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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这个东西,4岁的时候我就懂了。这句话我经常挂在嘴边,但是凌对这句话总是不屑一顾。你懂个p,她上来就掐我的脖子,虽然我比她高出了30公分,但是她穿着高跟鞋一跺脚的温柔总能让我不得不低头归顺。
凌说我什么都不懂,不懂人生,不懂女人,当然,更不懂爱情。
有个漂亮的女娃子和我两小无猜并不是我的错,汹涌澎湃的嫉妒绝对击不垮我!四岁那年,我真的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好姑娘陪着我,她是我二姨的闺女,也就是我的表妹。她的小名叫点点,而她喊我单哥哥。
我们脖子上都围了块小毛巾,用来接住不慎流下的口水。我们穿着厚厚的小棉袄,肥墩墩的在院子里跑。有一次我跑得太快了,她突然停了下来而我又及时地撞在了她身上,两颗原本就圆的滑稽的土豆立刻倒在了地上。最不幸的是,在她的身下,还有块不大不小的小石头,恪着了她娇嫩的手臂,而且当时我实在太小了,还没有看过安徒生童话,没有办法拿豌豆公主的故事来讨好她,于是她就站在院子中央,那么肆无忌惮的哭了起来。女人的眼泪绝对是武器,虽然那时候我不是男人她也还不是女人,但是我那稚嫩的心也顿时感到这武器的威力无比,手足无措目瞪口呆,沾满灰土的小手在她脸上慌乱的擦拭着,企图在二姨听见点点哭声之前把她的眼泪都掩饰过去,显然,她并没有领我的情,惊惶中,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掌心巨然渗着血,立即一种无以伦比的委屈席卷了我,我也就理所当然坚定无比的放声哭了起来。据妈妈回忆,当时我们仰着小脸,浑身是土站在院子中央大哭,嘴里含糊不清的喊着疼,但是最奇怪的是,两只小手,却那么坚定的握在了一起。
当时我就和老妈说:看你儿子出息的,四岁就知道泡妞,直到在关键时刻不能松开女孩的手。那就叫爱情,懂么?话音未落,老妈已一勺子拍过来:别扯,点点现在都上大学了,别再没大没小的胡说八道,当心你二姨听了敲你这个不知根底的大脑瓜子。
我姓祁,名单。老爸说,取名字是学问,也是父母的一种寄托。他们并没有指望我长大了能丰功伟绩光宗耀祖,只是希望我可以拥有简单和快乐的心态,做一个单纯而正直的人。老爸第一次和我说到名字由来的时候,我觉得那并不难,比起我当时的理想来说,作一个单纯的人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直到我逐渐长大,我才意识到,人最不容易的,就是保持单纯。就好像4岁那年那场单纯的泪,那两只紧紧相握但是无比坚定的手,那懵懂的相互依偎和信赖……在生活的大浪一次次的洗刷我的生活与心灵之后,已经成为记忆里用不复回的心情。
点点的全名叫邓小颖,小我一岁。我一直喊她点点。她喊我单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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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四岁就体会了爱情的牛人,所以成长路上,自然免不了众多mm的秋波暗送,明珠暗投~cow……我说错了,不是明珠暗投,是投怀送抱才对……
口误并不可怕,可怕的现实生活中错误的选择。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并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因为做错了事情就挨打,做了好事就被奖励在我印象里一直是再直白不过的事情,但是,其实生活并不完全是这样。有时候,一个看似并不错误的选择,却能导致生活的全面颠覆,只是人在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往往会发现,已经太迟了。
我出生在一个小镇里,这个镇子有点像父母嘴里所形容的那样,古朴而单纯,虽然没有明清建筑那种雕龙画凤,却是踏踏实实的大青石板搭建的大房子,冬暖夏凉。夏天院子里种的丝瓜,青绿的枝条中间漏出来的阳光在我的脸上画着斑斓的地图,树叶里会有肥大的青虫,坠落在地上恶心的蠕动着。点点会惊叫的喊我的名字,我冲出去把她拽到身后然后拿小棍子把虫子捅到沟边,盖上片树叶之后闭上眼狠命一踩,在点点的尖叫声中,完成我的英雄救美。
我在这里读完了我的小学和初中。老实说,我的童年异常幸福,许多时候我脑海里会漂浮过曾经的一两个片段,它们在我的记忆中就算是简短而平淡的,却也呈现出了七色的光华。对我来说,一件事情的美好程度,取决于它的色彩,而非其它。在我记忆里,童年就是一个五颜六色的泡泡,不论是那蜿蜒在小镇边上的小溪,还是学校操场上烈日下放大镜聚焦下的蚂蚁,或者小巷里叫卖的豆腐脑,都弥漫着与色彩相关的绚丽。这个泡泡随着年龄的增长,消失在了空气中。而我对色彩的那种直觉,也于大四时候,第一次与女人的亲密接触而宣告结束。
对于色彩的那种迷恋与直觉,最明显的时期是我刚懂得什么是美女。每当美女从我身边走过,我就能闻到空气里五颜六色的香气,感到周围的颜色在空气里一点点的爆裂开来,我享受这种视觉上的冲击,老实说我并不太在意女人,只是我享受这种感觉。作为一个情窦初开的男子,这种美女与颜色的关联,终结于大肆那年我和我第一个女朋友的身体接触其实是一个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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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静,但并不太安静。走路俨然有点蹦跳的意味,常常还会被路边的小石子绊一个踉跄,却会毫不狼狈的坐在马路边上哈哈大笑。
她是我的第一个女人,我也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其实这在我们这个年代还算有点不易,也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我的挑剔和在性方面的谨小慎微。
我们就好像两张白纸,小心翼翼的执笔共同图画下成长的第一笔。
第一笔总是不可避免的,只是许多人执笔多年,却找不到图写的纸,有些人白纸平铺,下笔之时,却被一滴要命的浓墨破坏了全局。在心理和生理都没有成熟之时对性的介入,都必然导致最初的这一笔的失败。
多年后,记忆里关于这初次体验,只剩下脑海里纷纷破裂的彩色泡泡,任何虚幻和原本充满想象空间的事情一旦被现实填满,它本身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事实之时,作为一个完美主义的我本身,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失落感。
并不是她不美,相反的,她修长笔直的双腿,柔软而富有弹性的酥胸,还有脸上那羞赧红晕下的俏皮,在那一刻,都着实令我心动。只是关于女人的这种突如其来的深层次了解似乎超过了我的接受范畴,曾经关于女人的许多幻想在这一瞬间变得如此的真实,难以招架。随之而来还有关于未来的许多与责任相关的东西,第一次,让我这么深刻的感觉到了自己的鲁莽。
我爱她么?
我问自己。她像只八爪鱼一样紧紧的扒着我的身体,发出了匀称的呼吸。
这一年我大三,我青梅竹马的小表妹点点在另外一所大学读大一。我们距离并不太远,只是自从我离开小镇出去读高中之后,我就再没有见过她。这看起来似乎很可笑,毕竟血浓于水,于亲于理上,这都不该发生。但是这的确是事实。邓小颖从小镇上向我就读的高中寄过几封信,她信里有种潮潮的滋味,就好像雨天里曾在河边青石上放过似的,带着小镇独特的潮湿和亲切。高中课程逐渐紧张,几来几往之后,我们就再没有联系。上了大学之后,我也和妈妈提出要去看看二姨,但是在听闻点点已到外地就读高中之后,放弃了这个想法。
之后我上了大学。这绝对是一种必然,必然在我的优秀,也必然在我当时思维的单纯。除了读书,我不知道还有什么需要我去做。
点点就是邓小颖,我是她的单哥哥。听说她复读了一年,也上了大学。学校的所在地离我并不太远,但是由于妈妈和二姨的一次偶然龃龉,妈妈渐渐疏远了这个原本就不在一个地方的妹妹,我也更不好意思问老妈打听关于点点的事情。
再于是,去点点的学校看看这个曾经的青梅竹马,就一直耽搁下来了。
我一直以为,四岁的爱情,就是我的初恋。
认识了静之后,我就明白,我错了。四岁的时候我并不懂爱情,其实,即使是二十岁的我,对于爱情,也依然那么懵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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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小镇里一直成长到我读完初中。在小镇成长有一个好处,就是镇子太小了,许多的事情,走不出镇子的青石板,也走不出大人们的耳根眼皮。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小孩,是简单而快乐的。比如我。
也许因为面貌清秀,也许因为脑子灵活,也许因为爸爸是小镇上为数不多的拥有本科文凭的高才生,还也许因为妈妈在供销社工作,要知道,在那个什么都需要票来购买的年代,拥有在供销社工作的母亲,是怎样幸福的事情。从小,我就一直在这个古朴的小镇里,享受着来自父母,老师同学乃至左邻右舍的疼爱和偏袒。我也逐渐习惯这种被众星捧月的注视,所幸,我并没有伺宠而骄,只是一种本不该属于我年纪的冷静和淡然,却构筑了我性格根髓上的冷漠和不动声色。
成人后,我从不同的人那里听来了同样的说法,大多是离我近的女性。她们不约而同的说我骨子里散发着一种让人无法靠近的气息,有时候觉得离我咫尺,而随即,却已是天涯。
对于这样的说法,我不置可否。作为男人,我远不如女人细腻,而且我习惯按照自己的习惯和方式看待和处理问题,你可以纠正我,但是,却很难改变我。我相信每个人的成长都会有自己独特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发生过的许多细节,最后构筑了一个人的思维惯性和生活习惯,从而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进而影响人的一生。
我和静初恋的夭折,也正是起源于我骨子里这份不善表达的淡然和冷静。静是火,跳跃和燃烧着的火焰,她向往轰轰烈烈分崩离析感天动地的爱情。我是水,步调沉稳,温度恒定,我坚持爱情在于相濡以沫的契合。这种矛盾也注定了我和静的结局。
那夜她抬头泪眼泫然的看着我,秋叶一片片在风中落下,我伸手想要拉住她的手,她却固执的挣脱了。她一字一顿的对我说:单,不是我不爱你,我离开你,正是因为我爱你。你没有办法给我我想要的爱。
然后她转头走了。一不小心,又是一个踉跄。只是这次,她再没有转身做着调皮的鬼脸哈哈大笑。我听见空间里有什么东西碎了一地,也许是她的心,或许,根本就是我的。
我失恋了。
也许,并不是坏事。
一个不知道爱情的男人,也许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爱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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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过,世界上有些宝贵的东西,你一定要在失去之后,才会体会到它对你的重要。这样的东西其实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比如空气,比如水,比如健康。
我一直以为爱情这个东西是很简单的,它的来临是一阵清新的风,却不知道它离去的时候,却不仅仅是阵风那么简单。我不知道静在离开我以后的那段日子里是怎样的,只是于我,突然间我了解到她对我的重要,我开始做一些我从来不曾为她做过的事情,比如写我和她的故事的回忆录。
一个月后,我把那些文稿用笔抄清之后,装在一个浅蓝色的信封里,去了静的宿舍。
不过命运总是喜欢开玩笑的,当我把自己埋在过去中,一点点的捕捉着关于静的一点一滴的时候,她并没有留在原地等我。我在女生楼门口,分明开到了静那灿烂的笑脸,却对着另一个男子绽放。
这是最老套的肥皂剧的剧情,但是却真实而毫不留情的切割我的心。
我开始明白一件事情,就好像那部煽情的电影里的对白里说的那样: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不是个喜欢做多余的事情。我知道如果我把这些纸片交给静,也许她会泪流满面,也许她会毫不犹豫的回到我身边,只是此刻,这样的选择不是我所能做出来的。好像一个桥它已经断了,相隔的两个人在桥的两端,如果原本互相凝望,我还愿意泛舟前往,可若是一方已离去,即使我到达了对岸,也不再愿意去追逐对方远去的背影了。
性格决定一切,it’s true。
这没有什么,也许通过一些文字的整理,才能看清自己,才能看到自己生命里发生过的许多事情,里面融合的年轻情感,原来,慢慢的读解爱情,可以自己用曾经来进行分析。
也许,正是第一次爱情失败后的这次记载,让我养成了为爱做总结的习惯。写一些故事,做一些回忆。这样的回忆,是一种总结,也是一个符号。这些符号在我后来的生命里,越来越模糊。一些人的靠近和离开,一些暧昧的气味游走,使爱的面目逐渐模糊。
从静开始,我开始读解爱情。
我如果是个初入学籍的孩子,那么,那些给我爱的女子就是我的导师,或高明或耐心或笨拙的老师,一次次的教我体会了爱情里,到底都有着怎样的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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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和我同校不同系。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大二的校级迎新晚会上。
她水蛇一样的腰肢,被那套金光闪烁的傣族服饰勒得十分有型。左边的胳膊上贴着金色的月亮,右边是颗星星,许多闪亮的金粉洒在她的脸上,脖颈及手臂上,舞台灯光下,她的长发高高的挽起梳成了一个髻子,那模样像极了傣家姑娘在水边打水的模样。我看不清她的面孔,只是群舞里她所勾勒出来的那种欢快和生动,一直牵引着我的视线。
什么系的妞这么赞?
