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同道合不等于合作愉快

      ♣ 闻 者♣ 2007-5-2 13:44:00

志同道合,这个词其实只说明志向情趣以及某些价值观念的相同或者类似。
但是并不说明对彼此待人接物方式的认同。

与某些人确实是志同道合的,一起做站,一起旅游。
可是玩乐的朋友还是限于玩乐,并非适合共同去努力做些什么。
而且如此先损友后合作的关系,往往会导致处事态度上的强烈摩擦。

我不想否定掉某些人的责任心,毕竟我也有错,虽然一个多月前就和毛毛提续费的事,却也是拖拉着没有太在意。
但是答应出面办理的人起码要有点自我督促,不能到了最后关头,还得让别人硬着头皮去收尾。

所以我必须要承认错误。
虽然我不是网管,但起码我更熟悉网络,我不应该让没有经验、靠着一时冲动的人去担当什么。
这是我的不负责任。

出游也是一样的,不论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还是出票快慢的问题,去或是不去,总是最后要告知一声。
不要你已经在去往目的地的火车上了,我还在等你的决定。

人给自己找理由总是特别特别容易的。
因为是朋友,最后总是会说:算了,没有关系。

喜欢同一物品角色的,未必就是志同道合,而志同道合也不等于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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