样的卡通动物情有独钟,结果搞得现在的房间里只有卡哇伊这个词可以形容。
看着这样的房间,像苍蝇一般聒噪的沈风也无话可说了。
唉!
他再次发出一声感慨,陷入爱情的人啊,果然够疯狂,甚至能改变的面目全非。
“每天早晨睁开眼,我和一帆的对抗就开始了。一帆总是命令我马上去把胡子刮掉,可我每次都觉得不怎么长,得过且过就行了,一帆送我一个相当精美的刮胡刀,还是用银盒装着呢,可惜直到现在还是原封未动。一帆没办法,只好迁就我……”龙野岸像个诡计得逞的孩子般洋洋自得着,可在别人的眼中却变成幸福男人的喃喃自语。
“家里用的灯泡,各种型号的螺丝刀,还有宠物食品和花园里要用的肥料,我都会留心购买作为备用,如果一帆不工作了,我会为他做早餐,然后一起看卡通,或者在阳台上喝杯无咖啡因的饮料,这一定会让我的心情像阳光般美好。”
沈风越听越想呕吐,天啊,堂堂大唐的文武状元就这样沦落成了一个黄脸婆,居然还洋洋自得沉醉不已,这、这、这个世界啊……
可是再听下去,那无形中溢出的满满幸福让沈风越来越不是个滋味,他是不是已成了这个家中多余的人?
这种时候,他就愈发思念起乔治那个小混蛋了……
“你确定那个人是里昂贝宁吗?”酒足饭饱之后,听沈风把他离奇经历娓娓到来,最后黎一帆沉默了一会才问。
“是的。他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属于黑暗的气质,应该是个人物吧如果有些名头的话,我想几有可能认得他。”在看到弟弟已经找的幸福的归属之后,沈风开始着急乔治那边的事。
“何止出名,而是鼎鼎大名如雷贯耳。”黎一帆苦笑一声,沈风真的是个惹祸精,什么人不好惹,偏偏遇到一个那个盖世魔王。
“哦哦哦!”问题越大事情越复杂人物越难缠,沈风就会越干兴趣,“说说他是什么来头?”
“简言而之,类似于古代江湖中的武林盟主或者黑道魁首,势力之大遍部全世界各个角落。”黎一帆说。
“哦哦哦!”沈风愈加兴奋,兴奋到两眼放光,“那更应该拜访一下他,龙,你觉得呢?”
“没问题。”龙野岸微笑着说,此时的他才像沈风记忆中的弟弟。
黎一帆按住鬓角,面对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中古人,他实在是没辙。
“有没有个正当理由拜访他呢?”沈风并不是冲动派,兴奋是一回事,具体实施又是另外一回事,“小帆帆,我知道你很厉害的。”
黎一帆叹口气:“好象我所有的工作都在为你做准备。很巧的,前几天,贝宁先生的管家找到我,要为里昂贝宁设计一套礼服,出席他儿子的百日宴。”
“他答应了是不是?”沈风微微沉思,很认真地说,“可你只是个小裁缝,做好衣服他们自会派人来取,而我想进入他家,我要看探一下沈枫与乔治,再做下一步打算。”
“什么叫小裁缝?”黎一帆瞪大了眼睛,“是他们来求我耶!并发了宴会邀请函,可带伴侣一起赴宴。不过,我现在没兴趣帮你了,你去在大牌人物吧。”
“哎呀,不要这么说嘛,365行,行行出状元,我知道小帆帆是裁缝天皇,呵呵呵……去嘛--”
硬也好,软也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呵呵呵在……这世上还没有我们沈大公子想做却做不成的事!
裁缝天皇……
黎一帆全身无力,拿这只苍蝇毫无办法。
“你确定要去?那两个人值得你这么做吗?”黎一帆再次追问。
“值得。”沈风轻轻地回答,一贯嬉笑怒骂的脸上浮现前所未有的认真与執着。
黎一帆与龙野岸对视了一眼 ,无声中已达成了默契。
深夜。
时代广场上只有零星的几个人在游荡,据圈内人士讲,这里深夜是某些特殊群体的聚集地。
乔治躺在路边的椅子上,本来想打死他的里昂却在沈枫受伤之后以外的释放了他。
就在乔治渐渐迷糊着,各色的灯光幻化成花花绿绿的钞票在眼前飞舞的时候,一个很磁性的声音响起来:“先生,请问现在几点了?”乔治睁开一只眼,逆着灯光看不清对方的脸:“对不起,我也不知道。”
感觉孤单的时候总是想有个人陪一陪,所以他才来到大街上,可是真的有人来了,坏心情依然没有变。
意外没有听到脚步离开的声音,乔治才次睁开眼,就看到好大的两只发亮的眼睛,乔治下意识往后一缩,整个人便咕咚一声掉到了椅子下面。
“你有病啊,这样瞪着人瞧!”因为那个该死的家伙,他现在了在说鸟语的国度说汉语。
“因为你很帅气耶!”眼前俊美得有些出奇的男人笑了,眯起眼,咧开嘴,白色的牙齿灿烂闪着光。
乔治坐在地上,愣愣地瞪着他,怒气好像已经被灿烂的笑容融化掉。
他的屁股摔的很痛,而且躺的时间很长,脚也有点发嘛,一时间竟然挣扎不起来。
那男人去只跨坐在石凳上 ,看着他笑。
满心不爽的乔治很想痛扁对方那张小瓜脸。
笑瓜梁--怎么感觉和某人有些相似;乔治心中一动,接着便是对自己的鄙视,明明说要忘了他的,怎么随便看个陌生人就觉得相似,欠揍啊自己!
在与男人一上一下对峙了数秒之后,乔治主动放弃。
主要原因不是他没胆子,而是那个姿势实在身太难把握。而男人更是丝毫没有拉他起来的企图。乔治艰难的爬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眼光扫到最近的椅子,准备继续去那里发呆。
男人说:“现在几点了?”
“我说过了我不知道!”乔治不耐烦了。
“天这么晚了,你为什么还在外面呢?啊--我好冷。”
明明笑得一脸幸福的!
仔细一看,乔治才发现,原来他只穿了件短袖T恤。
九月末的晚上已经有些冷,乔治是早有准备穿足了装备才从家里出来的。这个杀小子太笨了!乔治心理暗笑。
披上乔治的外套,男人的精神越发好了,可还是像撞上了猪仔一样对他傻笑,最后更过分地就像只赖皮狗一样跟着乔治蹭到了家。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没有地方可去,再这样下去会冻死。”
乔治当时甚至想把他送去警察局,让他跟警察叔叔们撒娇去。
然而看着男人那张俊美无比的脸,廉价的同情心以及贪婪的私心作祟,乔治终于领他进了自己家门。
乔治一边洗澡,一边骂自己被那个人妖下了蛊毒,搞得现在自己也对男人发花痴。
冲完凉,感觉好很多,乔治从浴室间出来的时候,男人披着一头绚丽的长发冲他花痴般地笑,这让乔治更加火大:“发什么呆!”把毛巾仍向他:“没有见过男人不穿衣服?”
“见过也不一样嘛!小乔乔的是最性感的了!”
乔治猛然怔住,死死地盯着眼前甚至比他还要高一些的东方男子:“你到底是谁?”
“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哎呀,真没良心,明明前几天还和人家亲热的,小乔乔,我可还记得你热情的呻吟哦!”
“你--”乔治沉下脸来,乔治的床伴虽然多,却从没有和男人厮混,唯一的半次只是个不算男人的人妖罢了,虽然眼前的人和爱弥儿有些相似,可身材也相差太多了吧?
“你到底是谁?”
“舍我其谁?”
“沈风?爱弥儿?”乔治心惊胆战地说出这个让他困饶的名字。

 

 

第六章
“一半一半。”沈风吊儿郎当地坐在床上,继续流着口水猛看乔治的裸体,“什么一半一半?你给我说清楚!”
“一半对,一半错咯,真是笨!我是沈风对,风乃风花雪月的风,爱弥儿却不是我,而是里昂 贝宁的情人,他是枫叶相思的枫,不过我也曾经在他身体里待过一段时间,就是那时我们才认识的,Understand?”沈风又在卖弄他新学的英文单词。
“真的是你?”乔治不可思议地问。
“如假包换。”站起来,摆一个玉树临风的pose,让乔治以为自己正在经历着《第六感生死恋》
“到底怎么回事?”
“来来来,坐下听我慢慢讲。”沈风拉着乔治坐下,顺便在他光滑的肌肤上摸来摸去。
“真的?”听沈风讲完这一大串的故事,乔治很想证明他是胡说八道,可是这种神态举止,还有他自己身体的私密细节有该如何解释?
“如果你不相信,我们可以来验证一下哦。”沈风不安分的魔爪在乔治的臀部画着圈圈。
“滚开!”乔治猛然推开他,可蛮横的力道却被眼前看似斯文俊秀的男人轻易化解掉,他顺势被带入沈风的怀中。
“小乔乔,不要这么粗鲁么,虽然我知道小别胜新婚,可你也不用这么激动啊,我不会跑的,呵呵呵……你老实告诉我,怎么从里昂贝宁那里逃出来的?为什么放着沈枫不管?”问到最后,沈风的声音突然变得严厉起来。
“你以为我不想吗?”乔治再次拍开紧粘腻在身上的八爪鱼,“可是主人自己不想离开,我又能奈他何?”
“你的意思是说里昂和沈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沈风微微沉吟着。
“就是咯。”乔治叹了口气,“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像爱弥儿那样的人,被人用绳索捆着,想只狗一样栓着,还是不肯离开,太不可思议了。”
沈风的心一痛:“你应该知道他受折磨是因为你和我吧?”
乔治打了个哈哈:“那又如何?现在里昂认定了我和他有私情,为了我才挨子弹,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
沈风说:“他啊现在过的日子不如一条狗,不管他自己意愿如何,我都要把他救出来。明天就是贝宁家的盛宴,要不要去凑个热闹?”
“我赞成!”
“我只是想不通,沈枫为什么可以如此忍受?即使爱里昂,现在的感情也该变质了吧?里昂那个禽兽!”
“世上有很多人禽兽不如,我早见识过了,呵!”乔治讥嘲地笑一声,眼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痛苦。
“小乔乔,我想洗澡耶,陪陪我好不好?”陡然转移话题的沈风又开始发挥他的八爪鱼功力。
乔治本想拒绝,抬头看到沈风那双眼波流转的桃花眼后,拒绝的话语就自动吞回了肚子里。
不大的浴室里水气弥漫,容不下两个身高180公分的大男人的浴缸倍受折磨。
“小乔乔,讲讲你自己的事吧,除了你的名字以外,我对你一无所知呢!?”乔治把整个身子都没入水中,只露出头枕在沈风的胸膛上。
从小到大,这是他与男人第一次如此接近,印象中臭男人的感觉淡化了不少,起码沈风给他一种莫名其妙的舒适依赖感--或许,是他的笑容太灿烂了吧?
