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知道冥界这词的人,一定也知道三个名字:
史昂,撒加,亚历士。
撒加的枪,亚历士的剑,和史昂的计谋……
在黑道上,没有任何一个人不知道。
史昂是冥界的头领,认识自己的下属当然不足为奇。
但是冥界的两大王牌杀手却形同陌路,这却着实令人费解。
他们一起入冥界十年,一同说的话不足6句,向看更是少于两眼。
可以好不夸张的说他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错了。
撒加会不知道亚历士,但是亚历士决不会不知道撒加。
只因为,他喜欢他。
或者是爱?
不全然,他更想的是,击败他。
撒加永远喜欢用枪,即使近身搏击他都不是很擅长。
他听说过亚历士,但是他没有任何感觉。
他向来是没心没肺的。
或者说他无情。
他们只有两次相处。
一次是他们一起入冥界的时候,他俩都是被史昂一起捡回来的,亚历士当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直发烧,自己和他一同在一起,也就顺代照顾着。
另一次就是,他们唯一的一次合作。
撒加枪第一次失手,只打到那人的肩,可根本伤不了他。
是亚历士的近身钵搏击,才救了自己的一只手。
但是补上的一枪,足以使那人丧命。
以外,他们便再没了交集。
形同陌路。
对,陌路。
撒加想到这里,淡淡地笑。
史昂老了,任谁都看得出来。
撒加,亚历士。史昂的语气自始至终都是淡淡的,你们中有个人将会接替我。
言下的暗示谁都听得出来,更何况他们不傻。
所谓成王败寇。
可是在黑道上就不是这个道理。
胜是生,败就死。
没得选择。
在比试开始的时候,撒加的枪一直没有卸下来。
这场比试不需要所谓的公平。
只要可以赢。
所以没有人提出异议。
比试的场地在海边。
他们一开始很平常的站着,撒加提起枪,黑色森冷的枪口对准了亚历士。
只有一击,我就可以杀了他。撒加这样想。
可是亚历士一直站着没动。
坦白说,他不喜欢这场比试,他宁愿死在撒加手,但是在接触到那半嘲讽的眼时,数年前无比想战胜他的感觉又回来了。
他会全力以赴。红色的眸直直的盯着撒加。
他们一起出手,但是亚历士没有他快。
子弹钉入了他的左肩。
鄂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结局,最后竟然是他施舍的生命。
但是剑已经收不回来了,刚猛的力道,就没入那单薄的身体里,鲜红的血迅速的扩散。
然后很慢地倒下去,轻得几乎自己都听不到,但是亚历士却听到的声音。
我讨厌杀戮。
既然讨厌杀戮那为何要做杀手?
…………………………
多年后,亚历士站在自己花园中央那小小的不超过两平方米的墓地时,竟然有些惊讶,自己曾经认为自己决不会把他放在身边。
可终归有的时候人不是理性的动物。
那个时候的喜欢,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
THE——END
史昂,撒加,亚历士。
撒加的枪,亚历士的剑,和史昂的计谋……
在黑道上,没有任何一个人不知道。
史昂是冥界的头领,认识自己的下属当然不足为奇。
但是冥界的两大王牌杀手却形同陌路,这却着实令人费解。
他们一起入冥界十年,一同说的话不足6句,向看更是少于两眼。
可以好不夸张的说他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错了。
撒加会不知道亚历士,但是亚历士决不会不知道撒加。
只因为,他喜欢他。
或者是爱?
不全然,他更想的是,击败他。
撒加永远喜欢用枪,即使近身搏击他都不是很擅长。
他听说过亚历士,但是他没有任何感觉。
他向来是没心没肺的。
或者说他无情。
他们只有两次相处。
一次是他们一起入冥界的时候,他俩都是被史昂一起捡回来的,亚历士当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直发烧,自己和他一同在一起,也就顺代照顾着。
另一次就是,他们唯一的一次合作。
撒加枪第一次失手,只打到那人的肩,可根本伤不了他。
是亚历士的近身钵搏击,才救了自己的一只手。
但是补上的一枪,足以使那人丧命。
以外,他们便再没了交集。
形同陌路。
对,陌路。
撒加想到这里,淡淡地笑。
史昂老了,任谁都看得出来。
撒加,亚历士。史昂的语气自始至终都是淡淡的,你们中有个人将会接替我。
言下的暗示谁都听得出来,更何况他们不傻。
所谓成王败寇。
可是在黑道上就不是这个道理。
胜是生,败就死。
没得选择。
在比试开始的时候,撒加的枪一直没有卸下来。
这场比试不需要所谓的公平。
只要可以赢。
所以没有人提出异议。
比试的场地在海边。
他们一开始很平常的站着,撒加提起枪,黑色森冷的枪口对准了亚历士。
只有一击,我就可以杀了他。撒加这样想。
可是亚历士一直站着没动。
坦白说,他不喜欢这场比试,他宁愿死在撒加手,但是在接触到那半嘲讽的眼时,数年前无比想战胜他的感觉又回来了。
他会全力以赴。红色的眸直直的盯着撒加。
他们一起出手,但是亚历士没有他快。
子弹钉入了他的左肩。
鄂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结局,最后竟然是他施舍的生命。
但是剑已经收不回来了,刚猛的力道,就没入那单薄的身体里,鲜红的血迅速的扩散。
然后很慢地倒下去,轻得几乎自己都听不到,但是亚历士却听到的声音。
我讨厌杀戮。
既然讨厌杀戮那为何要做杀手?
…………………………
多年后,亚历士站在自己花园中央那小小的不超过两平方米的墓地时,竟然有些惊讶,自己曾经认为自己决不会把他放在身边。
可终归有的时候人不是理性的动物。
那个时候的喜欢,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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