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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对象: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和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职业等级:共分三级: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三、申报条件: 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助理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体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学费: 1、物业管理员----1080元 2、助理物业管理师--------1500元 3、物业管理师------2200元 五、报读学员需携带资料: 1.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3.身体证复印件一份;4.单位任职证明(加盖公章);5.黑白免冠照片2寸四张. 六、培训学校及地点: 培训学校: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 学校地址: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培训大厦(401室,职业教育部) 七、考试情况: 分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笔试方式,理论知识与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八、咨询电话:83227266, 83233668转3309, 13480854523 九、联系人:李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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