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天庐风云之天庐记事】 1~3章 作者:飞凌

      天庐风云 2006-1-8 20:7

第一章 ~天涯沦落人~

  天色已近黄昏,一个衣着褴褛的流浪汉孤身走在维布尔森林的小径上。破了好些洞的斗蓬包着他的身体,长至肩头蓬松凌乱的金发,与头发一般可以看出多日未整理的落腮胡挡住了他大部分的脸。

  他的一切外表与一般随处可见的流浪汉并无区别,如果硬要找出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那么就只有他一双少见的极为漂亮深邃的眼睛和插在背上与他破破烂烂的斗蓬十分相称的破破烂烂的大剑。


  “应该不会再走错了吧?我已经向142个人问了路,应该就是这条路通往拉寇迪吧!虽然走错了99次路,但明天终于能到达拉寇迪了。”

  流浪汉口中喃喃自语,似乎没有注意到一头亚兽人在树林的掩护下悄悄逼近了他。

  天庐大陆上生活着许多种族,而亚兽人则是令许多种族望之色变的种族,似乎是人兽结合的产物。它们智能不高、浑身黑毛、样貌丑恶、高大结实但行动敏捷;战斗力强、嗜杀好斗,多以在野外掠夺旅人、抢劫村庄为生,是名声相当恶劣的种族。


  亚兽人终于忍受不住猎物的诱惑,从藏身的树丛后一跃而起,如闪电般向流浪汉急扑而下,利爪瞬间已袭至流浪汉的脑袋!

  亚兽人的瞳孔倏地收缩,明明白白看见就在爪下的猎物,爪子击下竟毫无击中的实感!刹那间,猎物已如鬼魂般乍现在自己胸前,然后心脏传来一阵麻痹。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这只亚兽人此生最后一个念头。以它的智力不足以理解所发生的一切,也不会了解这次他袭击的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猎物”。

  轻轻抖落剑上的血,流浪者的表情没有一丝波动。这只是他旅途中如同踢飞一块挡路的小石子般的小事罢了。

  他继续朝着路的前方走去。


  第二天中午,流浪汉的前方终于出现了一座城市,喜悦的笑容开始浮现在他的唇边(虽然要在一大片落腮胡中找到他的嘴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笑意还没抵达他的眼睛就冻结在他的脸上。

  “Oh!Shit!”


  高高的城门上端正漂亮地刻着几个大字︰庞洛斯城。大开的城门也好像一张咧开的大嘴在嘲笑他。

  流浪汉前往拉寇迪旅途的迷路次数堂堂迈入一百大关!


  庞洛斯是个相当大的城市,城中不乏达官贵人,而贩夫走卒、冒险家、佣兵等等三教九流的人自然更多。而小路旅店是庞洛斯城中汇集了最多三教九流的旅店,在城中也算颇有名气。


  “砰!”

  一个衣着邋遢的流浪汉从小路旅店中被伙计一脚踹了出来,以一种很难看的姿势摔在地上。

  “就你这水准,也敢来吃霸王餐?!”

  店老板站在台阶上怒气冲冲的骂着,转身摇头叹道︰“哎!以前都是有点本事的流氓才敢来吃霸王餐,现在连这种打起来毫无还手之力的家伙也敢来!这世道啊--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

  说完,唠唠叨叨地走回店里去了。

  “唔,好痛!”

  流浪汉哼哼唧唧的挣扎着起身,“都说了是跟亚兽人打斗时弄丢了钱袋嘛!”昨天击杀亚兽人时冷酷的脸,此时毫无形象可言地龇牙咧嘴着。


  至于事情为什么变成这样,就要说回今天中午他发现又走错路的时候了。

  他本来想走回头路,但抱着既然来了,好歹吃点东西再走的想法,才走进了小路旅店。

  没想到这又是一个更可怕的错误!吃完了三份豪华大餐后才发现钱袋不见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大家都可想而知。因为理亏而不敢还手的流浪汉,现在自然毫无高手的风范可言。

  当然流浪汉自己不会在意高手风范什么的,目前比较困扰他的,还是明天的伙食问题。

  “你连对付几个伙计都没有还手之力,说是跟亚兽人打斗什么的会有谁信呢?”

  正伤脑筋间,悦耳的话音传入耳中,流浪汉狐疑地抬起头。

  首先看到的是一双皮肤细致,匀称的美腿,向上,是及至膝盖上的裙子(唔,质料相当高级,结合靴子的品质,可以推断出家境不错),再向上,是纤细的腰身,接着向上,是交叉着的双手以及在双臂的压力下更加高耸的胸部,最后——是一个拳头的特写?

