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恐怖的“潜规则”

      评报综述 2006-12-25 9:38

      那天看报纸,看到一个3岁的小孩被一辆奔驰车撞到后又被残忍的碾死的报道,这篇报道有图片,血腥的场面令人触目惊心, 司机的行为令人愤怒,何止是愤怒?作为一个正常的人,面对被碾伤的3岁儿童,首先,第一反应应该是送往医院,然而这位没人性的司机却再一次倒车从小孩的身上碾过去,大家可想而知一个3岁的小孩是何等痛苦,痉挛地死在那无情的,冰冷的车轮底下。那么是什么原因是这个貌似人却不是人的司机无情的碾死3岁儿童的呢?据律师分析,此人涉嫌故意杀害人罪,因为根据法律,如果是因车祸而致死的赔偿远远少于将人致残的赔偿,而且在人们认为一次性赔偿后就没有太多的忧虑,不致于经常会受到受害人的干扰。所以这位司机在自己的利益和别人的生命的选择中,竟无耻的选择了蔑视生命,他不仅违背的是法律,他还违背了人类的道德,更昧了他自己的良心(除非他本来就没有良心)。他这是对生命的亵渎!

     无论是多少钱的赔偿,多深的痛苦,悲伤,还是对没人性司机的愤怒,谴责都不能挽救一个小生命,都不能平抚这一家人失去亲人的悲伤,痛苦。但愿这样的事以后不要发生,但愿这样的悲剧能挽回一些人的良心,能让一些人尊重法律,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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