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们古典吧!

      猫咪心情 2006-11-4 19:55

二  寂寞的自由

我抱紧云的双手
想学会在天空游泳

“男人都你这个样子吗?渴望有惊人的长度、直径和硬度,或者具备某些特殊功能,你不觉得很无聊吗?”这是清晨和我说的第一句话。

当时我正在新搏浪挥霍我的青春,我把时间撕得粉碎,从中拣很小一块用来吃饭睡觉,其余的统统塞到机箱里,经过CUP、硬盘、内存条```这些现代文明的产物加热后,全部被网络吞噬。我望着陌生人栏目里那个叫清晨的女孩的头像一闪一闪,还带来了这么一句有严重挑衅性的话。我知道那肯定是针对我的名字来的-----日穿刚板。于是我开始奋起反击,这不是明显低估我的智商吗?

“再低俗的名字,也比直接把早上拿来当名字有创意,或者直接盗取格里格的作品名字来得高尚。”

我不知道怎么想到格里格这个名字,那是一位曾国藩还在和洪秀全PK时候生活在挪威的作曲家.在理想对我还有催眠作用的那段岁月里,为了做一个有着崇高理想的有为青年,每天早上我都会听他的《清晨》波尔多组曲来陶冶一下情操。也许这句话暴露了我那块钢板后面一些不凡的人生经历。清晨在网络那头沉默了,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没过多久她就发来了加为好友的请求,我拒绝。她又发,我又拒绝。我潜意识里认为那种一上来就问男人关于生殖器的问题的女人,不是宇宙无敌青春恐龙少女就是阅人无数沙场闷骚少妇,这都是让我很不爽的类型,虽然我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垃圾。

清晨发了张照片过来,打开照片的瞬间,38秒内我眼睛都没眨一下,她庸懒地在画面里回眸看着我,如此的恬静,我从未见过的端庄,这种典雅的气质掩盖了其他的美。如果撇去她的这种特质(我擅长就女人的肉身做深入的分析),也有着惊艳的美和性感的身材。38秒内我在想些什么呢?有东西在我脑海里一晃而过,我努力回想,还是安格儿那幅《大宫女》,那个拿着美丽羽扇的女人又跳了出来,她和清晨的气质是如此的接近。曾经就是这幅画让我义无返顾地选择了艺术,而且还是别人称为纯艺术的油画,虽然后来我离安格尔越来越远,在现实社会混迹多年后我开始诅咒这该幅死的油画,让我掉入万劫不复的理想陷阱里,在经历痛苦挣扎后好不容易爬了起来,我抬头想看看真实世界的阳光,却发现它躲在阴翳的云层后面,没有一丁点要照耀我的意思。于是我便有了和纪如璟一样的愿望。

我抱紧云的双手
想学会在天空游泳

可我还是重重摔了来,成了堕落在城市的边缘人。不知道她有没有摔下来,从她忧郁的歌声里我能感受她也没能在这现实的社会中寻找到心灵的慰藉。那段时间我经常会做一个梦:

我和凡高一人提着一把井中月向那个大宫女走去,那女的回头满是哀怨地看了我一眼,我立刻象六月阳光下的冰棍一样融化得无影无踪,凡高那厮却没有感觉似的走上前,一刀把她秒杀了,身后是安格儿竭嘶底里的大叫~~~。

38秒后我回过神来,以最快的速度打了一行字发给清晨,那是我平生打得最快的一次,至今仍没超过这个记录,新搏浪网吧里灯影晃动,人声鼎沸,鼠标的“咔咔”声把房间填得满满的,几条人影从我身边掠过,只听见“刷”的一声,一行简体中文已经悄然跃上屏幕,同时完成了按下Ctrl + Enter 的动作,传送了出去。时间控制得天衣无缝。

“我差点犯了这一生最伟大的一个错误。”

“什么错误~~?”

“错过一个特有味道的漂亮妞”

“妞~,你是这样称呼美女的吗?真是一块发臭的刚板。”

“不叫妞叫什么啊?难道叫干妈,妞~~~!怎么想起给我发照片啊?”

