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概论『下』

      ARTICLE 2005-6-13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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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  中国清官文化(Ⅰ)

一、 有关清官与廉吏的最早说法
  1、 吏.
  吏是我国古代大小官员的通称。秦以前,称公卿为吏,中央和地方机构的下级办事人员也称吏。现在下级办事人员都改称公务员了,呵呵,还不如称吏呢,省俩字呢。汉代时,官、吏的界限从职权与地位上逐渐有了分明。宋代,有品称官,无品称吏。不过,社会上仍沿袭先秦以来称官为吏的习俗,比如清代督抚们,常被称为封缰大吏。
  2、 吏以廉为本
  云: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政,五曰廉洁,六曰廉辨,后人又加个廉俭,构成七廉。
  3、原始社会末期即开始倡廉,春秋战国时廉政建设有了进一步发展。儒家从政治上强调廉,但真正把廉政从政治高度加以认识并视为关系兴衰存亡者,乃是法家的管子,即管仲。
  4、 "清官"二字,何时何地合为一词,有多种说法。
  其一、"查正史记载,始见于"(见上海1978-11-25)。
  其二、明代李贽卷四中已有"彼为巨盗,我为清官",将清官与巨盗对称,乃清明,清正,清廉之意。
  其三、金代元好问中已有"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只从明府到,人信有清官"的诗句。
  其四、段宝林在其中云:"从清官产生和流传的时间来看,清官一词,与包公(999-1062)关系甚大,似乎可以说是包公清官故事流传之后而盛行的。卷316记载时人称包公'笑比黄河清'"。(见1999-5-6)
  其五、"两袖清风"之由来
  明英宗时,兵部侍郞于谦巡抚河南,回京时连河南的土特产---土蘑菇与线香都没带。赋诗名志: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第六讲  中国清官文化(Ⅱ)

二、清官故事之样板---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同志和人民公仆的榜样孔繁森同志
   注:本来想one bye one地讲解他们的故事的,可是在分讲二人的时候,发现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无奈只好合二为一地讲了。
  1、 出生与教育
  于成龙(1617-1684),吕梁地区方山县下昔乡来堡村人。幼读诗书,读出这么个道理:"经史子集千本万卷,无非仁义礼智四字,程朱理学滚瓜烂熟,无非天理良心四字"。
  孔繁森(1944-1994),山东聊城人。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参军、入党,茁壮成长!未读诗书,却懂得了这么个道理:为人民服务!
  2.信仰
  
  于成龙,1647年,始读佛经,个人思想,成为佛、儒、道三合一。概括如下:相信因果报应,讲究天理良心;提倡清心寡欲,崇尚洁己爱民,主张积极入世。
  孔繁森,没有读过佛经,只信唯物主义与马列主义。不相信因果报应,讲究一切为了党。胸中装着全天下,唯独没有他自己!
  3.仕途起步
  于成龙,1661年,抽签抽了个广西柳州府罗城县令。这时的罗城县,环境极差,它刚于1659年被收归清政府,第一任县令被杀,第二任县令上任未到一年,跑了,至今无人上任!别人劝他算了吧,但于成龙最终还是决定赴任,家人哭谏不行,只得哭相送。我不知道于成龙怎么想的,是为了当官,还是为了人民!
  孔繁森,党的培养教育下,他参军、入党,后来转业到地方工作。1979年,国家要从内地抽调一批干部到西藏工作,当时担任中共聊城地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孔繁森欣然赴藏。注意,于成龙是抽签,孔繁森是抽调。于成龙是听着家人的哭声硬着头皮上,孔繁森是欣然赴藏。
  4.境界对比
  关于孔繁森赴西藏之思想境界,我抄了一段宣传文章:他并非不知道西藏天高地远,并非不知道那里生活艰苦,并非不知道远离家乡和亲人意味着什么,但他更清楚地知道,这是祖国和人民的需要,这是党的召唤。
  相形之下,于龙成的境界就差了那么一截:罗城上任,同样天高地远,但是没有党的召唤,这一点,是旧社会与新社会官员的显著区别。不过,于成龙的条件要更艰苦一点:置卖家产凑路费,无火车无汽车无飞机,骑驴登程,历时三个半月,进得罗城,只见六户人家。皆草屋柴门,老弱病残,上前叫门,主人见之如见虎狼,惊恐万状。主仆六人只好住进了关帝庙。第二天才找着县衙门,只见台阶上草比人高,中堂草屋三间,用木头架子撑着,四周没墙,瞧着象房子的样子。这时候,因水土不服,五个随从中死掉两个,跑掉两个,只丢一个-电视上大家也看到过-苏朝卿。于成龙没有秘书!
  5、任内百姓
  1662年秋,于成龙被广西布政使金光祖看中,欲留在桂林。近百名老乡结队到桂林,跪在署院门外"静坐示威",向督抚要于成龙,于成龙归。从中看出,古时的老百姓是多么的自私与苛刻,而且对于官员的任命,尚有一定的发言权,只不过发言时是跪着的。
  孔繁森离任时,藏族同胞依依不舍地含泪为他送行。现在的百姓比旧社会的百姓觉悟高点,尽管不舍,还是遵从大局的-上面给派什么公仆,我们就要什么公仆,有泪也憋着,绝不发言!
  
  6、家人境界
  随于成龙上任罗城的仆人,前后九人,逃回去四人,死五人。死者家人找于成龙长子廷冀索钱,廷冀只得变卖家产,下跪求情。家有一县之长,不但没有外援,还得内贴,无奈,只好派廷冀前去寻父,还带着族令:任满,去职归乡,守侍老母。廷冀好不容易走到了罗城,见到了父亲,我们找不到资料,不知道廷冀是如何劝说父亲的,更不知道于成龙是如何"三讲""三代表"的,我们只知道结果:廷冀空手返回了!一句话,古时的官员家属稍微有那么点拖后腿儿的意思。
  孔繁森,家有老母弱妻,三个未成年子女。可是这些家属从未说过半个不字,也没有开过家族联席会议,命令孔繁森回家。最重要的是,没有派特别代表上西藏拉他回家。
  7、任满
  1667年,于成龙任满,县令罗城七年,总共上交赋税八、九两银子,新上任的广西布政使怀疑于成龙贪污,老于同志几乎精神分裂。此年康熙亲政,于成龙被举"卓异",改任四川合州刺史。罗城人民哭送几十里,有一单眼瞎要求送他到合州,说:怕你路费不够,我用相命看风水的钱助尔!
  孔繁森第一次赴藏,任满后回山东。找不到资料,所以不知道他离任时路费够不够,估计不是偷扒火车回家的,因为铁路查得严,我1988年扒过一回,在许昌被逮住的。宣传资料上是这么说的:光阴似箭,1988年,工作几经调动的孔繁森已担任聊城地区行署副专员! 1979年赴藏前,孔繁森是中共聊城地委宣传部副部长来着,我不知道行署副专员跟宣传部副部长,哪个官大!
  
  8、外号及忠孝
  现在百姓觉悟高,只给贪官起外号,轻易不给清官起外号了,总之,没有听说孔繁森有什么外号。到是于成龙,外号一大堆。合州任上,其长子廷冀二次探父,临别时父亲没有礼金相送,只有一只鸭子,分与儿子一半,于成龙从此多一外号:于半鸭!当然,合州人民还给于成龙另一个外号:于青天!黄州任上,于成龙天天以糠粥为食,又得一外号:于糠粥!
  除了外号,古时的百姓还有得寸进尽尺的缺点。1676年,于成龙60岁,离家16载,养母故去,于成龙哭作少年样,欲告老回家,黄州百姓哭谏,不许!于成龙"退居二线"的阴谋被百姓击毁!
  孔繁森没有想着退居二线,但是却要二次进藏了。按组织规定,援藏一次就行了,但是不知道为何,援藏任务再次落到孔繁森头上,不知道是不是西藏百姓哭谏来着。 1988年,山东省在选进藏干部时,孔繁森被再次选上,组织上问他有什么困难,孔繁森就那么一句话:"我是党的干部,服从组织安排。"这种忠诚,于成龙也做到了,只是用辞不太一样,于成龙是这样说的:"皇恩超擢,捐躯莫报,唯虑辜负圣恩!"
  宣传材料上是这样宣传孔繁森二次进藏的:孔繁森心里很清楚,家里确有不少困难;自己的身体已不如从前了,年近九旬的老母,生活已不能自理;三个孩子尚未成年,需要有人照看:妻子动过几次大手术,体弱多病,自己一走,全家的生活重担又要压在妻子一个人肩上。可是为了党的事业,孔繁森把对家乡、对亲人的爱深深地埋在心底,把博大无私的爱献给了祖国和人民。
  相形之下,于成龙做得逊色:1681年,于成龙的养母已经停柩五年,尚未入土,于成龙向皇帝上,康熙一看,准假三月,事毕立归。于成龙返乡,伏在早已风化成骨的养母身上,几次昏厥。可是,于成龙只享受了一个月的假期,就提前归"队"了。这种样板戏,目前在我们的政、军、公、检、法里比较流行,我估计都是学的于成龙!歌曲里唱"一样的天一样的地",这里可唱作"一样的忠一样的孝"。
  
  9.反贪与扶贫
  
  于成龙有个额外的差使-反贪,所以以身作贼:1679年,升福建布政使,官越大,饭越吃不饱,薪米供应不上,有时需典物换食,一天一顿饭。1682年,于任两江总督,常年不知肉味,得外号于青菜,工作到深夜,饥,想煮碗稀饭打尖,米罐却常是空的,又得一外号:无米总督!
  自己做好了带头作用,于成龙下,云:一饭五菜足矣!这个一饭五菜,跟我们现在"四菜一汤"一个意思,只不过,古时的官员比现在的多了一个菜,真是旧社会!
  孔繁森主要任务是扶贫,因为西藏是大西部嘛。除了公务扶贫外,孔繁森还卖血周济两个西藏孤儿上学。于成龙也不含糊,康熙赐给他银子千两,他转手用于赈民。而且,也周济穷困学生,只是那时的医疗条件差,技术条件达不到,所以于成龙卖血不成。不过,于成龙还抓过素质教育,为严保教育质量,对于教师的不合格者,请他下岗---于成龙一次微服私访,在私塾中听先生讲,见先生文理不通,胡编乱扯,就下令关掉他的补习班。没想到这老师哭了,说:人小贫穷,若不让开补习班,难以糊口!于成龙说:尔想糊口度日,岂可误人子弟!吾给尔几两银子,另谋生路去吧。呵呵,我若是这教师,高考补习班办不成,我就办个干部文凭胡混班!只可惜,那时不兴这个!
  10:仕途区别
  孔繁森与于成龙区别最大的一个地方,就是两人仕途路线的绝然相反:于成龙是从最艰苦的地方起步,最后到了富裕的江南,任两江总督!孔繁森是从不太艰苦的地方山东起步,到艰苦的地方拉萨,再到最艰苦的地方阿里。
  第二个区别,由于于成龙业余时间反贪,所以,仕途难行。只顾自己做清官,老衬得别人都是贪官似的,所以其他官员看他不惯,阴使绊子自不在话下,1683年,于成龙哀叹:行廉守职难矣!1684年,于成龙的清名广播江南,但却陷入了不洁官吏的重重包围之中,心神惊悸,上蔬乞骸归乡,康熙好不容易逮住一个清官样板,当然不准。现在的官员不愿意退居二线,尚可叫作发挥余热,奉献终身。可于成龙几次请归不成,背后却被同仁们讥作"贪图功名,恋官不去!可见古时做官之难。
   11.因公殉职
  退休不成,1684年3月,康熙令于成龙巡视东海防务,于成龙扶病出巡,海上周折一个月,旧疾复发,于成龙数日不能进食,呕吐不止。4月18日晨,于成龙挣扎着爬起办公,幕僚看出他行将"出世",纷纷跪下。交待公事后,于成龙交待自身后事:尸骨归故乡,丧事从简,只交待了这么两句,还想再说些什么,但已口僵不能言,端坐而逝,年68岁。噩耗传出,江宁百姓罢市而哭,江水滔滔,山河失色!
  1994年11月29日,孔繁森在去新疆塔城考察边贸的途中,在一场车祸中不幸殉职,没有遗言,时年50岁,噩耗传出,山河为之呜咽!
  12.遗物
  于成龙死后遗产:盐米数升,布被一床,袍服一件,靴带两条。江宁百姓罢市而哭,有些百姓甚至给于成龙烧纸钱,被其子廷冀阻挡。廷冀的意思很明白:老父阳世不贪一文,阴世也一样!
  人们在料理孔繁森的后事时,看到两件令人心碎的遗物:一是他仅有的钱款--8. 6元;一是他的"绝笔"一去世前十天写的关于发展阿里经济的 12条建议。宣传材料上是这样表扬的:这就是孔繁森留下的遗产,这就是一个gong产党员的情怀!
  我觉得,于成龙的遗产同样令人心碎,而且,也可以这样子表扬:这就是于成龙的遗产,这就是一个封建官员的情怀!或者说,共chan党员能做到的,封建官员同样可以做到!
  13.榜样的力量是没劲的!
  康熙给于成龙书写碑文:"朕读周官六计廉吏,曰'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吏道厥唯廉重哉。朕用是观臣僚,有真能廉者,则委以重寄,赐以殊恩,所以示人臣之标准也。"
  康熙说于成龙"实古今第一廉吏",最后,于成龙获谥号"清端",意为清官第一。此后,康熙将于成龙立为廉洁奉公的样板,号召同志们向于成龙学习!直到如今,我们还在学习于成龙!
  
   *** 同志高度赞扬孔繁森是"全党的楷模",并题词号召全党"向孔繁森同志学习"。
  于成龙,孔繁森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可我觉得,榜样是没有力量的,或者说,榜样的力量是没劲的。因为树立榜样的时候,其前提是个假命题,英明如康熙,也犯了这错误:若臣俱学成龙,天下何为不治?废话加傻话,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只要人人都...就...",这命题反过来理解就是:"只要不是人人都...就不..."歌星可以张开一张血盆大口瞎叫唤,可皇帝也这样,不是天真,就是无知,高蛋白低品质!

第六讲  中国清官文化(Ⅲ)

三、皇帝并不真正喜欢清官
  皇帝并不真正喜欢清官,或者说,皇帝对清官的喜欢是有限度的喜欢。
  中国帝王的南面之术可以概括为阳儒阴法,或者说外儒内法。也就是说,中国帝王表面上遵从儒术,内在的实质却在使用法家之术。所谓的法,乃是韩非子的法。
  常言说:有道之主,不求清洁之吏。韩非子也认为,人性是恶的,群臣皆有阳虎之心。每一个皇帝,再笨,也知道自己本能性的根本性的恐惧是什么,那就是自己屁股底下的龙墩!天下与龙墩,皇帝首先选择的当是龙墩。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青山是什么?就是龙墩!这一点,定澶渊之盟的宋真宗明白;不让岳飞"待从头,收拾旧山河"的宋高宗明白;"宁赠友邦,勿给家奴"的慈禧老太太明白;"攘外必先安内"的蒋光头也明白。正是由于大家都明白,所以,汉代即有以龙墩安危为核心的罪名:大不敬、矫诏、擅发兵,阿党妄上等等,到了隋唐时期,终于完整的发展为"十恶不赦"。一句话,凡是对君权构成危胁的,损害皇权威严的,都是不赦之罪。
  韩非子的法术,挠到了皇帝的最痒处。术是什么?韩非子有两个层次的答案。在中他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在中,韩非子又说:"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两层意思合二为一,术就是指帝王驾御群臣的秘密之术!
  驾御群臣,首先要注意辨别忠奸,清除奸侫之臣。韩非子把奸臣的活动规律和惯用手法总结为"六微"和"八奸"。并且提醒帝王,举臣任事的标准,首先是看他是否忠诚,而且这忠诚是绝对的真诚,没有是非标准的忠诚。韩非子说:"贤者之为人臣,北国委质,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而待令而无是非也。"
  正是由于受了法家的影响,英明的帝王们才不约而同地"乱世用人才,治世选庸才,太平盛世奴才,政治标准第一,道德标准第二,知识技能其三。"这一点,现代社会还有遗迹,比如又红又专啦,讲政治啦,咱这里就不多说啦。
  我们先看看始皇是如何求忠的:始皇在梁山宫,从山上看见李斯的车骑仪仗甚为隆重,表示不满。后来,始皇周围的人将情况告诉李斯,李斯立即减少车骑人数,始皇发现,知道有人泄密,审问在场人,无人承认,只得把当时在场的人全部杀掉!
  这里就出现一个问题,既然中国的帝王都喜欢韩非子的法术,为什么表面上却遵从儒家呢?很简单,愚民嘛。特别是秦家二世而亡,血的教训告诉后来的窃国大盗们:要温情脉脉,要脉脉温清!所以,儒家就是窃国大盗们白天的外套,法家则是他们的睡衣!
  岳飞之死,严格意义上来讲,在于不忠。高宗主和,岳飞主战,高宗想当皇帝,岳飞却要迎回二圣,这不是跟君主对着干吗?而秦桧之所以能讨得高宗赵构的喜欢,恰是因了他的忠心。更何况法家云:君主本人要独断专行,众人称赞,不必喜欢;众人反对攻击的人,君主不必憎恨。君主有时候专喜欢坏蛋,真是气人!
  还有乾隆,那么英明,也狠抓反贪来着,难道就对和珅同志的贪污问题没有察觉?非也!原因还在于和珅同志虽贪,却是很忠的,又英俊,又聪明,绝无二心,一生都在想着法子哄主子高兴,这样的奴才皇帝不喜欢才是傻冒呢。乾隆自己也说:我也知道和珅坏,可是没了他,谁陪我玩儿呢?
  后来,嘉庆制和珅,诸位可不要自作多情地以为新皇帝在反贪。根本原因,之一:一朝天子一朝臣,和珅不是嘉庆的人;之二,黑吃黑,嘉庆继位时,国库空虚,内乱频频。所以,乾隆死后第五天,嘉庆就将和珅革职查办。民谣说:和珅跌倒,嘉庆吃饱!嘉庆反贪,却是因为自己没钱闹的。
  那么你会问:难道皇帝不反贪吗?难道皇帝真的不喜欢清官吗?非也,皇帝当然反贪,但是只在贪风甚炽,影响政权的稳定性与合法性的时候,才反贪的。皇帝根本性的恐惧,除了臣有二心之外,还有就是百姓的造反之心。如果说百姓是妖魔的话,那么清官便是帝王供妖魔享用的牺牲与祭品。说得不客气点儿,清官是帝王放在百姓面前的冷猪头肉!所以,皇帝对清官的喜欢是有限度的,海瑞就是一个例子!嘉靖皇帝又要用海瑞做道德的幌子,同时又讨厌他的粗线条的二百五作风,无奈只好既不杀,又骂他为"那个咒骂我的畜物"。嘉靖升天,新皇隆庆登基,对海瑞的安排却成了新朝的一个难题。按黄仁宇的分析,"比较稳妥的办法是让他升官而不让负实际的责任",而现代社会,我们也时不时的能发现,所谓的清官,经常遭遇明升暗降的所谓提拔重用。举一个例了,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那个中李向南的原形之一---山西省长治市市委书记吕日周由于声名清卓而被提拔为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了。政协是干什么的?主要政务,握握手的干活,呵呵!
第六讲  中国清官文化(Ⅳ)

四、当清官的经济难度
  1628年,朱由检当上了大明皇帝,上任伊始,发出"文官不爱钱"的号召,而且随后的日子里,年轻的皇帝一直是以身作贼的:当政十七年,宫中没有进行过任何营建!吃穿俱不讲究。自明神宗以来每月需饭费万余金,而崇祯下令节俭,仅存以前的1%;他还将皇帝穿衣一日一换的惯例改为每月一换;宫中的金银器具皆改用陶器。为他讲课的大臣甚至看到过他的衬衣袖口磨烂,吊着线头。
  问题是,皇帝的节俭,构不成全体官员的榜样,相同的例子还有,那就是道光帝。其实,单从经济角度看,当清官就有难度。所以,朱由俭发出"文官不爱钱"号召后,户科给事中韩一良就上疏发起了牢骚:如今何处不是用钱之地?哪位官员不是爱钱之人?本来就是花钱弄到的官位,怎么能不花钱偿还呢?现在都责备郡守县令不廉,但怎么能够廉?有数的薪水,上级要打点,来往的客人要招待,晋级考核,上京朝觐,都需要大量的花费,想廉行么?
  韩一良说的是大实话。众所周知,明朝的官员工资,是历史上最低的。吴思给他们算过:省级最高领导,年薪576石大米,折合人民币月薪11780元;正司局级年新192石大米,相当于月薪3930元;七品知县,年薪90石大米,相当于月薪1840元人民币;象韩一良这样的股/副科级干部,66石大米,相当于月薪1350元。你会说,不少了,比现在的工资还高嘛。实际上,官员到手的工资往往是打过折口的。拿七品县令的工资来说,他每月只领一石大米,每年十二石,叫本色,其余都折成银子、钞,布发给你。这么一折,实际到手的就缩了水,类似我们中秋节领苹果,表面上是50元钱的苹果,实际上它可能不值30元,这一点,估计吃公家饭的同志们都领教过。总之,明朝的县长,最后每月领到手的,不超过1130元。你会说,这也不少嘛,那么咱们再算一笔帐:那时没有计划生育,如果不是地况有毛病,那么每家孩子少则三五个,多则一个班;那时不兴一夫一妻,官大的,妻妾成群,官小的,其码弄个一正一副一妻一妾,清廉如海瑞,那也是九娶妻妾的;更何况,那时没有妇女解放运动,没有男女平等,没有双职工,没有社会福利,没有公费医疗,没有养老保险,没有退休金。总之啊,保守估计,县长家里六七口人的话,全指望这千把人民币过日子,其生活水准,相当于我们河南穷小城里的下岗职工低保线!
  当然了,再没本事的县长,也不会把自己家里弄得象下岗工人之家似的,但也有例外-海瑞县长!海瑞在浙江淳安当知县,自己种菜,没钱吃肉。有一次为老娘做生日,买了二斤肉,这事儿竟上了内参-总督胡宗宪宣布:昨天,海县长为老母过生日,买了二斤肉!当然,还有比海县长更不济的-于成龙,干脆把自己弄得象个叫花子。现代社会也有-焦裕禄,据说连二斤棉花都没有!
  清官还有个最后的难事:丧葬费没有的!海瑞死于吏部侍郎之职,相当于现在的中组部副部长,死后只有20两银子,丧葬费都不够,同仁王用汲凑钱把他下葬了。于成龙死后,连2两银子都没有,陈廷敬的载:"时署中无亲指,衣食饭含皆不备,江宁守于公经理其丧"。这倒有点象孔繁森,公家给你办丧事算了!
  