虽然有时也会因为这样而感觉他像只苍蝇一样讨厌,大多数时候去会不自觉融化在他阳光般温暖的笑容里。
在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里,乔治并非没有看见过人笑,真正的笑容也见过不少,但那些笑容都如流星一般,转眼即逝。像沈风这样一直微笑着,如灿烂的发光体一般的生物,乔治还是第一次见识。
乔治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他不信神,不信鬼怪灵异,自然--也不相信沈风的那一套说词。
可是他现在也不愿去计较,就当沈风说他的一场美梦,一段生命里活泼的旋律,一场第六感生死恋的男男版吧……
“我从小是个孤儿,被人抛弃在风化街上,是一个名叫苏菲的妓女抚养我长大的。从小我就生活在这条街上,看惯了买笑卖笑,更亲眼目睹了朝秦暮楚、一双玉臂千人枕的人生。苏菲告诉我要好好学习出人头地,可是那些人一听说我是妓女的儿子,马上就冷嘲热讽,像病菌一样避之三尺。”
乔治平淡地叙述着,就像叙述别人的故事。
“我初恋的女友,我最爱的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以后,虽然没有要求分手,却命令我去医院做检查,看是否得了爱滋病,否则再夜不肯与我亲热……”
沈风静静地聆听着从乔治内心发出的声音,有一下没一下地梳理着乔治的头发,不打扰他的思绪。
乔治定定地看着被水气遮挡住看不清的天花板,不晓得为什么把从没有对任何人讲过的心思一股脑地跟一个“陌生男人”说。
“苏菲是个中国人,被一个美国佬拐到美国又抛弃掉,她又没有什么本事,又爱好虚荣,只有靠出卖肉体生活,她经常对我讲,中国有句名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并以此极力我奋发图强,呵!可能是我太笨了吧,始终无法达成她的愿望,让他饮恨黄泉。”
沈风温柔地抚摸着他的头发:“往者以矣,来者可追。别伤心了,以后有我陪着你呢。对了,你今天晚上是出去干嘛?又出去找女人了吧?”
错,是找男人!
乔治在心里悲哀的回了一句,他是想找个男人试试,看自己是不是对男人感兴趣了,可是不管眼前是魁梧、英俊、潇洒、可爱各种类型的男人,都无法让他动心,只要一看到那些男人眼中赤裸裸的欲念,一想到纯粹为了发泄性欲,他就开始觉得反胃。
沈风垂下头,俯视着他,轻声道:“家里放着这么个大帅哥,你还要出去鬼混,要是传出去,我多没脸见人啊。”
沈风枕在他结实而富有弹性的大腿上,仰望着他乌黑的深深眼眸,从那里流泄而出的丝丝柔情让他砰然心动,他觉得自己仿佛被催眠了,只是傻傻地凝视着他,呼吸开始急促。
也许沈风真的有点喜欢他--适当的场合,适当的情调,有什么不可能发生呢?乔治不由自主地这么想。
可只是那么一瞬间,在沈风温柔目光后面探头探脑的顽皮笑意马上就让他悬崖勒马。
“小乔乔,人家很累了,帮我按摩一下吧。”
“啊?”
“不可以说不行!少爷我可是很少让人为我服务的!”沈风那副恩赐于人的摸样,实在是很欠扁。
他很是自觉地走到床上,趴下,闭上眼睛,等着乔治来服侍。
珠玉绸缎般光滑的皮肤经热水浸泡后,显出诱人的色泽,轮廓分明的背、臀、腿一览无余,活色生香地袒露在乔治眼前,“玉体横陈”这个词就自发地从乔治脑海里跑出来。
能与自己喜欢的人笑脸相伴,这让乔治感到快乐,但他仍然不得不给自己发热的感情泼冷水,他不敢任由自己对沈风的感情蔓延,竭力地制止自己不再往前迈步。
因为生活的环境的关系,沈风这样的人他见多了,英俊而多情,这些人会誓言旦旦地说自己的每段感情都是认真的,只是时间不久罢了。
可是乔治已经越来越明显地感觉到来自沈风的,让自己难一抵挡的诱惑,他时时告戒自己那是不能走近,否则就会堕入万丈深渊的绝路。
但,那些莫名的心动和悸动,并不因为他的竭止而消退,依然顽固地存在并滋长着。令他惶恐不安。
尤其是在看到现在这个男人版本的“沈风”之后。
“小乔乔,你又不是七老八十了,动作不要这么慢嘛!还是我这么让你看不够?”
乔治在沈风光洁的背上,臀部、腿上揉捏着,轻轻地拭去他身上的水珠,这种赤裸的触摸让乔治心神荡漾,让他那原始的反应急剧膨胀。
他的手变的贪婪起来,不再满足轻柔地滑动,情不自禁地揉捏这唯一一个让自己心摇神迷的男人的身体,他感到自己的腹内有一种无法压制的烈火在燃烧,迅速集合涨大起来,自己的手却因为紧张,而在沈风的大腿处紧紧地捏住。
“哇啊!”被捏痛了的沈风不由的叫了一声。乔治的心猛然抽缩了一下,还没等他反映过来,已经被沈风一把拉倒了床上:“哦呵呵……色色的小乔乔,不要害羞耶,跟人家一起睡吧!”
乔治觉得自己像陷入一个怪圈,自己原来的潇洒自如全不见了,怎么一看到这个笑瓜脸的家伙就会大脑呆滞手脚失灵了呢?
沈风那光滑的手在乔治身上摸过的时候,有种让他颤栗,混合着沸腾的热血一起冲向自己的头部,刹那间让乔治浑身躁热,呼吸急促。
“小乔乔,这两天有没有想我啊?”沈风声音嗲嗲的问,一双手却霸道十足地攻城掠地。
乔治摇摇头,努力压制渐渐粗重的呼吸:“想你才怪!”可是他觉得自己的声音也在颤抖。
“乔治--”
“恩。”
“我把你吃的干干净净哦。”
“你妄想!”
“那就试试看。”
月光下,沈风那被青春的热血滋养的光洁润滑的肌肤如象牙雕塑般呈现在乔治的眼前,乔治喷火的目光在沈风的躯体上贪婪地挪动着,四目相对,却看到沈风幽深的目光中正闪烁着一种他不熟悉的东西,如电击般直刺自己的体内,令乔治呼吸急促,身子更抖的厉害了。
乔治使劲地咽了下口水,想平息一下自己,身子却越发抖的厉害,他甚至 能听到自己牙齿互相撞击的声音。
“乔乔,你冷吗?”恍惚中,乔治听到沈风干涩的声音,沈风把手放在乔治的大腿上放肆地抚摸着,“你冷吗?”
“有点……”乔治俯下身,伸出双臂把沈风揽在自己的怀中,沈风同样滚烫发热的脸颊紧紧地贴在乔治的胸脯上,柔软湿润的嘴唇轻轻地触着沈风的胸肌,慢满移到了乔治的乳头。
乔治浑身一颤,托起了沈风的脸四目相望,如火如炬。
乔治激情难抑,一低头把滚烫的双唇贴在了沈风的眼睛、鼻子、嘴唇,疯狂地亲吻着,他分明听到沈风那急促的呼吸,感到自己的身子被沈风抱得紧紧的,令他窒息……
真实的沈风异于沈枫的体形,连私处都要大许多,所以当沈风试图进入乔治的身体时,乔治已经快晕厥了,疼痛是如此的清晰,清晰的入骨。
“永远……”在疼痛中他无意识地低喃着。
“乔,你永远是我的。”沈风说完他未说的话,按住他的脖子,灼热地摄取他啊的唇。
狂热地仍掉床上所有碍事的东西,沈风炽热的唇舌滑过他每一处起伏的曲线,而后在他的喘息声中抬高他的双腿,以一记狂野的动作进入了他的身子。
“不要动,否则会更痛。”感觉到来乔治体内的反抗,沈风也痛苦地停止了身体的律动。
火焰在两人的结合处燃烧,乔治难耐地在枕间摇晃着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折磨啊,似痛似痒似疯狂,他暗哑地要求着:“快、快……一点……”
在激情到来的刹那,他听到沈风低低的声音:“乔治,还记得吗……我说过的,要把你吃得干净是,就是我确定了自己爱你时……乔治,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当乔治醒来的时候,沈风已经不见了,只留在了一张纸条:“我去救沈枫,乖,不要轻举妄动。爱你的风。”
乔治沉思了许久,才慢慢走进浴室。
贝宁豪宅
贝宁家第四代继承人的百日宴。
从花园幽静处到贝宁家第一代掌门人的雕塑旁,漫步至露天酒吧前的草坪,三三两两的人席地而坐,到处徜徉着微微的醉意。
白兰地、香槟酒是最佳的选择。
这里的男女都很体面,男人气宇轩昂,女人千娇百媚。
而风情万种的女主人,优雅甜美的笑着,没人知道她眼底的哀愁--过了今天,与里昂贝宁的合同婚约就到期了,这个地方将来不再属于她。
在庭院的一角站着栩栩生辉的三人。其中一人身穿白衣,宛如中国武侠片的经典造型,再搭配上修长的身体,浓黑的头发,深邃的双眼,这一切的一切让所有女人都离不开目光。
而他身边高大威猛的黑色劲装的男子,一身天蓝色礼服的男子也是枪尽了满园的风光。
沈风身上那一套古装是黎一帆帮他设计的。之所以穿成这样,是为了让沈枫看看他原本的摸样。
据黎一帆的可靠消息,沈枫已经被里昂从“风桥夜泊”劫持到了贝宁家族的豪宅里,并且不顾所以人的反对,日夜与之同床共枕。
今天的里昂风度翩翩,幽雅从容,看着他那种绅士的派头,沈风无法想象背地里他会那样变态的折磨沈枫。
一想到小枫枫所受的非人待遇,沈风就有种想杀人的冲动。
给黎一帆和龙野岸打了个手势,沈风乘去洗手间的空隙,转身溜进了三楼。
沈枫蜷缩在墙角睡觉。
那是个墙壁与沙发之间的狭小区域,偌大一间房,他觉得只有这里才足够安全。
他的脖子上有一个用来栓住狼狗用的粗狗链,链子的另一头绑在床头的铁栏上。
那是他最后一次一里昂吵架的代价。
那一业,他去后花园找乔治,后来用用身体为乔治挡了一枪,当时他就希望自己死掉,可是万分不幸的,子弹从他的心脏边缘擦过,不足以致命。
当时,里昂的双眼已经变成了血红色,沈枫知道他不仅生气了,而且濒临发标的边缘。
就在第二天,他刚刚作完手术没多久,里昂便象发了疯一样地折腾他。
起先他还调侃地问:“你是不是吃醋了?”
这句话只会令里昂更加火大,不管最后沈枫怎样求饶,里昂依然不肯罢休,用尽一切方式羞辱他占有他,直到他像一块破布一样虚脱在床上。
“ 再去招惹其他男人,我会让你生不如死!”里昂居高临下望着他眼神涣散的眼睛,一字一字地强调。
夜里,沈枫摸索着要去抱男人,想像往常一样安抚他的怒气,可刚碰到男人的背,便被他狠狠地甩开。
心里顿时升起一种悲凉情绪,无论怎样也抹不去。
第二天正当中午的时候,乔治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他面前,并且手脚利索地打开了上锁的房门,然后回头对他说:“跟我走吧!”
