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初暮,独上高楼;华灯绽放,车流如梭,夜归客脚步匆匆,寂寞人黯然神伤。低头抚面,手中酒瓶空空荡荡。脚下是繁华似锦的广州夜景,但谁又知道喧嚣背后的落寞与悲伤。匆匆三年而过,回首往事,恍然如梦,梦醒后事如故,人已非。
一
三年前,毕业时分,同学少年,激扬酒坛,整天昏昏然不知所谓。毕业前的四级考试前夕,睡我下铺的兄弟对我照顾有加,破天荒请我吃大宴,席间,酒酣耳热之际,我爽快地答应他替考四级。毕业一别,不知何时能见,兄弟有求于我,能不答应吗?在他期待的目光中,揣着假身份证迈入考场,不到一个小时,在他惊恐地眼神里,我走出考场。事情败露,取消学士学位,记大过一次,“红帽子”被摘——取消党员转正。那一刻的我,似乎有点绝望。穿着大棉袄仍然瑟瑟发抖。不过心里已经打算好:这个消息,年过花甲仍然在田间吆喝的老父亲是不能告诉的,身体多病匍匐着挖红薯的老母亲也是不能告诉的,等待奇迹出现吧,说不定一觉醒来,这是一个噩梦呢。但事实上,噩梦一直都没有醒来,我的意志也越发消沉,酒喝得越来越多。
几月晃过,正是初春,桃花开得正艳。在暮春的暖风里,我见到了她:一袭白色碎花裙,披肩秀发,淡淡的带着少女的芳香,她对我微微一笑,我的骨头顷刻就软了。第一次见面在咖啡厅,记忆已经零碎,但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她坐在我对面,头枕着手臂看着我,纯净的目光,恬淡的笑容,一尘不染,看我唾沫星子乱飞。我讲小时候怎样用泥巴砌小屋,在夏夜如何抓泥鳅,如何用树杈做弹弓,用树根做陀螺。说我如何被人脱掉裤子,然后把裤子绑在母狗身上,让我光着屁股,晃荡着小鸡鸡拼命地追母狗;我神情高昂,四眼放光(戴着眼镜),向她吹嘘我跟老爸俩个轻松地给200斤的猪放血;向她解释如何给鸡拔毛,给猪配种……农村的琐事在她眼力成了好奇的神话。她的小嘴微微撅起,我能看到她红唇上淡淡的纹路,整齐的牙齿,像一颗颗可爱的小贝壳,被嘴唇轻轻的包围。随着她的呼吸,饱满的胸布轻轻起伏。刹那间,我看的呆了。
在臭豆腐飘香的小巷子里,为了迈过积水,我第一次牵她的手,柔软、光滑,小手似乎没有骨头。牵着她的手,胸膛里像有许多水草,在轻柔地招摇。
而第一次拥抱她,则要惊险和血腥许多。那天,和她刚从校门口的小饭馆出来,忽然听见后面声声断喝“砍死你,砍死你”,伴随着凌乱的跑动声。我一惊,回头看,只见两个黑衣男子,一人手持菜刀,一人握二尺长砍刀,追杀一个穿运动服学生模样的青年,青年满脸是血,没命地跑。说时迟,那时快,血人就跑到了我的身后,白晃晃的砍到同时向我飞来,我下意识的把身旁的她拉近。思维停顿两秒,回过神来,那两个持刀的厮已经擦着我的身体掠过,砍刀也没有误伤到我。虽然才几秒钟,背上已有冷汗冒出。忽然感觉怀里软香阵阵,原来慌乱中,我紧紧的搂着她,她的脸贴在我的胸前,两个圆圆的肉乎乎的东西,像是一团火,灼烧着我的血管。第一次近距离看砍人,第一次与女孩近距离接触。
那年,我大四,她大一。
大四的时光是用来消磨的,大一的时光是用来消沉的。不在寂寞里变态,就在消沉中恋爱,我们似乎不是在恋爱,却有着恋爱的心情,有着恋爱的暧昧。我知道,我和这个城市的缘分即尽,而她还要在这个冬天寒冷彻骨,夏天热气逼人的城市里再过三年。时空的错乱,注定爱情的错乱。
毕业的心情是落寞的,毕业时的恋爱是浓烈的。我们并没有划定彼此的界限,像飞蛾一样飞向火焰的中心。我的初吻遗落在校道旁的树林里,三年后的今天,那片小树林还在,但我丢失的吻,却再也找不回来了。初夏的夜晚沉闷得很,嘴唇有点发干,但身体里的液体却汩汩地往外冒,散发着荷尔蒙的气味。那天的路灯稀稀拉拉,树影班驳洒落在路边的石凳上,我们彼此没有说话,但看得出两个人的眼睛里都有一团火在燃烧。我们贴得很近,可以听见彼此的心跳,她的嘴唇微微张开,吐气如兰,那是我至今闻过最心醉的气味。但彼此都不知道如何开始,她脸红到了脖子根,如我家后面盛开的山丹丹花。最终,我的嘴唇重叠了上去,她的唇像是两团棉花糖,温软甜蜜,我的脚下似乎踩了棉花,轻飘飘的。龟裂的大地被春雨尽情的浇灌着。我碰触光滑而坚硬的东西,有如光着脚丫拨弄着五颜六色的贝壳。
我要寻找甘甜的源泉,我要找到芳香的所在,我的意识开始朦胧。“把舌头给我”,我从嗓子里发出声音。她的小舌头听话听话地迎了上来,像温顺的小兔趴在大布垫子上,听由主人慈爱的拨动、翻滚。我的身体慢慢膨胀,血液像锅炉里的热水热气腾腾。双手慢慢往下移,当我碰到两团软软、挺挺的所在之时,她打开了我的手,嘴唇咻的分开。音乐嘎然而止。树影仍然班驳地打在我们脸上。
想不到斯文如我的人,也会使用暴力,并且是打老师,一切皆因为她。此事,说来话长.
大学的学生会是个锻炼人的地方,三教九流,阴阳汇合,高尚有之,丑恶不少。刚入大学的她,不通世事加入了学生会,虽然我打心眼里反对此事,但看她坚决的心情只好作罢,心想让固执简单的她吃点苦也好。主管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是一个龌龊的人,满脸坑洼,身材臃肿,头发由于经常不洗油光可鉴。最可恶的是他的好色之品,恶行众人皆知。虽然我多次提醒她,但她一脸天真地说:“老师也会这样么!我相信老师!”我无言,心痛,也很担心。
担心终于变成现实,她告诉我,一段时间来,该老师总是找他谈话,说是要考察新人,充实队伍。考察谈话的时间,由下午3点逐步向晚上7点推移。5月的一天,她告诉我,晚上9点半,要去系办公室谈话。我心里明白,好戏要上演了。
晚上6点,我跟死党铁牛来到校门外“东方餐馆”,叫了3瓶啤酒,点了火爆腰花、湘西土匪鸭,一碟油炸花生米。吃完已是晚上8点半,两个人红光满面,眼角倒吊,步履蹒跚。铁牛1米8的个头,粗壮,手臂的肌肉条相当于我的大腿,但是天性胆小,3瓶啤酒下肚还照样出言谨慎,大着舌头说“今……今晚我主要是……是陪你壮胆,其他的事情你自己做。”我心里想,看来这辈子铁牛注定如此,再给他喝半瓶估计会不省人事。
全副武装,晚上9点45分,我来到系办公室门口,推门竟然是锁上的,贴着门听到里面有人在说话。凭直觉,肯定有事。一时,怒从胆边生,全身力气集中于右脚,奋力踹下去,门轰然洞开,眼前的一幕让我七窍生烟:辅导员左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右手撑在桌面,一脸淫笑。瘦弱无助的她,正试图挣扎着站起来。
“*你妈的,住手!”我的声音大的让让自己都吃惊,胸中的怒气似乎要喷薄而出,把牙齿冲掉,变成子弹,射穿那下流的家伙。当时我的形象估计也让对方感到恐怖:头发凌乱,酒气熏人,面目扭曲,最主要的是手里还提着半块砖头。
我接下来的举动似乎有点卤莽,不计后果。拎着砖头就往他冲去,全身的力气由右脚转移到右手,目标只有一个:爆他的头!
事后回想起来,还得感谢体壮如牛却胆小如鼠的铁牛。在千钧一发之际,默不作声的他冲上来,夺走了我的砖头。虽然没有了最锐利致命的武器,但我还是冲那畜生冲过去,一拳砸下。料想不到,来自农村的我,久未劳作,力气小了不少,准头的不太好。拳头最终只落在那厮的肩膀跟脖子的交界处。等我发起第二轮攻击的时候,他已经一溜烟似的跑了,边跑边骂“神经病”,嘴巴还挺硬。
意犹未尽的我拉着mm,红着眼睛离开了战场。暴风雨过后一切如常,几天后铁牛告诉我,办公室的门已经修好。从那以后,那个龌龊的老师考察新人的名单上就再也没有mm,我也没有再见过他。今天的这个时候,其实我已经原谅了他,每个男人骨子里何尝不是好色的呢?如果他长得不那么委琐,如果他高大英俊,家财万贯,或许对他的评价就不是龌龊,而是风流倜傥。
毕业的时光一天天的流逝,我也意识到和mm分别的日子也快了。离别的愁绪像潮水般涌上来,又被甜蜜的爱情强压了回去,时间就在这样的矛盾中跳着舞。在mm身上,我一扫四年的郁闷之气,大男子主义卑劣的雄风逐渐蔓延,mm是独生女,父母是国家干部,自小性格温顺柔弱,没有主见,在何我一起的时候,让我充分享受到决策人的痛快。我似乎变成了他的长城,她曾经说过,如果我没了,她心中的长城也就塌了;我似乎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威武大将军,只是手下的小兵是个柔情似水的她。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这堵破墙倒了之后,她心中的长城并没有倒塌。女人其实是最坚强的动物,至柔实为至刚。
毕业前,我的利好消息不断,首先得知我顺利被录取为某重点高校的研究生,其次是由于本人开创了全校考研成功之先河,学校破例为我“平反”,处分被取消,学士学位恢复,并顺利转正为正式党员。一系列的好消息连环冲击我的神经,走在校道上,阳光打在脸上,心里温暖无比,路边的古树似乎也要弯下腰来摸摸我的头。美好的心情总是难以忘记,所以至今我仍然无比怀念当初的狂喜,其实考上研仅仅为我提供了一条新的道路,上帝是一个扳道工人,将我的火车引向另一个方向,未来是福是祸,谁又能知道?
离校前半个月,我和mm去爬山。她喜欢绿色,喜欢清新的空气;我喜欢林间飞翔的小鸟,喜欢草丛里啾啾而鸣的虫子;她喜欢坐在草地静静地发呆,我喜欢顺着树干爬上爬下。树林,或许就是为我俩而存在的。
生活的精彩在于你永远不知道前面会发生什么。mm向来耳朵灵,连耗子咬食的声音都逃不过她的耳朵,她甚至能听出来耗子是几只,是肥是瘦。下山的时候,我们抄近路,走一条比较偏僻的路。山上的植被保护得很好,路两旁的树木郁郁葱葱,即使埋伏着千军万马可能也难以被发现。她忽然对我说听到旁边有奇怪的声音,像动物在啃东西。我心一凉,糟糕,莫非有大熊出没,但据我了解,如果真有大熊,这屁地方还不得成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区,派人严密把守,不会至今仍然半死不活,游人稀少吧。心中坦然,拉着mm拨开杂草,往密林深处探望。看到的景象瞬间让我嘴张得老大,半天也没有合上。树林里面,两个光溜溜的身体抱在一起,沉浸在云雨世界,全然不知身外事。我颤着声对mm说:“我们看会吧”,mm的脸早已红得像熟透的苹果,紧咬着嘴巴对我点点头。仰躺的是个男的,大概20多岁光景,腿毛浓密,但头发很短,身上的肌肉线条分明,“靠,身材比我好”,我暗自想,猛吞了一大口口水。女的头发很长,遮住了大部分脸蛋,到最后我都没看到庐山真面目。女的伏在男人的两腿间,正专心致志地上下运动,胸前的小兔子欢快的蹦着。忽然间,女人抬起头,男人的东西便昂扬朝天,骄傲而大气,如同巍峨高山之颠上屹立的宝塔,直冲云霄,威风凛凛。我赶紧去捂mm的眼睛,发现她自己已经捂上了,但手指缝里的眼睛清晰可见。此后,男人翻身上马,女人开始呻吟。此时的我,如芒刺背,再也待不下去了。拉着mm匆匆下山,到了山脚才发现手心里全是汗。回家的路上,彼此无言,不知道说什么好,送她到宿舍楼下,默默的离开。我们看到的是别人的精彩,但带给自己的却不是精彩,而是尴尬。三年来,在城市的钢筋水泥路上,再也没看到天人合一的激情方式。不知道mm遇到相同的情景会不会再捂上自己的眼睛,从手指缝里偷看呢?
平心而论,毕业前的我仍然是一个处男。我和mm发乎情,止乎礼,除了亲密的动作之外,再也没有进一步的行为,在我的心里面,她是一块璞玉,但我不是一个好的工匠,不敢妄自雕琢;她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我则是一只刚出炉的小蜜蜂,不知道从哪采起;甚至,她在我心里圣洁得被浓缩成一个符号,不容亵渎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总之,我带着破碎的心离开了母校,留下完整的她。
6月底离校,我是最后一个,送走一批批的同学,看泪水飞扬,我眼眶甚至没有湿润,我坚信只是短暂地离别,在未来的某天某个角落故人仍会重逢,感情依旧。但我错了,过去了的人和物终究过去,在也回不到当初。走的那天傍晚,我没有告诉mm,背着行囊,踏出宿舍,回首,背后明灯初现,看着熟悉的一花一草,心忽然抽动的厉害。
走到校门,远远地看到mm的身影,单薄而无助,忽然觉得自己很残忍。她已经打听到我的行程,已经守株待兔一个钟头。轻拉着她的手,mm仰头看我,早已是满脸泪水。她默默将一大袋我爱吃的零食塞进我的背包,轻轻地抽泣。一只调皮的橘子从袋里跑了出来,在水泥地上跳跃,mm连忙跑过去追赶,但总追不上。她终于蹲在地上,捂着脸泣不成声,泪水大滴地落在坚硬的地面。我的心又开始绞痛。
离别的车站最是魂牵梦绕,至今我每看到站台,总会想起mm滴在我心里的那些泪。永远忘不了那天,火车站台上mm撕心裂肺的哭声。在路上她只是低声的哽咽,火车开动,无情地拉开我们的双手,她终于哇地哭了出来。一直跟着火车跑,无助地喊“不要丢下我”,我拼命的挥手,但无济于事,mm终于消失在我的视线,窗外闪过的是低矮的民房,杂乱的电线。眼泪终于掉了下来,我连忙用手挡住,但发现也是泪流满面,十多年没流的泪水一旦冲破堤岸,果然势不可挡。邻座的大妈戏笑:“又不是生离死别,怎么这么伤心呀,过几天不又可以见面了吗?”。我苦笑,无言,我也不知道此去一别,还能否再见。
轻轻地我走了,我挥一挥衣袖,作别西天的云彩。
亲爱的,我走了。不要想我,我会回来的。
我在心里默念。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三年,我再也没有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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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5-03-10 11:18:15)
--- 狂人小柳
【楼主】 (1):[二]
我一直迷恋自慰,那甚至是我的精神乐园。
男女之事我知道得很早。初二的时候,经常去学校附近的录象厅看打打杀杀的片子,或者是香港的肥皂剧。有时候晚了,学校大门锁上,干脆就看通宵。到了深夜,高年级的学生就开始叫嚷:“老板,来点刺激的!”,“老板,放个生活片嘛!”。年幼的我,并不知道生活片是何物,也跟着嚷嚷。秃头老板便拿着录象带,神秘兮兮地说“要看的每人再交3块钱,不看的就回去。”交了钱之后,我才觉得后悔,因为看到的东西并不刺激,就两个人没穿衣服的人动来动去的有什么好看,这就是生活片吗?生活似乎不是这样的啊?想着这些问题,我便斜斜地睡着了,中间偶尔被呻吟声吵醒,随后,就是散场,然后回教室睡觉。
在A片重复地刺激下,我对性的意识终于被唤醒,开始胡思乱想。上课的时候看着前面女同学的背影发呆,看着肥硕的英语老师也发呆,“英语老师脱光了,会不会也呻吟呢?”那时候,脑子里总萦绕着这些幼稚的疑问。
高二那年冬天,在灰暗的澡堂里,我终于探索到了自身的秘密。小小的我,蜷着身体,在墙角抖动着,每一块肌肉都在颤抖。白色的液体喷薄而出,在空中画出优美的线条。洗完澡,我是蹦回宿舍的。心里暗喜: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原来人生还有如此美妙的事情,原来快乐还能达到如此程度。我细细咀嚼着画抛物线时的快感。那晚,偷偷在被窝里又试了一次,然后酣然入梦。第二天一睁开眼睛,继续温习一遍,然后洗刷上课。忽然发现,老师的课上得好精彩,习题其实很简单。从此,我便爱上了自慰。
多年来,我试过很多种自慰的方式,右手,左手,左右开工;甚至借用自然道具为己所用。在一切可能隐蔽的地方,都留下了我的喘息和味道。自慰,让清贫无比的学涯滋润无比。
在离开mm的日子里,我疯狂的自慰,以排遣对她的思念。记得在许多深夜,伴随着喷薄的快感,泪水也无法抑止。
毕业后的暑假,我回到两年不见的家乡。正是傍晚,稻田里的禾苗绿油油地成长着,炊烟袅袅升起,放牛娃吆喝着往家走。山如故,水如故,只是当年的放牛娃已长大成人。无论如何,我与这片贫瘠的土地已经血脉相连,梦里、猛醒都是它的影子。历史的演迁或许就是这样。在这个与现代文明隔绝的地方,淳朴的民风一直没有流失,人类高尚的道德情感没有丢失。什么是文明呢?大都市里,凶杀、掠夺、吸毒、卖淫每天如电影般地上演,冠冕堂皇的背后隐藏着权利勾结、投机倒把、权利寻租、诋毁、攻击,难道这就是文明吗?或许文明的定义应该重新阐释。
方圆十里,我是有知名度的,甚至成了家长给孩子树立的典范、学校教师的教材。并非我有多优秀,而是我见证了一名贫寒的乡村少年经历了彷徨、堕落、奋发图强,从而走出山村的过程。我的表现其实不好,小学五年级就开始偷家里的大米,和我的伙伴文聋子一道,在十里之外的商店换成香烟和酒,偶尔也换成糖果之类的东西。文聋子确实是聋了,不过只聋了右耳,所以我经常走在他的左边跟他大声地说话。与他在一起做的最多的事情便是幻想,我们幻想着如何把咱村建设成“乌托邦”王国,虽然当时并不明白什么是乌托邦。我们幻想着,等我们有了上万块的钱,就把咱村周边垒上丈二高围墙,拉上铁丝网,隔50米一个炮台,哨兵持枪日夜把守,村口置大铁门,狼狗来回巡逻。村里的人大量养猪,养鸡,种玉米,卖钱,有了钱再把围墙加高,村里每人配一台手扶拖拉机,天天吃肉。因为乌托邦王国涉及的细节太过烦琐,我俩往往争得面红耳赤而没有结果。所以,经常逃课。
那年我的数学考了16分,父亲没说什么。他做了一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拉着我,挨家挨户的展示我的成绩单。“大家瞧瞧,我儿子考了16分”。一整天,我耷拉着头,红色的16让我羞愧不已。心里的火种在慢慢地燃烧。第二年,我考上县城的省重点中学,学校在100里开外。我开创了记录,我成了榜样,朴素的榜样。
在初二,高二两年,我同样经历了人生的起落。初二迷上录象、桌球、溜冰,荒废学业。班主任通知我父亲去领人。早自习的时候,父亲来了,花白的头发,褴褛的衣衫,提着蛇皮袋,在教室门口张望。他仍然没说什么,跟我去了班主任家,默默地听,默默地点头,默默地写保证书。送他去车站的路上,父亲从内衣里掏出35元塞在我手上,说了句:“回去吧,你还小,不怪你!”,然后就走了。35元半年后我没有用,一直藏在我的裤兜里,它似乎成了父亲的眼睛,慈祥而严厉。初三考试,顺利升上本校的高中。高二的时候,虽然古惑仔还没有盛行,但我已经爱上了打打杀杀的感觉,与学校里的问题学生厮混。后来统计,与他们混了5个月,此中,打架5次,勒索10次,打架的时候我负责把风;勒索的时候,由于我个子小,不够杀气,仍然把风,没分到钱。高二下学期,我们一帮子5个人,开除了4个。在一位“慧眼识珠”的老师力保下,我没被开除。这件事情,父亲至今都不知道。高三的时候,我的成绩逐渐名列三甲,但高考一役,身患肺炎,举步惟艰,最终,只考上了一个三流中的一流学校。父亲朴素的教育方式,屡屡让我悬崖勒马,或许,朴素、简单就是世间最锐利的武器。
回到家,见到父母,欢快地为我张罗晚饭。饭间,和父亲对饮,听母亲絮叨,感觉很幸福。第二天早上,仍然在睡觉,屋外向起爽朗而夸张的笑声,“哟,**回来啦,今天中午去我家吃饭。”、“说定了啊,不要答应别人。”那是堂嫂,一个有故事的女人。我知道,我的饭局之路又要开始了,每当我回家,邻里乡亲都会挨个请我去吃饭,如拒之,他们会一请再请,直到答应为止,每每只好答应,又于心不忍,我似乎成了搜刮乡里鱼肉百姓的人。总之,十分矛盾。父母倒成了我的经纪人,详细地为我安排日程。
堂嫂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故事的精髓就是偷情,关于她偷情的细节在村里已经变成一本经典的故事会。她长着双丹凤眼,皮肤白皙,个头小巧,但一对奶子却丰硕无比,夏天的时候从来不穿内衣,薄薄的衣服下面,两座大山高高耸起,虽然生过一个孩子,但仍然挺拔有力。圆黑的乳头若隐若现。有时候她俯下身,两团白花花的东西便一览无余,甚至,山包上细微的青筋、山顶上细密的小颗粒都可以清晰的看到。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想,如果能把头枕在双峰之间,美美地睡一觉,那滋味肯定消魂。
最初和堂嫂发生故事的是养羊大户“黑萝卜”,黑萝卜是个光棍,30多岁。没有妻儿,生活倒过得很殷实。这家伙,生性脸皮极厚。他家门口是大池塘,长宽十丈有余,每逢夏日炎热,他便赤条条一丝不挂,纵身入水,畅游个半天,累了,就躺在池塘边晒太阳。他的宝贝就软绵绵斜耷在两腿之间,宝贝长且大,他曾经用手给我比划过,两只手抓住仍然未尽,硕大的头颅完全不受外衣的约束,大剌剌地暴露在外面,发着暗红色的光芒。宝贝根部卷而密的毛发,尴尬地簇拥着一团,众星捧月般衬托着那根怪物。“黑萝卜”的绰号因此而来。每当有年轻的女人经过,黑萝卜便挑衅似的站起身,身上的“萝卜”便来回摇摆,啪啪有声。结婚的妇女大多笑骂几句,或者挑剔地看看,然后说“你个死黑萝卜,蛮大的啊。”,那些没结婚的少女,往往绕道而行。
由于淳朴的价值观念,大家对黑萝卜的行为多为一笑了之,并没有道德上的谴责。而一些丈夫外出打工,或者是年轻的寡妇,却和黑萝卜越发熟悉起来。
堂嫂的绰号叫花妹子,娘家在30里开外,说起嫁给我堂哥,中间还有一段曲折的经历。堂哥性格懦弱,寡言少语,家境也十分潦倒,经常几个月才能吃上一次猪油,娶媳妇成了老大难。1997年,枝头喜鹊叫,走南闯北的牛贩子带回来好消息,说他在30里外的毛冲村给堂哥物色到一个合适的女子,当天还在对方家里吃了中饭,那女子就是堂嫂花妹子。花妹子已到了待嫁年龄,只是未找到合适的男人。牛贩子本来就是靠嘴皮子吃饭的,在花妹子及其父母面前,把堂哥吹嘘得玉树临风、八面玲珑、前途不可估量。对方一听,也就动了心,。堂哥和我们听了自然喜上眉梢,忙着张罗彩礼。按道理,男女在确定关系前应该见个面,但苦于路途遥远,大家闲麻烦,再加上牛贩子如巧簧之舌,不断鼓动。花妹子的父母也欣喜的收下堂哥哥托媒人陆续送过去的聘礼。话说三个月后,花妹子的父母也是明事理之人,托其两个侄子微服私访,扮成两个过路人来我村里讨水喝,暗地里打听堂哥家的情况,也在20米开外偷偷地对我堂哥进行实地考察。最后,摇着头回去了。几天后,传过来话,亲事取消。牛贩子几经疏通,均无功而返。
消息传来,村里顿时掀起轩然大波,这还了得,彩礼都送过去好几次了,怎么能出尔反尔呢?村中长老群集于堂哥家,义愤填膺者有之,主动请缨者也有之。最后大家得出一个解决的办法:你不义在先,休怪我不仁在后,过去抄她的家,牛牵走,猪抬走,然后两清。次日,村里15名青壮年在带头大哥的领导下,浩荡向毛冲村进发,带头大哥并非浪得虚名,该人矮矬个头,肥头大耳朵,一身横肉,曾经当过3年兵,号称会气功,可以拿扁担在肚子上随便砍。他的传说故事很多,但我一件也没有亲自见过,但这次抄家我倒是亲身经历了,想起来还心有余悸。那次战役后,带头大哥的威名从此扫地。
那天,月黑风高,天上没有一颗星星,我们一声不吭摸黑前进,一切计划在事前已经安排好了:带头大哥负责一掌击死对方门口的母狗以防聒噪;黑萝卜负责去牛圈牵牛;其他三人捉猪,剩下个人把守四周防范来人。一路上,但见带头大哥一身黑衣,疾步如飞,后面个人早已气喘如牛,但群情甚是激昂。
万万没有料想到,事情正在起变化。风停了,夜色也渐渐明朗起来。
还有大概10里路就到毛冲村,我们穿过一片油菜地,走入山林,山林很密,有10多分钟的路程。稍作停顿,带头大哥用火柴点了一根烟,火光中他神色严峻,煞气逼人。忽然,刹那间四周喊声雷动,树林里黑衣幢幢。几十个人冲了出来,手上都拿着家伙,如猛虎下山,向我们扑来。我在队伍的最尾,看到情况不妙,迅速伏倒在草丛里,事后回想起来,不得不佩服我在紧要关头的发应能力。我清楚的看到,带头大哥一声闷哼最先倒了下去,气功好象并没有发挥作用。一时间,噼里啪啦,我们的队伍毫无招架之力,纷纷倒下。顷刻,黑影们迅速散去,毫无踪影。一会的时间,完全换了个世界,像是做了一场梦。但哀号遍地,我才确信我们的队伍遭到伏击了,可恶的伏击。所幸我并没有受伤,忙着找人,一阵忙乱,清点人数。带头大哥伤得最重,头上的血汩汩地流,浑身是泥,牙齿也在流血。其他个人伤势不一,但以轻伤居多。此后,一伙人轮流抬着160斤重的带头大哥,如丧家之犬般往回赶。带头大哥的血流了一路。
原来是我村长老会议开了以后,风声就走漏出去了。对方的村子比我村大得多,青壮年自然也不少。因而,事先准备好,半路伏击,一招致敌。
我们吃了哑巴亏,但事态的进展却出乎任何人的意料,喜鹊又开始叫了。
伏击事件发生以后,由于对方考虑到是自己先下手,觉得理亏。主动捎话过来寻求和解,双方约定在中间人家会谈。当时我已经读高中了,算是一个文化人,能说点话。人也长得高大,具有一定震慑力,所以也参与了和谈,我们曾经试图叫上身受重创的带头大哥,他的存在,多少会加大对方的愧疚感。但是,带头大哥昔日的锐气已荡然无存,打死了也不愿一同前往,只好作罢。
双方参与和谈的约有20人,两张桌子都没能坐下。毛冲村的几个妇女在忙着杀鸡杀鸭,厨房里也是酒香阵阵、肉气诱人。看来,要么是鸿门宴,要么是好兆头。
双方长老入席,其次是各主谈判手落座,每一个姿势每一个动作必须至善至美,一有不甚,可能会显露了本方的胆怯,增长了对方的锐气,严重地甚至会丢了本方的大村风范。互相敬酒,酒过三巡,开始步入主题,双方的长老头脑都清晰的惊人,论点、论点、论证方法都非常规范而严密,并且不失文采和谦恭之风度。
此后,形势开始转变。双方开始称兄道弟,酒一壶壶的加上,菜一盘盘端上来。两个长老之间已经互称“亲家”了,让我着实吃惊不小。
具体的细节我已忘记,只记得就在那天花妹子正式确定为我的堂嫂。我们离开的时候,毛冲村的人还放了一挂鞭炮。
但殊不知,花妹子进村,又掀起了一阵波澜,花妹子当时虽然是黄花闺女,但眉目间流动的风情,已让村里的男人蠢蠢欲动。洞房之夜,村里好事之青年贴着房门听了一晚。第二天在村里大肆宣扬。根据他们的复述,新娘子先是不肯脱衣服,扭扭捏捏的,折腾了许久,蟋蟋索索之后,终于把衣服脱了。然后堂哥竟然怕丑,害羞着不肯脱下裤子。新娘子这时候却大胆起来,一把抓住他的命根子,说了一句让旁听者吐血的话“我以为是黄瓜,怎么是根四季豆呀!”。接着是,娇喘吁吁,春意连绵。此情暂且不表。听房者的描述是否真实难以考证。但堂嫂的风骚确是不争的事实。
平时她总爱跟村里的单身汉打情骂俏,有时候说话非常大胆。有一次,黑萝卜涎着脸凑过去,嘻嘻地笑说:“你今年种了黄瓜没?”,堂嫂这时候也不气恼,回了一句:“死萝卜,有种把你的鸡巴掏出来比比,只怕是根蚯蚓子。”黑萝卜顿时无语。
谁也不知道她跟黑萝卜何时搞在一起,或许是某个夏日目睹了黑萝卜的伟岸身躯后,而大动凡心了吧。而窝囊的堂哥最终被她赶到广东打工去了,有一次,堂哥打工回到家,刚进门,便听到里面房间里有节奏的摇床声,夹杂着低低地呻吟,带着啧啧水声。堂哥终究是个男人,气愤地把茶杯摔得粉碎,但里间的女人竟然一点都不怵,坦然地说:“你回来啦,锅里还有饭,你自己热了吃!”
