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的“黑车”非要销毁吗?(

      分类一 2006-5-21 13:44
自从中央电视台《经济信息联播》栏目播出《北京:黑车达7.2万辆 超过正规出租车》节目以后,引起了北京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从5月初开始,北京市部署开展了打击"黑车"的专项活动,并痛下决心,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治理整顿工作启动半个多月以来,效果明显,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18日,全市首次将被查处的部分涉及机动车非法营运的人员进行了公开处理,并对被执法部门查扣的5919辆各类"黑车" 中的500辆"黑摩的"、人力三轮车和燃油助力车等在昌平被集中销毁。(新华网5月19日)一时间,烈火冲天、黑烟滚滚,煞是"壮观",500辆"黑车"顿时化为乌有。不过笔者倒有一问:收缴的"黑车"非要这样销毁吗?难道没有其它的处理办法吗?

既然领导喜欢如此集中销毁,自然有一定的"道理"。比如,大造声势、震慑"敌人",长群众的斗志,灭"敌人"的威风,显示北京市政府坚决打击"黑车"的成绩、力量和决心。但是,如此销毁带来的问题更多。一是造成了环境污染,污染了空气和土地。二是造成了极大的浪费。"黑车"是指没有营运资格的车辆而从事非法运营的车我们叫做黑车,主要是人"黑",车并不"黑",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是没有问题的,不如送给偏远农村的农民兄弟用于生产,那就派上了大用场了。即使一定要销毁也可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送到车辆厂进行拆解,分门别类的熔化成再生资源。这样做虽麻烦些,但总比一烧了之要科学和节约。

自从林则徐虎门销烟,人们就学会了对收缴的各种非法物品进行集中销毁。实际上,林则徐虎门销烟并不是一烧了之,而是用浓盐卤水加生石灰将鸦片分解销蚀,最后让残渣通过涵洞流入大海。现在,全国各地在开展打击各种非法活动特别是收缴的假冒伪劣产品都是采取一烧了之、一碎了之的做法,比之北京市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造成新的浪费,的确让人感到可惜。

我国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资源使用的效率较低,资源浪费更为严重,发展可再生能源也刚刚起步。笔者希望,从建设资源节约性与环境友好性社会的要求出发,转变对各种罚没品处理思路,抛弃那些陈规陋习,不要再一烧了之、一碎了之,要回收利用、科学处理、变废为宝,用得其所,则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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