外语呗,要不就是中文!
耳朵里传来附近几个男生的议论。
我看出来了,那个领舞的是中文系的余静,身材一流……有人提高声音补了一句。
后面他们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
只看见舞台那个金色的身影,逐渐变得清晰,余静这两个字如两片叶子,悄悄落下。谢幕之后,我看见她那个小巧的身影从后台蹦跳着跑了出来,提着筒裙迈碎步的样子有点可笑,可也正是她匆忙跑过的那一瞬间,我捕捉到了她的五官。
不能说,这是一个太精致的脸,但是还不太差,充满了青春的生动和喜悦。
晚会很快就进入了高潮,在一些极品帅哥美女的模特表演中,晚会接近尾声。
这一夜,我并没有失眠。
也许我还没有到谈情说爱的年级,也许,因为我沉稳的个性,我并没有多想。她是天上一轮月,我看到她的时候会赞叹她华光的美丽,却没有想过拥有占据。
余静这两个字,在我第二次遇到她值钱,都还只是两个字。两片落叶,不轻不重的夹在生活这本大书里。一个记号而已。记载一个精彩纷呈的晚会,也记载舞台上挥洒青春的一个身影,记载我内心一个小小的波澜,也记载第一次第一眼的她和我的相遇。
我读的是物理。我们系有自己的自修教室,不象其他系一样,都可以去综合自修教室晚自习。我知道大学时期不少人的艳遇都是在自修教室某个经典的背影开始的。物理系的哥们个个怨声载道,若不是每日都要签到,加上如山的题目,否则定有不少人更愿意到综合教室去享受一下替mm占位和各种温香满怀的滋味。
这里恐怕要解释一下什么是温香满怀,大学时候的mm们大都不会化妆,身上散发着只是一些普通的护肤用品的味道,但也正是这种味道,香而不浓,淡淡的总在那一低头的温柔中刺激着你的嗅觉,对于我而言,那是怎样五彩斑斓的感觉啊。而偏偏物理系的女孩子就好像熊猫国宝一样难得。就举例说我们班吧,31个人,只有4个女生。稍微长得好点的把自己当公主,鼻子朝天脸朝背。平凡点的却不愿意和男生打交道,至于是自我保护还是自卑作祟,这剩下的27个男生也无暇去研究,于是,磨刀霍霍自然是向着外系发展了。
听闻外语系也是一样的状况,不同的是,外语系的女生含量超高,即便是读外语的男生,也会逐渐变得有点女人气起来。用外语系女生的话来说:谈恋爱一定不能找本系的。要不会发展成同性恋的……所以外语系女生在这个偌大的校园里,就显得抢手起来。不过有句话是对的:居高必自傲。当人一旦把自己提高到某个高度的时候,对人待事,就不再有平常的心态了。
扯远了,其实我只是想说,我并不着急着谈恋爱,更不着急的会去找一个自以为是的不得了还满嘴鸟语流利的女人来做我的初恋。
好歹,我也是个四岁就体会了爱情的牛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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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我都在继续着我老实本份的生活。每天早起跑步,上课上自修,周末去机房上网杀时间,或者打球逛盗版市场淘盘……林林总总。对于一个理工生而言,这样的生活已经是极尽丰富了。但是用宿舍老三火鳖的话说,我的生活略显单调,与我的外表有着过于强烈的差距感。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认为以我外表的条件,应该可以搞个内宫再设个后院,最好我还能巧舌如簧的做到家里红旗不倒,墙外彩旗飘扬云云……
火鳖这个外号事出有因。有次宿舍里在谈论吃的,正在口水流连滔滔不绝的当口,他提了一个中国古代十大残忍的菜。其中一个煮鳖真是夸张的紧。就是一头活鳖入了冷锅,加水上火煮,鳖热了就会狂喝水,一边喝一边拉,就这么喝着喝着,拉着拉着鳖就熟了。火鳖似乎对那锅汤情有独衷,一边吸着口水一边弹着舌头发出啧啧的声响,而剩余的几个听客都早已噤声。
“老三,下辈子你当头鳖,给咱哥几个补补?”
“靠了,要喝老子的尿你早说!”
宿舍里一阵哄笑。从此落下了一个话柄。老三话里话间的总是提起自己那几滴宝尿,喝水的时候要唧咕,上厕所前也唧咕,最后大家习惯了,喊他小鳖,后又觉得这名字还挺火,干脆喊他火鳖了。老三也不生气,东北汉子向来豁达,鳖又咋地反正我暂时也没娘们做媳妇,没人给戴绿帽子,火鳖就火鳖!老三甩着膀子出门洗脸去了。留我们 一群人躺床上蹬床板直着嗓子笑……于是火鳖这个称号就这么延续了下来。
火鳖性格爽朗,身材也高大,是打篮球的一把好手,不过脸的轮廓粗壮了些,不笑的时候有些骇人。不过倒也奇怪,外表越是凶悍的人,反而内心却是柔软的。火鳖也是如此,不但和他开玩笑他不容易恼火,有时候也心细的匪夷所思。因为和我是上下铺,很自然的就打得火热,算是我们327宿舍里和我较铁的一名。
火鳖这么说我也有他的道理,他很羡慕我长得高,骨骼却是细致均匀的。也就是说我和他站在一起,一个是肌肉男的典范,另外一个则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得体有型,有肌肉却不显得突兀和粗壮。老实说我并不太知道自己的体型为什么这么好,一来我原不怎么爱运动,二来我在饮食方面也没怎么讲究。也许是天生,也许只是因为年轻。火鳖说我在浪费青春,可是我却没有这种感觉。有时候我觉得我很麻木,面对一些女孩子的目光和有意无意的接近,我没有什么过多的感觉,也许人和人之间是讲缘分的,不是宿命里的女子,很难燃烧起我的目光。
我和静第二次的相遇地点比较奇特,但是那一瞥,却是记忆里极美的一瞬。
大学条件苦,从宿舍到食堂的设备都是挣扎在我们的忍受极限上下。社长花生说:这是考验我们这代人吃苦耐劳能力的大好机会!他嚷嚷着一边敲打那口搪瓷的饭盆,几把亮噌噌的汤匙齐刷刷的向他飞去,花生大吼:老子命好啊!没投胎在万恶资本主义的米国,要不还不被你们这群混蛋的叉子给戳出n个窟窿……
冬天洗澡难,已经成了一个最典型的问题。火鳖给他一哥们写的信里是这样的:靠,哥们我在这里幸福死了。晚上提桶水进水房擦澡还得带根锥,咱得把刚结上冰的水碎了咱才能往身上浇不是……
这封信把对方乐得不轻,不过也着实把火鳖害惨了。每次他忘了拿东西,托三代五的让人给宿舍捎口信要毛巾,第一件送到的一定是尖锐的利器,锥……你们宿舍说给你破冰用!
Tnnd……火鳖这时候的号叫声总是响彻大楼。其实我们宿舍哥们立马就到了,只是火鳖这一声吼,让我们感受到了冬天里的一点极至的快乐。
再后来学校居然建了个澡堂,据说是用旧的锅炉房改的。那一大片破瓦房从此日日冒着诱人的蒸气。洗澡也不便宜,一次3元。
当时我们提一瓶热水的价格是一角,用程八的经济学理论来说,去澡堂洗一次澡的经济消耗相当于30壶热开水。最关键的是一般我们洗头洗澡只需要用掉两壶,那么多出来的28壶水就是纯粹令人发指的浪费了。
在这样的叫嚣声里,宿舍的人哪怕再眼馋,也没人提去澡堂洗澡的事。都做着男子汉大英雄,唱着好汉歌打着哆嗦把水往身上浇。其实洗冷水澡也是有好处的,最刺骨的还是第一瓢水,若干分钟之后全身血液都燃烧,那个热阿……老七说刚做完爱差不多就这个滋味!冲着这句,我们洗了半个冬天的凉水。
冬天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要过去了。可是,我却在这个时候染上了感冒。憋了一星期没洗澡,身上的味道估计不成了,可是鼻子该塞的还塞,情急之下,也只有去澡堂了……
人就是这样,有时候一件事情会改变你的一生。而这件事情的发生,却需要有无数细节事情的发生来做铺垫。就好像同级生2里,若主人公要想顺利的追到自己养母的女儿,一定要在地铁被那个恶心男吐上一脸口水才能触发误闯浴室的情节……-_-!(虽然这个比喻很土,但是绝对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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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本不是什么大事,可毕竟我也算个爷们。提个桶小模小样的上澡堂,的确没办法太正大光明,我总不能在胸前挂块大牌子:我今天感冒,兄弟姐妹们,我是不得已才去澡堂的阿……
恰好周三有堂体育课,我和老师告了个假就溜回了宿舍,收拾了一下衣服洗发水什么的,用一个较大的袋子一装,左看右看的溜出了门。
宿舍距离澡堂有些距离,且要经过一个排球场和一个停车棚,所以我走得极快。到了澡堂附近有条石板路。那路显得很老,却很古典。石板高地不平的,我穿着拖鞋走的不快,只能左顾右盼的看看周围是否有熟人的影子。
然后我就看到了静。
最开始的一眼我并没有认出她来。她提着一个桶,头发湿漉漉的,显然刚从澡堂出来。一般而言我很少仔细的去看迎面而来的女生,不知道是因为害怕遇到熟人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那天我竟然仔细的看了一下对方的脸。
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出水芙蓉,也体会到华清池是如何使得一个肥妞变成了老皇帝心目中的尤物。出浴之后的她,远比舞台上的她要娇媚上数倍,虽然冬天的衣服很厚实,可是那被蒸气蒸红了的脸,还在滴着水的黑发……透着一种说不出的性感和清纯。
也许清纯和性感这两个词,并没有从字面上看的那么矛盾。最矛盾的应该是我的心情,我到底是应该底下头装作没看见继续走路,还是英名神武的笑上一个让她永远记得我的微笑……
犹豫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而被爱情击中,也许的确是命运蓄谋已久的了。
尽管一直一来我对我与点点那四岁的爱情一直津津乐道,其实我对女孩子却一直没有真正的开窍。也就是说我对女性这个话题并没有其他人那么津津乐道。似乎有一种关于天眼的说法,大约是一些人具有异能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但是前提是他的天眼在某种特殊的状态下被激发了。我觉得关于爱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眼,只是有些人被激发得较早,于是在下巴才冒出嫩毛的时候,就已经能洞察出许多女性之间那种除了高矮胖瘦之外的差异,并且能够体会到所谓“心动”的那种小鹿乱撞的不安。而我就属于那种大器晚成型,女性在我眼中,一直属于那种便于男性进行自我区分的那个族类,而她们本身和男性之间已经产生和可能发生的千丝万缕的联系,都从未纠缠过我。
但是那一瞬间我就知道,世界已改变。
似乎静就在这极美的一瞬,就已携了她青丝一枚,顺着我小心翼翼的呼吸送入了我的心底。随着我的呼吸游走,从容纠缠,从那一天起,也就注定了我的内心要随着这情丝所恼,所痛,所恨,所喜也有所累。所谓万古长空,一朝风月,往往是某个瞬间的极致描绘,然而,之后的跌宕起伏,辗转温存,却不是那一瞬间发生之前所能预见。我想史上众多才子佳人,到了情入骨髓,痛彻心扉之时,必然也是无人懊恼最初相遇的那一瞬,因为对于爱情而言,没有悔恨可言。
于我,也不。
尽管最后,我错过了我今生第一次真正的爱情。也许,也还不算爱情。谁知道呢?
