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申请|嘉兴商标注册、海宁商标、桐乡商标、平湖商标、海盐商标、嘉善商标、湖州商标注册

      分类一 2006-4-26 14:45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10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将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一个使用多年的商标,对于注册人来说是一笔无形资产,在注册有效期满时,应及时办理续展申请手续。

   续展注册与申请注册不同,续展注册是通过申请使已经取得的权利继续有效,而申请注册是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

商标申请人所需材料:
   1、 申请商标续展注册证复印件;
   2、 与原注册证商标图形一致的商标图样6份;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从本所网站上下载,可来电向我向索取;
   5、 《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后寄回我所。

专业商标注册代理人:朱炜炜,贸易通:9012353;QQ:9012353;电话:0573-8128335;手机:13511347733;邮箱:zwwbest@163.com;联系地址:桐乡市振兴中路56号物资大楼四楼东;如有商标或是公司注册相关业务欢迎朋友们与我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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