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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颖 文 / 雨漫金秋
读书,比谁"牛逼",比谁"个性酷毙"……但很少比成绩!
恋爱,讲相处浪漫,讲出手阔气,讲长相俊美,讲谈吐气质,讲穿着得体,讲出门"打的"……很少讲真情实意,一切全向物质生活水准看齐!
结婚,人生只那么一次,多么的珍贵呀,绝对是绝版,完全有记念价值和记念意义!所以呀,这结婚就必须结得有新颖,结得惊天动地,结得狼哭鬼泣、憾动上帝……
总之,绝对不能落入平凡和俗气。
人生一次嘛,也无可厚非!好吧,咱来个空中婚礼,蹦极婚礼,海底婚礼,地铁婚礼,极地婚礼……只要你愿意,哪怕死亡婚礼也会有人奉陪到底!
只怕你想不到,别担心做不到。只要你的想法新颖,变态一下也无所谓。只要你有钱,人和鬼的婚礼也同样可以演绎!
这一切,不为别的,只为刺激和新颖!
如果只是生活这样变变态,倒还无所谓,最起码思想的领域还应该保留一点点理智和矜持,但是,好像思想领域的清静也正在被"入侵"!
首先,是影视类的"入侵",说什么没了床上戏已经没趣味。而后是说什么没有露得彻底已经很不刺激!
其实那一切,说白了,就是要求低俗,最好是低俗到能放到菜市场上去"卖"了,那才叫"够水准"!
慢慢地,观众终于认识到这种妖媚很俗气很羞耻,于是,电视剧里开始兴盛了扮演"白痴",哪怕六十岁也会不红脸地说"美妹"——真是丢人都丢到姥姥家了!
还是不行,那就用无止无尽的"巧遇"来说"爱情的美丽",弄得小男孩小女孩们都以为不用工作,不用上班都可以天天喝咖啡,泡"美女",甚至还来句——"我是流氓,我怕谁",如果不行,又换句"男的不坏,女的不爱",好像女孩们都爱上了"杀人犯"一样。这都是什么逻辑呀——真是傻蛋看白痴耍弱智!
竟然生活、影视都这么爱追求新颖,那写文章的呢?也当然不能丢人啦!
于是乎,一个月写上好几篇打胎做"妓"的文章!有时,还不忘放点"毒气"——用挑逗性的文字写标题或是内容来勾引一下看客的眼球!
编辑也同样不会落伍,总是一再强调,要新颖,要新颖,哪怕一看就知道不是事实、不实际,那都无所谓,但只要是新颖就成!
写诗也不要求写实,写得你云里雾里,或者硬是把应该一口气念的句子分成好几句,让你读起来好像上下没了头和尾,那时,有人就说啦,那种写法新颖,这种文章新颖!
写杂文就更好笑了。本来有名人就说啦,杂文就是把刀枪换成了纸笔,它是用来揭露人间的劣迹,敦促人类去除恶习,去掉毛病之后再更加健康地走向和平与文明。现在倒好了,杂文倒成了歌功颂德的笔,成了不写事实的笔,成了阿谀奉承的笔,成了卑颜屈膝的笔,成了"为了生活"否定事实的笔!
写小说,为了新颖,写得像科幻一样离谱离奇,而且不知所云,不明就理!
写散文,缠缠绵绵,亲亲昵昵,直到你最终被"爱"弄得倒胃!而且爱情里面从来都不必管那些油盐酱醋米,只需要逛街蹦迪,总之,越疯越好,好像尽教人花钱享受,不教人工作务实——完完全全不实际!谁要那样生活一个月,不被饿死,那就说明十个人里有九个半应该是"皇帝",还有半个也应该是影帝!
嗨……什么都追求新颖,动不动就说什么"平淡无味"、"人生乏味不如意"!于是,个个都刻意地追棒"新颖"!不再讲求生活实际和事实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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