沈风有那么一阵冲动,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目光坚定。
乔治不解地看着他:“为什么?你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受人虐待很快乐吗?”
沈枫苦笑一下:“我就是这个样子的,软弱、抑郁,你认识的那个沈风不是我,他已经离开我的身体了,你还是去找他吧。”
“你到底在说什么?”
“你会明白的,里昂快回来了,你走吧,再也不要招惹他!”
外面传来沉稳的脚步声,乔治凝视了他两秒,转身从窗口离开了。
“为什么放他走?”沈枫淡淡地笑,“别那样看着我,如果想做就直接来好了。”
沈枫开始动手解自己的扣子。
“别这样!”里昂站在他面前,僵立着。
“你买我回来不就是为了这个吗?来啊!”沈枫开始神经质地笑,“你从来就没爱过我,只是把我当成你弟弟的替身吧?那个总梦想自己成为女人的异性僻者,每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跟女人比风骚,你既迷恋他又为他感到羞耻,为了贝宁家族的名誉甚至不惜亲手杀死他,可是有思念他成疾,然后买来我,给我用药,把我变成他生前不男不女的样子,可怜!可怜!”
里昂甩手给他一记耳光:“你疯够了没有?”
“我说错什么了吗?”沈枫吃力地从地板上爬起来,捂着脸泪如泉涌,“我和你弟弟有些像吧?黑头发黑眼睛,可是他是你弟弟,你当然什么都不能做了,换了我就不同了,只要你给钱,你就可以为所欲为而毫无罪恶感!”
“你乱说什么!”里昂的面色苍白,身子摇摇欲坠。
“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吗?呵呵……”沈枫笑着,“你根本爱你的弟弟呀,你这个变态!你拿我什么?一个傻瓜?爱弥儿是你弟弟给自己取的女人名字,不是吗?如果他上天有灵,知道你每次干我的时候却口口声声叫着爱弥儿,他会怎么样?我心甘情愿被你骗是因为我喜欢你啊!”
里昂朝他的肚子猛踢一脚,他再度痛苦地萎下身子,缩成一团。
里昂努力维持自己的最后一点理智:“我和弟弟之间没有你插嘴的余地!他是天下最干净的人,别把他拿来和你相提并论,你不配!我是他哥哥,当然爱他!”“别找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呵!否则我会更鄙视你!”沈枫凄厉地笑。
里昂把他踹在地上,用皮带狠恒地抽 ,一点也不留情。
沈枫强得既不躲闪,也不求饶,只是明亮的眼睛火焰一般的燃烧着,直到被打昏过去,他都没有在吭一声。
里昂浑身哆嗦着,从杂物间找来粗狗链绑在他的脖子上,系上的刹那他却抱着浑身伤痕累累、昏厥过去的沈枫失声痛哭。
该下地狱的是他,该像狗一样被栓住的是他,也许,命中注定了他永远得不到爱人的心,弟弟如是,沈枫亦如是……
沈风吃惊地看着眼前的沈枫,短短几天不见,他整整消瘦了两圈,原本就纤弱的身子愈发小的可怜。
沈枫身上衣衫褴褛,沈风想为他换下来,可是有些地方被鞭痕处沁出的血粘住,不管他多么小心地扯,沈枫昏迷的身体都会轻轻地抽搐。
看着他纠结的眉头,沈风眼中的杀伐捩气越来越浓重--他最狠不把人当人看的畜生!
在沈风的眼里,现在的里昂贝宁连畜生都不如!
沈枫终于醒了,赤裸着身子,目光恐惧地看着沈风,好象一个没有丝毫抵抗力的婴儿“昂!昂呢?你是谁?”
“我是沈风,风花雪月的风,前几天受你照顾的那个人。”沈风第一次不在戏弄,而是认真地向他解释,“枫儿,不要再傻了,跟我走吧!”
沈枫像只充满警戒的小猫:“你--真的是风?”
“是我!非常抱歉擅自用你的身体去抵挡子弹,看到你因此而受苦,比打在我身上还难受,枫,跟我走。!”
“没什么可道歉的啊!去挡枪口是我自己的愿意,也许你是为了救乔治,可我是因为不想里昂杀人,他其实很脆弱,杀人后会留给他一辈子摸不去的阴影。”
“枫!到这种时候你还替他说话?”沈风找来一套干净的衣服给沈枫穿上,“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什么处境?”
沈枫沉默了片刻:“我知道,可是里昂也很可怜,如果我走了,他就真的孤单一个人了,他需要我。”
“这只是你单方面的想法,我看那家伙就是吃准了你处处为他着想才肆无忌惮地凌辱你!沈枫,爱情不是这个样子的,这种假爱情之名进行的残虐行为绝不可饶恕!枫,你醒醒把!”
沈枫摇摇头:“离开他,我或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你--”沈风气结。
“小风!”耳边传来龙野岸“千里穿音”的呼喊,沈风屏气聆听,“快走!外面情况突变,有人来血洗贝宁家族,快走!”
沈风吃了一惊,闪身来到窗户边,掀开窗帘缝隙朝外观望,窗子隔音效果蛮好,听不到外面呼天抢地的哀号,但是子弹过处鲜血飞溅的惨状却看的一清二楚,沈风的一颗心沉到谷底,到底怎么回事?
“怎么了 ?”沈枫问。
“没事。别多说了,跟我走!”沈风回头一事先准备好的细铁丝撬开沈枫颈项上的铁链,不容沈枫挣扎,抱起他就朝外走,刚走到门口,门被撞开了,浑身是血的里昂贝宁跌跌撞撞地扑进来。
“昂!”沈枫从沈风怀中挣扎下来,上前搀扶住里昂,黑色瞳孔中溢满了疼惜与焦虑:“昂,这是怎么了?”
“别问,跟我走!”里昂的头发已经汗湿地粘在面颊上,因为中弹的疼痛而脸色苍白,浑身簌簌发抖。
“好!”沈枫已明白是发生了火拼,这本是黑道中常见的事,可--有谁敢动黑手党教父呢?“不要!”沈风抢前一步伸手把沈枫拉到怀里,“你现在跟他手无异自投死路。”
“不,放开我!”沈枫的眼中已蓄满泪水,“放开我!我就是死我也要和昂死在一起!”
“枫儿--”里昂贝宁听到这句话猛然抬起头来,泪流满面。
被自己折磨的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的恋人目光坚韧地望着他,是一如既往的情深似海,原本心焦如焚的里昂突然笑起来,回头看像沈风:“你能够确保枫儿的安全吗?”
“当然!”
“那好,枫儿就暂时拜托你照顾了,我先行一步,改日再谢!”说完,里昂转身走出了房间。
“昂!”沈枫发出凄厉的哀号,“我等你来接我!一点要来!否则我会恨你一辈子!”
沈风抱着沈枫走出来,黎一帆,龙野岸已等待在大厅门口。
“小风,你没事吧?”龙野岸急切地问。
“没事!你们怎么站在这么危险的地方?快躲起来!”沈风已经知道枪支的危险,那是一种比古代所有暗器威力强百倍的利器,轻则入骨,重则当即死亡。
“没关系,有人告诉我们是朋友,不会伤害我们的。”黎一帆说。
“恩?”沈风听得一头雾水。
“他们在向这边招手了,我们过去吧。”龙野岸说,此处险境,依然沉稳自若的也就是他们三个人了。
除了死去的人,庭院里只剩下大约100个一身白色制服装,携带一管重机枪的年轻男子,男子全是白色人种,金发蓝眼、红发碧眼者居多,现在他们全恭恭敬敬地在站立在车道两旁,那副架势宛如恭迎皇帝驾临。
沈风等四人面面相觑,今天的事情突如其来,来年他们也被大懵了。
本来打算软的不行,就硬把沈枫抢走,三人已经做好了激战的准备,可是--三辆本田车开道,一辆银色宾士车缓缓开进来,正式标志着贝宁别墅已更换了主人。
否认财富能造就等级差别是不理智的。
很多事实都支持这个结论,尤其当一辆闪着悦目光辉的宾士轿车在车水马龙中倨傲地出现。
众车像水,宾士像浮在水面的船。
车门打开,一名身长玉立的男子走下来,面容峻冷,戴着一副黑墨镜,看不出表情。
“乔治!”沈风微微吃惊。
“嗨,达令!”乔治穿了一套银灰色的西装,与他身后的车子非常速配,昨天的小混混摇身一变就成了风度翩翩的贵族绅士。
“他就是你说的那个小骗子?”黎一帆问沈风。
“呵呵呵……马有失蹄,人有走眼,他不仅是个小骗子,现在好象修成正果变成大骗子了。”沈风不尴不尬地笑。
一直依靠在沈风肩头的沈枫突然快步走到乔治面前,甩手一记响亮的耳光。
两个彪型男人冲上来,却被乔治伸手阻止,乔治摘下墨镜,一双幽蓝的眼睛充满轻比鄙:“人妖,你没为里昂贝宁殉情啊?”
歧视?鄙夷?高高在上?同情?仇恨?可恶?
沈枫咬紧牙关,他知道自己所有的锤炼和坚强都是为了棉队这种时候:“利用朋友,你无耻!”
乔治不理他,太起头,目光转向沈风,他想知道这种情形下那个小瓜脸会不会变形?
令他惊讶的是,沈风依然笑着,只是不在阳光灿烂,那种笑容变的高深摸测。
乔治突然觉得面前的人,不再是平时那个笑看人生的轻薄男人,他的笑容中竟也隐藏着无尽的胁迫力?
乔治从他的笑容中,看不出他此刻的心情。
“大哥!”几个黑衣男子下挟持着里昂贝宁匆匆走来,“按你的吩咐,生擒活捉!”
乔治点点头。
沈风在看到里昂的瞬间,脸色一白双腿一软,如果不是沈风及时出手已经瘫软在地。
“你有什么条件?”里昂目光凛凛的盯着乔治,虽然一身狼狈,却依然不失王者的倨傲。
“呵!”乔治轻笑,目光缓缓地扫视了一圈之后,伸出食指太起头里昂的下颚:“很简单--”

 


第七章乔治手松了松领带,然后从西装上衣口袋中扯下手帕,擦了擦自己托起里昂下颚的手指,“啪”一声又丢在了地上。
里昂眼眸中怒火陡然高炽, 却又一闪而逝。
虎落平阳遭犬期,能屈能伸是大丈夫。
“跪下,向苏菲忏悔!”乔治冷冷的说。
里昂的脸色一变,嘴角抽动了两下,终于“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为这以外变故惊住的沈枫呆呆地看着跪倒在地满脸痛楚的男人,再看看与他外貌神似的乔治,突然间明白了什么。
乔治邹了奏眉,几分不层:“里昂,你很听老贝宁的话吧,他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为了他的仕途,不惜毁掉一切有损他清誉的人或事包括杀死一个原本就很悲惨的手无寸铁的妓女,和一个沉迷于女性幻觉中的可怜男孩。”
里昂脸上的倨傲之色越来越惨淡。
“你不是很喜欢杀人吗?今天你想活命,我就给你一个机会。”
里昂沉默不语。
“杀掉沈枫。”
全场一片死寂,只剩下抽冷气声。
沈风走到乔治面前:“有冤抱冤,有仇抱仇,别扯进无辜的人。小乔乔,你如果瞧不起这个人,就不要做和他一样卑劣的事。”
“中国有句古话: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乔治冷冷地说。
“可沈枫是最无辜的!你不觉得他除了无偿地去爱别人之外,再无其他了吗?”沈风的笑容开始凝固。
“呵!”乔治回头瞥了一眼里昂:“你爱他吗?”