  据我归纳,清官,首先得有点丐帮精神,否则挺不下来。清官生不如死,死后也是个饿死鬼,贪官死后如生,死也是撑死的!

第六讲  中国清官文化(Ⅴ)

五、做清官的道德难度
  "心里装着全体子民,唯独没有他自己"!这是现代社会一度流行的对模范官员的最高赞歌。这样的赞歌我一听就头皮发麻,它是一种不祥的音乐,准确地说,它是丧乐,因为在这样的乐章里我们看不到人!道德榜样非我化,非人性化,写颂歌的人再在其背后声声不歇的唱赞歌,一步一步的把人往死路上送。有时候我都想,中国某些小记者简直都是刽子手,其手中的笔就是一支歪脖子枪,其专职就是把人一个一个干掉!有时候,在系办室闲着没事,顺手抽张报纸看(这类报纸我是不会自己掏腰包订的,单位不订也不行,上面有订购任务),不看则已,一看满肚子气,满篇不是人言!尼采说:上帝死了,人活了!而我们的宣传报道却是这样结果:人死了,上帝也气死了。
  如果要说官员中的模范,我觉得易牙先生可能是千古第一名。齐桓公说自己什么都吃过了,就是没吃过人肉。没想到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易牙回家就把自己的孩子烹了,端给桓公吃!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是一种舍小家为大家,六个代表的精神。易牙同志是一个道德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不是人的人!后世的道德榜样,哪个也比不上易牙,不过性质是相同的:某某同志,孩子在家烧坏了一条腿,或者老爹快要病死了,总之,哪怕家里的亲人都有毛病了,他也仍然坚持工作岗位,好象没了他,地球都不转了。其实中国缺什么也不缺人的,即使你是科长,那下面还有众多副科长的,即使五个副科长同时有孩子发烧,那还有第六个副科长,中国什么时候缺过官员?打一个比方,焦裕录是有病,可有病上医院啊,我就不信,咱几亿人里找不出一个县委书记来。
  媒体也够逗的,把道德模范弄成人不人鬼不鬼的,自己也不知道这模范是人是妖,只好糊而言之:某某同志是特殊材料做成的!
  总之,官员要想模范一把,清官一把,从道德方面来,也是有很高的难度的。一句话:六亲不认!包黑子做清官,做到平日没有私人书信往来,亲旧故友消息断绝!我私下里称海瑞为二百五,我自己认为,没有点二杆子精神,想做中国的清官,难哪!这也是百姓呼唤清官,而清官却少得可怜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第六讲  中国清官文化(Ⅵ)

 六.做清官的体制难度
  清贫的决心与道德的操守并不是做清官的充分条件,充其量,它们只能构成做清官的必要条件。极权体制下,做清官,还有很大的组织难度。
  常言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们从表面上,看到的是清官的决心,但从背后,看到的则是做清官的无奈。一句话:清官为民做主,但谁为清官做主呢?清官本身就没有任何有保障的安全,弄不好,连回家卖红薯的机遇都没有呢。红楼里,贾雨村当上南京知府后,就遇上个人命案:薛蟠打死冯渊,抢了个丫头,受害者告了一年,没有结果。贾雨村一听,新官的二杆子作风就上来了:岂有这样放屁的事儿,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说着就要发签派人去抓。结果还是在门子的眼色中暂停抽风,而且在密室里接受了门子给他上的第一节官员启蒙课.门子问:老爷荣任此省,难道就没抄一张本省的护官符?贾雨村问: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门子道:这还了得,连这个都不知,何能做得长久?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写本省有权有势极富极贵者,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不但官职难保,恐性命也难保。最后,贾雨村只好稀里糊涂的判案了。堂上的豪言,权当放屁了,相信贾雨村做官长久后,会发现,天底下到处都是放屁的事儿呢,官越大,放的屁也越多越大。
  这里我们可以拿海瑞做例子。海瑞骂嘉靖,如果不事先抬着棺材,小命早被皇帝收回了。后来万历皇帝明白了海瑞身为道德榜样的作用,凡事还有点罩着他,但是即使这样,同僚们也能寻找合适的机会排挤与参劾他,1570年,海瑞不得不愤而辞职,在家里坐冷板凳,一坐就是15年。1585年,海瑞被重新起用,这时,海瑞向万历提出了一个反贪建议:要杜绝官吏的贪污,除了采用重典以外别无他途。他提到太祖当皇帝时的严刑峻法,凡贪賍在80贯以上的官员都要处以剥皮实革的极刑。按黄仁宇的说法:这一大干众怒的提议在文官中造成了一阵震动。以我看,海瑞这一提议,估计能把大明的官员全体"哈灭"掉,贪賍80贯,可以说,除了海瑞外,其他官员没有不达标的。所以,海瑞此后遭遇同僚参劾也就不足为怪了。参劾的结果,万历皇帝给海瑞下的评语中有这样一段:虽当局任事,恐非所长,而用以镇雅俗、励颓风,未为无补,会令本官照旧供职。
  看来,皇帝心目中,海瑞的作用无非是个道德模范官僚,成事不足,但却不会败事的。
  海瑞是执拗的,但一个官员的执拗,抵抗不过整个官僚组织与极权体制的执拗!
  清廉不是对抗体制的有效药剂,相反,一个官员的清廉程度与官僚组织的执拗是成反比的。也就是说,越清廉,来自组织内部的阻力越大。于成龙也可以用作例子。1683年,身为两江总督的于成龙感叹:行廉守职难矣。1684年,于成龙在江南已广搏美誉,但却陷入不洁官吏的重重包围之中,导致他心神惊悸,才有了告老回家的念头!
  同样,勇气在体制面前也很无效,充其量,也只是增加了几分荒唐。海瑞骂皇帝:嘉靖,嘉靖,家家户户都干净。老小子是抬着棺材去骂的。无独有偶,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朱熔基任上,居然也得拿出相同的勇气来:我这里准备了一百口棺材,九十九口留给贪官,一口留给我自己!听了这样的话,我倒吸凉气。从正面看,这话好象非常鼓舞人心,老百姓也跟着傻高兴,因为这话反映了朱总理反腐的决心;可是若从反面看,人不抽凉气是不行的,因为反贪决心多大,反贪的难度就有多大。体制面前,一任总理的良心与决心似乎不是反贪的决定性因素!再者,我们从朱总理上任前与卸任前的答记者问中也可以看出诸多端倪:上任前,豪情万丈-不管前面是地雷阵还是万丈深渊,我都将一往无前义无返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卸任时,豪气没了-我只希望在我卸任之后,全国人民能说一句,他是一个清官,不是贪官,我就很满意了。如果他们再慷慨一点,说朱熔基还办了一些实事,我就谢天谢地了。如果一个小科长对自己目标的定位是一个清官,一个办了一些实事的清官,那么,我们有理由庆幸,但是如果一任堂堂的国家总理,对自己的政绩也定位在清官这么一个目标上,政府首脑,以被誉为清官为最大的政绩,这是法治社会的悲哀!
  朱总理所演绎的,是现代服装下的包公,是穿西装的海瑞,是中山装的于成龙!想到这里,我想,当初彭德怀骂皇帝,要是抬口棺材来,说不定还能留下一条命呢!历史哪,难道真是如此-我们从历史中所学得的教训,就是什么教训也学不到?!
第六讲  中国清官文化(Ⅶ)

七.如何评价清官文化与清官情结
  1、 清官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一
  不可否认,由于目前贪污形势的严峻,导致下层人民对清官的呼唤,表现在文化上,便是清官文化的回归。清官小说热,清官影视热,清官报刊热。包清天,海青天,于青天,青天满天飞,而且大都是古代的清天,当然,偶而也会出现个现代青天。让人产生古就是今,今就是古,甚至今不如昔的错觉。更为滑稽的是,写清官小说的,比如张平,一个写清官小说哄小老百姓玩的小文人,也俨然成了清官形象代言人,他在央视的读书时间栏目里曾经说过,好多人找他诉冤呢,滑稽里透着悲凉,这,也许就是传统清官文化在现实社会里的底色!
  2、 清官文化的民本政治内涵
  清官文化里有一定的民本内涵-以民为本,爱民如子。但是这种内涵是无奈的选择。这关涉到王权的来源。王权来源于暴力,甲骨文和金文中,"王"字就是持类似斧头之类的凶器杀他人的形象,法家解释为"内行刀锯,外用甲兵"。既然王权来源于暴力,那么王者必需证明自己权力的合法性,而且这种证明,会随着人类社会集体智力的增进而作适当的调节。而一个民族,如果其集体智力没有长进的话,那么其王者也用不着作过多的调节,随便换几个词儿就行了。比如君权神授,救世主,人民的大救星等等,至不济,也要搞个"神人交配"的出生不正常来,如"大电光绕北斗枢星照郊野,感附宝而生皇帝",再如"庆都与赤龙合婚,生赤帝伊祁,尧也"。但是随着一夫一妻制的确立,无父的天人感应说就不再有市场了。没想到无赖刘邦不信这个邪,愣是学那古人,也给其母弄个"蛟龙于其上"的春图来,让人不由得掩鼻。如果说天人感应乃是后人为掩饰先祖群婚杂交之耻而杜撰出来的弥缝之辞为先人遮羞的话,那刘帮的"横空出世"则是反其道而行:这个时候早不兴蛟龙一说了,那刘邦老娘身上的蛟龙当是一野男人而已!刘邦的初衷,也不是非得往老娘脸上抹黑,往老爹头上扣绿帽子,实则是太想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天命卓卓,我乃天子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王者们对于自己王位的取得,是如何的心虚。心虚之余,不得不由神道转向道德,用道德的合法性来掩盖暴力的实质。而儒家正好非常胜任这种掩盖,它提出一个民本思想!
  基于儒家的民本思想,后世的英明帝王也都挺会活学活用的。比如李世民,提出一个君民水舟关系论,我们现在改为军民鱼水一家亲了。这些调调经常让人产生今兮何兮,世道轮回的感觉来。但是再恍惚,我们也明白,爱民、亲民、抚民,永远不是民主,它只是圣明的统治者对永世愚暗无知的草民们的赐福与驯养,从某个角度讲,它本身就是一种愚民政策。有时候我都想,古代的君民关系恰如现在的人类与自己的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人类原先对环境的糟蹋,相当于古时的君主对其子民的蹂躙;人类现在对环境的爱护,根子还是出自于对环境对人类报复力量的恐惧,而古时的民本思想,何尝不是基于君主对其子民所拥有的颠覆性力量的清醒认识呢?里有句话:统治老百姓就象用腐朽的绳索驾驶车马一样,随时都有颠覆的危险,所以要格外小心。实质上,个体的百姓之命,在统治者眼里不外乎草芥。周成王在临终时,交待自己的后世子孙及大臣:"尔是风,惟民是草",一句话,统治者是所向披靡的风,小老百姓是随风摇摆的小草。
  当然了,也有不把百姓视作草民的,里有句话说得痛快极了:夫牧民者,犹畜禽兽也!哪有牧者不爱自己家禽的道理?可是,又哪有牧者不吃自己家禽的道理?这,就是民本政治的真实内涵!这内涵决定了,清官文化是反民主的!
  3、 警惕清官文化。
  宋明以后,清官文化大发展。不要自作多情地以为,清官文化大发展是社会的进步,相反,清官文化越发展,越说明君权制度的腐朽与官民的水火不容关系加深。统治者越是在无法继续维持统治的时候,越强调清官文化,他们希望通过彰显清官的爱民清政来修补制度之弊病,创造出一种官爱民,民拥官的假和谐来。愚民们无奈之余,只好呼唤清官,御用枪手们投其所好,大写清官戏,百姓们陶醉其中,甚至为清官的道德人品感动得泪水涟涟。我一个朋友问我:你怎么不看?我说:拒绝看,就相当于反贪了!我认为,写清官戏的作者都应该枪崩,他们有意无意直接间接地充当了愚民的帮凶,对于清官文化,我历来持有高度的警惕,这警惕甚至超过对于贪官的警惕!清官文化是统治者凶恶面目上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是统治者丑陋面目上的一层鲜红的胭脂。而清官本人,是祭台上的牺牲!这种牺牲,对无能的上帝弱智的百姓提供了感情上的安慰,意志上的迷惑,进而也构成了本质上的愚弄!
  
  4.百姓的清官情结
  有人说:跪着的人民,才期待清官!这话也可以反过来说:正由于百姓都是跪着的,不会自己为自己作主,所以才会成全清官!
  余杰说:吏治败坏的时候,清官出现。清官的所作所为实在出人意外,中国人的清官情绪,是对意外的憧憬。包清天的风靡,乃是子民的辛酸!
  马深说:人民对清官的感情越深厚,讴歌越热烈,法律的悲剧性也就越沉重!
  一句话,有没有清官情结是奴隶与现代公民的根本区别!
  5.清官身上的道德光环
  清末刘鹗第十六回里有段评说:賍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賍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吾人亲眼所见,不知凡几矣。这段评说,很值得人深思。我认为,清官身上有一层保护膜性质的道德光环,这光环导致人们不能对清官作辩证的事实评价。一句说,清官"一清遮百丑",即使客观上有不是的地方,也说不得的。
  这里举个古代例子,海瑞一直是清官形象代言人之一,偶而出个说他坏话的,马上让人怀疑说坏话的人动机不纯。明人沈德符在里数说海瑞喜欢换马子:居家九娶而易其妻,花甲之年娶二妾,妻妾相争,有二人同日而缢。典型的清官难断闺房事啊,更何况,海瑞还休过两位女同志。换妻休妻如果说是男同胞共同的爱好只引后人一哂的话,那么另外一件记载我们就哂不出来了。明人姚叔祥记载:海忠介有五岁女,方啖饵,忠介问饵从谁与?女答曰:僮某。忠介怒曰:女子岂容漫受僮饵?非吾女也,能即饿死,方称吾女。女即涕泣不饮啖。家人百计进食,卒拒之,七日而死。据说,清人周亮工在里也提及此事。我想海瑞怒女估计是两个原因:一则是,女人岂能接受外人之食?二则是,我堂堂清官的女儿,岂能吃"贿赂"?也许会有人说,这是别人在后头说海瑞的坏话。但不管怎么说,这种杀幼女的二杆子作派我是相信的,因为现代社会有相同的版本。某传记文学里载:许世龙之女在街上见一卖冰糖葫芦的,想吃,就跟人说自己爸爸是许大将军。卖者当然不相信,但觉得小女孩很可爱,就给她一根。没想到回家后被其父发现,问出处,问清后,据说是暴跳如雷,掂起手枪就要枪崩自己的女儿,女孩子吓得往大街上跑,才得以保住性命。传记作者的本意也许是夸许世友的清廉刚正,但我觉得,作者水平有限,那夸比骂还损:我们中共开国元老们原来就这么一种二杆子精神,文盲不说,还法盲啊!靠这些二杆子,民主政治怎么来啊!从这些故事里,也许我们可以品出所谓清官可恨的意味来。我想,清官至少脾气是很大的,贬里说,那叫刚愎自用唯我独清,褒里说,那叫爱憎分明不留情面。为什么?自己不贪可能给他提供足够强的底气,而这种底气,导致别人不敢干的事他敢干:抬着棺材骂皇帝!掂着手枪崩女儿!
  
  还有个现代例子令人深思。我说的是河南省的兰考书记宗家邦。1999年9月3 日,河南省电视台记者王小兵到兰考采制国庆特别节目,9月4 日,时任河南兰考县县委书记的宗家邦陪同开封市参加三讲教育的领导前去焦裕录陵园献花圈。王小兵闻讯前去采访,没想到宗家邦陪领导喝多了,说:焦裕录在兰考有好多事没办好,我的任务很重啊!不知怎么回事,反正小七品与无冕之王谈恼了,脱口而出:我对你的问题不感兴趣,焦裕录精神我一听就烦!王小兵不含糊,跑回郑州就播出了,结果,宗家邦同志被开封市委免职。这里有许多问题令人深思:第一,全体官员能否对国家所竖的榜样一提就烦?第二,为什么官员喝醉酒之后才敢一提就烦?第三,到底烦哪些内容?为什么不给个说法呢?第四,更关键的是,为什么烦?一句话,模范同志身上的光环接近神圣,是烦不得的。这一点,宗家邦同志也知道,只可惜,酒后吐了真言。其实,模范精神我也烦,我不喝酒也敢说,因为我不是县委书记,但我的烦是基于人性而言,一种道德楷模,如果被提升到人达不到的地步,我认为是反人道反人性的,不能提倡!
    
  7.清官可以休矣
  在呼唤民主与法制的今天,应该向清官作一下告别了。事实上,对于清官,同志们已经不耐烦了。
  其一:中青报编辑李方在其著作中有一篇文章,题目就是"清天大老爷都是胡扯蛋"。
  他认为,所谓青天大老爷,主要使命是辨忠奸,而为民做主只是副业。但是老百姓有点自作多情,偶而逮个贪官,就跟着拍巴掌,而贪官忏悔时,好象很少说过对不起老百姓的。而且,青天大老爷终究是他们那拔儿的,盼着他们那拔儿的人出来拯救你于水火,岂不是跟做梦一样。这就象什么呢?就象他们那拔儿打起来了,打到你的村子里来,终于打死一位,然后告诉你说:看,俺为你除了一害。
  李方这文章写得有点调皮,不过,清官的本质还是给抖搂出来了,那就是:青官与我们老百姓不是一拔儿人,他们是那边的,哄我们玩呢!
  其二, 1979年10,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庆30周年学术讨论会上,中国现代史专家李新作出了如此概括:清官乃不祥之物。这概括很精彩,我深表赞同,清官,是茫茫黑夜里的昨夜星辰,他们不是明天的太阳,绝不代表未来!清官的伴生物,是皇帝,是草民,是大量的贪官。呼唤清官,就是呼唤黑夜。告别清官,告别昨天吧!


第七讲 农业神话与农民文化(0)

一、 由两个农业神话说起

1、 神农氏神话
神农氏(一说就是炎帝)是传说中农业与医药的发明者。据说,少典安妃在华阳登游时,有感而怀神农。神农生下来,那是人面龙颜,三个时辰便能说话,五天便会行走,七天便长全牙齿,三岁就开始做稼穑游戏了。一句话,天生就是个农业劳模。当时人们还过着采集渔猎生活,神农不忍人们忍受苦难,便用木头制成耒耜等农业工具来教人们耕作。他根据土地的干湿,肥瘦等自然状况来教人们种不同的作物,于是人们便开始了农业生产。他本人呢,也获得了国家级劳模称号-神农氏。另外,为了解决人们的饮水问题,他遍尝水泉甘苦,为了解决人们的疾病之苦,他遍尝百草滋味。曾一天中了七十次毒,总之,神农发扬了共chan党人一怕不苦二怕不死的精神,人们才有了幸福生活。由此神话,我们可以得到如下信息:

其一,伟人天生不是人。
如果现在谁家生个这孩子,落地几个时辰就会说话,那他肯定会被当作妖精给扔掉的。更何况这孩子,人面龙颜,估计约相当于现在网络上的恐龙们。后世文人善于讲政治,讲得有点过头,把伟人们作弄得咋瞧咋不象人:大公无私了,三过家门而不入了,孩子烧坏一条腿他也不管了,老爹病危他不能回家了,总之,政治宣传就是供普通人犯嘀咕的:这伟人他还是人吗
伟人之所以是伟人,就在于他能达到非人的境界!

