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的嫁妆

      丝路花雨 2006-1-13 16:11
苦难的嫁妆

——熊飞骏
郑剑是一个右派的独生子,在那场轰轰轰烈烈的大革命中率先响应伟大领袖的号召,来到云贵高原的一个偏僻的山乡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和郑剑一同来山乡落户的共有十名中学生,住在大队部的一间四面透风的大草棚里,唯一的一名女生安置在毗连大草棚的一间临时搭成的小窝棚中。这位女生姓慕名月,是一位眉清目秀的漂亮姑娘,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大资本家家庭,二十年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大家闺秀,现在则和郑剑一样沦为黑五类了。
因为是黑五类的缘故,知青队的重活脏活无疑落在郑剑和慕月的肩上,两人单独在一起的机会自然比别人多些。尤其是到了旧厉年底,别的知青都回城过春节去了,黑五类是没有资格回城度假的,只好留下来看门,空荡荡的草棚里就只剩下郑剑和慕月两人。一来是同病相怜;二来是卿卿相惜,两人渐渐产生了感情,在大年夜睡到了一个被窝里。郑剑因祸得福,成了知青队里最最幸福的男人。
两年后,同来的知青陆续返城,大棚里的人越来越少,到了七六年就只剩下两个黑五类了。大队的党支书说:他们虽然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但出生在剥削阶级家庭,没有被专政就已经是很宽大的了,回城是没指往的,只有老老实实地在农村这个广阔的天地扎根落户。在当时的那种背景下,郑剑的处境是绝望的,好在他有了慕月这个患难知己,心中的苦痛总算还能忍受。
祸不单行,慕月因忍受不了农村的卦闭和愚昧,在那一年的秋天强忍呕吐舍身给早就对她的美貌垂涎三尺的党支书,换来了一纸"红心向党"的鉴定书,被省城的一家大工厂招工了。慕月离去对郑剑来说是要命的,他几乎不想活下去了,在一个月内吞服了三次安眠药,可每次都被死神赶了回来。苦命人在阎王那里也找不到安身之地。
天无绝人这路,就在郑剑快要心如死灰时,恢复高考的春风吹进了那个"鬼不生蛋"的山村。郑剑终于在漫漫长夜中看到了一丝曙光,在煤油灯下没命地看了三十个晚上的书,顺利地考取了省城的一所名牌大学,转眼间成了天之娇子。和他一同插队的九名知青也参加了高考,可全都名落孙山。
大学毕业后,郑剑分配到慕月所在的工厂担任助理工种师,成了慕月的直属上司。慕月当时已是一个低智男人的妻子,丈夫是厂长的宝贝侄儿,虽然有点低智,但他的裙带关系使他在女人眼中比聪明人还要耐看。郑剑再次看到慕月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这个目光呆滞看上去已四十出头的妇人和那个阳春白雪般的大家闺秀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呢?
郑剑在三十三岁时才走进结婚的礼堂。妻子出生于教授世家,一个品貌双全的女大学生。郑剑在失去一个大家闺秀之后又赢得了一个名门闺秀。
好景不长,九十年代初期,就在郑剑的事业春风得意时,他所在的那家国营工厂倒了闭,除了几名高层管理人员调动升迁外,包括郑剑在内的几千名工人全部下了岗。郑剑在无可奈何之余加入了南下打工的行例,在一年中被炒了三次鱿鱼,睡了两个月的草坪,末了用八千无注册资金自己开办了一家公司,尝够了冷脸挨热脸的滋味,五年后一跃成为资产过亿元的名星公司。
郑剑成了大企业家后,每天都有不少记者围着他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郑剑总忘不了说下面这句话:"我之所以能比常人多一点成就,是因为我比常人要多几倍的苦难,苦难才是我最大的财富,我的公司只是它送给我的嫁妆。"

二OO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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