里昂闭上眼睛,深深吸一口气:“爱。”
沈枫的泪水立刻绝堤,滚滚落下。
“那你又打他?”
“我在乎他!”
“爱不是这样的!你从来没有想过他心里面在想什么吗?”
“那是我爱他的方式!”
“扯蛋!”乔治甩过一把手枪到里昂的膝前,“爱他就让他解脱吧。”
“乔治!”沈风眼中寒光一闪,“别做令自己后悔的事!”
“我从不后悔!”
沈枫拉住沈风的手:“风,别求他了,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我们没什么可说的,里昂对我怎样我自己清楚,并不是你们看到的这个样子,他对我的好--”他的声音突然哽咽了。“十年如一日,是我最近不太乖背叛了他……”
“枫儿。”里昂抬起头来,热泪盈眶。
“昂,这世间文艺悲欢离合的故事我们都经历过了,梦醒来,繁华落尽也无所遗憾,临终能听到你说这个字,能和你在一起,能……死在你手里,我三生有幸,已经很幸福了。”
“好!”里昂猛然抓起地上的抢--罢了罢了!
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里昂本是练家子出身,行动起来速度快的惊人,龙野岸闪身去夺枪,抢未到手,枪声已响了。
“风!”沈风被中弹倒在自己怀中的沈风吓住了,浑身颤抖地抱住他,“风!你这是做什么!”
沈风勉强睁开眼睛,凭着武者的灵敏,他避开了要害,子弹去还是落在肩窝处,鲜血瞬间浸透了雪白的长衫,他却咧开嘴笑着:“这是我欠你的,要还回来,否则你死了我找谁还啊?人家……咳咳……是个……好人……耶……”
“风……”沈枫紧紧抱住他,痛哭失声,“风……”
“傻瓜……哭什么……呀……我老爹说……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何时……都不许……生死……”
“该死!”
龙野岸抢点了中弹部位的穴位,阻止鲜血再流,黎一帆立即拨了急救电话。
龙野岸转身走到乔治面前,双眼赤红,末约,发拳已挥出,如闪电如流星,乔治躲也躲不及,便打倒在地,身后的侍卫冲上来,却被乔治挥手制止。
他挣扎着爬起来,用手摸了摸被打的火辣辣的脸颊:“龙野岸?”
“是!”龙野岸再次起身上前,在令人眼花缭乱的拳大脚踢之后,本是高手的乔治几乎没有机会出手,他也不想还击,片刻已变的鼻青脸肿,身上笔挺的西装也变的邹巴巴。
在龙野岸伸手到他肩部,准备在给他卸下他一条胳膊,沈风喊:“……好了……车来了……”
救护车呼啸而来,护士将沈风抬上担架,沈风挥手召唤龙野岸。
龙野岸唾了一口:“便宜你了,如果不是小风心软,你的胳膊就别想要了!”
乔治的唇角已参出了血丝,他却不顾一切的跑到沈风面前,死死抓住他的手:“要想我放过里昂和沈枫,就给我好好地回来!”
沈风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却微微一笑语音不清的说:“No problem!”
乔治手一松,车子呼啸而去,留下黎一帆处理后事。
“怎么样?”黎一帆看着乔治,“打算怎么处置里昂和沈枫?”
乔治上上下下打量一番黎一帆:“你觉得呢?”
“如果是野心勃勃,不妨斩草除根、免留后患。”
“不错的主意。”乔治微微一笑,“黎一帆?沈风说你很聪明的。”
“聪明有一点点就够了,太多就会聪明反被聪明误。”黎一帆优雅地笑着。
“如果我不是野心勃勃,又该如何?”
“如果你不是野心勃勃,仅仅是为了证明你存在的价值,那么现在你成功了,可以功成身退。权你一句,三K党不是久留之地,若想后半生安稳,还是趁早收手的好。”
“你知道我是三K党?”乔治的双眉一挑,事情越来越有趣,看来沈风果然非比寻常,连他的朋友都一个比一个出色。
“三叫九流都略知一二吧,再说,在美国,能和黑手党相抗衡的,也就只有本土历史悠久的三K党了。”
“呵呵!”乔治舒展舒展酸痛的身体,“好了,放他们一马吧!我可先讲好,只看在沈风的面子上而已。”
黎一帆谢了一声,扶起里昂和沈枫:“走吧,先到我家住一阵子。”
三人走了几步,里昂又回过头来,看了看乔治,嘴巴动了动却有吞咽回去,转身大踏步离开。
手下已经开始打扫残局,乔治怔怔地站立了很久,卧薪尝胆10年就是为的这一刻,当这一刻终于完美地实现了,他却陡然生出一种高处不胜寒的苍凉。
戴上墨镜,不让人看到他深陷的眸子与忧郁的眼神。
有人就会有恩怨,有恩怨就会有江湖,古今皆如此。
尘世如潮如水,只叹江湖几回人几回啊!
在这冷酷的城市里相遇的两个人,能到哪里寻找未来呢?
沈风……心头闪过这个名字,浮现出那张灿烂的笑脸,乔治的心抽痛几下,终也平淡下去。
白色调的卧室显得格外静谧,有风吹过,底垂的蓝天和玫红色的沙帘,伴随着低沉温婉的音乐轻舞飞扬。
一面墙上,被作成了整齐,划一格子的书柜,因冰纹玻璃不规则的穿插,改变了呆板的印象。
宽大柔软的床让人沉下去就不想起来,中国云南的彩景是苏菲母亲家乡的特产,有了他的陪伴,或许,也是可以不再恐怖,不再寒冷,不再漫长。
距离那日子分别已一月有余,没有沈风的消息。
乔治的日子过的浑浑噩噩,他不时地做梦,梦中是呼啸、咆哮、天翻地覆、肝肠寸断般的悲情城市,而最后无一例外的会出现一面浩瀚的大湖,湖水波光粼粼,湖水的另一岸有一个白衣丽影在飘摇中远去。
乔治想呼喊,总是发不出声音,于是挥舞着双手醒来,发现泪流满面。
已到秋天,黄叶如蝴蝶般飘落,飞旋出一生最凄美的舞步,悲春伤秋的诗人情怀居然也感染了乔治,让他久久地发呆。
那天一大早,有人敲卧室的门,乔治懒懒地开门,满心不爽。
“Morning!”笑瓜脸举着两只大气球一副弱智儿童状。
乔治没有理他,重新回到床上。
笑瓜脸一点也不知趣,也赖到床上来,一身的寒气让乔治打了个机灵,睡意全无。
“你干嘛来了?”面对沈风蜜里调油般的笑瓜脸,烦躁烟消云散,只剩下满心的舒坦。
“我干你来了。”沈风学足了他的语调,出言不逊却还一脸的单纯,实在欠扁。
乔治的身体一热,却绷着脸踹他一脚:“流氓!”
嘟着嘴巴有粘上来,像只八爪鱼一样紧紧缠在他身上。
“不--”乔治想出口反驳,看到近在眼前的那张俊朗无比的面庞之后眼眶一热,从来没有这样朝思慕想过谁,从来没有这样牵肠挂肚过谁,为什么打破这一切的是这个笑脸呆瓜呢?
“不什么?”沈风坏坏地伸手探到他的大腿间“你一直不出现,是不是有了新欢?”乔治撩拨着他的长发,顾左右而言他。
“没有,我发誓绝对没有!”沈风急色色的说。
“哦?”乔治挑起了眉。
“金盆洗手,隐退江湖。”沈风嬉笑着,“我要改邪归正了。”
“哎呀,那江湖上不是要冷清很多。”乔治的手搭在他的肩头,“怎么,准备削发为僧?”
“那还没考虑。”沈风忍不住笑,“打算改变战术,守株待兔,等哪个倒霉鬼自己撞上门来。”
“真的?”乔治斜瞟着他,“那倒霉鬼是副什么德性啊?”