其二,伟人都是神。
伟人不是人,当然就只能是神了,否则我要落骂人的嫌疑了。不过,中国伟人只能是中国的神,而不能是西方的神。因为中国的神也与众不同的。简单来讲,中国的神是完美无缺的,而欧洲的神,毛病大了,一个一个都象问题少年:女神们,比如爱与美之神阿芙洛底与智慧女神雅典娜,争风吃醋,动不动就翻醋坛子。男神们之间打架头殴,拈花惹草,勾引良家少女,那作风问题大了。单说西文神话中那位至高无上的神,宙斯,还有他老婆赫拉(他们俩个约等于中国神话里的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也许我孤陋寡闻,反正我没有听说玉皇大帝见一个漂亮女孩子就要勾引一下的,也没听说王母娘娘天天监视她老公的事儿。而众神之首宙斯就不同了,见到美丽的女子,往往成为她们的俘虏, 赫拉只好擦亮眼睛注意丈夫这方面的行为。宙斯去找其他女子时, 为了蒙混赫拉的监视, 常化身为各式各样的动物。 希腊北部斯巴达国王廷达瑞斯 之后丽妲 是知名的绝世美女, 有一次宙斯在天上看到丽妲沐浴的姿态, 立刻被她迷住。天神请爱神阿芙洛蒂 帮忙, 并化身为天鹅下到凡间。 阿芙洛蒂化身为老鹰, 追逐宙斯变成的天鹅, 天鹅求助般地逃到丽妲跟前, 颤抖的天鹅可怜兮兮的, 丽妲将它抱近身边爱抚, 宙斯得遂心愿,却导致人家丽妲同志生下两个大蛋来。看看,维纳斯同志象个小太妹,而宙斯同志象个街头小流氓。所以说,中国伟人只能是中国的神,完美无缺,没有耍过流氓的。克林顿和莱温斯基那样的烂事,是有传统的,而中国伟人不玩这个。

其三,人生大事,吃喝二字。
某种程度上讲,中国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食堂发展史。中国人口多,人生大事,惟吃喝二字,你看现在当官的,一个个犹如饿死鬼转胎,老也吃不够,可怜见的。中国历史上,谁能解决人类的吃喝问题,谁就会被推向神坛。初民们估计也给神农唱过赞歌,虽然没有流传下来,但我猜, *** 是这么个样子-东方红,太阳至,中国出了个神农氏。他给人民找水喝,还教人民种庄稼,他为人民谋幸福,胡儿骇呀,他是人民的大南瓜。
而后世的聪明之人,只要把人民当饭桶,顺着吃喝二字干大事,那绝对是顺应民心(当然叫顺应民肚更合适),干的大事才可能成功。李自成进河南,当时只有50骑人马,天助人也,当时河南正闹饥荒。李自成在河南杞县饭桶书生李岩的建议下,扯出了"均田免粮"的饭兜子,饥民们一听,扯开喉咙撒欢儿:吃他娘,穿他娘,吃穿不够找闯王。不当兵,不纳粮,大家快活过一场。这么一叫唤,李自成手下饭桶剧增,一下子达到10万之多。毛泽东在他的<湖南农 *** 动考察报告>中讲,农民斗地主的方式之一,就是"大示威":"统率大众,向着和农会结仇的土豪劣绅示威,在他家里吃饭,少不得要杀猪出谷,此类事颇不少。最近湘潭马家河,有率领一万五千群众向六个劣绅问罪,延时四日,杀猪百三十余个的事"。看到这些故事,我总憋不住肚里的笑意:这农会,咋看咋象猪头肉爱好者协会!事实上,毛泽东后来的革命思路也受到了猪头肉爱好者协会会员的影响,他的土地革命,什么打土豪分田地,减租减息,说一千道一万,就仨字:吃大户!毛泽东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此话错矣,革命不是请客,就是吃饭,现在依然如此,革命同志都是这么干的。根本上,李自成与毛泽东是一类人,他们都是神农的学生。唯一的区别是,神农老师自己带头耕作,学生们嫌那事儿麻缠,就不再带这个头了。当然,龙椅坐稳了的学生们,还是要装模作样一番的。每年的孟春之月(每季被分为孟、仲、季三段,孟春是立春至雨水这段时间),皇帝,或者说国王,要选择合适的时辰,耕帝籍田(用来供应皇家祭祀的农田)。皇帝亲自用车载着犁铧,放在陪衬的护车武士和驾车的人中间,率领三公、九卿、大夫,到帝籍田亲自耕作。天子推犁三下,三公推犁五下,其他诸官推犁九下(这里插点闲话,西欧政治经济学中重农学派的鼻祖魁奈隔着千山万水,对中国皇帝自耕田的镜头向往不已。只可惜他老兄不是皇帝,不能亲自尝尝"犁子"的味道,但他是凡尔赛宫的御医。于1756年通过庞巴杜夫人,劝说路易十五模仿中国古代皇帝举行籍田仪式,十余年后,他又用中国皇帝亲自扶犁来劝导皇太子-路易十六。促成路易十六在1768年举行的一次宫廷典礼上,亲手拿着用丝带妆饰的耕犁模型在众人面前展示。一年后,也就是1769年,奥地利的约瑟夫皇帝使用一幅完全与真的农具一样大小的犁,耕种了一块土地。神农的这些洋学生,做的事儿很浪漫。听说,亩产十万斤,同时全同人民饿得呱呱叫的时代,中国一位开国元老,也亲自种过一块地的。但已远不是浪漫了。闲话到此为止。)
神农学校还有差生,他们不再教人种地,而是只管革命。他们站到杨白老身边,大声的告诉他们:你的喜儿之所以买不起资生堂的化妆品,你们全家之所以大年三十都吃不上饺子,原因就在于,黄世仁们家的悲儿买的化妆品太多,他们家吃的饺子也太多。现在,他们碗里的饺子,炕洞底下的钱,梳妆台上的化妆品,原来都是咱的。现在的任务就是,全球无产者联合起来,革他们的命,分他们的财,黄世仁他老婆的宁波床,也可以抬咱的家,至于黄世仁他老婆,咱就不要了,当然,去黄家小姐悲儿的牙床上打个滚儿,那将是乐不可支的一件美妙的事儿,总之,哥哥你别害羞,大胆地往前走。闹到最后,面对杨白老这些革命家,黄世仁们不但不敢收利息,连自己的本钱都不敢要了,杨白劳们则象黑老大,表面客气,骨子里硬,点支旱烟,让它先冒开烟,然后在吐烟的当口,对着黄世仁慢悠悠的说:怪不得,年岁大了,明年再还吧!
一句话,在这些差生的导引下,贫穷成为道德,富有就是缺德。1935年,红军长征到陕北,没二话,土地改革,杀富济贫。邻省山西议论纷纷,土皇帝阎锡山坐不住了,也想搞肚皮革命,他在晋西21县的防共会议上说:现在农民,不论丰年和凶岁,都是在饥饿和死亡线上挣扎。如果不告诉你这话是阎老儿说的,读者诸君可能以为这是某个人民领袖说的。看来,光从"讲话"里,谁是真正的敌人,谁是真正的朋友,是不大分得清的。问题是我们现在还犯这个毛病,天天学"讲话"。学这个的讲话,学那个的讲话,依我看,还不如学习阎老儿的讲话。不管怎么说,人家阎老儿为解决三农问题,也开始了改革,在3个县7个村展开试验。搞土地村公有,人人有地,且服兵役时其份地由村民代耕。问题是,"山西75%左右的人民均表不快",阎皇帝的土改便半途而废了。否则,阎老儿可能是中国的欧文,不定还能提前进入人民公社,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甚或走进新时代的,可惜啊,那时的山西农民素质较高,大私无公!

其四,民本信息。
神农神话的主调是同情民之疾苦,以解决民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问题作为关注的中心,据说,这孕育着后来的民本主义。当然,中国的民本主义,与西方的人本主义,那是一字千里,绝对不同的。民本主义的内涵如下:1)民与统治者,是水舟关系。斩木为兵,揭竿而起的冷兵器时代,按人头多寡来决定胜负,集合的民,对金字塔顶端的那个"予一人"或"寡人"来讲,是根本性的颠覆力量,当然要以民为本了,就象西北放羊的孩子以羊为本,因为,钱,媳妇儿,生娃娃等,全靠羊们了!2)民本,即农本,以农为本。农业好处多多。农业是一切财富的来源和基础;农业是保障百姓生存的基本手段;农业是国家稳定的根本保障,农业是道德教化的前提和保证。管子<牧民>篇里说得好:仓廩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鉴于此,统治者总是耐心地劝民务农,不惜以身作贼-皇帝耕帝籍田,皇后去采桑。农民面朝皇土背朝天,两眼朝下,土里觅食,当然就都成了陈胜所看不起的"燕雀"了。他们朝起夜睡,锄禾日当午;民心纯朴,甘其食,美其服,不睡在皇上身边,也就没有野心家的目标。总之,劝民务农并不单单是为了地利,也就是说,不单纯是经济目的,更有讲政治的成份在内,因为农业能陶冶民的心态。<吕鉴.上农>说: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我感觉,农民种地与知识分子练书法是一个道理:陶冶情操!所以,统治者重农,就避免不了愚民的嫌疑。我们知道,统治者最害怕的是流民,现在叫盲流,也叫三无人员。民离开了土地,相当于农民集体夜游,统治者当然害怕了。
若站在儒家角度总结民本主义,那可是货真价实的"三民主义":君爱民-敬事而信,节用爱民,使民以时;君利民-分田而耕,轻赋税,薄徭役;君治民-用道德教化、感化民众,以德治国。

2.后稷神话
后稷是古代周族的始祖和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农官。后稷的出生也比较神,据说,后稷的娘叫姜嫄。有一天,她到郊外去求神,当然不是去找普通的小流氓,更不是去找宙斯那样的神流氓,但找什么的神,我们就不得而知了。姜嫄在路上看到一对很大的脚印,便好奇地用自己的脚去比试。她的脚刚踏上拇指的地方,便有感而孕。总之,这神是比较神的,不象宙斯,还需要美神阿芙洛蒂帮忙才能流氓成功,可谓是真正的神不知鬼不觉。
姜嫄生下一个男孩,认为事情太奇怪了,是个不祥之兆,便想把孩子扔掉。但扔了几次,都没有成功,于是便把孩子养了起来。取名为弃。中国的农民领袖,有着惊人的一致性,弃与神农一样,打小也是一副农业劳模的小样:模仿大人种地!长大后,更喜欢种地了(这可怜的弃儿,其名字就应了现代中国农民的处境,可怜见的),终于成了一名远近闻名的种地能手,大家都跑来向他请教。尧听说他的名声后,提拔他为部落联盟的"农师",估计相当于原先人民公社时代的农业技术员。舜帝时,聘请他担任"后稷"的职务,"后稷"是什么意思呢?"后"字,甲骨文里写作"育"字,而"育"字,大家都知道,甲骨文写法,状似妇女产子形。至于"稷",原意是谷类,即粟。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里注:谷,稷也,名粟。当然,稷也是古代农官代称,<左传.昭公二十九年>里注:稷,田正也。当然,稷,还有神的意思,谷神。西汉郑玄<周礼>注云:社稷、后土及田正之神。这样一来,后稷这官职的含义可就大了去了,与后世的"挖井人"类似。总之,后稷堪称我国最早的农官。我国有以职代名的习惯,所以,后世人只知道后稷而不知弃儿,类似我们现在只知道书记而不知道臭蛋儿。
后稷神话透露出的信息如下:1)天阳地阴,父皇母后。中国文化是一种雌性农业文化。中国的伟人,都是一种母后似的人,而且男人女象。中国人不但祖国我的娘,还敢把党也叫作娘。光叫娘不说,还干吃人家的乳汁,典型的白痴儿,稀里糊涂的叫娘。如果老美那边,也出些主旋律歌曲,唱什么"共和党啊,我的娘啊,民主党啊,我的姨啊,华盛顿啊,挖井人啊。。。"这世界就美妙多了。2)江山社稷,皇天后土。这些词之所以相傍而行,说明,两者缺一不可。而且归根结底,皇上得管大家吃饭。否则江山难保,皇天难成。泽东同志搞改革,就是在食堂搞的。当然了,饭民们非正常死亡2000万(第一次世界大战,死亡800万,第二次世界大战,苏联阵亡2000万。我们吃了三年大食堂,吃掉2000万,相当于在食堂里搞了第三次世界大战),饿得呱呱叫,可依然拥护毛掌勺,为什么?就是因为毛大厨会在空中烙大饼,每天白米白面的共产主义大饼就在眼前的不远处晃动,饭民们哪能不狂热啊。这里讲个笑话,云南一老太,无儿无女,大食堂时期,每天要跑公家的大食堂领饭吃,可几十里山路呢,只好弄个专车-小驴一头。老太太每天起早贪黑,骑驴到食堂。问题是饭后怎么办?回家?可刚回家,午饭又该上路了。即使这样,外交部部长陈毅还是找到云南省长阎红彦,说,欢迎外事找不到人,你们这里还行,百姓能吃饱,拍巴掌有劲。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现在大大小小的会议上,总要放点吃的东西,却原来是怕大家拍巴掌没劲。
小平同志搞开放,其实质还是要大家放开肚子吃个够,所以,人民那个感激啊,神州大地,处处是饱嗝声。就在这当口,一帮子人似乎吃撑了,扯开大旗,要打倒官倒,打到腐败。当时我大三,觉得有点玄,大家游行,我就在后头起哄。系里让我游行时扛大旗,老实说,那时候的我长得挺乖的,外号洋娃娃,不象现在,张牙舞爪的。可是我拒绝了,不但拒绝,还说风凉话:如果其它系的同学造反,那还有情可原,如果历史系的学生也这样,那真是历史的悲哀。最后我回家了,我家要割麦子了,割麦子方面,我是把好手。乡亲们问,大学生咋不上课?那时候的百姓,还不象现在素质高,现在的百姓其码知道当官的人人腐败,我说同学们都去北京打官倒,惩腐败去了。乡亲们回我一句:吃饱了撑的。我无言,站在他们那个角度,这句话绝对是真理。因为这让我想起了鲁迅,用阿Q的形象来诠释辛亥革命。如果说我当初的风凉话,还是纯理论的有待实践验证的话,那么与乡亲对话完结,我就完成了自己的<河南农 *** 动考察报告>,糟得很,我痛感到历史的轮回,国人的宿命。从那一刻起,我彻底绝望了。上帝保佑吃饱饭的人民,阿门!
第七讲 农业神话与农民文化(Ⅰ)

二、 重农抑商的传统政策及其后遗症

1、 重农抑商的传统政策
中国的统治者历来最善于讲政治,知道农业的教化作用,所以起劲的鼓励农民附着在土地上,为此,不惜把老农提到老二的地位,所谓的士、农、工、商。依我看,统治者藏了一手,应该是仕、士、农、工、商才对,因为士只是仕的预备队嘛。
中国的士都是朝前看的,绝不朝后看。即使朝后看,那也是给老农们喊加油的。而他们自己,并不喜欢劳动。孔家老二不但自己不种庄稼,还特反对学生们种。攀迟问"稼"与"圃",孔家老二就背后嘀咕这学生是小人。孔家老二还特小资,"席不正,不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没想到亚圣孟子比前辈还要装嫩,干脆连厨师与屠夫都视作小人了,说:君子远庖厨。有种,亚圣同志应该再接再厉地提倡:君子不吃饭!
君子可以远庖厨,可小人不行,所以孟子见梁惠王,提出了自己专为小人们设计的小食堂计划-"使黎民不饥不寒":"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蓄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小的时候,我家喂过猪,我的理想是:猪喂得越胖越好。所以说,对人来讲,吃饱并不是最高理想,所以孟子又给梁首长画了一张小康蓝图:每家都有五亩宅地,住房周围种桑养蚕,50岁以上的人可以穿绸。每年养一些鸡、狗、猪,70岁以上的人就都有肉吃了(忽忽,估计那时候蓝天六必治就上市了吧,所以七十岁的人牙好胃口也好)。每家再有一百亩地,八口之家就可以吃饱了。
说来说去,那时跟我们现在的任务一样:解决温饱问题。农业虽然有政治教化作用,但其经济功能是首要的。所以统治者两手都抓两手都硬。贾谊更是连蒙带吓唬: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夫不织,或受之饥。至于商业,在统治者眼里,坏处大大的:
其一,商业是破坏和损耗社会财富的根源。一个农民,如果不老老实实的种田,在统治者眼里,就有政治问题了。
其二,商业会导致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社会稳定之大局,妨害以德治国。<吕览.上农>云:"舍农而事末则不令,不令则不可以守,不可以战。民舍本而事末则其产约,其产约则轻迁徒,则国家有患,皆有远志,无有居心"。又云:"民舍本而事末则好智,好智则多诈,多诈则巧法令,以是为非,以非为是"。
重农,农民尚被士视作小人,商人更惨了,被呼作贱人。孟子更是在<公孙丑>篇里把大商人呼作"贱丈夫"。圣人们以德治国,社会风气很端正,大家集体歧视、羞辱商人。明朱元璋时代,命令农家子弟可以穿绸紬纱绢布,而商股之家则只可穿布。尽管我们想象不出农家子弟们在锄禾的时候是如何着丝穿绸的,但其码有这么个名誉上的权利,犹如我们现在拥有的选举权,挺振奋人心的。
秦汉时期,实行市籍制。工商业者另立户籍,被打入另册。凡在籍者,身份低于一般编户齐民。一代有市籍,三代失去自由。约类似于毛氏王朝的黑五类,一人有色,全家皆黑,低人一等啊,不但上学进工厂不行,就连悼念毛太祖的权利都没有。晋朝时,将羞辱商人的方法抬到极至,商人必需头上缠巾,将自己的姓名题写在额头上,穿鞋不能一色,一脚穿白,另一脚着黑。约等于毛氏王朝的阴阳头,挂牌游行,嘴里喊着:我,王老五,不是好人,在集上卖鸡蛋,还卖小板凳,我有罪哦...

2、重农抑商的后遗症。

第一,无商不奸无奸不商的传统观念深入人心。毛皇帝废除商业,估计是觉得商业是贱人才干的活儿,想让无产者们高贵起来,所以不惜杀鸡取卵,大割资本主义尾巴。割到最后,皇上都没有红烧肉吃了,不知怎么搞的,又勒令每户农家必养一头猪。百姓们都饿得哇哇叫,谁有东西喂猪啊。无奈,生产队里只好把猪提升到人的位置,分红白萝卜,白菜红薯时,都有猪的一份。到我小时候,这革命传统依然保留了下来。当然,有时候分些精品,比如小麦,可能就没有猪的份儿了,但乡亲们总不放心,每次领东西总问:这回有猪的没有?等问清了,才知道如何报人口,再盯着队里的秤,看给得够不够。但笑话就多了,邻居王三小第一次帮家里领东西,队长看他眼生,问:谁家?三小说:王大孬家。队长问:您家几口?王三小格嘣脆地答:连猪六口!成人们一听,就格格的笑,好象自己家没猪似的。总之,这笑话多了,人们也麻木了,大人们也经常报个连猪几口。领袖的意思,一大二公,本意是想提升国民的境界,没想到,事与愿违,人倒霉,人不人,鬼不鬼的。猪也跟着倒霉,猪不猪,人不人的。如今,中国商界里的假冒伪劣、偷税漏税、投机倒把、违规操作的现象也太普遍了,普遍到违反商界公德成为一种社会常识。骨子里,估计大家皆以为,这才是商人呢。这导致中国商界里一个不好的现象,商人信誉不好,并不影响他的生意,相反,越不讲信誉,他越挣钱!如今,中国的大款们似乎扬眉吐气了,那是西方和平演变的结果。不信,问一下当初的个体户们是如何挺下来的,不容易啊!

第二, 农民理想与农业思维症
老婆孩子热炕头,是所有传统中国农民的理想生活方式。当然,前提条件是吃饱,当然吃不饱也可以,最低要求是别饿坏。有个笑话,说一个农夫与自己的妻在炕头上畅谈理想。农妇说,我想当皇后娘娘,每天早上一睁眼,就叫丫环:大姐,给俺拿块柿饼吃!农夫说,我想当皇上,每天早上喝一碗热腾腾的豆腐脑,多美啊。农妇一听,急了,踹农夫一脚:死鬼,想得美,你要喝豆腐脑,那我不得每天早上起来给你磨豆吗?
听了这笑话,笑不出来的。恶劣的生存环境下,愚夫愚妇们连美梦都做不出来的。当然,也有做得差不多的,比如刘季同志与项籍同志。始皇出巡的威风,不幸让两个傻小子看到了,刘季曰:大丈夫当如此也!项籍曰:彼可取而代之!而悟空,堪称是中国农民的形象代言人: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如果这理想实现不了,那么农民们也不急:不患寡只患不均,要饿大家都饿,那才是理想社会。农民的理想,决定了农民们看什么,都是农民眼光。而那个藐视天下群雄,掰着手指头数风流人物,数来又数去,只有我自己的毛太祖,正因为明白农民的心思,才会在站稳脚跟后,马上实现自己的小农理想:全国支几口大锅,全国变成几家大食堂,大家一个锅里吃饭,我喝稀的,您们就别想喝稠的,大家同喜。对内是以粮为纲,对外是深挖洞广积粮,备战备荒为人民。一个新生的,远比资本主义格调高的社会主义国家,整天想的就是挖洞埋粮,奇怪么?不奇怪!因为农民领袖充其量只是个大地主,他的思维,当然是纯农业思维:整个天下都是他的地,而这地,越多越好。所以,历代帝王都鼓励大家垦荒,到康熙时,就发愁了,发现人越来越多,可垦之地却越来越少。毛太祖胆子大,敢下五洋捉老鳖,敢上月球种大豆,敢叫日月换新颜,敢叫山林变秃头。总之,毁林造田,填河筑地。普天之下,莫非农田,率土之滨,莫非农民。知识分子进农场,青年学生下地。就连工业,也是农业式的,男女老少齐上阵,村村架起炼钢锅!他们把炼钢看作种毛豆了。

第七讲 农业神话与农民文化(Ⅱ)

三、农民这个阶级
农民这个词,在网上,似乎已成为骂人的代名词。为什么呢?跟农民们这个阶层在历史与现实中的地位与状况有关。
我是农家女,这使我在看待农民问题时掺有一种强烈的感情因素。

其一,我心疼农民,心疼于他们的短视与愚昧。西北放牛的孩子,其理想就是放羊,挣钱,娶媳妇儿,生娃娃;娃娃长大,放羊,挣钱,娶媳妇儿,再生娃娃。这个节目播出后,城里一个14岁的少年顿感人生无意义,自寻短见。别震惊于这放牛孩子的人生理想,因为这就是农民们真实的生存状态。生存的天空,没有足够的光线,导致他们先天的弱视;环境的恶劣,没有足够的空间,导致他们后天的短视。
短视与愚昧,是农民长期面朝皇土背朝天的结果;是统治者长期"饱其腹弱其智"的结果。其后果,便是农民这个阶层常常集体被利用而不自知。在人头决定胜负的年代,农民们的盲目决定了他们常常沦为被运动的对象。有人开玩笑说,所谓的群众运动,其实就是运动群众。中国农 *** 动也太多了,出名的有太平天国运动,义和团运动,大跃进运动...现代中国的改革,居然还是农民式的,不知道自己的目的,不知道要走向哪一步,谓之:摸着石头过河!小布什若敢这样跟国民们儿戏,可能早玩完了。可中国农民不急,因为他们也不知道到底要摸向何方。摸到哪儿算哪儿吧。有人开玩笑说:摸到扬子江了,早没有石头了。我说:没有石头怕甚?几千年了都是摸瞎走。现在,好歹心里有块石头!