“西西~~!你幽默感不错嘛!老实说这是我第一次给别人传照片,也是第一次死皮赖脸地加别人好友,也是第一次被人死皮赖脸地拒绝。”

“why?”我冒了一下酸。

“也许~~~也许是格里格的原因吧!我不知道这小城有多少人知道这个名字,你是我在网络里遇到的第一个人,有种不想放弃的冲动,所以才使出美人计啊,你别想歪哈,因为你的名字真的好恶心。”

“晕!我成了盗用大师们光环的窃贼。你要小心哟,我用这招骗了不少浪漫少女,害得她们人财皆失。”

“哇~!那么恐怖,我怕怕哟~~!我只是想和你聊聊天而已,太小看我了吧,有胆放马过来!你这条色狼,大~~~色~~~狼”

色狼是我在网络里得到的最好的绰号了,其他人都叫我一驼屎,骚猪,烂鸭儿什么的。我决定为了这个动听的绰号把她发展成我的好友,这是我在表面上给自己找的理由。骨子里的理由就是那张楚楚动人的照片。这是用屁股思考都能得出的结果,也是最本质的理由。其包含的深刻哲理正如那则人尽皆知男人选老婆的故事:

问:三个女人,一个贤惠,一个有钱,一个非常爱你。你选哪个当老婆?
答:胸大的那一个。

我当即就给她发去了要求加为好友的请求,被拒绝。又发,又被拒绝,再发,再被拒绝~~~。我们就这样厮杀了半个小时,原来QQ也可以PK啊!真是一个伟大的发现,我把这一发现EMAIL给腾讯,那群SB大受启发,开发出来了挂级升太阳、月亮、星星这一史上最无聊网络游戏。在清晨反复地在网络那头拒绝我的时候,我在网络这边窃窃冷笑,因为我已成竹在胸。

这以后的事情就很老套了,几番较量后,我们通了两次电话,最后决定约个地方见面。见面的地点就在圣堡罗,当时黔江再没其他地方能磨出比较纯正的咖啡了,秋香太压抑,人和没开张,更别说后来的立婆和普罗旺斯了。在放弃了生活中很多虚伪的爱好后,对咖啡的热爱我丝毫没减少。于我来说,咖啡就是一种习惯、一种心情,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心境,我喜欢陪着咖啡听音乐,黔江任何一个咖啡馆的背景音乐我都耳熟能详。圣堡罗爱放美国乡村音乐,《SEIL WITH  A KISS》《500 MILES》是每晚必放的曲目。人和则放得很杂,比例最高的就是些欧美经典和国内一些好点的原创音乐,象水木年华、许魏、扑树这些人的专集。普罗旺斯则简单得多,一套《天籁地球村》加《史上完美女声》就统统搞定,偶尔放点有异域风格的曲子。立婆的音乐和普罗旺斯出同一撤,我怀疑他们是在同一个地方买的D版CD。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对咖啡的宠爱远远胜过茶,这让我很是惭愧。当我看到很多老外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喝杯茶后,我才豁然开朗,这不就是TMD远香近臭吗?快乐时,咖啡就是凡高笔下灿烂的向日葵,忧伤时咖啡就是高更画中抑郁的塔西提女人,这就是咖啡给我的全部感受。清晨对我对咖啡的感悟十分诧异,就象我见到她真人后的诧异一样,一种超凡脱俗的美,离我的世界远远的。我透过圣堡罗的水幕玻璃望着新华桥上的人来人往,是那样的扑朔迷离,和清晨给我的感觉一样。