我想象不到可怜的堂哥是如何忍受如此耻辱的,对于一个男人,能否得到女人的身体并非关键,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女人能否维护自己的尊严,一个在性上没有尊严的男人,已经被抽掉了脊椎骨,再也站不直了。堂哥婚后明显的憔悴,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来。
暑假回到家的第二天,中午饭在堂嫂家吃。让我想不到的是,堂嫂的房屋破旧不堪,但房间里却布置得干净清爽,餐桌擦得油光发亮,柴房里的干柴码得整整齐齐。我去的时候,她正在灶台边烧火做饭,鼻子上挂着细密的汗珠,白皙的皮肤透着红晕。听到响动,她抬起头,轻柔地说:“来了啊,在屋里坐吧,这里灰多!”想不到堂嫂对我说话时竟然带着些许腼腆。我乖乖地坐在外边等她,一会,三个小菜便上桌了,一碟小炒羊肉,一碗炖鸡,还有青椒肉丝,加一壶米酒。嫂子还挺细心的,知道我爱喝酒,菜也合我的口味。
吃饭的时候,她不断地给我夹菜倒酒,动作轻柔得像我的姐姐,她温柔的目光让我不舍对视,怕看多了就会喜欢上。我们悠闲地拉着家常,她听我讲大学里的故事和对未来的规划,我听她讲发生在家乡的事情。夹菜的时候我忽然注意到她的手指,并不像普通农妇般粗糙难看。她的手指细长,富有光泽,淡红的指甲散发着少女的光芒。我心里忽然涌起邪恶的想法:黑萝卜粗大的东西在她细腻光滑的手掌间,随着手指的搓揉慢慢涨大跳动,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光景。吃饭的时候这个念头像魔咒般挥之不去。“弟,你觉得我下贱吗?”她幽幽地问。面对这个问题,我措手不及,就像上课睡觉被老师点名提问一样的难堪。“为什么这么问呢,我不觉得啊!”半天,我挤出这句话。我分明看到堂嫂的眼里有亮晶晶的东西一闪而过。“如果你是一个女人就好了。”堂嫂说了这句话后就再也没有继续。
我承认,那个时候,我并没有真正理解她的话。现在,经历了各种荒诞不经的灵与肉的冲击后,我似乎懂了。一个女人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当这种权利得不到正常地满足,必定会通过其他非道德的渠道予以发泄。堂嫂跟堂哥的结合对吗,跟黑萝卜的偷欢有错吗?世俗的道德就是至上真理吗?真的好难回答。或许,女人就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方程式,将来也是一样。
从她家回来的路上,我忽然好想我的mm。我拔腿就跑,像只疯狗一样,看不见周围的任何事物。我要给mm写信。
当时我村甚至周围的村庄都没有电话,电线也是1992年才很不情愿地爬进村,所以一直至今,我几乎没有看过什么电视。每当mm跟我探讨电视剧的时候,我显得十分弱智。我有千言万语要跟mm说,我要把心掏出来寄给她。信写了十页,期间好几次几乎落泪而不得不停笔,我一遍又一遍地念着mm的名字,在信封上郑重地写上地址,心里盘算,大概十天后就可以收到信了吧。空间真是一个残酷的概念,可能有四维空间,但人目前还到达不到,但对我来说,即使在三维空间里,也有许多不能到达的地方。十天后,或许又是另外一番心情了,信也就失去了当初的意义。
我一直在磨桃核,我要给她做一个漂亮的桃核吊坠。我没有钱,买不起绚丽的钻石,不敢奢望耀眼的白金,但满屋子的桃核随处可见。于是,我选择了桃核。要挑一个合适的桃核并非易事,有些显得笨重,有些过于纤细,挑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深褐色的,周边的纹理规则乖巧,形状呈标准的椭圆形,像mm的眼睛。我蹲在家门口的石板上,使劲地磨,母亲给我搬来小板凳,并放了一盆水在旁边给我洗手,他们不知道我在做什么,但他们坚信,儿子正在做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
一天后,周边的纹路被我磨掉,桃核光滑得像一颗灰色的钻石,这样的钻石,总有一天会温顺的挂在mm的脖子上,如同我的双唇,轻轻地吻着她的胸脯。铁丝被烧得通红,然后小心地穿过桃核的顶端,再系上红丝线,大功告成。那年的暑假,它便一直挂在我的脖子上,陪我睡觉,和我一起发呆,回忆跟mm在一起的点滴心情。我一直为自己的行为而激动,我相信,已经找到了最贴切mm的吊坠,我坚信,把钻石跟桃核与钻石摆在一起,她一定会选后者。
但是,桃核并没有完成它的使命;现在,它仍然躺在我的书架上,如同主人一样寂寞。
信寄出的几天后,我收到了mm的信,她并没有收到我的信。紫色的信纸,是她最喜欢的颜色,她疯狂地喜欢紫色,她的床单、床帘都是紫色的,内衣也是紫色。记得她曾经跟我说过喜欢琼瑶的一帘幽梦,她也有自己的一帘幽梦,而梦的颜色就是紫色。为了讨她开心,我曾经试过穿着紫色的衬衫在她面前招摇,但结果她笑得直不起腰。笑完后说我只适合白色,只有白色才是她心目中最安全的颜色,白色也是紫色的原色。现在我衣柜里的衬衫全是白色,但实际上我最喜欢的是黑色。mm的信里夹着一片玫瑰叶子,信纸被透湿,上面印出美丽的玫瑰形状。在mm的手里这片玫瑰是鲜嫩的,但我所见的分明是一朵枯萎的玫瑰。
她在信里说我很残忍,把她抛弃在无人的角落,让她找不到生命的支点。我觉得自己确实很残忍,对着镜子,里面的人面目十分可憎。我开始不明白感情是什么东西,感情的目的是什么,感情是为了结婚生子吗。现在我明白了,感情就像是女儿红,在坛子里珍藏得越久就越香,一旦揭开瓶盖,在空气无情地嘲笑中,味道会逐渐变淡。很多人都犯了一个通病,喜欢揭开瓶盖探个究竟,懵懂中一饮而尽,咋巴嘴之后味蕾便没了感觉。在坛子里的是女儿红,倒出来之后便成了黄酒。婚姻就是一杯黄酒。
第二天天麻麻亮我就起床,翻过n座山,在镇上的邮电局给她家打了电话。电话那头,是她妈妈慈祥而威严的声音,她并不在家,几天后才回来。回去的路上,感觉腿被灌了铅块,身体里的某种东西似乎被掏空了。太阳斜斜地照在身上,身上的毛孔在释放着它们的眼泪。半路上,山林里,我对着太阳自慰,喷薄而出的抛物线,在空中划出彩虹的颜色。
--- 狂人小柳
扑(2):等看下文
--- 齐天大肾
猫(3):等~
--- 清清草儿
【楼主】 (4):怎么没人回啊?
--- 狂人小柳
【楼主】 (5):研究生入学的前几天,我家举行了盛大的庆典活动。高朋满座,鞭炮声声,觥筹交错,喜气洋洋。席间,我来回地敬酒,重复着同样的谦恭和感谢之辞。我像是一个崇高的傀儡,行走在无谓的荣耀旁边。考上研究生在乡亲的眼里等同于高中举人,他们已经把现代社会的改变抽象为简单的符号。认为从此我会飞黄腾达,将会拥有数之不尽的银两,拥有天下的美女,祖坟将世代冒烟。他们永远不会想到,在现代社会的机器链条中,我甚至称不上是一颗合格的螺丝钉,在权力与金钱的搏弈里,我一文不值。
曲终人散,归期已至。我又踏上人生新的征程,还是那些山,那些路,我的扁担两头多了厚重的行囊。年迈的双亲送我到村口,我很想跪在他们面前,但膝盖终究没有弯曲。回首,父母的身影似乎被凝固成两棵不老的青松,它们永恒的互相守望,而儿子如同手里的风筝,总会挣脱绳索的羁绊,去亲吻无垠的天空,坠落消失。
广州,梦里的广州,我将扑向你的怀抱,是福是祸,决不后悔!
“广州火车站”,几个红色的大字让我确信已经踩上广州的土地,以后的故事将会在这片土地上演出。“保卫祖国,统一中华”几个字,我看了想笑,祖国的概念是明确的,但中华的意义我们的国人显得不够大度,但转而似乎有点感动。
厚重的行囊,匆匆的脚步,纷乱的人群,可疑的目光,喧嚣的吆喝……广场上仍然弥漫着车厢里的尿臊味。火车站是一个城市的面孔,但这张面孔显得丑陋,看来要整容。一个警察用脚踹倒一个形容委琐的年轻人,然后解脱年轻人的皮带,反绑着他的双手,把他扔在岗亭的角落里,年轻人的大半个屁股露在众人的眼光里,胖嘟嘟的两个大脸蛋可惜没有眼睛。据说委琐的年轻人是个小偷,但身上并没有搜出赃物。我下意识地摁了摁腰部,那里有我的肾脏——俗称是男人幸福的源泉,当然,那里还藏着一千元。又一个警察从身旁走过,据目测,这位大哥至少有200斤,脖子上的肉挤着大脑瓜子,我暗然失笑。或许他会气功,受村里那位带头大哥的影响,我一看到胖子变联想到气功。心里也多了份安全感。好可爱的警察。
离报名还有一天,于是在广场买了一张200卡,拨给在广州打工的儿时伙伴。拨号,对方无人接听。挂上,电话竟然旋风般地响了起来。“刚才谁打我电话?”“红砣,是我啊,我是……”我报了自己的小名。“哦,哦,他刚出门了,我是他的同事,知道你今天要来,你坐***路车到康乐村下车吧,我去接你。”康乐村,小康人家过着快乐的生活,多好的名字呀。直奔公车站,上车,投币,入座。看着一车人漠然的表情,忽然觉得这个城市好可疑。一种不祥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赶紧下车,至今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驱使我下的车。当时,下了车之后,竟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再次打刚才的电话,通了,终于明白是骗局,哎!多好的康乐村就被这些畜生给糟蹋了。上天保佑,感谢神灵。那次以后,我一直气愤难消,为了戏弄骗子,多次装扮成刚下车的模样,在广场的电话亭拨电话,然后放下,如此反复,但旋风般的电话铃声再也没有响起。
第二天,报名入学。行走在校园里,塌实而沉静。校园里的女生形形色色,目不暇接,其中不乏穿着暴露者,似乎是许多呼之欲出的肉粽,在眼前来回晃动。低着头上楼,隐约见前面有四条白花花的大腿,抬头望,果不其然,两个女生穿着极短的牛仔裤,这是我有史以来见过最短的裤子,其实,那更适合做内裤。再细看,屁股的位置竟然剪出许多细碎的小洞,明显是人工所为,短裤的里面似乎都没有穿内裤。随着她们步伐的移动,屁股上细嫩的皮肤不断挑拨着我的神经。两对玉腿根部也是细腻无比,看来没点身体资本还是不敢露的。幸好,在三楼的时候她们就转身与我分道扬镳。我不敢保证再过几秒钟,我是否会变成一只野兽,疯狂地扑上去,用凌厉的牙齿撕碎仅有的几根布条。
当晚,正式扎根,心情寂寥难奈。爬上楼顶,极目远眺,夜色中的广州城像张开的血盆大口,顿时感觉害怕,转身快步下楼,眼前不自觉地浮现出mm的影子。
算了一下,跟她分别有两个多月。世上两月,我心千年,她成了我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只留下淡淡的影子。我们的感情像桃核一般,渐渐地失去了轮廓,只剩下模糊的外壳。
我给mm打电话,故意逗她:“你还记得我吗?”这是玩笑话,但也是我潜意识里真实的感受。电话那头是她的沉默。事后才知道,我的这句戏言伤透了她的心,她苦苦等待的,不是这句话。我一直想说的也不是这句话。世界上的事情大多如此,不想知道的偏偏凑过来,想知道的却讳莫如深。
我说,我很想你!我也很想你,她说。我满足地睡去,醒来的时候太阳高照,像慈祥的老人,乐呵呵地对我微笑。穿衣服的时候,忽然经意识到,我的mm被时间弄丢了。
几天来,我一直在构思一个大的计划,我要给mm买上999朵玫瑰,然后鬼魅般地出现在她面前。我仿佛已经看到她当时幸福的表情,她一定会扑进我的怀里,用头摩挲我宽厚的胸脯,然后我们激情地拥吻,不管白天黑夜。计划构思得差不多了,我才想到自己的钱包已经空空如也,交了住宿费之后,所剩无几。但999朵玫瑰,需要一笔不小的开销。钱,可恨的钱,我疯狂地爱着你,需要你,你却不爱我,你爱的是并不需要你的人。999让我的思维陷入了死胡同,其实,999朵跟1朵除了数量上的不同,又有什么区别。但当时的我根本没有考虑那么多。我很固执,这是我的缺点。
接下来最头疼的事情就是如何凑够这笔数目。行走在广州街头,“招聘男女公关,月入2万”的小广告曾经让我眼前一亮,一个月,就够我完成计划了。公关公关,不就是开诚布公地关门做爱嘛,做爱正是我最渴望的事。我用手拧了拧自己的屁股,感觉肌肉饱满有力,似乎蕴藏着巨大的商机,于是暗自记下广告上的电话号码。在地下通道,我看到一个魁梧帅气的男子弹着吉他卖力地唱;在街边,我看到一个年轻人跪在地上,不断磕头乞讨;在菜市场,我看到孔武有力的屠夫挥舞着双臂奋力砍排骨;公路上,我看到送水工淌着汗水艰难地挪动。此刻,我明白,恐怕这月薪2万的公关并不是那么好做,在市场供求规律下,这样的机会也轮不到我。
活着很累,但必须有尊严,我一直这么认为。但尊严好比女人戴着的卫生巾,不可或缺,但也不可示人。当你把尊严口口声声挂在嘴上,其实已经丢掉了尊严,那个时候的我就是这样。心情郁闷地我,只好泡在网吧,我把QQ的名字换成“我需要钱”,在一个叫做“广州酒吧”的聊天室里发泄情绪,我跟每一个网友都发着同样一条信息“我的心事,999朵玫瑰明白;我需要钱,你能明白吗?”几分钟后,屏幕上显示的都是“切”,“芳村跑出来的?”(注:芳村区有家精神病院)“晕死”之类的语句。只有一个网友“黑色的女人”给我回了一句“我明白”。我在心里想你明白个鸟,但是键盘上打出来的却是“呵呵,我只是开玩笑罢了。”
那天晚上,我跟黑色女人聊了很多,最后,不晓得是谁起的话题,我们聊到了性。我说我还是可耻的处男,我精力旺盛,我每天自慰;她说她和老公没有激情,老公是跨国公司的经理常年出差,她说她很想找个人一起喝酒,问我愿不愿意。我身体的某个部分开始变化,某样东西似乎要冲破不堪一击的藩篱,一跃而出。我不假思索答应了她。她问我在哪里,我告诉她在学校附近的麦当劳旁边。“15分钟后,你站在麦当劳门口好吗?”然后她就下线了。15分钟后,我真地站在了麦当劳门口,里面灯火通明,一对靠窗的情侣在互喂着鼠条,吃的津津有味。可能他们的手长得太长太长了吧,以至于喂不到自己嘴巴里,不得不互相服务了。街道上流光溢彩,车流不息,我的身影被街灯照耀得光怪陆离,我不明白我站在这里等待什么?但我明白,在街道的某个角度,肯定有双眼睛在远远地注视着我。
不久,我便见到了“黑色的女人”,其实她不黑,相反皮肤很白嫩,一看就知道常年受着各种化妆品的滋养。“很高兴认识你”,她对我嫣然一笑,我痴呆般地点着头。她告诉我,其实她提前5分钟就到了,只是在车里观察了我许久,觉得挺不错才出来打招呼。我想起家乡集市上待售的牲口,一字排开,买主一只只扳开它们嘴巴,观察里面的牙齿。
“跟我上车吧”,她用手轻轻拨了我一下背,嘴里的气息轻柔地扑在我的脸上,有点像mm的味道。似乎有一股巨大的力道,牵引着我的双脚不自觉地往前迈。走在她的身后,我仔细地打量她:1米6左右的个头,头发并不长,乖巧地收在耳后,黑色的真丝T恤包裹着小巧的身躯,紧身牛仔裤把双腿衬托得修长,两瓣圆圆的屁股撅着小嘴对我撒娇。老实说,她并不漂亮,但很诱人。
她的车和人一样,很乖巧地停在树荫下,车内散发着女人特有的芳香,挂在车前的小铃铛丁冬作响。很奇怪,我俩并没有陌生的感觉,或许是因为她年龄比我大,让我少去了许多拘谨;又或者,是因为我们之间具有一种共同的东西,那就是寂寞。寂寞让爱人越来越远,却让陌生人越来越近。
我坐在她的旁边,她在左边伸过手来,帮我关好车门,又帮我系上安全带,手指头不经意间轻拂我的胸膛、小腹,像春风吹皱了一池静水,我浑身软绵绵起来。她抬起头,对我微笑,眼睛眯起来,细细小小的,他的眼神从我的脸开始往下移动,定格在我的腰上,忽然用手戳了一下我的腰,恶作剧般的说:“小鬼,身材蛮好的嘛,整天想着做坏事!”我的双手下意识地去挡,脸噌地红了。“嘻嘻,还害羞呢!”,她干脆趴在了我的双腿上,像一团棉花软软地覆盖在我的身体上。我的双手听话地搭在她的背上,如同捧着一件珍贵的瓷器,一动不动。
当晚,并没有去她家。在这样甜腻的夜晚,那个小窝只属于他和老公,陌生人的贸然进入,是一种亵渎。车子悄然地爬上了白云山,车行缓慢。车内弥漫着特殊的温情,车外,茂林修竹,流水淙淙,峰回路转,景色一道道呈现在眼前。树林草丛间的野虫在歌唱着,我身上的细胞却懒洋洋地想睡觉。在天南第一峰处,我们下车,四周很安静,那个位置刚好可以看到广州最繁华的街景,万家灯火如同天上的星星,安静宁谧,又像在黑暗里闪动的眼睛,传递着无限风情。蓦然间,感觉一切都离我远去,我像是在天堂里俯视着人间的悲欢离合,此刻,这个城市的点点滴滴都和我无关。就在这种心境下,我听了她的故事,她的故事很长,她讲得很投入,一包纸巾全用光了。她28岁了,16岁就从湖南来到广州,12年间,前面6年,她活在地狱里,仰望天堂;后6年,她梦醒是天堂,梦里是地狱。16岁,她来到了广州,在一间发廊安了家,那时侯的她想出不了三年,就会带着一身的手艺回老家,开一间美发厅,将大城市的美丽带回故乡。当然,三年后,她得到的是浑身的伤痕。
她居身的发廊共有两层,10来个小姑娘,却不见有多少理发的工具。后来才知道,生意兴隆的不是理发,客人喜欢躺在二楼享受服务。在广州举目无亲的她,幼小,无助,惊恐。其他的姑娘轮番地来劝她,用自身的经历来安慰她:又不是跟客人做什么,只需要用手就可以了。于是,16岁的她屈服了。身体甚至还没有完全发育好的他,第一次见到了男人可怕的东西,这对她幼稚的心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她永远记得第一个客人,一位30多岁的男子,她颤抖着褪去男人的内裤,粗大的阳具赫然入目,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人身上竟能长出如此巨大的东西,模样也甚为怪异可怖,像吐着舌头的毒蛇,轻轻碰触,立即会哧地咬人。
她闭着眼睛,哆嗦着抓着那个坚硬滚烫的东西,按照姐妹们说的那样,上下套弄。她开始听到男人粗重的呻吟,感觉一阵眩晕,腿肚子一直抖着。朦胧中,听到一声长叹,看到一条白练在男人小腹间升起,因为没有经验,手上粘满了腻腻的东西,甚至脸颊也未能幸免。屋子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
第一次之后,她开始适应。一个月后,她便彻底地接受了男人的东西。这样的生活,她辗转过了3年,她对我说,她见过的那东西不计其数,下至毛头小孩,上至白发老者,千奇百怪,充辱不惊。见惯了许多变态的男人,曾经有一个男人经常来找她,他的要求很怪,就是要用穿着尖头皮鞋的脚使劲踢小蛋蛋,痛感在他那里变成了快感;也有花甲之委琐老人,下面胡子都白了,疲软得如同小孩子手里的橡皮泥,可以随便捏成各种古怪的形状,我想,看着一个长者在自己的手下呻吟,那肯定是一件非常违背良心的事情。对于她来说,阳具却等同于柜元机,随着机器快乐地抖动就会吐出花花绿绿的钞票来。
3年后,她的双手便彻底解放了,因为双手赚钱的速度显得太慢,于是开始用整个身体来赚钱。19岁,她死守的贞节轰然坍塌。在男人身下,她的身体发育得极快,出落地阿娜多姿。这个时候的她,如同春天后的泉水,汩汩地冒着清流,赚钱似乎变得越来越容易。但是,22岁的时候,她彻底地穿上了衣服。由于手里有一定的积蓄,她得以参加了会计考证班的学习,屡败屡战,终于拿到了初级会计证,然后进入了一家小企业,从仓管做起,然后做文员。穿着工作服,她开始感觉自己活在人间,工作也特别地卖力,业绩不断增长。她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之间富贵贫贱的区别,仅仅是生活平台的不同,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嘲笑一个搬运工或者妓女,如果把养尊处优的你放在那样的环境下,你可能连做一个妓女都不够格。
几年后,她跳槽到另外一个大公司,因工作上的机缘,认识了现在的先生。此后的故事,平淡无奇,跟千万对情侣一样,拍拖,结婚,过着殷实的生活。至今为止,老公并不知道她以前的故事。但是,我并不认为她欺骗了老公。她的老公幸福而无知地活着。有些人自以为自己很精明,什么都明白,但恰恰是,你被整个世界欺骗了。
她的故事讲完了。夜风吹起来,感觉浑身透凉。我伸手搂住她,在心里感动她和我分享她最私密的故事。她的双手缠在我的腰上,像大病初愈的人,虚弱无力。
我把她抱回车里,她趴在我的腿上,像熟睡了一般。我把外面的牛仔衬衣脱下来,盖在她有点发冷的背上,靠着椅背,觉得太阳穴隐隐作痛。感觉很奇妙,才短短的几个钟头,我却深入地走进了一个陌生人的故事,她的故事不美丽,但十分动人,我很愿意听。过了一会,她便醒过来了,用手梳理着被夜风吹乱的头发,她身体没有挪动,仍然趴在我腿上。头发梳理好了,她的手却没有放回原处,而是覆盖在了我的裤裆上,细长的手指开始轻柔地移动。
我以为她是无意碰触到那个地方,或许感觉到我身体的不妥就会知趣地把手移开。我把身子往后挪了挪,试图离她的手远一点,但是她的小手如影随形,反而贴得更紧了,手指摸索着去找裤子的拉链。我嘴巴发干,沙着嗓子傻不拉唧地问:“你要做什么!”,她终于抬起头,扑哧一声笑了,眼角仍有隐约的泪痕。“傻瓜,这么紧张,还怕我吃了你不成?”她的手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没有再去拉裤链,还是把我的皮带解开,把牛仔裤拉到膝盖处,黑色的三角裤便露了出来,“我喜欢黑色”,她梦呓般地说,轻轻咽着口水。嗓子里痒得很,像许多虫子在爬,我的手无措的摊开在椅背上,使得整个人呈一个扭曲的“大”字。晚风透过窗户吹在我的大腿上,才发现我最后的屏障已经被她剥离。她第一次见男人时紧张地发抖,但历经世事之后,开始带着鉴赏的眼睛去观察男人,但是,与以往不同的是,我这个男人,却在她鉴赏的目光里瑟瑟发抖。她细细地把玩着我,似乎有点爱不释手,眼睛里没有任何淫秽的色彩。“修长,挺拔,干净,跟你的人一样!”她下着评语,手温柔地活动起来。我身体深处的火山开始冒着热气,不由自主地哼出声。我看着她的手如同蝴蝶在花丛中上下翻飞,飞累了,就慢下来在花茎之间缓缓滑动,又忽然跃起,飞快得舞动起来。我身体内的火焰烧得越来越旺,闭上双眼,似乎和mm共撑一叶轻舟,在碧波无限的湖面悠闲地荡漾,又像是踩着滑板,在浪花间欢腾穿越。小腹一阵怪异的抽动,火山终于爆发,岩浆喷涌而出,连绵不绝。我的屁股不断的挤压,要把身体的激情耗尽。一声叹息,我疲惫地靠在椅子上,她拿着一大团湿湿的纸巾调皮的逗我:“好多啊,力量又大,打在我手上都有点疼。”
长久以来支撑着我的东西忽然垮掉,我抱着她,暴风疾雨般的亲吻。我心里想的却是我的mm,所以一直没有睁开眼睛,我怕睁开眼,看到的并不是mm;那一刻,我甚至悲观的想到,我此生真的与mm无缘了。因为,mm冰清,我却沉沦。
她嘴里吐出来的气越来越热,低低地呻吟。我开始解她的裤子,手却抖得厉害,解了半天也没成功,忽然感觉很沮丧,内心深处的落寞像潮水般的涌来,熊熊燃烧的火焰被彻底的浇灭了。她拨开我的手,阻止了我的进一步行动。整理好衣服,她盯着我说:“小弟,我知道你心里想着别人,我不想玷污她。”看我失落的样子,她又转换了语气,很淫荡地抓了我下面一把,打着圆场“我都湿了。好想跟处男做呀。”
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说话,相拥着沉沉睡去。天亮,朝霞满天,我们下山。从倒后镜里,我看到自己头发蓬乱,双目无神。下山后,留下她的电话号码,看着她的车消失在路的尽头,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环卫工人挥着扫把,败叶飘舞,心绪随着树叶起起落落。
兜里还有100元,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坐上公交车,半路给一个孕妇让座,听着她对我说谢谢,感觉自己还比较高尚。
口袋里的钱一天天见少,我的心情也一天天的郁闷。回想起来,这么多年我心情的好坏总与钱紧密相关,身无分文的时候都不敢抬头见人,生怕别人看出我钱袋里的“小”来;身上揣个百来十块时,总感觉自己是只骄傲的公鸡,神采奕奕。其实,我的要求不高,只要有口饭吃就成。我成长的历程其实就是一个与贫穷抗争的过程,贫穷在我心里留下了一道道的疤痕,深得用硫酸也冲洗不掉。现在,每当夜深人静,回想起以前的困苦,总不自觉地会心微笑,因为,相比过去,我现在很幸福。
仍然记得自己与贫穷抗争的点点滴滴。中学时代,冬天不管有多寒冷,我总是穿一双破旧的解放鞋,在冰天雪地里,鞋内积水重重,脚板跟大脑一样都停止了思维。每当看着别人穿着黑色的棉鞋,鞋底上还钉着厚厚的橡胶,在校园里自信地踱步,全身就更不受控制地缩成一团。我清楚地记得初三那年的那件事情,我已经三天都没有吃任何东西了,饿了就用自己的饭盆去食堂的锅炉房里接热水喝。当时想,课本上描述的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时也就这么饿吧,怎么解放都这么多年了,我怎么还这么饿。上课的时候,我就一遍遍地幻想食堂里泛着油光的青菜、发黄的米饭、清澈见底的汤水,肚子里咕咕做响。奇怪得很,没吃什么东西,屁却很多,在最讨厌的物理课上,看着物理老师惊愕而无奈的表情,屁恶作剧般一个接一个往外冒,屁声所产生的震动力远远大于他的讲课声,终于,忍无可忍的他把我赶出了教室,我哭丧着脸喝着凉风,继续放屁。
饥饿终于促使着我采取行动了,晚上宿舍熄灯以后,我借口上厕所,溜出宿舍。外面下着毛毛细雨,我闪电般往教室奔去。我知道,晚上的教学楼只锁大门,教室是不锁门的。而许多同学的餐票都放在文具盒里。三天没吃饭的我,这时却异常勇猛,哧溜翻过铁门,晃进教室,摸索着打开第一个抽屉。在黑暗中,我跳见自己咚咚咚的心跳声,感觉血直往头涌。第一个抽屉里连文具盒都没有,很失望;继续颤抖着打开第二个抽屉,有了,揭开里面的文具盒,指头触摸到餐票状的东西,捏在手心。然后再也没有继续下去的勇气了。于是快速离开。跳出铁门,没走几步,便听到不远处有人的脚步声。不容多想,我迅速卧倒在满是泥泞的灌木丛里,一动不动。脚步声远去,紧张才有所放松,发现满脸的水珠滴滴哒哒往下掉。挣扎着爬起来,逃命似地往宿舍逃窜,鞋子里的泥水发出支支嘎嘎的声音。
在厕所昏暗的灯光下,自己已经浑身湿透,分不出是汗水还是雨水。攥的死死的手心哆嗦着打开,发现是5张4两的饭票,两斤米!心脏如兔子般跳动着,紧张害怕混合着些许的欣慰。出厕所门的时候,不小心踩着一大砣屎,黄黄的秽物甚至溅到裤管上,老是有半夜起床的懒鬼直接在厕所门口大便。在厕所外的草地上使劲的擦了半天,才感觉脚底清爽,于是低头跑回宿舍,大家都入睡了,谁也不知道就在几分钟前,我做了生命史上的一件大事。当晚,那5张饭票一直攥在手心不敢松开,本来是偷来的可耻的东西,瞬间变成了自己的血汗,似乎也是我付出艰辛的努力得来的。现在想来,做小偷是好可耻的事情,但当时的我并没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幸亏只是饿极下产生的疯狂行为,并没有成为一种可怕的习惯,我并没有成为职业小偷的心理素质和潜力。
第二天,被偷的同学没有声张。我偷偷地观察到,她打开文具盒的时候表情甚至没有丝毫的变化,可能早就忘记了曾经放过餐票这回事。早餐的时候,我第一个冲出教室,往食堂方向一路狂奔,终究多日不食而体力不支,一只鞋子被甩出老远,光着脚丫匆匆套上鞋,发现有好几个人远远地超过我了。我打了八两米饭,然后用其中的两张饭票折算成菜票,买了一份小菜。刚吃了几口,忽然剧烈地打起饱嗝来,吃一口便饱嗝几声,听着牙齿畅快的歌唱声,听着嚼烂的饭菜在食道里发出惬意的滑动声,浑身的细胞开始复苏。吃到快完,意犹未尽,于是又跑回窗口,用掉了剩下的最后一张饭票。
关于贫穷的细节太多太多,只是这一次的经历最为惨痛。当然,考上大学以后,我仍然没有摆脱贫困,相比少年时期,大学期间的贫穷对人的影响要深刻许多。衣食足而知礼节,仓禀足而知荣辱,这个时期,虽然衣食不足仓禀空荡,但可怜的礼节和荣辱是决不可少的,在这样的极端之间,对人性的摧残可想而知。所以,上大学的时候,我为摆脱贫困的局面做了不少努力,在努力的过程中,技术含量也高了好几个层次。
最惊心动魄的举动发生在1999年。毋庸置疑,四级考试是大学中最重要的考试,无数的学子荒废了本身的专业,潜心英语学习,大多数的本科教育其实可以称为英语教育,语言本身是一种工具,但这种工具却被异化为学生的枷锁,无情地奴役着学子的智力。从这个怪圈里,我看到了无限商机。学校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放松了监考的力度,这为我实现商机提供了最为关键的前提条件。