其二,我心痛,心痛于农民这个阶层的沉默与弱势。
农民是个庞大的集体,可是这个集体的沉默与弱势与它庞大的集合体极不成比例。这个群体数群庞大,可没有自己的声音,近于沉默。农民们没有自己的报纸,没有自己的代言人,人大里点缀几个劳动模范,胸前傻乎乎地戴个大红花,一张老脸乐得开了花,比结婚还高兴,估计是找不着北了。我不知道,他们在人大会议里会提出什么议案。我只知道,几亿农民,至今没有自己的电视频道,中央七台名叫农业频道,可它加了密。农民们谁傻?一听要掏钱,他们就不看。所有的有线都不看,说:一个台就够看了,要恁多台干啥?村长家的电视也不能同时看两个台的。冬天的时候,农民们会看很长时间的电视,直看到每一个地方台跟他再见或者道晚安。当然了,有些电视他们看不懂,看不懂也是享受,坐炕头打盹呗。
农民们没有声音,没有议价能力,没有参政能力,沉默加弱势。民工们要不到工钱,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在城市的高楼上来个"我是民工我跳楼"的镜头特写,他们,可能还可以算作是农民中的清醒者,尽管他们用的是近乎自杀的方式。每想及此,心底即是无边的悲哀!

其三,残暴与迷信
统治者残暴,并不意味着被统治者温情。奴才当了主子,可能比主子还要凶残。张献忠,杀人如麻;李自成如果不是在李岩的教导下,有了做皇上的崇高理想,那也是杀人如儿戏的。幸亏李自成没有成功,否则他就是朱元璋第二。至于开国帝王们是如何对待自己的开国元老们的,那更是人人皆知:敌国破,谋臣亡;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如果局中人不明白这一点,那么,他们只能成全新的统治者的残暴。
至于广大的农民阶层,他们在造反时所暴露出来的人性之恶,也绝对不亚于他们的领袖。中国农民天生没有财产私有的观念,马克思主义里面有一句:剥夺剥夺者。这与中国强盗杀富济贫、中国农民均贫富的观念恰好不谋而合,所以,中国所谓的现代农民革命,其实是古代强盗与古代农民造反的二合一,俄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的马克思主义,更加消弥了中国农民打土豪分田地的道德羞耻感,更何况,前辈们原先干这事儿时也没有害过羞的。没有了道德羞耻感,那什么事儿干不出来?一个农会主席,就是一个土皇帝,他叫你死,你就不得好死。至于农会会员 ,痞子出身的流氓无产者,他们又能干些什么呢?
这种农民式的人性之恶在文革时再次开花,村里的贫下中农们,拿着红缨枪三下两下,就能捅死一个富农。至于红卫兵们的残忍,坑杀富农全家时,上至80岁老太,下至出生才几个月的婴儿,全不放过。有些女红卫兵,在80岁老太的身上来回踱步,踩其肚皮。现代社会的孙志刚事件,李文兰事件,让人由不得怀疑,不管国人在现代社会里是如何身份,但其远祖的农民习气,仍然残留在身。

至于迷信,更是渗透到了农民的骨子里,直到如今,主宰他们精神生活的,还是鬼神们。正由于农民们是迷信的,所以,所有的农民起义,都走鬼神赞助的路线。陈胜吴广,玩的是"鱼腹丹书,篝火狐鸣",张角玩的是"符水治病",洪秀全玩的是"人鬼对话,神灵符体",义和团玩的是"设坛念咒,刀枪不入",其咒语可谓是两千年来封建社会所有农民起义的精华部分,现摘录如下:天灵灵,地灵灵。各位祖先来显灵。一请唐僧猪八戒,二请沙僧孙悟空,三请二郎来显圣,四请马超黄汉升,五请济颠我佛祖,六请江湖柳树精,七请飞镖黄三太,八请前朝冷于冰,九请华陀来治病,十请托塔天王、金吒、木吒、哪吒三太子,率领天上十万兵... 
正因为农民们喜欢神,统治者和阴谋者才顺水推舟的做神、造神。所以,对于神圣的东西,光环护身的东西,我们有理由警惕。尼采是个疯子,但这疯子的理性令人起敬。他说:"宗教是庸众的事儿,同信教人接触后,我必需洗手。我不要任何信徒。我想,我不至于阴险到信仰自己的程度...我很害怕,有一天人们会尊我为圣人,糟蹋我,没有比圣哲更具欺骗性的事了"。很遗憾,中国哲人里,缺少如此清醒的疯子。中国,是个出产神与圣的国度!

四.农民革命与农民领袖

1、革命与农民革命。
革命(crevolution)一词来源于天文学和几何学,其科学含义是"循环往复",就象四季更替一样,或时起时落,就象潮水的涨退一样。它在科学中意味着变动中的不变,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既是开始,又是结束。
从革命的原始定义里,我们似乎可以看到农民革命的特征与最终宿命:永无止境,开始就是结束!用这一点来解释中国 封建社会源远流长的原因,似乎再恰当不过了。当然,中国教科书常用的自慰说法是:明清时期,中国初步具有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不是外来殖民者的入侵,中国将会自动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我们不妨相信教科书一回。
今天我们使用革命,是在描述一种持续性、恒久性的终结,一种与过去彻底决裂的新秩序,一种旧有的、熟悉的事物与新生的、迴异的事物之间的断层。基于这个层面,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事便只能叫运动而不能叫革命了。撒切尔夫人说:1917年11月7日发生在俄国的事情并不是一场革命,而是一场宫廷政变。海派学者李劼说:孙中山这尊雕像的意义在于仅仅制止人们搞穿龙袍、戴皇冠、登基大典之类的复辟形式,却并不能阻挡不穿龙袍的皇帝君临中国,北伐战争、军阀混战,其实就是各武装集团为争夺潜在王位而进行的一场冠冕堂皇的争雄称霸之战,而国共两党之争,无非是新形势下的楚汉之争。
李劼说得对极了。农民革命的目的,走向,以及最终结果,决定了农民革命的性质和农民在革命中的悲剧性地位-仅仅充当了改朝换代的工具!而这一切,又决定了中国的历史走向。农民的革命,使中国封建社会这辆破车,陷于一种周期性的震荡和规律性的循环之中。他们更换了王朝,但是他们没能更换封建社会的轨道。正如姜义华先生所言:他们"不是建立新的生产方式,而是重建小农社会原来的秩序。中国这种小农,每日每时自发产生的不是资本主义,而是封建主义。他们不但不是资本主义现代化得以成功的雪柱,而正是阻碍这一进程的巨大而牢固的屏障"。对于姜先生的观点,我举三只手赞称。一句话,农民革命的运动方向、运动目标、运动形式、运动方法、运动结果导致它本身是反现代化的。基于这个层面上,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个农民领袖的成功,恰恰是全体农民的耻辱!而全体农民的成功,又是中国历史的倒退!

2.农民领袖们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农民领袖如下:刘邦、朱元璋、李自成、洪秀全、毛泽东。这里仅以秀全同志为例,讲一下农民领袖们的素质。秀全同志,广东花县农民。18起做教师,16岁起开始参加高考了。奈何没上过黄冈高中,四次考试,四次失败。奈何那时没有落榜生心理谘询所,所以,第三次高考失败后,秀全同志大病40天,第四次高考失败后,秀全同志就与上帝约会上了,并且顺利地让圣母玛利亚弄了一张二胎指标,秀全同志遂成为上帝的第二个儿子。秀全同志创立拜上帝教。
那时候西方的基督教徒们没有创新思维,所以对于秀全同志的创新有点不懂。秀全同志奉行:走自己的天堂路,让别人见鬼去吧。所以,他又给天兄基督娶了个媳妇,谓之天嫂。当然秀全自己作为天弟,媳妇儿就比较多了,这当然是后话,估计秀全同志为了让上帝多抱几个天孙吧。
起事前,冯云山被捕。上帝家老二的朋友都有人敢逮捕,当然有点说不过去,人心有点乱。杨秀清假托天父下凡,萧朝贵假托天兄下凡,群众心理稳定了,可秀全同志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早知如此,我该假托上帝他爹下凡了!
洪秀全表面上反儒,可骨子里却摆脱不了儒家那一套-天下一统的大同社会。或者说,是建立人民公社大食堂。谓之"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说穿了,还是小农那一套。而且,农民领袖在这方面还有点厚颜,规定"天下农民米谷,商贾资本皆归圣库",他自己就可以随便享受而不用付一文了。规定天朝士兵皆不得恋爱,即使夫妻,也得男宿男营,女宿女营,而秀全同志则可以乱爱,而且后宫佳丽数不清,腐败啊!
再后来,士兵们都饿得开始吃老鼠了,秀全同志却因泡女人而身体大病了,最后,撒手上西天,找他天妈去了。太平天国运动就这么运动完了。
史书上经常可惜这场运动,说,如果杨秀清不是卧在秀全同志身边的赫鲁晓夫,如果石达开不是那么小鸡肚肠赌气出走搞分裂,那么,太平天国就不可能失败。我说:幸亏这运动失败了。否则秀全同志一当皇帝,那比清王朝还要腐败,还要专制,还要愚昧!不信你看看其他成功的农民领袖上台后都干了点啥。

3.最后的道德评价
法国学者Raymond Around 在<知识分子的鸦片>一书中说:我并不否认一场会议里的桌子两边的人有其一定程度的对立,我只是认为,你不可以因为他们有某些观念和见解,就把他们一分为二,说一个阵营是善的化身,属于未来,代表理性,一个阵营是恶的化身,属于过去,代表迷信。这里引用老外的话,似乎不太恰当,但我想借此说明我的观点,农民与地主,农民革命与封建统治者,农民领袖与地主领袖,就象议会里的对立双方。前者不是善良的化身,同理,后者也不是恶的代表。
中国的现代化在何方?我们仍在仰望星空!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讲义之八-中国传统士大夫文化(中国传统知识分子)


一、 知识分子概说 
在谈及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之前,我们得先给知识分子下一个稍微精确一点的定义,问题是,这种企图有点吃力不讨好!因为“知识分子”这一概念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它必须放在一定的语境里才能清晰化。这语境,包括时间与空间两个方面。至于语言学本身的限制-比如“知识”一词本身的模糊性与暧昧性,我们尚没有考虑在内。这一切,都导致对“知识分子”这一概念精确时的难度。
1、“知识分子”的词源
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intelligentsia”一词最早来源于19世纪的俄国。当初指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等身属上流社会阶层,接受了西方教育、具有西方知识背景、对俄国封建专制制度的落后、丑恶与不合理持强烈批判意识并与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一个知识群体。
这一渊源,导致《简明不列颠全书》对“知识分子”定义如下:“19 世纪末期俄国的知识分子,是中产阶级的一部分,他们受现代教育及西方思潮影响,经常对国家落后状况产生不满,知识分子由于对社会、政治思想有强烈兴趣,而沙皇政权的专制**和残残酷镇压机构使他们感到沮丧,于是在法律界、医务界、教育界、工程技术界建立了自己的核心,但包括了官僚、地主和军官。.......这个阶层为20世纪早期俄国革命运动奠定了领导基础。”
“知识分子”(intellectual)的第二个来源跟1894年法国的德雷福斯事件有关。德雷福斯上尉遭遇不公,引起了左拉、雨果等在内的一批具有正义感与社会良知的人士的义愤,他们站出来为德雷福斯辩护,于1898年1月23发表了一篇《知识分子宣言》的文章,因而被他们的敌对者蔑视地称为“知识分子”。从法国的源头来看,知识分子一词一开始是贬义的。他们浪漫、自由、 受过教育、拥有理想与热情,个人生活上可能不修边幅、不拘小节,喜欢在公众场合高谈阔论,以社会良知为自己的担当,批判社会,讴歌光明,大都左倾。比如雨果,1861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以后,他曾发表著名的抗议信,信中直接把自己的国家骂作抢盗:“有两个强盗,一个叫英吉利,另一个叫法兰西,野蛮地焚毁了这一东方艺术的瑰宝……”。我们一般的意识,都只看到雨果对中国的友情与同情,却很少有人看到,法国这个“抢盗政府”对知识分子们的宽容。中国历史上也有对外战争,比如隋唐远征高丽的事儿,但是从没有听说中国哪一个知识人站在他国的立场上说话的,有的只是基于劳民伤财劝谏中国皇帝的所谓爱国爱民的忠贞之举。中国只出了一个为李陵投降匈奴说话的司马迁,还被皇上给阉了。当然大家会说,19世纪都是外国欺负我们,中国当然不会出现雨果那样的咒骂自己的国家替他国鼓与吁的角色。好,这样解释,恰好能给我们一个面子。但是私下里我们不妨思考一下:也许这就是中国知识人与西方知识分子的一个区别?历史不能假设,如果19世纪中国大门不被西方人叩开,而是中国继续敲打周边国家大门,那么,中国的文化土壤里会不会出现雨果式的视政府为强盗的文人?
2、西方学者对知识分子的概念界定
著名的知识分子研究专家爱德华·希尔斯(E.Shils),把知识分子定义为任一社会中颇为频繁地运用一般抽象符号去表达他们对人、社会、自然和宇宙的理解的人。
路易斯·科塞更明确宣称,大学教授也不一定是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必须是“为了思想而不是靠了思想而生活的人。”
美藉阿拉伯裔文化批评家艾德华·萨依德的界定:“知识分子是具有能力‘向’公众以及‘为’公众来代表、具现、表明信息、观点、态度、哲学或意见的个人,在扮演这个角色时必须意识到其处境就是公开提出令人尴尬的问题,对抗(而不是产生)正统与教条,不能轻易被政府或集团收编,其存在的理由就是代表所有那些惯常被遗忘或弃之不顾的人们和议题。知识分子这么做时根据的是普遍的原则:在涉及自由与正义时,全人类都有权期望从世间权势或国家中获得正当的行为标准;必须勇敢地指证、对抗任何有意或无意违犯这些标准的行为。”
福柯的概念:“知识分子的工作不是去塑造他人的政治意志,而是通过他在自己研究领域的分析,对那些自说自话的规则质疑,去打扰人们的精神习惯、他们行事与思想的方式,去驱散那些熟悉和已被接受下来的东西,去重新检验那些规则和体制,在这一重新质疑的基础上(他在其中完成作为知识分子的特殊任务),去参与政治意志的形成过程(他在其中扮演公民的角色)。”
萨特举例说明:当一个科学家在实验室里进行核试验研究时他不是一个知识分子,而当他在反对核战争的请愿书上签名时就是一个知识分子。 
马克斯·韦伯(M.Weber)的界定最小气:知识分子仅限于那些因为赫然成就而被誉为“文化瑰宝”的人,他们是社会群体的精神领袖。
这里插一个有趣的定义,艾森豪威尔借他人之口表示了对知识分子的不恭:我听到过一个关于知识分子的非常有趣的定义“一个人用比必要的词语更多的词语,来说出比他知道的东西更多的东西”。艾森豪威尔这一打趣不要紧,他让我想起了中国历史上靠武力问鼎天下的武夫们对知识分子的轻视(这是不是天下武士的通病?)-一个是刘邦,众目睽睽之下往儒生的帽子里撒尿,第二个是毛泽东,虽然不用刘邦的那种下三烂作法,但是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揉躏也是独步东西,千古一夫的。
说了这么多,小结一下,西方学者对知识分子的定义,其实就两个意思。第一,一定的专业知识。否则说话没有权威。一个不识字的农民也可以在田间地头发表高论,批评政府,甚至学雨果,骂政府是抢盗,但是这批评与咒骂缺少身价,更不会传播开来,因而影响力几乎没有。第二,拥有公共关怀。知识分子由于自己的专业,更由于自己的智慧与理智,在其它领域,有前瞻性的认识,他的认识,超脱其狭隘的专业,超脱社会,指向未来,基于跨越国界与球界。

3.中国对于知识分子的界定。
《新华词典》云:“具有较高文化水平、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如科学工作者、教师、医生、记者、工程师等。”这一界定,让人感觉到在中国,当知识分子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只要您是脑力劳动者,比如炒股票的,买彩票的,都可混进知识分子的队伍之中. 再说了,脑力劳动本身就是一个模糊概念,你说司机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至于文化水平是否高,目前的趋向似乎是文凭和学历代表了文化水平,这就没谱了,“博士生象条狗,硕士生满街走”已是我们的特殊国情。卖茶叶蛋的大嫂都能拥有一张高自考文凭,如果说政府规定凡是摆地摊的都得有一张高学历文凭的话,或者说,只要她愿意她就可以来张文凭!一句话,咱给知识分子定的门槛太低了。老实讲,门槛太低,咱越没面子。因为门槛低,咱知识分子就多。知识分子多,咱整个社会的智商却不高,真不好意思!
《辞海》对知识分子的界定更让人不好意思:“有一定文化科学知识的脑力劳动者。如科技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教师、医生等”。单说那个文艺工作者,文学家且不说,如果要说杨钰莹董文华赵薇等都是知识分子,就羞死我们了。
王小波可能最先感觉到害羞,他说:“我们国家总以受过某种程度的教育为尺度来界定知识分子,外国人却不是这样想的。我在美国留学时,和老美交流过,他们认为工程师、牙医之类的人,只能算是专业人员,不算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应该是在大学或者研究部门供职,不坐班也不挣大钱的那些人。”
南开大学博导葛荃也不好意思的表示: “在西方学术界,关于知识分子的讨论由来已久,而且一般都认为批判精神和终极关怀是知识分子不可或缺的两个条件。人类社会的整体命运和人的普遍利益,这是他们藉以建立其全部价值体系的前提!”   
余英时先生跟着不好意思:今日西方人常常称知识分子为“社会的良心”,认为他们是人类的基本价值(如理性、自由、公平)的维护者,知识分子一方面根据这些基本价值来批判社会上的一切不合理现象,另一方面则努力推动这些价值的实现。当然,知识分子首先也必须是以某种知识技能为专业的人,他们是教师、新闻工作者、律师、艺术家、文学家、工程师、科学家。但是,如果一个有知识的人全部的兴趣始终局限于职业范围之内,那么他仍然没有具备“知识分子”的充足条件。知识分子除了献身专业以外,还必须具备一种关怀精神,关怀国家、社会以及世界上一切有关公共利害之事,而且这种关怀又必须超越个人私利之上的。”
我也不好意思,只有咱们中国,才会认为,有知识就是知识分子,或者认为,受过高等教育就是知识分子,也不管他拥有些什么知识,受的是什么性质的教育。按照咱辞典的定义,中国大大小小的党委书记(有的甚至拥有硕士博士文凭呢),以及马加爵们、刘海洋们,就都是知识分子了,这也太吓人了!所以我们在这方面得小心点,虽然法国知识分子在起源时带有贬义性质,但是咱总不能如此恶心人家“知识分子”概念吧?