  “你在看哪里?!”美女的拳头毫不客气地K在流浪汉的脑袋上。

  “你到底要干嘛啊?”

  捂着被K出的大包,流浪汉无辜地问道,终于看清了她的脸。她不过十七八岁,五官俏丽,但是眉梢高高挑起,嘴唇颇为丰满,一看就知道个性相当强悍。

  美女的嘴唇勾起一个颇具诱惑性的笑容。

  “想挣钱吗 ?”

  “啊!我,我可是正经人家--”

  流浪汉颇不好意思地说道︰“但是现在手头实在拮据--”

  接着痛下决心般地说道︰“好吧!是你的话,我就下海卖身一次也无妨。”

  美女听他愈说愈离谱,终于忍无可忍地一脚将他再次踹回地上趴着。

  “好啦好啦,叫我做什么都成!”

  “那么,我叫兰妮娅。”美女伸出手拉起流浪汉。

  “你叫什么?”

  “叫我艾里便行!说吧,要我做什么?”

  “跟我走吧,我会详细告诉你的。”

  兰妮娅带着流浪汉艾里离开了小路旅店的门口。

  大街上人来人往,自然没有人会注意一个流浪汉的去向,更没有人能想像到这两个人即将在庞洛斯城掀起多大的风浪。


  兰妮娅一路带着艾里来到了城郊的一座小屋前,转身道︰“这是我住的地方,进来谈吧。”

  艾里原先看兰妮娅的服饰气度,都似出于大户人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这间小屋竟极为普通平凡,与一路上所见庞洛斯城中的其他房屋相比只有更破落。

  “也许里面别有洞天呢!这年头富人不是都喜欢装穷吗?”

  艾里只得这样安慰自己。

  跟着兰妮娅走进小屋,艾里私下一打量,小屋里的摆设竟比屋外还要简陋。

  “难道兰妮娅把全副家当都穿在身上?这样的家境能出几个钱雇我?她看起来挺精明,得小心别被她诓去做白工。平时为美女做白工倒无所谓,不过现在可是非常时期啊……”

  心中念头千转百转,艾里的脸上不由得有些阴晴不定。

  兰妮娅看在眼里,忍不住又想动手,大声道︰“放心!我也是刚到庞洛斯,这里是我租下来暂住的。钱少不了你的啦!”


  心中的念头被人看透,艾里也只有讪讪地干笑几声。在屋里随便找了两把椅子坐下后,两人就进入了正题。

  “你应该听说过五英雄中的艾德瑞克吧?”

  “什么……“五英雄”?不会就是……”

  兰妮娅忍不住翻个白眼

  “你到底从哪儿来的啊?怎么会不知道拯救了我们凯曼王国的五大英雄呢?他们的故事早已成为传奇被吟游诗人四处传唱了啊!”

  “十年前魔界大举入侵凯曼王国,就是五英雄接受国王委托,封印了入侵的魔王……”

  兰妮娅眼中透出崇慕之色,开始讲述凯曼五英雄的事迹,并没有留意到艾里的思绪已经慢慢飘远了。

  原来大家竟已被称为英雄了啊……

  十年来本以为已经淡忘的往事又在不经意间重新浮现。


  十多年前凭着对手中之剑的执着和信心,仅仅十八岁的我就成为了凯曼王国一带的第一剑士,被人誉为天才,艺成后未逢敌手。而过于容易的成功,也让我变得骄傲,天真的以为自己的力量能打败一切。

  魔界入侵后,我接受了那个国王老头的委托参加由王国中最优秀的魔法师、盗贼、神箭手、牧师等五人组成的“皇家讨魔团”。

  哼,“皇家讨魔团”!也只有皇室会取这么老土的名字。

  要不是抱着希望遇上能和自己抗衡的敌手的想法,而且也需要魔法师的协助,我还真不想加入。

  不过名字虽然土,但成员们倒都是值得信赖的家伙。

  回想起往事,这些和我一起经历过生死考验的伙伴们的形象,一个个又在脑海中鲜明的浮现。


  最先从脑海中浮现出来,印象也最鲜明的,便是修雅·艾美拉。

  当时年纪不到三十的修雅已经成为凯曼王国魔导公会的会长及首席魔法师。

  众所周知,魔法师的成长是最缓慢的。而修雅在这个年纪就身兼魔导公会的会长及首席魔法师二职,这在凯曼王国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所以理所当然地,她也成为皇家讨魔团的一员。