生活有时候给你一些问号,你还没有把他们解答的时候,就已经遗忘。
于是,生活就沉淀这些问号,到未来某个时刻,才将这些问号再次托出水面。此刻的你就会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那个青涩的年纪,才恍然多年过去了,而自己,却依然没有寻求到真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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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静,我要追你!
的确,在男人的词典里,很多时候不需要太多的忸怩。也许是天生的自信和宿舍众人的撺掇,我毫不犹豫地将写了这六字真言的纸条递给了余静。
也许是我的表情过于笃定,她毫无戒心的当着好友的面打开阅读,随即完全无法掩饰的慌乱以及面红耳赤。她的好友面带疑惑的转头看了我一眼,不久后,我才明白那一眼的真正含义。因为在她的意识里,余静应该是表情漠然的将纸条丢回来,然后说她千篇一律的台词:对不起,我不认识你!而那一次,她没有。这不得不让人心生狐疑。显然我的毛豆体型和灿烂的笑容早已于某个我并不知晓的时刻里赢得了她的好感,而我热辣直白的告白更是让她方寸大乱,毫无抵挡之力。
什么?你问我什么是毛豆身材?model!明白不?也就是模特!受不了了,英语四级没过的人居然那么多!
其实我的英语四级也没有过!作为同病相怜者我决定还是和所有没有过四级的读者握个手。
痛恨所谓的大学英语过级制度,社会里众多的白痴似乎认为:四级过了60的所有人就是金字塔顶上耀眼的明珠,出了校园之后都在能在各种场合游刃有余的鸟语交流。倘若过了英语六级那简直就是可以横穿英吉利海峡和众多海洋生物交流跨物种的情感了。人类社会对知识的认可局限在一个数字之上,由此可见人类的局限性。倘若人类能够放弃这种局限,如今我们早已有了移居月球霸占火星的资格了!
不过话说回来,尽管我是一个连四级都没有过的不求上进又刚刚情窦初开的大三学生,显然余静并没有因为这个嫌弃我。当然我也不排除她当时并不知道我是如此的“不求上进”,总之,多日之后我和她并排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她仰起脸问道:为什么是我?
这个问题在那瞬间对于我来说极为困扰的,因为对我而言,我总不能直说是因为她芙蓉出水的美丽让我有如电击,显然有时候说实话是会下地狱的。何况这样的问题显然更适合我来问,因为我是被爱情击中别无选择,而余静的大学时光里,周身围绕了许多的帅男才子,却偏偏落情于我。
也许,这就是大话西游里最经典的一段:爱一个人需要理由么?
不需要!
于是我和余静就顺理成章的在一起。
当我们同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多年后,这首儿时的童谣被改编成一首婉转甜美的流行歌曲,通过美丽的嗓音传达出来的情愫,却不再是儿时那么简单的勾勾手指的友情。我和静相依在柳荫河岸,我的唇辗转过她的,我的手在她丰满的胸部游弋,她即便是本书,对于男人而言,用肢体来读解的那部分显然更精彩些。
我是男人,所以我尊重自己的想法和需求。
静是温顺的,她脸色绯红却并不挣扎,爱情的字典里,也许,彼此分享就是一种深层的相互了解,我们就沉浸在这个温柔乡里体会着年少痴狂懵懂的所谓爱情,忘却了所谓责任,忘却了责任背后所谓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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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澜不兴的日子,我和静和校园里的其他情侣并不无过多区别,白天我们各自上自己的课,我依然打我的篮球她依然练她的舞蹈。都没课的时候我们互相帮忙占位置到图书馆自习,入夜之后,校园里暗影僮僮的角落,不仅是其他恋人的乐园,也一样印满了我们的脚印。
若说大学里自习教室的座位抢夺战在期末会上升到白热化状态,那么校园里隐蔽又阴暗的恋爱花园,争夺更是上升到侏罗纪时代恐龙抢食般激烈。
先来先得是铁打的不成文规律。管你校花校草还是才男才女,输人一步就只能退场。我和静的约会也往往因为场地的原因,不得不辗转换地。
静有时候也会不满的推搡着我的手,问我为何一定要找那么隐蔽的地方。我说我只是想要一个没有人打扰的二人世界,其实手指上已恍然的回味着她柔软胸部的触感。
静从来不理会我的上下其手,她总是将脑瓜子抵着我的胸膛,说着一些班里的事,时常她也谈论起她的童年,她的父母,说到有意思的地方,她会突然兴奋的坐直身体,伸出手指来捅我。
静说:我只喜欢用手捅我喜欢的东西。
是来源于阿拉蕾捅便便的剧情么?我假装生气的皱起眉头。
静在我的怀里笑到几欲抽筋。
她抬头看着我,很认真的伸出手捅捅我,她说:我就是喜欢!
从第一个亲吻到第一个钮扣的解析,从手指的摩挲至肢体的纠缠,似乎一切都那么自然。我们的体温越来越高,静在轻微的挣扎之后就顺从的软作一团,然而在最后的时刻,她却突然挣脱我的吻含糊的说着什么,我的脑子昏得嗡嗡作响,听不清她的呢喃,可是她突然伸手卡住了我的脖子,一阵窒息……
不……这是我听清楚地第一个字。
单,我不想在这里,我……静的脸色不知道何时已是惨白一片,我才意识到这并非宿舍,更不是豪华的五星级酒店。这只是校园一个阴暗的角落,在距我们百米不到,就有另一对情侣的悄声低语。
男性有时呈现出来的粗糙和大意,也正是其遭遇挫败时的致命起因。若干月之后我失去了静。我常常回味着过去的许多片断,企图从中了然她离开我的真正原因,起源于哪个细节,让她如此笃定的认为:她要的爱情,我给不起。
不久之后便是圣诞。据说每年的平安夜各类酒店的生意就会异常火爆,以至于需要提前许多日预定方可。但是就在忙碌采购给静的圣诞礼物的时候,却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一年,我收到的圣诞礼物,却是一张扁平的卡片。
静将房卡平平的放在了我的手里,最初我以为是一张普通的日历卡,定睛一看,赫然写着“丽晶酒店”字样及订房电话。
静就这么含笑看着我,我捧着鲜花的手有点颤抖。
平安夜,传说中的失贞大日,不想我也不能免俗。
美好的日子,把一切都给你。静在我的耳边喃喃细语。
她从兜里掏出一个东西,塞进了我的手里。我根据形状和手感推断,这是一个尚未开封的避孕套。那一刻,我心里的滋味……
若说我亲近静只是一种身体的冲动和本能,那么这个日子里静的这个举动,却是将我彻底逼进了死角。如此的正儿八经,如此的郑重其事,如此的安排周密……
此刻的我,已经是即将只身赴刑的囚犯,伸头一刀,缩头一刀,完全没有了退路。
静和我一样,都是单纯和直接的孩子。就好像我单纯的认为,静愿意让我抚摸她就证明她对我的接纳。而静却单纯的认为,要把她给我,才是最圆满的给予。
可是情燃所至,终不能用计划来进行。如此的鸭子上架的确是我始料未及。
而我,的确已无退路。
11
得到是一瞬间的事情,失去亦然。
只是失去的一瞬间,我们需要的时间来忘却。
而得到的那一瞬间呢?
那一刻她偎依着我,我无力去用眼神触及毛巾上刺眼的鲜血,只是余光还是沾染上了那抹红色,让我的心情无法形容的沉重。
我知道在许多男性心目中,处女是如此重要的一个概念以至于不少分分合合,纠纠葛葛的事情,均来源于此。静的眼里是全然的欣喜,她只是一门心思的想把自己最好的部分奉献给我,这个其实心智未熟前途渺茫的孩子。
一直以来我都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稚嫩,可是当一个女孩将她的幸福如此真切的交到我手里的时候,我才了然到自己的肩膀,并无法承载如此的重荷。
静将我的沉默当成了一种无言的感动。静夜里,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她蜷进我的怀里,呢喃道:单,我好温暖。
我搂紧她,黑暗里,她发出了均匀的呼吸……
平安夜之后的校园里,更多的情侣更多的紧密依偎。我和静的关系毋庸置疑的要有实质性的突破。然而这责任却将我压得直想逃避。
我开始沮丧的发现,我不再是曾经的我了。我失去了对女性最基本的好奇和渴求。
宿舍里原先最热闹的场景无疑是某猥琐男淘到最新av的时刻,8个成员无疑都会准时回到宿舍,早早洗洗上床,作激动异常状。更是有人在床上作一遍又一遍的狼嚎,以展示激动心情。最后是剪刀石头布,输了的那个负责下床放盘换盘。如今的我,耳朵里一传来那电脑音箱里女主角做作的呻吟,脑海里立刻会浮现静那忍住疼痛的表情。她尽量的在将表情变得柔和些,再柔和些……
爱一个人,就是使之快乐……
静认为,她爱我。而我认为,我也爱她。
我问过静,你爱我什么呢?静说:不知道。
回答说不知道的那种爱,是最要命的。
只是这种爱的沉重,超过了我的承担范围。
静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变化,她像个尝到新鲜糖果的孩子,不断地想要更多,更甜的糖果。她每天早早的在我教室外等我下班,歪着脑袋看我吃饭,一边紧张的催促我,生怕约会的地方被人先抢占了去。
之前是我紧赶活赶的往黑漆漆的地方钻,而现在却是她牵着我的手,脚步却明显快了几步的往暗黑之所迅速移动。相比之下,我却完全没有她那种激情。的确,在她的抚摩下我也能变得英挺,可是心里总和隔膜了什么似的,让我很难毫无顾忌的去享受这年轻带给人的欢愉。
我知道在如今这个年代里,像我这样的人应该很少了。宿舍里的老七总在狂吼着:我把青春献给你啊我的左手和右手,其余没有女友的哥们虽然没有他那么嚣张,但是他们传阅色情书刊的热情真的是把太平洋的水颠过来都浇不灭阿!