4、知识分子皮毛问题
《辞海》对知识分子界定后,附着这样一句:“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而是分属和依附不同的阶级。......”
这是最严重的一个问题,知识分子到底有皮没?若有,在何方?若无,皮子不存,毛将附焉?
中西方知识界大都承认“知识分子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提出知识分子“自由漂移”论的卡尔·曼海姆(K.Mannheim)是这样论述的:“知识分子是没有或几乎没有根的阶层,对这个阶层来说,任何阶级或等级地位都不能明白无误地横加在它身上”“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不属于任何阶级的。”
卡尔.曼海姆认为,知识分子无根,所以他们是自由漂移的,这种状态不错,我 喜欢。但是没想到咱们的领袖对这种状态不满,他要学雷锋做好事-简单来讲,就是拔毛!老人家认为:知识分子无皮,他们是附着在资产阶级身上的毛,而他自己的任务就是领导革命群众到资产阶级身上拔毛,然后把这些毛毛移植到无产阶级身上。这样无产阶级就不怕冷了。当然,后面的这一个意思老人家没有明明白白的说,但是我是这样领会的。在领会领袖意思方面,我向来以为自己是足够心有灵犀的。我觉得老人家象个大家长,虽然中国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是一对双胞胎,乃是同时出生的,但是老人家对无产级级有那么点偏爱,私下里可能觉得无产阶级长得有点秃,所以老人家就时不时的找机会搞点拔毛小运动,这叫杀富济贫,拔毛救秃。
中国的知识分子本来是很爱惜自己的羽毛的,被毛主席那么一拔,就鸡飞狗跳起来,最后发展到互相拔毛。你叨我一根儿,我叨你一根儿半,结果都秃了。导致现在,咱们知识界还有点秃。
幸运的是,知识分子无根论已经受到挑战。阿尔温·古尔德纳(A.Gouldner)1979年出版了《知识分子的未来与新阶级的崛起》一书。他在书中给知识分子创造了一个新名词-“文化资产阶级”,认为这个阶级在社会中正在变为统治者。古尔德纳认为,知识分子从总体上控制了知识的生产和分配。而现代社会中,知识也是一种资本,不过与货币资本不同,它不是实体的而是符号的;但它与货币资本一样,也可以用来支配人们的收入、地位和权力。古尔德纳把这种资本称作“文化资本”,占有这一资本的人因而也叫“文化资产阶级”。我们中国现在也出现了一个新的词汇:知本阶级,似乎跟“文化资产阶级”是一回事儿。站在这个角度,我们欣慰多了:现代及未来的知识分子,将会拥自己的皮,看谁还敢拔我们的毛?
5、总结语:知识分子应有的特性
  我认为,知识分子其码应拥有以下特性:
首先是启蒙性,所谓的启蒙,康德的意思是“独立运用每一个人的理性。” 站在这个角度,中国陈寅恪的“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最合乎标准。先生在那个一花独放的时代,竟然拒绝唯一的一朵花-拒绝学习马列主义!1953年年底,汪篯(清华大学历史系毕业,1947年曾任陈寅恪助手,时为北京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携郭沫若、李四光信来广州劝说陈寅恪任科学院中古史研究所所长,陈寅恪对此作了书面答复,即《对科学院的答复》,其中说:“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即不能发扬真理,即不能研究学术。……独立精神和自由思想是必须争的,且须以生死力争。……一切都是小事,难此是大事……我认为不能先存马列主义的见解,再研究学术。我要请的人,要带的徒弟都要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不是这样,即不是我的学生。你以前的看法是否和我相同我不知道,但现在不同了,你已不是我的学生了。所以周一良也好,王永兴也好,从我之说即是我的学生,否则即不是。将来我要带徒弟也是如此。因此,我要提出第一条:‘允许中古史研究所不宗奉马列主义,并不学习政治’…。”
现在我们对陈先生顶礼膜拜,更大的程度上,并不是先生的学术贡献,而是他的人格魅力-独立与理性!这一点是知识分子最基本的标准,但是在那个年代里,这种精神居然成为稀缺品,让人不胜唏嘘!
其次是批判性,知识分子应该“保持对传统的永恒批判的姿态”(福柯语)。这种姿态体现在一个“反”字上。老子云:反者道之动。反有两意,一是"相反",二是"返归" ,二意相通,反,就是逆向思维,而返归,并不是一种回到起点的简单重复,而是从一个更高的层面鸟瞰,带动传统和定型事物及其正反因素进入新一轮思考。但是这里我想歪解老子的原意,我希望歪打正着-也就是说,在中国特殊的语境下,我觉得“反动”这个词最能体现中国知识分子的原生状态,基于这个层面,我认为,反动应是知识分子的最高境界,它首先是文化意义上的批判性,问题是我们中国,硬是把这词糟蹋成了一个政治术语和杀人武器。据陈寅恪的朋友黄萱回忆,“文化大革命”期间她偷机会去看陈寅恪,有一次先生突然问她“反动”二字作何解,黄萱无言以对。当然,1958年陈寅恪荣任“中山大学最大的一面白旗”,一个“反动学术权威”,他当然会对反动二字作一思考的。对于一个学者,十年的思考足够了,所以,民间传说1969年陈寅恪在自己的人生历程即将走完之前,向校方承认自己是“反动学术权威”。我相信这个传说,我希望先生一生都为自己的反动而骄傲,在那个年代里,不反动,才真正是知识分子的耻辱!
西方第一个反动意义上的知识分子,当属雅典的苏格拉底。当然苏格拉底自称自己是国家的牛虻,主要任务就是叮-责备和鼓励。而苏格拉底也做到了-很称职的牛虻-他所身处的雅典,实行的是令现代人都不可思议的充分的直接民主制,一切重大问题都有公民全体讨论,然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问题是这么一种民主,竟然遭到了苏格拉底的批评,他说:“要想得到正确的判断,要根据知识,而不应根据多数”!在当时,苏格拉底这话可是够反动的,但是二千年之后的今天,我们发现苏格拉底的话居然有惊人的智慧。他的观点与当代管理学中的木桶理论-一只木桶,其存水量的多少,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而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很相近:一个多数决定少数的社会,只能是多数盲众统治少数精英!当然我这里无意争论苏格拉底的对错,我只想说的是,苏格拉底的反动很是可爱!
苏格拉底死得也很可爱,公元前399年,七十高龄的老哲学家,被控犯有“不敬国神”、“别立新神”和“败坏青年”的罪行而送交审判。在法庭上,苏格拉底以一贯的从容为自己辩护,重申自己的哲学观点,其后,参加审判的501位法官投票表决,以281票表决苏格拉底有罪。根据雅典法律,在判决有罪之后,原告和被告双方各提出一种刑罚,再由法官表决用哪一种。原告提出死刑 ,按照当时的情况,如果苏格拉底表示诚心认错并提出一种较轻的刑罚,比如放逐,那本来是很容易被法官们采纳通过的。但是苏格拉底拒不认罪,只是在朋友们的请求与但保下,才提出以三十个钱币的罚款作为刑罚,并表示他愿意为真理献身,结果,第二次表决以360票通过了死刑判决。在死囚牢里,苏格拉底在朋友们的眼皮下,从容饮鸠而死。苏格拉底是一个称职的牛虻,终于获得了好多人的讨厌,正如他自己所说“就象一个人正在打盹,被人叫醒了一样,宁愿听安托尼的话,把这只牛虻踩死”。这只牛虻从容的背负着自己的反动哲学,走向了死亡,更走向了永恒!
再次是颠覆性,所谓的颠覆性,拿龙应台的精神来概括:我要留在主流中作最大的‘颠覆’,作最红的苹果核心里的一条‘蛀虫’。龙应台的这种颠覆,有点类似余杰。既批评体制,又不想置身于体制之外。这是一种体制内颠覆吧。还有一种是体制外颠覆,典型代表是老庄。如果说在中国历史上儒家是执政党的话,那么道家就是在野派,而且是永远的在野派。相对于儒家的一本正经和严肃来讲,道家就象绝顶聪明又淘气的孩子。儒家仁啊爱啊罗嗦不清,老庄却在一旁不时的捣上一句-老子云: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知有慈孝。国家昏乱有忠臣。庄子云:“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候,诸候之门而仁义存焉!”总之,有点哪壶不开提那壶的捣乱劲儿!
但是道家的这种体制外颠覆是有限度的。第一,他永远是站在路边说话,甚至是钻到深山老林里说话的。第二,他的颠覆是一种清高,一种自保,甚至是一种逃避。到了魏晋时代,以嵇康为代表的士人还在作颠覆,但是永远没有超出老庄的高度。比如嵇康在《与山巨源绝交书》中自言:“不堪者七,甚不可者二。卧喜晚起,而当关呼之不置,一不堪也。抱琴行吟,弋钩草野,而吏卒守之,不得妄动,二不堪也。危坐一时,痹不得摇,性复多虱,把搔无已,而当裹以章服,揖拜上官,三不堪也。素不便书,又不喜作书,而人间多事,堆案盈机,不相酬答,则犯教伤义,欲自勉强,则不能久,四不堪也。不喜吊丧,而人道以此为重,己未见恕者所怨,至欲见中伤者;虽瞿然自责,然性不可化,欲降心顺俗,则诡故不情,亦终不能获无咎无誉,如此五不堪也。不喜俗人,而当与之共事,或宾客盈坐,鸣声聒耳,嚣尘臭处,千变百伎,在人目前,六不堪也。心不耐烦,而官事鞅掌,机务缠其心,世故繁其虑,七不堪也。又每非汤、武而薄周、孔,在人间不止此事,会显世教所不容,此其甚不可一也。刚肠疾恶,轻肆直言,遇事而发,此甚不可二也。以促中小心之性,统此九患,不有外难,当有内病,宁可久处人间邪?”总而言之,我毛病大了,不是人间人!与其说是颠覆,还不如说是不合作,顶多是消解,是一种泥浆战术-为了把别人拉进泥坑里,自己先跳进泥坑,拉不下来,也要往正统身上蹭点泥浆的,与王朔的“千万别把我当人”有异曲同工之妙,中国文人痞子化,开山鼻祖并不是小王朔,倒应了孔子那句话:其由来渐矣!
也许,正是由于中国知识界内部与外部的颠覆始终没有超出老庄的高度,所以中国知识界最后才会走进“万马齐喑”的死胡同里。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讲义之九
   -中国传统婚姻文化
  一. 对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推测
  大部分研究中国婚姻史的学者们,仍然进行着19世纪西方民族学家和中国先秦时代以前的思想家们就已经开始的工作,即,推测古代婚姻形式及其演变过程。结果如下:
  1、原始群婚阶段。
  中国近现代学者研究上古时代的婚姻制度时,基本受到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作为他们重要理论来源的摩尔根的影响。马克思在其,《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说:最古是过着群团的生活,实行杂乱的性交。中国学者一般也认同这个观点,认为两性关系应该带有刚从猿类脱胎过来的习惯,以小群体方式生活,无所谓婚姻家庭,有着毫无节制的性交关系,处于杂乱无序的群婚状态之中。当然,所有这些观点都基于这样一个前提-达尔文的进化论,即人类是从猿转变过来的。
   中国古代学者无从知道达尔文和他的进化论,但某些记载却与西方学者的研究结果不谋而合。<淮南子.本经训>:男女群居杂处无二别。<列子.汤问>:男女杂游,不聘不媒。游,乃是男女两性间的自由结合,媒,乃是婚姻的中介人角色,聘,则是两性结合所经过的社会程序。根据类似的表述,学者们推测说:原始群婚之早期阶段,兄弟姐妹、上下辈之间的婚配是毫无限制的。但是,这只是一种推测,或者说想象。<吕氏春秋>云:昔太古无尝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管子.君巨篇>也云:古者未有夫妻匹配之道。
   这一点,在神话故事里也有踪迹可寻。有人说,夏娃是从亚当身上抽出的肋骨所成,那么,亚当与夏娃应该也是上下辈关系。同时,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娶母,还与其母合伙生了四子,应该也是远古时期上下辈无序的一种记忆遗留。
  2、血缘婚。
  它是人类婚姻史上第二种婚姻制度类型,也叫班辈婚,兄妹婚。恩格斯说: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辈份来划分的,在家族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与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的,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
  中国古代神话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伏羲、女娲传说。他们本是兄妹俩个,可是不知怎么搞的,人类遭遇灭顶之灾,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为延续人类种族,兄妹两个不得不结合。这一神话在唐朝李冗的<独异志>里有完整的描述: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象所有的神话故事一样,顾了这头顾不了那头,这个传说,交待不出伏羲女娲是怎么来的),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以自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妹以扇蔽面(也不知是妹妹害羞,还是后世说故事的人害羞,仰或是说故事的人替 妹妹害羞,总之,妹妹用扇子盖住了脸)。
  伏羲、女娲的兄妹婚,汉代画像中也有所反映,二人皆人首蛇身,缠在一起。山东沂南县北寨村汉墓出土,墓门东侧支柱顶上有燧人氏、伏羲、女娲三人合抱图。燧人氏是伏羲、女娲的爹,学者郑慧生先生认为,燧人是第三者,呵呵,也就是说,这种情况恰好反映了原始群婚上下无序的特征。而山东费县南武阳东厥画像,燧人端坐中间,两手扶着伏羲、女娲,只玉成二人,自己不再申办奥运-重在掺乎了。南阳画像石中也有发现,伏羲、女娲站在燧人的肩膀头上,应该是燧人退出的意思。总之,伏羲、女娲的故事是原始群婚向班辈婚的过渡。
  东汉梁武祠石室里,有这样一幅画像:伏羲、女娲蛇尾相交,两人上方,尚有两小儿,也在相交,他们应该是伏羲、女娲的后代。同时,伏羲下方一男子正在扯伏羲的袖子,女娲下方一女子也在扯女娲的裙子。形象地反映了班辈婚的特征:同辈通婚,而且,同辈之间,不分你我。你的是我的,我的是你的。共妻共夫。曾有人戏问:上帝创造了亚当和夏娃,这没错;亚当和夏娃成亲,这也没错,但是,亚当和夏娃的亲家是谁?对啊,诸位有兴趣,就研究一下。
  其三,抢亲婚。
  两性关系被限制在家族内部班辈之间的同时,家族之外又有抢亲制作为补充。女子在古代,可能也是被视作财产的,部落战争,家族械斗,导致女人被抢来抢去。按现在的眼光看,抢亲肯定是不文明的,但是学者们认为,可不能小看这一抢,这一抢,抢出了文明,抢出了优生优育。看看自己内部人生出来的畸形、弱智婴儿,再看看抢来的女子生出来的白胖孩子,古人终于悟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直到如今,偏僻的乡下仍有同姓不婚的所谓族规。
  《易经》爻辞里有一段,被学者认为是反映抢亲现象的。云: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翻译过来即是:一群人乘马飞速而来,不是来抢财产的,是来抢亲婚配的呀。还有一段:乘马班如,泣血涟如。也被学者认为是抢亲过后的情形:抢亲的人骑着马儿飞速而去,山路上留下一串可怜的哭声。
  有学者认为,中国旧制婚俗里,仍有抢亲的遗留。比如男方迎娶女方,女方要蒙红盖头,据说原始意思是为了防止女子半路伺机出逃,或者,妨止她们记下回家的路。这一手,跟土匪绑人,用黑布蒙其眼一个道理。学者们这样一推测,叫我看来,婚姻仪式里好多勾当都象抢亲了,比如,乡下迎亲仪式中,前有火铳开路,紧随其后的是十几个半大小子,手举各色小旗招摇,新郎身后更有众多的弟侄等青壮年护卫,咋看咋觉得象抢。而女人臂弯上所戴手鐲,我们不妨把它想象成手铐。至于某些山区的哭嫁习俗,更是让人怀疑,新娘子是被人抢走的。到后来,抢亲成为一种仪式。广西云南傈僳族,娶亲时,双方约好地点,抢那么一番。男方结伴持刀,女方假装呼救,女伴亲属佯救,男方扔钱财,女方亲属拾钱归。这个,估计就是现在乡下迎亲时,新郞所扔的红包。至于河南西南的某些落后山区,直到解放前,仍有抢寡妇的习俗。这可是真的抢,没有事先的约定,谁抢到手算谁的。而寡妇也不是那么好抢的,她们也有武器,那就是月经裤头,月经带之类的,中国社会看不起女人,认为这些东西比较晦气,所以,这些东西是寡妇们保护自己的最佳生化武器。鸦片战争时,广州将军杨芳也用这一手对付过英国侵略者,只是效用不大。
  还有好事者,证明《关睢》也是首抢亲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想媳妇想得晚上睡不着,怎么办?王振择先生说,那就只好抢啦。李长之在自己的<诗经试译>中如此解释:好逑,等于配偶,逑,即仇,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谓的冤家。冤家,仇逑,不是抢亲又是什么?
  另从辞源的角度,有人开玩笑,说,婚,就是人发昏后的一种行为。但<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娶妇以昏时。想象力比较丰富的学者马上据此断定:天黑才敢结婚,肯定是抢婚了。否则,为什么不放在白天呢?
  其四,族外婚。研究中国婚姻制度的学者根据考古学资料推论,族外婚是母系社会的一个标志。根据恩格斯的论述,学者想像母系氏族的婚姻情况是这样的:氏族禁止族内通婚,须到其它氏族部落寻求女子;同时,把本族女子嫁给外族。而中国许多上古圣人出生的神话传说,如“附宝感北斗而生黄帝”、“庆都与赤龙合婚生尧”、“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等等,正好被学者认为是族外婚的一种折射。
  族外婚,又称普那路亚。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仍保留有班辈婚的习惯,兄弟共妻,姐妹共夫。孩子,称所有的男人为父亲,称所有的女人为母亲。比如,商代仍保留有上古时代的称谓习惯,商代卜辞中,武丁称他的父亲为父甲、父乙(这个才是武丁的生父)、父丙、父丁、父戊,是为多父;称他的母亲为母甲、母丙、母庚(这个才是他的生母),现代社会,许昌地区的称谓也值得研究,称父亲为爹,父亲之兄为大爹,父亲之弟为小爹。总之,很有意思。而中国旧的婚俗,兄终弟及,姐死妹继,甚至姐妹二人同嫁一人,比如尧女,娥皇女英同嫁舜,大周后小周后同嫁李煜,从上古到新中国新婚姻法执行之前,这些旧俗也一直被社会道义所认可。前几年流行的一个民歌,大坂城的姑娘,歌词里有一句我始终不明白: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赶着那马车来。你说新娘子为什么要带着妹妹来呢?现在我才明白,估计是妹妹是陪嫁的,实乃班辈婚遗留。刘心武做《人民日报》总编时,刊发一篇小说,《伸出你的舌苔或者空空荡荡》,里面也触及了西藏地区的这种民族风情,遭到中央民族大学藏族大学生的抗议,导致刘心武下岗。总之,不管是做学术,还是做文学艺术,都得讲政治。否则,政治找你的事儿。
  这里想说些多余的话,随着人类对自身认识能力的提高,春秋以后,“天神感应”说也不再有市场。可是到了西汉,人们为了拍刘邦的马屁,不惜给刘邦他爹戴个大绿帽:刘媪刘大妈在山坡上睡觉,龙附其身,已而有身,遂产高祖。嗨,都什么时候了,还玩这一手,自污!
  
  族外婚还有一些变种,比如有关女儿国、丈夫国的故事。1981年<哈尔滨日报>报道,南美洲巴西边界,有一个女儿国,全国没一个男人。每年到一定的日期,从另一个哈姆诺族过来一批男人,和她们配合成婚。男子离去后,女方生子。来年再相会,女孩子被留下,男孩子被抱走。另,我国古文献有关记载也比较多,<山海经.海外西经>载:女子国在巫咸北,两女子居。<大荒西经>载:大荒之中…有女子之国。<三国志><后汉书>等载:海中有女国,无男人。或传其国有神井,窥之辄生子云。但这个解决不了生男咋办的问题,所以郭璞注<山海经>,云:有黄池,妇人入浴,出即怀妊矣,若生男子,三岁辄死。至于<西游记>里,大家都知道老猪同志进了女儿国,喝了人家女儿河里的水,怀了胎,最后又做了人流。至于丈夫国,<山海经>与<淮南子>都提及过,既然女儿国都是自力更生,自己生孩子,那丈夫国怎么解决子嗣问题呢?<太平御览>卷361引<玄中记>:丈夫民,殷帝大戊使王英采药于西王母,至此绝粮,不能进,乃食木实,衣以木皮,终身无妻,产子二人,从背肋间出(我估计跟金蝉脱壳差不多),产子二人,其父则死,是为丈夫民,去玉门二万里。这些天方讲夜谭式的故事,应该是族外婚的变种吧。
  其五,对偶婚。
  马克思说:在普那路亚家族制下,便多少有了一男一女结成配偶过同居生活的事实,而这是社会状况的诸条件引起的,每个男子在其若干妻子中,有一个是主妻,反过来说女子也是如此,因而有了向对偶婚过渡的倾向。
  这个我信,人是感情动物,这就决定了他(她)在众多可能的对象中,会有所偏好,有所选择。选择的结果,便是对偶婚的产生,它是普那路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对偶婚分两个阶段或两种方式,第一,望门居制,据说大禹和涂山氏就是这样搞的;第二,居妇家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的易洛魁人。
  其六,一夫一妻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一夫一妻制从一开始就具有了它的特殊性质,使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这一点,在中国传统的父系社会里,得到了充分的证明,所以,所谓的一夫一妻,在中国,只能叫一妻一夫,或者一夫多妻。注意啦,如今,这传统在中国大地有发扬光大的苗头。
   <共chan党宣言>称: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这话说得太好了。在中国,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财产继承,包括王位继承,都需要有个亲疏远近,慢慢的,大家就分清爹亲还是爷亲了,这一点,在商朝的王位继承里有所反映:商朝早期,大都是兄终弟及,无弟传子,汤至南庚,弟死后传兄之子。商朝中期,阳甲至于祖甲,兄终弟及,弟死后传弟之子。商朝晚期,祖甲之后,父死子继完全代替兄终弟及。
  一句话,一夫一妻制确立后,父死子继的继承法确立,婚姻制度,遂成为一切宗法制度的根源。
  二. 中国婚姻礼制源头的两大创始人
  1、 中国婚姻礼制的始祖母-女娲
  女娲的功劳可不小:其一,宇宙秩序的维持者。<淮南子>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烂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立,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其二,造人。<淮南子>云:天地初开,女娲抟黄土为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横泥中,举以为人。其三,婚姻礼制的始祖母。女娲在民间社会有着崇高的地位,跟这一点有很大的关系。民间神话云:女娲造了很多泥人,他们在地上活蹦乱跳的,很可爱,但是,女娲发现一个麻烦-这些小泥人终会死去。上帝的麻烦是,亚当夏娃受到了蛇的引诱。而女娲的麻烦是,没有人引诱这些小泥人。女娲苦恼了一阵子,终于决定亲自上阵,引诱泥人-让他们结婚生子。女娲遂成为中国婚姻制度的鼻祖,或者说,中国史上的第一个媒婆,为此,中国古代史书称她为高媒,地位相当于开国皇帝,刘邦也就一个高祖的称呼嘛。
  女娲作为婚姻之神,媒婆之祖,在民间的地位很高。古代中国各地,都有女娲娘娘庙或高媒庙。商纣王不信邪,曾在娘娘庙里调戏过娘娘,所以导致毁国亡身。       直到如今,民间百姓仍然深深喜欢着女娲娘娘。可是,另有史记载,女娲与自己的哥哥伏羲曾经婚配,民众感情可能接受不了这一点,所以,有关兄妹两个的故事就有了民间版本,如今,河南周口的一些地方仍然流传着这故事:远古洪泛,人物皆死,只剩下伏羲、女娲两人,太白金星(又是这老头儿)叫他们结婚,两人不肯,但是人类即将灭绝。他们遂提出,如果能把割成许多段的竹子再接起来,就可以结婚。大家想他们两个傻帽是跟谁玩!他们怎么能玩得过太白金星那老头?所以,竹子割断了,又接上了,且留下了许多竹节,喏,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个样子。兄妹两个反悔了,又提出,从两座山上滚两盘石磨下来,如果两盘石磨能滚合到一起,就可以结婚。结果当然是石磨胜利。女娲又提出了一个条件,围着山脚跑,如果伏羲能追上自己,就结婚。两个人就追起来了。这一点,中国的导演都学会了,电影镜头里,一般是女人在前跑,男人在后头傻乎乎的追,这是中国传统。问题是,伏羲追不上女娲,这个时候,出来一个穿马甲的家伙,网名叫龟,龟蛇一家,在上帝的后花园里,引诱亚当夏娃犯作风错误的,就是龟的老本家-蛇。这里,龟的主意更馊,它告诉伏羲:傻哥们儿,你别在后头追,你从山的另一面朝相反的方向堵嘛。伏羲一听,掉转方向就迎了过去,女娲没有防备,一下子跑到了伏羲的怀里,只好成婚。女娲恨龟,用脚把它踩了十八瓣。伏羲不忍心,就把龟兄的壳给粘了起来,不信你查一下,看现在的龟壳是不是十八瓣的,至少咱们河南的龟壳应该如此。
 


