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消费者委员会 老河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消 费 警 示
(2007年 第四期)
慎重选择 愉快旅游
五—”将至,旅游市场升温。为避免或减少在旅游期间出现(景点)时间缩水、价格涨水、服务质量差等引起的纠纷。老河口市市消费者委员会、老河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旅游期间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利。
1、选择好出游时间。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工作、身体情况及个人爱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避开“五一”、”十一”高峰期,以免因各地硬件设施的有限,给出游过程中吃、住、行、游的质量带来影响。
2、选择旅游线路。消费者出行前可多找几家旅行社进行比较,选择自己喜欢的旅游线路出行。
3、选择正规的、信誉好的旅行杜。不要盲目选择临时组合的“冒牌”旅行社,防止中途甩团,中断旅行。
4、选择与旅行社签订合同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应注明旅游目的地、起返时间、交通工具名称、食宿档次、主要景点名称(防止晚游早归)、门票多少。对于因不可抗拒中断旅游的,合同中应该注明解决的方法。
5、消费者不要在导游组织下集中到某个指定地点购物,防止价高质次物品。购物可以到当地超市、明码标价,心中有数。
6、旅游途中如遇纠纷,防止过激行动,选择通过正规渠道解决。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工商局12315、旅游行政部门投诉。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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