四级考试前一个月,我通过各种渠道,开始在省城的重点院校物色英语高手,最终确定了两个人选,一男一女。在对方学校的饭馆里,我跟他们进行了郑重而秘密的会谈。两位同学都很腼腆,怯生生的的样子,这更坚定了我选择他们的决心,因为越是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人,做起大事来,更为沉稳勇猛。经过我三寸不烂之舌的蛊惑,以及每人一千元的激励,他们答应了我的要求。会谈气氛友好而热烈,我们三个因为情绪高昂,脸庞红得泛着油光。最后,就相关的事宜我再做了仔细吩咐。
考前半月,在地下办证市场为他俩办了假身份证,他们分别替两位同学考试。被替考的两位同学素来成绩极差,本来也没有想考的打算,在每人500元的诱惑下,爽快地让出了考试权。考前一个星期,我开始通过非正式渠道传播我将出售四级答案的消息,这个消息在绝望的人群里像星星之火一样的传散开来,由于事关个人之直接利益,每个消息传递者都保持着极大的私密性,并且自发的防范了各种泄密之可能。考前四天,我从通讯市场租来40台传呼机,上了同一个号码。40台传呼机除了10台免费提供给几位好友之外,剩下的30台一天内即告罄,领取传呼机时现场交款,每人300元,共筹集9000元。考试正式开始,一个小时后,两位外语方面的高手便交卷,同时将答案带出。最重要的工作便开始了,通过信息台,十个答案一组地通过电波传递到40位等得心急火燎的人们那里。
考试结束,一位兄弟惊愕地告诉我,我脸色苍白得如同白纸,嘴唇发乌,两鬓汗水直流。我双手合十,感谢整个过程的圆满结束。送走两位英语高手,踩在坚硬的水泥路上,我才感觉回到了现实当中。
几个月后,考试成绩出来了。陆续传回来的消息让我感觉很恐怖,世界末日似乎来临, 40个人全部没有通过四级考试。我左思右想,终究想不出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其中有三种可能:一是所谓的英语高手技艺不佳或者心理脆弱,在强烈的压力下发挥失常,二是我在传送答案的过程中出现了错误,中间谬误了一个答案的位置而满盘皆输。三是我可能出现了幻觉。当时的情景由不得我细想,如何应付汹涌而来的讨债狂潮才是最棘手的。第三种可能一直没有变成事实,迫不得已,我搬出宿舍躲避风头。
可幸的是,时间终究会消磨一切。在东躲西藏了两个月之后,除了极个别难缠的主儿之外,其他的人都没有退款。可能人家心觉得本身就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或许也是怜悯我为整个事件的呕心付出。总之,这件事以后,我兜里多了五千元,交了当年的学费,还颇有赢余,应付一个学期的生活费基本不成问题。
以后的日子仍然窘迫,我不得不去寻找新的解决方法。接下来的经历,今天回想起来更让我心酸不已。
我大学就读的城市,服装批发生意非常兴旺。下一个学期,因某种机缘,我认识了学校附近一个做服装生意的女人,小本生意。曾经到过她的住处,发现两个房间里都是成堆的半新不旧的衣服,感觉很奇怪。后来才知道,这些衣服都是所谓的洋垃圾,从海外一船一船的走私过来。他的丈夫,一个短小精干的男人,每个月都跑去汕头一趟,论斤两的把这些垃圾买过来,然后翻新出售。衣服大小不一,大多数却是名牌货,这些牌子都是贫穷的家乡父老闻所未闻的,衣服经过翻新处理,仍然不失鲜艳靓丽。想到这,我眼前一亮,不如倒一批回去,看是否能卖掉。
女老板很爽快的赊给了我300件衣服,大部分是女装。用黑色编织袋打了三个大包,深夜,我登上了回家的卧铺客车。车顶装货,车内装人,等我吊着胆在车顶上捆绑好三包衣服后,车子已经蓄势待发了。走上车,几乎全是进货的服装商贩,都是打扮妖艳而俗气的女人,半老徐娘,血红的嘴唇,有点蓬乱的或红或黄的头发,廉价而暴露的衣着。女人们臃懒得斜靠在床铺上,高跟鞋凌乱地躺在满是瓜子壳的地板上。环顾全车,我才发现“单门独院”的好位置全给别人占了,只好来到车尾位置,那是环境最差的座位,四个铺位连在一起,空气也十分的污浊。让我最失望的结果是,就连这四个位置靠两侧窗户的“黄金”位置也没有了。左侧躺着一个人,不冷的天气里却盖着厚厚的棉被,把整个头都遮住,只露出乱蓬蓬的头发,肉眼看应该是个女人。右侧是一个30来岁的妇女,纹着细细的眉毛,瓜子壳魔术般地从嘴里翻飞出来。她眯着眼瞟我,似乎在猜测我的身份。我谄媚似地对她笑了笑,然后敏捷地爬上床,坐在中间。
车行了两个小时后,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开始担心车顶上的几包衣服会不会被打湿,烦躁地翻来覆去,眼睛干巴巴地瞅着窗外。躺在旁边的年轻女子,用手肘碰了碰我,第一次开口说话了:“你也是进货的?”我点点头,哦了一声。“看你的样子,倒像个学生嘛。不用担心,现在雨小,等雨大了,司机会盖上雨布。”听她这么说,我心里塌实不少,感激地对她笑笑。
“你睡过来点吧”,她忽然神秘地对我耳语,“旁边那个人得了重病,大热天的浑身打摆子呢,莫是什么传染病。”一听此言,我感觉空气骤然湿热起来,像是有许多病毒在张牙舞爪,身子不自觉地往她靠,蜷起来的双腿不小心顶在她的屁股上,又敏捷地收了回来,她似乎没感觉到什么,翻身侧睡,把肥厚的屁股对着我。
闲着无事,我便饶有兴致地欣赏起她的屁股来。她穿着紧身弹力裤,内裤的花边清晰可见,有些人说被人看到内裤的花边是不雅的行为,但此时这轮廓分明的花边却是寂寞行程里最雅的风景。她肉乎乎的屁股,像是一个笑逐颜开的胖脸,随着车行不断的颤动,深深的股沟如同紧泯着的嘴唇,再往下看,是鼓鼓的所在。她把手伸到后面,提了提裤子,屁股却越发显得翘了。我自作多情地想,或许她是故意给我看呢。正想着,膝盖便不由自主地顶了上去。她发出轻微含糊的声音,屁股就更亲密地搭在我膝盖上。虽然如此,我却一不小心睡着了。一觉醒来,她不知何时已经翻过身来,一条腿搭在我的腿上,而我那不争气的左腿正夹在她的双腿间。她似乎仍在熟睡,长发遮住双眼,还有几缕拂在我的脸上,痒痒的;感觉她的双腿之间,热气腾腾的地冒。我一动不动,坚持了许久,终究忍不住,一只手慢慢地探往自己的裤裆内,抓住那条早已硬邦邦的东西,小心地蹭弄起来,手掌摸到了湿湿的东西。车子的颠簸增加了我的勇气,我开始用力。感觉自己两颊热得冒火,但快感却不甚强烈,涓涓细流远不如以往勇猛,像是一个厌学的小孩,极不情愿地磨蹭着走出家门。我抬起头来,发现她已经醒来了,正直勾勾地看着我,似笑非笑,腿仍然没有挪动。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都在后悔。因为自己的鲁莽行为,湿滑的内裤腻得难受,以致于我不得不叉开腿走路,像是刚割了包皮。
转了两趟车,我首先回到了镇上。沿着小街道,一家一家服装店推销自己的货物。我计量,如果能说服几家服装店购买甚至是代销,我的衣服销售的速度要快许多。但是,一个下午,我一件衣服也没有脱手,很沮丧。于是叫了一个亲戚,和我一道把衣服挑回了家。
第二天,我只好采取第二个方案,那就是背着衣服挨村挨户的叫卖,这样售卖方式,尽管劳动量很大,但效果却很明显。在空旷的田野里,我扯着嗓子喊“卖衣服喽!”“卖衣服喽!”,一阵阵的狗叫与之相呼应。犬吠似乎起了作用,农妇们开始从家里探出头来,打量着门外的不速之客,狐疑地说:“真的假的,看你像个读书的啊!”于是,我便大声的回应:“是真的咯,衣服质量好,价格也便宜。”说实话,由于进货成本低,衣服卖得确实很便宜。我满脸堆笑,殷勤地为她们挑选,看她们试穿,说着赞美的话,农村的妇女们大多身材严重走形,衣服的款式对她们来说,不存在美化作用,颜色倒是最重要的因素。可幸的是,半天下来,陆续卖掉了几十件衣服。
傍晚时分,走在林间小路上,身边鸟虫呢喃,清风拂面,心情欣慰而轻松,脚步轻盈。山坡上,放牛娃吆喝着牲畜准备回家。看着那些脏兮兮而纯真的面孔,听着稚嫩的喊声,一阵热热的东西在胸腔酝酿着,我忽然有大声呼喝的冲动。若干年前,我也是放牛娃中的一个,时光流转,我变了,但山坡上的放牛娃仍然年复一年地存在着。这片曾经印满我脚印的山坡,还是那么绿,公牛咆哮着追逐母牛的情景如同十几年前。历史的火车一行驶到农村,就会变成牛车,显得格外慢,所以在广大的农村,一百年等同于十年,或许等我老到牙齿掉光头发全白,再回到这片土地,仍旧会一切如故。在几乎没有精神文化生活的地方,人们的业余活动就会显得古怪无聊。
所以,看牲畜交配成了人们最热衷的业余生活。对放牛娃来说,看牛交配是非常容易的事情。每当自家的公牛开始喘着粗气歪着脖子四处寻觅,或者母牛屁股后面湿答答乱成一片的时候,好戏就要上演了。一到山上,公牛们开始在母牛后面蹭来蹭去,而内心春情勃发的母牛们,如同一位淑女,虽然想得要死,但面子上却装得毫不在乎、忸扭捏捏,甚至还无意识地学会了欲擒故纵的伎俩,撒开蹄子扭着湿漉漉的屁股,就在山间跑开了。中了计策的傻公牛便越发斗志昂扬,红着双眼狂追,肚子底下钻出一个红红的尖尖的长东西来,上面还挂着晶莹的水珠。长东西欢快得甩,透明的水珠便酣畅地浇灌着草地。
母牛终究敌不过公牛的速度,或者是母牛故意放慢了脚步,总之,公牛追上了母牛。胜券在握,公牛一个飞跃,前腿准确无误地架在母牛背上,长东西直挺挺,夹带着千钧之势,呼呼地撞将过去,一插到底,场景甚是壮观,看得我们几个半大的小屁孩心潮澎湃。但万物总有遗憾,没持续几秒钟,公牛便败下阵来,低着头在原地踱步,带着满意的表情。母牛的屁股早已泛滥成灾。
一些村里的多事青年和永远寂寞的光棍们,却显得更为无聊。趁着夜色,偷偷摸摸的把正在发春的母牛和公牛从圈里牵出来,而此时劳累了一天的公牛却无心恋战,茫然不知所措,白天被“喂饱”的母牛的情绪也不高。为了让它们加班工作,再加演一场,光棍们不择手段,用长长的木条去捅公牛的腹部,不多时,公牛那个红色光鲜的东西又伸了出来。像吃了伟哥的AV男优一样,公牛翻身上马,但母牛却不领情,不断走动,使得公牛的那根宝贝无法定位。一筹莫展之际,有人想出了一个阴招,找了两棵并排的“姊妹”树,把母牛的头夹在中间,让它不能动弹。这样一来,公牛便能精确定位,一蹴而就。听着牲畜的闷哼,寂寞的青年们发出酣畅的笑声,羡慕得眨巴着嘴巴,七嘴八舌:“看啊,进去了。”、“没女人的日子,还不如牛犊子呢。”
这些不知情的牲畜们被一代又一代成长起来的青年愚弄着,而我作为其中的一员,终于走出了小山村,遗憾的是,我却落入跟牲畜一样的命运,被如同牲畜一般的人愚弄着。
那次的衣服生意做的不好不坏,最后,剩下75件衣服再也无人问津,于是,我重新打包,返回学校。除去各项开支,仅赚了几百元,不过,也算是对艰苦劳动的略微补偿吧。
一想到过去,我的思绪就会飘得很远很远。但是,再多的回忆也不济于事,过去了的事情就像写在雾气蒸腾的浴室玻璃上的字,只会逐渐模糊,慢慢消失,等再次被水雾冲击,也依稀难辨了。记得有段时间,每当洗澡的时候,我便会在浴室玻璃的水雾上,写上mm的名字,旁边再划一个大大的心。
在走进广州的头一个月,我甚至没有心思欣赏校园的景色、繁华的市容,满脑子想的是如何解决温饱问题。在新的环境里,出于对未知事物自然的恐惧心理,我再也不敢去做行走在法律边缘的事情。在饱经煎熬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拨通了“黑色的女人”的电话,上次在白云山脚分别的时候,我知道她姓王,于是叫她王姐。王姐的声音淡淡地响起,疲惫却带着欣喜:“小鬼,怎么,又想我啦?”
“嘿嘿,是有点想呀,我想……”我不由地结巴起来。
“看你紧张的,怕姐姐吃了你不成,小处男”,她还是一副调戏我的语气。
“我想跟你借点钱。”话一出口,我反而轻松了许多。
“要多少?”她问得很干脆。
“500就好了,我的钱包掉了,不然也不会找你救急。”撒谎或许可以维持我一点点可怜的矜持。
“好啊。你自己过来拿吧。”
就因为这个理由,我终于走进了她的家。当然,只有她一个人在。客厅装修得大方豪华,但是以冷色调为主,因而显得异常冷清,光亮的地板模糊地映着我忐忑不安的脸庞。她正在卧室里整理衣服,把我引进去之后,又继续整理。卧室与客厅恰好相反,素洁的床单,紫色的窗帘,精致的摆设,看到紫色的窗帘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床边的书桌上竟然摆满了书籍,仔细瞅了几眼,大多是一些财务类的书籍,和张小娴的小说集,里面竟然还有一本《平凡的世界》,我想,通过艰辛曲折甚至是下贱的渠道跳出农门的她,内心深处和我一样,仍然舍弃不了那种虽然艰苦异常,但自尊自强与贫穷抗争的生活。张小娴与《平凡的世界》是对她充满矛盾之性格最好的阐释。
整理好衣服之后,她竟然与我探讨起财务问题来。她问起为什么会有净利润大于税前利润的情况,于是,我给她仔细做讲解。我坐在桌前,她用双手支起下巴,靠在我旁边,像一个孜孜求学的小学生。她的头发垂下来,遮在额前,两眼亮晶晶的,让我不敢与之对视,于是眼睛往下移动,她的脖子,细嫩光洁,没有任何瑕疵,散发着另人心醉的光芒,两片肩胛骨小巧玲珑,弱不禁风,对比《十面埋伏》里章子怡那的两块糁人的骨头,我就忍不住笑,于是讲解便中断了。
她用狐疑的眼神看着我,忽然一把捏住我的鼻子,故意恶声恶气地说:“坏东西,是不是偷看我胸部了。”我大呼冤枉,眼睛却不自主地看下去,果然已是春光大泄,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看到,空浪费了好时间。她穿着低胸的衣服,一俯身,就可以看到白色镶兰色花边的胸衣,托起一对骄傲的乳房,小小的胸罩根本掩不住傲人双峰,除了大半个乳房,甚至还可以看到一圈淡淡的红晕。
“我看了。”我点点头,承认了这个不争的事实。
“还不老实?就知道你成天想这些事情。”她的手绕着我的脖子,小指头挑动我的耳垂。感觉后脑勺至脖子一片酥麻得没有知觉,这种酥麻的东西开始往胸部蔓延。
欲望像挣脱牢笼的野兽,肆无忌惮地奔跑以来。其实,每个人都一样,当欲望的野兽被光鲜的道德所束缚的时候,人就成为一个高尚、衣冠楚楚的高级动物;而禁锢的牢笼一旦被冲破,受欲望控制的人,与禽兽并无二样。
但是,我的欲望之兽仍然显得稚嫩,虽然横冲直撞但毫无章法,甚至不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脚步,因而不由得显得胆怯起来。此前,我从没有真实地观察过一个女人的身体,心里曾经无数次地憧憬过,但从没有过去探索的勇气,如同一个虔诚的朝圣者,抬头仰视巍峨的佛像,感受它神圣的光辉,却不敢去探索佛像背后究竟有什么东西。其实,大多数的佛像被剥去表面的镀金后,也会显得丑陋不堪。
她的手柔和地拨弄我脑后的发梢,另一只手也离开了桌面,放在我的唇边,来回游移,我张开嘴,试图咬住像鱼儿一样游动的食指,被她轻松地逃脱,手指上有似有似无的香水味,我挺起胸,深深地吸了一下鼻子,那股味道却在空气中逃逸得无硬无踪。
“你的侧面真好看,让我仔细看看。”她把我的头往左边推移。我故意使劲把头扭过来,狠狠地瞪了一眼她的胸脯。
“很好看吗?”她赌气似地收回手,双手叉腰。这个镜头在我的记忆里永远定格:一个饱经沧桑的女人,一个孩子气的可爱女人,歪着头,双手托着柔柔纤腰,在温馨地秋日里向我微笑。此时,我就是一个好奇的朝拜者,想要去探索佛像背后的秘密。
“恩,好看,好看。”我盯着她的眼睛说。她嘴角带着微笑,一抬手,就把外衣脱了。白光一闪,我阵阵眩晕,许久才回过神来。胸衣蓝色的花边衬托着白皙的皮肤,平坦的腹部,肚脐眼圆圆小小的,听话地凹在肚子里。
我抖索着把手伸到她的背后,上手挤压了半天也没搞开。“笨,在前面!”我仔细一看,果然前面有机关,用手一拨一提,胸罩就像蝴蝶张开的翅膀,往两边扑腾。两只调皮的小兔子活泼乱跳地窜了出来。我守株待兔似地连忙双手抓住,手里温软的东西让我手腕软绵绵地没有力气。她的胸部,像阴天的太阳,散发着模糊的光芒,周边的晕轮圆得很规则,但并不鲜亮,有点晦涩。
“姐,让我看看你的身体,好吗?”我说。她没有说话,坐在床上,温顺地躺下去。我在原地呆了几秒钟,明白了她的默许。看着躺在床上的女人,感觉眼前的事物虚实难辨,甚至让我怀疑自己。于是,我闭上双眼,只有触觉才会让我感觉到真实。我的右手没作停留,便直接从她的裤子里伸下去,里面已经湿滑一片。来不及思考,手便不受大脑控制退了出来,睁眼一看,手指间粘乎乎的,藕断丝连。
经常听人说起女人是水做的,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所谓的水就是这种水。这样的水虽然比不上大江大河浩瀚,比不上高山细流清爽,但天底无数之男人就是在这种浓厚粘稠的液体里沉醉堕落。我侧过身来,用舌头偷偷舔了一下手指,除了有点咸味,倒没有特别的味道。
毛主席教导过我们:喝水不忘挖井人。饮水思源,我虽然只是舔了一下,但内心里对井的渴望却浓烈起来。我迫不及待拉下她的裤子,她的双腿谈不上修长,但也圆润,两个膝盖骨红红的,和周围的颜色不太协调。黑色的内裤,难怪网名是黑色的女人了,黑色内裤上有班驳的花纹,花纹间竟是透明的,可以清晰可见局部地区另类的黑色。
当把粘着在身体上的内裤剥开,我终于见到了梦中的圣殿。但眼前所见,并非是我所愿意看到的,就像是兴高采烈的小孩,打开圣诞节的袜子,却只看到几个破旧的玩具,失望之心就可想而知了。说实话,那里是一种奇怪的颜色,黑黑的,如同老家过年的时候挂在灶台上烟熏的腊肉,经过火烧火烤而滋滋地冒出油来。一块腊肉上恶作剧般地长出两片小肉来,泛着油水,腾着热气。想到这,我骤然失去了继续探索的欲望。忽然想起,今天来的目的,只是借钱。该死的500元钱,让我梦里春天的憧憬荡然无存。
终于明白,适当的隐藏其实就是美丽。一些东西天生只能存在于阴暗处,被人小心的隐藏着,一旦大白于天下,美感也就失去了。我们在隐藏丑陋时,其实是在创造美丽。当我给她穿上内裤,看着诱人的侗体时,我不由发出这样不合时宜的感叹。
她坐起身来,软软地说:“怎么了?”我想了半天,然后说:“我看够了。”“是不是我的身体不好看。”她的双腿交叠在一起,小脚趾们像春天冒出的笋尖。“好看,好看,好漂亮!”我忙不迭的回答。“哼,光说不练假把式!”她笑着,麻利的穿好衣裤。在我肩上趴了一会,似乎在平静心情,然后欢快地说:“我给你去做水果沙拉去。”
一盘色彩缤纷的水果沙拉摆在我眼前,有西瓜、梨子、苹果、西红柿,白色的沙拉酱蜿蜒于其中。我不禁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发现上面透明的“沙拉酱”早已经干了,连忙跑去洗手间又冲了一遍。等我回来的时候,她正叉着一块西瓜,笑盈盈地看着我,然后喂到我嘴里,粘在我下巴上的沙拉酱凉丝丝的。她用手指帮我擦掉,含在嘴里,充满挑逗地看着我。
我要是这个房子的男主人有多好!一碗水果沙拉就足够抹杀男人所有的万丈豪情。不管是谁,都情愿爱美人而不爱江山,只是历史上难以数计的英雄们并没有找到自己真正的美人,于是转而求其次,寄情于江山了。
从某个方面,我开始喜欢上这个女人。走的时候,她塞给我一个信封,打开一看,是1000元。“这可是要还的哦!”她对我如是说。
走出她的家门,忽然意识到我和MM的电话越来越少了。Mm在我心里真的抽象成一个符号,一种寄托了吗?我不明白。我只能肯定地说,每当想起她,内心深出那根最柔软的琴弦总会铮然有声。
--- 狂人小柳
【楼主】 (6):[四]
国庆节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电话,竟然是mm的舍友小梅打过来的。她跟MM是最好的朋友,跟我也比较熟。小梅是广东珠海人,回家经过广州,说顺便要见一下我,还要转交mm送给我的东西。听到这个消息,心情颇为欣喜,只要与mm相关的人和事,总会在我心里掀起波澜。
在麦当劳餐厅,小梅跟我进行了一次长谈,从她的嘴中我了解到许多mm的情况。小梅跟我说,自从我走了之后,mm一直都郁郁寡欢。最近,也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
我走了之后,另外一个男生对她发起了猛烈的攻势。mm是不喜欢他的,但她柔弱善良的性格注定容易产生误会,甚至发生悲剧。我曾经严厉地批评过她这种性格,善良本来是世间最珍贵的情愫,但是在这个尔虞我诈的社会里,这又是致命的缺陷,对别人的善良,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不厚道。尽管我批评过她,但一个人性格的改变岂能是易事。那人每天都给她打电话,和善的mm并不意识到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还耐心地陪对方聊天,热切地开导别人处心积虑营造出来的忧虑;男生也经常请她吃饭,也送她东西,mm全盘接受了。让她去拒绝一样东西,比登天还难,她总是认为,别人的一番心意被拒绝是一件十分残忍的事情。或许,她经历得少,还不懂事。
终于在一个晚上,那个男生把mm约了出去,自称心情很差,想跟她聊聊天,于是,mm就陪他在学校暗无灯光的操场上绕圈。据说,那个男生喝了不少酒,趁着酒劲做了许多热辣的表白。由于情绪过高,她竟然一把抓住mm的手。这个时候,mm终于明白事情并不简单,开始挣扎。但要摆脱一个酒鬼的纠缠又谈何容易呢?那个男生抱住这个可怜的小女生,开始疯狂地亲吻,一张阔嘴在mm白嫩的脸上恣意妄为。mm在打了他一巴掌后,哭着跑回了宿舍,瑟瑟发抖。
听到这些情节,我心里怒火重重,心情也十分复杂。除了为那个男生莽撞的行为愤怒外,我对mm的性格也痛心疾首,这样的人儿啊,你究竟要犯多少次错误之后,才能学会保护自己呢?天下无贼是一个神话,同样,天下无色狼就更是一个神话。而我,对这样的事情,却只能是束手无策。唯一的行为,就是狠狠地咬掉大半个汉堡。
而另外一件事,mm更是经受了不小的风险。新学期,为了所谓的参与社会实践,她开始在一家公司兼职,其实也就是帮公司进行问卷调查,要挨家挨户地调查居民对城市环境的意见。第一天,虽然很累,但mm做得很开心,大多数地调查对象都热心地开门,然后认真地做问卷,偶尔还有些阿姨会给她倒杯水,或者塞一个苹果。第二天,mm来到一个居民楼,敲开了五楼一家人的门,开门的是一个男人,只穿着睡衣。他把MM请进屋,家里却只有他一个人。做调查问卷的时候,mm安静地坐在旁边等候。但那个丧尽天良的男人忽然把裤子脱了,还拉着mm的手往上按。mm挣脱手后,那个人就对着她开始手淫。这样的刺激对一个不经世事的女孩子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她夺门而出,被吓得嗓子发不出任何声音,调查问卷纷纷扬扬,落了一地。从此,mm再也不去那个公司兼职,但是,每天晚上都会被噩梦惊醒。
我用力地扯着自己的头发,理不出一个头绪来。如果有我在身边,绝对不会发生那么多的变故来,可是不管我多么用心,也不能够包办mm所有的事情,未来的路仍然要靠她自己去走,但未来对天真无邪的她,存在着莫大的风险。对此,我有心无力。
Mm托小梅带来的是一盒幸运星星,五颜六色装满了一大瓶。共1001颗,其中有一颗最大的紫色星星。小梅说这是mm用手一颗颗折出来的,本来只打算折520颗,但一不小心折了521颗,她不舍得扔掉,于是继续折,凑够了1001颗,刚好是一个浪漫的数字。
小梅说mm最近的心情很不好,她告诉小梅,觉得跟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遥不可及,有一条无形的鸿沟正把我俩慢慢地分离,慢慢地我们就会变成陌生人,或许某一天擦肩而过,也失去了打招呼的勇气。在装幸运星的瓶子里,我看到mm写给我的字条:“希望1001颗能填补我们间的距离,我心里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能到你的身边。”
我非常地想喝酒,想起来,已经有好久没沾酒精了!
小梅在跟我讲述这些东西的时候,决想不到我内心的苦楚。她长得眉清目秀,是一个很男孩气的女生,留着短短的头发,喜欢跟男生们嘻嘻哈哈打成一片。她坐在对面,说着mm的故事,手也没闲着,鼠条长着眼睛似地直往她嘴里钻。过了许久,可乐杯早已经见底,杯子里的冰块也被我仔细地嚼碎,也丝毫没有减轻我内心的灼热。小梅带着满足,拍了拍肚皮,冲我做了个鬼脸,说:“你陪我去北京路逛街吧。”我一听头就大了,我最讨厌的就是逛街,见着琳琅满目的商品我就发晕,头晕归头晕,但心里头可明亮着,决不会轻易掏腰包,因而经常遭受售货小姐们白眼伺候。
作为地主,难以拒绝,硬着头皮答应下来。一路上,小梅喋喋不休跟我说了些什么,都没有听进去,我低着头,看着她两条细细的腿在来回摩挲。快到北京路的时候,我从车上往下看,到处是密密麻麻的人头,就像是春天的时候,放在盆子里待放养的小雨,黑压压一片,分不清头尾。心里莫名火起,幻想着驾驶美式B―2轰炸机,低空飞行,将重磅炸弹肆无忌惮地倾泻在拥塞的街道上,看肉片纷飞、血肉喷洒,几番折腾下来,北京路和状元坊便死寂一片,空无一物,于是我带着小梅,如同阅兵的首长,悠闲踱步于其中。那将是一个何其壮观的景象啊。我禁不住得意地狞笑了几声,小梅疑惑地看着我,却误解了我的意思,兴奋地嚷着:“看,好多人啊,好热闹哦,还是这里有节日的气氛。”我点点头表示附和,心里苦笑。或许,在节日拥挤的街道上,人们的目的看似是购物,其实是为了寻求一种庸俗的认同,人们带着莫名兴奋的情绪,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在潜意识里乐呵呵地想,原来大伙的兴趣都一样,自个并没有被这个纷扰的世界所抛弃。
我怀着必死的信念,跟小梅一头扎进熙攘的人群,顿觉呼吸困难,虚火上升。在人缝里深吸一口气,让心情稍微平息。小梅灵活地在人堆里穿梭,不放过任何一家店面,我大多数的时候便蹲在门口,不多时,在无数人的脚步下,找到了自己精彩的娱乐。我看到无数的,各式各样、各种颜色的鞋在面前晃过,好比浩浩荡荡的鱼儿兴冲冲直奔大海;我看到一只蟑螂奋力与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抗争着,警惕地趴在地上伺机而动,事与愿违,陪伴我好几分钟的伙伴,终于被印在鞋底下,离我而去,连尸首都没有留下,可怜的小强;我也见识了无数的大腿,有羞羞答答闭合着温顺乖巧的,有XO型夸张地咧着大嘴的,有内八字互相打架的,也有外八字型分道扬镳的。嘿,上帝真搞笑,造人像捏橡皮泥似的,一点都不专心。
人越来越多,小梅的手上的袋逐渐增多,不过,统统都转移到了我的手上。我们并肩走着,忽然感觉屁股痒痒的,似乎有只手轻触着我的屁股。我侧脸看小梅,她正在发短信,手并没有闲着。发觉不对,猛然回头,余光瞥着一只手快速的收了回去,一个20来岁的小子装做无事般四处张望。于是不管那么多,继续前行,眼睛就再也没有闲着,余光覆盖着我和小梅的范围,果然,不多久便发现一只爪子伸进小梅的衣服兜。我横跨一步,用力地把那只爪子打开,厉声说:“干什么!”,那人并不惧怕,回了一句:“你干什么,神经病。”然后,讪讪着走开了。想不到,小偷的气势比我还盛,邪不压正的道理都不管用了。
经受此事,小梅再也不敢低头发信息,紧紧地靠着我,抓着我的衣角。两人这么并肩走着,确实不便。于是,没有多想,我便握住那只攥着我衣裳的小手,小手并没有抗拒,反而翻过来,主动地扣住我的五指。
我们手拉着手,走在陌生的人群里,像一对真正的恋人。我不明白她是怎么想的,中间有好几次我曾试着松手,却被她抓得更紧,她甚至歪着头,轻轻靠在我的肩膀上。在细枝末节上面,女人比男人更容易放肆,它们具有先天的优势,因为没有男人会拒绝这种暧昧的放肆;而男人,一定要懂得欲擒故纵的道理,虽然内心里满是龌龊之事,但如果在细节上表现得节制且有风度,在女人眼里就成了绅士。即使某一天绅士的外衣脱去,暴露出骨子里的丑恶来,女人早已习惯把蹂躏当成快感了。对女人来说,只有不满足,没有后悔。
我骨子里并不抗拒小梅暧昧的放肆。逛完街,已经是下午六点,疲惫不堪的我们饥肠辘辘。吃饭的时候,我要了三支珠江啤酒,本来打算一个人喝,想不到小梅也是喝酒的主,自个倒满一杯,咕噜下肚。看来她也是渴了,喝得很急,喘了一口气,两颊就泛上了红晕,眼光也显得迷离。“谢谢你今天陪我逛街,你是很有耐心的男生,来,敬你一杯。”她把酒杯举到我面前,带点挑衅的意味。我看着她,喝了酒了女生有着另一番风味。见过一些大大咧咧的女人,喝酒的时候粗犷豪野,大声说话,大口喝酒,一招一式娴熟得不亚于男人,但是,那在我眼里,简直是对女性美一种残忍的破坏。而现在,坐在我面前,端着酒杯敬我酒的女孩,清清秀秀,乖顺得像个孩子,端着杯子的手柔弱无力,露出莲藕般的手腕。我终于找到了酒和女人最佳的切合点,神情恍惚中一饮而尽。
她微仰着头,金黄色的液体缓缓没入红唇白齿之间,乖巧的舌头探着头欢快地迎接让人麻醉的甘露。放下酒杯,她的眼神大胆而热烈,直楞楞地看着我。她欲再倒酒,我连忙按住他的手,笑着说:“看你脸都红成什么样了,不能再喝了,不然醉了!”
