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学生会基本任务
1、 1、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同时,加强我院职业技术教育。团结和引导各民族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奋发成才,成为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突出专业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 2、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维护学院整体利益 的同时,通过正当民主渠道,放映各族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各族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学院事物的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积极参与学院的各项事务。
3、 3、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和自身特点,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契机,以我院职业教育为导向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突出大学生特色的课外活动,努力为我院学生进步与成才创造条件。
4、 4、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学生学习、生活环境。
5、 5、加强同全国各高等院校学生会联系,增进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本会加入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联合会,包头市学生联合会并受其领导。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学院(本部)在籍学生(包括统招生、定向生、委培生、自费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本会的重大任务;
2、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施监督;
3、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会员基本任务
1、积极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原则,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和院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代表大会每二至三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议和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
3、 修改本会章程和工作条例;
4、 选举产生院学生会。
第九条: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院学生会行使职权。
院学生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2、 选举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
3、 主持开展全院性学生活动;
4、 召集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5、 领导各系、部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在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全体委员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全体委员会的决议主持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 召集院学生会委员会议。
第十一条:院学生会设办公室、学习实践部、生活部、体育部、宣传部、社团部、文艺女生部、勤工助学部、公关部,负责相应的具体工作。
第四章 各系、部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二条:系、部学生会和班委会是院学生会在各系、部和班级的基层组织。系、部学生会接受院学生会的工作领导,并对系、部各班委会进行工作指导。
第十三条:各系部召开学代会和产生系、部学生会要报院学生会批准备案。各系部学生会要按照院学生会的工作要求设置相应的机构。
第十四条:各系部学生会班委会在各系部党总支、织补的领导和团总支指导下,依照院学生会章程和各自的章程条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经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生效并实施。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院学生会。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职责
一.主席团
1. 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盘工作,并根据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与学院各部门联系,参与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利益。
2. 研究决定学生会建设、改革、发展以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讨论涉及学生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
3. 负责学生会内部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 按时做出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各部工作开展情况。
5. 定期做好学生会工作总结,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6. 定期做好对各部近期工作计划的讨论与研究,指导各部做好工作。
7. 定期召开各系部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不定期召开班长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其布置工作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办公室
1. 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处理工作,以学生会的名义发布布告、通知和公告。
2. 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做好记录,重要会议形成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3. 根据学生会决定及主席团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学生会的有关重大活动。协助主席团督促检查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
4. 结合学生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作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协助主席团进行决策。
5. 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完成学生会 各类综合统计工作。作好"学生会大事记"。
6. 负责学生会的物资管理工作。
7. 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会的对外联络,对外合作及对外工作。负责各类来信、报刊及杂志等的接受工作。
8. 负责管理学生会内部的活动、培训和学习。
9. 负责管理学生会印章、电话。
10.协助主席团处理好其它工作
三.宣传部
1. 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阵地(板墙报、广播、橱窗、海报)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关注舆论的导向作用。
2. 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3. 领导各系部学生会宣传部及各班宣传委员做好各种宣传工作。
4. 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工作。
5. 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社团部
1. 定期召开协会负责人会议,了解各协会的情况,协调安排各协会工作。
2. 组织领导社团各协会开展各项活动,加强素质教育,活跃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3. 做好各协会招收新成员工作,以及选拔各协会负责人工作。
