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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手拈來4: 不要管我 |
Published on 20.7.2005 @ 22:20 | |
<S>最好沒有人看, 以後也沒有人看... 很後悔曾經讓這個 blog 在不應該出現的地方出現過, 令到我現在想罵人也不行... 討厭的人也不能提...</s>←指一位那時的網友
屈啊屈... 是很容易屈死的!!!
是的, 我的心情很不好... 本來有 HBP (Harry Potter 6) 看是很高興的事, 看到那_____(消音,不透露劇情嘛)實在感動(放心,閣下是不能想像我會為甚麼而感動的)... 一面讚嘆 Rowling 處理劇情厲害很多, 一面嘆自己的卷二差得不是人看的... (同時也一方面想 MQ _______)
我心情很差, 不能說出口的東西讓我的心情更差... HSMQGYGGSBP(怕且連我自己也解讀不出來, 強!)
我是自我的人, 超自我的人... 別來踩我的界線, 要踩者, 請有高明的理由~ 最近又發覺自己很容易覺得別人白癡 (望天), 喔~~~ 是我自大了嗎? 噢~ 或許是的, 真的是自大狂... 我討厭很多人... 討厭那些思路不深入、敷淺、自以為是 (超我: 自己嗎?) 的人... 人好主觀, 但我主觀得來還很執着~ 看一個人其實也是因為成見, 覺得你「孝順」, 就做啥出來也是孝順的; 覺得你「反叛」、「幼稚」, 就無論如何也是這樣~ 別妄想改變別人對自己的看法, 是沒可能的。 (聳肩) 也別想來改變我~ 啊? 離題了...
最近想到永遠消失在網路上...
小舒說得對, 我的風格不適合寫同人, 應該是說: 受歡迎的同人~ 其實這個道理我一早也懂, 也許小舒說出來, 幫我厘清了點吧~ 沒人看的文, 同人文? 寫來幹甚麼? 要自娛的話, 留在腦袋當中就夠了~ 要我刻意為了 "有人看" 而去寫 同人? 「不是說笑吧?」(冷笑) 同人是要來娛樂的, 不能吃飯的; 寫來娛己, 順便滿足虛榮感; 為了 hit 率而寫同人? 哈哈, 我還未至於低級至此... 要我為了錢去寫原創還可以考慮參詳一下~ (真的, 如果有人說我只要寫 YY 一定能出書的話, 我立刻去找 AV 來看!!! 如果 BL 的話, 我立時掰一部出來也不在話下! [喂喂]) 同人? 又不能出版、又不能吃飯, 不能稱心如意的話, 寫來幹甚麼?
「作夢啦~」
想通了, 就前所未有地對構想 DN 同人沒有興趣、 對寫同人也前所未有地淡薄...
想了好一會搜靈卷二, 頭也痛了... 甚麼? 我又改了?? 錯了~ (揚揚手) 不是, 我是想從頭寫過喇~ 丟棄七萬字? 幸運的話, 或許沒這麼多的... 卷二處理得很失敗... 到我寫成新的卷二, 我再跟你說吧?
啊? 那個你又存在不存在...
最近有點領悟... 「零是我。」 哈哈, 挖苦人家、尖刻的時候, 那個就是作者本人~ 一大堆似是而非的歪理, 也是作者的態度~ 溫柔善良的時候可不是我嘍~ 我才不會是這麼好的一個人喇~ 哈哈。(不過沒有人看得出他的好吧~ 我恁情說!) 樂傑是我討厭x嚮往的聚合物...
至於卷二我最後能否從頭來過, 應該... 唔....... 捨不得是真的... 但決心是蠻大的... 不, 我也想下定決心, 只欠腦子裏還未建構好滿意的舖排。
對呢, Kawin 啊, 卷二最不有趣的地方, 就是她的舖排, 不是說沒有起承轉合, 而是沒有高潮... (啊? 我好像有點想歪) (超我: 拜託!) 最近發覺自己還真的蠻下流的... (超我: 還說不低級!) 改了, 重寫, 牽連卷一的重寫... 哇哈哈哈... (超我: 去屎!)
至於網路, 說笑好了, 對於一個自少決乏朋友, 又渴望別人注視的人來說, 網路實在是個大引誘! 況且, 上網成癮的人說不上網還不容易, 某的性格拖泥帶水、猶豫不決 (超我: 看看對甚麼事情啦, 你唄~), 所以應該捨不得的...
噢... 說完, 舒服了點, 回去看書。
別跟我提起 HBP 的劇情, 半隻字也不要, 否則... 殺了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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