“我自有分寸,喝这点酒不会醉啦。哼,你不能喝就别喝。”她拨开我的手,继续倒酒。
“酒的味道好好,我就想喝,唔……”伴随着说话的最后一个音节,她又喝了下去。
我想,小梅喝酒自然有她的理由,但她不知道,这个时候,最想喝酒的其实是我。我清楚自己的酒量至多10瓶,但应付这小妮子已绰绰有余,心里不禁涌起一阵自私而得意的快感。
“好,你想喝,我陪你喝!”我招手,又叫了5支。
我们便开始互相敬酒,谁都没有抗拒。我们互相为对方倒酒,桌上的酒快喝完了,小梅开始有点语无伦次,攥着我的手不肯放下,傻呵呵地对我一个劲说:“今天好开心,怎么就没酒了呢。”说着说着,身子忽然软了,趴在桌面上呜呜的哭起来。喝了酒之后,我也晕忽忽的,对她的哭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好象早就预料到会这样。没有人会无原因地哭,小梅自有她的理由,但理由为何并不需要我去了解。她继续哭,我并没有递给她纸巾,而是把剩下的酒全洒进她杯子里,安慰她说:“不要哭啦,这不是还有酒吗,继续喝嘛。”
听到我的声音,她抬起头,泪光闪闪,轻轻地抽泣,楚楚动人地说:“我是不是很麻烦,很让人讨厌,让你陪我逛街,又拉着你喝酒。”我舌头有点大:“什么麻烦不麻烦,瞎说什么!”她破涕为笑,哭和笑的表情混合在一起,有一种柔软的美。
她拿起瓶子,作势倒酒,却没有拿稳,“哐当”一声,酒瓶掉在地上,摔得粉碎,酒水四溅,引来四周好奇的目光。小梅的身子软绵绵的开始摇晃,我赶紧过去把她扶靠在椅子上,买单。
搀扶着她,走出饭店。小梅脚步轻飘飘地踩不着地,我的脚步也失去了以往的稳健。她伸过手来,双手揽住我的腰,嘴里嘟囔着头晕要睡觉。天色已晚,一切事情都不好盘算,为了尽快地安顿她,于是我挑了间最近的招待所。服务员看着我们这一对醉醺醺的男女,见多不怪,简单地登记了身份证号码后,便安排好了房间。那是两人间,地上铺着年岁已久的地毯,厚厚的窗帘忠实地掩盖着窗户,两张并排的小床,洁白的床单,安静地等候着远到的客人。
我把她平放在床上,帮她脱鞋,为她盖好被子,正欲走开。瘫软如泥的她忽然抓住我,嚷着说要洗澡。“你都醉成这样了,还能洗澡吗?”我伏在她耳边说。“不行,我一定要洗,不洗睡不着。”她的语气不容质疑。“你还能动吗,如果没问题的话,我帮你去调热水。”我无奈。
“我浑身没力气,你帮我洗吧。”躺在床上的她一直闭着眼睛,嘴里吐出这样的话。我怔了半分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假如答应,面对一个青春的裸体,我不能保证是否能控制自己的欲望。
天人交战,欲望占了上风。虽然曾经见过王姐的身体,并没有给我留下太好的印象,但女人的身体于我而言,如同是快好的疮疤,即使知道很疼,但仍然忍不住一次次地去揭开它。并且,小梅,一个年纪不到20的女生,不用脱去衣服,我也能感受到鲜嫩的青春气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条色狼,虽然有酒精的麻醉,但神志还算清醒。即便如此,理性却被我牢牢禁锢,而欲望被放任横流。趁女人醉酒借以窥探她的身体,说起来似乎不道德,但这种强烈的偷窥欲望,容不得去反抗。假如让一个男人变成隐形人,我想他首先要做的两件事,一是去银行偷钱,二就是偷看美女沐浴。
仅仅是看看女人的身体而已,并且也是得到她的授权的,我为什么要拒绝呢?找到了理由,我心里就塌实了。其实,芸芸众生就是在各种理由下过活,没有理由万物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只是,有许多理由是自己凭空臆造出来的。
“好,我帮你洗吧”,我开始动手。
要给一个醉酒的人脱掉衣服,确实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小梅的骨头像是溶化在衣服里一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上衣剥落下来。映入眼帘的是白色的奶罩,雪白雪白,恰是少女的颜色。心头一颤,便把白色的屏障拨开,两个乳房安静的挺立着,没有颤动,没有挑逗。两粒红色的樱桃像是铅笔上的橡皮头,鲜红而圆润。我没有伸手去摸的勇气,那是一种亵渎。
脱裤子则要容易许多,松开扣链。双手扯住裤脚,奋力一拉,白嫩的玉腿应声而出,看着这样的腿,想不出太多的形容词来,如同是四月挂在树梢快熟的梨子,散发出青涩的馨香,一口咬下去,却是甜水四溢。仍然是纯白色的内裤,服服帖帖地裹着臀部,中间隆起小小的山包。
拉她内裤的时候,小梅抬起腿来,似乎是不情愿地挣扎,然后便没了动静。
终于看到的熟悉又陌生的所在。柔软的水草像是被浪花冲击过后,整齐的伏在堤岸上,她的水草,淡淡的颜色,虽然稀疏却刚好可以覆盖白色的肌肤,一两跟调皮地抬起头来,匍匐在玉腿根部。她的双腿紧紧地夹着,我看不到太多的风景,这样的风景才是最美的,人们往往钟情隐藏于山林间的小桥流水、奇洞怪石,而同样的风景,如果把它移植于城市的广场上,暴露于日光下,就失去了本来的韵味。
我把她抱入浴缸,仔细、轻柔地帮她冲洗,这个时候,我终于找到了抚摩她的理由,感受着她每一寸肌肤。小梅并没有沉睡,肢体偶尔配合着我的冲洗。抹上浴液,她的两个小山包变得鲜活起来,似乎有了灵性,总是在我的掌握中不经意地逃脱。如同在观赏一件旷世奇宝,我的快乐是全身心的,除了视觉,更重要的是触觉,平生双掌触摸了数不清的东西,从来没有尝试到快感。
此时,我的手掌间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痒得难受,但似乎又不是痒,或许,这就是手掌的快感吧。
浴缸里漾起许多细碎的泡沫,随着水流的冲击,一些泡沫瞬间便破灭了,然后,又涌起许多新的泡沫来。她的身体在白色的泡沫中忽隐忽现,往下摸索,能感觉到她腿上细细的汗毛,双手伸入她的两腿之间,摸到如凝脂般的东西,嫩嫩的,滑得厉害,小梅的嘴里忽然发出轻声的叹息。
很奇怪,我起初是出于淫秽的念头,除去了小梅的衣裳。而在浴缸里,呈现在我眼前温顺如婴儿般的小梅,却丝毫带动不起我太多的邪念,我的欲火像是在黑夜里独自飞行的萤火虫,发着幽淡的萤光,却丝毫没有炽热。
看着洗完澡后,被棉被温暖包裹着的小梅,感觉自己像个父亲。她如洋娃娃般的长睫毛微微抖动,几缕头发睡在亮晶晶的额头上。她可能睡着了吧,有没有做梦呢。但我感觉自己在做梦。
我快速地冲凉,穿着内裤回到床前,不假思索便钻入小梅温暖的被窝里。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我确实忘记了旁边还有一张空床。
窗帘比较厚实,关灯之后,房间里伸手难见五指。我睁大双眼,努力去感受黑暗的颜色,原来黑暗也是一种迷人的颜色,黑暗是一种有质量的东西,一层一层地落在我的脸上。耳边传来小梅均匀的呼吸声,被窝里有一种淡淡的馨香。我仰躺着,心里空灵一片。
小梅蜷曲着身体,嘴里含糊地梦呓。第一次和女人睡在一张床上,但决没有想到是她。曾经无数次憧憬跟mm一起睡觉的情景,曾经认为跟mm睡觉才是一件美丽的事情。此中,我犯了两个错误,得出两个教训。第一就是人永远都不能规划出自己的未来,越是周详的计划,落空的可能性就越大。第二,跟mm以外的其他女人睡觉,其实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躺了许久,房间里的黑色开始消隐,事物的轮廓分明起来。面对此情此景,忽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似乎在过去的某一个晚上,我就是同这样一个女人睡在一张床上。我经常会有这样的感觉,在家乡的时候,一条山路、一座小桥、一口池塘都会唤起我似曾相识的记忆,据说,那是上辈子残留下来的记忆。究其原因,可能是孟婆汤不够分量,或者是上辈子的记忆太过于深刻。而此时,我对小梅也有这样的感觉,难道上辈子她曾经是我的情人。
酒劲慢慢涌上来,我进入梦乡。虽然没有见过大海,但梦里我却是在海上,一直漂荡,总找不到海岸。
半夜里,我猛然醒来,大脑异常的清醒,像是想起一件将做而未做的事情,心里忐忑不安,但又想不起到底是什么事情。小梅似乎仍然在睡觉,我挪了挪枕头,旁边均匀的呼吸声嘎然而止。一个灼热的身子凑了过来,像八爪鱼一样的缠住了我,让我大吃一惊。她的酒劲似乎还没全然退去,在我耳边幽幽地说:“我是不是很让人讨厌?”我心头一热,散去的酒劲又慢慢涌了上来,没有说话,回应着紧抱住她。
她的头深埋在我的胸膛里,双手摩挲着我的背。我的欲火熊熊燃烧起来,嗓子眼干得难受。于是,我近乎粗暴地捧起她的头,嘴巴狠狠地盖了上去,开始急风暴雨般的亲吻。小梅紧闭着双眼,非但没有抗拒,而是热切的迎了上来。她的舌头灵巧湿热,像是在春风里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虽然没有繁华似锦的绚烂,但恰是那似开非开的诱惑,最令人销魂。我的双唇好比贪婪的蜜蜂,含住两片水嫩的花瓣,久久不忍离开。小梅调皮地轻咬了一下我的舌尖,我便知趣地退了出来。沿着阿娜多姿的山峦,我开始快乐的跋涉。掠过光洁的脖颈、饮马秀丽的富士山、驰骋于平坦的平原、沉浸在温婉的草丛,再欲往下,小梅用手及时拉回了我的头。
没有任何言语,我转过身,完全覆盖住她的身子。有人说美女出浴是最美的,也有人说怀孕妇是女人最美丽的时候,话虽不假,但都有失偏颇,其实,在男人身下柔弱而幸福的女人才是最美。
我的身体膨胀到了极限,似乎要冲破薄弱的肌肤喷发出高温的岩浆来,我俩的小腹间有一个硬硬的东西,迫不及待地跳动着。我用征询的眼光看着她,在我充满渴望和征服欲望的眼神下,她咬着嘴唇,坚定地点了点头。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个时候才明白是空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躬行才是硬道理,A片纵使看上一万篇也没用,真正操作起来才发现原来奥妙无穷。
确实如此,当我真正要进入小梅身体的时候,才发现做爱也需要一定的技术含量。我的宝贝像是在树林里迷路的孩子,可怜而无助,东奔西跑,总是找不到出口。一闪念间,我想起盲人摸象的故事,何不照此而行呢,于是以中指探路,步步为营,稳打稳扎,逐步推进排查。工夫不负有心人,黑暗中骤现光明。桃花洞里已是清泉汩汩,春意盎然。一头扎入洞口,顿觉暖意阵阵。虽然,小路崎岖艰难无比,但由于清泉引路,倒也可勉强前行。依原路退回,又折身闯入,如此几番,路径便通透于心,行走起来颇为顺畅。穿越狭隘之路口,景色豁然开朗,有如徘徊于百万葵园之中,四周鸟语花香,浑身舒坦无比。又如驭马于无际草原纵情驰骋,耳边风声呼呼,万里长空如洗。
忽然感觉自己变成了烟花,呼啸着划入黑色苍穹,立于云端,俯瞰整个广州。在灯红酒绿的城市上空,轰然炸开,照得大地一片通明。爆炸之后便是无边无际的臃懒,无数的粉末在夜空中寂寥地下落。
果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妙不可言。道可道,非常道,同样的道理,如果快感可以用语言去描述,那肯定就不是快感。从这个夜晚开始,我喜欢上做爱,心甘情愿做一个卑微的奴隶,委身于其中。
收拾妥当,我又仰面躺下,直勾勾地往着天花板,小梅却变换了原有姿势,侧着身,头枕在我的胸上,一只腿搭在我身上。如果从天花板上往下看,我俩的姿势,正如同一个惊叹号和一个问号。
我的眼前浮现着许多惊叹号和问号,我终于开始思考做了一件怎样的事情。小梅是mm的是朋友,我却与之发生了如此之事,如果让mm知道了,对她来说,肯定是一个难以承受的打击。
通过这件事,如果她仅仅只是对我失望伤心的话,倒没什么,这是我应该承担的后果。但如果纯洁如玉她因此而对忠贞不渝之爱情以及真挚的友谊彻底破灭幻想,那真是一件残忍至极的事情。当你把这个社会丑陋肮脏的伤口彻底暴露在一个涉世不深的人面前,对她的摧残是难以估量的。
“你喜欢我吗?”小梅终于打破了沉默,却不亚于向我抛出了一枚炸弹。
我没有过多迟疑,说话也失去了往日的调侃:“不喜欢!”
小梅的身体一动不动,长嘘了一口气。然后对我说:“你是不是怕我让你承担责任?”
“我不怕!”我虽然不怕,但不知道这个责任如何承担,所以也没有过多言语。
“那我们这样算是什么,你给我一个什么样的身份呢?”小梅似乎在自言自语。
“什么身份也没有!”我无话可说,心里绝望无比。我想,天堂其实是通往地狱的驿站,谁都不能在天堂里停留多久。贪图一时之快,后患是逃不掉的。
沉默了一会,小梅却轻快起来,嘻嘻地对我坏笑,小手忽然伸入被窝里,使劲挠我的痒痒,我也不甘示弱地予以回击。于是,两个人抱着,在床上笑成一团。笑累了,小梅爬起身来,拧开台灯,说要去上厕所。迟疑了一下,却严肃地对我说:“你闭上眼睛,不许偷看。”我笑嘻嘻地眯住眼睛,心里想这不是掩耳盗铃嘛。
从卫生间回来,小梅便又回到我怀中。良久,她对我说:“想听听我的故事吗?”此时,我的倦意开始涌将上来,不耐烦地说:“小女生鸡毛蒜皮的事情,有什么好听的。” 于是翻过身去,眼睛再也睁不开了。
--- 狂人小柳
猫(7):情节很好,什么时候有下文呢??
--- ziegecf7
扑(8):tong shang
--- 小歪-已被占用
【楼主】 (9):偶看过的啊!很不错的的说!怎么看的人这么少啊?
--- 狂人小柳
【楼主】 (10):从卫生间回来,小梅便又回到我怀中。良久,她对我说:“想听听我的故事吗?”此时,我的倦意开始涌将上来,不耐烦地说:“小女生鸡毛蒜皮的事情,有什么好听的。” 于是翻过身去,眼睛再也睁不开了。
早上九点,被闹钟吵醒。晃晃脑袋,伸了个极舒坦的懒腰,腿一直就碰到一个温软的身子。心里一惊,才想起昨晚的事来,差点忘记身边还有个女人,不禁哑然失笑。侧过去看,她扑闪着大眼睛,原来早醒来了,抱着枕头悄无声息。掀开被子一看,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已经穿上了内衣,弓着身子,安静地看着我。
早餐去了过桥米线,看着油光泛花的汤水,我神情恍惚,端起碗来,喝了一大口汤。汤刚入口,竟然没有丝毫感觉,过了几秒,彻骨的痛感从舌尖蔓延到喉咙,“扑”地一声汤全喷在地上,我吊着半拉子几乎被烫熟的舌头,使劲地呼气。她早就咯咯地笑得趴在桌子,嘲讽地说:“看你猴急,烫死活该。“气得我干瞪眼。
“小丫头,就知道笑,你懂个屁啊!我这张嘴什么没嚼过。”看她止住笑,我故作深沉状:“你知道过桥米线的由来吗?”
她忽然来了兴趣,疑惑地说:“过桥米线,还有典故吗?”
“话说在云南边境的某个村庄,有一对夫妻,丈夫是军人,长年累月在国界线上站岗放哨。妻子每天做好饭菜,再送过去给丈夫吃。哨岗与家中间隔着一座桥,所以每当热菜热汤送到桥这头的丈夫手上,早就冷了。贤惠的妻子十分不忍,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把滚烫的油浇在汤的上面,由于油有保温的功能,所以过桥之后,汤仍然是热的。过桥米线就是由此而来。”
故事讲完了,小梅若有所思地点头,感慨地说:“爱情真是神奇的力量,你看,过桥米线也是爱情的结晶哦。”
想了一会,她又说:“如果故事发生在今天就不会这么美好,因为现在有电热煲、保暖杯呀。”这下轮到我若有所思了。
牵着小梅的手,一直看着她登上珠海的汽车。车窗玻璃后面,她的脸庞清秀而模糊,陌生得可怕,她对我微笑,可是笑容却十分的奇怪。但是,她已经在我的生命里,刻上了一道永恒熟悉的痕迹。客车徐徐启动,我机械地挥着手,不禁感慨,此去一别,只怕是难以再见了。
广州的天空依然阴霾可怖,十月的眼光却是异常地刺眼,身上涌出细密的汗珠,皮肤像针刺般地难受。想起小梅奇怪的笑容,我心里一阵阵发虚。她是mm最好的朋友,我是mm最爱的人,可是恰恰是最亲近的人,做了最背叛她的事情。
我心里的空白渐渐泛上来,先是感觉胸膛麻木地没有知觉,然后麻木的感觉慢慢扩散到了全身。我像是一具行尸走肉,茫然地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而内心深处的我却飘浮出来,游离于身体之外,飘在半空中,不断地冷笑。
头脑里一个声音在大声地呼喊:mm,对不起,背叛的人不配再与你相爱。即使你爱我再深,我也要放手了!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宿舍。30多岁的酱哥,叼着烟,躺在床上。见我回来,呼地爬了起来,淫荡地挑动着眼角,挥手做了一个斩钉截铁的砍头动作说:“喀嚓了?”
酱哥有一个特殊的癖好,无论何时,我们一谈起女人,他就会死死地盯住你,然后做出那个一成不变的动作:“女人嘛,千万不要客气,喀嚓!”
我冲过去,一把扯掉他嘴里剩下的半支烟,狠狠地抽了几口,无奈地说:“唉,兄弟我被喀嚓了!”酱哥于是冲我一脸谗笑,口水似乎就要流了出来。此君面貌生得凶残无比,混久了倒也觉得亲切,但刚开学那阵,此等面相让我跟另外一个舍友阿邦着实害怕。
刚搬进宿舍的时候,进门就与酱哥打了个照面,不由得一阵寒噤,这哪像是研究生,莫非是黑社会派来的进修人员?看到宿舍里面瑟瑟发抖地阿邦,终于明白心惊胆战的不止我一个。那几天,我和阿邦连睡觉都是半睁着眼,似乎满宿舍都飞舞着马家爵的锤子,阿邦还特意将装贵重物品的抽屉加了一把锁头。有一次,半夜里,朦胧中看到房间中央鬼火闪动,大着胆子仔细一瞅,原来是酱哥坐在凳子上抽烟,看着烟头火光中那张残酷的脸,感觉脚板发麻。
不过,没过几天,三个大男人就混得透熟,这才发现酱哥原来是很可爱的人,古道热肠,爽快风趣,颇有侠客之风。不过,他确实是混过黑社会的,脑门上那条两寸长的刀疤据说就是某次歼击战的纪念品,他至今津津乐道的还是他那把威震江湖的大砍刀,用他的话说,刀长二尺有余,刀柄加装一根大钢管,由钢管厂老师傅精心打磨而成,不滑不糙,刀锋寒光闪闪,杀气逼人。这样的兵器,在以寡敌众之时,尤为奏效,舞将起来,白练环身,刀锋所至,血肉横飞,一气呵成,惊煞对手。不过,英雄迟暮,宝刀终于归隐。或许是遗传所至,他两岁的宝贝儿子,每当看到挂在墙上的砍刀,便手舞足蹈起来,隐见老父当年之雄风。
酱哥经常向我吹嘘,智商高的人往往集中在黑社会里。对此,我嗤之以鼻,不过,对他崎岖的经历,我是十分佩服的。他来自单亲家庭,混过黑社会之后,又考上了大学。工作之后,不甘寂寞,于是从小县城里考来广州继续读书。
那天,听说我跟小梅的事情,酱哥显得莫名其妙的兴奋,而我这个当事人,内心却十分的惨淡。我也跟他说起mm的事情,表示出相当的忧虑和不安。这个家伙听了之后,哈哈地笑起来,带着明显的轻蔑:“年轻人,就这么点出息啊!告诉你,女人这个东西,最麻烦的时候就是喀嚓之前,喀嚓之后反倒清净了!”
酱哥这话听起来还真有点道理。于是,心里对mm的绝望似乎减轻了不少,希望又不死心地探出头来。
是日晚上十一点,酱哥邀我对饮。他的酒量比我高出一筹,推杯交盏,两人都喝了不少,不知过了多少时候,路边大排挡的食客已经稀稀拉拉,街上的行人也少了起来,放眼望去,只剩下无数的霓红灯发着蓝幽幽的光芒。
结帐之后,酱哥的兴致犹在,勾着我的肩膀,兴冲冲地说:“哥们,找快活去!”我刚来广州,对这些门道不是很熟,心情淡漠,意兴阑珊地说:“有什么好搞头啊,不如回去睡觉。”
“SB,刚破了个处,你倒开始扮清高了啊!哥们都是初来乍到,不如先去发廊按一把,摸摸底,试试深浅。”听他的语气,我也不好拒绝。看在他刚请我消夜的份上,于是主动允诺请他按摩。
大街上人车稀少,但城中村里却是灯火通明,别有洞天。一条街三步五步就有一间发廊,名字取得千奇百怪,门口千遍一律的坐着浓妆艳抹的姑娘,或嗑瓜子,或捧着手机埋头发信息。
我和酱哥的身影自然引起了她们莫大的兴趣,纷纷抬头打量,看我们的眼神,好比看砧板上的猪肉,欲食之而后快。在“菲菲美发厅”前,酱哥停下了脚步,眼神忽然热烈起来,压低嗓门说:“看里面的小姐,细皮嫩肉,正点!”半老徐娘的老板适时迎了上来:“靓仔,进来嘛,进来看看再说!”
于是,半拉半扯,我俩走了进去。橘红色的灯光下,坐着三四个着白色短裙、粉红上衣的姑娘,木然地看着我们。
“松骨多少钱?”想不到,酱哥才来不久,新名词学得倒挺快。
“30一个钟”老板娘笑盈盈地答道。
“去哪里按啊?”我环顾四周,发现小小的美发厅根本就摆放不下按摩床,于是心生疑惑。
“别急嘛,靓仔,你先挑一下小姐,自然有按的地方。”老板娘果然是经验老到。
于是,我开始打量起那几位小姐来。我的目光仅仅停留在她们的手上,既然是按摩,总得找一双纤纤玉手吧。我像是购买香蕉的顾客,看着柜台上摆放的整整齐齐的香蕉,留恋往返。最后,我挑了一双长得像泰蕉一样的手。我记得从某本书上看过:泰蕉,果穗较长,梳距适中,果数较多。小姐站起身来,外形也算是中上,长发批肩,身材小巧但凸凹有致,只是眼神里透出一种令人失望的俗气。
我打量了她片刻,征询地问:“小姐,你技术还可以吧?”
她嫣然一笑,竟然流露出些许的妩媚来,轻声而放肆地说:“技术呀,待会试试就知道了!”听她这么说,我心里一乐。但事后才知道,这个专业尽职的小姐是彻底误会了我的意思。
按摩的地点果然不在店内,两个小姐带着我跟酱哥走向不见尽头的巷子深处。不多时,一回头,便不见了酱哥他们的身影,于是我跟随眼前的这位,一前一后,不紧不松的走着,小姐轻快地扭着屁股,手里的钥匙丁冬作响。小巷深深,深几许;心事如烟,烟飘渺,倒是不错的意境。
当我的耐心快消磨殆尽之时,我终于走进了四楼的一间出租屋。屋里一张小席梦思床。席梦思,多好的名字,枕着柔软的席幕,拥有一帘幽梦,思念远方的情人,只是这张席梦思上,躺的是各式各样前来消遣的男人。我跟其他无聊的男人没有两样,四仰八叉地倒在床上,等待着一番提神醒脑的按摩。
那小姐却有了惊人之举,刷地脱去了上衣,向我走来。这样的局面我有点始料不及,手撑在床上,不自觉地往后挪,嘴里咧嚅着:“你,你要干什么?”当时的样子肯定可笑至极。小姐似乎也有点吃惊,站着不动,询问:“做爱吧,100元一次!”
“我是来按摩的,不做!”我终于回过神来。
“那打飞机吧,50元一次。包你爽哦!”小姐仍不死心。
“我只按摩,其他的一概不做。”我有点佩服自己的铁石心肠。
看我态度坚决,小姐套上衣服。看神情,甚是气恼。于是,上床,开始按摩。刚一开始,我就后悔今晚不该来此种地方,小姐根本就不会按摩,捏捏掐掐地像是刮砂,又像是在撖面。我压住心中怒火,强忍着一声不吭。没到一刻钟,小姐就把我全身掐了一遍,然后说“好了!”
我没有说话,穿好鞋,噌噌下楼,回到店里,点了一根烟。老板娘神秘地问:“靓仔,爽吧!”我的怒火终于压制不住了,恶狠狠地说:“老板,别想收我的钱,你死心吧。”这个中年妇女似乎有些愕然,不解地看着我。“我是来按摩的,你自己看看表,按了几分钟?”我向她吼道。“哦,嫌时间不够啊,可能是看错表了,要不,再上去加够钟吧!”她陪着笑脸打圆场。
“不加了!钱你也别想要。”我气鼓鼓地蹲在店门外等酱哥,可这该死的,迟迟未现身。足足一个钟头,他才满面含春地回来。我甩给老板30元钱,说:“这是他的。”然后拉着酱哥就走。
“回来!不给100块钱就想走?”老板娘忽然换了一副嘴脸,厉声喝道。
“他妈的,你想敲诈啊?”我横眉相对。就在此时,从巷子里冲出一条壮男,猝不及防一把抓住我的衣领,恶狠狠地说:“吃霸王餐啊,想不想死。”他抓得极紧,让我透不过气来。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的血气直往上冲。酱哥的脸上也开始泛起杀气。我右拳闪电般挥出,重重地砸在对方面门上,电光火石间,酱哥出脚了,一声惨叫,壮汉捂着肚子蹲在地上。
惨叫声中,周围的行人迅速拥了过来。酱哥一把拉住我,俩人撒开脚丫子飞奔。一眨眼的工夫,就把后面的人群抛得老远。继续跑了一会,看身后并无追兵,才敢驻足大口的喘起气来。
“他妈的,晦气,碰上设笼子的了。”我语无伦次地说。
“你丫的真吃霸王餐啊,服了你了!”酱哥面带怒色。他这么一说,我一头雾水。
对视良久,忽然明白了事情的原由。两人互相擂拳,放声大笑。原来,该死的酱哥跟那个小姐真喀嚓了。看来我确实是吃霸王餐。
回去之后,躺在床上,无法入睡,心里十分不安,总觉得有愧于那班小姐和那个洞察人性的老板娘以及那位冤大头壮士。虽说被酱哥喀嚓了的小姐,其固定资产可以重复多次使用而绝无损耗,但她毕竟是怀着一颗赤诚的心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大汗淋漓之后却无半点报酬,天可怜见!