  在我的印象中,魔法师都是些脸色苍白阴沉的老家伙,所以一向对他们没什么好印象。

  当我看见修雅时,才发现过去的观念多么可笑。

  当年的我在王都是颇受女性青睐的,在我身边不乏淑女佳丽。但我所见过的美女却没有一人能比得上她。

  她的五官并不是最完美精致,但没有人能拥有像她那样宁静柔美、不染尘埃却又令人觉得亲切的气质。虽然当时她已有了一个八岁大的女儿。

  那时沉迷于武道多年的我,已经习惯冷漠对人。初加入皇家讨魔团时,我懒得理人,别人看我自然也不会有多顺眼。

  是修雅硬拖着我加入大家的活动,让我逐渐发现除了剑之外,世界上还存在着另外一些重要的,如友情的东西。是她令我终于与大家成为生死与共的伙伴,固执的在我惯于孤寂的心门上撬开一道细缝,让我开始留意到武道之外还有个缤纷的世界。

  因此,修雅在我心中有着与其他成员不同的地位。

  西夫曾打趣我暗恋她,我不置可否。修雅可以说是我理想中完美的母亲与情人形象的结合。我并没有爱上她,但她身上有令我恋慕的东西存在。

  西夫·多曼帝人如其名,出身盗贼,时常说像自己这样做盗贼做成官方盗贼,盗贼祖宗如果地下有知,恐怕会气得跳出墓穴。

  他精于机关陷阱,见多识广,或许是因为职业上习惯了鬼鬼祟祟、提心吊胆吧,他总能及时发现敌情让我们做好准备。只是性格颇有点活泼过头,我想他就算死到临头也不会忘了和死神调侃两句,是典型的见了棺材也不落泪的家伙。

  东尼亚·林奇对吃喝玩乐等都是行家里手,看起来你会觉得他像是个花花公子、纨摤hl弟或者二世祖什么的,就是不像他的职业——牧师。话虽如此,他作为牧师的才能还是不容否认的。

  个性认真、稳重严谨的迪卡尔·冯是队中的神箭手,总能冷静客观的对情况做出正确的分析判断,可以说是我们实际上的队长。


  我和西夫曾经合伙趁他睡熟时在他耳旁突然敲锣打鼓,把他吵醒,而这家伙的表情居然一点变化也没有地问我们在做什么!我常想也只有他这样的性格,才能在敌人逼近时保持冷静,箭无虚发地撂倒敌人。队中有了他,经常没等我冲到敌人面前,敌人就都已了帐——这一点令我对他颇有微词。


  有这样值得信赖又各具特色的伙伴,自然不时会发生些趣事。而这些事本来都是我生命中最珍贵的回忆,但在那一天后却成为我不敢轻易触及的回忆。

  一切都在那一天后崩溃。

  终于与魔王面对面交锋的那一天。

  其他的记忆已经模糊,深深刻印在脑中的只有--血。

  漫天的血。

  以及修雅最后回头看我们的那个像是哀伤,又像是放心的眼神。

  第二章 ~传说的事实~

  “排除了千险万难后,五英雄终于与魔王展开决战。此役被称为封魔之战。”

  兰妮娅清脆的话音在小屋回荡,继续讲述着那场血腥的战役。

  “……物理攻击对魔王毫无效果,只有大魔法师修雅对魔王的攻击能产生效果,但是仅仅依靠她一个人的力量,不是魔王的对手。不久,五英雄的身上都伤痕累累,处境十分危险……”


  勇者一开始落于下风,但靠着正义必胜的信念和超人的斗志,团结一心,激发出超常的力量,终于打败了邪恶?

  哼,像这样的情节,惊险曲折,自然很投合听众的胃口,可以令世人在茶余饭后津津乐道。但只有当你身在其中,才能看到这听上去令人热血沸腾的故事背后的真实。

  无论如何努力,也不能对敌人造成伤害时的无力感;面对死亡时,令全身毛孔都紧缩起来的恐惧感,又怎是听别人说说就可以身历其境的呢?


  裂天,是从我学剑起就伴随着我的宝剑之名。当我挥动它时,就是天上的云层也能一分为二。对我而言,它早已不只是一件兵器,而是可以信赖的伙伴。握着它,我相信自己能毁天灭地!

