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的美学

      雕像的碎片 2007-4-7 12:36

    任何一种语言都是美的。语言是美学产生的根本。因为虽然美本天然存在,但美作为一种观念,一种思想,是通过语言的积累而成熟的。人们逐渐地给特定的事物以称谓,从而使得这些称谓在人类心中具备了美的本质。在整体地对语言的美学进行综述之前,我想先具体地探讨一下广博的语言中名词的美学。

为什么诗歌总能给人以美的享受?为什么一首曲目,一幅画题,会事先事后影响人们对作品的喜好?为什么一个人名,一个地名往往吸引人心?

因为诗歌惯用一些凝聚了美的本质的名词,巧妙地罗列,继而生成了美的意境。时间上的黄昏、黎明,自然中的星空、晚风,静态的紫罗兰,骚动的大海……如此等等,举不胜举。诗歌如此,生活中亦然。

名词本身并无意义,它只是人类发明的一种辨别事物的符号。在回答为什么天空总是蓝色的问题时,与其分析说这是光波选择折射的结果,不如说这只是人们的一种命名。人们命这种色彩为蓝色。于是世世代代的人们都说天空是蓝色的。于是,懂得逻辑的人便可以知道,英文中的Blue本不是“蓝色”之意,只是由于在英文和中文中,Blue和“蓝色”同指天色,所以Blue便在中文中对应了另外的这么一个名词。于是聪明的人又可以联想的忧郁的色彩也本非蓝色。但有一个事实是,不论当初的人类给天空取色为蓝,还是取色为绿,或者不同于我们现在的任何一种色彩的命名词,它一旦被命名,被认同,那么至今它也便会同有如今蓝色给我们的美学感受。一旦名词作为一种符号被保存了上千百年,便如同一枚古董,体现出了其深厚的文化价值和美学价值。它的残缺,也已融入它的完美本身之中。

通过了解名词的本质,我们明白了影响我们美学评判的并非名词本身,而是我们人类美妙的思想。比如前文所说的诗歌的意境,绝非词藻的堆砌而成。诗歌不似一幅画,直接将情境呈现于人前。(更何况即使画作,也并非每个人都能感觉得到意境。)它的意境生于心灵。所以难怪有不少人不喜欢诗歌,也难怪有些人虽然对华丽的词句偶有感触,但仍对素雅高深的境界无动于衷。

我这般说法,并不是要剥夺某些人的审美本能。懂得文化多元的人们则会谅解并知晓这是我们美学价值取向的不同而已。有些人喜爱玫瑰花,有些人则更喜欢牵牛花。而我本人觉得这两个名词都极具美学价值,它们代表了不同的美而已。不同的人会对名词美学的感受程度不一。黎民百姓对书里编排的黄昏、黎明这些词语毫无敏感之心,但在面对实际自然现象本身,他们却同有着美的感受。这也是我之所以在文章一开头便点明语言与“美学”,而不是“美”的关系的缘故。

在“美”字之后又加一个“学”字,即说明了名词能够在直接地条件反射给我们以事物客观形象之外,又携带了丰富的底蕴。再拿上文的两种花打比方:玫瑰花除却其惊艳的华美,给人更多的感受其实是爱情,而牵牛花则是清闲隐逸之情。热爱爱情的人,可能更喜爱前者,追求平淡人生的人,则可能偏好后者。所以,在这里我们可以初得一个结论——人们并非在名词的字面上评判美,决定因素是事物本质,更是事物在人们心中的象征。这种象征被语言再造,而成符号的象征,而成名词的底蕴。

事物的客观美是天生的,(虽然其中仍有人工对美本身的定义、取舍或选择)但其象征或底蕴,却不是天然存在的。你可以说玫瑰花是由于其具有爱情象征而被普遍地用于情诗当中,但我认为也可以这么说,由于它如此多次地被诗人用于爱情献诗,所以具有了这个象征意义。更好的一个例子是北大的未名湖。湖因无名而取名为“未名”。在此之前或许有成千上万的湖未名,而在此同时,全国各地其它许多地方也可以取湖名为“未名”,但绝不再可能有北大的未名湖的名字的价值。它的美学价值,是产于文化的沉积和人文气氛的熏陶。甚至有些名词,是已经褪去了其美丽外表而存在的。在这里举西湖的断桥为例实在是于心不忍。但断桥给我们的情感冲击与眼前它给人的失落景象的对比,其打击人心更是惨烈的。不能说整个西湖,因为西湖的大部分,在岸柳的装饰下依旧显美,但断桥实在是已经不再拥有古朴的美观。于是它曾经的美,具体地说应该是在其上发生过的故事人情之美,便被永远地凝缩在“断桥”二字里。我相信所有未曾去杭州看过西湖的人,都是心感其美的。这倒不是件坏事。

仔细地看过了自此以上的所有全文的读者可能会自然而然地生成一个想法——那么就是说,名词之间并没有谁美,谁不美之分,即没有绝对的审美标准。真是这样的吗?其实未必尽然。以哲学的角度来说,无绝对但亦有相对。更仔细地学习过英语词典的人,可能会发现某些词的注释中会有【诗】的词条,即表示此词经常用于诗歌。而英文中同一事物往往具有许多不同的称谓的。那么是否可以说,这个诗歌用语要比它的其它同义词具备更多的美学价值呢?答案是肯定的。在没有任何诗歌用语注明的中文当中,(或者说被经常用于诗歌当中这本身即为其注条)有些词语也确实美于它的同胞。比如“黄昏”就美于“傍晚”。其实并不是每个傍晚都可以叫做黄昏。黄昏是作为对有时候的傍晚昏黄的天色的描绘而被泛化意指这个美丽的时刻的。所以真正的黄昏并不多。(人若能平静地沉浸于黄昏的光彩之中,是幸福的。)

所以人们在给事物命名时是该用点心思的。一首歌曲,一幅画作,若能配以一个好听的名字,则会更现有艺术气质,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那么同时,人名地名亦然。

我向来对那些名字颇感兴趣。大至宇宙星球,小至花草爬虫。比如花草中,什么蒲公英啊,风信子啊,我对那些取名的古人颇感敬佩,也对那些得到这些名字的小生命心感羡慕。而至于人名,我想不光是我,而是所有读者,在面对一个名字庸俗不堪的美女时总是会有不胜别扭的感觉,同时亦不乏无限的惋惜之情。这也不妨成为“红楼梦”中的丫头袭人之所以引人注目的原因。读西方诗歌的人也许会有这么一种感觉——诗歌中提到的那些地名,那些哪怕没有任何修饰语的地名,那些陌生却又耳熟的地名,往往会给人以美的冲击,而且是大海般的豪壮之美。拜占庭、爱琴海,这些汉译过来的词语,比国内任何对方(我同时不得不多此一举地说明西藏除外)都更能给人以美的幻想。这其中不乏有我们对那些地方的陌生感及汉译的效果等诸多影响因素的存在。这些观点有待以后更专门更详细地论述,而在此只作提及,不便展开。

名词的美学,对我们的意义是相当大的。虽然人人都有审美的观念,但更多的人不曾接触美学,不能理解美学。事实上美学也确实被一些人弄得晦涩难懂。人人也处于名词的美学之中而不自知。我想对名词的美学的剖析,是进入美学大堂的最适合的一扇门。它简单,而更主要的是直接。在用语言理弄的美学当中,还有什么比名词更加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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