“恩,跟你差不多吧。”沈风闭起眼一本正经地说,“最近我发现自己其实还是蛮挑剔的,一般人还真看不上呢。其实我内心里期待的是一种理想的爱情,肉体和精神的完美结合,彼此是对方不可代替的另一半,只可惜现在--”
“噗、噗、噗--”
怪异的声音让自我陶醉的沈风睁开眼,发现乔治嘴巴鼓鼓的,正以一副奇怪的神情望着他,然后猛地张开嘴巴一口酒喷出老远,整个人笑得弯下腰去。“哈、哈、哈、哈哈哈哈……沈风,我想我是真的喜欢你、真的真的、噗哈哈……”
乔治喜欢看沈风那副急色色的样子,他相信那一刻他是爱沈风的。
但更多的时候他爱他自己。
就像绝大多数的现代都市男女一样,乔治从来都只寻求短暂的欢乐、安慰、放松、刺激以及转眼即逝的爱情--有时他长过一夜,有时它短与数秒,滋生在眉来眼去之间,消失于甜言蜜语背后。
在灯红酒绿、光怪陆离的都市夜色在掩护人们厚颜无耻地谈情说爱,山盟海誓,然后在黎明破晓时,像吸血鬼一样各自消散。这是一群“爱无能”患者,聚集在令人想入非非的空间,相互依靠,有相互逃避,渴望同时又恐惧。
乔治知道自己是其中之一。
或许,沈风也是。
但是,沈风让乔治愉快,他决定放任自己沉浸在着愉快之中。
笔记,花开艳是直需折,莫待花谢,空折枝。
在清晨的神奇色彩中,沉重的性欲之翅开始轻盈的飘舞起来,对于沈风的想象已成为一种内心渴望的躁动和吸引,也许那沉睡的性欲正慢慢的苏醒……
沈风将他的一只手轻放在他大腿,另一只手轻柔着他的胸部,那骚动的感觉让胸前的茱萸挺立起来。
沈风把他抱起来,面对面紧紧的拥抱着,用手捧起他的脸庞,深情而热烈的亲吻着他的嘴唇,沈风的嘴唇所散发的芳香令乔治昏眩,他的嘴唇有一丝淡淡的烟草味,他呼吸的气息充满柔情和清香。
乔治的心开始跳动起来,不规则的跳动令他不有自主的感觉呼吸急促。
他的手轻揉着沈风的背,血液流动的速度加快,分身逐渐的膨胀起来。
他睁开眼睛再次的看着眼前的男人,好象要确定一般,然后缓缓的重新闭上,将着诱惑的影像定格在大脑的一个显眼的位置上,想象的真实围绕在着影像的周围,仿佛这个“陌生”的魅力的男人不仅正包裹住他的肉体,还包裹住了他全部的灵魂,令他无法再次回到现实的真空里。
舒畅的感觉逐渐的蔓延于他整个的身心。
沈风用舌尖轻佻起他湿润的嘴唇,轻轻的伸进去,同他的舌尖纠缠在一起,有种触电的感觉令他都感觉到颤栗的酥麻,尽情的挥散着激情的焦渴,他的躯体温柔地依在沈风宽大的胸怀里,紧紧的融合。
沈风的双手轻柔的在他的肌肤上滑着,抚摸着他的秀发,慢慢的游到他的胸前和背后,乔治的心跳的令他无法呼吸。
沈风的手抚摸着他挺俏的臀部,他身体的曲线富有美感,他臀部的肌肉很有弹性。
乔治全身的血液沸腾起来,汇集于下身的膨胀达到顶点。
他颤抖着伸出手去触摸另一个男人的坚挺,它灼热的勃起,那种长度硬度是力量的源泉,它在他的手里像个顽皮的孩子,毫不掩盖自己的渴望。
它需要他的爱抚,它需要他的温暖,乔治的手抚弄着它,上下抽搐着,感觉他在他的手心里变得更加狂热而坚挺……
乔治忍不住的喘息声发出,他享受着这美妙的感觉所带给自己的激情,他的身下急剧的紧缩着,不有自主的身心的颤栗在双手的揉抚中体会着性爱的快感。
他很想喊出声,对这个男人说,他要他……
“我……我有点支持不住了。”
沈风也无法只控制自己的狂野,匍匐在他身上,很想将他融化掉。
他的双手揉抚着他的臀瓣,他的嘴唇吸吮着他已挺起的乳头,用舌尖在它周围滑吻,换来乔治身体一阵一阵的颤栗。
乔治此时已失去自控能力,在性爱的焦渴和蒸腾中,他愿意随着沈风的真诚而放任自己。
此刻,在他的诱惑中,他的身体已完全敞开,浑身躁热,急需要一种淋漓尽致的发泄。他需要他的爱,他也愿意将自己的爱给他,没有半点掩饰和隐藏。
沈风的嘴唇在乔治周身上下亲吻,在他的大腿内侧,芳香的浓郁气息袭来,令他情不自禁的用舌尖吸着,穿插着,游走着,像一只出春的昆虫以喜悦的冲动攀附于花的蕊芯里……
沈风听到乔治热腾的喘息及呼吸声,那种急迫的呻吟是发自肺腑的,更是一种等待的煎熬和折磨。
沈风分开的他的双腿,将他的下身紧紧贴在乔治的下体。
让那如蛇的物体在他的下体摩擦着,它坚实而挺拔,修长而富有硬度,它有种急不可耐的渴望,渗出的液体是爱的滋润。
乔治的菊穴微微开启,娇嫩的肉体晶莹剔透,它轻抚着男人的玉茎,在他灼热的澎湃中,两人的颤栗成为共振。
沈风轻轻的将他坚挺缓缓插入,乔治的小穴紧缩着,然后逐渐的宽敞,然后是紧密的包裹。有种吸力是巨大的 ,男人的坚挺在他的穴道中深刻的感觉到这种力量的强大。
男人的下身开始抽动起来,起先是缓慢的,慢慢的插入,直至深入到最里处,点到他的菊穴的敏感部位,乔治不由自主的呻吟起来,呼吸由缓缓变为急促,他的身体扭动着,抽搐着……
“恩……哦……啊……”
强烈而巨大的呻吟声回旋在沈风的耳畔。
沈风问:“要我吗?要我加速吗?”
乔治喘息着,“恩……我要……我要……哈啊……”
沈风的双手扶着他的分开他的双腿,放在自己的肩膀上,男人浓密的芳草在身上的来回摆动中接触。
“抬起头,看着它在你的身体深处。”
欲望的火山开始会聚成一股无法阻挡的推力,沈风的身体不停的加速抽动着,摇摆着,张扬着,插入抽出的频率加快。
猛烈的摇摆动力使乔治的躯体也随着着股力量而摆动起来,跟着着节奏晃动着,整个的身体成为一种流动的波浪,秀发飘舞,脸庞是运动的图画,空气中只能感到男人们共同 的呼吸和喘息声,还有乔治悦耳的呻吟的乐符。
乔治像只濒临死亡的鱼。“啊……恩……哈……”
他的坚挺也流出光滑的液体,流到小穴里,滋润着男人的玉茎,剧烈的抽动和摇摆令小火山的溶浆汇聚成一种急于喷发的力量,在肉体像触的瞬间,刺激性的快感正逐渐的令乔治忘记所有的麻木。
沈风的手紧紧的抱着他的臀部,撕扯着,乔治兴奋的喊叫声划破天空中的阴云,灵魂和肉体渐渐合二为一成为一种虚浮的漂浮物,身体开始升腾,升腾,在云和雨的空间里,他感觉到一个炽热的坚挺的物体穿插于他下身的肉体中。
猛烈的膨胀和剧烈的颤栗之后,电闪雷鸣的瞬间,火山口的焦热和溶浆急速的喷发,那股亲切而温暖的流体弥散于他的玉壁及玉道里……
在最后一次的尖叫声中,他们已真实的融为一体,在性爱瑰丽迷人的天空中飘摇,飘摇……
乔治睁开眼睛的时候,仿佛是经历了一场梦。美妙的感觉还在大脑中缭绕,心绪难以平静。
他的手从下身抽出,手心是潮湿一片,他知道自己已达到了一个从未经历的性爱高潮的顶点,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
听着沈风的呼唤声,看着他的脸庞,如置身于奇妙的幻景中。
是谁说过,现代人彼此身体的融合永远比心灵的融合快,是吗?
他和沈风,是不是也这样呢?
两人在床上腻了半晌,中午的时候起来吃午饭,手下的小头目来汇报工作情况被乔治斥退了,他不想打破这二人世界特有的安宁。
“沈风,你不怪我吗?”乔治帮沈风切好一小块一小块七成熟的牛排
“怪什么?”沈风津津有味的吃着,一副陶醉的表情,性欲得到暂时的满足之后便是食欲,美人与美食一样可口。人间乐事莫过如此。
“我利用你打探贝宁家族内幕的事。”乔治还记得沈枫愤怒到浑身颤抖的 摸样。
沈风沉思了片刻:“说不生气是骗你的,但也并不是太生气,因为你有你的立场,而我也确实觉得应该教训教训里昂那个混球了。有时候,争斗没有严格的对错,只是各自立场不同而已。”
“里昂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乔治放下餐具盯着沈风说,“其实我的全名应该是乔治 扬 贝宁。”
沈风点点头:“很早就有这样的预感了,你们的外表很像--不过你比里昂秀气很多了,我更喜欢。”
“如果不是贝宁家欺人太甚,我不会铤而走险加入三K党,并且利用这种手段成为首领,老贝宁一心想从黑转白,做一个上流社会的体面人物,甚至想参与政选,怕别人揭露他的丑文,便指使里昂杀了所有阻碍他前程的人,包括我可怜而无辜的苏菲妈妈,不过他最终也没有成为上流人物,还是死与非命。”
沈风也放下餐具,把手伸过去在餐桌上紧紧握住乔治不停颤抖的手。
“苏菲只是个平庸的女子,没什么文化,会粗鲁的骂我,渐渐上了年纪,姿色凋零,每天涂着厚厚的粉也招不来一两个客人,她后来脾气变得很暴躁,我们经常吵架,每次一吵架我就说离家出走在也不回来,可是每次过不来24小时,我还是会乖乖回来,因为她会坐在家门口等我,不管24小时还是48小时。”乔治的眼底闪过一抹痛楚。
“母爱是伟大的,不管她是什么身份。”沈风淡淡的说。
“我只是他收养的小杂种而已。”乔治低下了头,“我一直这样认为。”
“那时候,我回到家,看到她躺在地板上,血流了一地,并且已变成黑色,我差点发疯。”
乔治的手冷冰冰,冷汗渗出来。
“那年我才14岁,我去警察局报案,可是没有人理我,最后另外一位妓女,和苏菲关系很要好的玛利亚,在把苏菲安葬之后,才告诉我,我并不是苏菲收养的孩子,苏菲其实就是我的亲生母亲。”
“啊?”沈风也震惊了。
“她怕自己的儿子有一个身为妓女的母亲遭人欺凌,受尽白眼,宁愿称自己是我的养母,让我穿好的,吃好的,受最好的教育,可没等到我功成名就,她就含恨而去了。”
乔治把头埋在沈风的手上:“苏菲活着的时候,我相信世上还有爱,有人无私的爱着我,我也对着个世界抱着一丝丝的幻想 ,可是--我最后一点的爱也被毁灭了,从14岁到24岁整整10年的时间,支撑着我活下来的只有恨。我离开纽约去了阿肯色州,加入三K党,杀人抢劫无所不用其极,终于走上了三K党的最高位置 ,终于有了可以和黑手党像抗衡的力量,但我不打算力敌,智取才是上策。”
沈风静静地听着。
“因为苏菲思念祖国,我在潜移默化中对中国的文化产生了兴趣,并且有意识地去学习了很多,一直支撑着我的一句话则是‘无欲则刚‘。我对这个世界别无所求,没有任何人或者事空气仪牵绊我,而里昂却不同,因为迷恋人妖,我知道他在黑手党中的声誉已如江河日下,他爱着沈枫,有了最大的牵绊,所以他一定会输。”
“你是意思--是不是说爱会使人变得软弱?”沈风问。
乔治毫不忧郁地点头。
沈风叹口气:“那你想没想到,是什么让你坚强到无坚不摧?还不是对妈妈的爱?爱与恨犹如手的正反面,看似截然对立,实则本质上还是相通的,你有怎能认定里昂是软弱的呢?为了保护唯一的宝贝,他宁愿舍弃一切的荣华富贵大权在握,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坚强?我老爹说,这个世界上有其肮脏、悲惨、哀伤的一面,却也有美丽、快乐、可爱的一面,也许在你的前半生中,前者遭遇的太多,但是我这以后你能够更多领略后者。”
乔治怔怔地望着他 ,有些事情他不是不懂,但总有些地方转不过弯来,如今被沈风一语点破,方入梦初醒。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风吹之,雨打之,风雨飘摇中危者,乃天生弱者,弱者,必先亡;而强者,风雨后,草自清新花自香。”
乔治看着那张笑瓜脸,好象突然间就明白了他为什么能一直笑得如此天真如此的阳光灿烂,那时因为他才是真正的坚强。
“小乔乔,难道你不相信爱吗?”沈风又恢复了嬉皮笑脸的表情,干脆蹭到乔治身上,趴在他背上搂住他,在他的耳朵边呵痒。
乔治面红耳赤地闪躲着:“也不是不相信,但我对这我相信。”
“人都有特别强和特别弱的一面,就像你说的,世界有两面一样,天天奔波在外,什么人给我打击,这些我都能承受,但只要感情有一点点的闪失,我可能就受不来,我害怕恋人之间哪怕是因为爱而引发的争执,我需要一个宽容的肩膀,一片宽阔的心灵空间来容忍我,所以我还处在一个比较被动的立场,为防万一,我宁愿谁也不爱。”乔治说话的语速很慢,他在努力寻找最准确的词语来表达自己的感情方面的观点与立场。
沈风频频点头,最后突然笑逐言开地在乔治唇上嘬了一下:“我明白了,你就是小帆帆所说的典型的现代并。”
“恩?”乔治抬起头脸仰望着他,一脸的问好,那傻傻的可爱的摸样让沈风又一阵地狂亲乱啃。
“就是--爱无能。”沈风郑重其事地宣布这个新有名词,“小帆帆说呀,现代人似呼都没有爱的能力了,一碰到爱情,首先想到的不是美好幸福,反而是负担和压力。”
乔治沉默下去,过了许久才说:“或许吧,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可以保障的。”
沈风原本想说什么,忽然有止住,也是沉默了良久才问:“乔治,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你,你会挽留我吗?”