  魔王长得出人意料的温文儒雅,除了紫色的双眸和蓝色的血液标示着他魔族的身份外,看上去和人类青年并无不同,但我引以为傲的裂天在魔王面前竟是那么地无能为力。

  无论使用多大的力量、多玄妙的技巧,裂天最多只能在魔王的身体留下浅浅的伤痕,甚至连血都来不及流出来,魔王便已经在瞬间自愈。

  而魔王若无其事地接下我最大威力的攻击时,脸上那抹可恶的冷笑始终都没有离开过嘴角。

  这就是我多年来为之自傲的剑技!

  十多年来日夜不辍的修炼,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十多年以剑为中心的生活究竟有什么意义?

  原以为靠着手中的剑便能达成想做到的一切,然而这我一向深信不疑的信念却在这一日的战斗中崩毁成碎片。


  既不能对魔王造成任何伤害,也无法保护任何伙伴,我只能像个小丑般上窜下跳,尽量减少着伤害。

  我,什么也做不到。

  唯一能有效攻击魔王的,只有修雅了。但魔王天生便拥有无限的魔力,而再高明的人类魔法师,也总有耗尽魔力的一刻。

  东尼亚还在努力为我们施行回复魔法,但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们的败亡,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窗外天色渐渐暗了,而兰妮娅讲述的故事也接近了尾声。


  “……在最后关头,修雅用仅剩的魔力使用了终级魔法,让风土水火光暗六系的精灵与艾德瑞克缔结契约,使艾德瑞克可以用他的名剑裂天使出同时具有物理伤害和六大系魔力的剑招!威力大增的艾德瑞克终于有了与魔王抗衡的能力。经过一番激斗,终于把剑插入了魔王心脏,封印了魔王!五英雄获得了最后的胜利,只可惜修雅伤重不支,离开了人世……”

  这只是旁观者心目中的故事。

  害死修雅的,是我。

  为我与六系精灵订立契约后,修雅已经耗尽了魔力,萎顿在地上。

  获得了六大魔力的我,虽然逐渐扳回了优势,但是魔王拥有极为骇人的自愈能力,就算将剑插入他的心脏,不要多久伤口就会愈合;即使将他的头砍下,他也恍如不觉,不多时又会重生出一个。

  魔王反而抓住我攻击瞬间露出的破绽,在我身上造成了不少伤口。时间拖得越久,我的处境就越不利。

  是我的无能造成了修雅的牺牲。

  在我又一次把剑插入魔王的心脏后,趁着六系魔力的压力让魔王无法动弹的短短时间,修雅吟唱起了一段我不曾听过的咒语。

  “从未向众生敞开的神之眠地啊,聆听我的祈求!把我的意志化为钥匙,开启那扇万年不灭的印记之门吧!”

  天上厚厚的云层随着修雅的吟唱声开始异样的流动,云层的缝隙间不时透射出七彩的光华。地上的草叶碎屑也开始无风而动。


  修雅不是已经耗尽了魔力了吗?怎么还能施展魔法?

  修雅口中继续念着咒语,蹒跚着走进我与魔王之间︰“将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奇亚·特尔维收归您的领域,以我修雅·艾美拉的生命烙上封印!”

  这……这是修雅以生命为代价施展的封印魔法!

  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奇亚·特尔维?这是魔王的全名?修雅怎么会知道?(注︰如果被神族和魔族亲口告知全名,就可以与其订立契约,所以神族和魔族都不会泄露自己的全名。)

  这些疑问都是我事后才想起来的,当时我的脑中只有一片空白,只能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发生。

  修雅平时总是保持整洁柔顺的黑亮长发,现在正在空中狂乱的飞舞,而在她一贯温柔沉静的表情中也埋藏着一丝极少见的波动。

  她回头看了我们最后一眼,眼神像是哀伤,像是放心,又像是完成了一个宿愿后的轻松。我知道终我这一生也不会忘记这一幕,这个眼神。

  然后,她将手轻轻放在魔王的眉心上,完成了咒语。

  “修雅·艾美拉在冥界一日,罗炎·唐伽洛·金·坎布拉奇亚·特尔维便不会再现于三界之中。”

  咒语最后的余韵消失在空气中,天地间的一切也随之静了下来,万物都在无声地等待着什么。

  不!

  一道耀目的白色光柱猛地冲破翻滚着的云层,将修雅和魔王笼罩其中。

  不!