五.勤工助学部
1. 了解学院勤工助学对象的基本生活情况,并建立学生勤工助学对象的档案。
2. 加强全院学生艰苦奋斗教育,帮助勤工助学对象树立自强、自立的观念。
3. 尽量帮助引导勤工助学对象找到打工途径。
六.文艺女生部
1. 协助学院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大型文娱活动。
2. 领导各系部学生会文艺部,做好各项文艺工作。
3. 加强全院女生"自尊、自爱、自强"的教育,开展适合女生特点的活动。
4. 建立各系部文艺骨干档案。
七、生活部:
1、 协助学院抓好校园净化、美化工作。
2、 领导各系部生活部及各班生活委员督促检查教室卫生,积极开展文明班级的评比活动。
3、 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上的问题。
八、学习实践部
1、 及时了解并解决学生们学习上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学风建设。
2、 领导各系部学生会学习部及各班学习委员抓好晚自习纪律检查、评比工作。
3、 理论联系实际,积极组织工展各种知识性、趣味性、科技性的活动。
九、体育部
1、 协助学院体育教研室做好大型体育活动。
2、 领导各系部学生会体育部及各班体育委员开展适合学院特色的群众性活动。
3、 监督并检查各系部体育部工作,做好对各系部早间操的抽查工作。
十、宿管会
宿管会是在院团委、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中心指导下,院学生会领导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学生在公寓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
各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简介如下:
(一) 主席团
1、负责主持宿管会的全面工作,研究决定宿管会建设改革、发展以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讨论涉及学生在宿舍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和事项。
2、负责宿管会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3、制定宿管会学期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部工作情况。
4、做好宿管会工作总结,并定期向上级工作部门汇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 事务部
1、负责宿管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处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宿管会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做好记录及会议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的执行情况。
3、根据主席团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各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协助主席团对其它各部工作监督与检查。
4、负责宿管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
5、负责宿管会财务保管工作。
6、负责组织宿管会内部成员的培训、学习等活动。
7、协助主席团完成其它工作。
(三) 宣传部
1、注重舆论导向作用,围绕宿舍管理的中心工作,作好有关方面的宣传。
2、配合宿管会各部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
3、负责宿管会的对外宣传工作。
4、完成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 生活部
1、协助学院做好宿舍净化、美化工作。
2、经常性地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评比,负责每月一次的"优秀宿舍"评比推选工作。
3、负责实施《宿舍卫生责任到人制》和《责任到人个人扣分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 纪律部
1、协助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中心对在宿舍内做饭、晚归、夜不归宿、往楼道倒垃圾等各类违反《公寓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
2、负责对学生宿舍纪律方面的教育和引导。
1、 1、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同时,加强我院职业技术教育。团结和引导各民族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奋发成才,成为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突出专业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 2、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维护学院整体利益 的同时,通过正当民主渠道,放映各族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各族学生的切身利益的学院事物的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积极参与学院的各项事务。
3、 3、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和自身特点,倡导和组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契机,以我院职业教育为导向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突出大学生特色的课外活动,努力为我院学生进步与成才创造条件。
4、 4、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学生学习、生活环境。
5、 5、加强同全国各高等院校学生会联系,增进交流与合作。
第三条:本会加入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联合会,包头市学生联合会并受其领导。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学院(本部)在籍学生(包括统招生、定向生、委培生、自费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本会的重大任务;
2、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施监督;
3、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会员基本任务
1、积极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原则,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和院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代表大会每二至三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议和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
3、 修改本会章程和工作条例;
4、 选举产生院学生会。
第九条: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院学生会行使职权。
院学生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2、 选举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
3、 主持开展全院性学生活动;
4、 召集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5、 领导各系、部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条: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1、在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会全体委员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全体委员会的决议主持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2、 召集院学生会委员会议。
第十一条:院学生会设办公室、学习实践部、生活部、体育部、宣传部、社团部、文艺女生部、勤工助学部、公关部,负责相应的具体工作。
第四章 各系、部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二条:系、部学生会和班委会是院学生会在各系、部和班级的基层组织。系、部学生会接受院学生会的工作领导,并对系、部各班委会进行工作指导。
第十三条:各系部召开学代会和产生系、部学生会要报院学生会批准备案。各系部学生会要按照院学生会的工作要求设置相应的机构。