那么我呢?从一个男孩过渡到一个男人的过程,原来是那么简单,而心理上要承载的,却是那么的复杂和沉重。
一个人怕孤单,两个人怕辜负,也许在我内心深处,最害怕的,恰巧就是这辜负二字。
12
静不会理解的,显然,我也不知道如何让她理解这种变化。
她不理解为何我对她的热情迅速冷却,好几次她流着泪问我是不是不爱她了。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我爱她,她是我第一个女人同样的我也是她第一个男人。而且我爱她并不是因为她是我的第一个女人和我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可是余静她并不会明白。
她固执的认为,那一夜之后,我就理所应当的应该成为一个愿意为她生为她死的猛士,而且忠贞坚定至死不渝。
我并不是一个花心的男人,至少我这么认为。只是女人到底想要什么,要多少我没有概念。我做不到像静要求的那样去对她,那样无时不刻,那么细微周到。另一方面,由于我逃避亲密接触,这个举动很自然的成为了我对静情感变化的铁证。
之后,我陆续接到了几个静的死党的电话,询问我和静的事情。她们的欲言又止里,我知道余静一定和她们说了什么,她们语气中那种义愤填膺哪怕隔着几千米的电话线也直接戳到了我的脑门。可是我无力反驳和解释。
我能说什么呢?说我心里对责任的恐惧导致了我长期的功能性不举,只能对余静保持距离?我反复的把自己的诚意拿出来说了再说,只是女人要的不是口头的诚意,她们说:反正你对余静不够好,如果再这样下去,我们就要对你投反对票了!
不知道最后余静离开我是否有这些反对票的作用。只是我和余静的结局的确如此,毫无征兆,也无任何事件的触发,她就是那么简单的和我宣布了一个结果,一个事实,让我去面对。
爱情里,每个人都可以是审判官,不需要陪审团,没有二审,只有终审判决。只要一方觉得,这段爱情是不该继续的,那么这个结果就生效了。你再痛哭欲绝也挽回不了爱情的判决书。
我们的爱情死了,虽然余静说:我是因为爱你,所以离开你。
多年以后,我才逐渐的体会到余静离开我的真正原因。
于她,我是一杯水,一杯口口声声属于她的水,只是这杯水她喝不到,只能看着。她灵魂的干渴,渴望有人来爱来疼,而我的爱她感受不到够不着的话,那么我这个所谓的男朋友就形同虚设。在余静看来,她为我付出了她所能付出的全部,可是,依然得不到她所渴望的爱,于是,她只能选择放弃。
有许多花在为她开放,有许多体贴在等待她。也许,那天我在她宿舍门口看到的那名护花使者,就是等待许久的一位。静作了这个选择,放弃了我,一个在读第三,还没有过四级,最重要的是还不懂得爱情,不知道如何去爱自己女人的我。
这就是生活!你自己说你有爱是不够的,你必须让爱你的人也懂。
只是这个道理,我当时并不懂。
我的感情开始出现空档。
我并不着急。爱情对于我来说不是水,缺了我就会枯竭而死。我也深知自己对爱情的懵懂,我也需要时间来读懂这两个字。
无疑,让自己成为空白,是很好的选择。
不过有时候你选择感情,说yes or no,但是生活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会给你选择的机会。
13
邓小颖出现了。我这个就读大一的表妹。
邓小颖的出现就好像天边飘过一片云,然后突然一个可乐瓶当的一声从云朵里掉了下来,还正中我的脑袋。最可恶的是,这个可乐瓶还幸灾乐祸龇牙咧嘴的对我说:砸的就是你,你咬我呀!
我当然不会去啃一个不明掉落物品。所以,当邓小颖在宿舍门口高喊:祁单有人找的时候,我并没有惊慌失措。
惊慌失措的是宿舍里其余七个兄弟,自从我失恋我们宿舍好久没来过女人。老七的袜子横七竖八的搭在床架上,桌上放满了各色稀奇古怪的碟片,屋角里散落着昨天夜宵的各种食品包装袋,还有半截子啃盛的鸡腿。其实这鸡腿昨天不慎落地的时候,引发的惨叫绝对是惊天动地的,我们也教唆程八勉为其难继续吃,别浪费就好。但是本着士可杀,不可辱的气节,他毅然将啃一半的鸡腿丢进了垃圾桶,可是我分明看到他使劲地咽了一下口水。
邓小颖穿着冬天的大衣,露出雪白的小脸,笑着往屋内探着。还好不是夏天,否则若是穿点什么惹火的衣服,也许惊动的会是整个男生楼……
美女出现显然并不是什么特别的事件,关键是邓小颖如此无所畏惧的大喊我的名字。料想几周前,我还是一个悲惨故事的男主角,几周之后,居然就有漂亮女生在我房门前如此震撼的喊我的名字,用老三的话说:艳福不浅阿!
艳个p,我最开始还有点不安的,生怕是前天我在图书馆占位时候不小心踩到那位妹妹来复仇讨说法要营养费去做几次足部spa之类的,可是当我看清楚是邓小颖这个丫头之后,心中的欢喜不言而喻。
我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个多年不见的小表妹,居然也有出落成美人的资本。而且许多年不见,却并未感受到丝毫的生疏。她狡黠的眨着眼睛对我说:怎样我,我是大美女么?
不是!我故意拉长了脸。
阿?那我一定是小美女了!她更加灿烂的笑了起来.
天哪,这还是当年那个流着鼻涕喊我单哥哥的表妹么?连我泡妞用的台词都已经精通于心,我也立即没有了表演的欲望。
走,带你吃饭去。我已经感受到背后无数色狼犀利的目光,若再不将我的表妹从狼眼下转移走,估计狼爪们就要纷纷而上了。
我回身打了个招呼之后,带着小颖去了校工食堂。
一般来说这个时间学生食堂是不开放的,但是校工食堂的小炒部却是开放到深夜,所以经常有时候熬不住谗虫的煎熬,我们也会来校工食堂饕餮一番。
点了几个菜,才开始询问小颖这出现的来龙去脉。
既然小颖就读了和我同一个城市的大学,那么这次相逢就不是戏剧性的了,而是一种注定。只是我没有料到为什么小颖会在第一个学期都快要过完的时候来找我,而且完全没有通知我。她从我母亲那里要到了我的地址,然后直接杀将过来。
邓小颖是这么说的:表哥,其实我本来想怀里抱一个塑料娃娃,手里举个牌子,上面写着:给我孩子一个爸爸,祈单!!然后底下至少要附一个5000字的自传体文章,描述你祈单抛妻弃子的可耻行径……
但是……写东西好难啊!邓小颖作为难状。
那一刻我万分感激小姨没有给小颖生出一个有文学天赋的大脑,否则我这风雨飘摇的生活,怎能再经得起一次“抛妻弃子”案……
人间地狱阿……邓小颖显然没看到我潸然而下的冷汗,津津有味的咬着果盘里的橙片对我说:单哥哥,当我男朋友吧!
14
邓小颖这一句“当我男朋友吧”着实把我吓得不轻,我刚放进嘴里的肉丸子在惊讶的冲击下毫无预见的掉了出来。
邓小颖看着我落进碗里的丸子,乐不可支的笑了起来,越笑越喘,脸色越发红润起来:祁单,你这个笨蛋,5岁的时候下巴就有洞,到了现在都没填起来……哈哈哈……
别胡闹了,你说什么呢你,什么男朋友?我知道小颖是在嘲笑我小时候和她一起吃饭的时候,总被老妈教训下巴有洞,饭菜落了一桌子。可是想当年我吃饭什么速度,她又是什么速度,在获得时间的状况下牺牲少量的粮食,也是一种另类的节约方式。我那么小就知道对各种价值进行换算和取舍,有什么可以嘲笑的!
邓小颖笑够了,从包里拿出包纸巾,一边意犹未尽的擦着嘴,一边说道:哥,周末我们学校有个舞会,你作为我的男朋友出席吧。我从妈那里看到了你的照片,你现在这个状态当我的男朋友我一定很有面子的。来吧,让我成为我们班女生疯狂的嫉妒对象……
她边说边笑,她所说的理由的可信任度在她的笑声里逐渐降低。
我是一个刚和女友分手的男人,居然要去另一个学校扮演情哥哥的角色。这个……
“我们还不太熟,不太好吧。”我有点犹豫。
“什么不熟,祁单你屁股上有个痔,你如果不答应你我就把这个事情写成大字报贴你们楼下。”邓小颖玩起了赖!
我服了,也屈服了。
“好吧,邓小颖,我怕了你了,周日几点吧,着装要求还有要带几朵玫瑰你吩咐。我万死不辞。”事到如今,也只能做出一副仗义的样子,好让小颖赶紧忘记那个屁股上的痔。这是我第一次连名带姓的喊她的名字。只是为了突现一种郑重,其实邓小颖即使上了大学,她也还是点点,我们曾经像两颗土豆,滚动在童年的大院里。
小颖留了她的号码给我,她说到时候给我短信。站起来的时候没忘记补上一句:我读c大,大一外语。我们班女生个个娇艳美丽。舞会的时候你可以好好物色一个,我给你当红娘。
小颖走了。
我回到宿舍的时候很自然的受到了群狼的围击。
“她是我表妹,没有绯闻,没有第三者,没有新的恋情……”我坦白。
“嗷~~”一阵集体狼嚎之后,他们开始讨论“先下手为强”事宜。
“好了好了,都别做梦了,从周日起我就是她的护花使者了。在她找到合适人选之前,我就是铜墙铁壁,你们战不过我的!”
“口胡阿!兄弟不义气”群狼作失落状。
玩笑而已。谁都知道,女人就是浮云,即便是再美的一片,曾经飘过你的眼前,若是没有缘分,那也只是经过而已,无可强求。
是夜,我辗转难眠。
和小颖的再次相见,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隐约之间,我也总觉得周日的那个舞会并非那么简单,至少,小颖让我去,不会只是为了充个场面而已,难道为了让班上的女孩羡慕就那么重要么?
女孩的心事男孩你别猜,猜来猜去天已大亮,我看着镜子里发黑的眼眶,突然想起吃饭的时候身后两个女生的对话。她们在讨论用马龙痔疮膏去除黑眼圈的奇效。
用痔疮膏除黑眼圈,这个令人晕倒的世界!
