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做大哥好多年了。
我做大哥的时候,没有人能替代;我不做大哥的时候,也没有人能阻挡。
因为,我是天生的大哥。
曾经有人号称是古往今来剑法第一、拳脚第一、内功第一、暗器第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大侠士、大宗师,在我看来,此人给我提鞋都不配。
因为,我是天生的大哥。
我刚刚出生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哭,一条小碗粗细、殷红如血的大蛇,就把我白白嫩嫩的小身子紧紧缠住,瞧它那意思,打算一口把我吞下去当点心。
我觉得浑身难受——好不容易从我娘的肚子里出来,还没活动活动手脚呢,又把我这样子箍住,太搞笑了吧?
我当即一把抓住蛇头,想把它扔出去。
也许是因为当时我的手太小了吧,一下子就把蛇头给抓穿了五个洞,那条蛇立马哀叹了一声,蛇血像喷泉一样壮观,飞溅得满屋子都是。
雪白的屋子,刹那间给喷上了百十朵血红的牡丹。妖艳。冷艳。惊艳。
我的身上自然也给染了一些。
我正想看看身上给喷染了什么图案,一个白胡子老头儿突然冲了进来,大叫一声:“我的蛇啊。”
之后,他就趴在地上狂舔起蛇血来。
长长的白胡子都变成红的了。
我觉得他真是好笑:这么大岁数了,怎么比我这刚出生的小孩子还天真呀?再说那蛇血闻起来全是药味,有什么好喝的呢。
我爬起来要去冲个淋浴,突然觉得身子一下悬了空。
紧接着,我又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有没有搞错啊,我才刚看到一分钟的光明……
温暖的,湿乎乎的黑暗,是我所熟悉的,所以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适。
难道妈妈舍不得我,又把我吸回去了?
只是,对一个刚刚见到光明的婴儿来说,这黑暗就未免有点残忍了。
我不由得吟道:“黑暗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
哎呀,我的身子一震,黑暗似乎在移动——不,似乎在奔跑。
沉默是金。
想起了这句在娘肚子里参悟出来的格言,我也就不再吟诵。
那黑暗奔跑,奔跑,也不知跑了多久。
我实在忍不住了,饿呀。
好在时间长了,我早发觉这不是我娘的肚子,于是一把向黑暗抓去。
抓住团湿乎乎的东西,吃。
再抓,再吃。
当我吃饱的时候,我又见到了光明。
我从黑暗中爬出去,回头一看:咦?我身后躺着一只奇怪的大鸟儿,在那里喘气。
原来我是被它吃到肚子里的啊。
那大鸟肠子流了一地,一颗篮球大的心也掉到了地上,咕咚咕咚地还在地上蹦跳着,一弹老高。
我上去一脚,“啵”的一声,那心如同气球般炸成了几块小薄片。
“这么大的鸟儿,怎么是空心的呢?”我自言自语。
那大鸟被我看出了破绽,脸上泛起一抹红晕,羞愧地死去。
我这才环顾四周,发现我居然是在沙漠上。
这鸟儿还真能跑啊,我明明出生在江南嘛。
看到四周望不到边的沙漠,我想我该把大鸟的肉储存起来,慢慢吃。
至于吃完之后怎么办,我倒并不太在意。
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我脑子里冒出这么一句。
想不到,还没等到明天,就出现情况了。
一高一矮两个家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下子把我夹在中间,每人与我相距七尺。
扫一眼他们的身法和所占方位,我立即看出这是昆仑派“两仪四象八卦阵”的一个简体版本,内藏十六个变化,三十二个后着。
其实完全没必要这样子嘛,我当时身高还不满一尺,何必这么如临大敌的呢?
烈日下,他们两个家伙的影子,如同闹钟的两个指针,一个瘦长,一个短粗,而我,就是指针的中心。
也许是因为我太矮,也许是因为太阳正当头,我,没有影子。
我想,他们大概想抢我的鸟儿吧,这个可不行。
谁知他们一人拿出一块铜牌。
“你就是大哥帮的帮主?”那瘦子问道。
我看了看胖子,胖子看着我。
我又看了看瘦子,瘦子看着我。
看来这句话是问我了?