“你是说你想离开吗?”乔治突然打断他,脸上有一丝丝的迷惑不解。

 


第八章
窗外明朗的光线跳跃闪烁,不安地绽放着他们的璀璨,沈风深深吸了口气,只有冷冷飞过的风能窥见他眼中的寒意吧:“我曾经说过,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我从遥远的大唐来,是一股思念的冲动,那时我以为我是为了我的龙野岸,可直到见到了你我才明白,也许我穿越时候1500多年,仅仅是为了寻找到自己想要的的人吧。”
乔治显然被着突如其来的决定搞懵了,愣了半晌,低头给自己点上一个菸,嘴角牵动,似呼想说什么,可带出来的只有无奈的苦笑。他将自己脑袋埋在臂弯里,趴在桌上,像一个遭人遗弃的无助孩童。
望着他孤单的背影,沈风的心“艘”地抖了一下,那一瞬间他才发现自己居然是如此的冷漠无情。
不是命运如此的冷酷无情。
“你不会不舍得我吧?”沈风轻轻拍着他的肩膀,鼻子里酸酸的,却在脸上努力堆出笑容:“其实找人也是一种幸福,漫无目的地找,心里面充满着偶然邂逅的渴望,只要一天不放弃,就好象一天不至于绝望,而且有一个人能让你记挂,寻找,就好象人事件对你多了一中激励,觉得自己和被寻找的人,都变的重要起来,而最幸福的莫过与终于找到了想找的人,最不幸的-却是找到了再失去。”
乔治缓缓地抬起头,脸色因为忧郁而显得有些苍白:“你自己选择放弃的。”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沈风,仿佛他转眼就会消失。
“你以为我想吗?”沈风激动的抓住了乔治的手腕,“在我住院期间,有一位教士告诉我,我很快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因为这个世界不属于我,也没有任何牵绊我的人或事,不像弟弟有黎一帆满心地渴望他……没有任何人期盼着我,没有任何人想我逗留,你知道我听到知道消息时多么的伤心吗?乔治,告诉我,你爱我,你需要我!”
乔治的手停在半空,注视着他,脸上有中苍凉的意味:“沈风,如果不是我还有一点点的理智,我会相信你--你是世界上最会说谎的人,每句话都像真的!你不就想骗我说一声我爱你吗?那有什么?我可以说一千遍一万遍,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他XX的永远永远永远爱你!妈的!说永远爱我的是你,说要离开我的还是你,翻云覆雨都随你,你以为我是傻瓜?是笨蛋?是白痴?是你玩够就想丢弃的玩具?”
“乔治--”沈风痛苦的呻吟,老天!这叫他如何解释。造化弄人,命运堪笑,难道他老天就对他小气到如此程度?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可以全心全意投入爱的人,却又要因为升不逢时而硬升升分开?
沈风慢慢合拢了双唇,那薄薄的优美而坚毅的双唇,然后凝视着乔治:“乔治,我承认我说过不少嬉闹的话,但是我对天发誓,我没对你说过一句假话,我爱你--是认真的。”他跨前一步揽住乔治,“不管你怎么想,我只想对你说,我爱你--是认真的。”
在那一刻,沈风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真的是要离开他了,离开这个浑身散发着孤独味道,却又像只倔强的小野兽,不准别人靠近的大男孩,“一切保重。”
沈风走了
他离去的空白让乔治百无聊赖,昏睡了一天之后,开着以前的破车在纽约的黑夜里游荡。
午夜十分,他来到西村的一间GAY BAR。
人并不多,昏黄的灯光里全是陌生的眼神,乔治越发憎恨沈风,要不是因为他,自己也不会变成这个特殊群体中的一员。
其实到现在,乔治依然不认为自己会爱男人。
起码,他对这里的男人没有丝毫兴趣。
沈风,只有沈风是个例外。
乔治的邻坐是个长发男孩,因为男孩不时地瞥他,所以他也瞧了两眼,男孩的长发垂在肩头,穿了件高领黑色毛衣,可能是感觉到乔治的目光,男孩抬起头来。
那是一张苍白的脸,直直的眉毛,深陷的眸子,不经意的气质,是什么乔治不知道,但乔治能感觉到他的忧郁。
微锁的眉头,涣散的眼神--那种笼罩了他的忧郁和极端的无助,让人心悸。
音乐在寥落的空间里显得有些虚张声势,男孩有些木然地冲着乔治的方向瞟了一眼,然后就漫不经心地低下了头,无所谓地望着他眼前的酒杯。
看似无意的动作缺乏善意,还散发着没道理的孤傲,这是乔治不喜欢的,有点做作,看着他摇曳的长发,乔治有些不以为然,他发现自己还是喜欢沈风的那张笑瓜脸。
不早了,乔治起身离去。
当车子拐过街脚的时候,乔治一眼看见了那长发少年正和一个又高又壮达到金发男人在纠缠,他徒劳地想要争托对方,可惜脚下不稳,被金发男人推向墙角。
两个醉鬼!
乔治从后视静里看着他们当街的闹剧,有幸灾热祸,他踩了一脚油门,车子飞快地冲出去。
红灯亮了,踩了刹车,缓缓停在十字路口,乔治看着空洞的后视镜,脑子里一片空白,这是手却推了倒挡,脚重重地踩下去,车子在寂静空旷的黑夜里发出刺耳的声音,寄宿倒回去。
乔治放下车窗,顺口冲他喊:“嘿,还不上车!”
那两个人都有些发;愣,还好长发少年随即反映过来,摔开还在发愣儿的金发男人,迅速开门上车。
那家伙发急地HEY、 HEY乱喊,乔治边关车窗边看着看着他说:“ HE WITH ME。”
金发男人愤愤地咒骂,乔治伸出中指回敬他。
开出两个街区,乔治转头想问他住哪儿,这才发现他已经蜷在座位上睡着了。
听着他沉沉的呼吸,乔治心理有隐隐的不安,少年眉宇间不快乐的东西是他一直努力要争脱的 他以为自己做到了,可在车子倒回去的瞬间,他明白,他又被那种忧郁抓住了。
他从来不相信命运,可有些事,就是逃不开。
车子开到贝宁别墅的门口,却看到站在夜色一袭白衣的沈风。
乔治紧急刹车,气恼地冲下车:“深更半夜在这里做什么?”
“等你啊!”沈风的脸依旧笑眯眯的。“我不甘心自己一个人走,小乔乔,跟我--”
沈风的话嘎然而止,看着缓缓走下车的黑衣少年怔住了。
“他是谁?”
“一个陌生人,刚认识的。”乔治烦躁地拂了一下额头的碎发,回头想让少年离开,少年却陡然从口袋中掏出一把枪朝他射击。
“躲开!”沈风飞身起来,一把推开乔治,练习六颗子弹全数射在他的身上,顿时血流成何。
乔治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号,回枪反击,却因太过激动而失准,只打在少年的肩头,闻迅赶来的侍卫拷住了少年。
乔治跪在地上抱起满身血污的沈风,还未开口已哽咽难言。
“小乔乔--”沈风抬起手颤抖着抚摸着他的脸,“别哭……我……喜欢……你笑……耶……”
乔治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却比哭更难看。
“小乔乔……还记得那次你让我去参加《宝贝儿》的演出吗?我还记得……那些话……”
翻译:[我所求不多,不是吗?我意思是说,我没要求出名,没要求富有,也没有要求成为纽约洋基队中场队员或者其他什么东西。我知识想遇到一个男人 ,我想谈恋爱,我想结婚,我爱他到永远,永远,永远……他的名字就是乔治。]
月光柔和地洒在沈风美丽的黑发上,泛起安详宁静的银色光辉,与惨烈的现状形成强烈对比,映衬出乔治极尽克制却早已泪流满面的面庞。
“乔治,别难过……你只要记得……这世上有个人 是永远爱着你的,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你在什么地方,不管我们相距多么遥远,反正你记得,总有这样一个人--爱你……”
乔治紧紧搂住沈风,靠在他温暖而厚实的颈项里,呼吸着他身上香皂特有的清爽味道。他的一切,他的每一次灿烂笑容都已深深溶入到他的呼吸他的血液当中,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
乔治无法想象没有他的日子,他怎么能够失去他呢?
人生是如此的飘忽不定,有写东西你永远都抓不住。这一刻拥有的,可能转眼间就会失去,似呼没有什么是可以把握住的。也许有,只可惜拥有的时候我们还不懂得珍惜。
“沈风,沈风,沈风,你别走,我告诉你,我告诉你,我爱你,我真的爱你,请你为我留下好不好?啊?为我留下好不好?我爱你,我爱你--是真的!”
