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一、理解宪法的概念,宪法的词源郑观龙在《盛世危言》首先使用了“宪法”一词。
二、掌握宪法特征:根本大法。取决于三个因素: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三、理解宪法的本质。规定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保障基本权利。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四、熟悉宪法的历史发展及其分类。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掌握早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产生:英国宪法的产生(《自由大宪章》不是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法律)。2.美国宪法。1787制定的美国宪法是世界宪法发展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3.法国宪法的产生。在欧洲大陆,最早制定成文宪法典的国家。
资产阶级学者的宪法分类: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
五、注意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六、能判断宪法的作用:确认和巩固、限制和规范、指引和协调、评价和宣传评价(广泛性集中性、最高性)
六、掌握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七、理解宪法规范的概念:最基本的要素和最基本的构成单位。由民主制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主要特点(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相对稳定性)
八、理解宪政的概念和特征,能区分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九、掌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含义及特色,注意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2004年宪法修正案)
十、重点注意我国的选举制度(04年宪法修正案)、基本原则(普遍性、平等性、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秘密投票原则。选举的民主程序;选举的组织,在实行间接选举的地方,由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的选举工作;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的选举。代表候选人的提出: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投票选举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由该级人大主席团主持。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
十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历史原因、民族原因及表现。主要特点。
十二、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注意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行政长官(香港和澳门不同)。司法机关:香港(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并由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澳门(法院和检察院,包括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职能)。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基本法、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制定的法律、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
十三、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中熟悉国籍的含义,能区公民与人民。知道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特定主体的权利的含义。
十四、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内容。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十五、重点注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及职权,工作程序。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注意04年修正),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职权(注意04年修正)。审计署(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实行审计监督)。中央军委的性质和地位(由主席、副主席、委员若干人组成,任期五年,没有届数限制)
十六、熟记我国行政区域变更的法律程序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特别行政区的成立,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2.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或隶属关系的变更,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都须经国务院审批。3.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4.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变更行政区域的界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民政部门是国务院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
十七、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职权(注意04年修正的任期)
十八、了解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组成和性质
十九、知道宪法实施的含义特点,主要原则(最高权威性、民主、合法性、稳定性、发展)
宪法实施的条件(外部条件、自身条件)
二十、宪法解释的机关,原则和方法。掌握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提案权。
二十一、宪法的实施保障的内容和意义、体制。
法 制 史
一、掌握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内容:“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德”看,一旦统治者“失德”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应运而生取而代之。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德”的要求包括:敬天、敬祖、保民。“明德慎罚”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可归纳为“实施德教、服刑宽缓。”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云、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1、重点注意礼的内容与性质: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祀鬼神时所举行的仪式,古代的礼有两层含义:一 “亲亲、尊尊”。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五礼”指吉礼(祭礼之礼)、凶礼(丧葬之礼)、军礼(行兵仗之礼)、宾礼(迎宾待客之礼)、嘉礼(冠婚之礼)。
2.“礼”与“刑”的关系:“出礼入刑”,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二、西周的契约法规:买卖契约:西周称为“质剂”,“质”是买卖奴隶、井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诊异之物所使用较短的契券。由官府制作,并由“后人”专门管理。借贷契约:西周称为“傅别”,“傅”是把债的权利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札中疗写字,然后一分为二,札上的字为半字。
三、西周的婚姻制度:缔结的三大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约之言)