“鬼才知道什么大哥帮二哥帮”,我答道,“我只知道我是天生的大哥。”
“这就对了。”胖子说道,“龙木二岛主七日前夜观天象,狮子星座大哥星下凡,正应在你的身上了。”
“所以,龙木二岛主邀你到侠客岛上喝碗腊八粥,”瘦子说道。
“请接牌吧。”两个家伙同时把牌子往我面前一递。
什么侠客岛?什么岛主?我一概不知。腊八粥可能味道不错,但虚幻的腊八粥,怎么能比得上面前这几百斤大鸟儿肉实在?
我头都不抬地说:“不去。”
“不去?”两人齐声喝道:“赏善罚恶令既出,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我还是没有抬头。
我实在是太矮了,抬头看他们我脖子疼。
我只是冷冷地问:“你们从哪里来?”
“南海。”
“那就回南海去。”
“哈哈。”两个人笑了,好像听到了天下最可笑的事情,“要回去,也要带你回去!”
两人拿牌的手缩回,另两只手同时抓向我左右“肩井穴”!
控鹤手!擒龙功!
我还是没有抬头,双手的中指分别一弹,弹到了他们的手腕上。
XIU~~~~~~~~~ 一日一夜之后,他们飞回了南海侠客岛,比来的时候少用了六天六夜。
我妩媚地笑,赤手将大鸟儿开膛破肚,晒成肉干。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只大鸟是杨过的宠物。
而杨过是个二等甲级残废。
我知道了以后,有点内疚。
××××××××××××××
我孤独地在沙漠中行走,身后拖着几百斤神雕肉。
那堆大肉干是我用自己的脐带拴住的,沙漠里实在找不到绳子。
在沙漠里对其他人来说致命的水,对我来说倒不是大问题。
当我口渴的时候,就会暂时放下肉干,开始挖洞。
一般半个时辰可以挖一个直径三尺,深五百尺的洞,基本上就触到了地下水源。
我喝饱了之后,游一会泳,再爬上来,继续走。
每次口渴都要挖洞,也确实有点麻烦,但谁让我没有盛水的家伙呢。
记得有一次,地下水很深,挖了将近一千尺才够到。
我一时兴起,连挖了十几个洞。
后来那地方形成了一个高昌城,没人知道最早的几眼井是谁打的。
在那个时代,有水的地方,就有繁荣。
我走了好久好久,才走出了沙漠,肉干也正好吃完了。
假如你能看到古代的地图,就会发现在西北沙漠地带,有一条长长的路。
那就是我走出来的“打洞之路”。
由于沿途我打了数百眼井,后来这条路上走的人就很多了。
在那种地方,有了水,也就有了路。
不过以后的人们只知道那叫做“丝绸之路”。
哎,人是如此的容易忘本啊。
我走出沙漠的时候,已经长成了一个英俊少年,身高八尺开外,体格健壮,宛如天神。
一尺七寸长的秀发在我脑袋后面摇曳生姿,脐带已经没肉可拴,正好可以用来系住头发。
我正寻思到哪里去找食物,却发现不远处的一个山头上火光冲天。
“有烟火的地方就有人。”娘肚子里带来的知识可真是不少。
我走到山脚下,看到一大帮人拿着各种兵器在打架。
看了一会,大概了解了情况,原来是什么六大派进攻光明顶,而我在远处看到的火光,就是明教所谓的“圣火”了。
看到一个疯老婆子拿着把宝剑满山遍野地追打一个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少年,我起了同情之心。
不过,要先解决肚子问题。
圣火燃烧在一个神坛之上,神坛边上有不少猪头之类的祭品。
我走过去,拿起一个猪头就啃。
大家都忙着打架,没人发现我。
我一边啃,一边四处乱看。
那个疯婆子和少年已经从我面前跑过去两次了,还好,疯婆子虽凶,却追不上少年。
吃完一个烤猪头,差不多饱了。
正好那个疯婆子第三次跑过我面前。
我大喝一声:“KAO,跑来跑去的,累不累啊你?”