2.中国婚姻礼制的父亲-月下老人
  中国婚姻之神-月下老人的故事,估计大家都听过,《太平广记》和冯梦龙的<情史类略>里都有记载,故事是这样的:杜陵书生韦固从小父母双无,由于各种原因,总娶不上妻。唐贞观二年,小伙子到清河游学,住到一客店里,同住的客人说,想把前任太守的女儿许给他,约定在客店西边的龙兴寺见面,韦固心切,因为他跟张良的情况不一样,张良要去见掉鞋的老头,韦固去见自己的女朋友,当然去得早了。总之,韦固在天没亮的时候就到了,然后发现一老头背着一个布袋子,坐在寺院门前的台阶上,借着月光看书。韦固上前看,居然一个字也不认识,就问:什么书,我从小到大,都是在看书,基本上没有我不认识的字,外国梵文鸟语我都会,你这书,我没见过。老人说:这又不是人间的书,你怎么能看懂?韦固问:那这到底是什么书?老人说:幽冥使书。翻译成普通话,就是鬼书,不是天书。韦固问:幽冥鬼界人,怎么会到人间来?老人:是你来早了,不是我不该来。因为我们阴间当官的,也要管人间的事,在人间走动。现在走在路上的,人鬼各半,只是你看不出来罢了。韦固问:那你主管什么呢?老人:婚姻都归我管。韦固一听高兴坏了。这里我很纳闷儿,韦固遇上鬼,不但不害怕,还高兴,真是邪门,估计是想媳妇儿想疯了。韦固高兴地说:我自幼无父母,想早点成家,可是想了十年,还是没有想成功。今天有人要把前任太守的女儿许给我,你看今天能成吗?
  老人:成不了。你妻现在才3岁,她17岁才能进你的门。
  韦固:你布袋里装的是什么?
  老人:红绳啊,我用它系两人的脚,即便是仇人,更无论贵贱贫富,天涯海角,只要我系上了,两人谁也跑不了。你已经和那女孩子拴一起了。
  韦固问:我那妻子现在在什么地方?
  老人:就在你店的北边。她是一个卖菜妇人的女儿。
  韦固:我能见她一下吗?
  老人:那妇人姓陈,经常带着孩子来卖菜。你跟我走,我指给你看。这时,天亮了,约韦固出来的那人还没来,韦固就跟着老人来到菜市。看见一盲眼妇人抱着一个女孩子,两个人都是破烂不堪。老人一指:喏,她就是你的妻。大家想韦固会是什么反映?他问:我杀了她可以吗?
  老人:这孩子命中大富大贵,并且依靠你才行,你怎么能杀了她呢?说完,消失不见了。
  韦固回去,磨刀,把刀给仆人,告诉他,杀人后给他一万钱,次日,仆人上菜市,看见那孩子,上去刺一刀就跑。回家后韦固问:死了吗?仆人说:没有,只刺中了眉心。
  以后的日子里,韦固到处求婚。可是总也不成。14年后,韦固依靠父亲的老关系,见相州长官,刺史王秦提拔重用他为司户椽,主管狱讼。不久,王秦觉得韦固很能干,就把女儿许配给他。小女子十六七岁,很漂亮,韦固很是满意。但她眉间常贴着花钿,沐浴闲居时也不摘下,韦固觉得奇怪,遂问。女子说:我是刺史的养女。我亲生父亲是宋城的县令,病故,母亲兄长也先后死去,乳母陈氏卖菜养我,三岁时被坏蛋刺伤,刀痕仍在,所以用花钿贴上。七八年后,我叔父做官,我才做他养女。韦固问:你乳母是个盲人吗?
  其妻问:是啊,你怎么知道?
  韦固:啊,那个刺你眉心的坏蛋是我派去的。
  故事讲到这里,大家肯定要问:他们两个是不是从此过上了幸福的日子?yes,这是白雪公主等童话故事里的固定版本。不过,我更关心的是月下老人这个传统的中国神话形象,对比西方的小爱神丘比特,我们会发现如下差别:
  小爱神       月下老人
  顽童一个     顽固老头一个
  活泼调皮可爱  腐迂糟老酸儒
  类仙       似鬼
  一箭定情     绳索伺候
  爱情       婚姻
  总之,一小一老,两种文化的差别尽在其中。丘比特代表爱情,而月下老人只代表婚姻。也许,这其中已经蕴含了中国婚姻的悲剧性:其一,婚姻是老人的事儿,跟年轻的当事人无关!其二,虽然跟当事人无关,但是,当事人须承担诸多责任。其三,婚姻是当事人无权改变的。女人不能主动离婚,传统社会里,男人虽占尽优越,也只是拥有一个休妻权,而且这权利的实行,还要由老娘判决和终审。比如刘兰芝和唐婉,是婆婆休的;孟老夫子也要休妻来着,可是他老娘不干,孟子也就哑了。
  三. 传统婚姻中的诸多内涵
  1. 婚姻的社会内涵
   中国传统婚姻,它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具有社会意义的大事。《礼记.婚义》云: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通俗地说,婚姻是两个家族的事,婚姻除了完成传宗接待的任务之外,还担负着一定的政治与经济使命,所以,中国的婚姻往往是强强联姻连横,弱弱联盟合纵,所谓的门当户对尽在其中矣。
  中国传统婚姻首先是一门社会学,讲究的是门第与血统。这一点,在魏晋时期甚盛,魏文帝设九品中正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遂成为当时社会一大特色。婚姻方面,世族与寒门之间禁止互通有无。一旦有人违规操作,世族耻,寒门惊。南齐王源将女儿嫁给富阳王氏儿子,就有人上书皇帝,说王源蔑祖辱宗,求罢王源之官。上书本应用黄纸,可由于“耻辱着你的耻辱”,上书者就用白简了。《北史.陈元康传》载:左卫将军郭琼因罪处死,其妻乃名门卢氏之女,被赐于寒门陈元康,元康大喜,立即清理门户,撵走了自己的元配夫人。《北史.孙骞传》载:孙出身寒门,政府把罪人之妻、名门之女韦氏赐之,孙象中了探花似的,风光极了。看来,名门之后作了寡妇也不怕,完全可以花开两家,各婊一支。寒门穷家女就没有这等待遇了。
  唐朝时,魏征、房玄龄都尽力与山东世族通婚。唐高宗时的宰相薛元超,自认为平生一大遗憾就是没有“娶五女姓”。
  如今,中国虽无世族,但开始流行名门之后。代表人物多了,这里仅举一个,洪晃,有兴趣,翻翻她的《我的非正常生活》,我在书店用一个钟头对付完的,看得挺乐。
  名门之后,其实是世族的一个变种,严格说来,中国的世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世族。因为中国流行光棍革命,新贵都是光棍出身,顶多贵它三百年,身上的泥毛还没有洗净,新的光棍就打过来了,老世族就可能呜呼了。相形之下,日本的皇室血统才值得一提,绵延至今。
   鉴于中国传统男人眼界高,寒门女贫家女难嫁的现象,白居易写首劝人诗:贫为时所弃,富为时所趋,红楼富家女,金镂绡锣襦,见人不敛手,娇痴二八初,母兄未开口,已嫁不须臾。绿窗贫家女,寂寞二十余,荆钗不值钱,衣上无真珠。几回人欲聘,临日又踯躅,主人会良媒,置酒满玉壶,四座且勿饮,听我歌两途。富家女易嫁,嫁早轻其夫,贫家女难嫁,嫁晚孝于姑,闻君欲娶妻,娶妻意如何?扪心问一下,到底自己娶妻是为何?老白这首诗真是够苦口婆心的,奈何中国传统男士都是黄盖,我愿意挨,关你甚事?
  总之,中国传统婚姻身负着不能承受之重的社会负担,所以,其悲剧性就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传宗接代,为了繁荣家族,为了政治联盟,为了经济联盟,为了高贵血统,为了安抚蛮夷,什么都有,就是没有爱情的影子。仅举一例,刘备同志,把女人视作衣服,硬着头皮穿了几件,那也是为了让衣服给自己生个革命接班人,刘备同志“三讲”工作落实得比较扎实,讲政治讲得比较充分,结果衣服给他生了个咋也扶不起的乐不思蜀的刘阿斗,老天还算有眼。呵呵。
    
  2、 婚姻中的宇宙秩序
  《礼记》云:天地合,而后万物生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很明显,婚姻中的男女结合相当于天地之合。正因为婚姻以宇宙秩序为参照物,这就导致了婚姻的神圣性与不可颠覆性。作家写小说,懒得离婚。其实是自己给自己找台阶,因为离不得婚跟懒没有关系,男女构成乾坤,地不能反天,这是首要的,同时,天也不能反地,天地绝,乃敢与君绝,中国的爱情都是指天道地的来发誓的,这说明婚姻在人们思维里,就是宇宙。婚姻乃是天经地义,而要打破婚姻,更是反天,相当于盘古开一回天地,一般人玩不起这个。
  3、 婚姻中的道德学。
  婚姻维持着社会关系和宇宙秩序,所以婚姻需要力量,需要支撑点。而在以德治国的中国传统社会里,道德便是最好的利器了。中国婚姻里,有两个道德支点。一为礼,二为义。
  首先谈礼。它相当于现代社会的仪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非媒不娶。古代婚姻中介称“媒妁”。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妁,酌也,斟酌二姓者也。《礼记.曲礼》郑笺注:媒者,通二姓之言,定人家室之道。《周礼》中更是定了一个媒官: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其职责范围:媒氏,掌万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凡 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看来,这个媒氏之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婚姻登记所,但是职权要比后者大多了。男子三十岁,女子二十岁之前得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否则政府不愿意呢。
  后来,这官方机构被民间媒婆所取代。但民间媒婆逐渐被民众丑化,也不知什么原因。至于一些少数民族的新娘子 ,更是在上轿之前大骂媒婆。让人感觉,媒婆就象那妓院老板娘似的,至少象人贩子。但婚姻程序里,又离不开媒婆这个角色。《礼记》云: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战国策》更是言:处女无媒,老且不嫁,舍媒而自衒,敝而不售。一句话,如果没有媒人,男女双方不能交往的,如果自己找婆家,豁豁,丢死人啦。如果说这是道德规定的话,那后来就上升为法律规定了-《唐律》云: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元典章也是如此规定。如果有人以身缺德,以身试法,那么,没有好果子吃。《左传.昭公十一年》载:声伯之母不聘,生声伯而出之。没有媒人,生米煮成熟饭,即便生了孩子,还是休你回家。《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载:齐泯王遇杀,其子法章变姓名,为莒太史敫家庸,太史敫女,与私通焉…莒人共立法章,是为襄王。襄王既立,立太史氏为王后。没想到王后她爹觉得丢脸,云:女不娶媒,因自嫁,非吾种也,污吾世,终身不睹。老先生跟女儿断绝关系了。看来那时的以德治国执行的效果不错,否则老太史完全可以事后再给女儿行媒娶之仪的,何苦如此自觉?
  2) 明媒正娶。
   光有媒还不行,还得有个正当的婚姻程序。具体说来是六步。第一步,纳采,即由媒人传言,再由男方给女方家中送礼物。尽管现代中国,男女平等了,女追男成为普遍现象,但从程序上,还是男方给女方家送礼物,男方占主动地位。旧时的纳采礼,一般是大雁。据《白虎通.嫁娶》中推测: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意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总之,男方第一次给老丈人家送礼,送去的就是一个杀威棒:到俺家,要老实点,规矩点儿!
  第二步,问名。吓唬完了,该问姑娘名字了。戏剧中,男人一见女人,问小姐芳名的,严格来讲,就是耍流氓。因为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西厢记》中,张生见红娘,就“小生想张,名珙,字君瑞,未婚待娶”的瞎报一通,实在是流氓到家了,欠揍。相形之下,到是法国流氓们做得稍好一点,电影里,男人跟女人到教堂结婚了,才想起来问女方:亲爱的,你叫什么来着?不过,其它程序都做得不到位,所以,还是流氓。
  第三步,纳吉。《仪礼.士昏礼》载: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后来民间把纳吉改叫合婚了。就是把男女双方的生肖及生辰八字合一下,看生肖是否相克,八字是否相配。总之,程序很复杂的。八字,是根据天地人合一的原理,把男女出生的时间按天干地支排列一下,看是否合谐。至于生肖相克,民间早编了顺口溜,这里顺便溜几个,以备大家不时之需作参考:子鼠见羊万年愁,不叫白马见青牛,虎见巳蛇如刀割,兔子见龙不长久,酉鸡不与犬相见,亥猪不可见猿猴。当然,还有更精短好记的,比如:鸡嫁猴,不到头;猴嫁鸡,好夫妻。等等,咱们这里就不再宣传迷信了。现在人们都不迷信了,开始用缘份两字来概括婚姻与爱情。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无奈与困惑,尽在其中了。
  第四步,纳征。《仪礼.士昏礼》载: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币,即后世所谓彩礼。彩礼分等级,天子用“谷圭”(按某些学者的意思,中国好多祭器及文字遗留有生殖崇拜的痕迹,比如孔丘,字仲尼。丘的原始意思是男人生殖器,尼的原始意思又是女人生殖器。孔圣人原来拥有这么些名和字,几千年的中国儒士尊奉的就是这么个东西,呵呵,有意思。至于“圭”,那是古代贵族参加各种典礼时手里持的一个玩艺儿。据李敖那流氓训古,圭的原始意思也是男性生殖器,谷,在《老子》的书里,也是象征着女性生殖器,呵呵,天子用“谷圭”作彩礼,也算是归宗了-天字第一号大流氓。至于诸候,则用“大璋”。士人用“束帛,鹿皮”,庶人小民则只能给丈人家送“帛五两”。这些人都不够流氓,咱就不再揭发他们了。
  第五步,请期。成婚日期,由男方决定,正式通知女方。至于请字,那是跟你客气。相当于中国的教师节,可别自作多情,以为自己不是老九了!
  第六步,亲迎。也就是说,结婚的当天,男方得亲自迎娶媳妇儿,不能找人代劳的。皇帝佬儿也不能例外。《礼记.哀公问》载:大婚既至,冕而亲迎。这里还不能自作多情,以为男方的亲迎是降尊纡贵,非也。《礼记.郊特牲》如此解释:男子亲迎,男先于女,刚柔之义也。天先乎地,君先乎臣,其义一也。余下来就是成亲礼了,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拜对方。第二天早上,媳妇再拜舅姑,然后下厨做饭,做好后请舅姑吃,自己再吃他们碗里剩下的。意味着你嫁到这里,就是伺候公婆,吃剩饭的。《红楼梦》里,王熙风能耐再大,也是站桌边伺候王夫人与贾母吃饭的。
  至此,六步全部完成。如果一个女子是这样娶到家的,那么,就是她一生骄傲的资本了。电影里也经常出现这样的镜头,元配夫人与小妾吵,动不动就这么一句:我是八抬大轿,明媒正娶来的。而小妾对男人要求的也是:跟了你,可以,你用八抬大轿来抬我。中国传统女性喜欢“坐轿子”由此可见一斑,而中国男性,就只好多抬轿子了。
  婚姻的仪式性,也注入了如此深厚的道德内涵,可见以德治国,在中国的深入民心。直到如今,乡下人结婚,领结婚证那天,尚不叫结婚。“典礼”才叫结婚。所谓的典礼,就是迎亲仪式。甚至于乡下男女不领结婚证,只要举行了典礼仪式,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了。而只领结婚证不典礼,乡下人看来,相当于私奔和未婚同居,有伤风化的。
  婚姻生活里还有好多礼,比如男主外,女主内,夫唱妇随,三从四德、举案齐眉,七出三不出等,这些都在女性传统文化里讲过,这里不再重复。下面讲义,义里面有几个关键问题:
  1) 妻子死亡与夫之再娶
  中国传统礼制,妻亡,禁止男人再娶。《白虎通.婚娶》云:人君无再娶之义。《公羊传.庄公十九年》也云:诸候不再娶。这样一说大家肯定要笑,什么呀,中国传统男人哪有这义气。有,被鲁迅先生骂得狗血喷头的林琴南,妻死后终身未娶。比停妻再娶的周树人,那可是义气多了。不过,这种守节信义的男人太少了,不足为证。总的来讲,这种规定只是挂羊头卖狗肉,所谓的不能再娶,只是说,不能再娶第二个正妻,再娶来的不能叫元妃,只能叫继室。至于民间,不能叫元配,只能叫续弦。废话,后来的当然不能叫元配了。传统社会里,男人就是这样跟女人讲义的,文字游戏而已。当然了,元配与续弦在死后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元配与夫同葬,非元配们就只能靠边“葬”了。因民间继室续弦流行,后来就出个变通法:元配葬于夫左,续弦葬于夫右。如此说来,老蒋的尸骨应该回老家,跟人家毛福梅葬于一起。至于朱安,死前一直妄想与周树人葬于一处,只可惜,那是白日做梦。说到这里,还是觉得咱们的毛太祖可怜,被孤零零的弄到水晶棺材里,左右没一个女人,那个孤独啊,也不知谁出的馊主意,让老人家死后还作光棍!忒不象话了!
  2)夫之死亡与妻之再嫁
  夫讲义气,妻死后不再娶元配。那女人更得义气了,夫死后,终身不嫁。当然,开初这只是一种道德提倡,到宋朝,守节女人都被政府与儒士们夸作三八红旗手,女人们就更讲义气了,再后来,道德提倡上升为法律规定,寡妇不能再嫁了。
  当然,民间还会变通,穷人生存不下去,照样嫁寡妇。比如祥林嫂,第一任丈夫死了,婆家就把她卖给贺老六。婆家不义,但祥林嫂够义气,一进贺老六家,就一头往香炉上撞去,只可惜没练过武,速度不够,没有成功。临死前的祥林嫂是有着很大的恐惧的,那就是:到阴间后,两个男人会一人一半把她分开的。祥林嫂智商不够,否则会说:没事儿,两个男人,一个葬我左,一个葬我右,左边葬元配,右边葬继室。可惜哪,她没有这思想水平!
  3) 离婚与恩断义绝
  严格来讲,中国传统婚姻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离婚,因为它完全是在不平等的基础上,以践踏女性尊严为代价而进行的。也就是有说,男家有权休妻,而妻不能休夫。《白虎通.嫁娶》载:夫有恶行妻不得去者,地无去天之义。意思很明白,夫是天,不能去天,否则,反天了不是?直到现在,夫妻双方较量,动不动就是这样一句:我再不镇压他(她),他(她)就反天了。其实反天的原始意思只有三个:臣反君,子反父,妻反夫。也许正因为这一点,才导致现代许多人看了王思懿版的潘金莲后,对她又疼又怜又爱。我的一个男同事说:唉呀,如果潘金莲生在现在,我一定把她娶回家,不让她受一点委屈。呵呵,这里开个玩笑啊。
  如果说《白虎通》里的规定只是道德礼制的话,那么到唐朝,就上升为法律规定了。唐律规定:妻妾擅自离去者,两年徒刑。逃离后又改嫁他人,罪加二等。
  总之,只有七出三不出才是法定离婚。当然,还有一个恩断义绝,法律可以据此强制男女离婚。按班昭的意思,男人娶女人,是对女人的恩典。照此推理,所谓的恩断义绝,当是夫断恩,妇绝义。这方面的条款还不少,这里列举几个:夫打丈母娘(估计潘金莲没娘了,否则她完全可以使个鬼点子让武大打丈母娘两下);夫打老丈人;夫杀妻家人;夫与丈母娘通奸等。这是针对男方来讲。对于女方,好象严格了点:妻骂公婆(武大也没了娘,否则金莲同志用这一手也不错啊);妻骂婆家人;妻与夫家人通奸;妻欲害夫;妻与公公通奸-也就是红楼梦里焦大所骂的“扒灰”。
  一夜夫妻百日恩,到此玩完!