婚姻“六礼”的内容。婚姻关系的解除:“七出”。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是逆德)、无子去(绝嗣不孝)、淫去(乱族)、妒去(乱家)、恶疾去(不能共祭礼先)、多言去(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去(则是仅义)。“三不去”即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一起与公婆守过三年孝);前贫贱后富贵不去。继承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度,
四、掌握铸刑书与铸刑鼎1.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第一次铸刑书于鼎,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2.郑国邓析的“竹刑”属私人著作3.公元前523年晋园赵鞅把范室子所编刑书铸子鼎上,为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旧传统。
五、注意法经与商鞅变法。1.《法经》为中国历史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为战国时期魏园李悝所做。《法经》六篇:《盗法》、《贱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制度,列为法典之首。《网法》又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规定。《捕法》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规定。《网》、《捕》多属于诉讼法范围。《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原则的规定起“具其加减”作用,相为于总则部分。熟记《法经》的历史地位:
2.掌握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及历史意义
六、知道秦代的罪名与刑罚。熟记秦代的刑罚适用原则:汉代文帝、景帝废肉刑及刑制改革的内容。知道上请与恤刑、亲亲得相首匿的内容人。
七、注意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结构与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魏律》:“八议”,《晋律》,《北齐律》,掌握法典内容的发展变化:“八议”入律与“官当” ,“重罪十条”,刑罚制度改革,“准五服制罪”,北魏太武帝时确立死刑复秦制度。
八、掌握西周时期的司寇、秦汉时期的廷尉,北齐时期正式设置大理寺, 御史制度。诉讼制度应注意“五听”、“五过”、“三刺”与公室告。汉代的《春秋》决狱和 “秋冬行刑”;
九、掌握《唐律》的修订过程——从《武德律》到《永徽律疏》,《武德律》 为唐代首都法典。《永徽律疏》的颁行的意义。从“重罪十条”到“十恶”(内容),六杀、六赃与保辜
知道五刑与刑罚原则。熟记唐律的特点1.“礼法合一”的特点2.科条简要与宽简适中的特点3.立法技术完善4.唐律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朝鲜《高丽律》,日本文武天皇《大宝律令》,越南《刑书》。
十、宋元时期的法律。《宋刑统》: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进印颁行的法典。掌握编敕含义特点。注意刑罚的变化(折杖法:笞杖刑、配役、凌迟)。注意契约立法:绝卖,活卖与赊卖三种。租赁契约。对房宅的租赁为“租”、“赁”或“借”。对人畜车马的租赁称为庸、雇。继承: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财产继承权,南宋又规定了绝户财产继承的办法。四等人:蒙古人、色目人(西夏、回回)、汉人、南人(原南宋地区的民众)。
十一、注意明清律例与大诰、会典。《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在罪名、刑罚与刑罚原则中掌握1.奸党罪与充军刑(1)朱元璋创设“奸党罪”(2)在流刑外增加充军刑2.从重从新与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原则。
十二、司法机关中唐宋时期:大理寺、刑部与审刑院、御史台、三司推事职权。明清时期,明代刑部增设十三清吏司,分掌各省刑名案件。明代大理寺掌复核驳正。明代督案院掌纠案。
廷杖即由皇帝下令,司礼监监刑,铁衣卫施刑,在朝堂之上杖责大臣的制度。“厂”、“卫”是特务司法机关。
十三、诉讼制度中掌握:刑讯与仇嫌回避原则,《唐六典》,宋代的翻异别勘制度与证据勘验制度。人犯否认口供,称“翻异”,重审为“别勘”。《洗冤集录》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十四.注意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九卿会审、朝审、大审。清代会审制度。①秋审;②朝审(刑部判决的重案);③热审(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
十五、掌握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特点及主要影响。《钦定宪法大纲》与“十九信条”。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机构的变革与四级三审制,领事裁判权与观审和会审公廨。
十六、掌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内容、特点及意义,熟悉“天坛宪草”与“袁记约法”,贿选宪法,《中华民国宪法(1947)》,2.南京《中华民国宪法》内容特点
十七、注意罗马法的产生和《十二表法》的规定。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五大法学家的出现: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法学阶梯》)、《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法学汇编》)、《查士丁尼新律》。
十八、掌握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基本内容、历史地位。罗马法复兴的原因及意义。
十九、注意英国法的形成与发展,英国法源头是盎桥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
二十、掌握英美法的渊源:英国法的渊源:普通法(程序优于权利)、衡平法、制定法。美国法的渊源:(1)制定法;(2)普通法;(3)衡平法。美国宪法:由序言和7条本文组成。
二十一、知道英美司法制度,英国存在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两大法院系统。1803年的“罗布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
二十二、熟记英美法系特点1.以判例法为历史渊源2.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3.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4.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5.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二十三、掌握美国法的特点1.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2.法律体系庞杂3、封建因素较少4、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
二十四、掌握法国人权宣言提出的民主法制原则有1.宣布人权是“天赋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2.确立了“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3.提出了资产阶级法制原则。知道法国几部有代表性的宪法(1791年宪法以《人权宣言》为序言、1975年宪法实施时间最长,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由《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战后宪法,1958年宪法是法国现行宪法)。日本明治宪法和“和平宪法。
二十五、重点掌握《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特点:(1)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早期的民法典。(2)贯彻了资产阶级民法原则,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3)保留了若干旧的残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封建法律制度。(4)在立法模式,结构和语言方面也有特殊性。原则:(1)民事权利平等原则。(2)私有财产权无限制和不可侵犯。(3)契约自由原则。(4)过失责任原则。
二十六、注意德国民法典特点:(1)在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方面有所变化。(2)规定了法人制度。(3)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4)在立法技术上,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用语精确。能区分与法国民法典的不同
二十七、了解大陆法系的特点1.从法律渊源传统看,制定法为主要渊源。2.一些基本法律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3.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4.法官采用演绎法。5.诉讼程序传统倾向职权主义。