第二天,我想把吃霸王餐的70元再送回去,又恐还不待解释就遭群殴,只好作罢。
从那以后,酱哥就开始戏称我为斯文败类。确实如此,我已经或者正将成为一名真正的斯文败类。
一
三年前,毕业时分,同学少年,激扬酒坛,整天昏昏然不知所谓。毕业前的四级考试前夕,睡我下铺的兄弟对我照顾有加,破天荒请我吃大宴,席间,酒酣耳热之际,我爽快地答应他替考四级。毕业一别,不知何时能见,兄弟有求于我,能不答应吗?在他期待的目光中,揣着假身份证迈入考场,不到一个小时,在他惊恐地眼神里,我走出考场。事情败露,取消学士学位,记大过一次,“红帽子”被摘——取消党员转正。那一刻的我,似乎有点绝望。穿着大棉袄仍然瑟瑟发抖。不过心里已经打算好:这个消息,年过花甲仍然在田间吆喝的老父亲是不能告诉的,身体多病匍匐着挖红薯的老母亲也是不能告诉的,等待奇迹出现吧,说不定一觉醒来,这是一个噩梦呢。但事实上,噩梦一直都没有醒来,我的意志也越发消沉,酒喝得越来越多。
几月晃过,正是初春,桃花开得正艳。在暮春的暖风里,我见到了她:一袭白色碎花裙,披肩秀发,淡淡的带着少女的芳香,她对我微微一笑,我的骨头顷刻就软了。第一次见面在咖啡厅,记忆已经零碎,但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她坐在我对面,头枕着手臂看着我,纯净的目光,恬淡的笑容,一尘不染,看我唾沫星子乱飞。我讲小时候怎样用泥巴砌小屋,在夏夜如何抓泥鳅,如何用树杈做弹弓,用树根做陀螺。说我如何被人脱掉裤子,然后把裤子绑在母狗身上,让我光着屁股,晃荡着小鸡鸡拼命地追母狗;我神情高昂,四眼放光(戴着眼镜),向她吹嘘我跟老爸俩个轻松地给200斤的猪放血;向她解释如何给鸡拔毛,给猪配种……农村的琐事在她眼力成了好奇的神话。她的小嘴微微撅起,我能看到她红唇上淡淡的纹路,整齐的牙齿,像一颗颗可爱的小贝壳,被嘴唇轻轻的包围。随着她的呼吸,饱满的胸布轻轻起伏。刹那间,我看的呆了。
在臭豆腐飘香的小巷子里,为了迈过积水,我第一次牵她的手,柔软、光滑,小手似乎没有骨头。牵着她的手,胸膛里像有许多水草,在轻柔地招摇。
而第一次拥抱她,则要惊险和血腥许多。那天,和她刚从校门口的小饭馆出来,忽然听见后面声声断喝“砍死你,砍死你”,伴随着凌乱的跑动声。我一惊,回头看,只见两个黑衣男子,一人手持菜刀,一人握二尺长砍刀,追杀一个穿运动服学生模样的青年,青年满脸是血,没命地跑。说时迟,那时快,血人就跑到了我的身后,白晃晃的砍到同时向我飞来,我下意识的把身旁的她拉近。思维停顿两秒,回过神来,那两个持刀的厮已经擦着我的身体掠过,砍刀也没有误伤到我。虽然才几秒钟,背上已有冷汗冒出。忽然感觉怀里软香阵阵,原来慌乱中,我紧紧的搂着她,她的脸贴在我的胸前,两个圆圆的肉乎乎的东西,像是一团火,灼烧着我的血管。第一次近距离看砍人,第一次与女孩近距离接触。
那年,我大四,她大一。
大四的时光是用来消磨的,大一的时光是用来消沉的。不在寂寞里变态,就在消沉中恋爱,我们似乎不是在恋爱,却有着恋爱的心情,有着恋爱的暧昧。我知道,我和这个城市的缘分即尽,而她还要在这个冬天寒冷彻骨,夏天热气逼人的城市里再过三年。时空的错乱,注定爱情的错乱。
毕业的心情是落寞的,毕业时的恋爱是浓烈的。我们并没有划定彼此的界限,像飞蛾一样飞向火焰的中心。我的初吻遗落在校道旁的树林里,三年后的今天,那片小树林还在,但我丢失的吻,却再也找不回来了。初夏的夜晚沉闷得很,嘴唇有点发干,但身体里的液体却汩汩地往外冒,散发着荷尔蒙的气味。那天的路灯稀稀拉拉,树影班驳洒落在路边的石凳上,我们彼此没有说话,但看得出两个人的眼睛里都有一团火在燃烧。我们贴得很近,可以听见彼此的心跳,她的嘴唇微微张开,吐气如兰,那是我至今闻过最心醉的气味。但彼此都不知道如何开始,她脸红到了脖子根,如我家后面盛开的山丹丹花。最终,我的嘴唇重叠了上去,她的唇像是两团棉花糖,温软甜蜜,我的脚下似乎踩了棉花,轻飘飘的。龟裂的大地被春雨尽情的浇灌着。我碰触光滑而坚硬的东西,有如光着脚丫拨弄着五颜六色的贝壳。
我要寻找甘甜的源泉,我要找到芳香的所在,我的意识开始朦胧。“把舌头给我”,我从嗓子里发出声音。她的小舌头听话听话地迎了上来,像温顺的小兔趴在大布垫子上,听由主人慈爱的拨动、翻滚。我的身体慢慢膨胀,血液像锅炉里的热水热气腾腾。双手慢慢往下移,当我碰到两团软软、挺挺的所在之时,她打开了我的手,嘴唇咻的分开。音乐嘎然而止。树影仍然班驳地打在我们脸上。
想不到斯文如我的人,也会使用暴力,并且是打老师,一切皆因为她。此事,说来话长.
大学的学生会是个锻炼人的地方,三教九流,阴阳汇合,高尚有之,丑恶不少。刚入大学的她,不通世事加入了学生会,虽然我打心眼里反对此事,但看她坚决的心情只好作罢,心想让固执简单的她吃点苦也好。主管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是一个龌龊的人,满脸坑洼,身材臃肿,头发由于经常不洗油光可鉴。最可恶的是他的好色之品,恶行众人皆知。虽然我多次提醒她,但她一脸天真地说:“老师也会这样么!我相信老师!”我无言,心痛,也很担心。
担心终于变成现实,她告诉我,一段时间来,该老师总是找他谈话,说是要考察新人,充实队伍。考察谈话的时间,由下午3点逐步向晚上7点推移。5月的一天,她告诉我,晚上9点半,要去系办公室谈话。我心里明白,好戏要上演了。
晚上6点,我跟死党铁牛来到校门外“东方餐馆”,叫了3瓶啤酒,点了火爆腰花、湘西土匪鸭,一碟油炸花生米。吃完已是晚上8点半,两个人红光满面,眼角倒吊,步履蹒跚。铁牛1米8的个头,粗壮,手臂的肌肉条相当于我的大腿,但是天性胆小,3瓶啤酒下肚还照样出言谨慎,大着舌头说“今……今晚我主要是……是陪你壮胆,其他的事情你自己做。”我心里想,看来这辈子铁牛注定如此,再给他喝半瓶估计会不省人事。
全副武装,晚上9点45分,我来到系办公室门口,推门竟然是锁上的,贴着门听到里面有人在说话。凭直觉,肯定有事。一时,怒从胆边生,全身力气集中于右脚,奋力踹下去,门轰然洞开,眼前的一幕让我七窍生烟:辅导员左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右手撑在桌面,一脸淫笑。瘦弱无助的她,正试图挣扎着站起来。
“*你妈的,住手!”我的声音大的让让自己都吃惊,胸中的怒气似乎要喷薄而出,把牙齿冲掉,变成子弹,射穿那下流的家伙。当时我的形象估计也让对方感到恐怖:头发凌乱,酒气熏人,面目扭曲,最主要的是手里还提着半块砖头。
我接下来的举动似乎有点卤莽,不计后果。拎着砖头就往他冲去,全身的力气由右脚转移到右手,目标只有一个:爆他的头!
事后回想起来,还得感谢体壮如牛却胆小如鼠的铁牛。在千钧一发之际,默不作声的他冲上来,夺走了我的砖头。虽然没有了最锐利致命的武器,但我还是冲那畜生冲过去,一拳砸下。料想不到,来自农村的我,久未劳作,力气小了不少,准头的不太好。拳头最终只落在那厮的肩膀跟脖子的交界处。等我发起第二轮攻击的时候,他已经一溜烟似的跑了,边跑边骂“神经病”,嘴巴还挺硬。
意犹未尽的我拉着mm,红着眼睛离开了战场。暴风雨过后一切如常,几天后铁牛告诉我,办公室的门已经修好。从那以后,那个龌龊的老师考察新人的名单上就再也没有mm,我也没有再见过他。今天的这个时候,其实我已经原谅了他,每个男人骨子里何尝不是好色的呢?如果他长得不那么委琐,如果他高大英俊,家财万贯,或许对他的评价就不是龌龊,而是风流倜傥。
毕业的时光一天天的流逝,我也意识到和mm分别的日子也快了。离别的愁绪像潮水般涌上来,又被甜蜜的爱情强压了回去,时间就在这样的矛盾中跳着舞。在mm身上,我一扫四年的郁闷之气,大男子主义卑劣的雄风逐渐蔓延,mm是独生女,父母是国家干部,自小性格温顺柔弱,没有主见,在何我一起的时候,让我充分享受到决策人的痛快。我似乎变成了他的长城,她曾经说过,如果我没了,她心中的长城也就塌了;我似乎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威武大将军,只是手下的小兵是个柔情似水的她。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这堵破墙倒了之后,她心中的长城并没有倒塌。女人其实是最坚强的动物,至柔实为至刚。
毕业前,我的利好消息不断,首先得知我顺利被录取为某重点高校的研究生,其次是由于本人开创了全校考研成功之先河,学校破例为我“平反”,处分被取消,学士学位恢复,并顺利转正为正式党员。一系列的好消息连环冲击我的神经,走在校道上,阳光打在脸上,心里温暖无比,路边的古树似乎也要弯下腰来摸摸我的头。美好的心情总是难以忘记,所以至今我仍然无比怀念当初的狂喜,其实考上研仅仅为我提供了一条新的道路,上帝是一个扳道工人,将我的火车引向另一个方向,未来是福是祸,谁又能知道?
离校前半个月,我和mm去爬山。她喜欢绿色,喜欢清新的空气;我喜欢林间飞翔的小鸟,喜欢草丛里啾啾而鸣的虫子;她喜欢坐在草地静静地发呆,我喜欢顺着树干爬上爬下。树林,或许就是为我俩而存在的。
生活的精彩在于你永远不知道前面会发生什么。mm向来耳朵灵,连耗子咬食的声音都逃不过她的耳朵,她甚至能听出来耗子是几只,是肥是瘦。下山的时候,我们抄近路,走一条比较偏僻的路。山上的植被保护得很好,路两旁的树木郁郁葱葱,即使埋伏着千军万马可能也难以被发现。她忽然对我说听到旁边有奇怪的声音,像动物在啃东西。我心一凉,糟糕,莫非有大熊出没,但据我了解,如果真有大熊,这屁地方还不得成了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区,派人严密把守,不会至今仍然半死不活,游人稀少吧。心中坦然,拉着mm拨开杂草,往密林深处探望。看到的景象瞬间让我嘴张得老大,半天也没有合上。树林里面,两个光溜溜的身体抱在一起,沉浸在云雨世界,全然不知身外事。我颤着声对mm说:“我们看会吧”,mm的脸早已红得像熟透的苹果,紧咬着嘴巴对我点点头。仰躺的是个男的,大概20多岁光景,腿毛浓密,但头发很短,身上的肌肉线条分明,“靠,身材比我好”,我暗自想,猛吞了一大口口水。女的头发很长,遮住了大部分脸蛋,到最后我都没看到庐山真面目。女的伏在男人的两腿间,正专心致志地上下运动,胸前的小兔子欢快的蹦着。忽然间,女人抬起头,男人的东西便昂扬朝天,骄傲而大气,如同巍峨高山之颠上屹立的宝塔,直冲云霄,威风凛凛。我赶紧去捂mm的眼睛,发现她自己已经捂上了,但手指缝里的眼睛清晰可见。此后,男人翻身上马,女人开始呻吟。此时的我,如芒刺背,再也待不下去了。拉着mm匆匆下山,到了山脚才发现手心里全是汗。回家的路上,彼此无言,不知道说什么好,送她到宿舍楼下,默默的离开。我们看到的是别人的精彩,但带给自己的却不是精彩,而是尴尬。三年来,在城市的钢筋水泥路上,再也没看到天人合一的激情方式。不知道mm遇到相同的情景会不会再捂上自己的眼睛,从手指缝里偷看呢?
平心而论,毕业前的我仍然是一个处男。我和mm发乎情,止乎礼,除了亲密的动作之外,再也没有进一步的行为,在我的心里面,她是一块璞玉,但我不是一个好的工匠,不敢妄自雕琢;她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我则是一只刚出炉的小蜜蜂,不知道从哪采起;甚至,她在我心里圣洁得被浓缩成一个符号,不容亵渎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总之,我带着破碎的心离开了母校,留下完整的她。
6月底离校,我是最后一个,送走一批批的同学,看泪水飞扬,我眼眶甚至没有湿润,我坚信只是短暂地离别,在未来的某天某个角落故人仍会重逢,感情依旧。但我错了,过去了的人和物终究过去,在也回不到当初。走的那天傍晚,我没有告诉mm,背着行囊,踏出宿舍,回首,背后明灯初现,看着熟悉的一花一草,心忽然抽动的厉害。
走到校门,远远地看到mm的身影,单薄而无助,忽然觉得自己很残忍。她已经打听到我的行程,已经守株待兔一个钟头。轻拉着她的手,mm仰头看我,早已是满脸泪水。她默默将一大袋我爱吃的零食塞进我的背包,轻轻地抽泣。一只调皮的橘子从袋里跑了出来,在水泥地上跳跃,mm连忙跑过去追赶,但总追不上。她终于蹲在地上,捂着脸泣不成声,泪水大滴地落在坚硬的地面。我的心又开始绞痛。
离别的车站最是魂牵梦绕,至今我每看到站台,总会想起mm滴在我心里的那些泪。永远忘不了那天,火车站台上mm撕心裂肺的哭声。在路上她只是低声的哽咽,火车开动,无情地拉开我们的双手,她终于哇地哭了出来。一直跟着火车跑,无助地喊“不要丢下我”,我拼命的挥手,但无济于事,mm终于消失在我的视线,窗外闪过的是低矮的民房,杂乱的电线。眼泪终于掉了下来,我连忙用手挡住,但发现也是泪流满面,十多年没流的泪水一旦冲破堤岸,果然势不可挡。邻座的大妈戏笑:“又不是生离死别,怎么这么伤心呀,过几天不又可以见面了吗?”。我苦笑,无言,我也不知道此去一别,还能否再见。
轻轻地我走了,我挥一挥衣袖,作别西天的云彩。
亲爱的,我走了。不要想我,我会回来的。
我在心里默念。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三年,我再也没有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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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时间:2005-03-10 11:18:15)
--- 狂人小柳
【楼主】 (1):[二]
我一直迷恋自慰,那甚至是我的精神乐园。
男女之事我知道得很早。初二的时候,经常去学校附近的录象厅看打打杀杀的片子,或者是香港的肥皂剧。有时候晚了,学校大门锁上,干脆就看通宵。到了深夜,高年级的学生就开始叫嚷:“老板,来点刺激的!”,“老板,放个生活片嘛!”。年幼的我,并不知道生活片是何物,也跟着嚷嚷。秃头老板便拿着录象带,神秘兮兮地说“要看的每人再交3块钱,不看的就回去。”交了钱之后,我才觉得后悔,因为看到的东西并不刺激,就两个人没穿衣服的人动来动去的有什么好看,这就是生活片吗?生活似乎不是这样的啊?想着这些问题,我便斜斜地睡着了,中间偶尔被呻吟声吵醒,随后,就是散场,然后回教室睡觉。
在A片重复地刺激下,我对性的意识终于被唤醒,开始胡思乱想。上课的时候看着前面女同学的背影发呆,看着肥硕的英语老师也发呆,“英语老师脱光了,会不会也呻吟呢?”那时候,脑子里总萦绕着这些幼稚的疑问。
高二那年冬天,在灰暗的澡堂里,我终于探索到了自身的秘密。小小的我,蜷着身体,在墙角抖动着,每一块肌肉都在颤抖。白色的液体喷薄而出,在空中画出优美的线条。洗完澡,我是蹦回宿舍的。心里暗喜: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惊天的大秘密,原来人生还有如此美妙的事情,原来快乐还能达到如此程度。我细细咀嚼着画抛物线时的快感。那晚,偷偷在被窝里又试了一次,然后酣然入梦。第二天一睁开眼睛,继续温习一遍,然后洗刷上课。忽然发现,老师的课上得好精彩,习题其实很简单。从此,我便爱上了自慰。
多年来,我试过很多种自慰的方式,右手,左手,左右开工;甚至借用自然道具为己所用。在一切可能隐蔽的地方,都留下了我的喘息和味道。自慰,让清贫无比的学涯滋润无比。
在离开mm的日子里,我疯狂的自慰,以排遣对她的思念。记得在许多深夜,伴随着喷薄的快感,泪水也无法抑止。
毕业后的暑假,我回到两年不见的家乡。正是傍晚,稻田里的禾苗绿油油地成长着,炊烟袅袅升起,放牛娃吆喝着往家走。山如故,水如故,只是当年的放牛娃已长大成人。无论如何,我与这片贫瘠的土地已经血脉相连,梦里、猛醒都是它的影子。历史的演迁或许就是这样。在这个与现代文明隔绝的地方,淳朴的民风一直没有流失,人类高尚的道德情感没有丢失。什么是文明呢?大都市里,凶杀、掠夺、吸毒、卖淫每天如电影般地上演,冠冕堂皇的背后隐藏着权利勾结、投机倒把、权利寻租、诋毁、攻击,难道这就是文明吗?或许文明的定义应该重新阐释。
方圆十里,我是有知名度的,甚至成了家长给孩子树立的典范、学校教师的教材。并非我有多优秀,而是我见证了一名贫寒的乡村少年经历了彷徨、堕落、奋发图强,从而走出山村的过程。我的表现其实不好,小学五年级就开始偷家里的大米,和我的伙伴文聋子一道,在十里之外的商店换成香烟和酒,偶尔也换成糖果之类的东西。文聋子确实是聋了,不过只聋了右耳,所以我经常走在他的左边跟他大声地说话。与他在一起做的最多的事情便是幻想,我们幻想着如何把咱村建设成“乌托邦”王国,虽然当时并不明白什么是乌托邦。我们幻想着,等我们有了上万块的钱,就把咱村周边垒上丈二高围墙,拉上铁丝网,隔50米一个炮台,哨兵持枪日夜把守,村口置大铁门,狼狗来回巡逻。村里的人大量养猪,养鸡,种玉米,卖钱,有了钱再把围墙加高,村里每人配一台手扶拖拉机,天天吃肉。因为乌托邦王国涉及的细节太过烦琐,我俩往往争得面红耳赤而没有结果。所以,经常逃课。
那年我的数学考了16分,父亲没说什么。他做了一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拉着我,挨家挨户的展示我的成绩单。“大家瞧瞧,我儿子考了16分”。一整天,我耷拉着头,红色的16让我羞愧不已。心里的火种在慢慢地燃烧。第二年,我考上县城的省重点中学,学校在100里开外。我开创了记录,我成了榜样,朴素的榜样。
在初二,高二两年,我同样经历了人生的起落。初二迷上录象、桌球、溜冰,荒废学业。班主任通知我父亲去领人。早自习的时候,父亲来了,花白的头发,褴褛的衣衫,提着蛇皮袋,在教室门口张望。他仍然没说什么,跟我去了班主任家,默默地听,默默地点头,默默地写保证书。送他去车站的路上,父亲从内衣里掏出35元塞在我手上,说了句:“回去吧,你还小,不怪你!”,然后就走了。35元半年后我没有用,一直藏在我的裤兜里,它似乎成了父亲的眼睛,慈祥而严厉。初三考试,顺利升上本校的高中。高二的时候,虽然古惑仔还没有盛行,但我已经爱上了打打杀杀的感觉,与学校里的问题学生厮混。后来统计,与他们混了5个月,此中,打架5次,勒索10次,打架的时候我负责把风;勒索的时候,由于我个子小,不够杀气,仍然把风,没分到钱。高二下学期,我们一帮子5个人,开除了4个。在一位“慧眼识珠”的老师力保下,我没被开除。这件事情,父亲至今都不知道。高三的时候,我的成绩逐渐名列三甲,但高考一役,身患肺炎,举步惟艰,最终,只考上了一个三流中的一流学校。父亲朴素的教育方式,屡屡让我悬崖勒马,或许,朴素、简单就是世间最锐利的武器。
回到家,见到父母,欢快地为我张罗晚饭。饭间,和父亲对饮,听母亲絮叨,感觉很幸福。第二天早上,仍然在睡觉,屋外向起爽朗而夸张的笑声,“哟,**回来啦,今天中午去我家吃饭。”、“说定了啊,不要答应别人。”那是堂嫂,一个有故事的女人。我知道,我的饭局之路又要开始了,每当我回家,邻里乡亲都会挨个请我去吃饭,如拒之,他们会一请再请,直到答应为止,每每只好答应,又于心不忍,我似乎成了搜刮乡里鱼肉百姓的人。总之,十分矛盾。父母倒成了我的经纪人,详细地为我安排日程。
堂嫂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故事的精髓就是偷情,关于她偷情的细节在村里已经变成一本经典的故事会。她长着双丹凤眼,皮肤白皙,个头小巧,但一对奶子却丰硕无比,夏天的时候从来不穿内衣,薄薄的衣服下面,两座大山高高耸起,虽然生过一个孩子,但仍然挺拔有力。圆黑的乳头若隐若现。有时候她俯下身,两团白花花的东西便一览无余,甚至,山包上细微的青筋、山顶上细密的小颗粒都可以清晰的看到。每每这个时候,我都会想,如果能把头枕在双峰之间,美美地睡一觉,那滋味肯定消魂。
最初和堂嫂发生故事的是养羊大户“黑萝卜”,黑萝卜是个光棍,30多岁。没有妻儿,生活倒过得很殷实。这家伙,生性脸皮极厚。他家门口是大池塘,长宽十丈有余,每逢夏日炎热,他便赤条条一丝不挂,纵身入水,畅游个半天,累了,就躺在池塘边晒太阳。他的宝贝就软绵绵斜耷在两腿之间,宝贝长且大,他曾经用手给我比划过,两只手抓住仍然未尽,硕大的头颅完全不受外衣的约束,大剌剌地暴露在外面,发着暗红色的光芒。宝贝根部卷而密的毛发,尴尬地簇拥着一团,众星捧月般衬托着那根怪物。“黑萝卜”的绰号因此而来。每当有年轻的女人经过,黑萝卜便挑衅似的站起身,身上的“萝卜”便来回摇摆,啪啪有声。结婚的妇女大多笑骂几句,或者挑剔地看看,然后说“你个死黑萝卜,蛮大的啊。”,那些没结婚的少女,往往绕道而行。
由于淳朴的价值观念,大家对黑萝卜的行为多为一笑了之,并没有道德上的谴责。而一些丈夫外出打工,或者是年轻的寡妇,却和黑萝卜越发熟悉起来。
堂嫂的绰号叫花妹子,娘家在30里开外,说起嫁给我堂哥,中间还有一段曲折的经历。堂哥性格懦弱,寡言少语,家境也十分潦倒,经常几个月才能吃上一次猪油,娶媳妇成了老大难。1997年,枝头喜鹊叫,走南闯北的牛贩子带回来好消息,说他在30里外的毛冲村给堂哥物色到一个合适的女子,当天还在对方家里吃了中饭,那女子就是堂嫂花妹子。花妹子已到了待嫁年龄,只是未找到合适的男人。牛贩子本来就是靠嘴皮子吃饭的,在花妹子及其父母面前,把堂哥吹嘘得玉树临风、八面玲珑、前途不可估量。对方一听,也就动了心,。堂哥和我们听了自然喜上眉梢,忙着张罗彩礼。按道理,男女在确定关系前应该见个面,但苦于路途遥远,大家闲麻烦,再加上牛贩子如巧簧之舌,不断鼓动。花妹子的父母也欣喜的收下堂哥哥托媒人陆续送过去的聘礼。话说三个月后,花妹子的父母也是明事理之人,托其两个侄子微服私访,扮成两个过路人来我村里讨水喝,暗地里打听堂哥家的情况,也在20米开外偷偷地对我堂哥进行实地考察。最后,摇着头回去了。几天后,传过来话,亲事取消。牛贩子几经疏通,均无功而返。
消息传来,村里顿时掀起轩然大波,这还了得,彩礼都送过去好几次了,怎么能出尔反尔呢?村中长老群集于堂哥家,义愤填膺者有之,主动请缨者也有之。最后大家得出一个解决的办法:你不义在先,休怪我不仁在后,过去抄她的家,牛牵走,猪抬走,然后两清。次日,村里15名青壮年在带头大哥的领导下,浩荡向毛冲村进发,带头大哥并非浪得虚名,该人矮矬个头,肥头大耳朵,一身横肉,曾经当过3年兵,号称会气功,可以拿扁担在肚子上随便砍。他的传说故事很多,但我一件也没有亲自见过,但这次抄家我倒是亲身经历了,想起来还心有余悸。那次战役后,带头大哥的威名从此扫地。
那天,月黑风高,天上没有一颗星星,我们一声不吭摸黑前进,一切计划在事前已经安排好了:带头大哥负责一掌击死对方门口的母狗以防聒噪;黑萝卜负责去牛圈牵牛;其他三人捉猪,剩下个人把守四周防范来人。一路上,但见带头大哥一身黑衣,疾步如飞,后面个人早已气喘如牛,但群情甚是激昂。
万万没有料想到,事情正在起变化。风停了,夜色也渐渐明朗起来。
还有大概10里路就到毛冲村,我们穿过一片油菜地,走入山林,山林很密,有10多分钟的路程。稍作停顿,带头大哥用火柴点了一根烟,火光中他神色严峻,煞气逼人。忽然,刹那间四周喊声雷动,树林里黑衣幢幢。几十个人冲了出来,手上都拿着家伙,如猛虎下山,向我们扑来。我在队伍的最尾,看到情况不妙,迅速伏倒在草丛里,事后回想起来,不得不佩服我在紧要关头的发应能力。我清楚的看到,带头大哥一声闷哼最先倒了下去,气功好象并没有发挥作用。一时间,噼里啪啦,我们的队伍毫无招架之力,纷纷倒下。顷刻,黑影们迅速散去,毫无踪影。一会的时间,完全换了个世界,像是做了一场梦。但哀号遍地,我才确信我们的队伍遭到伏击了,可恶的伏击。所幸我并没有受伤,忙着找人,一阵忙乱,清点人数。带头大哥伤得最重,头上的血汩汩地流,浑身是泥,牙齿也在流血。其他个人伤势不一,但以轻伤居多。此后,一伙人轮流抬着160斤重的带头大哥,如丧家之犬般往回赶。带头大哥的血流了一路。
原来是我村长老会议开了以后,风声就走漏出去了。对方的村子比我村大得多,青壮年自然也不少。因而,事先准备好,半路伏击,一招致敌。
我们吃了哑巴亏,但事态的进展却出乎任何人的意料,喜鹊又开始叫了。
伏击事件发生以后,由于对方考虑到是自己先下手,觉得理亏。主动捎话过来寻求和解,双方约定在中间人家会谈。当时我已经读高中了,算是一个文化人,能说点话。人也长得高大,具有一定震慑力,所以也参与了和谈,我们曾经试图叫上身受重创的带头大哥,他的存在,多少会加大对方的愧疚感。但是,带头大哥昔日的锐气已荡然无存,打死了也不愿一同前往,只好作罢。
双方参与和谈的约有20人,两张桌子都没能坐下。毛冲村的几个妇女在忙着杀鸡杀鸭,厨房里也是酒香阵阵、肉气诱人。看来,要么是鸿门宴,要么是好兆头。
双方长老入席,其次是各主谈判手落座,每一个姿势每一个动作必须至善至美,一有不甚,可能会显露了本方的胆怯,增长了对方的锐气,严重地甚至会丢了本方的大村风范。互相敬酒,酒过三巡,开始步入主题,双方的长老头脑都清晰的惊人,论点、论点、论证方法都非常规范而严密,并且不失文采和谦恭之风度。
此后,形势开始转变。双方开始称兄道弟,酒一壶壶的加上,菜一盘盘端上来。两个长老之间已经互称“亲家”了,让我着实吃惊不小。
具体的细节我已忘记,只记得就在那天花妹子正式确定为我的堂嫂。我们离开的时候,毛冲村的人还放了一挂鞭炮。
但殊不知,花妹子进村,又掀起了一阵波澜,花妹子当时虽然是黄花闺女,但眉目间流动的风情,已让村里的男人蠢蠢欲动。洞房之夜,村里好事之青年贴着房门听了一晚。第二天在村里大肆宣扬。根据他们的复述,新娘子先是不肯脱衣服,扭扭捏捏的,折腾了许久,蟋蟋索索之后,终于把衣服脱了。然后堂哥竟然怕丑,害羞着不肯脱下裤子。新娘子这时候却大胆起来,一把抓住他的命根子,说了一句让旁听者吐血的话“我以为是黄瓜,怎么是根四季豆呀!”。接着是,娇喘吁吁,春意连绵。此情暂且不表。听房者的描述是否真实难以考证。但堂嫂的风骚确是不争的事实。
平时她总爱跟村里的单身汉打情骂俏,有时候说话非常大胆。有一次,黑萝卜涎着脸凑过去,嘻嘻地笑说:“你今年种了黄瓜没?”,堂嫂这时候也不气恼,回了一句:“死萝卜,有种把你的鸡巴掏出来比比,只怕是根蚯蚓子。”黑萝卜顿时无语。
谁也不知道她跟黑萝卜何时搞在一起,或许是某个夏日目睹了黑萝卜的伟岸身躯后,而大动凡心了吧。而窝囊的堂哥最终被她赶到广东打工去了,有一次,堂哥打工回到家,刚进门,便听到里面房间里有节奏的摇床声,夹杂着低低地呻吟,带着啧啧水声。堂哥终究是个男人,气愤地把茶杯摔得粉碎,但里间的女人竟然一点都不怵,坦然地说:“你回来啦,锅里还有饭,你自己热了吃!”