爱情这个东西,4岁的时候我就懂了。这句话我经常挂在嘴边,但是凌对这句话总是不屑一顾。你懂个p,她上来就掐我的脖子,虽然我比她高出了30公分,但是她穿着高跟鞋一跺脚的温柔总能让我不得不低头归顺。
凌说我什么都不懂,不懂人生,不懂女人,当然,更不懂爱情。
有个漂亮的女娃子和我两小无猜并不是我的错,汹涌澎湃的嫉妒绝对击不垮我!四岁那年,我真的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好姑娘陪着我,她是我二姨的闺女,也就是我的表妹。她的小名叫点点,而她喊我单哥哥。
我们脖子上都围了块小毛巾,用来接住不慎流下的口水。我们穿着厚厚的小棉袄,肥墩墩的在院子里跑。有一次我跑得太快了,她突然停了下来而我又及时地撞在了她身上,两颗原本就圆的滑稽的土豆立刻倒在了地上。最不幸的是,在她的身下,还有块不大不小的小石头,恪着了她娇嫩的手臂,而且当时我实在太小了,还没有看过安徒生童话,没有办法拿豌豆公主的故事来讨好她,于是她就站在院子中央,那么肆无忌惮的哭了起来。女人的眼泪绝对是武器,虽然那时候我不是男人她也还不是女人,但是我那稚嫩的心也顿时感到这武器的威力无比,手足无措目瞪口呆,沾满灰土的小手在她脸上慌乱的擦拭着,企图在二姨听见点点哭声之前把她的眼泪都掩饰过去,显然,她并没有领我的情,惊惶中,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掌心巨然渗着血,立即一种无以伦比的委屈席卷了我,我也就理所当然坚定无比的放声哭了起来。据妈妈回忆,当时我们仰着小脸,浑身是土站在院子中央大哭,嘴里含糊不清的喊着疼,但是最奇怪的是,两只小手,却那么坚定的握在了一起。
当时我就和老妈说:看你儿子出息的,四岁就知道泡妞,直到在关键时刻不能松开女孩的手。那就叫爱情,懂么?话音未落,老妈已一勺子拍过来:别扯,点点现在都上大学了,别再没大没小的胡说八道,当心你二姨听了敲你这个不知根底的大脑瓜子。
我姓祁,名单。老爸说,取名字是学问,也是父母的一种寄托。他们并没有指望我长大了能丰功伟绩光宗耀祖,只是希望我可以拥有简单和快乐的心态,做一个单纯而正直的人。老爸第一次和我说到名字由来的时候,我觉得那并不难,比起我当时的理想来说,作一个单纯的人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直到我逐渐长大,我才意识到,人最不容易的,就是保持单纯。就好像4岁那年那场单纯的泪,那两只紧紧相握但是无比坚定的手,那懵懂的相互依偎和信赖……在生活的大浪一次次的洗刷我的生活与心灵之后,已经成为记忆里用不复回的心情。
点点的全名叫邓小颖,小我一岁。我一直喊她点点。她喊我单哥哥。
2
我是一个四岁就体会了爱情的牛人,所以成长路上,自然免不了众多mm的秋波暗送,明珠暗投~cow……我说错了,不是明珠暗投,是投怀送抱才对……
口误并不可怕,可怕的现实生活中错误的选择。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并没有明白这个道理,因为做错了事情就挨打,做了好事就被奖励在我印象里一直是再直白不过的事情,但是,其实生活并不完全是这样。有时候,一个看似并不错误的选择,却能导致生活的全面颠覆,只是人在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往往会发现,已经太迟了。
我出生在一个小镇里,这个镇子有点像父母嘴里所形容的那样,古朴而单纯,虽然没有明清建筑那种雕龙画凤,却是踏踏实实的大青石板搭建的大房子,冬暖夏凉。夏天院子里种的丝瓜,青绿的枝条中间漏出来的阳光在我的脸上画着斑斓的地图,树叶里会有肥大的青虫,坠落在地上恶心的蠕动着。点点会惊叫的喊我的名字,我冲出去把她拽到身后然后拿小棍子把虫子捅到沟边,盖上片树叶之后闭上眼狠命一踩,在点点的尖叫声中,完成我的英雄救美。
我在这里读完了我的小学和初中。老实说,我的童年异常幸福,许多时候我脑海里会漂浮过曾经的一两个片段,它们在我的记忆中就算是简短而平淡的,却也呈现出了七色的光华。对我来说,一件事情的美好程度,取决于它的色彩,而非其它。在我记忆里,童年就是一个五颜六色的泡泡,不论是那蜿蜒在小镇边上的小溪,还是学校操场上烈日下放大镜聚焦下的蚂蚁,或者小巷里叫卖的豆腐脑,都弥漫着与色彩相关的绚丽。这个泡泡随着年龄的增长,消失在了空气中。而我对色彩的那种直觉,也于大四时候,第一次与女人的亲密接触而宣告结束。
对于色彩的那种迷恋与直觉,最明显的时期是我刚懂得什么是美女。每当美女从我身边走过,我就能闻到空气里五颜六色的香气,感到周围的颜色在空气里一点点的爆裂开来,我享受这种视觉上的冲击,老实说我并不太在意女人,只是我享受这种感觉。作为一个情窦初开的男子,这种美女与颜色的关联,终结于大肆那年我和我第一个女朋友的身体接触其实是一个意外。
3
她叫静,但并不太安静。走路俨然有点蹦跳的意味,常常还会被路边的小石子绊一个踉跄,却会毫不狼狈的坐在马路边上哈哈大笑。
她是我的第一个女人,我也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其实这在我们这个年代还算有点不易,也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我的挑剔和在性方面的谨小慎微。
我们就好像两张白纸,小心翼翼的执笔共同图画下成长的第一笔。
第一笔总是不可避免的,只是许多人执笔多年,却找不到图写的纸,有些人白纸平铺,下笔之时,却被一滴要命的浓墨破坏了全局。在心理和生理都没有成熟之时对性的介入,都必然导致最初的这一笔的失败。
多年后,记忆里关于这初次体验,只剩下脑海里纷纷破裂的彩色泡泡,任何虚幻和原本充满想象空间的事情一旦被现实填满,它本身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事实之时,作为一个完美主义的我本身,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失落感。
并不是她不美,相反的,她修长笔直的双腿,柔软而富有弹性的酥胸,还有脸上那羞赧红晕下的俏皮,在那一刻,都着实令我心动。只是关于女人的这种突如其来的深层次了解似乎超过了我的接受范畴,曾经关于女人的许多幻想在这一瞬间变得如此的真实,难以招架。随之而来还有关于未来的许多与责任相关的东西,第一次,让我这么深刻的感觉到了自己的鲁莽。
我爱她么?
我问自己。她像只八爪鱼一样紧紧的扒着我的身体,发出了匀称的呼吸。
这一年我大三,我青梅竹马的小表妹点点在另外一所大学读大一。我们距离并不太远,只是自从我离开小镇出去读高中之后,我就再没有见过她。这看起来似乎很可笑,毕竟血浓于水,于亲于理上,这都不该发生。但是这的确是事实。邓小颖从小镇上向我就读的高中寄过几封信,她信里有种潮潮的滋味,就好像雨天里曾在河边青石上放过似的,带着小镇独特的潮湿和亲切。高中课程逐渐紧张,几来几往之后,我们就再没有联系。上了大学之后,我也和妈妈提出要去看看二姨,但是在听闻点点已到外地就读高中之后,放弃了这个想法。
之后我上了大学。这绝对是一种必然,必然在我的优秀,也必然在我当时思维的单纯。除了读书,我不知道还有什么需要我去做。
点点就是邓小颖,我是她的单哥哥。听说她复读了一年,也上了大学。学校的所在地离我并不太远,但是由于妈妈和二姨的一次偶然龃龉,妈妈渐渐疏远了这个原本就不在一个地方的妹妹,我也更不好意思问老妈打听关于点点的事情。
再于是,去点点的学校看看这个曾经的青梅竹马,就一直耽搁下来了。
我一直以为,四岁的爱情,就是我的初恋。
认识了静之后,我就明白,我错了。四岁的时候我并不懂爱情,其实,即使是二十岁的我,对于爱情,也依然那么懵懂。
4
我在小镇里一直成长到我读完初中。在小镇成长有一个好处,就是镇子太小了,许多的事情,走不出镇子的青石板,也走不出大人们的耳根眼皮。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小孩,是简单而快乐的。比如我。
也许因为面貌清秀,也许因为脑子灵活,也许因为爸爸是小镇上为数不多的拥有本科文凭的高才生,还也许因为妈妈在供销社工作,要知道,在那个什么都需要票来购买的年代,拥有在供销社工作的母亲,是怎样幸福的事情。从小,我就一直在这个古朴的小镇里,享受着来自父母,老师同学乃至左邻右舍的疼爱和偏袒。我也逐渐习惯这种被众星捧月的注视,所幸,我并没有伺宠而骄,只是一种本不该属于我年纪的冷静和淡然,却构筑了我性格根髓上的冷漠和不动声色。
成人后,我从不同的人那里听来了同样的说法,大多是离我近的女性。她们不约而同的说我骨子里散发着一种让人无法靠近的气息,有时候觉得离我咫尺,而随即,却已是天涯。
对于这样的说法,我不置可否。作为男人,我远不如女人细腻,而且我习惯按照自己的习惯和方式看待和处理问题,你可以纠正我,但是,却很难改变我。我相信每个人的成长都会有自己独特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发生过的许多细节,最后构筑了一个人的思维惯性和生活习惯,从而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进而影响人的一生。
我和静初恋的夭折,也正是起源于我骨子里这份不善表达的淡然和冷静。静是火,跳跃和燃烧着的火焰,她向往轰轰烈烈分崩离析感天动地的爱情。我是水,步调沉稳,温度恒定,我坚持爱情在于相濡以沫的契合。这种矛盾也注定了我和静的结局。
那夜她抬头泪眼泫然的看着我,秋叶一片片在风中落下,我伸手想要拉住她的手,她却固执的挣脱了。她一字一顿的对我说:单,不是我不爱你,我离开你,正是因为我爱你。你没有办法给我我想要的爱。
然后她转头走了。一不小心,又是一个踉跄。只是这次,她再没有转身做着调皮的鬼脸哈哈大笑。我听见空间里有什么东西碎了一地,也许是她的心,或许,根本就是我的。
我失恋了。
也许,并不是坏事。
一个不知道爱情的男人,也许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爱任何人。
5
有人说过,世界上有些宝贵的东西,你一定要在失去之后,才会体会到它对你的重要。这样的东西其实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比如空气,比如水,比如健康。
我一直以为爱情这个东西是很简单的,它的来临是一阵清新的风,却不知道它离去的时候,却不仅仅是阵风那么简单。我不知道静在离开我以后的那段日子里是怎样的,只是于我,突然间我了解到她对我的重要,我开始做一些我从来不曾为她做过的事情,比如写我和她的故事的回忆录。
一个月后,我把那些文稿用笔抄清之后,装在一个浅蓝色的信封里,去了静的宿舍。
不过命运总是喜欢开玩笑的,当我把自己埋在过去中,一点点的捕捉着关于静的一点一滴的时候,她并没有留在原地等我。我在女生楼门口,分明开到了静那灿烂的笑脸,却对着另一个男子绽放。
这是最老套的肥皂剧的剧情,但是却真实而毫不留情的切割我的心。
我开始明白一件事情,就好像那部煽情的电影里的对白里说的那样: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不是个喜欢做多余的事情。我知道如果我把这些纸片交给静,也许她会泪流满面,也许她会毫不犹豫的回到我身边,只是此刻,这样的选择不是我所能做出来的。好像一个桥它已经断了,相隔的两个人在桥的两端,如果原本互相凝望,我还愿意泛舟前往,可若是一方已离去,即使我到达了对岸,也不再愿意去追逐对方远去的背影了。
性格决定一切,it’s true。
这没有什么,也许通过一些文字的整理,才能看清自己,才能看到自己生命里发生过的许多事情,里面融合的年轻情感,原来,慢慢的读解爱情,可以自己用曾经来进行分析。
也许,正是第一次爱情失败后的这次记载,让我养成了为爱做总结的习惯。写一些故事,做一些回忆。这样的回忆,是一种总结,也是一个符号。这些符号在我后来的生命里,越来越模糊。一些人的靠近和离开,一些暧昧的气味游走,使爱的面目逐渐模糊。
从静开始,我开始读解爱情。
我如果是个初入学籍的孩子,那么,那些给我爱的女子就是我的导师,或高明或耐心或笨拙的老师,一次次的教我体会了爱情里,到底都有着怎样的字句。
6
静和我同校不同系。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大二的校级迎新晚会上。
她水蛇一样的腰肢,被那套金光闪烁的傣族服饰勒得十分有型。左边的胳膊上贴着金色的月亮,右边是颗星星,许多闪亮的金粉洒在她的脸上,脖颈及手臂上,舞台灯光下,她的长发高高的挽起梳成了一个髻子,那模样像极了傣家姑娘在水边打水的模样。我看不清她的面孔,只是群舞里她所勾勒出来的那种欢快和生动,一直牵引着我的视线。
什么系的妞这么赞?
