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灵魂观

在基督教的教义中,灵与魂是分开的两个部分:

灵的定义:

在旧约中, 灵(spirit)的希伯来文是 rûwach,意义很广, 可表明气息(breath), 气(air), 风(wind), 或精力(strength)。它也指方向或方面(side, 译成“方”或“面”)。概括来说, 灵主要是指非物质的生命本质, 包括:

(a)无血肉之体的灵界之物  神, 天使, 魔鬼或邪灵。

(b)有血肉之体的人那里面非物质的要素(element)灵性或灵命。

(c)人那内灵命的性格或特征(character)在思想和情感上的表现, 所以灵也译作“怒气”; 胆气(即胆量)。

在新约中, 灵(spirit)的希腊文是 pneuma,原意也是风(wind)或气息(breath)[希腊文 pneô 是指呼气或吹气], 亦指像风一样眼不能见, 非物质及有能力的“灵”。灵是人的生命力(life energy)或生命的本能(life principle), 所以“叫人活着的乃是灵”。正如风虽是眼不能见, 但借其表现(风吹草动)可知其存在; 同样的, 灵虽是眼不能见, 但其存在也可借人内在灵命的各种外在表现来证明。而人有灵的最大证据, 莫过于人能进到灵界, 与灵沟通。所以圣经说神是灵, 只有在灵里, 人能真正的敬拜神和向神祷告。信徒与神的相交, 也必须透过人的灵与神的灵之间的相交。

魂的定义:

由于魂常被人误解, 产生不少混乱。在旧约中, 魂(soul)的希伯来文是 nephesh ,源自 nâphash (呼吸, breathing)。魂的意义很广, 普遍上可指:

(a) “内在的己/自我”(the inner self): (1)对人而言: 在这非物质的层面, 魂(和合本译作“心”)是有情感, 例如会有对食物的欲望, 会悲伤, 会愁苦, 会契合相爱; 但魂也有思想或意志  例如会知道, 会想念, 会说(话)(指在思想上自语)。(2)对神而言:“我的(灵)魂”是表达“我”的另一种方式。因此提到神的“灵魂”( nephesh , 和合本作“心”)时, 是总括地包含了神的爱, 圣洁, 愤怒及信实等 (Colin Brown)。

(b) 肉身的生命(和合本作“命”), 包括动物;

(c) 有生命的“人”。

在新约中, 魂(soul)的希腊文是 psuchê,原意也指气息或呼气(breath)。在广义上, 这字的用法与旧约相同, 可指:

(a) 内在那非物质及眼不能见的自我(self)(注: 魂在和合本常译作“灵魂”); (1)对人而言: 这非物质的层面是有情感(和合本译作“心”)、思想和意志(和合本译成“意”)。概括来说, 魂可指整个性格(personality)。(2)对神而言:当神提到“我的灵魂( psuchê)”(和合本作“心”)时, 是表达“我”的另一种方式。

(b) 肉身的性命或生命, 包括动物;

(c) 有生命的“人”。

灵与魂的细微区别

有圣经学者相信人只有身体与灵魂两部分, 因灵与魂是相同的, 但这看法并不正确。虽然在普遍上, 灵与魂都属内在的非物质层面, 但两者是可以区别的, 并非完全相同。人的“灵(spirit), 与魂(soul), 与身子(body)”,一个完整的人是由这三部分组成, 所以灵与魂是不同的部分。此外, 虽然灵与魂的意思非常接近, 关系非常密切, 但却要把这两者剖开辨明。
简单来说, 我们可以如此解释灵魂体三者之间的分别:

(a)体(body)- 是对“物质世界”的知觉(World-consciousness)。

体是以五大感官(视觉, 听觉, 味觉, 嗅觉, 触觉)来意识周围的物质世界。
(b)魂(soul)- 是对“己或自我”的知觉(Self-consciousness)。

魂是指思想(mind)或情感(feeling)的层面, 发挥理性(intelect)或感性(emotion)的功能。借着魂, 人能感觉, 能思考理解, 能有意志作决定。
(c)灵(spirit)- 是对“神或灵界”的知觉(Godf-consciousness)。

灵是与神或灵界沟通的层面。人有灵, 所以能与灵界相通, 能向神祷告敬拜, 也会想到死后灵魂的问题。
威廉.筏隐(William E。Vine)指出: “普遍来说, 灵是较高的要素(element), 而魂则较低。灵可说是神赐予人的生命本能(life principle), 魂则是在个人里面的生命表现(resulting life), 而体是灵与魂所活动的物质生物或机体(material organism).”

灵魂在很多宗教思想都存在,系指人类超自然及非物质的组成部份。许多宗教都认为,灵魂居于人或其他物质躯体之内并对之起主宰作用,它们亦可脱离这些躯体而独立存在。对于不同的宗教和民族,他们对灵魂有不同的解释。现代科学没有发现任何灵魂存在的证据。基督教的灵魂说
原始基督教将灵魂分作“灵”(希腊文pneuma)和“魂”(希腊文psyche)两部份:“魂”是血肉的,所有生物都有的;“灵”(即生命力)则是来自上天的,只有人类才拥有。因此,西方人有“人类是万物之灵”之说。《圣经》的原文用词“魂”(即希伯来文nephesh和希腊文psyche)显示,是没有将身体和“魂”加以划分,而且描述“魂”是会死亡的。

传统认为灵魂乃是不灭的,最终会到天堂或地狱。因受古希腊哲学新柏拉图主义的思想影响,今天一般的基督教信仰中,将人划分为两部分-灵魂与身体,在生之时是不分离的。根据《圣经》的描述,巳死信徒的身体会改变,与得荣耀的耶稣的身体相似。

中世纪最广泛的观点认为灵魂是上帝所创造的,上帝为每一个新身体创造一个灵魂。这想法受到改革宗传统和加尔文宗等支持。另一个观点认为个人的灵魂承自父母,这受到一些基督教教父和天主教派别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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