四. 中国传统婚姻类型
  婚姻类型,指的是男女双方选择配偶到嫁娶成婚等一系列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其中包括了很多制度、地方习俗、伦理准则及审美取向。中国历史悠久,人口众多,民间婚姻形式多种多样,多到不好分类的地步。有人总结,到明清时期,中国民间的婚姻形式足有15种之多。盛义在自己的《中国婚俗文化》里将其分门别类,列出七大类:血缘婚、氏族婚、掠夺型、财产型、补偿型、信仰型和其它类。随着社会的发展,旧的婚姻类型在不断的消失,新的婚姻类型也可以不断的出现。近年来,王小波的妻子李银河一直在呼吁给同性恋立法,准许同性恋结婚等问题,所以,不久的将来,中国可能出现一种新的婚姻形式:同性型。当然,它不是中国传统婚姻类型,所以,不在我们的讲解之列。另,血缘婚、掠夺婚、氏族婚等上古婚姻形式,因在上一个讲义里曾经述及,这里不再赘述。下面给大家介绍的,是近古以来的典型的婚姻类型,而且可能和一般人的分类不同,也算是“一家之分”吧。
  1. 政治和亲婚。
  它一度是中国王朝安邦定国的一大外交政策。具体措施是,把皇家宗室女嫁给少数民族首领。它与欧洲封建社会流行的王室联姻有点不同。尽管中国的和亲婚与欧洲的王室联姻都是一定意义上的政治、军事联盟,但我们大中国的心理感觉与众不同:汉家皇帝一厢情愿自作多情地认为,自己与周边四夷的国王,包括匈奴的单于、乌孙的昆弥、突厥的可汗、吐蕃的赞普,在地位是不平等的,我们居上,人家居下,那么汉家女儿远嫁异邦首领,那叫下嫁。意思是说,我们公主嫁到你们夷狄那边,不是门当户对, 更不是高攀,而是有辱身份,下了一个台阶。之所以这样说,一是我们在地理上的汉国中心论,也就是基于这种心理,我们才叫中国的。二是基于我们的文化中心论。由于文化上的优越感,导致我们的历史越发展,我们看周边兄弟越野蛮,也就是说,我们越文明,看周边兄弟越不象人。宋时,二程等思想家们带头把周边夷狄视作畜类。大清时期,西夷来犯,我们又一古脑的把来犯的西夷视作畜类。把皇家宗室女嫁与畜类,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而这勇气,来自于国家安全方面的考虑。
  
   汉朝首创和亲外交,始作俑者是大流氓刘邦,以宗室长公主嫁匈奴单于。其后是武帝刘彻,先后把细君公主与解忧公主嫁给乌孙王。再其后是汉元帝,搞了个“昭君出塞“。昭君这一出,从名义上来讲,相当于元帝把自己的女人出让给少数民族兄弟,不象宗室女之外嫁,好歹是要替自己娘家说好话的,而昭君就不一样了,在后夫面前替前夫说好话。不知是昭君这个角色不好当,还是昭君漂亮得盖过所有外嫁公主了,或者是因了昭君的民间身份,总之,昭君最得文史家青睐,还得民间舆论同情。相形之下,细君与解忧公主就有点默默无闻。
  到了唐朝,用于和亲的公主之多,多到掰完两手手指,再派上两脚脚指还不够用的地步。而且“和亲“用作两国间王室通婚的专词,也自唐代始。唐人陈陶《陇西行》:“自从贵主和亲后,一半胡风似汉家。“
  
    唐最著名的两次和亲,乃是 641年,文成公主嫁吐蕃赞普松赞干布,709年,雍王李守礼女金城公主嫁吐蕃赞普迟德松赞。当然,严格说来,宗室女并不是真正的公主,只是要用于外交了,才把她们破格提拔为公主的。这种提拨,既是对嫁女的安慰,也是对外方女婿的糊弄吧。而外方女婿也不含糊,平时不骚扰老丈人家,关键时刻还能替老丈人出气。贞观二十二年,唐太宗派长史王玄策出使吐蕃,一方面和洽两国关系,另一方面也是去看望远嫁的文成公主。王玄策率出使队伍带着大批绢帛文物上路,途经天竺国时,不幸遭到天竺人的抢掠,除了王玄策带着少量人马逃出外,大部分人马及物品全都抢去。王玄策狼狈地抵达吐蕃,拜见了松赞干布并说明了遭劫的情况,松赞干布二话不说,派遣大军讨伐天竺,捣毁了他们的都城,俘虏了天竺王子,还缴获了大批牲畜,救回了唐朝使节随从人员,算是替大唐老丈人出了一口气。
    
  大唐在自己最厉害的时候,随便给夷狄一个宗室女,那夷狄也得把咱当真公主看待。可到了咱衰微的时候,咱的皇帝,不但得拿出亲生女儿,而且这亲生女儿在夷狄那边好象也不受人待见。晚唐的唐肃宗把女儿宁国公主,下嫁回纥英武威远(田比)伽阙可汗。史载当时送亲的使者见对方做女婿的有点大模大样,就郑重其事地告诉对方:“比中国与夷狄婚,皆宗室子。今宁国乃帝玉女,有德容,万里来降”。一句话,原先所谓的公主都是假冒伪劣,我们这次可是真格的。据说那可汗女婿听了,遂有点惭愧的意思。不管怎么说,跟当初松赞干布迎接文成的盛况差远了,更何况,这一点“惭愧”还是咱们唐书的一面之辞,不知人家回纥是如何记载的。
  德宗时,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咸安公主嫁回纥。穆宗时,又把自己的妹妹永安公主许给了回鹘可汗。尚未成行,保义可汗就死了,永安公主留在唐土,出家做了道士。穆宗的另一妹妹太和公主,则于同年嫁给保义可汗的儿子-崇德可汗。
  值得一提的是大宋王朝,尽管老打不过辽、夏、金、元,成天“和议”,但绝不提“和亲“,所以,宋朝公主没一个外嫁的。壮哉大宋!
  元朝有三位公主嫁给高丽国王,包括世祖忽必烈的一位亲生女儿。
  最后想说明的是,也并不是做了人家的老丈人,这女婿就不跟咱打仗了,非也。正如民间的婚姻,并不是做了亲家,就亲得不得了,打架的多呢。还有,历史上的和亲中,也并全是我们汉家做老丈人,我们也有做女婿的时候,明朝,朝鲜经常给咱皇宫里送朝鲜牌美女。清末袁世凯出任朝鲜监国,掌握重兵,平乱御倭,李熙王朝一次赠给美姬四人,其中一位还是李氏内戚,亦即“宗室出女“。历史上咱们一而再再二三的帮助朝鲜,明朝抗日援朝,清朝抗日援朝,这里面何尝没有松赞干布般尽女婿义务的成份呢?
  2、强权干涉婚
  这一类婚姻形式的特点是,婚姻当事人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一切都是外部强力促成,自己无法反抗。当然了,父母之命 媒灼之言促成的聘娶婚,当事人也无权自行改变,但这两类婚姻形式所遭遇的外力,在程度上是不太一样的。强权干涉,是强力、暴力、权力、控制力的合成,而聘娶婚,父母还可能照顾一下子女的意愿,而子女至少在口头上允诺父母:但凭父母作主!
  这类婚姻因具体操作的不同,又分作以下几类:
  1)选婚。
  所谓的选婚,是古代帝王的婚配形式。为皇上选女人,是谓选婚,始于西汉,东汉时作为制度被确立下来。以后历代历朝,都把这一传统发扬广大,被选女人无权拒绝,就跟那义务征兵似的。
  皇上选婚,一般定在八月,因为八月是皇家查户口,算赋税的时间,所以捎带着就把民间美女拨拉到皇宫了,故叫“八月算人”。
  《后汉书.后纪》载:“汉法常因八月算人,遣中大夫与掖庭丞及相工,于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丽合法相者,载还后宫,择视可否,乃用登御。”唐太宗曾为自己的科举制而感叹:天下英才尽入我彀中矣!其实,中国皇帝还应为选婚而多一叹:天下美女尽入我宫中矣!
  《隋书.炀帝纪》载:隋炀帝“密诏江淮诸郡,阅视民音童女姿质端丽者,每岁贡之.” 《汉书.王莽传》载:王莽“遣散大夫、谒者各四十五人,分行天下,博采乡里所高有淑女者上名。” 《晋书.武元杨皇后传》载:晋武帝“博选良家以充后宫,先下书禁天下嫁娶,使宦者使使车,给驺骑,驰传州郡。……名家盛族子女多败衣瘁貌以避之。”这个晋武帝太不象话,我说中国天子乃天字第一号流氓,一点也没夸张。皇上要选媳妇了,民间就得禁嫁娶,说句不好听的,皇上一掺乎,民间男人娶到手的媳妇儿,便都是皇上那天字第一号流氓选剩下的。为什么中国农民都特别向往皇帝那屁股下的宝座,天下女人任我挑,当是一味最大的诱惑。更恐怖的是,民间女人为了不跳那流氓窝,自己作践自己,把自己打扮得尽可能的丑陋些。这一点,倒有点类似小日本进中国后,民间女人往自己脸上抹泥灰,煤水,甚至抹小孩屎尿的,这一点我母亲亲眼见过,那时候她还小,但是真切地记注了这一目。这样说来,中国皇帝倒跟那小日本一样了。
  《后汉书.桓帝邓皇后纪》载:汉桓帝“多内幸,博采宫女至五六千人。汉家皇帝的威风尽在此中了。在这方面,突破纪录的,当是唐玄宗,史载:开元、天宝年间“宫嫔大率至四万”。怪不得“白头宫女说玄宗”呢,四万宫女,可够皇上忙乎的!
  
  
  2)罚婚。罚婚是针对犯人及其家属而采取的惩罚措施。罪犯被判刑之后,其妻女即被充公。方式有二:一是罚配给别人,比如边关军卒。古人素质不高,不象现在的军嫂:我守在婴儿摇篮边,你巡逻在祖国的边防线。我在家乡耕耘着农田,你在边疆站岗值班什么的。总之,古代军人比较惨,找不到媳妇。无奈,政府只好动用权力慰军,一般人家的妻女不好动用,只好动用犯人妻女了,把她们分配给边关军人,这是政府性慰军。第二种方式就是把犯人家属及其后代纳入贱民之列。所谓的贱民,是相对良民而言的。小日进中国,“你的大大的良民”,乃是很中国特色的一句话。如果不是良民,那么,就无权与良民通婚,只好找相同档次的贱民,贱上加贱,有点类似于毛泽东时代的“黑五类”,黑上加黑,总之,系统内部消化,黑贱自成亲家。
  3) 赠赐婚。赠赐婚有三项:赠婚、赐婚、指腹婚。所谓的赠婚,是指家长、族长或权势者,把自己手中控制的女人作为礼物赠给自己所亲近的人。比如,孔家老二就把自己的女儿赠给了自己的学生公治长,还将哥哥的女儿赠给了南容,你看这老师当得多好。怪不得学生都尊敬他呢。至于赐婚,则是指帝王将相或匪头贼首把自己手中的女人当作奖品送给自己喜欢的人。赐婚在古代社会很平常,史载“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嫱字昭君赐单于”。元帝把自己的女人赐给少数民族兄弟,真正做到了汉匈一家。至于把真公主假公主赐给少数民族兄弟的,更多了。细君,解忧,文成,金成,多了去了。这些镜头,我们在影视里也能看见,电视《还珠格格》里就有,皇帝一高兴,指谁就谁。更可笑的是,匪首也有这种权限,比如宋江就慷慨地把英武美丽的扈三娘赐给了自己的手下-矮脚虎王英,也不知宋江这老小子凭的是什么。至于“指腹婚”,在民间更为流行。两个男人是哥们儿,一喝酒,就拿老婆肚里的孩子作了交情。看来中国男人都先天的具有帝王或匪首气概,动不动拿别人的婚姻当作自己的儿戏。无权拿别人,好歹有自己的儿女供自己潇洒一下。
  
  
  3、聘娶婚。
  聘娶婚,是指男子以财物作聘礼而娶妻,女子因聘礼而出嫁。《礼记.曲礼》说:非受币,不交不亲。意思是说,没有“币”作为聘礼,男方是不能与女方交亲的。聘礼这一关,皇帝也不能免,《汉宫仪》载:皇帝聘皇后,黄金万斤。汉末,平帝娶王莽女为后,有司私自给这小姑娘涨了价,奏请给黄金二万斤。给人的印象,皇家婚姻颇象一桩大买卖,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长期以来,民间社会最流行的婚姻形式当是聘娶婚,直到如今,乡下婚姻里还保留有聘娶婚的诸多特征。但是。聘娶婚一直受到人们的攻击,其受人攻击乃是由于它自身的两个特征:
  1)聘娶婚的实质乃是父母包办婚姻。既然父母包办,那么父母在这场婚姻中,可能不去考虑子女的爱情、性格与审美取向,考虑更多的当时双方家庭的利害关系甚至是自己的审美口味。比如张学良的第一任夫人于风至,最开始即是由张作霖那老家伙相中并作主为儿子订下的,当时张学良还有点不乐意,可老贼说了:这第一个由我定,余下的你爱谁谁。张学良后来能落个大流氓的称号,估计跟他父亲的谈判条件有关。到了五四运动时期,新文化的旗手们以身作贼,从自身作起,反对包办婚姻。中国的五四运动半途而废,或者说五四精神由科学民主转向政治的马克思主义,与这帮旗手的不彻底有很大的关联。比如,鲁迅反对包办婚姻,他只反对一半,他反对的是朱安女士,却并不反对包办婚姻的老娘。如果说 鲁迅在这场婚姻中是个牺牲品的话,那么,朱安女士则是更大的牺牲。因为鲁迅接受了这场婚姻,只是为了不惹母亲生气,并且自言朱安女士是母亲送给自己的一项礼物。对于朱安,鲁迅并没有尽过任何丈夫之责与丈夫之义务。这场婚姻中,朱安又成了鲁迅的牺牲。至于“我的朋友胡适之”,一看别人都在家展开了解放运动,也跑到家扯反旗。没想到那小脚太太江冬秀的反动堡垒比较坚固,据说这女人当场拿出一把剪刀扬言:离婚可以,但是我拿剪刀先剪死你的儿女,再剪死我自己。据说潇洒浪漫的胡适望风投降,从此再不敢提离婚的事儿。一切似乎是命中注定的,旗手们反对包办的妻,不敢反对包办的娘;只在家庭中争自由,却忽略了政府的专制。也许家庭中的婚姻不自主是他们的切身之痛,所以他们的民主小旗只在卧室的床头飘扬,却没有插到国家市政的广场上。这似乎在一开始就预示了中国革命的悲剧走向:无数个冲出家庭小牢笼的革命青年,革命了一辈子,却发现自己被革命的大牢笼套住了!这里扯得有点远,但是研究历史不能忽略细节,细节才是真正的历史,只可惜我们过分热衷于总结规律了。
  2)有人认为,聘娶婚的第二个特征即是商品买卖婚。有人干脆把聘娶婚叫作财产婚,或者买卖婚。因为聘娶婚的成立,是双方父母通过媒人这个双料经济人,经过一系列的针对聘礼的拉踞式的讨价还价才走向交易的。当然,聘礼的初始意义只是一种礼仪规定,但是双方对聘礼数量与质量的过分执着与坚持,让无识之士也能看出端倪来。更关键的是,亲家双方还可以在礼仪这块遮羞布下进行堂而皇之的讨价还价,一点也用不着难为情。皇帝不急太监急,世人对这种现象看不惯。清代史学家赵冀在自己的《二十二史劄记.财货》中说:凡婚姻无不以财币为事,争多竞少,聒不为怪也。看赵先生的意思,婚姻里竟然存在有贿赂现象。这一点我信,比如,你不娶我女,我家多给你陪嫁,吓死你。你不嫁我家,我多给你聘礼,还是吓死你。中国人多胆小,这亲事大部分都能吓成的。赵冀的批评还算客气的话,那元代郑介夫的批评就太不客气了,他说:受财者则易其名曰聘礼,实为价钱…与估卖驱口无疑。这家伙,把婚姻说成买卖牲口了,真够言论自由的。民间有骂媒婆的传统,其实大家不知道媒婆在这种交易中的辛苦。双方在讨价还价,但最终还是亲家,只有媒婆,里外不是人。亲家不见面,媒婆就需要在两个雇主之间来回奔波,甚至有女家恶意哄抬物价,一女许多家,男家不守诚信、娶亲之日仍不兑现聘礼之数的。如今的偏僻乡下,仍能发现婚姻中的交易特征,媒婆常发的牢骚是“我腿都跑细了”,媒婆小腿跑细并不是给男女双方传情书所致,而是双方价钱老谈不拢。而且,因价钱谈不拢而使婚事最终告吹的为数也不少。
  