我想象不到可怜的堂哥是如何忍受如此耻辱的,对于一个男人,能否得到女人的身体并非关键,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女人能否维护自己的尊严,一个在性上没有尊严的男人,已经被抽掉了脊椎骨,再也站不直了。堂哥婚后明显的憔悴,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来。
暑假回到家的第二天,中午饭在堂嫂家吃。让我想不到的是,堂嫂的房屋破旧不堪,但房间里却布置得干净清爽,餐桌擦得油光发亮,柴房里的干柴码得整整齐齐。我去的时候,她正在灶台边烧火做饭,鼻子上挂着细密的汗珠,白皙的皮肤透着红晕。听到响动,她抬起头,轻柔地说:“来了啊,在屋里坐吧,这里灰多!”想不到堂嫂对我说话时竟然带着些许腼腆。我乖乖地坐在外边等她,一会,三个小菜便上桌了,一碟小炒羊肉,一碗炖鸡,还有青椒肉丝,加一壶米酒。嫂子还挺细心的,知道我爱喝酒,菜也合我的口味。
吃饭的时候,她不断地给我夹菜倒酒,动作轻柔得像我的姐姐,她温柔的目光让我不舍对视,怕看多了就会喜欢上。我们悠闲地拉着家常,她听我讲大学里的故事和对未来的规划,我听她讲发生在家乡的事情。夹菜的时候我忽然注意到她的手指,并不像普通农妇般粗糙难看。她的手指细长,富有光泽,淡红的指甲散发着少女的光芒。我心里忽然涌起邪恶的想法:黑萝卜粗大的东西在她细腻光滑的手掌间,随着手指的搓揉慢慢涨大跳动,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光景。吃饭的时候这个念头像魔咒般挥之不去。“弟,你觉得我下贱吗?”她幽幽地问。面对这个问题,我措手不及,就像上课睡觉被老师点名提问一样的难堪。“为什么这么问呢,我不觉得啊!”半天,我挤出这句话。我分明看到堂嫂的眼里有亮晶晶的东西一闪而过。“如果你是一个女人就好了。”堂嫂说了这句话后就再也没有继续。
我承认,那个时候,我并没有真正理解她的话。现在,经历了各种荒诞不经的灵与肉的冲击后,我似乎懂了。一个女人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当这种权利得不到正常地满足,必定会通过其他非道德的渠道予以发泄。堂嫂跟堂哥的结合对吗,跟黑萝卜的偷欢有错吗?世俗的道德就是至上真理吗?真的好难回答。或许,女人就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方程式,将来也是一样。
从她家回来的路上,我忽然好想我的mm。我拔腿就跑,像只疯狗一样,看不见周围的任何事物。我要给mm写信。
当时我村甚至周围的村庄都没有电话,电线也是1992年才很不情愿地爬进村,所以一直至今,我几乎没有看过什么电视。每当mm跟我探讨电视剧的时候,我显得十分弱智。我有千言万语要跟mm说,我要把心掏出来寄给她。信写了十页,期间好几次几乎落泪而不得不停笔,我一遍又一遍地念着mm的名字,在信封上郑重地写上地址,心里盘算,大概十天后就可以收到信了吧。空间真是一个残酷的概念,可能有四维空间,但人目前还到达不到,但对我来说,即使在三维空间里,也有许多不能到达的地方。十天后,或许又是另外一番心情了,信也就失去了当初的意义。
我一直在磨桃核,我要给她做一个漂亮的桃核吊坠。我没有钱,买不起绚丽的钻石,不敢奢望耀眼的白金,但满屋子的桃核随处可见。于是,我选择了桃核。要挑一个合适的桃核并非易事,有些显得笨重,有些过于纤细,挑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个深褐色的,周边的纹理规则乖巧,形状呈标准的椭圆形,像mm的眼睛。我蹲在家门口的石板上,使劲地磨,母亲给我搬来小板凳,并放了一盆水在旁边给我洗手,他们不知道我在做什么,但他们坚信,儿子正在做一件意义重大的事情。
一天后,周边的纹路被我磨掉,桃核光滑得像一颗灰色的钻石,这样的钻石,总有一天会温顺的挂在mm的脖子上,如同我的双唇,轻轻地吻着她的胸脯。铁丝被烧得通红,然后小心地穿过桃核的顶端,再系上红丝线,大功告成。那年的暑假,它便一直挂在我的脖子上,陪我睡觉,和我一起发呆,回忆跟mm在一起的点滴心情。我一直为自己的行为而激动,我相信,已经找到了最贴切mm的吊坠,我坚信,把钻石跟桃核与钻石摆在一起,她一定会选后者。
但是,桃核并没有完成它的使命;现在,它仍然躺在我的书架上,如同主人一样寂寞。
信寄出的几天后,我收到了mm的信,她并没有收到我的信。紫色的信纸,是她最喜欢的颜色,她疯狂地喜欢紫色,她的床单、床帘都是紫色的,内衣也是紫色。记得她曾经跟我说过喜欢琼瑶的一帘幽梦,她也有自己的一帘幽梦,而梦的颜色就是紫色。为了讨她开心,我曾经试过穿着紫色的衬衫在她面前招摇,但结果她笑得直不起腰。笑完后说我只适合白色,只有白色才是她心目中最安全的颜色,白色也是紫色的原色。现在我衣柜里的衬衫全是白色,但实际上我最喜欢的是黑色。mm的信里夹着一片玫瑰叶子,信纸被透湿,上面印出美丽的玫瑰形状。在mm的手里这片玫瑰是鲜嫩的,但我所见的分明是一朵枯萎的玫瑰。
她在信里说我很残忍,把她抛弃在无人的角落,让她找不到生命的支点。我觉得自己确实很残忍,对着镜子,里面的人面目十分可憎。我开始不明白感情是什么东西,感情的目的是什么,感情是为了结婚生子吗。现在我明白了,感情就像是女儿红,在坛子里珍藏得越久就越香,一旦揭开瓶盖,在空气无情地嘲笑中,味道会逐渐变淡。很多人都犯了一个通病,喜欢揭开瓶盖探个究竟,懵懂中一饮而尽,咋巴嘴之后味蕾便没了感觉。在坛子里的是女儿红,倒出来之后便成了黄酒。婚姻就是一杯黄酒。
第二天天麻麻亮我就起床,翻过n座山,在镇上的邮电局给她家打了电话。电话那头,是她妈妈慈祥而威严的声音,她并不在家,几天后才回来。回去的路上,感觉腿被灌了铅块,身体里的某种东西似乎被掏空了。太阳斜斜地照在身上,身上的毛孔在释放着它们的眼泪。半路上,山林里,我对着太阳自慰,喷薄而出的抛物线,在空中划出彩虹的颜色。
--- 狂人小柳
扑(2):等看下文
--- 齐天大肾
猫(3):等~
--- 清清草儿
【楼主】 (4):怎么没人回啊?
--- 狂人小柳
【楼主】 (5):研究生入学的前几天,我家举行了盛大的庆典活动。高朋满座,鞭炮声声,觥筹交错,喜气洋洋。席间,我来回地敬酒,重复着同样的谦恭和感谢之辞。我像是一个崇高的傀儡,行走在无谓的荣耀旁边。考上研究生在乡亲的眼里等同于高中举人,他们已经把现代社会的改变抽象为简单的符号。认为从此我会飞黄腾达,将会拥有数之不尽的银两,拥有天下的美女,祖坟将世代冒烟。他们永远不会想到,在现代社会的机器链条中,我甚至称不上是一颗合格的螺丝钉,在权力与金钱的搏弈里,我一文不值。
曲终人散,归期已至。我又踏上人生新的征程,还是那些山,那些路,我的扁担两头多了厚重的行囊。年迈的双亲送我到村口,我很想跪在他们面前,但膝盖终究没有弯曲。回首,父母的身影似乎被凝固成两棵不老的青松,它们永恒的互相守望,而儿子如同手里的风筝,总会挣脱绳索的羁绊,去亲吻无垠的天空,坠落消失。
广州,梦里的广州,我将扑向你的怀抱,是福是祸,决不后悔!
“广州火车站”,几个红色的大字让我确信已经踩上广州的土地,以后的故事将会在这片土地上演出。“保卫祖国,统一中华”几个字,我看了想笑,祖国的概念是明确的,但中华的意义我们的国人显得不够大度,但转而似乎有点感动。
厚重的行囊,匆匆的脚步,纷乱的人群,可疑的目光,喧嚣的吆喝……广场上仍然弥漫着车厢里的尿臊味。火车站是一个城市的面孔,但这张面孔显得丑陋,看来要整容。一个警察用脚踹倒一个形容委琐的年轻人,然后解脱年轻人的皮带,反绑着他的双手,把他扔在岗亭的角落里,年轻人的大半个屁股露在众人的眼光里,胖嘟嘟的两个大脸蛋可惜没有眼睛。据说委琐的年轻人是个小偷,但身上并没有搜出赃物。我下意识地摁了摁腰部,那里有我的肾脏——俗称是男人幸福的源泉,当然,那里还藏着一千元。又一个警察从身旁走过,据目测,这位大哥至少有200斤,脖子上的肉挤着大脑瓜子,我暗然失笑。或许他会气功,受村里那位带头大哥的影响,我一看到胖子变联想到气功。心里也多了份安全感。好可爱的警察。
离报名还有一天,于是在广场买了一张200卡,拨给在广州打工的儿时伙伴。拨号,对方无人接听。挂上,电话竟然旋风般地响了起来。“刚才谁打我电话?”“红砣,是我啊,我是……”我报了自己的小名。“哦,哦,他刚出门了,我是他的同事,知道你今天要来,你坐***路车到康乐村下车吧,我去接你。”康乐村,小康人家过着快乐的生活,多好的名字呀。直奔公车站,上车,投币,入座。看着一车人漠然的表情,忽然觉得这个城市好可疑。一种不祥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赶紧下车,至今我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驱使我下的车。当时,下了车之后,竟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再次打刚才的电话,通了,终于明白是骗局,哎!多好的康乐村就被这些畜生给糟蹋了。上天保佑,感谢神灵。那次以后,我一直气愤难消,为了戏弄骗子,多次装扮成刚下车的模样,在广场的电话亭拨电话,然后放下,如此反复,但旋风般的电话铃声再也没有响起。
第二天,报名入学。行走在校园里,塌实而沉静。校园里的女生形形色色,目不暇接,其中不乏穿着暴露者,似乎是许多呼之欲出的肉粽,在眼前来回晃动。低着头上楼,隐约见前面有四条白花花的大腿,抬头望,果不其然,两个女生穿着极短的牛仔裤,这是我有史以来见过最短的裤子,其实,那更适合做内裤。再细看,屁股的位置竟然剪出许多细碎的小洞,明显是人工所为,短裤的里面似乎都没有穿内裤。随着她们步伐的移动,屁股上细嫩的皮肤不断挑拨着我的神经。两对玉腿根部也是细腻无比,看来没点身体资本还是不敢露的。幸好,在三楼的时候她们就转身与我分道扬镳。我不敢保证再过几秒钟,我是否会变成一只野兽,疯狂地扑上去,用凌厉的牙齿撕碎仅有的几根布条。
当晚,正式扎根,心情寂寥难奈。爬上楼顶,极目远眺,夜色中的广州城像张开的血盆大口,顿时感觉害怕,转身快步下楼,眼前不自觉地浮现出mm的影子。
算了一下,跟她分别有两个多月。世上两月,我心千年,她成了我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只留下淡淡的影子。我们的感情像桃核一般,渐渐地失去了轮廓,只剩下模糊的外壳。
我给mm打电话,故意逗她:“你还记得我吗?”这是玩笑话,但也是我潜意识里真实的感受。电话那头是她的沉默。事后才知道,我的这句戏言伤透了她的心,她苦苦等待的,不是这句话。我一直想说的也不是这句话。世界上的事情大多如此,不想知道的偏偏凑过来,想知道的却讳莫如深。
我说,我很想你!我也很想你,她说。我满足地睡去,醒来的时候太阳高照,像慈祥的老人,乐呵呵地对我微笑。穿衣服的时候,忽然经意识到,我的mm被时间弄丢了。
几天来,我一直在构思一个大的计划,我要给mm买上999朵玫瑰,然后鬼魅般地出现在她面前。我仿佛已经看到她当时幸福的表情,她一定会扑进我的怀里,用头摩挲我宽厚的胸脯,然后我们激情地拥吻,不管白天黑夜。计划构思得差不多了,我才想到自己的钱包已经空空如也,交了住宿费之后,所剩无几。但999朵玫瑰,需要一笔不小的开销。钱,可恨的钱,我疯狂地爱着你,需要你,你却不爱我,你爱的是并不需要你的人。999让我的思维陷入了死胡同,其实,999朵跟1朵除了数量上的不同,又有什么区别。但当时的我根本没有考虑那么多。我很固执,这是我的缺点。
接下来最头疼的事情就是如何凑够这笔数目。行走在广州街头,“招聘男女公关,月入2万”的小广告曾经让我眼前一亮,一个月,就够我完成计划了。公关公关,不就是开诚布公地关门做爱嘛,做爱正是我最渴望的事。我用手拧了拧自己的屁股,感觉肌肉饱满有力,似乎蕴藏着巨大的商机,于是暗自记下广告上的电话号码。在地下通道,我看到一个魁梧帅气的男子弹着吉他卖力地唱;在街边,我看到一个年轻人跪在地上,不断磕头乞讨;在菜市场,我看到孔武有力的屠夫挥舞着双臂奋力砍排骨;公路上,我看到送水工淌着汗水艰难地挪动。此刻,我明白,恐怕这月薪2万的公关并不是那么好做,在市场供求规律下,这样的机会也轮不到我。
活着很累,但必须有尊严,我一直这么认为。但尊严好比女人戴着的卫生巾,不可或缺,但也不可示人。当你把尊严口口声声挂在嘴上,其实已经丢掉了尊严,那个时候的我就是这样。心情郁闷地我,只好泡在网吧,我把QQ的名字换成“我需要钱”,在一个叫做“广州酒吧”的聊天室里发泄情绪,我跟每一个网友都发着同样一条信息“我的心事,999朵玫瑰明白;我需要钱,你能明白吗?”几分钟后,屏幕上显示的都是“切”,“芳村跑出来的?”(注:芳村区有家精神病院)“晕死”之类的语句。只有一个网友“黑色的女人”给我回了一句“我明白”。我在心里想你明白个鸟,但是键盘上打出来的却是“呵呵,我只是开玩笑罢了。”
那天晚上,我跟黑色女人聊了很多,最后,不晓得是谁起的话题,我们聊到了性。我说我还是可耻的处男,我精力旺盛,我每天自慰;她说她和老公没有激情,老公是跨国公司的经理常年出差,她说她很想找个人一起喝酒,问我愿不愿意。我身体的某个部分开始变化,某样东西似乎要冲破不堪一击的藩篱,一跃而出。我不假思索答应了她。她问我在哪里,我告诉她在学校附近的麦当劳旁边。“15分钟后,你站在麦当劳门口好吗?”然后她就下线了。15分钟后,我真地站在了麦当劳门口,里面灯火通明,一对靠窗的情侣在互喂着鼠条,吃的津津有味。可能他们的手长得太长太长了吧,以至于喂不到自己嘴巴里,不得不互相服务了。街道上流光溢彩,车流不息,我的身影被街灯照耀得光怪陆离,我不明白我站在这里等待什么?但我明白,在街道的某个角度,肯定有双眼睛在远远地注视着我。
不久,我便见到了“黑色的女人”,其实她不黑,相反皮肤很白嫩,一看就知道常年受着各种化妆品的滋养。“很高兴认识你”,她对我嫣然一笑,我痴呆般地点着头。她告诉我,其实她提前5分钟就到了,只是在车里观察了我许久,觉得挺不错才出来打招呼。我想起家乡集市上待售的牲口,一字排开,买主一只只扳开它们嘴巴,观察里面的牙齿。
“跟我上车吧”,她用手轻轻拨了我一下背,嘴里的气息轻柔地扑在我的脸上,有点像mm的味道。似乎有一股巨大的力道,牵引着我的双脚不自觉地往前迈。走在她的身后,我仔细地打量她:1米6左右的个头,头发并不长,乖巧地收在耳后,黑色的真丝T恤包裹着小巧的身躯,紧身牛仔裤把双腿衬托得修长,两瓣圆圆的屁股撅着小嘴对我撒娇。老实说,她并不漂亮,但很诱人。
她的车和人一样,很乖巧地停在树荫下,车内散发着女人特有的芳香,挂在车前的小铃铛丁冬作响。很奇怪,我俩并没有陌生的感觉,或许是因为她年龄比我大,让我少去了许多拘谨;又或者,是因为我们之间具有一种共同的东西,那就是寂寞。寂寞让爱人越来越远,却让陌生人越来越近。
我坐在她的旁边,她在左边伸过手来,帮我关好车门,又帮我系上安全带,手指头不经意间轻拂我的胸膛、小腹,像春风吹皱了一池静水,我浑身软绵绵起来。她抬起头,对我微笑,眼睛眯起来,细细小小的,他的眼神从我的脸开始往下移动,定格在我的腰上,忽然用手戳了一下我的腰,恶作剧般的说:“小鬼,身材蛮好的嘛,整天想着做坏事!”我的双手下意识地去挡,脸噌地红了。“嘻嘻,还害羞呢!”,她干脆趴在了我的双腿上,像一团棉花软软地覆盖在我的身体上。我的双手听话地搭在她的背上,如同捧着一件珍贵的瓷器,一动不动。
当晚,并没有去她家。在这样甜腻的夜晚,那个小窝只属于他和老公,陌生人的贸然进入,是一种亵渎。车子悄然地爬上了白云山,车行缓慢。车内弥漫着特殊的温情,车外,茂林修竹,流水淙淙,峰回路转,景色一道道呈现在眼前。树林草丛间的野虫在歌唱着,我身上的细胞却懒洋洋地想睡觉。在天南第一峰处,我们下车,四周很安静,那个位置刚好可以看到广州最繁华的街景,万家灯火如同天上的星星,安静宁谧,又像在黑暗里闪动的眼睛,传递着无限风情。蓦然间,感觉一切都离我远去,我像是在天堂里俯视着人间的悲欢离合,此刻,这个城市的点点滴滴都和我无关。就在这种心境下,我听了她的故事,她的故事很长,她讲得很投入,一包纸巾全用光了。她28岁了,16岁就从湖南来到广州,12年间,前面6年,她活在地狱里,仰望天堂;后6年,她梦醒是天堂,梦里是地狱。16岁,她来到了广州,在一间发廊安了家,那时侯的她想出不了三年,就会带着一身的手艺回老家,开一间美发厅,将大城市的美丽带回故乡。当然,三年后,她得到的是浑身的伤痕。
她居身的发廊共有两层,10来个小姑娘,却不见有多少理发的工具。后来才知道,生意兴隆的不是理发,客人喜欢躺在二楼享受服务。在广州举目无亲的她,幼小,无助,惊恐。其他的姑娘轮番地来劝她,用自身的经历来安慰她:又不是跟客人做什么,只需要用手就可以了。于是,16岁的她屈服了。身体甚至还没有完全发育好的他,第一次见到了男人可怕的东西,这对她幼稚的心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她永远记得第一个客人,一位30多岁的男子,她颤抖着褪去男人的内裤,粗大的阳具赫然入目,她做梦也没有想到人身上竟能长出如此巨大的东西,模样也甚为怪异可怖,像吐着舌头的毒蛇,轻轻碰触,立即会哧地咬人。
她闭着眼睛,哆嗦着抓着那个坚硬滚烫的东西,按照姐妹们说的那样,上下套弄。她开始听到男人粗重的呻吟,感觉一阵眩晕,腿肚子一直抖着。朦胧中,听到一声长叹,看到一条白练在男人小腹间升起,因为没有经验,手上粘满了腻腻的东西,甚至脸颊也未能幸免。屋子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
第一次之后,她开始适应。一个月后,她便彻底地接受了男人的东西。这样的生活,她辗转过了3年,她对我说,她见过的那东西不计其数,下至毛头小孩,上至白发老者,千奇百怪,充辱不惊。见惯了许多变态的男人,曾经有一个男人经常来找她,他的要求很怪,就是要用穿着尖头皮鞋的脚使劲踢小蛋蛋,痛感在他那里变成了快感;也有花甲之委琐老人,下面胡子都白了,疲软得如同小孩子手里的橡皮泥,可以随便捏成各种古怪的形状,我想,看着一个长者在自己的手下呻吟,那肯定是一件非常违背良心的事情。对于她来说,阳具却等同于柜元机,随着机器快乐地抖动就会吐出花花绿绿的钞票来。
3年后,她的双手便彻底解放了,因为双手赚钱的速度显得太慢,于是开始用整个身体来赚钱。19岁,她死守的贞节轰然坍塌。在男人身下,她的身体发育得极快,出落地阿娜多姿。这个时候的她,如同春天后的泉水,汩汩地冒着清流,赚钱似乎变得越来越容易。但是,22岁的时候,她彻底地穿上了衣服。由于手里有一定的积蓄,她得以参加了会计考证班的学习,屡败屡战,终于拿到了初级会计证,然后进入了一家小企业,从仓管做起,然后做文员。穿着工作服,她开始感觉自己活在人间,工作也特别地卖力,业绩不断增长。她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之间富贵贫贱的区别,仅仅是生活平台的不同,所以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嘲笑一个搬运工或者妓女,如果把养尊处优的你放在那样的环境下,你可能连做一个妓女都不够格。
几年后,她跳槽到另外一个大公司,因工作上的机缘,认识了现在的先生。此后的故事,平淡无奇,跟千万对情侣一样,拍拖,结婚,过着殷实的生活。至今为止,老公并不知道她以前的故事。但是,我并不认为她欺骗了老公。她的老公幸福而无知地活着。有些人自以为自己很精明,什么都明白,但恰恰是,你被整个世界欺骗了。
她的故事讲完了。夜风吹起来,感觉浑身透凉。我伸手搂住她,在心里感动她和我分享她最私密的故事。她的双手缠在我的腰上,像大病初愈的人,虚弱无力。
我把她抱回车里,她趴在我的腿上,像熟睡了一般。我把外面的牛仔衬衣脱下来,盖在她有点发冷的背上,靠着椅背,觉得太阳穴隐隐作痛。感觉很奇妙,才短短的几个钟头,我却深入地走进了一个陌生人的故事,她的故事不美丽,但十分动人,我很愿意听。过了一会,她便醒过来了,用手梳理着被夜风吹乱的头发,她身体没有挪动,仍然趴在我腿上。头发梳理好了,她的手却没有放回原处,而是覆盖在了我的裤裆上,细长的手指开始轻柔地移动。
我以为她是无意碰触到那个地方,或许感觉到我身体的不妥就会知趣地把手移开。我把身子往后挪了挪,试图离她的手远一点,但是她的小手如影随形,反而贴得更紧了,手指摸索着去找裤子的拉链。我嘴巴发干,沙着嗓子傻不拉唧地问:“你要做什么!”,她终于抬起头,扑哧一声笑了,眼角仍有隐约的泪痕。“傻瓜,这么紧张,还怕我吃了你不成?”她的手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没有再去拉裤链,还是把我的皮带解开,把牛仔裤拉到膝盖处,黑色的三角裤便露了出来,“我喜欢黑色”,她梦呓般地说,轻轻咽着口水。嗓子里痒得很,像许多虫子在爬,我的手无措的摊开在椅背上,使得整个人呈一个扭曲的“大”字。晚风透过窗户吹在我的大腿上,才发现我最后的屏障已经被她剥离。她第一次见男人时紧张地发抖,但历经世事之后,开始带着鉴赏的眼睛去观察男人,但是,与以往不同的是,我这个男人,却在她鉴赏的目光里瑟瑟发抖。她细细地把玩着我,似乎有点爱不释手,眼睛里没有任何淫秽的色彩。“修长,挺拔,干净,跟你的人一样!”她下着评语,手温柔地活动起来。我身体深处的火山开始冒着热气,不由自主地哼出声。我看着她的手如同蝴蝶在花丛中上下翻飞,飞累了,就慢下来在花茎之间缓缓滑动,又忽然跃起,飞快得舞动起来。我身体内的火焰烧得越来越旺,闭上双眼,似乎和mm共撑一叶轻舟,在碧波无限的湖面悠闲地荡漾,又像是踩着滑板,在浪花间欢腾穿越。小腹一阵怪异的抽动,火山终于爆发,岩浆喷涌而出,连绵不绝。我的屁股不断的挤压,要把身体的激情耗尽。一声叹息,我疲惫地靠在椅子上,她拿着一大团湿湿的纸巾调皮的逗我:“好多啊,力量又大,打在我手上都有点疼。”
长久以来支撑着我的东西忽然垮掉,我抱着她,暴风疾雨般的亲吻。我心里想的却是我的mm,所以一直没有睁开眼睛,我怕睁开眼,看到的并不是mm;那一刻,我甚至悲观的想到,我此生真的与mm无缘了。因为,mm冰清,我却沉沦。
她嘴里吐出来的气越来越热,低低地呻吟。我开始解她的裤子,手却抖得厉害,解了半天也没成功,忽然感觉很沮丧,内心深处的落寞像潮水般的涌来,熊熊燃烧的火焰被彻底的浇灭了。她拨开我的手,阻止了我的进一步行动。整理好衣服,她盯着我说:“小弟,我知道你心里想着别人,我不想玷污她。”看我失落的样子,她又转换了语气,很淫荡地抓了我下面一把,打着圆场“我都湿了。好想跟处男做呀。”
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说话,相拥着沉沉睡去。天亮,朝霞满天,我们下山。从倒后镜里,我看到自己头发蓬乱,双目无神。下山后,留下她的电话号码,看着她的车消失在路的尽头,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环卫工人挥着扫把,败叶飘舞,心绪随着树叶起起落落。
兜里还有100元,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坐上公交车,半路给一个孕妇让座,听着她对我说谢谢,感觉自己还比较高尚。
口袋里的钱一天天见少,我的心情也一天天的郁闷。回想起来,这么多年我心情的好坏总与钱紧密相关,身无分文的时候都不敢抬头见人,生怕别人看出我钱袋里的“小”来;身上揣个百来十块时,总感觉自己是只骄傲的公鸡,神采奕奕。其实,我的要求不高,只要有口饭吃就成。我成长的历程其实就是一个与贫穷抗争的过程,贫穷在我心里留下了一道道的疤痕,深得用硫酸也冲洗不掉。现在,每当夜深人静,回想起以前的困苦,总不自觉地会心微笑,因为,相比过去,我现在很幸福。
仍然记得自己与贫穷抗争的点点滴滴。中学时代,冬天不管有多寒冷,我总是穿一双破旧的解放鞋,在冰天雪地里,鞋内积水重重,脚板跟大脑一样都停止了思维。每当看着别人穿着黑色的棉鞋,鞋底上还钉着厚厚的橡胶,在校园里自信地踱步,全身就更不受控制地缩成一团。我清楚地记得初三那年的那件事情,我已经三天都没有吃任何东西了,饿了就用自己的饭盆去食堂的锅炉房里接热水喝。当时想,课本上描述的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时也就这么饿吧,怎么解放都这么多年了,我怎么还这么饿。上课的时候,我就一遍遍地幻想食堂里泛着油光的青菜、发黄的米饭、清澈见底的汤水,肚子里咕咕做响。奇怪得很,没吃什么东西,屁却很多,在最讨厌的物理课上,看着物理老师惊愕而无奈的表情,屁恶作剧般一个接一个往外冒,屁声所产生的震动力远远大于他的讲课声,终于,忍无可忍的他把我赶出了教室,我哭丧着脸喝着凉风,继续放屁。
饥饿终于促使着我采取行动了,晚上宿舍熄灯以后,我借口上厕所,溜出宿舍。外面下着毛毛细雨,我闪电般往教室奔去。我知道,晚上的教学楼只锁大门,教室是不锁门的。而许多同学的餐票都放在文具盒里。三天没吃饭的我,这时却异常勇猛,哧溜翻过铁门,晃进教室,摸索着打开第一个抽屉。在黑暗中,我跳见自己咚咚咚的心跳声,感觉血直往头涌。第一个抽屉里连文具盒都没有,很失望;继续颤抖着打开第二个抽屉,有了,揭开里面的文具盒,指头触摸到餐票状的东西,捏在手心。然后再也没有继续下去的勇气了。于是快速离开。跳出铁门,没走几步,便听到不远处有人的脚步声。不容多想,我迅速卧倒在满是泥泞的灌木丛里,一动不动。脚步声远去,紧张才有所放松,发现满脸的水珠滴滴哒哒往下掉。挣扎着爬起来,逃命似地往宿舍逃窜,鞋子里的泥水发出支支嘎嘎的声音。
在厕所昏暗的灯光下,自己已经浑身湿透,分不出是汗水还是雨水。攥的死死的手心哆嗦着打开,发现是5张4两的饭票,两斤米!心脏如兔子般跳动着,紧张害怕混合着些许的欣慰。出厕所门的时候,不小心踩着一大砣屎,黄黄的秽物甚至溅到裤管上,老是有半夜起床的懒鬼直接在厕所门口大便。在厕所外的草地上使劲的擦了半天,才感觉脚底清爽,于是低头跑回宿舍,大家都入睡了,谁也不知道就在几分钟前,我做了生命史上的一件大事。当晚,那5张饭票一直攥在手心不敢松开,本来是偷来的可耻的东西,瞬间变成了自己的血汗,似乎也是我付出艰辛的努力得来的。现在想来,做小偷是好可耻的事情,但当时的我并没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幸亏只是饿极下产生的疯狂行为,并没有成为一种可怕的习惯,我并没有成为职业小偷的心理素质和潜力。
第二天,被偷的同学没有声张。我偷偷地观察到,她打开文具盒的时候表情甚至没有丝毫的变化,可能早就忘记了曾经放过餐票这回事。早餐的时候,我第一个冲出教室,往食堂方向一路狂奔,终究多日不食而体力不支,一只鞋子被甩出老远,光着脚丫匆匆套上鞋,发现有好几个人远远地超过我了。我打了八两米饭,然后用其中的两张饭票折算成菜票,买了一份小菜。刚吃了几口,忽然剧烈地打起饱嗝来,吃一口便饱嗝几声,听着牙齿畅快的歌唱声,听着嚼烂的饭菜在食道里发出惬意的滑动声,浑身的细胞开始复苏。吃到快完,意犹未尽,于是又跑回窗口,用掉了剩下的最后一张饭票。
关于贫穷的细节太多太多,只是这一次的经历最为惨痛。当然,考上大学以后,我仍然没有摆脱贫困,相比少年时期,大学期间的贫穷对人的影响要深刻许多。衣食足而知礼节,仓禀足而知荣辱,这个时期,虽然衣食不足仓禀空荡,但可怜的礼节和荣辱是决不可少的,在这样的极端之间,对人性的摧残可想而知。所以,上大学的时候,我为摆脱贫困的局面做了不少努力,在努力的过程中,技术含量也高了好几个层次。
最惊心动魄的举动发生在1999年。毋庸置疑,四级考试是大学中最重要的考试,无数的学子荒废了本身的专业,潜心英语学习,大多数的本科教育其实可以称为英语教育,语言本身是一种工具,但这种工具却被异化为学生的枷锁,无情地奴役着学子的智力。从这个怪圈里,我看到了无限商机。学校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放松了监考的力度,这为我实现商机提供了最为关键的前提条件。