外语呗,要不就是中文!
耳朵里传来附近几个男生的议论。
我看出来了,那个领舞的是中文系的余静,身材一流……有人提高声音补了一句。
后面他们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
只看见舞台那个金色的身影,逐渐变得清晰,余静这两个字如两片叶子,悄悄落下。谢幕之后,我看见她那个小巧的身影从后台蹦跳着跑了出来,提着筒裙迈碎步的样子有点可笑,可也正是她匆忙跑过的那一瞬间,我捕捉到了她的五官。
不能说,这是一个太精致的脸,但是还不太差,充满了青春的生动和喜悦。
晚会很快就进入了高潮,在一些极品帅哥美女的模特表演中,晚会接近尾声。
这一夜,我并没有失眠。
也许我还没有到谈情说爱的年级,也许,因为我沉稳的个性,我并没有多想。她是天上一轮月,我看到她的时候会赞叹她华光的美丽,却没有想过拥有占据。
余静这两个字,在我第二次遇到她值钱,都还只是两个字。两片落叶,不轻不重的夹在生活这本大书里。一个记号而已。记载一个精彩纷呈的晚会,也记载舞台上挥洒青春的一个身影,记载我内心一个小小的波澜,也记载第一次第一眼的她和我的相遇。
我读的是物理。我们系有自己的自修教室,不象其他系一样,都可以去综合自修教室晚自习。我知道大学时期不少人的艳遇都是在自修教室某个经典的背影开始的。物理系的哥们个个怨声载道,若不是每日都要签到,加上如山的题目,否则定有不少人更愿意到综合教室去享受一下替mm占位和各种温香满怀的滋味。
这里恐怕要解释一下什么是温香满怀,大学时候的mm们大都不会化妆,身上散发着只是一些普通的护肤用品的味道,但也正是这种味道,香而不浓,淡淡的总在那一低头的温柔中刺激着你的嗅觉,对于我而言,那是怎样五彩斑斓的感觉啊。而偏偏物理系的女孩子就好像熊猫国宝一样难得。就举例说我们班吧,31个人,只有4个女生。稍微长得好点的把自己当公主,鼻子朝天脸朝背。平凡点的却不愿意和男生打交道,至于是自我保护还是自卑作祟,这剩下的27个男生也无暇去研究,于是,磨刀霍霍自然是向着外系发展了。
听闻外语系也是一样的状况,不同的是,外语系的女生含量超高,即便是读外语的男生,也会逐渐变得有点女人气起来。用外语系女生的话来说:谈恋爱一定不能找本系的。要不会发展成同性恋的……所以外语系女生在这个偌大的校园里,就显得抢手起来。不过有句话是对的:居高必自傲。当人一旦把自己提高到某个高度的时候,对人待事,就不再有平常的心态了。
扯远了,其实我只是想说,我并不着急着谈恋爱,更不着急的会去找一个自以为是的不得了还满嘴鸟语流利的女人来做我的初恋。
好歹,我也是个四岁就体会了爱情的牛人啊
7
不管怎样,我都在继续着我老实本份的生活。每天早起跑步,上课上自修,周末去机房上网杀时间,或者打球逛盗版市场淘盘……林林总总。对于一个理工生而言,这样的生活已经是极尽丰富了。但是用宿舍老三火鳖的话说,我的生活略显单调,与我的外表有着过于强烈的差距感。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认为以我外表的条件,应该可以搞个内宫再设个后院,最好我还能巧舌如簧的做到家里红旗不倒,墙外彩旗飘扬云云……
火鳖这个外号事出有因。有次宿舍里在谈论吃的,正在口水流连滔滔不绝的当口,他提了一个中国古代十大残忍的菜。其中一个煮鳖真是夸张的紧。就是一头活鳖入了冷锅,加水上火煮,鳖热了就会狂喝水,一边喝一边拉,就这么喝着喝着,拉着拉着鳖就熟了。火鳖似乎对那锅汤情有独衷,一边吸着口水一边弹着舌头发出啧啧的声响,而剩余的几个听客都早已噤声。
“老三,下辈子你当头鳖,给咱哥几个补补?”
“靠了,要喝老子的尿你早说!”
宿舍里一阵哄笑。从此落下了一个话柄。老三话里话间的总是提起自己那几滴宝尿,喝水的时候要唧咕,上厕所前也唧咕,最后大家习惯了,喊他小鳖,后又觉得这名字还挺火,干脆喊他火鳖了。老三也不生气,东北汉子向来豁达,鳖又咋地反正我暂时也没娘们做媳妇,没人给戴绿帽子,火鳖就火鳖!老三甩着膀子出门洗脸去了。留我们 一群人躺床上蹬床板直着嗓子笑……于是火鳖这个称号就这么延续了下来。
火鳖性格爽朗,身材也高大,是打篮球的一把好手,不过脸的轮廓粗壮了些,不笑的时候有些骇人。不过倒也奇怪,外表越是凶悍的人,反而内心却是柔软的。火鳖也是如此,不但和他开玩笑他不容易恼火,有时候也心细的匪夷所思。因为和我是上下铺,很自然的就打得火热,算是我们327宿舍里和我较铁的一名。
火鳖这么说我也有他的道理,他很羡慕我长得高,骨骼却是细致均匀的。也就是说我和他站在一起,一个是肌肉男的典范,另外一个则是天生的衣服架子。得体有型,有肌肉却不显得突兀和粗壮。老实说我并不太知道自己的体型为什么这么好,一来我原不怎么爱运动,二来我在饮食方面也没怎么讲究。也许是天生,也许只是因为年轻。火鳖说我在浪费青春,可是我却没有这种感觉。有时候我觉得我很麻木,面对一些女孩子的目光和有意无意的接近,我没有什么过多的感觉,也许人和人之间是讲缘分的,不是宿命里的女子,很难燃烧起我的目光。
我和静第二次的相遇地点比较奇特,但是那一瞥,却是记忆里极美的一瞬。
大学条件苦,从宿舍到食堂的设备都是挣扎在我们的忍受极限上下。社长花生说:这是考验我们这代人吃苦耐劳能力的大好机会!他嚷嚷着一边敲打那口搪瓷的饭盆,几把亮噌噌的汤匙齐刷刷的向他飞去,花生大吼:老子命好啊!没投胎在万恶资本主义的米国,要不还不被你们这群混蛋的叉子给戳出n个窟窿……
冬天洗澡难,已经成了一个最典型的问题。火鳖给他一哥们写的信里是这样的:靠,哥们我在这里幸福死了。晚上提桶水进水房擦澡还得带根锥,咱得把刚结上冰的水碎了咱才能往身上浇不是……
这封信把对方乐得不轻,不过也着实把火鳖害惨了。每次他忘了拿东西,托三代五的让人给宿舍捎口信要毛巾,第一件送到的一定是尖锐的利器,锥……你们宿舍说给你破冰用!
Tnnd……火鳖这时候的号叫声总是响彻大楼。其实我们宿舍哥们立马就到了,只是火鳖这一声吼,让我们感受到了冬天里的一点极至的快乐。
再后来学校居然建了个澡堂,据说是用旧的锅炉房改的。那一大片破瓦房从此日日冒着诱人的蒸气。洗澡也不便宜,一次3元。
当时我们提一瓶热水的价格是一角,用程八的经济学理论来说,去澡堂洗一次澡的经济消耗相当于30壶热开水。最关键的是一般我们洗头洗澡只需要用掉两壶,那么多出来的28壶水就是纯粹令人发指的浪费了。
在这样的叫嚣声里,宿舍的人哪怕再眼馋,也没人提去澡堂洗澡的事。都做着男子汉大英雄,唱着好汉歌打着哆嗦把水往身上浇。其实洗冷水澡也是有好处的,最刺骨的还是第一瓢水,若干分钟之后全身血液都燃烧,那个热阿……老七说刚做完爱差不多就这个滋味!冲着这句,我们洗了半个冬天的凉水。
冬天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要过去了。可是,我却在这个时候染上了感冒。憋了一星期没洗澡,身上的味道估计不成了,可是鼻子该塞的还塞,情急之下,也只有去澡堂了……
人就是这样,有时候一件事情会改变你的一生。而这件事情的发生,却需要有无数细节事情的发生来做铺垫。就好像同级生2里,若主人公要想顺利的追到自己养母的女儿,一定要在地铁被那个恶心男吐上一脸口水才能触发误闯浴室的情节……-_-!(虽然这个比喻很土,但是绝对贴切)
8
洗澡本不是什么大事,可毕竟我也算个爷们。提个桶小模小样的上澡堂,的确没办法太正大光明,我总不能在胸前挂块大牌子:我今天感冒,兄弟姐妹们,我是不得已才去澡堂的阿……
恰好周三有堂体育课,我和老师告了个假就溜回了宿舍,收拾了一下衣服洗发水什么的,用一个较大的袋子一装,左看右看的溜出了门。
宿舍距离澡堂有些距离,且要经过一个排球场和一个停车棚,所以我走得极快。到了澡堂附近有条石板路。那路显得很老,却很古典。石板高地不平的,我穿着拖鞋走的不快,只能左顾右盼的看看周围是否有熟人的影子。
然后我就看到了静。
最开始的一眼我并没有认出她来。她提着一个桶,头发湿漉漉的,显然刚从澡堂出来。一般而言我很少仔细的去看迎面而来的女生,不知道是因为害怕遇到熟人还是其他什么原因,那天我竟然仔细的看了一下对方的脸。
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出水芙蓉,也体会到华清池是如何使得一个肥妞变成了老皇帝心目中的尤物。出浴之后的她,远比舞台上的她要娇媚上数倍,虽然冬天的衣服很厚实,可是那被蒸气蒸红了的脸,还在滴着水的黑发……透着一种说不出的性感和清纯。
也许清纯和性感这两个词,并没有从字面上看的那么矛盾。最矛盾的应该是我的心情,我到底是应该底下头装作没看见继续走路,还是英名神武的笑上一个让她永远记得我的微笑……
犹豫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而被爱情击中,也许的确是命运蓄谋已久的了。
尽管一直一来我对我与点点那四岁的爱情一直津津乐道,其实我对女孩子却一直没有真正的开窍。也就是说我对女性这个话题并没有其他人那么津津乐道。似乎有一种关于天眼的说法,大约是一些人具有异能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但是前提是他的天眼在某种特殊的状态下被激发了。我觉得关于爱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眼,只是有些人被激发得较早,于是在下巴才冒出嫩毛的时候,就已经能洞察出许多女性之间那种除了高矮胖瘦之外的差异,并且能够体会到所谓“心动”的那种小鹿乱撞的不安。而我就属于那种大器晚成型,女性在我眼中,一直属于那种便于男性进行自我区分的那个族类,而她们本身和男性之间已经产生和可能发生的千丝万缕的联系,都从未纠缠过我。
但是那一瞬间我就知道,世界已改变。
似乎静就在这极美的一瞬,就已携了她青丝一枚,顺着我小心翼翼的呼吸送入了我的心底。随着我的呼吸游走,从容纠缠,从那一天起,也就注定了我的内心要随着这情丝所恼,所痛,所恨,所喜也有所累。所谓万古长空,一朝风月,往往是某个瞬间的极致描绘,然而,之后的跌宕起伏,辗转温存,却不是那一瞬间发生之前所能预见。我想史上众多才子佳人,到了情入骨髓,痛彻心扉之时,必然也是无人懊恼最初相遇的那一瞬,因为对于爱情而言,没有悔恨可言。
于我,也不。
尽管最后,我错过了我今生第一次真正的爱情。也许,也还不算爱情。谁知道呢?