接着一脚。
BIU~~~~~~那老太婆立马消失了,唯一能证明她曾经来过的东西,就是掉到地上的那把宝剑。
我这一脚,踢出了精神,踢出了气派,也踢出了寂静。
刚才还蛮热闹的场面,一下子似乎冷清了。
双方的人都安静地看着我,面上的表情惊愕无比。
我环视在场的众人一圈儿。
我的目光射到谁的脸上,谁的脸上就绽放出一个天真可爱又非常淳朴厚道的笑容。
——无论谁能随随便便的一脚踢飞灭绝师太,看到的肯定都会是天真可爱的笑容。
我也笑了。
于是大家也都笑了。
我挥了挥手:“从哪里来的,都回哪里去吧。”
六大派的人纷纷下山。
明教全体向我表示感谢,并且非要请我做他们的教主。
我跟他们说,吃了他们的猪头,这点小忙还是应该帮的,不必客气。
他们跟我说,吃他们的猪头,是他们的荣幸,但教主还是要做的。
推来推去的,我有点不耐烦了,于是拉过那个被灭绝师太追得到现在还喘着粗气的少年。
“你叫什么名字?”我和蔼地问。
“我,我叫曾阿牛。”
“OK,你来做这个教主。”
不由分说,我把他推上了教主的位子。
明教的弟兄们也就接受了。
既然我不做教主,他们就打算为我立一个长生牌位,但不知道如何称呼我这个恩公。
叫我“大哥”好了,我随口说道。
“大哥!”一个白眉毛的老头儿带头叫了一声。
“大哥~~~”几百人的叫声在山谷中回荡着。
从此,明教的圣火前面多了一块“大哥”的牌位。
另外,因为我喜欢吃猪头,明教的教众打那时起就再也不吃荤腥了,一律“食菜事魔”,把猪头供起来给我留着。
做大哥,就这么简单。
我做大哥的时候,没有人能替代;我不做大哥的时候,也没有人能阻挡。
因为,我是天生的大哥。
曾经有人号称是古往今来剑法第一、拳脚第一、内功第一、暗器第一的大英雄、大豪杰、大侠士、大宗师,在我看来,此人给我提鞋都不配。
因为,我是天生的大哥。
我刚刚出生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哭,一条小碗粗细、殷红如血的大蛇,就把我白白嫩嫩的小身子紧紧缠住,瞧它那意思,打算一口把我吞下去当点心。
我觉得浑身难受——好不容易从我娘的肚子里出来,还没活动活动手脚呢,又把我这样子箍住,太搞笑了吧?
我当即一把抓住蛇头,想把它扔出去。
也许是因为当时我的手太小了吧,一下子就把蛇头给抓穿了五个洞,那条蛇立马哀叹了一声,蛇血像喷泉一样壮观,飞溅得满屋子都是。
雪白的屋子,刹那间给喷上了百十朵血红的牡丹。妖艳。冷艳。惊艳。
我的身上自然也给染了一些。
我正想看看身上给喷染了什么图案,一个白胡子老头儿突然冲了进来,大叫一声:“我的蛇啊。”
之后,他就趴在地上狂舔起蛇血来。
长长的白胡子都变成红的了。
我觉得他真是好笑:这么大岁数了,怎么比我这刚出生的小孩子还天真呀?再说那蛇血闻起来全是药味,有什么好喝的呢。
我爬起来要去冲个淋浴,突然觉得身子一下悬了空。
紧接着,我又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有没有搞错啊,我才刚看到一分钟的光明……
温暖的,湿乎乎的黑暗,是我所熟悉的,所以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适。
难道妈妈舍不得我,又把我吸回去了?