一个男人要是对美女免疫,只有两个原因:一是鸭儿有问题。二是万念俱灰。我是属于第二的种类型。在我看来,把清晨加为好友后,偶尔约出来喝杯咖啡,说点虚伪的东西,或者什么都不说,看着她在那里静静地坐着,满足一下虚荣心养养眼就算OK啦。我并不打算有什么发展,因为我不能确定我什么时候才能重新拾取对生活的积极态度,或许永远都不能。我很佩服老外把消磨时间叫作 KILL TIME。被我很生动地理解成为----杀时间,我白天把时间绑在床上杀了,晚上把时间捉到新搏浪杀了,凌晨把时间捆在新华东路的路灯下杀了。好象时间真的象个水果一样,比如西瓜、釉子之类,杀了它能给偶带来物质上的享受。不过虽然谋杀时间没能给我带来物质上的享受,却让我逐渐爱上了寂寞,并逐渐领悟了寂寞带给我的自由,我疯狂地沉沦在这颓废的状况中不可自拔。所以我对包括清晨在内的所有女人是免疫的。这可能有点出乎清晨的意料。

清晨在男人面前的杀伤力在我这里变得极其有限,这点她可能也感觉到了吧。这下可好了,这极大地勾起了她的好奇心,或者说在习惯了男人色迷迷的眼神后她忽然发现了一双不一样的眼睛。也许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没多久她就跑到我家来了。那天,才下午两点就有人敲我的门了,我穿着那条俗不可耐的红内裤,闭着眼睛就去开门,根本没想到会是清晨,现实社会中我生活的圈子极其有限,只有少数几个关系很好的狐朋狗友。

“不知道是哪一个死鬼这么早就来窜门”我嘀咕着。

开完门我看都没看就转身回卧室继续和周公一起捉蝴蝶。过了好一会,迷迷糊糊中我听见一个女声惊叫一声“天啊!”。我急忙穿好裤子奔了出来。清晨正呆在我的书柜前发呆,房间已经被她打扫得干干净净了。我想起我的红内裤,那死丫头刚才看见我的红屁股都不叫,这阵子在那里鬼叫什么啊!我靠了上去。书柜里是***艺术那几年收集的几百张古典音乐,有一半都没开封。清晨拿了一套贾迪纳的〈贝多芬交响曲全集〉,有五张CD,只有第一碟开过封,其他还没动过。

“搁这里有多久了”她指着那套碟子。

“大三买的,快5年了吧”

“就这样放着,不听?”

“恩”

“天啊!”

“我喜欢买CD来看”

“天啊”

“其实我还是听过一次的,你看第一碟不是开过的吗?”

“天啊”清晨连说了三个天啊。

“当时,我给一家夜总会临摹了一幅裸女,得了几千块,就去买了N多古典音乐,贝多芬就是那时候买的,听了几分钟后,我发觉我和他老人家的友谊还得慢慢来才行,就搁那里了。我想今后会听懂的,其他那几百张都是在这一指导思想下买的,大多数没开过封,打开过的也大多数没听完过,你要喜欢,你随便拿。”毕竟清晨是第一次来我家,不知觉还做了这么多家务,我总得要表现点主人的好客之道吧,就给她讲了点以前的成芝麻烂谷子的事。

“真是暴X天物,你真是一头披着人皮的狼,和你的名字什么什么钢板一样”

“日穿”我把她那个什么什么给明确了。

清晨恨恨地盯了我一眼,我象个痞子一样,享受着美女的这种眼神,瞌睡全无了。我告诉这个贸然闯进家里的漂亮女孩,这屋子名不副实的东西还多呢,书柜里的书只读了二分之一不到,它们和这些CD一样,都是我用来做自我安慰的,每当看到它们,我就会在心底说“我TMD居然还是个多少有点文化的人”。它们的作用也仅限于此。那套花费上万的惠威HI-FI音响,已经成了我那群骚哄哄的哥们当作放毛片的高保真音频输出系统了,偶尔我用来放点盗版的流行音乐,比如纪如憬的〈寂寞的自由〉。而且只放这一首,一次就放一个晚上。厨房里全套方太厨具几乎没用过,因为这样我会感觉自己住在一个完整的家里,而不是一个巢里。桌上那套花费数千的虹吸式咖啡烧瓶只用过一次,因为我发觉在家里自己捣鼓这东西完全没感觉,就象在家上网一样,理所当然它和那些大瓶小瓶的豆子也成了我的观赏品,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就连那张床的功能也没能完全使用过,因为我只在上面睡过觉,没在上面做过爱,做爱也是床的重要功能之一,当然自己和自己做要除外~~~~。我还没说完一个靠枕就飞了过来,软棉棉的打在我的身上舒服极了。