“桥……乔乔……听到……你……说……我……”沈风有咳嗽了一声,鲜血急涌而上,“我……很开心……死亦……瞑目……了……”
月亮的光芒突然增强,如一束雷射打在沈风的身体上,他的身体渐渐变得透明,在乔治一眨眼间便化无形,连地上的血迹都毫无所留,宛如一切从来没有发生过。
周围的人看的目瞪口呆,乔治怔愣了许久,天空的月亮又恢复了原状,散发着淡淡清辉,乔治却如受伤的狼一样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不--”
命令金经过审讯,才知道那名少年是里昂的妻弟迈克,深爱姐姐的迈克受不了姐姐和小外甥的去世,铤而走险要为亲人报仇。
看着少年眼中的绝望的痛苦,乔治仿佛看到了10年前目睹苏菲惨状的自己。
有人就会有恩怨,有恩怨就会有江湖,有江湖就会有腥疯血鱼,可最终牺牲的却往往是那些最无辜的人。
比如苏菲,比如迈克的姐姐,比如--沈风。
乔治的心仿佛被钝化的刀子一下一下砍着,他挥挥手:“放了他吧,恩怨就此了结。”
少年看了他一眼,转身慢慢地走。
“记住,要做一个强者。强者,风雨后,草自清新花自香。”乔治想起那个笑瓜脸的话,心中就一阵抽搐。
少年转过身,再次深深地看了看他,方疾步离去。
过了片刻,少年突然又匆匆地跑进来,侍卫很是紧张,乔治去挥手让他们退下。
少年从口袋里取出一封信:“这是姐姐生前让我转给沈枫的信,她本来就打算自尽的,所以我不想见哪个人,麻烦你了。”
乔治接过来看了看 ,点点头:“我一定代为转达。”
“谢谢。”少年转身走了两步,又回头低低地说:“对不起,我第一次知道男人间也可以有不顾生命的爱情,我为我过去的偏见向里昂和沈枫道歉,也向你道歉,愿你的爱人早日得到安息。”
“知道你有了这样的转变,我想他会笑得更开心。”乔治再次闭上了眼睛。
“再见。”
“保重。”
就这样,一场干戈终于风平浪静下来,可逝去的--再也挽不回。
乔治决定驱车去拜访龙野岸和黎一帆,顺便与里昂--不是自己的哥哥和解。
佛特蒙的秋景非常美丽,群山叠叠,枫林茂盛,随着纬度的增高,枫叶也逐渐由绿转黄,再变橙黄,鲜红、深红,这个佛特蒙特有“万山红遍,层林尽染之感。
农庄及独特的风雨木桥和小镇上白色的教堂点缀其间,恍若一副出世外的画卷,城市的喧嚣浮躁一扫而光。
因为事先约好了,所以黎一帆、龙野岸都在家。
当乔治到达时,龙野岸正在打扫草地上的落叶,黎一帆陪着里昂和沈枫在阳台上喝茶聊天,一副闲散悠闲的世外桃源风景。
见面寒暄一番,乔治把迈克的信转交给沈枫,沈枫展开信看后,痛楚地闭上了眼。
“亲爱的沈枫,你好。
我是露丝,也就是里昂贝宁先生法律上的妻子,我知道这会让你很伤心,但我喜欢你能明白贝宁先生的苦心,他是位极正直的绅士,对一一往情深。
他之所以找到我,是因为你曾为自己不能为喜爱孩子的贝宁先生孕育而痛苦,贝宁先生便开始打算养育一个孩子,作为你没共同的延续。
而我当时需要大笔金钱支付弟弟的高额学费和生活费,哦,我有个非常出色的弟弟的,他考上了哈佛大学,所以我答应了贝宁先生的要求,为他生一个孩子,我并未要求结婚,但贝宁先生觉得对我太不公平,所以他个了我盛大的婚礼和优越的生活。
孩子生下后,婚姻结束,他啊却依然付我高额的费用,可是,我发现自己真的爱上了他,我想将他据为己有,所以我派人给你恶意的警告以及恐吓、羞辱,逼迫你离开他,我为这一切向你表示歉意。
贝宁先生知道真相后,并未制止我,而是心乎气和的请我离开,我终于绝望,自始至终,在贝宁先生的心里只有你一个人而已。
也许因为自幼的生活环境和教育所限制,贝宁先生是那种不懂的表达自己的心意,或许有些卑横,自以为是,是个不太体贴情人的情人,但是他的心是比任何人都热的,是比任何人都真诚的。我知道你误会很深,但我希望你看到这封信后,能够摆脱一切的心理阴影,全心全意地去爱他,你的那一份,以及我的。
弟弟迈克受你们照顾了,愿永远幸福、快乐。
露丝绝笔”
所有人都唏嘘不已,最是痴情乃女子呵!
沉默了片刻之后,乔治问龙野岸:“能跟我讲讲他的故事么?我很想听。“
龙野岸沉思了一下才说:“他是一个多情种子,一直在寻找能够让他痴情相守、共携白首的人,却爱一次伤一次。”
乔治久久不语:“你是怎么从古代来到现代的?”
黎一帆问:“你想去找他吗?”
“不,我还是不相信这种事,我想过一段时间,我会慢慢地好起来,时间是治疗一切心病的良药。”
乔治走了。
黎一帆看着他的背影,长长地叹息:“现代人的理性太可怕了,这让我们生活乏善可陈,没有任何奇迹,仿佛一潭死水。
龙野岸从后面紧紧地抱住他啊,没有语言。
沈风离开一星期了。
每天早晨一醒,乔治就会立刻被清晨的伤感抓住,时常会期待他的出现,哪怕是一个电话,可夜归的时候总是失望。
乔治的日子变的有所期待,又充满了失落。
日子长了,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无端端地伤神。
有时开车经过第四十耳街,在昔日老房子前停一停,在年轻的人群中辨认那个男人的面孔,甚至看到每个灿烂明媚的笑脸都想扑上去,却无端被别人狠狠K了几回。
乔治回绝了邀请的电话,整晚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远离了黑夜的纽约,真正过起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夜里睡不着的时候,他会开车到地四十二街,在清冷的夜里,坐在石阶上,抽一只菸,未燃尽的菸头跌落在风衣上,留下大大小小的伤痕。
每天的失望已经成了一种煎熬,而煎熬成了他的生活。
沈风就像一道灵光,出现了片刻,然后却消失的无影无踪。
乔治不知道自己何以如此沉迷,最初的一瞥之后,不是已经扭转头决定自行其道吗?
在过往混乱的胜负中,他已经养成了忘记的习惯,每每高潮的瞬间即是失落的开始,他会当即穿衣离开,然后忘记一张张大同小异的脸,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这让他勉强维持着双重生活的平衡。
在他的正常的异性爱的生活中,性是唯一的,从来没有过爱。
可现在他却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支持下,无端渴望针对一个人的关系,想和他有所联系,想彼此的生活能相关。
他肯定是疯了。
当他只能在自己的黑暗中独行,当他知道黑暗是无边际的时候,沈风却出现了,他的眼睛让乔治觉得他在黑暗中有了救援,那种期待救赎的感觉,让他重新体会到了身边的万物,注意到阳光,花草、蓝天、白云。
然而,这种希望刚刚展露萌芽又消失了,让他无望的等待。
他开始在心里咒骂那个影子一样的沈风,真的如风一样吹过,就痕迹无留的男人,让他再也抓不着够不着,让他 只能在黑夜里一人独自痛楚地蜷缩成一团。
乔治对凡事都失去了兴趣,工作成了排遣落寞的唯一方法,而事业上的顺风顺水对他也没有意义,因为他的生活没有乐趣。
天气越来越冷了,寒风中,乔治一样会在冰凉的台阶上坐着,看着人来人往的行人,他开始迷惑了,不知道自己是真的期待沈风的出现 ,还是就喜欢这样无望的坐着。
年轻的面孔在冰凉的空气中放射着勃勃生机,他常常在人群中看见自己的独行的影子。
然后沈风的话就会一遍一遍在耳边徘徊:“其实找人也是一种幸福,漫无目的地找,心里面充满着偶然邂逅的渴望,只要一天不放弃,就好像一天不至于绝望,而且有一个人能让你挂记,寻找,就好象人世间对你多了一中牵绊,觉得自己和被寻找的人,都变得重要起来,而最幸福的莫过于终于找到了想找的人,最不幸的--却是找到了在失去。”
妈的!
他狠狠地骂了一句,所有的话都被沈风说尽了,他现在只有一点点体会那些话语的真理性和残酷无情。
最不幸的--却是找到了再失去……
他看电视只看中文台,于是有一首歌就这样从电视台飘向他,将他掩埋。
《隔世情人》--演唱:羽泉 ,在你离开之前我离开,在我存在之后你存在,看不出来的伤害,猜不出来的无奈,寂寞离开之前你没来,寂寞回来之后我等待,等待重叠的伤害,等待轮回的无奈。
没有人能左右明天,没有人能抓紧时间,别让记忆朦胧你的脸,别想痴情模糊你的脸,别将前生恩怨留在我面前。
没有人能够代替昨天,没有人能够操纵改变,别让猛醒隔绝一瞬间,再看一眼就等于1000年,千年之后见证来生的承诺,不变……
乔治把龙野岸给他的书仔细看了一遍,翻到最后一页,才赫然发现沈风的名字,下面着解,通往他那个的渠道为一面湖 ,名为“泪湖”。
终于,终于,终于……
乔治将一切公事处理好,把所有财产都转移到里昂贝宁的名下,乔治独自驱车赶往加拿大与美国交接处的那一个名为“泪湖”的地方。
这是乔治多方询问的结果,这是五大淡湖附近唯一的一个咸水湖,世代居住在这里的人们告诉乔治一个凄美的传说--美丽的奴隶印第安姑娘爱上了族长的儿子,碍于身份的悬殊,一对恋人被这样强迫分开,姑娘因思念成疾日夜流泪,遂有了这个格外咸涩的“泪湖”。
那山长水阔,波上寒烟翠的背景,那水浸长天,水鸟依依的清丽画面让乔治沉醉其中,久久观望发呆。
一片旷阔明净的湖水,使一颗滚烫焦虑的心平静下来。
在湖前面等待了许久,直到月上中天,乔治最后回头望了一眼这个自己活了二十几年的世界,然后毫不犹豫地跃入那一片波光涟漪之中。

 


第九章
空气中有甜腻腻的花香味,阳光的光线好象欢乐的旋转木马,和空气中的微尘粒子调皮的嬉戏。
乔治头沉沉的,无力的睁了睁眼,意识还未从深海中浮起来,感觉有什么东西像羽毛一样拂着他的脸,宛如一个轻柔的梦,让他挣扎了几下又沉睡过去。
最后是一阵阵扑鼻的香气引发了他的饥肠辘辘,终于彻底醒来。
“公子,请吃面吧。”
眼前站着一位年芳妙龄的少女,挽着可爱的双丫鬓,一身嫩黄色的衫子,一双同色的绣花鞋上还缀着一双红色的小绒球,随着女孩的走动一跳一跳,令人不觉莞尔。
乔治虽然有心理准备,此时也不免瞪大了眼睛,好奇的盯着少女瞧。
少女被他看得绯红了脸颊,除了家里主人之外,乔治是她见过的最英俊的男子了,何况还还有一双天空一样甚蓝的眼睛,让女孩心儿如小鹿乱撞。
“公子?”
“啊--哦,对不起!”乔治意识到知道的失态,急忙定了定神,“请问这里是‘镜湖山庄’吗?”
“是啊!”少女点点头。
“可有一位沈风沈公子?”乔治还是忍不住东张西望,这古香古色、精雕细琢的桌椅,床纬都让他惊叹不已。
“有啊,他是我们家大少爷,您是来参加少爷的婚礼的吗?”
“婚礼?”正午的阳光照射进来,照的乔治的鼻间渗出了微微的汗意,心却跌入冰谷。
“是啊!少爷还有两天就要大婚了,家里来了很多客人,公子也是吧?”少女微露娇憨地说。
乔治怔怔地看着少女娇美如花的笑颜,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怎么会这样?
“新娘是谁”他以为自己会崩溃,最后也只是平淡入水的问了一句。
“是南宫家的大小姐,文武双全,知书达礼,是放眼江湖中数一数二的大美人呢。和少爷真是珠联璧合的一对新人,好多门派都还祝贺呢,最近家里可热闹了。”少女兴冲冲地说。
十五十六的年纪,正是喜欢往人群里钻的时候,所以山庄了热闹了,丫头小子们也撒欢一般快活起来。
放在前面,色香俱佳的面条突然变成了可恶的东西,乔治放下筷子,:“我不想吃了,你端走吧。”
“公子还有什么吩咐吗?”少女被他突变的脸色吓了一跳。
“没,你下去吧。”乔治很想笑,这真是有够讽刺的,他舍弃性命追来了,却追到这样一个结果,滑稽,滑稽的可笑。
“公子,我叫樱桃,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我就在外厅侯着。”樱桃施了一礼,端着饭碗出去了。
“挨--等等,能不能带我去见沈风?”