生活有时候给你一些问号,你还没有把他们解答的时候,就已经遗忘。
于是,生活就沉淀这些问号,到未来某个时刻,才将这些问号再次托出水面。此刻的你就会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那个青涩的年纪,才恍然多年过去了,而自己,却依然没有寻求到真正的答案。
9
余静,我要追你!
的确,在男人的词典里,很多时候不需要太多的忸怩。也许是天生的自信和宿舍众人的撺掇,我毫不犹豫地将写了这六字真言的纸条递给了余静。
也许是我的表情过于笃定,她毫无戒心的当着好友的面打开阅读,随即完全无法掩饰的慌乱以及面红耳赤。她的好友面带疑惑的转头看了我一眼,不久后,我才明白那一眼的真正含义。因为在她的意识里,余静应该是表情漠然的将纸条丢回来,然后说她千篇一律的台词:对不起,我不认识你!而那一次,她没有。这不得不让人心生狐疑。显然我的毛豆体型和灿烂的笑容早已于某个我并不知晓的时刻里赢得了她的好感,而我热辣直白的告白更是让她方寸大乱,毫无抵挡之力。
什么?你问我什么是毛豆身材?model!明白不?也就是模特!受不了了,英语四级没过的人居然那么多!
其实我的英语四级也没有过!作为同病相怜者我决定还是和所有没有过四级的读者握个手。
痛恨所谓的大学英语过级制度,社会里众多的白痴似乎认为:四级过了60的所有人就是金字塔顶上耀眼的明珠,出了校园之后都在能在各种场合游刃有余的鸟语交流。倘若过了英语六级那简直就是可以横穿英吉利海峡和众多海洋生物交流跨物种的情感了。人类社会对知识的认可局限在一个数字之上,由此可见人类的局限性。倘若人类能够放弃这种局限,如今我们早已有了移居月球霸占火星的资格了!
不过话说回来,尽管我是一个连四级都没有过的不求上进又刚刚情窦初开的大三学生,显然余静并没有因为这个嫌弃我。当然我也不排除她当时并不知道我是如此的“不求上进”,总之,多日之后我和她并排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她仰起脸问道:为什么是我?
这个问题在那瞬间对于我来说极为困扰的,因为对我而言,我总不能直说是因为她芙蓉出水的美丽让我有如电击,显然有时候说实话是会下地狱的。何况这样的问题显然更适合我来问,因为我是被爱情击中别无选择,而余静的大学时光里,周身围绕了许多的帅男才子,却偏偏落情于我。
也许,这就是大话西游里最经典的一段:爱一个人需要理由么?
不需要!
于是我和余静就顺理成章的在一起。
当我们同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多年后,这首儿时的童谣被改编成一首婉转甜美的流行歌曲,通过美丽的嗓音传达出来的情愫,却不再是儿时那么简单的勾勾手指的友情。我和静相依在柳荫河岸,我的唇辗转过她的,我的手在她丰满的胸部游弋,她即便是本书,对于男人而言,用肢体来读解的那部分显然更精彩些。
我是男人,所以我尊重自己的想法和需求。
静是温顺的,她脸色绯红却并不挣扎,爱情的字典里,也许,彼此分享就是一种深层的相互了解,我们就沉浸在这个温柔乡里体会着年少痴狂懵懂的所谓爱情,忘却了所谓责任,忘却了责任背后所谓未来……
10
波澜不兴的日子,我和静和校园里的其他情侣并不无过多区别,白天我们各自上自己的课,我依然打我的篮球她依然练她的舞蹈。都没课的时候我们互相帮忙占位置到图书馆自习,入夜之后,校园里暗影僮僮的角落,不仅是其他恋人的乐园,也一样印满了我们的脚印。
若说大学里自习教室的座位抢夺战在期末会上升到白热化状态,那么校园里隐蔽又阴暗的恋爱花园,争夺更是上升到侏罗纪时代恐龙抢食般激烈。
先来先得是铁打的不成文规律。管你校花校草还是才男才女,输人一步就只能退场。我和静的约会也往往因为场地的原因,不得不辗转换地。
静有时候也会不满的推搡着我的手,问我为何一定要找那么隐蔽的地方。我说我只是想要一个没有人打扰的二人世界,其实手指上已恍然的回味着她柔软胸部的触感。
静从来不理会我的上下其手,她总是将脑瓜子抵着我的胸膛,说着一些班里的事,时常她也谈论起她的童年,她的父母,说到有意思的地方,她会突然兴奋的坐直身体,伸出手指来捅我。
静说:我只喜欢用手捅我喜欢的东西。
是来源于阿拉蕾捅便便的剧情么?我假装生气的皱起眉头。
静在我的怀里笑到几欲抽筋。
她抬头看着我,很认真的伸出手捅捅我,她说:我就是喜欢!
从第一个亲吻到第一个钮扣的解析,从手指的摩挲至肢体的纠缠,似乎一切都那么自然。我们的体温越来越高,静在轻微的挣扎之后就顺从的软作一团,然而在最后的时刻,她却突然挣脱我的吻含糊的说着什么,我的脑子昏得嗡嗡作响,听不清她的呢喃,可是她突然伸手卡住了我的脖子,一阵窒息……
不……这是我听清楚地第一个字。
单,我不想在这里,我……静的脸色不知道何时已是惨白一片,我才意识到这并非宿舍,更不是豪华的五星级酒店。这只是校园一个阴暗的角落,在距我们百米不到,就有另一对情侣的悄声低语。
男性有时呈现出来的粗糙和大意,也正是其遭遇挫败时的致命起因。若干月之后我失去了静。我常常回味着过去的许多片断,企图从中了然她离开我的真正原因,起源于哪个细节,让她如此笃定的认为:她要的爱情,我给不起。
不久之后便是圣诞。据说每年的平安夜各类酒店的生意就会异常火爆,以至于需要提前许多日预定方可。但是就在忙碌采购给静的圣诞礼物的时候,却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一年,我收到的圣诞礼物,却是一张扁平的卡片。
静将房卡平平的放在了我的手里,最初我以为是一张普通的日历卡,定睛一看,赫然写着“丽晶酒店”字样及订房电话。
静就这么含笑看着我,我捧着鲜花的手有点颤抖。
平安夜,传说中的失贞大日,不想我也不能免俗。
美好的日子,把一切都给你。静在我的耳边喃喃细语。
她从兜里掏出一个东西,塞进了我的手里。我根据形状和手感推断,这是一个尚未开封的避孕套。那一刻,我心里的滋味……
若说我亲近静只是一种身体的冲动和本能,那么这个日子里静的这个举动,却是将我彻底逼进了死角。如此的正儿八经,如此的郑重其事,如此的安排周密……
此刻的我,已经是即将只身赴刑的囚犯,伸头一刀,缩头一刀,完全没有了退路。
静和我一样,都是单纯和直接的孩子。就好像我单纯的认为,静愿意让我抚摸她就证明她对我的接纳。而静却单纯的认为,要把她给我,才是最圆满的给予。
可是情燃所至,终不能用计划来进行。如此的鸭子上架的确是我始料未及。
而我,的确已无退路。
11
得到是一瞬间的事情,失去亦然。
只是失去的一瞬间,我们需要的时间来忘却。
而得到的那一瞬间呢?
那一刻她偎依着我,我无力去用眼神触及毛巾上刺眼的鲜血,只是余光还是沾染上了那抹红色,让我的心情无法形容的沉重。
我知道在许多男性心目中,处女是如此重要的一个概念以至于不少分分合合,纠纠葛葛的事情,均来源于此。静的眼里是全然的欣喜,她只是一门心思的想把自己最好的部分奉献给我,这个其实心智未熟前途渺茫的孩子。
一直以来我都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稚嫩,可是当一个女孩将她的幸福如此真切的交到我手里的时候,我才了然到自己的肩膀,并无法承载如此的重荷。
静将我的沉默当成了一种无言的感动。静夜里,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她蜷进我的怀里,呢喃道:单,我好温暖。
我搂紧她,黑暗里,她发出了均匀的呼吸……
平安夜之后的校园里,更多的情侣更多的紧密依偎。我和静的关系毋庸置疑的要有实质性的突破。然而这责任却将我压得直想逃避。
我开始沮丧的发现,我不再是曾经的我了。我失去了对女性最基本的好奇和渴求。
宿舍里原先最热闹的场景无疑是某猥琐男淘到最新av的时刻,8个成员无疑都会准时回到宿舍,早早洗洗上床,作激动异常状。更是有人在床上作一遍又一遍的狼嚎,以展示激动心情。最后是剪刀石头布,输了的那个负责下床放盘换盘。如今的我,耳朵里一传来那电脑音箱里女主角做作的呻吟,脑海里立刻会浮现静那忍住疼痛的表情。她尽量的在将表情变得柔和些,再柔和些……
爱一个人,就是使之快乐……
静认为,她爱我。而我认为,我也爱她。
我问过静,你爱我什么呢?静说:不知道。
回答说不知道的那种爱,是最要命的。
只是这种爱的沉重,超过了我的承担范围。
静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这种变化,她像个尝到新鲜糖果的孩子,不断地想要更多,更甜的糖果。她每天早早的在我教室外等我下班,歪着脑袋看我吃饭,一边紧张的催促我,生怕约会的地方被人先抢占了去。
之前是我紧赶活赶的往黑漆漆的地方钻,而现在却是她牵着我的手,脚步却明显快了几步的往暗黑之所迅速移动。相比之下,我却完全没有她那种激情。的确,在她的抚摩下我也能变得英挺,可是心里总和隔膜了什么似的,让我很难毫无顾忌的去享受这年轻带给人的欢愉。
我知道在如今这个年代里,像我这样的人应该很少了。宿舍里的老七总在狂吼着:我把青春献给你啊我的左手和右手,其余没有女友的哥们虽然没有他那么嚣张,但是他们传阅色情书刊的热情真的是把太平洋的水颠过来都浇不灭阿!