四级考试前一个月,我通过各种渠道,开始在省城的重点院校物色英语高手,最终确定了两个人选,一男一女。在对方学校的饭馆里,我跟他们进行了郑重而秘密的会谈。两位同学都很腼腆,怯生生的的样子,这更坚定了我选择他们的决心,因为越是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人,做起大事来,更为沉稳勇猛。经过我三寸不烂之舌的蛊惑,以及每人一千元的激励,他们答应了我的要求。会谈气氛友好而热烈,我们三个因为情绪高昂,脸庞红得泛着油光。最后,就相关的事宜我再做了仔细吩咐。
考前半月,在地下办证市场为他俩办了假身份证,他们分别替两位同学考试。被替考的两位同学素来成绩极差,本来也没有想考的打算,在每人500元的诱惑下,爽快地让出了考试权。考前一个星期,我开始通过非正式渠道传播我将出售四级答案的消息,这个消息在绝望的人群里像星星之火一样的传散开来,由于事关个人之直接利益,每个消息传递者都保持着极大的私密性,并且自发的防范了各种泄密之可能。考前四天,我从通讯市场租来40台传呼机,上了同一个号码。40台传呼机除了10台免费提供给几位好友之外,剩下的30台一天内即告罄,领取传呼机时现场交款,每人300元,共筹集9000元。考试正式开始,一个小时后,两位外语方面的高手便交卷,同时将答案带出。最重要的工作便开始了,通过信息台,十个答案一组地通过电波传递到40位等得心急火燎的人们那里。
考试结束,一位兄弟惊愕地告诉我,我脸色苍白得如同白纸,嘴唇发乌,两鬓汗水直流。我双手合十,感谢整个过程的圆满结束。送走两位英语高手,踩在坚硬的水泥路上,我才感觉回到了现实当中。
几个月后,考试成绩出来了。陆续传回来的消息让我感觉很恐怖,世界末日似乎来临, 40个人全部没有通过四级考试。我左思右想,终究想不出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其中有三种可能:一是所谓的英语高手技艺不佳或者心理脆弱,在强烈的压力下发挥失常,二是我在传送答案的过程中出现了错误,中间谬误了一个答案的位置而满盘皆输。三是我可能出现了幻觉。当时的情景由不得我细想,如何应付汹涌而来的讨债狂潮才是最棘手的。第三种可能一直没有变成事实,迫不得已,我搬出宿舍躲避风头。
可幸的是,时间终究会消磨一切。在东躲西藏了两个月之后,除了极个别难缠的主儿之外,其他的人都没有退款。可能人家心觉得本身就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或许也是怜悯我为整个事件的呕心付出。总之,这件事以后,我兜里多了五千元,交了当年的学费,还颇有赢余,应付一个学期的生活费基本不成问题。
以后的日子仍然窘迫,我不得不去寻找新的解决方法。接下来的经历,今天回想起来更让我心酸不已。
我大学就读的城市,服装批发生意非常兴旺。下一个学期,因某种机缘,我认识了学校附近一个做服装生意的女人,小本生意。曾经到过她的住处,发现两个房间里都是成堆的半新不旧的衣服,感觉很奇怪。后来才知道,这些衣服都是所谓的洋垃圾,从海外一船一船的走私过来。他的丈夫,一个短小精干的男人,每个月都跑去汕头一趟,论斤两的把这些垃圾买过来,然后翻新出售。衣服大小不一,大多数却是名牌货,这些牌子都是贫穷的家乡父老闻所未闻的,衣服经过翻新处理,仍然不失鲜艳靓丽。想到这,我眼前一亮,不如倒一批回去,看是否能卖掉。
女老板很爽快的赊给了我300件衣服,大部分是女装。用黑色编织袋打了三个大包,深夜,我登上了回家的卧铺客车。车顶装货,车内装人,等我吊着胆在车顶上捆绑好三包衣服后,车子已经蓄势待发了。走上车,几乎全是进货的服装商贩,都是打扮妖艳而俗气的女人,半老徐娘,血红的嘴唇,有点蓬乱的或红或黄的头发,廉价而暴露的衣着。女人们臃懒得斜靠在床铺上,高跟鞋凌乱地躺在满是瓜子壳的地板上。环顾全车,我才发现“单门独院”的好位置全给别人占了,只好来到车尾位置,那是环境最差的座位,四个铺位连在一起,空气也十分的污浊。让我最失望的结果是,就连这四个位置靠两侧窗户的“黄金”位置也没有了。左侧躺着一个人,不冷的天气里却盖着厚厚的棉被,把整个头都遮住,只露出乱蓬蓬的头发,肉眼看应该是个女人。右侧是一个30来岁的妇女,纹着细细的眉毛,瓜子壳魔术般地从嘴里翻飞出来。她眯着眼瞟我,似乎在猜测我的身份。我谄媚似地对她笑了笑,然后敏捷地爬上床,坐在中间。
车行了两个小时后,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开始担心车顶上的几包衣服会不会被打湿,烦躁地翻来覆去,眼睛干巴巴地瞅着窗外。躺在旁边的年轻女子,用手肘碰了碰我,第一次开口说话了:“你也是进货的?”我点点头,哦了一声。“看你的样子,倒像个学生嘛。不用担心,现在雨小,等雨大了,司机会盖上雨布。”听她这么说,我心里塌实不少,感激地对她笑笑。
“你睡过来点吧”,她忽然神秘地对我耳语,“旁边那个人得了重病,大热天的浑身打摆子呢,莫是什么传染病。”一听此言,我感觉空气骤然湿热起来,像是有许多病毒在张牙舞爪,身子不自觉地往她靠,蜷起来的双腿不小心顶在她的屁股上,又敏捷地收了回来,她似乎没感觉到什么,翻身侧睡,把肥厚的屁股对着我。
闲着无事,我便饶有兴致地欣赏起她的屁股来。她穿着紧身弹力裤,内裤的花边清晰可见,有些人说被人看到内裤的花边是不雅的行为,但此时这轮廓分明的花边却是寂寞行程里最雅的风景。她肉乎乎的屁股,像是一个笑逐颜开的胖脸,随着车行不断的颤动,深深的股沟如同紧泯着的嘴唇,再往下看,是鼓鼓的所在。她把手伸到后面,提了提裤子,屁股却越发显得翘了。我自作多情地想,或许她是故意给我看呢。正想着,膝盖便不由自主地顶了上去。她发出轻微含糊的声音,屁股就更亲密地搭在我膝盖上。虽然如此,我却一不小心睡着了。一觉醒来,她不知何时已经翻过身来,一条腿搭在我的腿上,而我那不争气的左腿正夹在她的双腿间。她似乎仍在熟睡,长发遮住双眼,还有几缕拂在我的脸上,痒痒的;感觉她的双腿之间,热气腾腾的地冒。我一动不动,坚持了许久,终究忍不住,一只手慢慢地探往自己的裤裆内,抓住那条早已硬邦邦的东西,小心地蹭弄起来,手掌摸到了湿湿的东西。车子的颠簸增加了我的勇气,我开始用力。感觉自己两颊热得冒火,但快感却不甚强烈,涓涓细流远不如以往勇猛,像是一个厌学的小孩,极不情愿地磨蹭着走出家门。我抬起头来,发现她已经醒来了,正直勾勾地看着我,似笑非笑,腿仍然没有挪动。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都在后悔。因为自己的鲁莽行为,湿滑的内裤腻得难受,以致于我不得不叉开腿走路,像是刚割了包皮。
转了两趟车,我首先回到了镇上。沿着小街道,一家一家服装店推销自己的货物。我计量,如果能说服几家服装店购买甚至是代销,我的衣服销售的速度要快许多。但是,一个下午,我一件衣服也没有脱手,很沮丧。于是叫了一个亲戚,和我一道把衣服挑回了家。
第二天,我只好采取第二个方案,那就是背着衣服挨村挨户的叫卖,这样售卖方式,尽管劳动量很大,但效果却很明显。在空旷的田野里,我扯着嗓子喊“卖衣服喽!”“卖衣服喽!”,一阵阵的狗叫与之相呼应。犬吠似乎起了作用,农妇们开始从家里探出头来,打量着门外的不速之客,狐疑地说:“真的假的,看你像个读书的啊!”于是,我便大声的回应:“是真的咯,衣服质量好,价格也便宜。”说实话,由于进货成本低,衣服卖得确实很便宜。我满脸堆笑,殷勤地为她们挑选,看她们试穿,说着赞美的话,农村的妇女们大多身材严重走形,衣服的款式对她们来说,不存在美化作用,颜色倒是最重要的因素。可幸的是,半天下来,陆续卖掉了几十件衣服。
傍晚时分,走在林间小路上,身边鸟虫呢喃,清风拂面,心情欣慰而轻松,脚步轻盈。山坡上,放牛娃吆喝着牲畜准备回家。看着那些脏兮兮而纯真的面孔,听着稚嫩的喊声,一阵热热的东西在胸腔酝酿着,我忽然有大声呼喝的冲动。若干年前,我也是放牛娃中的一个,时光流转,我变了,但山坡上的放牛娃仍然年复一年地存在着。这片曾经印满我脚印的山坡,还是那么绿,公牛咆哮着追逐母牛的情景如同十几年前。历史的火车一行驶到农村,就会变成牛车,显得格外慢,所以在广大的农村,一百年等同于十年,或许等我老到牙齿掉光头发全白,再回到这片土地,仍旧会一切如故。在几乎没有精神文化生活的地方,人们的业余活动就会显得古怪无聊。
所以,看牲畜交配成了人们最热衷的业余生活。对放牛娃来说,看牛交配是非常容易的事情。每当自家的公牛开始喘着粗气歪着脖子四处寻觅,或者母牛屁股后面湿答答乱成一片的时候,好戏就要上演了。一到山上,公牛们开始在母牛后面蹭来蹭去,而内心春情勃发的母牛们,如同一位淑女,虽然想得要死,但面子上却装得毫不在乎、忸扭捏捏,甚至还无意识地学会了欲擒故纵的伎俩,撒开蹄子扭着湿漉漉的屁股,就在山间跑开了。中了计策的傻公牛便越发斗志昂扬,红着双眼狂追,肚子底下钻出一个红红的尖尖的长东西来,上面还挂着晶莹的水珠。长东西欢快得甩,透明的水珠便酣畅地浇灌着草地。
母牛终究敌不过公牛的速度,或者是母牛故意放慢了脚步,总之,公牛追上了母牛。胜券在握,公牛一个飞跃,前腿准确无误地架在母牛背上,长东西直挺挺,夹带着千钧之势,呼呼地撞将过去,一插到底,场景甚是壮观,看得我们几个半大的小屁孩心潮澎湃。但万物总有遗憾,没持续几秒钟,公牛便败下阵来,低着头在原地踱步,带着满意的表情。母牛的屁股早已泛滥成灾。
一些村里的多事青年和永远寂寞的光棍们,却显得更为无聊。趁着夜色,偷偷摸摸的把正在发春的母牛和公牛从圈里牵出来,而此时劳累了一天的公牛却无心恋战,茫然不知所措,白天被“喂饱”的母牛的情绪也不高。为了让它们加班工作,再加演一场,光棍们不择手段,用长长的木条去捅公牛的腹部,不多时,公牛那个红色光鲜的东西又伸了出来。像吃了伟哥的AV男优一样,公牛翻身上马,但母牛却不领情,不断走动,使得公牛的那根宝贝无法定位。一筹莫展之际,有人想出了一个阴招,找了两棵并排的“姊妹”树,把母牛的头夹在中间,让它不能动弹。这样一来,公牛便能精确定位,一蹴而就。听着牲畜的闷哼,寂寞的青年们发出酣畅的笑声,羡慕得眨巴着嘴巴,七嘴八舌:“看啊,进去了。”、“没女人的日子,还不如牛犊子呢。”
这些不知情的牲畜们被一代又一代成长起来的青年愚弄着,而我作为其中的一员,终于走出了小山村,遗憾的是,我却落入跟牲畜一样的命运,被如同牲畜一般的人愚弄着。
那次的衣服生意做的不好不坏,最后,剩下75件衣服再也无人问津,于是,我重新打包,返回学校。除去各项开支,仅赚了几百元,不过,也算是对艰苦劳动的略微补偿吧。
一想到过去,我的思绪就会飘得很远很远。但是,再多的回忆也不济于事,过去了的事情就像写在雾气蒸腾的浴室玻璃上的字,只会逐渐模糊,慢慢消失,等再次被水雾冲击,也依稀难辨了。记得有段时间,每当洗澡的时候,我便会在浴室玻璃的水雾上,写上mm的名字,旁边再划一个大大的心。
在走进广州的头一个月,我甚至没有心思欣赏校园的景色、繁华的市容,满脑子想的是如何解决温饱问题。在新的环境里,出于对未知事物自然的恐惧心理,我再也不敢去做行走在法律边缘的事情。在饱经煎熬之后,我终于鼓起勇气拨通了“黑色的女人”的电话,上次在白云山脚分别的时候,我知道她姓王,于是叫她王姐。王姐的声音淡淡地响起,疲惫却带着欣喜:“小鬼,怎么,又想我啦?”
“嘿嘿,是有点想呀,我想……”我不由地结巴起来。
“看你紧张的,怕姐姐吃了你不成,小处男”,她还是一副调戏我的语气。
“我想跟你借点钱。”话一出口,我反而轻松了许多。
“要多少?”她问得很干脆。
“500就好了,我的钱包掉了,不然也不会找你救急。”撒谎或许可以维持我一点点可怜的矜持。
“好啊。你自己过来拿吧。”
就因为这个理由,我终于走进了她的家。当然,只有她一个人在。客厅装修得大方豪华,但是以冷色调为主,因而显得异常冷清,光亮的地板模糊地映着我忐忑不安的脸庞。她正在卧室里整理衣服,把我引进去之后,又继续整理。卧室与客厅恰好相反,素洁的床单,紫色的窗帘,精致的摆设,看到紫色的窗帘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床边的书桌上竟然摆满了书籍,仔细瞅了几眼,大多是一些财务类的书籍,和张小娴的小说集,里面竟然还有一本《平凡的世界》,我想,通过艰辛曲折甚至是下贱的渠道跳出农门的她,内心深处和我一样,仍然舍弃不了那种虽然艰苦异常,但自尊自强与贫穷抗争的生活。张小娴与《平凡的世界》是对她充满矛盾之性格最好的阐释。
整理好衣服之后,她竟然与我探讨起财务问题来。她问起为什么会有净利润大于税前利润的情况,于是,我给她仔细做讲解。我坐在桌前,她用双手支起下巴,靠在我旁边,像一个孜孜求学的小学生。她的头发垂下来,遮在额前,两眼亮晶晶的,让我不敢与之对视,于是眼睛往下移动,她的脖子,细嫩光洁,没有任何瑕疵,散发着另人心醉的光芒,两片肩胛骨小巧玲珑,弱不禁风,对比《十面埋伏》里章子怡那的两块糁人的骨头,我就忍不住笑,于是讲解便中断了。
她用狐疑的眼神看着我,忽然一把捏住我的鼻子,故意恶声恶气地说:“坏东西,是不是偷看我胸部了。”我大呼冤枉,眼睛却不自主地看下去,果然已是春光大泄,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看到,空浪费了好时间。她穿着低胸的衣服,一俯身,就可以看到白色镶兰色花边的胸衣,托起一对骄傲的乳房,小小的胸罩根本掩不住傲人双峰,除了大半个乳房,甚至还可以看到一圈淡淡的红晕。
“我看了。”我点点头,承认了这个不争的事实。
“还不老实?就知道你成天想这些事情。”她的手绕着我的脖子,小指头挑动我的耳垂。感觉后脑勺至脖子一片酥麻得没有知觉,这种酥麻的东西开始往胸部蔓延。
欲望像挣脱牢笼的野兽,肆无忌惮地奔跑以来。其实,每个人都一样,当欲望的野兽被光鲜的道德所束缚的时候,人就成为一个高尚、衣冠楚楚的高级动物;而禁锢的牢笼一旦被冲破,受欲望控制的人,与禽兽并无二样。
但是,我的欲望之兽仍然显得稚嫩,虽然横冲直撞但毫无章法,甚至不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脚步,因而不由得显得胆怯起来。此前,我从没有真实地观察过一个女人的身体,心里曾经无数次地憧憬过,但从没有过去探索的勇气,如同一个虔诚的朝圣者,抬头仰视巍峨的佛像,感受它神圣的光辉,却不敢去探索佛像背后究竟有什么东西。其实,大多数的佛像被剥去表面的镀金后,也会显得丑陋不堪。
她的手柔和地拨弄我脑后的发梢,另一只手也离开了桌面,放在我的唇边,来回游移,我张开嘴,试图咬住像鱼儿一样游动的食指,被她轻松地逃脱,手指上有似有似无的香水味,我挺起胸,深深地吸了一下鼻子,那股味道却在空气中逃逸得无硬无踪。
“你的侧面真好看,让我仔细看看。”她把我的头往左边推移。我故意使劲把头扭过来,狠狠地瞪了一眼她的胸脯。
“很好看吗?”她赌气似地收回手,双手叉腰。这个镜头在我的记忆里永远定格:一个饱经沧桑的女人,一个孩子气的可爱女人,歪着头,双手托着柔柔纤腰,在温馨地秋日里向我微笑。此时,我就是一个好奇的朝拜者,想要去探索佛像背后的秘密。
“恩,好看,好看。”我盯着她的眼睛说。她嘴角带着微笑,一抬手,就把外衣脱了。白光一闪,我阵阵眩晕,许久才回过神来。胸衣蓝色的花边衬托着白皙的皮肤,平坦的腹部,肚脐眼圆圆小小的,听话地凹在肚子里。
我抖索着把手伸到她的背后,上手挤压了半天也没搞开。“笨,在前面!”我仔细一看,果然前面有机关,用手一拨一提,胸罩就像蝴蝶张开的翅膀,往两边扑腾。两只调皮的小兔子活泼乱跳地窜了出来。我守株待兔似地连忙双手抓住,手里温软的东西让我手腕软绵绵地没有力气。她的胸部,像阴天的太阳,散发着模糊的光芒,周边的晕轮圆得很规则,但并不鲜亮,有点晦涩。
“姐,让我看看你的身体,好吗?”我说。她没有说话,坐在床上,温顺地躺下去。我在原地呆了几秒钟,明白了她的默许。看着躺在床上的女人,感觉眼前的事物虚实难辨,甚至让我怀疑自己。于是,我闭上双眼,只有触觉才会让我感觉到真实。我的右手没作停留,便直接从她的裤子里伸下去,里面已经湿滑一片。来不及思考,手便不受大脑控制退了出来,睁眼一看,手指间粘乎乎的,藕断丝连。
经常听人说起女人是水做的,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所谓的水就是这种水。这样的水虽然比不上大江大河浩瀚,比不上高山细流清爽,但天底无数之男人就是在这种浓厚粘稠的液体里沉醉堕落。我侧过身来,用舌头偷偷舔了一下手指,除了有点咸味,倒没有特别的味道。
毛主席教导过我们:喝水不忘挖井人。饮水思源,我虽然只是舔了一下,但内心里对井的渴望却浓烈起来。我迫不及待拉下她的裤子,她的双腿谈不上修长,但也圆润,两个膝盖骨红红的,和周围的颜色不太协调。黑色的内裤,难怪网名是黑色的女人了,黑色内裤上有班驳的花纹,花纹间竟是透明的,可以清晰可见局部地区另类的黑色。
当把粘着在身体上的内裤剥开,我终于见到了梦中的圣殿。但眼前所见,并非是我所愿意看到的,就像是兴高采烈的小孩,打开圣诞节的袜子,却只看到几个破旧的玩具,失望之心就可想而知了。说实话,那里是一种奇怪的颜色,黑黑的,如同老家过年的时候挂在灶台上烟熏的腊肉,经过火烧火烤而滋滋地冒出油来。一块腊肉上恶作剧般地长出两片小肉来,泛着油水,腾着热气。想到这,我骤然失去了继续探索的欲望。忽然想起,今天来的目的,只是借钱。该死的500元钱,让我梦里春天的憧憬荡然无存。
终于明白,适当的隐藏其实就是美丽。一些东西天生只能存在于阴暗处,被人小心的隐藏着,一旦大白于天下,美感也就失去了。我们在隐藏丑陋时,其实是在创造美丽。当我给她穿上内裤,看着诱人的侗体时,我不由发出这样不合时宜的感叹。
她坐起身来,软软地说:“怎么了?”我想了半天,然后说:“我看够了。”“是不是我的身体不好看。”她的双腿交叠在一起,小脚趾们像春天冒出的笋尖。“好看,好看,好漂亮!”我忙不迭的回答。“哼,光说不练假把式!”她笑着,麻利的穿好衣裤。在我肩上趴了一会,似乎在平静心情,然后欢快地说:“我给你去做水果沙拉去。”
一盘色彩缤纷的水果沙拉摆在我眼前,有西瓜、梨子、苹果、西红柿,白色的沙拉酱蜿蜒于其中。我不禁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发现上面透明的“沙拉酱”早已经干了,连忙跑去洗手间又冲了一遍。等我回来的时候,她正叉着一块西瓜,笑盈盈地看着我,然后喂到我嘴里,粘在我下巴上的沙拉酱凉丝丝的。她用手指帮我擦掉,含在嘴里,充满挑逗地看着我。
我要是这个房子的男主人有多好!一碗水果沙拉就足够抹杀男人所有的万丈豪情。不管是谁,都情愿爱美人而不爱江山,只是历史上难以数计的英雄们并没有找到自己真正的美人,于是转而求其次,寄情于江山了。
从某个方面,我开始喜欢上这个女人。走的时候,她塞给我一个信封,打开一看,是1000元。“这可是要还的哦!”她对我如是说。
走出她的家门,忽然意识到我和MM的电话越来越少了。Mm在我心里真的抽象成一个符号,一种寄托了吗?我不明白。我只能肯定地说,每当想起她,内心深出那根最柔软的琴弦总会铮然有声。
--- 狂人小柳
【楼主】 (6):[四]
国庆节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电话,竟然是mm的舍友小梅打过来的。她跟MM是最好的朋友,跟我也比较熟。小梅是广东珠海人,回家经过广州,说顺便要见一下我,还要转交mm送给我的东西。听到这个消息,心情颇为欣喜,只要与mm相关的人和事,总会在我心里掀起波澜。
在麦当劳餐厅,小梅跟我进行了一次长谈,从她的嘴中我了解到许多mm的情况。小梅跟我说,自从我走了之后,mm一直都郁郁寡欢。最近,也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
我走了之后,另外一个男生对她发起了猛烈的攻势。mm是不喜欢他的,但她柔弱善良的性格注定容易产生误会,甚至发生悲剧。我曾经严厉地批评过她这种性格,善良本来是世间最珍贵的情愫,但是在这个尔虞我诈的社会里,这又是致命的缺陷,对别人的善良,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不厚道。尽管我批评过她,但一个人性格的改变岂能是易事。那人每天都给她打电话,和善的mm并不意识到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还耐心地陪对方聊天,热切地开导别人处心积虑营造出来的忧虑;男生也经常请她吃饭,也送她东西,mm全盘接受了。让她去拒绝一样东西,比登天还难,她总是认为,别人的一番心意被拒绝是一件十分残忍的事情。或许,她经历得少,还不懂事。
终于在一个晚上,那个男生把mm约了出去,自称心情很差,想跟她聊聊天,于是,mm就陪他在学校暗无灯光的操场上绕圈。据说,那个男生喝了不少酒,趁着酒劲做了许多热辣的表白。由于情绪过高,她竟然一把抓住mm的手。这个时候,mm终于明白事情并不简单,开始挣扎。但要摆脱一个酒鬼的纠缠又谈何容易呢?那个男生抱住这个可怜的小女生,开始疯狂地亲吻,一张阔嘴在mm白嫩的脸上恣意妄为。mm在打了他一巴掌后,哭着跑回了宿舍,瑟瑟发抖。
听到这些情节,我心里怒火重重,心情也十分复杂。除了为那个男生莽撞的行为愤怒外,我对mm的性格也痛心疾首,这样的人儿啊,你究竟要犯多少次错误之后,才能学会保护自己呢?天下无贼是一个神话,同样,天下无色狼就更是一个神话。而我,对这样的事情,却只能是束手无策。唯一的行为,就是狠狠地咬掉大半个汉堡。
而另外一件事,mm更是经受了不小的风险。新学期,为了所谓的参与社会实践,她开始在一家公司兼职,其实也就是帮公司进行问卷调查,要挨家挨户地调查居民对城市环境的意见。第一天,虽然很累,但mm做得很开心,大多数地调查对象都热心地开门,然后认真地做问卷,偶尔还有些阿姨会给她倒杯水,或者塞一个苹果。第二天,mm来到一个居民楼,敲开了五楼一家人的门,开门的是一个男人,只穿着睡衣。他把MM请进屋,家里却只有他一个人。做调查问卷的时候,mm安静地坐在旁边等候。但那个丧尽天良的男人忽然把裤子脱了,还拉着mm的手往上按。mm挣脱手后,那个人就对着她开始手淫。这样的刺激对一个不经世事的女孩子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她夺门而出,被吓得嗓子发不出任何声音,调查问卷纷纷扬扬,落了一地。从此,mm再也不去那个公司兼职,但是,每天晚上都会被噩梦惊醒。
我用力地扯着自己的头发,理不出一个头绪来。如果有我在身边,绝对不会发生那么多的变故来,可是不管我多么用心,也不能够包办mm所有的事情,未来的路仍然要靠她自己去走,但未来对天真无邪的她,存在着莫大的风险。对此,我有心无力。
Mm托小梅带来的是一盒幸运星星,五颜六色装满了一大瓶。共1001颗,其中有一颗最大的紫色星星。小梅说这是mm用手一颗颗折出来的,本来只打算折520颗,但一不小心折了521颗,她不舍得扔掉,于是继续折,凑够了1001颗,刚好是一个浪漫的数字。
小梅说mm最近的心情很不好,她告诉小梅,觉得跟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遥不可及,有一条无形的鸿沟正把我俩慢慢地分离,慢慢地我们就会变成陌生人,或许某一天擦肩而过,也失去了打招呼的勇气。在装幸运星的瓶子里,我看到mm写给我的字条:“希望1001颗能填补我们间的距离,我心里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能到你的身边。”
我非常地想喝酒,想起来,已经有好久没沾酒精了!
小梅在跟我讲述这些东西的时候,决想不到我内心的苦楚。她长得眉清目秀,是一个很男孩气的女生,留着短短的头发,喜欢跟男生们嘻嘻哈哈打成一片。她坐在对面,说着mm的故事,手也没闲着,鼠条长着眼睛似地直往她嘴里钻。过了许久,可乐杯早已经见底,杯子里的冰块也被我仔细地嚼碎,也丝毫没有减轻我内心的灼热。小梅带着满足,拍了拍肚皮,冲我做了个鬼脸,说:“你陪我去北京路逛街吧。”我一听头就大了,我最讨厌的就是逛街,见着琳琅满目的商品我就发晕,头晕归头晕,但心里头可明亮着,决不会轻易掏腰包,因而经常遭受售货小姐们白眼伺候。
作为地主,难以拒绝,硬着头皮答应下来。一路上,小梅喋喋不休跟我说了些什么,都没有听进去,我低着头,看着她两条细细的腿在来回摩挲。快到北京路的时候,我从车上往下看,到处是密密麻麻的人头,就像是春天的时候,放在盆子里待放养的小雨,黑压压一片,分不清头尾。心里莫名火起,幻想着驾驶美式B―2轰炸机,低空飞行,将重磅炸弹肆无忌惮地倾泻在拥塞的街道上,看肉片纷飞、血肉喷洒,几番折腾下来,北京路和状元坊便死寂一片,空无一物,于是我带着小梅,如同阅兵的首长,悠闲踱步于其中。那将是一个何其壮观的景象啊。我禁不住得意地狞笑了几声,小梅疑惑地看着我,却误解了我的意思,兴奋地嚷着:“看,好多人啊,好热闹哦,还是这里有节日的气氛。”我点点头表示附和,心里苦笑。或许,在节日拥挤的街道上,人们的目的看似是购物,其实是为了寻求一种庸俗的认同,人们带着莫名兴奋的情绪,从四面八方涌过来,在潜意识里乐呵呵地想,原来大伙的兴趣都一样,自个并没有被这个纷扰的世界所抛弃。
我怀着必死的信念,跟小梅一头扎进熙攘的人群,顿觉呼吸困难,虚火上升。在人缝里深吸一口气,让心情稍微平息。小梅灵活地在人堆里穿梭,不放过任何一家店面,我大多数的时候便蹲在门口,不多时,在无数人的脚步下,找到了自己精彩的娱乐。我看到无数的,各式各样、各种颜色的鞋在面前晃过,好比浩浩荡荡的鱼儿兴冲冲直奔大海;我看到一只蟑螂奋力与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抗争着,警惕地趴在地上伺机而动,事与愿违,陪伴我好几分钟的伙伴,终于被印在鞋底下,离我而去,连尸首都没有留下,可怜的小强;我也见识了无数的大腿,有羞羞答答闭合着温顺乖巧的,有XO型夸张地咧着大嘴的,有内八字互相打架的,也有外八字型分道扬镳的。嘿,上帝真搞笑,造人像捏橡皮泥似的,一点都不专心。
人越来越多,小梅的手上的袋逐渐增多,不过,统统都转移到了我的手上。我们并肩走着,忽然感觉屁股痒痒的,似乎有只手轻触着我的屁股。我侧脸看小梅,她正在发短信,手并没有闲着。发觉不对,猛然回头,余光瞥着一只手快速的收了回去,一个20来岁的小子装做无事般四处张望。于是不管那么多,继续前行,眼睛就再也没有闲着,余光覆盖着我和小梅的范围,果然,不多久便发现一只爪子伸进小梅的衣服兜。我横跨一步,用力地把那只爪子打开,厉声说:“干什么!”,那人并不惧怕,回了一句:“你干什么,神经病。”然后,讪讪着走开了。想不到,小偷的气势比我还盛,邪不压正的道理都不管用了。
经受此事,小梅再也不敢低头发信息,紧紧地靠着我,抓着我的衣角。两人这么并肩走着,确实不便。于是,没有多想,我便握住那只攥着我衣裳的小手,小手并没有抗拒,反而翻过来,主动地扣住我的五指。
我们手拉着手,走在陌生的人群里,像一对真正的恋人。我不明白她是怎么想的,中间有好几次我曾试着松手,却被她抓得更紧,她甚至歪着头,轻轻靠在我的肩膀上。在细枝末节上面,女人比男人更容易放肆,它们具有先天的优势,因为没有男人会拒绝这种暧昧的放肆;而男人,一定要懂得欲擒故纵的道理,虽然内心里满是龌龊之事,但如果在细节上表现得节制且有风度,在女人眼里就成了绅士。即使某一天绅士的外衣脱去,暴露出骨子里的丑恶来,女人早已习惯把蹂躏当成快感了。对女人来说,只有不满足,没有后悔。
我骨子里并不抗拒小梅暧昧的放肆。逛完街,已经是下午六点,疲惫不堪的我们饥肠辘辘。吃饭的时候,我要了三支珠江啤酒,本来打算一个人喝,想不到小梅也是喝酒的主,自个倒满一杯,咕噜下肚。看来她也是渴了,喝得很急,喘了一口气,两颊就泛上了红晕,眼光也显得迷离。“谢谢你今天陪我逛街,你是很有耐心的男生,来,敬你一杯。”她把酒杯举到我面前,带点挑衅的意味。我看着她,喝了酒了女生有着另一番风味。见过一些大大咧咧的女人,喝酒的时候粗犷豪野,大声说话,大口喝酒,一招一式娴熟得不亚于男人,但是,那在我眼里,简直是对女性美一种残忍的破坏。而现在,坐在我面前,端着酒杯敬我酒的女孩,清清秀秀,乖顺得像个孩子,端着杯子的手柔弱无力,露出莲藕般的手腕。我终于找到了酒和女人最佳的切合点,神情恍惚中一饮而尽。
她微仰着头,金黄色的液体缓缓没入红唇白齿之间,乖巧的舌头探着头欢快地迎接让人麻醉的甘露。放下酒杯,她的眼神大胆而热烈,直楞楞地看着我。她欲再倒酒,我连忙按住他的手,笑着说:“看你脸都红成什么样了,不能再喝了,不然醉了!”