“少爷为了筹备婚礼用品,一大早就去城里了,要到天黑才能回来。”樱桃恭敬地说。
“那没有事了,你退下吧。“
呆做了一会,乔治决定到院子中散散步。
“镜湖山庄”名副其实,处于山峦的包围之中。
丽日当空,远处雾气笼罩的山峰层峦叠起,争相秀丽,而院子中桃花、李花浓淡相间,沐浴在阳光中,像是一朵朵闪光的小精灵。
乔治深深吸了一口气,顿时感到神清清爽,空气清新的令人诧异,难怪沈风会对纽约的空气污浊大为诟病。
可是,乔治记得自己来的时候正是深秋,怎么这边是春末呢?
乔治寻思着,直到一个清脆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对不起,公子,你是来找沈风吗?”一个穿着翠绿荷裙的姑娘走进院子里来,上下打量着他。
“对。”乔治有点疑惑。
“你是……乔治吧。”她有点小心翼翼。
“你认识我?”
“不是、不会司、是……”她连忙摇头带摆手,样子很好笑,也很可爱。
“呃……公子若没有其他的事,请来喝杯茶吧。”她虽然有点紧张,还是保持了落落大方。
乔治很好奇她怎么会认识他,于是就笑着点点头。
女子的头发是在古代罕见的深小麦色,像阳光晒得刚刚好的麦穗,或更深一点的色泽,像秋天的栗子,一烤就要爆开的熟。
她的身材不高,窄窄的肩像还未脱离青春期,细细的腰身,被一条洁白的腰带束成的小蛮腰的关系,身体摆动极有韵味,走起路来风姿摇曳,小腿的盈盈脚裸,走着跳跃式步子。
脸蛋则光润而匀称,男人的一巴掌握着刚好,不过眼神聪慧,表情灵活,如同跳出蛋壳的小鸡,绝不会乖乖待在你的巴掌里,手指尖,眉头眼角、瞥头转身,都充满了灵秀,充满玄机。
乔治看的有些眩目,和西方开放式的美感不同,典雅的古代女子,果然充满了绝妙的韵味。
碧绿的碧罗春在细瓷杯中渐渐铺展开紧缩的身子,绽放成花朵一样的摸样。
两人一时没有话讲,有点尴尬。
“还没问你叫什么呢。”乔治试着打破沉默。
“南宫巧儿,不过沈公子喜欢叫我巧巧。”她说的很急,小脸红红白白的,有点紧张,可黑眼睛却很自信。
巧巧,这女孩是在向他暗示什么?
“你就是那位南宫家大小姐?”不知道为什么,乔治兀自就紧张起来。
“恩……”她像是回答,又像是在沉吟。
“你们的事沈风都跟我说了。”她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她的口气不是个旁观着,不是听人诉衷肠的朋友,她像是在声明沈风和她的关系不寻常。
乔治端详着她,她不是个特别漂亮的姑娘,却有着自信开朗灵秀的表情。
“你们要成亲了?”乔治的心开始丝丝缕缕地悸痛。
“其实,沈风很矛盾,也很痛苦,他觉得无法跟你交代,也怕伤害了我。”她小心地用词,分明在告诉他,现在的所有权已经变了,沈风已经是她的了,跟他分享痛苦、矛盾,而乔治,只是还欠一个交代。
痛瞬间扩散到全身,那个乔治浑身发冷的表情,那个让他痛恨的距离,活生生的就在眼前,可他面对的不是他的沈风,他不能发作,他不能失礼于眼前让他又一次挫败的姑娘。
“你呢?你知道我们是……”他开口问到。
“我爱沈风,我相信他也爱我。”她很有把握的样子,“我知道沈风跟你有过一段很离奇的故事,他跟我讲的时候流泪了,可是你们的关系让他有太多压力,尤其是对他的母亲,他一直很内疚……他母亲是知道他的事情,可老人家一直希望让他成个家吧……他让我帮帮他,我就是哪个时候决定和他在一起的,不管他是为什么跟我在一起,他都是值得的。”南宫巧儿的眼睛里有泪水,可硬是没流出来。
这是个无懈可击的姑娘。
她没有太枪眼的外貌,却成就了她的聪明,她果断的要斩断乔治和沈风的关系,还加上亲情的眼泪。
她可能真的恋爱了,可他知道自己要付出的代价吗?
乔治转套看着窗外,落日的余辉幻变成万千的色彩,美丽得让人想流泪。
离开纽约穿越时空,他不认为自己一定会成功,也许就像一个普通的溺水者被淹没,他一直认为从此沈风会在他的生命里消失。
在曼哈顿摩肩接踵的人群中,他常常觉得这是个荒谬的世界,陌生的人可以肌肤相亲,而相爱的人却要生死两茫茫,终于在忍不住之下,他孤注一掷地来到了这个对于他来说完全陌生的世界,可是……
南宫巧儿低下头,眼泪就要掉下来的样子,看着他委屈无助的样子,乔治竟也心痛起来,爱上沈风那样的男人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巧巧,你在哪里?”外面传来熟悉的声音,乔治心一热,继而又冰凉,站起身,背对着南宫巧儿,泪撒胸膛。
“小乔乔,你醒了啊?”沈风风采依旧,一点点受伤的痕迹都没有,笑颜依旧,甚至愈加的灿烂明朗。
乔治一时百感交集,当沈风走近他,滚热的手掌触到他的脸颊时,乔治被烫到一般后退两步。
沈风紧抓他的手,放在心口,乔治能感到他的心跳在自己的手掌的鼓胀,那一刻的炽热让乔治心生期盼:“风,我--”
“巧巧,着是我的兄弟乔治 扬,”沈风搂着乔治的脖子对着南宫巧儿猛笑,“乔治,这位姑娘是巧巧,我的--”
“我知道!你不用说!”
尽管乔治瞬间就垂下了眼帘,可沈风还是捕捉到了他失望和受伤的眼神。
“哎呀,乔乔,兄弟我大婚,终于要完成终身大事,难道你不为兄弟我高兴 吗?”沈风痞痞地挂在乔治的身上。
乔治无法回答他的问题,只有推开他转过头,默默地回答:“祝你幸福。”
在乔治所下榻的房间里,条案、玄关,八仙桌上陈列的装饰品与日用品,从青花瓶到唐三彩,无一不被乔治用手细细抚摸。
这是沈风生活的地方,这是他要完成终身大事的地方,这个地方的一草一木都与他乔治再也没有任何关系……
樱桃依着雕花缀玉的床幔,穿着雅致俏丽的罗裙,一双手白皙修长的十指轻沾一跟绣花针,将五颜六色的丝线修在一块丝巾上。
乔治想问她些什么,最终也问不出口,突然间意兴阑珊,百无聊赖。
躲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成眠,结果,一直到天亮时分,才迷糊过去。
是喧天的锣鼓声把他吵醒,这是他第一次听到中国的乐器声。
“公子,婚礼快要开始了,换件衣裳吧。”见乔治醒来,樱桃急忙端来一盆清水请他洗漱。
随后拿来一套长衫,月白色的小衣,长裤,粉红的长衫,衫子上还绣着梅花朵朵。
乔治手忙脚乱不知如何穿戴,那盘花的斜襟扣子更是让乔治一个头两个大,眨眼问急出一身汗来。
樱桃扑哧一声热起来:“公子,我来吧,难道你真的是后代人?一点也不晓得今朝的事?”
乔治点点头:“真的。”
“那你来干嘛?”
乔治扁扁嘴巴,脸色一暗:“讨债。”
该死是沈风还欠他1500美金呢!
樱桃莞尔一笑,:“公子,这套衣服是我们大少爷的,您穿也差不多,恩,稍微有点肥。”
乔治的心一颤,却也没有言语。
因为乔治有心拖延,等他们赶到大厅时,已到新郎新娘拜天地的时候。
乔治站在人群之后,听着傧相高喊:“一拜天地--”
他只觉得一阵头晕眼花,寒意从脚底冒起,一丝丝攀上他的脊背。
“哦呦呦,小可怜,哭了么?”
一个恶魔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却把乔治的寒意驱散一空,一颗心几乎要爆炸开。
他猛然回过头,便看到近在咫尺的那张想让人痛扁的笑瓜脸。
“你--”
“我怎么了,我乃英俊无双,风流倜傥,气死宋玉,妒煞潘安,天下无双,举世无两的万人迷,超级大帅哥沈风是也。”
“你--欠扁!”乔治猛地抱住他,在他背上一阵猛捶,发泄长久以来的思念、悲伤、以及惊恐、愤怒。
这个小坏蛋!
“哎呀,人这么可爱,你要是打坏了,再去哪里找这么好的人耶,不过,看你吃醋还真好玩耶,小乔乔吃醋啦,小乔乔吃醋啦,哈哈哈哈……”
“那--新郎?”
“自己看!”沈风笑眯眯的说。
乔治这才仔细打量,才发现那是个身形高大,面容冷俊的男子,大约30左右,哪里是沈风那张呆瓜啊!
“那新娘?“
“新娘是我娘耶!新郎是南宫家的长子,是‘比武招亲’入赘到‘镜湖山庄’来做苦力的,因为我们这里一堆不管事的懒人。”沈风说德理所当然。
不过也是,论起懒人,他这个坏家伙首当其冲,绝对是上佳典范。
乔治暗自为那可怜的南宫炎哀悼,凡是和沈风沾上边的人,没一个能逃得魔掌。
“小乔乔,还生气吗?”沈风在他耳边吹气如兰。
乔治想起板脸,却无法掩藏发自内心的笑意:“那南宫小姐呢?”
“人家有夫君啦,这个你不必操心的。”沈风一副吃醋的摸样,“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啦?我告诉你,她老公武功独步武林耶!”
乔治哭笑不得,这个永远搞不清他思路回答的家伙。
“我才懒得操这份心呢。这么说,你们是串通好来欺负我的?”乔治咬牙切齿地问。
“哎呀呀,话怎么能这样说,只是因为最近‘镜湖山庄’没什么好玩的事,大家一起来解解闷罢了,哦呵呵呵呵……”
“你--真的很欠扁!”乔治终于暴跳如雷,沈风已如一股风一样飘远。
“小乔乔,快来呀,我们也去洞房花烛!”
“你自己去好了!”
“哎呀,不要害羞嘛!来呀来呀!”
呜呼哀哉!
可怜乔治,虽然拥有比奔4还厉害的脑袋,遇到坏心眼十足的沈某人也只有忍栽的份了吧?
想想还要和这个坏心眼的恋人厮守一生,乔治就不由开始偷偷为自己哭泣。
哦乔治!
可怜的乔治!
请自求多福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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