只是,对一个刚刚见到光明的婴儿来说,这黑暗就未免有点残忍了。
我不由得吟道:“黑暗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
哎呀,我的身子一震,黑暗似乎在移动——不,似乎在奔跑。
沉默是金。
想起了这句在娘肚子里参悟出来的格言,我也就不再吟诵。
那黑暗奔跑,奔跑,也不知跑了多久。
我实在忍不住了,饿呀。
好在时间长了,我早发觉这不是我娘的肚子,于是一把向黑暗抓去。
抓住团湿乎乎的东西,吃。
再抓,再吃。
当我吃饱的时候,我又见到了光明。
我从黑暗中爬出去,回头一看:咦?我身后躺着一只奇怪的大鸟儿,在那里喘气。
原来我是被它吃到肚子里的啊。
那大鸟肠子流了一地,一颗篮球大的心也掉到了地上,咕咚咕咚地还在地上蹦跳着,一弹老高。
我上去一脚,“啵”的一声,那心如同气球般炸成了几块小薄片。
“这么大的鸟儿,怎么是空心的呢?”我自言自语。
那大鸟被我看出了破绽,脸上泛起一抹红晕,羞愧地死去。
我这才环顾四周,发现我居然是在沙漠上。
这鸟儿还真能跑啊,我明明出生在江南嘛。
看到四周望不到边的沙漠,我想我该把大鸟的肉储存起来,慢慢吃。
至于吃完之后怎么办,我倒并不太在意。
After all,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我脑子里冒出这么一句。
想不到,还没等到明天,就出现情况了。
一高一矮两个家伙,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下子把我夹在中间,每人与我相距七尺。
扫一眼他们的身法和所占方位,我立即看出这是昆仑派“两仪四象八卦阵”的一个简体版本,内藏十六个变化,三十二个后着。
其实完全没必要这样子嘛,我当时身高还不满一尺,何必这么如临大敌的呢?
烈日下,他们两个家伙的影子,如同闹钟的两个指针,一个瘦长,一个短粗,而我,就是指针的中心。
也许是因为我太矮,也许是因为太阳正当头,我,没有影子。
我想,他们大概想抢我的鸟儿吧,这个可不行。
谁知他们一人拿出一块铜牌。
“你就是大哥帮的帮主?”那瘦子问道。
我看了看胖子,胖子看着我。
我又看了看瘦子,瘦子看着我。
看来这句话是问我了?
“鬼才知道什么大哥帮二哥帮”,我答道,“我只知道我是天生的大哥。”
“这就对了。”胖子说道,“龙木二岛主七日前夜观天象,狮子星座大哥星下凡,正应在你的身上了。”
“所以,龙木二岛主邀你到侠客岛上喝碗腊八粥,”瘦子说道。
“请接牌吧。”两个家伙同时把牌子往我面前一递。
什么侠客岛?什么岛主?我一概不知。腊八粥可能味道不错,但虚幻的腊八粥,怎么能比得上面前这几百斤大鸟儿肉实在?
我头都不抬地说:“不去。”
“不去?”两人齐声喝道:“赏善罚恶令既出,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我还是没有抬头。
我实在是太矮了,抬头看他们我脖子疼。
我只是冷冷地问:“你们从哪里来?”
“南海。”
“那就回南海去。”
“哈哈。”两个人笑了,好像听到了天下最可笑的事情,“要回去,也要带你回去!”
两人拿牌的手缩回,另两只手同时抓向我左右“肩井穴”!
控鹤手!擒龙功!
