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blog tag.

      无聊无聊大搜查线 2005-8-30 10:22
从毛毛猫处引用:
Blog Tag游戏,规则很简单,开始游戏的人出一个题目,在自己的blog上写下答案,然后把题目丢给另外五个人,在文末附上这五个人的连结,并且到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哈哈!你被贴了。」。这五个被tag到的人,在自己的blog引用(并附上连结)是从哪一个blogger那里传来的题目(这时候「引用」功能就很好用),然后写下答案,再去贴另外五个人。如此继续下去。

游戏规则::Game rule
1.被贴后,请写5项个人怪癖
2.然后请再转贴n个人

此游戏看来也是无聊者的杰作,也可能是那个懒学生为了自己作业收集资料的鬼蜮伎俩。

好了,怪癖,怪癖。

1. 喜欢上课睡觉,而且在老师眼皮底下光明正大的睡觉。

2.把土司泡在牛奶中吃。

3.如果看到别人用的电脑(操作系统,软件)还有用电脑的习惯不顺眼时,喜欢强迫其改造。

4.自我强迫去听一些很不喜欢的歌,只是为了骂那歌手的时候有根据。

这是最近刚发展的:
5.喜欢和女生比谁手白,来羞辱那些肤色比较健康的女生,哈哈哈,太邪恶了。


本次的受害者是:
杂七杂八~
队长,你跑的了吗?

杀他个干干净净
队长都跑不了,队副你又跑的了吗?

就这样躺着,让我懒
胖妞啊,胖妞,你怎么这么胖哪,最近又胖了没有,以后还想更胖吗?

诸神の黄昏
无比邪恶的正太控,现在已经顺利转职为同人女。

月末年初
月末年初,就是12月底,1月初。

乐得其所
妹妹大人,也来玩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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