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心态

      七七八八 2007-7-23 1:01:00


“妓女心态”强烈地认为在性生活中女方是提供者、受害者,并据此认为男方应给付某种形式的报酬的心理期待(性交以后,女方总是对男人说,你要对我负责!!!)。提供性服务的社会普遍称之为“妓女”这些人,他们把做爱直接兑换成货币,按次收费,单纯买卖,相比较其他女性而言,他们的“妓女心态”表现得直接干脆。

对于非妓女的“妻子”来说,多表现为要求男方拱手禅让某种权利,更听命于她。“母老虎”们可划入此列;另有一种类型是当丈夫不“迎合”时则以“性惩罚”回敬,多表现为拒绝性合作、性响应,其不喜作爱的表象往往掩盖了其妓女心态的实质——因为没有得到相应“回报”,就不愿意“付出”。这种女人不假思索地认为在性活动中,男人占了大大的便宜,是“占有者”。有此心理的女人往往已有了男女平等的理念和追求,并且在生活中时时要求平等,但在性活动中却天然地认为自己处于“被污辱与被损害者”的地位,完全忘记了男女行为的平等性、共时性、即时性。

为什么男人要为性交付出更多?男人与女人做爱,为什么说是男人占有了女人?我想大概都是“妓女心态”作祟。这种心态已经蔓延在整个道德体系中,而且是天经地义的了。

爱情是什么?爱情是一种纯审美的需要,唯美性也许是其唯一根本的属性。它的无功利性应自然消解其价值判断。“因为我爱,所以我爱”“想爱,就爱”。没有理由,没有担忧,也不需要任何道德利害去约束。恋爱双方在感情升华后做爱,特别是女方,是没有“妓女心态”的。判断一个女人是否真爱一个男人,这或许也是个方式。

婚姻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是一个社会道德概念,我认为也是“妓女心态”的一种直陈。

是的,按照我的逻辑,全世界都是妓女,全世界都是嫖客,除了真正相爱的那个时候。

女人把这当作一项资产,男人把这当作一项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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