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书(向中央领导的投诉书)

      分类一 2006-12-28 15:2
亲爱的朋友:
  您好!
  今天12月25号,我采用寄挂号信的方式(中央一定能收到),把下面这封信,寄去给国家信访局、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室、最高人民检查院控告检察厅。(是中央相关机关的信访部门),同时,我在网上中央纪委的网站上也举报成功,把我的举报材料从网上上传给中央纪委了。还打电话给了中央公安部,举报陈建平,对于重大刑事案件不立案的违法作法。希望中央能监督这个重大刑事案件的执行。还我一个清白。
尊敬的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国家信访局的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

       我叫李龙平,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人,我要向你们中央报案和控告,我举报和控告的内容有两点。

       一、志明等人犯了故意杀人未遂罪和故意伤害罪。

       简单的过程是:志明先下毒害我,没毒死,第二次是再收买医生错判我是精神病人,第三次又收买株洲市三医院的医生错判我是精神病人,逼我吃精神病药,伤害我的大脑,连续作案三起。

       二、茶陵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建平,犯了徇私舞弊罪,他对于重大刑事案件不立案侦查,对于该立案的不予立案,明显违法,实际上是在保护犯罪分子,纵容犯罪。

      案件的详细材料,我向茶陵县公安局、检查院交了32页的报案材料,向省公安厅,省高检,株洲市公安局、检察院交了42页的报案材料,我还在我的网站上写了80多页的案件材料。(茶陵县公安局知道我的网站地址)

网址是:http://blog.ik8.com/lilongpin

                http://lilongpin.bokee.com

请求你们中央监督此案,纠正陈建平的违法作法。立案侦查。还我一个清白。谢谢!

       今天,我还打电话给了湖南省信访局,检举控告茶陵县公安局副局长对于故意杀人未遂案和故意伤害案重大刑事案件不立案,是在保护犯罪份子,并告诉他,我把42页案件材料交给了省公安厅、省高检,市公安局、检察院,但省市公检机关都不管,所以我要向省政府举报。还请他们向省高检索要这份材料,然而,他说不行,要我寄信去。我个人认为,省政府作为省公检机关的直接上级,完全有权向他们索要这份案件材料,从而了解是否是该立案的不立案。而且,打击腐败和查处公务员的违法乱纪问题,这也是省政府和中央一直在做的最重要的职责和义务所在,他怎能说不行呢?我打给公安部举报中心电话时,我也告诉她,我说,我的42页材料交给了湖南省公安厅和省高检,请他们索要这份材料。可她也说不行。我想中央更有权也有义务向下级索要案件材料,以便更好的了解案件事实,打击犯罪。

     还有,茶陵县公安局知道我的网址,志明等人也知道我的网址,因为省市公检机关都在帮县公安局,所以,县公安局肯定会把我的网址告诉省市公检机关,以便省市公检机关了解所有最新情况。志明也会把我的情况告诉三医院。我以前在网上说,志明等人想要逃脱法律制裁,必须再次把我抓到精神病院去,并请求公安局对我的人生安全进行保护,可是,县公安局并没做到,而且,这句话果然实现了,志明再次收买医生错判我是精神病人,再次对我进行伤害,而县公安局至今任不作任何行动,我在网上已经向他们公安局报案了,告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病科的三位医生犯故意伤害罪,仅管没有充足的证据,但是他们的言行有重大的犯罪嫌疑。公安局应立案侦查。省市县公安局还不作任何行动,他们还等待志明和医院对我的再次伤害吗?逼我吃精神病药,如果他们不制止的话,还会有下次,下下次,直到把我逼死。省市县公安机关都是有责任的。表面上是自杀,懂法律的人就知道,实际上是他杀。因为是医生逼我自杀的。医生还要负故意杀人罪刑事责任的。而且还有故意伤害罪。如果株洲市三医院的医生说我又诬告他们的话,有本事就去告我诬告他们,我相信他们不敢。因为他们的违法作法一旦立案,就很容易查清的。

       我的挂号信已寄出去了,但是中央能否收到,还不一定,如果没收到,就可能又被扣了,上次就是这样,否则中央不可能不管。而如果邮局私扣信件的话,明显是违法行为的,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愿这次不会。
      
 
亲爱的朋友:
  您好!
   今天我到了株洲市公安局贺嘉土派出所报案,交了下面这封报案书给赵先生(警号是031396):
尊敬的公安局的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
    我是李龙平,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人,上次我已向省公安厅,省高检,市公安局,市检查院交了42页的报案材料,是关于志明等人犯故意杀人未遂案和故意伤害案。可你们现在还没有立案侦查,现在,我又一次向你们报案:志明又一次收买株洲市三医院精神病科的医生,故意错判我是精神病人,并逼我吃药,志明和三医院的医生犯了故意伤害罪,三医院的医生刘希平等人还违反了医疗法,侵犯了我的同意权,而且未确诊就开药,明显违法,在此,我向你们控告志明和医生的违法行为,请你们立案侦查,这已经是志明第三次作案了,连续作案三起,如你们还不管不问,纵容犯罪,那他还会有第4次,希望你们尽快立案侦查,我在网上提供了大量的线索,网址是:
http://lilongpin.bokee.com
http://hexun.com/lilongpin
请你们上网查看。
   还有,我妈因听医生的话,也逼我吃药,她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作为报案人,我请求你们公安局的帮助,制止医生和我妈的违法行为,你们有保护报案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他人侵犯的义务,请求你们保护我不要再被我爸,妈,或亲戚绑架到精神病院去,医生会再一次伤害我,请你们保护我,而且,他们逼我吃药,也是在逼我自杀,因为这个药有使人产生自杀念头,而他们还逼我吃药,实际上想逼我自杀,所以请你们制止我妈或我爸及医生的违法行为,懂法律的人都知道,逼人自杀,实际上是谋杀行为,要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明显是违法行为,请你们制止。谢谢!
                            报案人:李龙平
                                  2006.12.28
报案时,赵先生他说:“你妈是怎么逼你吃药的,是用手强逼吗?”我说:“是威逼我,如我不吃,他们就又绑我去精神病院逼我吃药。”赵先生还说:“如果是你爸妈绑你去,不违法。”我说:“我爸妈也不能违法呀,而且,我爸妈都参与了志明害我的计划,他们在案件未查清之前,是重要的犯罪嫌颖人。还能继续违法吗?”
      致
礼!


      lilongpin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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