一、理解宪法的概念,宪法的词源郑观龙在《盛世危言》首先使用了“宪法”一词。
二、掌握宪法特征:根本大法。取决于三个因素: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三、理解宪法的本质。规定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保障基本权利。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四、熟悉宪法的历史发展及其分类。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掌握早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产生:英国宪法的产生(《自由大宪章》不是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法律)。2.美国宪法。1787制定的美国宪法是世界宪法发展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3.法国宪法的产生。在欧洲大陆,最早制定成文宪法典的国家。
资产阶级学者的宪法分类: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
五、注意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六、能判断宪法的作用:确认和巩固、限制和规范、指引和协调、评价和宣传评价(广泛性集中性、最高性)
六、掌握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成文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七、理解宪法规范的概念:最基本的要素和最基本的构成单位。由民主制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宪法主体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最基本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主要特点(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相对稳定性)
八、理解宪政的概念和特征,能区分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九、掌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含义及特色,注意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2004年宪法修正案)
十、重点注意我国的选举制度(04年宪法修正案)、基本原则(普遍性、平等性、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秘密投票原则。选举的民主程序;选举的组织,在实行间接选举的地方,由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的选举工作;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的选举。代表候选人的提出: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在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由选举委员会主持投票选举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由该级人大主席团主持。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
十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历史原因、民族原因及表现。主要特点。
十二、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注意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行政长官(香港和澳门不同)。司法机关:香港(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并由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澳门(法院和检察院,包括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职能)。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基本法、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制定的法律、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
十三、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中熟悉国籍的含义,能区公民与人民。知道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特定主体的权利的含义。
十四、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内容。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
十五、重点注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及职权,工作程序。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注意04年修正),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职权(注意04年修正)。审计署(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实行审计监督)。中央军委的性质和地位(由主席、副主席、委员若干人组成,任期五年,没有届数限制)
十六、熟记我国行政区域变更的法律程序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特别行政区的成立,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2.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或隶属关系的变更,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都须经国务院审批。3.县、市、市辖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4.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变更行政区域的界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民政部门是国务院处理边界争议的主管部门。
十七、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职权(注意04年修正的任期)
十八、了解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组成和性质
十九、知道宪法实施的含义特点,主要原则(最高权威性、民主、合法性、稳定性、发展)
宪法实施的条件(外部条件、自身条件)
二十、宪法解释的机关,原则和方法。掌握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提案权。
二十一、宪法的实施保障的内容和意义、体制。
法 制 史
一、掌握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内容:“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德”看,一旦统治者“失德”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应运而生取而代之。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德”的要求包括:敬天、敬祖、保民。“明德慎罚”主张要求统治者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可归纳为“实施德教、服刑宽缓。”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云、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1、重点注意礼的内容与性质:礼起源于原始社会祭祀鬼神时所举行的仪式,古代的礼有两层含义:一 “亲亲、尊尊”。二是具体的礼仪形式。“五礼”指吉礼(祭礼之礼)、凶礼(丧葬之礼)、军礼(行兵仗之礼)、宾礼(迎宾待客之礼)、嘉礼(冠婚之礼)。
2.“礼”与“刑”的关系:“出礼入刑”,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二、西周的契约法规:买卖契约:西周称为“质剂”,“质”是买卖奴隶、井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诊异之物所使用较短的契券。由官府制作,并由“后人”专门管理。借贷契约:西周称为“傅别”,“傅”是把债的权利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写在契券上,“别”是在简札中疗写字,然后一分为二,札上的字为半字。
三、西周的婚姻制度:缔结的三大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约之言)