下午,我吃了那段时间最早的一顿早餐,当然是清晨做的,没想到她还会下厨,用她自己的话说,只是不想让资源浪费,这么完整的全套厨具居然是买来观看的,恐怕在黔江也仅此一 人了。当然她没忘记撕开那套贝多芬交响曲放上一段,我忽然明白清晨身上那典雅味道的来源了,敢情是古典音乐一点一点给熏出来的。就象我灵魂深处的麻木一样,是现实社会一滴一滴给磨出来的。在清晨面前显得那样的苍白、空洞,我的自卑感又来袭了,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用玩世的调侃来驱逐它。

“有这么好听吗?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呢?”

“晕!这是贝五《命运交想曲》,上帝听了都会震撼,你居然没反映,象根木头。”

“哦!原来如此,我好象有了点感触”

“什么感触?”

“命运啊!请赐我个这样的妞吧!”我指着封面上的那个古典的裸体美女对清晨说。

清晨倒在沙发上笑得差点踹不过气来,九月的阳光穿过玻璃落在米黄色的茶几上,黑色的盘子,红色的果子,蓝色的花瓶里满天星早已枯萎,几朵白色花瓣掉了下来,随意地点缀在桌面上。一副恬淡的静物画呈献在我的眼前,阳光给它加了点暖味,添了些金黄色的明暗效果,花瓶的高光旁边,隐约有人影晃动,那是清晨的影子,带着她的笑容,在那枯萎的满天星下。

“做了这么美味的一顿饭,说吧,要我怎么报答你。”

“你要是喜欢,我今后可以经常到这里来啊,不过可不是来给你做饭的,我蛮喜欢这里的,没想到你一个人过得这么糜烂,居然还有那么多从来不听的CD。”

“原来是因为这些CD啊,那你全部拿走不就得了。”我做了个夸张的表示不满的动作。

“不,总有一天你会喜欢的,当你喜欢上古典时,你会发觉你一生都离不开它。”这话从一个女孩口里说出来,显然有点深奥,不过我还是有点不明白,怎么会离不开呢,当我从网络游戏归隐718论坛的时候,给自己取的称号就是---离开你。

“那好吧,既然这样,为了表示我的感谢,我就只好以身相许了。”

清晨睁大眼睛盯着我,在她盯着我的那段时间里,我的表情起了戏剧性的变化,由呲牙列嘴的大笑到闭嘴微笑再到面无表情最后低头看地板。因为我发觉清晨真的有点生气了。NND女人就这样难以琢磨,我忽然发觉我玩传奇时用女号吊凯子骗装备从未得手的原因了,原来就是缺少这种变化无常的气质。

“你这人怎么老是这样,要么半天不开口,要么一开口就没句正经的,死钢板”

我沉默,我已经忘记用严肃正经的态度和人交流问题的方法了。这些年生活给我的答案就是:没有人会关心你内心的想法。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就行了。

“哼,我决定三天不理你”清晨开出了她的罚单。

其实仔细想想这个罚单我还是交得起的,但是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有点心慌,可能是那顿可口的早餐吧!也可能是我怕丢失那满天星下面的笑容吧!我居然,居然~~,哎!都不好意思说。反正那天黔江城里一个牛B哄哄的、大名鼎鼎的、人称——日穿钢板如假包换的大老爷们,用十分委婉的语调在哀求一位美女什么事情,那形态象一只温顺的波斯猫。后来他们达成的协议就是。人称日穿钢板的龌龊男认了一位比他小五岁的干妈。据他干妈说:

