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特别怀念起写信。抽屉有很多信纸,都是S100的赠品。每期拿两本样书,赠品拿两套。于是信纸有两套,便签也有两套。我时常拿着那些纸就想写上,XX,你好。可XX填不进去名字。我想现在能和我互相通信的,多半都和我一样不再有空写信。
我从高中开始就迷恋写信。上网不流行或不方便的时候,写信就和上网聊天灌水一样,可以扮演。虽然为了倾诉,可我觉得最大的作用在于扮演。我高中时交4、5个笔友,大学也热衷于通信。通信的对象各有不同,自我YY的,互相吵架抬杠的,老同学联系的,心怀不轨勾引的,总之各式各样。第二种最没热情,最后以种最热情高涨,哇咔咔。因为可以扮演一种最为浪漫的东西。
交过一个爱用白纸和铅笔写信的女生,从那以后越发觉得字落纸上是比信本身更加吸引人的事。一封信文字整齐秀丽,内容平淡精彩才是好的。否则都是下品。写出好的信,我还会仔细看一遍,想象读信人的心情。啊呀,这真是自恋。
图是于彦舒给我设计的编辑形象,自己画了一遍,还是小于同学画得可爱>_<当我知道他是个男的我真是震惊啊。
小于同志的画很聪明^^故事也是。
我一想到想写信,就想去同老艾说,于是他果然说,写给我吧。哈哈。
信封就写上,上海,艾成歌收。
回复Comments
{commenttime}{commentauthor}
{CommentUrl}
{comme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