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无聊的无关的无事生非的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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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不写魔戒同人 [2006-6-9]
evewing 发表在 ¦¦杂想¦¦
我为什么不写同人

这话听起来好像我要跟同人划清什么界线一样,一出口一定会利马被人噎死。"又闲着没事干找话题了。""以为自己是老几啊!""呆家睡觉吧你!""同人这么高级的领域岂容你这样的小白踏足!""……"

好了好了,扔茶壶之前先让我把话说完。我并未轻视同人文,也不认为同人文有多么高不可攀。我认为同人文是最贴近民间并能吸引大众参与的活动。与众多有着相同爱好的人一起分享自己的体会与感动,同人是具有广泛意义的。其传播速度也快,只要搭上同人论坛这个平台,转眼间尽可对百花齐放的作品一览无遗。比起作家穷尽一生完成的著作,同龄人们的文章总是更好理解一些,更显得平易近人,何况也可从别人的文章中学得不少对原著不理解或没有发挥到想象的东西。而魔戒同人,也是在接触原著之前接触到的,虽然是后来的原著让我彻底落进托尔金的大坑中,但同人,也是非常可爱的,有几篇我甚是喜欢。只是我有个个人的习惯,越是喜欢的首饰,越不舍得佩戴;越是喜欢的菜肴,越要留在最后享用;越是喜爱电影与原著,越不想用自己的理解局限了人物形象。

其实只是喜欢那个精灵而已。

不知有多少人因为俊美的莱戈拉斯进入了魔戒同人圈里。而我是被那个比起小莱,更加像个正统精灵的哈尔迪尔带入这个世界。傲慢且偏见,这样的人若在现实生活中一定是敬而远之的。可就是因为不曾遇过,才觉得难得的可贵。在电影小说中寻找的不也就是这份现实中不可能有的理想么。

看过的同人里,有几位写手笔下的哈尔迪尔倒是非常欣赏。首先是Elrond的《向西》,洋洋洒洒四十几章,经典得不用我拙言了。珠珠曾经说她是"一句话就写尽人物性格",起码我是很同意。《向西》里小哈不是主角,不过那句"Life is unfair,kill yourself or get over it."(生命是就是不公平的,自杀或克服它,随便你。)还真像是电影中那种毒气的风格呢,笑;水珠的《誓约》与《事过境迁》是一口气看下来的,刚看完有想勒死人的冲动,倒不在于什么BL的情节,只觉得最后重返始终深爱的那片热土,这样的结局于哈尔迪尔来说是最好的;又想起este来,那位说过"不怕BL,只怕写手抹煞了那份难得的狂傲"的作者,喜欢她笔下的哈尔迪尔,却不是因为与电影形象接近。她的人物似乎并不全依照原有的个性来写,可难道冷若冰霜的小莱和唯恐天下不乱的小哈就不可爱了吗;还有语言大师ulia的《星光的回忆》,即使不是哈粉,光为一把剑的名字就要查半天资料,这样人写出来的文章还用置疑吗。同人而已,可一个人一辈子又写下几种人生呢。事过境迁了,当年的激情也不再,最初单纯的感触有多少能保留至最后呢。看到依然坚持同人创作的写手不断地转变风格改造人物,很是敬佩,可读者想要的,也只是最初那个简单纯粹的形象吧。

相信同人写手们的初衷,都是因对某个角色的喜爱而联展开的幻想。幻想永远是美的,可你不可能接受每一个人的梦。正如你永远不会认为别人的梦想比自己的更美好一样。

写同人,出发点无非是对于某个人物某段情节心有感触,发泄出来引人共鸣。可我心中的那个人物,他只在我心中。其他人,任何人,谁心里的他都不是我心里的那个。我若是写出来,只怕文字无法表现脑海的一分一毫,又怕侧重有不同让人曲解了自己试图诠释的个性。所以独一无二,留在心里才是唯一,说出来写出来就不是属于自己了。早说了诗无达诂啊,一百个人心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不多不少,哪怕他们都爱小哈。

所以唠唠叨叨,终于决定不写了。不写文,对别人文章的评价也可显得公道一点(不过对自己来说都是一样的呵呵),怕背上文人相轻的罪名,而这似乎也不是子虚乌有的事。我还是喜欢痛痛快快花我的痴,毫无顾忌的在自己地盘上丢人板砖,当然你也可以砸我,不过我没那么容易被抓到,呵呵。以前一位写文的同志说道:"写文的深思考虑怕不是读者能体会到的。"只想说,如今这个时代,每个人都渴望宣泄,去表达自己。身在同人圈,极少有人不受感染不会去想动笔写作的念头的。读者,写手,并没有不可互通的鸿沟。身份不同,不过是发贴回帖之间。写过的人去读,揣摩的是作者的心。以为天下不可懂你,其实是你不懂天下。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写魔戒同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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