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个烦人精,总能让我笑。

      文学小品 2005-4-27 15:35

作者:小巫婆儿

认识老公那年我21岁。当时他的身分是我好朋友的男朋友。这家伙眼睛细长,戴着眼镜儿,牙齿很白,眉毛很长,不难看,但也绝对称不上帅。他虽然没有令同性嫉妒,异性尖叫的容貌,但他有独一无二的个性和魅力。关于这一点,看看我好朋友紧张他的程度就知道了。最要命的是,他还会做几样小菜,这一点简直令人刮目相看。于是觉得他真的奇货可居。就决定换个角度把媚眼儿飞好。

没想到他那么不抗忽悠。我的十二式玉女勾人术只用了三招,他就乖乖就范,令我特别没有成就感。而且也觉得他不是真的酷,不够味儿。这时候我才有一点后悔,也忽然良心发现,觉得自己愧对好友。于是想着要退货。可是我现在的老公当时的青年才俊小杨同志指着我的鼻子大骂我道德败坏始乱终弃猪狗不如。我看他的样子觉得他特好玩儿一个大男人像个怨妇,于是扯着脖子和他鬼叫,摇头晃脑地气他,求求你就当回陈世美吧你就弃我如撇履吧。吵架吵累了,肚子饿得咕咕乱叫,有气无力地想,算了,就他吧。就当吃点亏雇个不用花钱的厨师好了。

过完21 岁的生日我把自己那点家当收拾收拾就从单位的招待所拎到了小杨同志的猪窝里。从此过上了有人管吃管穿的幸福生活。条件是,我要无条件把猪窝收拾得木器见本色铁器放光芒。间或洗洗衣服或陪主人调调情。

直到现在我也认为同居岁月不错,它会先于婚姻教会你生活。所以我现在一看到那些老大不小了还不肯结婚的孩子就特别替他们着急,总想告诉他们,二人世界个别时候还是挺有意思的。还装什么呀,所谓潇洒所谓不羁多数时候只是一种因无处获得安慰而产生的唳气罢了。于是他们凌厉地看我:个别时候?在这样的对视中,总是我先脸红。靠,原来传统的始终都是我。

在被他饲养的日子里,一直过着猪一样饭来张口的日子。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出差,空落落的房子里,空荡荡的胃。第三天的时候我病了。疾病让我变得恐慌,开始思念他。原来惯性也是一种最深切的爱,从饮食习惯到生物种,我们如此相近,心还能跑多远?不经意间早已被他套牢。

本来一直都认为自己的性格属于快热型。对生活充满激情,对爱情充满浪漫想象。相信一见钟情,相信那种瞬间火花产生的激情点燃恒久的爱。却没想到自己的感情偏偏属于日久生情的那一种。非得经过爱情文火的细致酝酿,才能在他出差的七日里顿悟、升华,达到相爱顶点。于是终于明白,细水长流的爱情虽然平淡朴实,但却余味悠长。毕竟,对食色男女来说,相濡以沫,白头偕老永远是爱情的终极追求。从那以后,我希望自己的爱情是火龙果,外妖内淡,朴实无华。

开始的时候不喜欢他的爸爸妈妈。他家里是典型的暴发户。因为有几个土鳖钱儿,他的母亲敢于用肆无忌惮的眼神把我从头看到脚。然后对他的儿子说:妖精似的,能是过日子人吗?我知道后,气得半死,一个人跑到他家对他妈妈说:我不是妖精。人家都说我屁股大可以生儿子。──现在想来,这样的自我推销方式让我深觉不堪,可当时却觉得没有选择。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对他的不舍。

22岁的时候意外怀孕,想过不要这个孩子,却很怕疼。于是不情不愿地披上嫁衣,匆匆嫁给他。结婚的前一晚,说不清为什么,我哭得肝肠寸断。使得弟弟几次冲进我的房间,问是不是那个姓杨的小四眼儿逼迫我。我抽抽答答地说,不是,真不是。可心里毕竟还是有许多的不甘……

转眼之间已十年。似乎来不及回味和体验。昨天在朋友家吃火锅。席间有人提议,每个男士用一句话概括自己的妻子。轮到我的老公,他笑着看了我一眼,不紧不慢地说:她是烦人精,讨厌鬼。不过她很风趣,总能让我大笑。

别人起哄。我也跟着笑。却觉得眼睛发涩。赶紧去盛了一碗汤,假装热汽蒙了眼睛。

我觉得这是赞美,并且实实在在。环顾四周,能令人开怀的女人不是很多,因审美没有落点而蹙眉的女人却不少。老公,我想,你是懂我的那个人。你还能欣赏我的风趣,我还能让你笑,证明我们还活在彼此的目光和感觉里。今天你在超市里推着购物车走在我的身边的样子很酷,如果明天早上有时间我们还可以因为你的衬衣和领带的颜色吵吵架,生活不外如此我发现我还......爱你。我真的很自豪,在你了解我所有的缺点和不可爱后,我还能让你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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