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之乡

明月如花花如梦

清光似水水似天

独酒独歌独欢乐

梦乡已是他乡



















无梦的梦之乡

 

  

 

 

 

  

 

       

 

       

 

wulingsi 最新的 20 条日志


 
消费者的节日需要消费者自身的维护 [2006-3-19]
wulingsi 发表在 我的新闻稿


昨天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从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消费者协会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权利。但在“3.15”宣传活动日益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同时,我市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却仍需加强。

昨天,记者在金州路“3.15”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现,前来咨询或者投诉的市民并不是很多,但在不远处一家商场举办的商品促销活动,却吸引了大量市民围观。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说,促销活动在形式和花样上比“3.15”宣传活动新奇有趣的多,这是吸引人们的原因。但同时,这也反映了我市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不够重视。
近日的一项消费者保护状况调查也同样指出了这样的问题,有57.5%的消费者认为自己利益受到损害的原因和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有关,有62.5%的消费者在利益遭到损害时采取忍让的态度,被调查者中只有6.2%的人投诉并寻求社会帮助,这里面竟没有一个人想到去法院起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既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然也是消费者本人的责任。我们的法律明文规定了,消费者有很多权利,但是有相当多的消费者却并不在意这些权利,他们总是埋怨消费环境太差,他们总觉得靠个人的据理力争和投诉并不能改善整个消费环境,他们往往只会到了上当受骗后才呼天抢地。但是如果我们所有消费者都不去改变,从一点一滴改变,我们的消费环境就仍然会充满各种不合理,我们就只能继续这样上当受骗下去。
要改变,就必须从现在开始,从“3.15”开始。因为这一天并不仅仅是消费者对假冒伪劣的投诉日,这个特别的日子是在向全社会宣传一种思想、一种理念,那就是消费者的权益神圣不可侵犯,消费者的尊严必须得到捍卫。就像德国法学家耶林慷慨激昂宣称的那样:“为权利而斗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
为自身利益而斗争也是每个消费者的义务,这不仅仅是为你个人,也是为整个消费群体,为整个社会大环境而斗争。3月15日是广大消费者的节日,让我们从这一天起,切实维护这个节日,切实维护自身的利益。

≡≡≡≡≡ 评论(共 条)我要评论


 2004-12-15  [Designed by Jillford·Saga,Powered by 5D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