“我自有分寸,喝这点酒不会醉啦。哼,你不能喝就别喝。”她拨开我的手,继续倒酒。
“酒的味道好好,我就想喝,唔……”伴随着说话的最后一个音节,她又喝了下去。
我想,小梅喝酒自然有她的理由,但她不知道,这个时候,最想喝酒的其实是我。我清楚自己的酒量至多10瓶,但应付这小妮子已绰绰有余,心里不禁涌起一阵自私而得意的快感。
“好,你想喝,我陪你喝!”我招手,又叫了5支。
我们便开始互相敬酒,谁都没有抗拒。我们互相为对方倒酒,桌上的酒快喝完了,小梅开始有点语无伦次,攥着我的手不肯放下,傻呵呵地对我一个劲说:“今天好开心,怎么就没酒了呢。”说着说着,身子忽然软了,趴在桌面上呜呜的哭起来。喝了酒之后,我也晕忽忽的,对她的哭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好象早就预料到会这样。没有人会无原因地哭,小梅自有她的理由,但理由为何并不需要我去了解。她继续哭,我并没有递给她纸巾,而是把剩下的酒全洒进她杯子里,安慰她说:“不要哭啦,这不是还有酒吗,继续喝嘛。”
听到我的声音,她抬起头,泪光闪闪,轻轻地抽泣,楚楚动人地说:“我是不是很麻烦,很让人讨厌,让你陪我逛街,又拉着你喝酒。”我舌头有点大:“什么麻烦不麻烦,瞎说什么!”她破涕为笑,哭和笑的表情混合在一起,有一种柔软的美。
她拿起瓶子,作势倒酒,却没有拿稳,“哐当”一声,酒瓶掉在地上,摔得粉碎,酒水四溅,引来四周好奇的目光。小梅的身子软绵绵的开始摇晃,我赶紧过去把她扶靠在椅子上,买单。
搀扶着她,走出饭店。小梅脚步轻飘飘地踩不着地,我的脚步也失去了以往的稳健。她伸过手来,双手揽住我的腰,嘴里嘟囔着头晕要睡觉。天色已晚,一切事情都不好盘算,为了尽快地安顿她,于是我挑了间最近的招待所。服务员看着我们这一对醉醺醺的男女,见多不怪,简单地登记了身份证号码后,便安排好了房间。那是两人间,地上铺着年岁已久的地毯,厚厚的窗帘忠实地掩盖着窗户,两张并排的小床,洁白的床单,安静地等候着远到的客人。
我把她平放在床上,帮她脱鞋,为她盖好被子,正欲走开。瘫软如泥的她忽然抓住我,嚷着说要洗澡。“你都醉成这样了,还能洗澡吗?”我伏在她耳边说。“不行,我一定要洗,不洗睡不着。”她的语气不容质疑。“你还能动吗,如果没问题的话,我帮你去调热水。”我无奈。
“我浑身没力气,你帮我洗吧。”躺在床上的她一直闭着眼睛,嘴里吐出这样的话。我怔了半分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假如答应,面对一个青春的裸体,我不能保证是否能控制自己的欲望。
天人交战,欲望占了上风。虽然曾经见过王姐的身体,并没有给我留下太好的印象,但女人的身体于我而言,如同是快好的疮疤,即使知道很疼,但仍然忍不住一次次地去揭开它。并且,小梅,一个年纪不到20的女生,不用脱去衣服,我也能感受到鲜嫩的青春气息。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条色狼,虽然有酒精的麻醉,但神志还算清醒。即便如此,理性却被我牢牢禁锢,而欲望被放任横流。趁女人醉酒借以窥探她的身体,说起来似乎不道德,但这种强烈的偷窥欲望,容不得去反抗。假如让一个男人变成隐形人,我想他首先要做的两件事,一是去银行偷钱,二就是偷看美女沐浴。
仅仅是看看女人的身体而已,并且也是得到她的授权的,我为什么要拒绝呢?找到了理由,我心里就塌实了。其实,芸芸众生就是在各种理由下过活,没有理由万物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只是,有许多理由是自己凭空臆造出来的。
“好,我帮你洗吧”,我开始动手。
要给一个醉酒的人脱掉衣服,确实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小梅的骨头像是溶化在衣服里一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上衣剥落下来。映入眼帘的是白色的奶罩,雪白雪白,恰是少女的颜色。心头一颤,便把白色的屏障拨开,两个乳房安静的挺立着,没有颤动,没有挑逗。两粒红色的樱桃像是铅笔上的橡皮头,鲜红而圆润。我没有伸手去摸的勇气,那是一种亵渎。
脱裤子则要容易许多,松开扣链。双手扯住裤脚,奋力一拉,白嫩的玉腿应声而出,看着这样的腿,想不出太多的形容词来,如同是四月挂在树梢快熟的梨子,散发出青涩的馨香,一口咬下去,却是甜水四溢。仍然是纯白色的内裤,服服帖帖地裹着臀部,中间隆起小小的山包。
拉她内裤的时候,小梅抬起腿来,似乎是不情愿地挣扎,然后便没了动静。
终于看到的熟悉又陌生的所在。柔软的水草像是被浪花冲击过后,整齐的伏在堤岸上,她的水草,淡淡的颜色,虽然稀疏却刚好可以覆盖白色的肌肤,一两跟调皮地抬起头来,匍匐在玉腿根部。她的双腿紧紧地夹着,我看不到太多的风景,这样的风景才是最美的,人们往往钟情隐藏于山林间的小桥流水、奇洞怪石,而同样的风景,如果把它移植于城市的广场上,暴露于日光下,就失去了本来的韵味。
我把她抱入浴缸,仔细、轻柔地帮她冲洗,这个时候,我终于找到了抚摩她的理由,感受着她每一寸肌肤。小梅并没有沉睡,肢体偶尔配合着我的冲洗。抹上浴液,她的两个小山包变得鲜活起来,似乎有了灵性,总是在我的掌握中不经意地逃脱。如同在观赏一件旷世奇宝,我的快乐是全身心的,除了视觉,更重要的是触觉,平生双掌触摸了数不清的东西,从来没有尝试到快感。
此时,我的手掌间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痒得难受,但似乎又不是痒,或许,这就是手掌的快感吧。
浴缸里漾起许多细碎的泡沫,随着水流的冲击,一些泡沫瞬间便破灭了,然后,又涌起许多新的泡沫来。她的身体在白色的泡沫中忽隐忽现,往下摸索,能感觉到她腿上细细的汗毛,双手伸入她的两腿之间,摸到如凝脂般的东西,嫩嫩的,滑得厉害,小梅的嘴里忽然发出轻声的叹息。
很奇怪,我起初是出于淫秽的念头,除去了小梅的衣裳。而在浴缸里,呈现在我眼前温顺如婴儿般的小梅,却丝毫带动不起我太多的邪念,我的欲火像是在黑夜里独自飞行的萤火虫,发着幽淡的萤光,却丝毫没有炽热。
看着洗完澡后,被棉被温暖包裹着的小梅,感觉自己像个父亲。她如洋娃娃般的长睫毛微微抖动,几缕头发睡在亮晶晶的额头上。她可能睡着了吧,有没有做梦呢。但我感觉自己在做梦。
我快速地冲凉,穿着内裤回到床前,不假思索便钻入小梅温暖的被窝里。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我确实忘记了旁边还有一张空床。
窗帘比较厚实,关灯之后,房间里伸手难见五指。我睁大双眼,努力去感受黑暗的颜色,原来黑暗也是一种迷人的颜色,黑暗是一种有质量的东西,一层一层地落在我的脸上。耳边传来小梅均匀的呼吸声,被窝里有一种淡淡的馨香。我仰躺着,心里空灵一片。
小梅蜷曲着身体,嘴里含糊地梦呓。第一次和女人睡在一张床上,但决没有想到是她。曾经无数次憧憬跟mm一起睡觉的情景,曾经认为跟mm睡觉才是一件美丽的事情。此中,我犯了两个错误,得出两个教训。第一就是人永远都不能规划出自己的未来,越是周详的计划,落空的可能性就越大。第二,跟mm以外的其他女人睡觉,其实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躺了许久,房间里的黑色开始消隐,事物的轮廓分明起来。面对此情此景,忽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似乎在过去的某一个晚上,我就是同这样一个女人睡在一张床上。我经常会有这样的感觉,在家乡的时候,一条山路、一座小桥、一口池塘都会唤起我似曾相识的记忆,据说,那是上辈子残留下来的记忆。究其原因,可能是孟婆汤不够分量,或者是上辈子的记忆太过于深刻。而此时,我对小梅也有这样的感觉,难道上辈子她曾经是我的情人。
酒劲慢慢涌上来,我进入梦乡。虽然没有见过大海,但梦里我却是在海上,一直漂荡,总找不到海岸。
半夜里,我猛然醒来,大脑异常的清醒,像是想起一件将做而未做的事情,心里忐忑不安,但又想不起到底是什么事情。小梅似乎仍然在睡觉,我挪了挪枕头,旁边均匀的呼吸声嘎然而止。一个灼热的身子凑了过来,像八爪鱼一样的缠住了我,让我大吃一惊。她的酒劲似乎还没全然退去,在我耳边幽幽地说:“我是不是很让人讨厌?”我心头一热,散去的酒劲又慢慢涌了上来,没有说话,回应着紧抱住她。
她的头深埋在我的胸膛里,双手摩挲着我的背。我的欲火熊熊燃烧起来,嗓子眼干得难受。于是,我近乎粗暴地捧起她的头,嘴巴狠狠地盖了上去,开始急风暴雨般的亲吻。小梅紧闭着双眼,非但没有抗拒,而是热切的迎了上来。她的舌头灵巧湿热,像是在春风里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虽然没有繁华似锦的绚烂,但恰是那似开非开的诱惑,最令人销魂。我的双唇好比贪婪的蜜蜂,含住两片水嫩的花瓣,久久不忍离开。小梅调皮地轻咬了一下我的舌尖,我便知趣地退了出来。沿着阿娜多姿的山峦,我开始快乐的跋涉。掠过光洁的脖颈、饮马秀丽的富士山、驰骋于平坦的平原、沉浸在温婉的草丛,再欲往下,小梅用手及时拉回了我的头。
没有任何言语,我转过身,完全覆盖住她的身子。有人说美女出浴是最美的,也有人说怀孕妇是女人最美丽的时候,话虽不假,但都有失偏颇,其实,在男人身下柔弱而幸福的女人才是最美。
我的身体膨胀到了极限,似乎要冲破薄弱的肌肤喷发出高温的岩浆来,我俩的小腹间有一个硬硬的东西,迫不及待地跳动着。我用征询的眼光看着她,在我充满渴望和征服欲望的眼神下,她咬着嘴唇,坚定地点了点头。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个时候才明白是空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躬行才是硬道理,A片纵使看上一万篇也没用,真正操作起来才发现原来奥妙无穷。
确实如此,当我真正要进入小梅身体的时候,才发现做爱也需要一定的技术含量。我的宝贝像是在树林里迷路的孩子,可怜而无助,东奔西跑,总是找不到出口。一闪念间,我想起盲人摸象的故事,何不照此而行呢,于是以中指探路,步步为营,稳打稳扎,逐步推进排查。工夫不负有心人,黑暗中骤现光明。桃花洞里已是清泉汩汩,春意盎然。一头扎入洞口,顿觉暖意阵阵。虽然,小路崎岖艰难无比,但由于清泉引路,倒也可勉强前行。依原路退回,又折身闯入,如此几番,路径便通透于心,行走起来颇为顺畅。穿越狭隘之路口,景色豁然开朗,有如徘徊于百万葵园之中,四周鸟语花香,浑身舒坦无比。又如驭马于无际草原纵情驰骋,耳边风声呼呼,万里长空如洗。
忽然感觉自己变成了烟花,呼啸着划入黑色苍穹,立于云端,俯瞰整个广州。在灯红酒绿的城市上空,轰然炸开,照得大地一片通明。爆炸之后便是无边无际的臃懒,无数的粉末在夜空中寂寥地下落。
果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妙不可言。道可道,非常道,同样的道理,如果快感可以用语言去描述,那肯定就不是快感。从这个夜晚开始,我喜欢上做爱,心甘情愿做一个卑微的奴隶,委身于其中。
收拾妥当,我又仰面躺下,直勾勾地往着天花板,小梅却变换了原有姿势,侧着身,头枕在我的胸上,一只腿搭在我身上。如果从天花板上往下看,我俩的姿势,正如同一个惊叹号和一个问号。
我的眼前浮现着许多惊叹号和问号,我终于开始思考做了一件怎样的事情。小梅是mm的是朋友,我却与之发生了如此之事,如果让mm知道了,对她来说,肯定是一个难以承受的打击。
通过这件事,如果她仅仅只是对我失望伤心的话,倒没什么,这是我应该承担的后果。但如果纯洁如玉她因此而对忠贞不渝之爱情以及真挚的友谊彻底破灭幻想,那真是一件残忍至极的事情。当你把这个社会丑陋肮脏的伤口彻底暴露在一个涉世不深的人面前,对她的摧残是难以估量的。
“你喜欢我吗?”小梅终于打破了沉默,却不亚于向我抛出了一枚炸弹。
我没有过多迟疑,说话也失去了往日的调侃:“不喜欢!”
小梅的身体一动不动,长嘘了一口气。然后对我说:“你是不是怕我让你承担责任?”
“我不怕!”我虽然不怕,但不知道这个责任如何承担,所以也没有过多言语。
“那我们这样算是什么,你给我一个什么样的身份呢?”小梅似乎在自言自语。
“什么身份也没有!”我无话可说,心里绝望无比。我想,天堂其实是通往地狱的驿站,谁都不能在天堂里停留多久。贪图一时之快,后患是逃不掉的。
沉默了一会,小梅却轻快起来,嘻嘻地对我坏笑,小手忽然伸入被窝里,使劲挠我的痒痒,我也不甘示弱地予以回击。于是,两个人抱着,在床上笑成一团。笑累了,小梅爬起身来,拧开台灯,说要去上厕所。迟疑了一下,却严肃地对我说:“你闭上眼睛,不许偷看。”我笑嘻嘻地眯住眼睛,心里想这不是掩耳盗铃嘛。
从卫生间回来,小梅便又回到我怀中。良久,她对我说:“想听听我的故事吗?”此时,我的倦意开始涌将上来,不耐烦地说:“小女生鸡毛蒜皮的事情,有什么好听的。” 于是翻过身去,眼睛再也睁不开了。
--- 狂人小柳
猫(7):情节很好,什么时候有下文呢??
--- ziegecf7
扑(8):tong shang
--- 小歪-已被占用
【楼主】 (9):偶看过的啊!很不错的的说!怎么看的人这么少啊?
--- 狂人小柳
【楼主】 (10):从卫生间回来,小梅便又回到我怀中。良久,她对我说:“想听听我的故事吗?”此时,我的倦意开始涌将上来,不耐烦地说:“小女生鸡毛蒜皮的事情,有什么好听的。” 于是翻过身去,眼睛再也睁不开了。
早上九点,被闹钟吵醒。晃晃脑袋,伸了个极舒坦的懒腰,腿一直就碰到一个温软的身子。心里一惊,才想起昨晚的事来,差点忘记身边还有个女人,不禁哑然失笑。侧过去看,她扑闪着大眼睛,原来早醒来了,抱着枕头悄无声息。掀开被子一看,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已经穿上了内衣,弓着身子,安静地看着我。
早餐去了过桥米线,看着油光泛花的汤水,我神情恍惚,端起碗来,喝了一大口汤。汤刚入口,竟然没有丝毫感觉,过了几秒,彻骨的痛感从舌尖蔓延到喉咙,“扑”地一声汤全喷在地上,我吊着半拉子几乎被烫熟的舌头,使劲地呼气。她早就咯咯地笑得趴在桌子,嘲讽地说:“看你猴急,烫死活该。“气得我干瞪眼。
“小丫头,就知道笑,你懂个屁啊!我这张嘴什么没嚼过。”看她止住笑,我故作深沉状:“你知道过桥米线的由来吗?”
她忽然来了兴趣,疑惑地说:“过桥米线,还有典故吗?”
“话说在云南边境的某个村庄,有一对夫妻,丈夫是军人,长年累月在国界线上站岗放哨。妻子每天做好饭菜,再送过去给丈夫吃。哨岗与家中间隔着一座桥,所以每当热菜热汤送到桥这头的丈夫手上,早就冷了。贤惠的妻子十分不忍,最后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把滚烫的油浇在汤的上面,由于油有保温的功能,所以过桥之后,汤仍然是热的。过桥米线就是由此而来。”
故事讲完了,小梅若有所思地点头,感慨地说:“爱情真是神奇的力量,你看,过桥米线也是爱情的结晶哦。”
想了一会,她又说:“如果故事发生在今天就不会这么美好,因为现在有电热煲、保暖杯呀。”这下轮到我若有所思了。
牵着小梅的手,一直看着她登上珠海的汽车。车窗玻璃后面,她的脸庞清秀而模糊,陌生得可怕,她对我微笑,可是笑容却十分的奇怪。但是,她已经在我的生命里,刻上了一道永恒熟悉的痕迹。客车徐徐启动,我机械地挥着手,不禁感慨,此去一别,只怕是难以再见了。
广州的天空依然阴霾可怖,十月的眼光却是异常地刺眼,身上涌出细密的汗珠,皮肤像针刺般地难受。想起小梅奇怪的笑容,我心里一阵阵发虚。她是mm最好的朋友,我是mm最爱的人,可是恰恰是最亲近的人,做了最背叛她的事情。
我心里的空白渐渐泛上来,先是感觉胸膛麻木地没有知觉,然后麻木的感觉慢慢扩散到了全身。我像是一具行尸走肉,茫然地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而内心深处的我却飘浮出来,游离于身体之外,飘在半空中,不断地冷笑。
头脑里一个声音在大声地呼喊:mm,对不起,背叛的人不配再与你相爱。即使你爱我再深,我也要放手了!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宿舍。30多岁的酱哥,叼着烟,躺在床上。见我回来,呼地爬了起来,淫荡地挑动着眼角,挥手做了一个斩钉截铁的砍头动作说:“喀嚓了?”
酱哥有一个特殊的癖好,无论何时,我们一谈起女人,他就会死死地盯住你,然后做出那个一成不变的动作:“女人嘛,千万不要客气,喀嚓!”
我冲过去,一把扯掉他嘴里剩下的半支烟,狠狠地抽了几口,无奈地说:“唉,兄弟我被喀嚓了!”酱哥于是冲我一脸谗笑,口水似乎就要流了出来。此君面貌生得凶残无比,混久了倒也觉得亲切,但刚开学那阵,此等面相让我跟另外一个舍友阿邦着实害怕。
刚搬进宿舍的时候,进门就与酱哥打了个照面,不由得一阵寒噤,这哪像是研究生,莫非是黑社会派来的进修人员?看到宿舍里面瑟瑟发抖地阿邦,终于明白心惊胆战的不止我一个。那几天,我和阿邦连睡觉都是半睁着眼,似乎满宿舍都飞舞着马家爵的锤子,阿邦还特意将装贵重物品的抽屉加了一把锁头。有一次,半夜里,朦胧中看到房间中央鬼火闪动,大着胆子仔细一瞅,原来是酱哥坐在凳子上抽烟,看着烟头火光中那张残酷的脸,感觉脚板发麻。
不过,没过几天,三个大男人就混得透熟,这才发现酱哥原来是很可爱的人,古道热肠,爽快风趣,颇有侠客之风。不过,他确实是混过黑社会的,脑门上那条两寸长的刀疤据说就是某次歼击战的纪念品,他至今津津乐道的还是他那把威震江湖的大砍刀,用他的话说,刀长二尺有余,刀柄加装一根大钢管,由钢管厂老师傅精心打磨而成,不滑不糙,刀锋寒光闪闪,杀气逼人。这样的兵器,在以寡敌众之时,尤为奏效,舞将起来,白练环身,刀锋所至,血肉横飞,一气呵成,惊煞对手。不过,英雄迟暮,宝刀终于归隐。或许是遗传所至,他两岁的宝贝儿子,每当看到挂在墙上的砍刀,便手舞足蹈起来,隐见老父当年之雄风。
酱哥经常向我吹嘘,智商高的人往往集中在黑社会里。对此,我嗤之以鼻,不过,对他崎岖的经历,我是十分佩服的。他来自单亲家庭,混过黑社会之后,又考上了大学。工作之后,不甘寂寞,于是从小县城里考来广州继续读书。
那天,听说我跟小梅的事情,酱哥显得莫名其妙的兴奋,而我这个当事人,内心却十分的惨淡。我也跟他说起mm的事情,表示出相当的忧虑和不安。这个家伙听了之后,哈哈地笑起来,带着明显的轻蔑:“年轻人,就这么点出息啊!告诉你,女人这个东西,最麻烦的时候就是喀嚓之前,喀嚓之后反倒清净了!”
酱哥这话听起来还真有点道理。于是,心里对mm的绝望似乎减轻了不少,希望又不死心地探出头来。
是日晚上十一点,酱哥邀我对饮。他的酒量比我高出一筹,推杯交盏,两人都喝了不少,不知过了多少时候,路边大排挡的食客已经稀稀拉拉,街上的行人也少了起来,放眼望去,只剩下无数的霓红灯发着蓝幽幽的光芒。
结帐之后,酱哥的兴致犹在,勾着我的肩膀,兴冲冲地说:“哥们,找快活去!”我刚来广州,对这些门道不是很熟,心情淡漠,意兴阑珊地说:“有什么好搞头啊,不如回去睡觉。”
“SB,刚破了个处,你倒开始扮清高了啊!哥们都是初来乍到,不如先去发廊按一把,摸摸底,试试深浅。”听他的语气,我也不好拒绝。看在他刚请我消夜的份上,于是主动允诺请他按摩。
大街上人车稀少,但城中村里却是灯火通明,别有洞天。一条街三步五步就有一间发廊,名字取得千奇百怪,门口千遍一律的坐着浓妆艳抹的姑娘,或嗑瓜子,或捧着手机埋头发信息。
我和酱哥的身影自然引起了她们莫大的兴趣,纷纷抬头打量,看我们的眼神,好比看砧板上的猪肉,欲食之而后快。在“菲菲美发厅”前,酱哥停下了脚步,眼神忽然热烈起来,压低嗓门说:“看里面的小姐,细皮嫩肉,正点!”半老徐娘的老板适时迎了上来:“靓仔,进来嘛,进来看看再说!”
于是,半拉半扯,我俩走了进去。橘红色的灯光下,坐着三四个着白色短裙、粉红上衣的姑娘,木然地看着我们。
“松骨多少钱?”想不到,酱哥才来不久,新名词学得倒挺快。
“30一个钟”老板娘笑盈盈地答道。
“去哪里按啊?”我环顾四周,发现小小的美发厅根本就摆放不下按摩床,于是心生疑惑。
“别急嘛,靓仔,你先挑一下小姐,自然有按的地方。”老板娘果然是经验老到。
于是,我开始打量起那几位小姐来。我的目光仅仅停留在她们的手上,既然是按摩,总得找一双纤纤玉手吧。我像是购买香蕉的顾客,看着柜台上摆放的整整齐齐的香蕉,留恋往返。最后,我挑了一双长得像泰蕉一样的手。我记得从某本书上看过:泰蕉,果穗较长,梳距适中,果数较多。小姐站起身来,外形也算是中上,长发批肩,身材小巧但凸凹有致,只是眼神里透出一种令人失望的俗气。
我打量了她片刻,征询地问:“小姐,你技术还可以吧?”
她嫣然一笑,竟然流露出些许的妩媚来,轻声而放肆地说:“技术呀,待会试试就知道了!”听她这么说,我心里一乐。但事后才知道,这个专业尽职的小姐是彻底误会了我的意思。
按摩的地点果然不在店内,两个小姐带着我跟酱哥走向不见尽头的巷子深处。不多时,一回头,便不见了酱哥他们的身影,于是我跟随眼前的这位,一前一后,不紧不松的走着,小姐轻快地扭着屁股,手里的钥匙丁冬作响。小巷深深,深几许;心事如烟,烟飘渺,倒是不错的意境。
当我的耐心快消磨殆尽之时,我终于走进了四楼的一间出租屋。屋里一张小席梦思床。席梦思,多好的名字,枕着柔软的席幕,拥有一帘幽梦,思念远方的情人,只是这张席梦思上,躺的是各式各样前来消遣的男人。我跟其他无聊的男人没有两样,四仰八叉地倒在床上,等待着一番提神醒脑的按摩。
那小姐却有了惊人之举,刷地脱去了上衣,向我走来。这样的局面我有点始料不及,手撑在床上,不自觉地往后挪,嘴里咧嚅着:“你,你要干什么?”当时的样子肯定可笑至极。小姐似乎也有点吃惊,站着不动,询问:“做爱吧,100元一次!”
“我是来按摩的,不做!”我终于回过神来。
“那打飞机吧,50元一次。包你爽哦!”小姐仍不死心。
“我只按摩,其他的一概不做。”我有点佩服自己的铁石心肠。
看我态度坚决,小姐套上衣服。看神情,甚是气恼。于是,上床,开始按摩。刚一开始,我就后悔今晚不该来此种地方,小姐根本就不会按摩,捏捏掐掐地像是刮砂,又像是在撖面。我压住心中怒火,强忍着一声不吭。没到一刻钟,小姐就把我全身掐了一遍,然后说“好了!”
我没有说话,穿好鞋,噌噌下楼,回到店里,点了一根烟。老板娘神秘地问:“靓仔,爽吧!”我的怒火终于压制不住了,恶狠狠地说:“老板,别想收我的钱,你死心吧。”这个中年妇女似乎有些愕然,不解地看着我。“我是来按摩的,你自己看看表,按了几分钟?”我向她吼道。“哦,嫌时间不够啊,可能是看错表了,要不,再上去加够钟吧!”她陪着笑脸打圆场。
“不加了!钱你也别想要。”我气鼓鼓地蹲在店门外等酱哥,可这该死的,迟迟未现身。足足一个钟头,他才满面含春地回来。我甩给老板30元钱,说:“这是他的。”然后拉着酱哥就走。
“回来!不给100块钱就想走?”老板娘忽然换了一副嘴脸,厉声喝道。
“他妈的,你想敲诈啊?”我横眉相对。就在此时,从巷子里冲出一条壮男,猝不及防一把抓住我的衣领,恶狠狠地说:“吃霸王餐啊,想不想死。”他抓得极紧,让我透不过气来。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的血气直往上冲。酱哥的脸上也开始泛起杀气。我右拳闪电般挥出,重重地砸在对方面门上,电光火石间,酱哥出脚了,一声惨叫,壮汉捂着肚子蹲在地上。
惨叫声中,周围的行人迅速拥了过来。酱哥一把拉住我,俩人撒开脚丫子飞奔。一眨眼的工夫,就把后面的人群抛得老远。继续跑了一会,看身后并无追兵,才敢驻足大口的喘起气来。
“他妈的,晦气,碰上设笼子的了。”我语无伦次地说。
“你丫的真吃霸王餐啊,服了你了!”酱哥面带怒色。他这么一说,我一头雾水。
对视良久,忽然明白了事情的原由。两人互相擂拳,放声大笑。原来,该死的酱哥跟那个小姐真喀嚓了。看来我确实是吃霸王餐。
回去之后,躺在床上,无法入睡,心里十分不安,总觉得有愧于那班小姐和那个洞察人性的老板娘以及那位冤大头壮士。虽说被酱哥喀嚓了的小姐,其固定资产可以重复多次使用而绝无损耗,但她毕竟是怀着一颗赤诚的心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大汗淋漓之后却无半点报酬,天可怜见!
第二天,我想把吃霸王餐的70元再送回去,又恐还不待解释就遭群殴,只好作罢。
从那以后,酱哥就开始戏称我为斯文败类。确实如此,我已经或者正将成为一名真正的斯文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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