“这样就不会有人吃了顿饭,就急着以身相报了,给自己的儿子做点事情是天经地义的。当然拿几本儿子的书啊碟子什么的,摆弄下他房间里的任何一样东西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口头签下生平第一个不平等《马关条约》后,郁闷了好几天。不过渐渐地我发觉最大的受益者竟然是我,干妈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经常强迫我听些什么B大、C小、降E、升D的鸣奏、变奏、胁奏、独奏曲。渐渐地我也开始熟悉了一些她灵魂深处的人物。哦!原来巴赫是这样的。莫扎特是那样的,贝多芬也泡过妞,婚礼进行曲是来自于瓦格纳的歌剧《罗恩格林》~~。有时候还能享受美味的饭菜。到最后我彻底地看不懂这个《马关条约》了,我和干妈到底谁是小日本?谁是清政府?干妈还是叫我“钢板”,在称呼上我没输半分,白捡了个漂亮妈眯。这让我深信女人都是缺乏长远目光的。要是当初她要当我的宝贝女儿,我这个亲爱的爹的还不累死啊!

清晨隔三差五就往我这里跑,把我那群狐朋狗友眼热得口水流了一地,不知道我交了什么狗屎运,天天围着我问:

“那妞怎么老往你家跑啊?”

“上了没有啊?”

“爽不爽啊?”

“那么白,是不是白虎啊?听说白虎是极品哟!!”

我跳到新搏浪的吧台大声地吼到:

“我不晓得,不~~~~~~~~~~晓~~~~~~~~~~~~~得~~~~~~!”

上网的人什么都没发生似的继续挥舞着鼠标键盘,网络里的疯子太多了,一个跳上吧台乱吼的人是不足以吸引他们的眼球,偶然他们会谈论一下前几天因为传奇杀死的那个人,又立马掉入比齐开始各自虚幻的人生。只有丘文满脸不高兴地看着我,我踩坏了一个键盘,但是他没好发着,他开网吧还问我借了十多万呢!那可是我昧着良心给各大小报章杂志画黄色插图挣来的血汗钱。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清晨为什么老往我那里跑,可能是她也和我一样,没能在这冷漠的城市里找到内心的依靠吧!如我般一个人漂着、寂寞着。但她看上去那么明媚啊!我不想去多想。我喜欢清晨往我那里跑,起码能给我的生活带来看得见的改变,哪怕内心依然死灰一堆。

  凌晨两点我都会准时从农业局的家属院下来,穿过谭家湾红绿灯,经过新华桥,沿着西山转盘一直走到黔洲桥,我低着头什么也不看,其实也没什么可看的,灯光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我跟着它一直走啊走啊,月光淡淡的,把我的身影印在黔洲桥上,象是用瓦灰色画了个空洞的剪影立在路的中央,我伫立在那里一动不动。偶尔有出租车从桥上开过,从我的影子上碾过,我的心也会跟着颤一下。那是我最真实的时候,我在和另一个我对话。我在想画室里那些极其媚俗的垃圾作品,我在想清晨,这个忽然闯我生活的女孩。一直以来我都在这个喧嚣的城市背面过着一种近乎于幽闭的生活。有一种力量正在撕破它,我感觉到了那种孕育之中的蠢蠢欲动。这是一种什么力量?我不知道,我闭上眼睛开始冥想 :

我赤裸着身体站在黔洲桥上,一辆卡车从我的身上碾过,黑色的血液贱到了拱形的桥墩上,一滴一滴往下淌着。内脏撒了一地,我看见它们早已腐烂,散发着阵阵恶臭,N多的肉蛆交织在一起此起彼伏。清晨哭着跑过来,一团白色的东西飘进了她的心里,那是我仅有的一点快乐,我把它留给了还在尘世的她。我挣扎着想要爬起来,一用力就掉入了无边的黑洞。

标签集:TAGS:
回复Comments() 点击Count()

回复Comments

{commenttime}{commentauthor}

{CommentUrl}
{comme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