  隋唐之际,以财产多寡而论婚姻已成为社会中常见的现象,以致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唐太宗不得不身兼妇联主席的角色,亲自过问这个问题,告诉大家:婚姻应本着仁义原则,不能在婚姻之初就预先瞄上对方家中的财产,更不能把婚姻当作一桩好买卖。问题是效果不大,因为这个东西不是皇上的一纸诏书就能禁得了的,一是人性如此,二是实践中,太不好操作了。人家婚姻中,到底买价卖价若干,你怎么知道?再说了,只许州官买儿媳,不许百姓卖闺女,也有点不成体统。
  到了宋朝,商品经济的发达,市民阶层的壮大,更使婚姻沾染上了商品的特征。蔡襄在福州做地方官,看得多了,也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认为娶妻本是为子嗣计,但大家好象就是为了眼前那点财产。司马光更是上火,批评当今世界,遍地都是贪财小人。娶妻时,首先问人家能给多少陪嫁,嫁女时,首先问人家能给多少聘礼。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这话若放到现代,好象也错不到哪里去。
  民间谚语云:皇帝女儿不愁嫁。这话端的有理。中国传统社会虽然在主旋律上压制商品经济,压低商人的社会地位。但是百姓 并没有完全被这种大而空的主旋律所蒙敝,嫌贫爱富仍是民间婚姻选择中的潜规则,尽管有七仙女爱上董永,白娘子爱上许仙的浪漫故事,但故事的背后却有着经济的杠杆:七仙女织锦,一夜成匹;白娘子盖房子,吹口气即成。而中国古代流行的所谓的爱情小说,也让人不敢恭维,大致这样一个模式:美人救狗熊-后花园里,贵家小姐救落难书生,小姐除了以身相许之外,还给书生进京赶考的路费。小姐的 父母嫌贫爱富,不乐意;小姐慧眼识英才,端的是郞才女貌。经过一番折腾,有情人终成眷属。故事也很浪漫,但浪漫的背后,还能发现那条不光彩的尾巴-落难书生中了状元!让人由不得怀疑:小姐当初所谓的慧眼,可能就是经济眼,发现的郎才,可能就是潜在的郎财。总之,经济在婚姻中的地位是如此不可轻视,某种程度上我们甚至可以认为,婚姻本身就是一种经济行为。
  恩格斯说:整个私有制社会,择偶制度都是以权衡利害为原则,也就是以经济和政治利益为核心和首要标准。德国社会学家穆勒分析人类婚姻制度史,指出,上古、中古现代三阶段中,人们在爱情、子女、经济三方面的选择,次序如下:上古,经济第一,子女第二,爱情第三;中古,子女第一,经济第二,爱情第三。现代,爱情第一,子女第二,经济第三。同学们看一下这个次序,咱们中国是否与其一致(这里我需要说明的是,讲课过程中,同学们强烈建议,中国现代的婚姻选择与穆勒列出的都不符,应该改为经济第一,爱情第二,子女第三。与我的观点不谋而合)
  其实,中国现代社会,婚姻市场化倾向特别严重。何清涟在自己的文章中谈到,她有幸听到几位年轻女子有关择偶的对话:她们认为选婿如选股。事业有成,钱袋饱满的男人是“绩优股”,在婚姻市场上牛气冲天,是女股民竞相购进的对象。但这样的绩优股因其多值壮年,早已成家,由“内部人”控制。绩优股穿越于花丛之中,活得潇洒,但是“内部控股人”活得很累,因为她们控股的地位并不牢靠,经常面临着第三者“恶意收购”的危险。欲收购绩优股,需先作债券(第三者),再争取债转股(由情人变妻子),过程虽然艰苦,但总比嫁给一个前途未测的“原始股”要好得多。再说了,自己千辛万苦把原始股培育成了绩优股,自己也要面临第三者的恶意收购。
  何女士不愧经济学大拿,调侃起现代化婚姻,也是满纸莞尔。不管怎么说,现化婚姻里仍有诸多古代买卖婚的遗留。仅举一例,女大学生上学,本是提高自身素质,但在现实面前,却成了提高自身“嫁码”的一大要素。至于坐台女,也会因大学生这个文凭而提高身价。好了,这事咱就不说了,因为我 不大能弄清,咱们这些东西,是封建遗留呢,还是资本主义腐蚀。
  主编《男女十人谈》的向娅曾于1995年12月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随机抽样调查,发出250份,收回223份,其中一个问题是“有钱对于男孩子是否很重要”,回答“是”的占47.1%,另一个问题是“漂亮对于女孩子是否很重要”,回答是的占57%。有人说,传统婚姻崇尚的是郎财女貌。
  4. 转房婚
  又称收继婚、升房婚、转亲婚、叔嫂婚。一般而言,转房婚是指父亲死后某一特定的儿子收娶其后母,或者兄长死后弟弟收娶其嫂,或者弟弟死后兄长收娶其弟媳,这种婚俗曾广泛流行于世界各地。现代人戏言,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此话倒也不差,因为据民族学家考证,这种婚俗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掠夺婚时人们所拥有的财产嗣承观念。原始社会,部落战争较多,掠夺来的妇女自然是财产,一旦男人死去,女人也要被以财产的形式转让给本部落其它男子。但是随着家庭的出现,私有制的产生,这种转让,范围逐渐缩小,最后固定在家族范围之内,也就是说,转让给与死者具有血缘关系的人。我认为,这其中,除了女人是财产这一因素以外,还有另一因素,即子嗣的原因。直到如今,乡下孩子的父亲死了,他的叔父或伯父,自然要把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来养,至于那寡居的嫂子或弟媳,这个做弟或做哥的,理所当然的要对其负担一定的经济义务。
  非洲、巴基斯坦、以色列、美洲、印度,都流行过转房婚。至于中国,汉族与周边少数民族都有存在。有人说,舜和其弟就有转房婚的迹象:舜没有发达时,在家帮老爹鼓叟干活,老爹不喜欢他,只喜欢小儿子象。老爹与象合谋害舜,再三下手。但天佑善人,总不如意。一次,骗舜下井,他们俩个遂在上面落井下石,用土填满,以为舜必死无疑。象公开说:这下可好了,两个嫂嫂就归我所有了。《孟子. 万章》载:二嫂使治朕栖。
  至于少数民族,似乎更流行这个。比如,10世纪兴起于东北的女真族。《金史》称女真:旧俗,妇女寡居,宗族接续之,父死,则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侄也如此,故无论贵贱,人有数妻,哈萨克族同样流行。
  汉细君公主,嫁于乌孙王昆弥。昆弥年高,欲使公主再嫁其孙。公主不肯,上书汉王,汉王的回话是:第一,要顾全大局。第二,咱汉国向来不干涉别国内政!无奈,公主只好从命,连降两级,由原先的奶奶辈,一下子变成了孙媳妇儿。
  细君之后,汉室又嫁解忧公主给乌孙王岑辄,岑辄死,其堂弟翁归靡即位为国王,继娶解忧,生三男两女。翁归靡死,岑辄之子泥靡即位为国王,公主解忧又嫁泥靡,生一男。总之,解忧公主共嫁两代三任国王,年老时申请回国:“年老土思,愿得归骸骨,葬汉地“,于公元前51年回到长安。此时公主年已七十,归汉后,又过了十八年,昭君出塞。王昭君在老单于死后,也面临着下嫁其子的风俗。我们是文明国度,昭君当然有点不情愿,上书求归,汉皇还是那句话:顾全大局,入乡随俗。民间百姓偏爱昭君,就象我们偏爱李清照,求证她不曾误嫁中山郎一样。所以,不惜篡改历史,给昭君编排两种野史,一种是:昭君一出关就投江自尽了!另一种是:小单于愣要娶昭君,她就饮药自尽了。事实上,昭君与那位小单于合伙两了两个女儿。
  隋宗室女义成公主,于公元599年(开皇十九年)嫁给突厥启民可汗,启民可汗死,义成公主又先后改嫁他的儿子:始毕、处罗、颉利三位可汗。
  至于晚唐的咸安公主,在回鹘生活了二十一年,直至病逝,创造了历嫁祖孙三代、两姓、四位可汗的和亲记录,一举超过汉公主解忧和隋义成公主。
  值得一提的是,宋时,朝廷不但不外嫁自己的公主,而且明令严禁国内转房婚,违者受惩。这一文明进步据说跟理学家的努力有很大的关系。理学家认为,转房婚大大违反了理学的三纲五常原则,从血缘关系上讲,至少是一种乱伦。
  宋的严禁转房婚,还有一因,据说是从唐朝灭亡教训中悟来的,因为唐朝在男女关系方面有点资产阶级自由化,公主不喜欢旧附马了,给父亲打个报告可以换个新的,更不象话的是,父亲抢儿媳(唐明皇与杨贵妃),子娶父妾的(唐高宗娶武氏则天),这让宋朝的理学家们大跌鼻子,比如二程,对这个事耿耿于怀。还是朱熹聪明,最后自我安慰说,唐人如此,“源流出于夷狄”,总之,宋人很是看不起唐人!
  宋明以后,民间流行长兄如父,长嫂如母的伦理观念。如黑老包,大义灭亲,把侄儿铡掉后,他给嫂嫂当儿子了。明朝时,国家通过行政手段禁止民间转房。清朝时, 干脆是大刑侍候:收父祖妾及叔伯母者,斩;收兄嫂与弟媳者,绞。一手抓法治,一手抓精神文明,两手都抓,两手都硬,转房婚在汉族基本灭迹。现代电视电影里偶有弟弟娶嫂,哥哥娶弟媳的,但那都是爱情了,与本题无关。至于少数民族,就比汉族流行得长远了。刘心武主编《人民文学》,编发一篇小说《伸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里面述及藏族的此种婚俗,遭到中央民族学院藏族学生的抗议,刘心武下岗。 但这似乎已成另一种问题了。
  5. 经济实用型婚姻
  所谓的经济实用型婚姻是穷人为省钱而自发实行的一种婚姻的变通。也就是说,它没有聘娶这一关,能省下一笔财礼,甚至能减少日常婚姻消耗,经济、方便、实用。具体有以下几种:
  1)交换婚。它是中国历史上很典型的一种婚姻形式。它是指两个不同姓的家族通过协议,互换异性子女互为配偶的婚姻方法。一家男子娶另一家女子,必须以一女嫁到对方家作为交换条件。
  中国古代,从上到下,交换婚广为流行。比如西周时姬、姜两姓世代为婚。汉武帝娶卫青之姐卫子夫为皇后,卫青则娶武帝姐平阳公主为妻,汉梁荒王刘嘉娶任宝姐妹,而任宝则以刘嘉之妹刘园子为妻。当然,贵族之间的这种交换,其初衷乃是出于政治目的,扩大政治资源,按现在的说法是:资源共享,强强联合。而穷人也不傻,自然学会了这一手,并且成为交换婚的主要消费群体,其特点是:弱弱联合,互通有无,降低成本,节源开流。由于穷人在历史演义里的沉默,所以我们找不到穷人交换婚的史料。但是在文艺作品里,我们见到的太多了,甚至我国某些农村地区,目前仍有交换婚存在。
  2)入赘婚
  入赘婚在中国这样一个夫权社会,是很另类的一种婚姻形式,其特点是:男方到女方家入户,俗称倒插门。儿女生下来,还要姓女方家的姓。总之,这种婚姻形式里的男人,很受社会歧视,他到女方家,象个卖大力丸的,或者象头老黄牛,闷头干活罢了。而男人之所以选择这种方式,更多的是出于经济原因,家穷,掏不出彩礼,娶不起媳妇。二是心里原因,自家兄弟多,卖出去一个也无所谓。三是性格原因,男人老实巴交或者另一个极端-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咱们日报上曾登过一则社会特刊,说的是汤阴县城,一个哑巴女孩的家长为其招了个上门女婿,小伙子长得很帅,没想到那家伙好吃懒做,喝了酒还老打哑巴女。哑巴女自尊心强,瞒着家里不说。事发后,女方家长把这小伙赶走了。小伙子在外面混了一段,混得不如意,又自己回来了,小哑女痴情,打着手势欢迎他回来。家里人想,他改好也就算了。没想到小伙子在外面混了一段,变得更坏了,还出去嫖妓,更打哑女,家里人一急,再次赶他走。小伙一急,把哑女,丈母都给杀了。总之,一般男人是不选择入赘婚的。
  但是一但选择入赘婚,其经济效益很可观的,女方家不但放弃彩礼要求,还要倒贴很多,比如给你一块地,三间房什么的。如果没有经济这味引诱剂,男人是不会上勾的。当然,对于更穷的男人,媳妇本身就是笔很大的财富了。所以,对经济可能没有要求。
  关于入赘婚的起源,史载 先秦时即已存在,宋朝时开始流行。到元朝时,分为四种类型:养老型-一辈子生活在女方家中,为女方父母养老;年限型-双方约好一定的年限,年限内生子,归女姓,年限外,归男姓;出舍型-夫妻成家,从妻家分离出来,独立过;归宗型-双方约定的年限到期,或妻子死,男子回到自己家中。
  现代的农村社会,这种婚姻方式依然大量存在,我老家的村长,就在村附近厂矿里的外来打工者当中为自己的女儿挑了一个老实又漂亮的穷小伙,单独给他们盖了一桩院子,有老丈人的权势罩着,小两口过得也是有滋有味的。至于现代都市中,隐性倒插门、倒插门的变种也大量存在,2002年的《中国青年报》曾做过一个专题报道《我的婚姻断裂在城乡结合部》,文中的男主人公一肚子苦水,他们本是乡下人,在城市里接受高等教育,毕业后留城,妻子是城市户口,先天就优越了那么一点。如果这男人的工作是女方家帮助安排的,这男人又得暂时住女方家里的话,那就惨了。他们所诉的苦,其实跟历史上社会上的倒插门女婿有着本质的相同。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平时过日子也没什么,男方主内又主外,社会学者考察,这种婚姻里的女性常对外扬言的一句话是:家里的活全靠他了!他们生活中的冲突一般起因于男方家长及亲戚的光临。也就是说,这种婚姻,似乎只是女方家的根据地,男方家却没享受的权利。上面那篇报道中,其中一个男主人公,其母千里迢迢来看儿子,带来一兜平时不舍得吃才攒下来的咸鸡蛋,却被儿媳妇扔到了垃圾箱里,男人也是无可奈何。这其中的东西,不是历史课所能描绘出来的,大家可看一下文学里的有关章节,王大进的长篇小说《欲望之路》,描写得相当出彩。影视镜头里也常有此类情节!
  3) 童养媳。
  童养媳是中国颇有特色的一种传统婚俗。它是指有儿子的家庭,抱养人家的童女为养女,等到儿子与养女达到结婚年龄,使他们完婚成亲,俗称圆房。由于这种媳妇来时年少,需要长大成人后才可成亲,所以又叫待年媳。当然,还有叫等郎媳的,乃是男方还没有在娘胎里酝酿,父母就为其领养媳妇的,其功能约相当中国人给女孩子起名招弟,一切尽在不言中。
  
    童养风俗在我国古已有之,《三国志》载:“该诅国女,至10岁,婚家即迎之长养为媳。”宋代之后,这一风俗便开始盛行。盛行的原因,还在于它的经济性。贫家生女,养不起,即送小康人家,少不得,还能换得几斗米谷。而男方呢,并不是凭空做好事,而是不愿掏太多的聘礼,或者说,掏不起聘礼,市场就这样形成了。尽管男方抚养儿媳需要开支,但日常花费不成问题,用不着一下子拿出那么多的聘礼与聘金,相当于在银行存钱,化整为零,零存整取,再说了,男方家可能还要沾点便宜,因为童养媳在夫家,要参加繁重的劳动,既是童工,又是义工,家务活都包给她了,甚至得抱养自己的丈夫。有些夫家,贪图女方的劳动力,常常抱过大的媳妇儿,所以,民间有“十八岁大姐九岁郎,晚上睡觉抱上床,不是公婆还双在,你做儿来我做娘”的“小女婿”歌谣。甚至还有更差劲的:“十八岁大姐周岁郎,高矮个子一般长,白天喂吃又喂喝,晚上帮他脱衣裳,来尿糊屎我侍候,说是老婆象他娘”。这里举几个我知道的例子。第一个,我四奶奶,就比我四爷大了整整十三岁。还有一个,我老家一位邻居,现在快八十岁了,他九岁时与他那童养媳圆的房。当时的新郎官太小,睡着后象个小死猪,大家想想那时候乡下的穷小子,白天疯了一天,晚上睡得当然沉了,而且还尿床。圆房前,都是他老娘侍候他尿尿。待圆了房,婆婆当然不管了。可新媳妇儿害羞,也不管。圆房的第一天,婆婆就告诉儿媳,晚上得把结新郎尿尿。新娘不好意思,所以,第二天早上,大家都看见她出来晒被子,不用说,新郎尿床了。第三天,又发现她出来晒被子。婆婆说:你晚上怎么不叫他起床尿尿?新娘说:我叫了,叫不醒。婆婆说:把他扔井里他照样睡得香,如何叫得醒?你直接把接他得了。那时候穷,新娘就这两床被子,她心疼啊。第三天晚上。婆婆去听房,先是听见媳妇在哎哎的叫新郎起床,那时候的媳妇害羞啊,从不直接叫自家男人的名字,只会叫“哎”,这么哎哎了一会儿,没有动静,新娘就抱起新郎,抱结他尿尿。婆婆在外头一看,高兴坏了,媳妇终于上道了。没想到这一高兴,在外头弄出了动静。里头的新娘听见了,不好意思,手一撒,把睡得正香的新郎扔尿捅里去了。后来更有趣了,我父亲与这位邻居同是村干部,两个人有一天领着公社(那时候的乡政府叫公社)的一位干部上门 吃派饭,那乡政府一进院子,看见一个妇人在纺花,就感叹地对我那邻居说:老李,不简单哪,你娘这么大年纪了,还会纺花。这故事在我们老家流传至今。如今,那老大爷还挺健康的,那新娘子,已成一根小虾样了,两眼眯成了一条缝。
  如果说倒插门女婿的日子不好过,那童养媳更苦了。郑板桥诗云:
  小妇年十二,辞家事翁姑。
  姑令杂作苦,持刀入中厨。
  析薪纤手破,执热十指枯。
  姑曰幼不教,长大谁管拘。
  今日肆詈辱,明日鞭挞具。
  五日无完衣,十日无完肤。
  吞声向暗壁,啾唧微叹吁。
  岂无父母来,洗泪饰欢娱。
  一言及姑恶,生命无须舆。
  4) 典妻婚
  所谓的典妻,也叫租妻,历史上广泛流行于浙江、福建、甘肃、辽宁和山西。辽宁叫搭伙,甘肃曰僦妻,在山西被称作挂帐,百姓也有叫“拉边套”的
    出租妻子是一种更经济的婚俗形式,简而言之,就是丈夫把妻子出租给需要老婆的人。时间长的叫做典妻,时间短的称租妻。《全国风俗大观》记述:“贫苦之家蓄妻不得温饱,可以租之于人,共订合同,半载或一年、三年,以本夫之需索,以定时期之长短。期满则退回而已。”
   租妻习俗在宋元时代就已流行,沿至明清。冯梦龙《寿宁待志》载:“或有急需,典卖其妻,不以为讳。或赁与他人生子。岁仅一金,三周而满,满则归迎。典夫之宽限更券酬直如初。亦有久假不归遂书卖券者”。
    
  典妻规矩,有以下几种:
  1) 典妻双方当事人,被典之妻原主和典主,必须得订立典婚书,双方签字画押生效。一式两份,原夫和典夫各一份,内容包括典妻原因、期限、典价、子女抚养、归属等。
  2) 典妻同样需媒人做证,媒人名字也必须媒人签在典婚书上,以备日后查询。
  3) 典妻所生子女跟从典夫之姓,归典夫家所有,典子拥有典夫的财产继承权,亦可列入典夫家谱。
  4) 典妻的婚礼多在夜间举行,摆宴请客,洞房礼俗一如其它,但并不张挂彩灯。
  5) 在夫妻关系与母子关系方面,典妻婚与其它类型的婚姻形式表现出截然不同的特征,它的临时性决定了它的特殊性。首先,它是特殊的夫妻关系,典妻一般住典夫家中,但也可以住原夫家,每个月到典夫家同居若干天,同居时原夫要回避,不能象亲戚那样,去典夫家串门唠磕什么的。其次,典妻的主要功能是生子,原则是留子不留娘,子只能承认典夫之妻为娘,浙江某些地区,典子称自己的生母为婶 婶。有鉴于此,典妻又称租肚皮。前年,南方某报上出则广告,四川一女人要出租自己的肚皮,租金十万,说自己是文化素质高,大学文凭,故而租金高云云。可惜没看到下文,不知她生意是否出成。一句话,传统文化总有人发扬广大,倒省得我等操心了。第三,典妻乃是以人为物,论价典租。租金的多寡,自然要根据物品的质量、市场的行情来定高低,如此,女人的年龄、容貌、生育能力及租时的长短,都是定价时要参考的。
  典妻是穷人与无赖混日子的最后策略,典主一方需要生息子嗣,却无力更娶,典妻一方,为生计所迫,要动用最后的资源。既然是经济买卖,那么就可能有纠纷,甚至比普通买卖还要麻烦,《元典章》载:其妻既入典雇之家,公然得为夫妇或婢妾,往往又有所出,三年五年期满之日,虽曰归还本主,或典主贪爱妇之姿色,再舍钱财,或妇人贪慕主之丰足,弃嫌夫主,久则相恋,其势不得不然也。轻则添财起典,甚则偕以逃亡,或有情不能相合,因而杀伤任命者有之。
  典妻容易出麻烦,再者,“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儒家正统思想也容不得大家如此的大做买卖,所以,朝廷与法律严禁租妻,如《明律·户婚·婚姻》规定:凡将妻妾受财典雇于人为妻妾,杖八十。但是人伦与法律,在经济面前,其抵抗力是值得怀疑的。一句话,你禁你的,我典我的,民间百姓乐此不彼。近代,浙江地区仍流行这个。中国“左联”作家柔石的小说《为奴隶的母亲》就是以民国初年浙东农村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典妻悲剧故事:主人公是一个善良、温厚的妇人,贫病交加的丈夫为了还债和活命,把她“出典”给一个家道殷实的老秀才,替人家生孩子,她抛下幼小的儿子春宝,来到秀才家。在秀才家生活了3年,终于完成任务-生下一子秋宝。待回到自己的家,丈夫快要病死了,孩子也不认娘了。
  典妻,有点象穷人与不太富的人之间做的一种偷税漏税的买卖:第一,典主之妻不会生育,或者说没有生育男丁,按当时的社会主旋律,她得主动为夫纳妾。是典一个替自己生子还是弄来一个小妾与自己分庭抗礼呢?事关自己切身利益,典主之妻当然愿意选择前者-给丈夫弄个临时妾,或者叫钟点妾。第二,典主也乐意,如果能娶回家二个三个的,当然更好。只是自己的经济能力有限,家中无妻,或者说有个悍妻,那就只好退而求其次,临时把别人的老婆租用一下了。第三,典妻之原主也乐意,充分利用自己手中仅有的国土资源,以能赚一块是一块的精神奔赴小康之路,也算是取财有道吧。唯有这被典的女人,约等于球,被人踢来踢去,身体与心理都找不着应有位置,该是何等的凄惶!
  6、 鬼婚
  又叫冥婚,阴婚,即幽冥世界的婚姻。起源很早,至少在先秦时期就已流传开来。名目很多,冥配,配骨,幽婚,圆坟。
  《周礼》有关于冥婚的记载:“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迁葬”,郑玄注:“谓生时非夫妇,死者葬同穴,迁之使相从也。”孔颖达进一步解释为“迁葬,谓成人鳏寡,生时非夫妇,死乃嫁之”。意思是说,人成年后还没有结婚就死亡的,往往施行迁葬,即冥婚仪式。古代中国注重成年礼,男子20岁而冠,女子15岁而笈,都算是成年了,但如果无婚,死后不能享受祭祀。再者,死者没有婚配就死亡的,在生人看来,死后无伴,当是很可怜的,这大概是冥婚流行的理由吧。当然了,冥婚也有现实的利益,鬼婚双方的亲家虽然俗称鬼亲家,但并不是等他们做鬼后才做亲家的,而是跟真正的亲家一样互相来往着,所以,死者家如果是富室之家的话,鬼媒上门的自然也多一些。还有,生者早婚现象比较严重,鬼婚同样如此,发展到农村,干脆不分年龄,为所有的早亡者结鬼亲了,比如曹操爱子,就是那个称象的曹冲,估计是太聪明了,13岁就死了,曹操将他和甄氏之女合葬。
  鬼婚的仪式,一如生者,彩礼什么的,一样不可或缺。唯一不同的是,把闹洞房这一项改作圆坟了,也就是把双方亡人的尸柩迁葬于一起,
  明代《菽园杂记》记述说:“山西石州风俗,凡男子末娶而死,其父母俟公大有女死,必求之以亡,议婚定利纳千,率如生者,葬曰亦复宴会亲戚,女死,父母欲为赘婿,礼亦如之”看意思,鬼婚也有倒插门的。
  民间鬼婚故事太多了,这里咱就不再罗嗦了。谈神论鬼,不是我的爱好,就讲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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