那么我呢?从一个男孩过渡到一个男人的过程,原来是那么简单,而心理上要承载的,却是那么的复杂和沉重。
一个人怕孤单,两个人怕辜负,也许在我内心深处,最害怕的,恰巧就是这辜负二字。
12
静不会理解的,显然,我也不知道如何让她理解这种变化。
她不理解为何我对她的热情迅速冷却,好几次她流着泪问我是不是不爱她了。我的回答是否定的。
我爱她,她是我第一个女人同样的我也是她第一个男人。而且我爱她并不是因为她是我的第一个女人和我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可是余静她并不会明白。
她固执的认为,那一夜之后,我就理所应当的应该成为一个愿意为她生为她死的猛士,而且忠贞坚定至死不渝。
我并不是一个花心的男人,至少我这么认为。只是女人到底想要什么,要多少我没有概念。我做不到像静要求的那样去对她,那样无时不刻,那么细微周到。另一方面,由于我逃避亲密接触,这个举动很自然的成为了我对静情感变化的铁证。
之后,我陆续接到了几个静的死党的电话,询问我和静的事情。她们的欲言又止里,我知道余静一定和她们说了什么,她们语气中那种义愤填膺哪怕隔着几千米的电话线也直接戳到了我的脑门。可是我无力反驳和解释。
我能说什么呢?说我心里对责任的恐惧导致了我长期的功能性不举,只能对余静保持距离?我反复的把自己的诚意拿出来说了再说,只是女人要的不是口头的诚意,她们说:反正你对余静不够好,如果再这样下去,我们就要对你投反对票了!
不知道最后余静离开我是否有这些反对票的作用。只是我和余静的结局的确如此,毫无征兆,也无任何事件的触发,她就是那么简单的和我宣布了一个结果,一个事实,让我去面对。
爱情里,每个人都可以是审判官,不需要陪审团,没有二审,只有终审判决。只要一方觉得,这段爱情是不该继续的,那么这个结果就生效了。你再痛哭欲绝也挽回不了爱情的判决书。
我们的爱情死了,虽然余静说:我是因为爱你,所以离开你。
多年以后,我才逐渐的体会到余静离开我的真正原因。
于她,我是一杯水,一杯口口声声属于她的水,只是这杯水她喝不到,只能看着。她灵魂的干渴,渴望有人来爱来疼,而我的爱她感受不到够不着的话,那么我这个所谓的男朋友就形同虚设。在余静看来,她为我付出了她所能付出的全部,可是,依然得不到她所渴望的爱,于是,她只能选择放弃。
有许多花在为她开放,有许多体贴在等待她。也许,那天我在她宿舍门口看到的那名护花使者,就是等待许久的一位。静作了这个选择,放弃了我,一个在读第三,还没有过四级,最重要的是还不懂得爱情,不知道如何去爱自己女人的我。
这就是生活!你自己说你有爱是不够的,你必须让爱你的人也懂。
只是这个道理,我当时并不懂。
我的感情开始出现空档。
我并不着急。爱情对于我来说不是水,缺了我就会枯竭而死。我也深知自己对爱情的懵懂,我也需要时间来读懂这两个字。
无疑,让自己成为空白,是很好的选择。
不过有时候你选择感情,说yes or no,但是生活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会给你选择的机会。
13
邓小颖出现了。我这个就读大一的表妹。
邓小颖的出现就好像天边飘过一片云,然后突然一个可乐瓶当的一声从云朵里掉了下来,还正中我的脑袋。最可恶的是,这个可乐瓶还幸灾乐祸龇牙咧嘴的对我说:砸的就是你,你咬我呀!
我当然不会去啃一个不明掉落物品。所以,当邓小颖在宿舍门口高喊:祁单有人找的时候,我并没有惊慌失措。
惊慌失措的是宿舍里其余七个兄弟,自从我失恋我们宿舍好久没来过女人。老七的袜子横七竖八的搭在床架上,桌上放满了各色稀奇古怪的碟片,屋角里散落着昨天夜宵的各种食品包装袋,还有半截子啃盛的鸡腿。其实这鸡腿昨天不慎落地的时候,引发的惨叫绝对是惊天动地的,我们也教唆程八勉为其难继续吃,别浪费就好。但是本着士可杀,不可辱的气节,他毅然将啃一半的鸡腿丢进了垃圾桶,可是我分明看到他使劲地咽了一下口水。
邓小颖穿着冬天的大衣,露出雪白的小脸,笑着往屋内探着。还好不是夏天,否则若是穿点什么惹火的衣服,也许惊动的会是整个男生楼……
美女出现显然并不是什么特别的事件,关键是邓小颖如此无所畏惧的大喊我的名字。料想几周前,我还是一个悲惨故事的男主角,几周之后,居然就有漂亮女生在我房门前如此震撼的喊我的名字,用老三的话说:艳福不浅阿!
艳个p,我最开始还有点不安的,生怕是前天我在图书馆占位时候不小心踩到那位妹妹来复仇讨说法要营养费去做几次足部spa之类的,可是当我看清楚是邓小颖这个丫头之后,心中的欢喜不言而喻。
我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个多年不见的小表妹,居然也有出落成美人的资本。而且许多年不见,却并未感受到丝毫的生疏。她狡黠的眨着眼睛对我说:怎样我,我是大美女么?
不是!我故意拉长了脸。
阿?那我一定是小美女了!她更加灿烂的笑了起来.
天哪,这还是当年那个流着鼻涕喊我单哥哥的表妹么?连我泡妞用的台词都已经精通于心,我也立即没有了表演的欲望。
走,带你吃饭去。我已经感受到背后无数色狼犀利的目光,若再不将我的表妹从狼眼下转移走,估计狼爪们就要纷纷而上了。
我回身打了个招呼之后,带着小颖去了校工食堂。
一般来说这个时间学生食堂是不开放的,但是校工食堂的小炒部却是开放到深夜,所以经常有时候熬不住谗虫的煎熬,我们也会来校工食堂饕餮一番。
点了几个菜,才开始询问小颖这出现的来龙去脉。
既然小颖就读了和我同一个城市的大学,那么这次相逢就不是戏剧性的了,而是一种注定。只是我没有料到为什么小颖会在第一个学期都快要过完的时候来找我,而且完全没有通知我。她从我母亲那里要到了我的地址,然后直接杀将过来。
邓小颖是这么说的:表哥,其实我本来想怀里抱一个塑料娃娃,手里举个牌子,上面写着:给我孩子一个爸爸,祈单!!然后底下至少要附一个5000字的自传体文章,描述你祈单抛妻弃子的可耻行径……
但是……写东西好难啊!邓小颖作为难状。
那一刻我万分感激小姨没有给小颖生出一个有文学天赋的大脑,否则我这风雨飘摇的生活,怎能再经得起一次“抛妻弃子”案……
人间地狱阿……邓小颖显然没看到我潸然而下的冷汗,津津有味的咬着果盘里的橙片对我说:单哥哥,当我男朋友吧!
14
邓小颖这一句“当我男朋友吧”着实把我吓得不轻,我刚放进嘴里的肉丸子在惊讶的冲击下毫无预见的掉了出来。
邓小颖看着我落进碗里的丸子,乐不可支的笑了起来,越笑越喘,脸色越发红润起来:祁单,你这个笨蛋,5岁的时候下巴就有洞,到了现在都没填起来……哈哈哈……
别胡闹了,你说什么呢你,什么男朋友?我知道小颖是在嘲笑我小时候和她一起吃饭的时候,总被老妈教训下巴有洞,饭菜落了一桌子。可是想当年我吃饭什么速度,她又是什么速度,在获得时间的状况下牺牲少量的粮食,也是一种另类的节约方式。我那么小就知道对各种价值进行换算和取舍,有什么可以嘲笑的!
邓小颖笑够了,从包里拿出包纸巾,一边意犹未尽的擦着嘴,一边说道:哥,周末我们学校有个舞会,你作为我的男朋友出席吧。我从妈那里看到了你的照片,你现在这个状态当我的男朋友我一定很有面子的。来吧,让我成为我们班女生疯狂的嫉妒对象……
她边说边笑,她所说的理由的可信任度在她的笑声里逐渐降低。
我是一个刚和女友分手的男人,居然要去另一个学校扮演情哥哥的角色。这个……
“我们还不太熟,不太好吧。”我有点犹豫。
“什么不熟,祁单你屁股上有个痔,你如果不答应你我就把这个事情写成大字报贴你们楼下。”邓小颖玩起了赖!
我服了,也屈服了。
“好吧,邓小颖,我怕了你了,周日几点吧,着装要求还有要带几朵玫瑰你吩咐。我万死不辞。”事到如今,也只能做出一副仗义的样子,好让小颖赶紧忘记那个屁股上的痔。这是我第一次连名带姓的喊她的名字。只是为了突现一种郑重,其实邓小颖即使上了大学,她也还是点点,我们曾经像两颗土豆,滚动在童年的大院里。
小颖留了她的号码给我,她说到时候给我短信。站起来的时候没忘记补上一句:我读c大,大一外语。我们班女生个个娇艳美丽。舞会的时候你可以好好物色一个,我给你当红娘。
小颖走了。
我回到宿舍的时候很自然的受到了群狼的围击。
“她是我表妹,没有绯闻,没有第三者,没有新的恋情……”我坦白。
“嗷~~”一阵集体狼嚎之后,他们开始讨论“先下手为强”事宜。
“好了好了,都别做梦了,从周日起我就是她的护花使者了。在她找到合适人选之前,我就是铜墙铁壁,你们战不过我的!”
“口胡阿!兄弟不义气”群狼作失落状。
玩笑而已。谁都知道,女人就是浮云,即便是再美的一片,曾经飘过你的眼前,若是没有缘分,那也只是经过而已,无可强求。
是夜,我辗转难眠。
和小颖的再次相见,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隐约之间,我也总觉得周日的那个舞会并非那么简单,至少,小颖让我去,不会只是为了充个场面而已,难道为了让班上的女孩羡慕就那么重要么?
女孩的心事男孩你别猜,猜来猜去天已大亮,我看着镜子里发黑的眼眶,突然想起吃饭的时候身后两个女生的对话。她们在讨论用马龙痔疮膏去除黑眼圈的奇效。
用痔疮膏除黑眼圈,这个令人晕倒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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