婚姻“六礼”的内容。婚姻关系的解除:“七出”。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是逆德)、无子去(绝嗣不孝)、淫去(乱族)、妒去(乱家)、恶疾去(不能共祭礼先)、多言去(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去(则是仅义)。“三不去”即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一起与公婆守过三年孝);前贫贱后富贵不去。继承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度,
四、掌握铸刑书与铸刑鼎1.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第一次铸刑书于鼎,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2.郑国邓析的“竹刑”属私人著作3.公元前523年晋园赵鞅把范室子所编刑书铸子鼎上,为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旧传统。
五、注意法经与商鞅变法。1.《法经》为中国历史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为战国时期魏园李悝所做。《法经》六篇:《盗法》、《贱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制度,列为法典之首。《网法》又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规定。《捕法》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规定。《网》、《捕》多属于诉讼法范围。《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原则的规定起“具其加减”作用,相为于总则部分。熟记《法经》的历史地位:
2.掌握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及历史意义
六、知道秦代的罪名与刑罚。熟记秦代的刑罚适用原则:汉代文帝、景帝废肉刑及刑制改革的内容。知道上请与恤刑、亲亲得相首匿的内容人。
七、注意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结构与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魏律》:“八议”,《晋律》,《北齐律》,掌握法典内容的发展变化:“八议”入律与“官当” ,“重罪十条”,刑罚制度改革,“准五服制罪”,北魏太武帝时确立死刑复秦制度。
八、掌握西周时期的司寇、秦汉时期的廷尉,北齐时期正式设置大理寺, 御史制度。诉讼制度应注意“五听”、“五过”、“三刺”与公室告。汉代的《春秋》决狱和 “秋冬行刑”;
九、掌握《唐律》的修订过程——从《武德律》到《永徽律疏》,《武德律》 为唐代首都法典。《永徽律疏》的颁行的意义。从“重罪十条”到“十恶”(内容),六杀、六赃与保辜
知道五刑与刑罚原则。熟记唐律的特点1.“礼法合一”的特点2.科条简要与宽简适中的特点3.立法技术完善4.唐律是中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朝鲜《高丽律》,日本文武天皇《大宝律令》,越南《刑书》。
十、宋元时期的法律。《宋刑统》: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进印颁行的法典。掌握编敕含义特点。注意刑罚的变化(折杖法:笞杖刑、配役、凌迟)。注意契约立法:绝卖,活卖与赊卖三种。租赁契约。对房宅的租赁为“租”、“赁”或“借”。对人畜车马的租赁称为庸、雇。继承: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财产继承权,南宋又规定了绝户财产继承的办法。四等人:蒙古人、色目人(西夏、回回)、汉人、南人(原南宋地区的民众)。
十一、注意明清律例与大诰、会典。《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在罪名、刑罚与刑罚原则中掌握1.奸党罪与充军刑(1)朱元璋创设“奸党罪”(2)在流刑外增加充军刑2.从重从新与重其所重轻其所轻的原则。
十二、司法机关中唐宋时期:大理寺、刑部与审刑院、御史台、三司推事职权。明清时期,明代刑部增设十三清吏司,分掌各省刑名案件。明代大理寺掌复核驳正。明代督案院掌纠案。
廷杖即由皇帝下令,司礼监监刑,铁衣卫施刑,在朝堂之上杖责大臣的制度。“厂”、“卫”是特务司法机关。
十三、诉讼制度中掌握:刑讯与仇嫌回避原则,《唐六典》,宋代的翻异别勘制度与证据勘验制度。人犯否认口供,称“翻异”,重审为“别勘”。《洗冤集录》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十四.注意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九卿会审、朝审、大审。清代会审制度。①秋审;②朝审(刑部判决的重案);③热审(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
十五、掌握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特点及主要影响。《钦定宪法大纲》与“十九信条”。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机构的变革与四级三审制,领事裁判权与观审和会审公廨。
十六、掌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内容、特点及意义,熟悉“天坛宪草”与“袁记约法”,贿选宪法,《中华民国宪法(1947)》,2.南京《中华民国宪法》内容特点
十七、注意罗马法的产生和《十二表法》的规定。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五大法学家的出现: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法学阶梯》)、《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法学汇编》)、《查士丁尼新律》。
十八、掌握罗马法的渊源和分类、基本内容、历史地位。罗马法复兴的原因及意义。
十九、注意英国法的形成与发展,英国法源头是盎桥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
二十、掌握英美法的渊源:英国法的渊源:普通法(程序优于权利)、衡平法、制定法。美国法的渊源:(1)制定法;(2)普通法;(3)衡平法。美国宪法:由序言和7条本文组成。
二十一、知道英美司法制度,英国存在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两大法院系统。1803年的“罗布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
二十二、熟记英美法系特点1.以判例法为历史渊源2.以日耳曼法为历史渊源3.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4.以归纳为主要推理方法5.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
二十三、掌握美国法的特点1.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2.法律体系庞杂3、封建因素较少4、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
二十四、掌握法国人权宣言提出的民主法制原则有1.宣布人权是“天赋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2.确立了“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原则3.提出了资产阶级法制原则。知道法国几部有代表性的宪法(1791年宪法以《人权宣言》为序言、1975年宪法实施时间最长,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由《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战后宪法,1958年宪法是法国现行宪法)。日本明治宪法和“和平宪法。
二十五、重点掌握《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特点:(1)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早期的民法典。(2)贯彻了资产阶级民法原则,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3)保留了若干旧的残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封建法律制度。(4)在立法模式,结构和语言方面也有特殊性。原则:(1)民事权利平等原则。(2)私有财产权无限制和不可侵犯。(3)契约自由原则。(4)过失责任原则。
二十六、注意德国民法典特点:(1)在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方面有所变化。(2)规定了法人制度。(3)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4)在立法技术上,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用语精确。能区分与法国民法典的不同
二十七、了解大陆法系的特点1.从法律渊源传统看,制定法为主要渊源。2.一些基本法律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3.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4.法官采用演绎法。5.诉讼程序传统倾向职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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