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期从家里带来的拖鞋在脚面上裂了一道口,而且越来越大,快撑不住了
想再买一双,结果超市里差不多点的都挺贵。算了,补吧。
可是一想,不行,补比裂着更难看。
想起了朋克的牛仔裤,越烂越好。那是因为烂着就表示你不在乎,一旦看着不爽了可以随时弃之而去;而一旦补起来,就意味着你舍不得,不打算抛弃。
由此又想到了两夫妻吵架,往往是先开口的占下风,因为一旦张口就意味着你舍不得,有顾虑的人通常不会破釜沉舟,而后张口的无论占不占理都有可能处于优势,因为相对来说后者更不在乎。
不在乎的人真的就可以那么牛气烘烘吗?凭什么。扔掉旧的就一定能找到新的而且保证比旧的更好么?
我喜欢补,不喜欢破,更不喜欢换,就算被人说:瞧!都破成那样了还撑着不扔,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死脑筋
我在乎的是自己动手的快乐,是针线的神奇魔力,是以另一种眼光看待和欣赏有一点点残缺但依旧属于自己的曾有的默契,即使只是一双拖鞋……
不说了,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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