第十四条:各系部学生会班委会在各系部党总支、织补的领导和团总支指导下,依照院学生会章程和各自的章程条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经本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生效并实施。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院学生会。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职责
一.主席团
1. 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盘工作,并根据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与学院各部门联系,参与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利益。
2. 研究决定学生会建设、改革、发展以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讨论涉及学生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
3. 负责学生会内部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 按时做出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各部工作开展情况。
5. 定期做好学生会工作总结,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6. 定期做好对各部近期工作计划的讨论与研究,指导各部做好工作。
7. 定期召开各系部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不定期召开班长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其布置工作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办公室
1. 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处理工作,以学生会的名义发布布告、通知和公告。
2. 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做好记录,重要会议形成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3. 根据学生会决定及主席团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学生会的有关重大活动。协助主席团督促检查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
4. 结合学生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作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协助主席团进行决策。
5. 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完成学生会 各类综合统计工作。作好"学生会大事记"。
6. 负责学生会的物资管理工作。
7. 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会的对外联络,对外合作及对外工作。负责各类来信、报刊及杂志等的接受工作。
8. 负责管理学生会内部的活动、培训和学习。
9. 负责管理学生会印章、电话。
10.协助主席团处理好其它工作
三.宣传部
1. 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阵地(板墙报、广播、橱窗、海报)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关注舆论的导向作用。
2. 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3. 领导各系部学生会宣传部及各班宣传委员做好各种宣传工作。
4. 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工作。
5. 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社团部
1. 定期召开协会负责人会议,了解各协会的情况,协调安排各协会工作。
2. 组织领导社团各协会开展各项活动,加强素质教育,活跃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3. 做好各协会招收新成员工作,以及选拔各协会负责人工作。
五.勤工助学部
1. 了解学院勤工助学对象的基本生活情况,并建立学生勤工助学对象的档案。
2. 加强全院学生艰苦奋斗教育,帮助勤工助学对象树立自强、自立的观念。
3. 尽量帮助引导勤工助学对象找到打工途径。
六.文艺女生部
1. 协助学院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种大型文娱活动。
2. 领导各系部学生会文艺部,做好各项文艺工作。
3. 加强全院女生"自尊、自爱、自强"的教育,开展适合女生特点的活动。
4. 建立各系部文艺骨干档案。
七、生活部:
1、 协助学院抓好校园净化、美化工作。
2、 领导各系部生活部及各班生活委员督促检查教室卫生,积极开展文明班级的评比活动。
3、 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生活上的问题。
八、学习实践部
1、 及时了解并解决学生们学习上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学风建设。
2、 领导各系部学生会学习部及各班学习委员抓好晚自习纪律检查、评比工作。
3、 理论联系实际,积极组织工展各种知识性、趣味性、科技性的活动。
九、体育部
1、 协助学院体育教研室做好大型体育活动。
2、 领导各系部学生会体育部及各班体育委员开展适合学院特色的群众性活动。
3、 监督并检查各系部体育部工作,做好对各系部早间操的抽查工作。
十、宿管会
宿管会是在院团委、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中心指导下,院学生会领导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学生在公寓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
各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简介如下:
(一) 主席团
1、负责主持宿管会的全面工作,研究决定宿管会建设改革、发展以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讨论涉及学生在宿舍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和事项。
2、负责宿管会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3、制定宿管会学期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部工作情况。
4、做好宿管会工作总结,并定期向上级工作部门汇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二) 事务部
1、负责宿管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处理工作。
2、负责组织安排宿管会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做好记录及会议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的执行情况。
3、根据主席团指示,负责组织协调各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协助主席团对其它各部工作监督与检查。
4、负责宿管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
5、负责宿管会财务保管工作。
6、负责组织宿管会内部成员的培训、学习等活动。
7、协助主席团完成其它工作。
(三) 宣传部
1、注重舆论导向作用,围绕宿舍管理的中心工作,作好有关方面的宣传。
2、配合宿管会各部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
3、负责宿管会的对外宣传工作。
4、完成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 生活部
1、协助学院做好宿舍净化、美化工作。
2、经常性地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评比,负责每月一次的"优秀宿舍"评比推选工作。
3、负责实施《宿舍卫生责任到人制》和《责任到人个人扣分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 纪律部
1、协助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中心对在宿舍内做饭、晚归、夜不归宿、往楼道倒垃圾等各类违反《公寓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检查、处理。
2、负责对学生宿舍纪律方面的教育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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