我还是没有抬头,双手的中指分别一弹,弹到了他们的手腕上。
XIU~~~~~~~~~ 一日一夜之后,他们飞回了南海侠客岛,比来的时候少用了六天六夜。
我妩媚地笑,赤手将大鸟儿开膛破肚,晒成肉干。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只大鸟是杨过的宠物。
而杨过是个二等甲级残废。
我知道了以后,有点内疚。
××××××××××××××
我孤独地在沙漠中行走,身后拖着几百斤神雕肉。
那堆大肉干是我用自己的脐带拴住的,沙漠里实在找不到绳子。
在沙漠里对其他人来说致命的水,对我来说倒不是大问题。
当我口渴的时候,就会暂时放下肉干,开始挖洞。
一般半个时辰可以挖一个直径三尺,深五百尺的洞,基本上就触到了地下水源。
我喝饱了之后,游一会泳,再爬上来,继续走。
每次口渴都要挖洞,也确实有点麻烦,但谁让我没有盛水的家伙呢。
记得有一次,地下水很深,挖了将近一千尺才够到。
我一时兴起,连挖了十几个洞。
后来那地方形成了一个高昌城,没人知道最早的几眼井是谁打的。
在那个时代,有水的地方,就有繁荣。
我走了好久好久,才走出了沙漠,肉干也正好吃完了。
假如你能看到古代的地图,就会发现在西北沙漠地带,有一条长长的路。
那就是我走出来的“打洞之路”。
由于沿途我打了数百眼井,后来这条路上走的人就很多了。
在那种地方,有了水,也就有了路。
不过以后的人们只知道那叫做“丝绸之路”。
哎,人是如此的容易忘本啊。
我走出沙漠的时候,已经长成了一个英俊少年,身高八尺开外,体格健壮,宛如天神。
一尺七寸长的秀发在我脑袋后面摇曳生姿,脐带已经没肉可拴,正好可以用来系住头发。
我正寻思到哪里去找食物,却发现不远处的一个山头上火光冲天。
“有烟火的地方就有人。”娘肚子里带来的知识可真是不少。
我走到山脚下,看到一大帮人拿着各种兵器在打架。
看了一会,大概了解了情况,原来是什么六大派进攻光明顶,而我在远处看到的火光,就是明教所谓的“圣火”了。
看到一个疯老婆子拿着把宝剑满山遍野地追打一个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少年,我起了同情之心。
不过,要先解决肚子问题。
圣火燃烧在一个神坛之上,神坛边上有不少猪头之类的祭品。
我走过去,拿起一个猪头就啃。
大家都忙着打架,没人发现我。
我一边啃,一边四处乱看。
那个疯婆子和少年已经从我面前跑过去两次了,还好,疯婆子虽凶,却追不上少年。
吃完一个烤猪头,差不多饱了。
正好那个疯婆子第三次跑过我面前。
我大喝一声:“KAO,跑来跑去的,累不累啊你?”
接着一脚。
BIU~~~~~~那老太婆立马消失了,唯一能证明她曾经来过的东西,就是掉到地上的那把宝剑。
我这一脚,踢出了精神,踢出了气派,也踢出了寂静。
刚才还蛮热闹的场面,一下子似乎冷清了。
双方的人都安静地看着我,面上的表情惊愕无比。
我环视在场的众人一圈儿。
我的目光射到谁的脸上,谁的脸上就绽放出一个天真可爱又非常淳朴厚道的笑容。
——无论谁能随随便便的一脚踢飞灭绝师太,看到的肯定都会是天真可爱的笑容。
我也笑了。
于是大家也都笑了。
我挥了挥手:“从哪里来的,都回哪里去吧。”
六大派的人纷纷下山。
明教全体向我表示感谢,并且非要请我做他们的教主。
我跟他们说,吃了他们的猪头,这点小忙还是应该帮的,不必客气。
他们跟我说,吃他们的猪头,是他们的荣幸,但教主还是要做的。
推来推去的,我有点不耐烦了,于是拉过那个被灭绝师太追得到现在还喘着粗气的少年。
“你叫什么名字?”我和蔼地问。
“我,我叫曾阿牛。”
“OK,你来做这个教主。”
不由分说,我把他推上了教主的位子。
明教的弟兄们也就接受了。
既然我不做教主,他们就打算为我立一个长生牌位,但不知道如何称呼我这个恩公。
叫我“大哥”好了,我随口说道。
“大哥!”一个白眉毛的老头儿带头叫了一声。
“大哥~~~”几百人的叫声在山谷中回荡着。
从此,明教的圣火前面多了一块“大哥”的牌位。
另外,因为我喜欢吃猪头,明教的教众打那时起就再也不吃荤腥了,一律“食菜事魔”,把猪头供起来给我留着。
做大哥,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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