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孙情与同性恋

      工作之外 2004-12-25 23:29
以上,我转贴了来自网上的几篇文章。这几篇文章并不完全代表我的观点。我对他们的事的看法很简单:黄昏恋是你们私人的事,不反对,也无权反对。但是结婚,我是绝对反对的。因为结婚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社会伦理问题。就像大多数国家认同同性恋不是变态,但反对同性恋结婚一样。因为结婚登记是要社会上其他人承认他们婚姻的形式。所以其他人就有不接受的权利。比如,同性恋结婚后可以领养孩子,这个孩子以后在对我说起他的爸爸或妈妈时,会对人造成概念的困扰。杨振宁也一样,会给社会其他人造成影响,这也是大部分人不赞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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