  我向光柱伸出手想抓住些什么,但光柱一闪即逝。留在地上的,只有修雅失去生命的身体。

  魔王被封印了,我们的任务完成了。在远处关注着这场战斗的人类军队冲上来向我们欢呼,将我拥抱,像对待一个凯旋归来的英雄一样对待我,对待我这个什么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看着伙伴以自己生命换取胜利的人。

  对他们的狂喜,我没有半分共鸣。

  我并不认为自己有做错什么,我所做的已经是我的极限。

  这一刻,我只是觉得过去风光荣耀的日子不过是一个并不可笑的笑话,而那个将光阴虚掷在这毫无用处的武道上的我,可笑得让我想哭。

  我拨开狂欢中的人群,走了出去。

  从此我不再追求虚幻的名声、不在乎自己看上去多落魄,我只想体会生活中朴实简单的快乐。

  身上有钱就四处游历,没钱就接点打怪物、抓逃犯的任务挣钱。冷漠高傲的第一剑士艾德瑞克不复存在了,活在这世上的,是快乐的流浪汉艾里。


  突然一个拳头飞来,把艾里从椅子上打得摔了下来,也从回忆中被打回了现实。

  “喂!我说了那么久,你到底有没有在听啊?!”

  原来兰妮娅眼角的余光不小心瞄到艾里一副神游太虚的样子,自然是怒火中烧。

  “有啊有啊!然后呢?”

  虑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刚坐回椅子上的艾里赶紧配合地追问,顺便很识时务地摆出一副渴望知道后续发展的标准听众的脸孔。

  “后来?封魔之战后,修雅被追封为凯曼的守护女神,西夫、东尼亚和迪卡尔都在凯曼王国担任了他们各自行业工会的领导者。而或许是不愿被名利所羁吧,艾德瑞克在战后便不知所踪了,没人再见过他。或许他正在哪里修炼,从一个武学高峰攀向另一个武学高峰呢!”

  “……只是从一次迷路走向另一次迷路罢了。”艾里低声呢喃出真相。

  目前的生活让艾里很满意,不过带来了一个相当麻烦的副作用。

  以前被人群围绕的生活中没有机会暴露出来的弱点︰路痴,现在严重影响艾里的新生活。

  一般人走两天的路程,艾里起码要花二十天。


  “你说什么?”兰妮娅没听清楚。

  艾里随便搪塞了过去

  “我只是奇怪你为什么要告诉我五……英雄的故事?与你要我做的事有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我要你做的事,就是冒充艾德瑞克!”

  “砰!”

  艾里又再度摔回地上。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当然不是!”

  兰妮娅猫一样的碧眼中,闪着兴奋的火焰,解释道︰“十年前我曾在王都的人群中见过艾德瑞克一面,当年他是王都中的第一美男子呢!虽然那时我年纪还小,但那天的情形我记得很清楚。”

  “艾德瑞克有着与他威名不相称的俊秀五官,但同时具有一种冷冽的气质,并不让人觉得阴柔。那天艾德瑞克佩着他的名剑裂天,更是威风凛凛,从人群中走过时犹如鹤立鸡群。那把裂天剑可真是一把华丽的宝剑!光是剑鞘上缀着的宝石就价值不菲了。”

  说到这,兰妮娅瞄了一眼艾里放在脚边的那把破烂大剑,心想这把剑与裂天的形状倒也有些相似,只是剑鞘、把手上尽是坑坑洼洼。

  她又看了一眼艾里,摇摇头、叹了口气,也许是想到艾里与艾德瑞克的相似之处,也就像这把剑与裂天剑一样,徒具其形,不具其神。

  艾里看见她这般神态,也猜得出她心中所想,不由觉得好笑。自己飘泊了十年,又不愿去见认得自己的人,手头紧时也只有向裂天剑下手了。

  不管是多华贵的宝剑,如果剑鞘、把手上的宝石都被人挖了下来卖钱的话,大概都会像现在的裂天剑一样破烂了。

  顿了一下,兰妮娅继续讲下去

  “今天中午在小路旅店中我就注意到,除去这把落腮胡,你的五官身材都和艾德瑞克很相似。而且艾德瑞克已经十年未露面了,对他现在的长相谁也不可能很确定,所以只要略为乔装就可以瞒天过海了!”


  “可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艾里问道。

  兰妮娅沉默了一会,像是在想应该怎么说。

  艾里也在一旁考虑这件事。“乔装”艾德瑞克对艾里来说自然是小菜一碟,但艾德瑞克失踪多年后公然现身,一定会吸引来大批人。

  而现在艾里不想见到认识自己的人,也不想重新回到十年前的那种生活。如果兰妮娅没有能打动自己的理由,虽然缺钱,艾里也不会接受这项工作。

  小屋中的沉默维持了一会儿,终于被兰妮娅打破。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一个人孤身在外吗?”

  艾里没有回答,知道这只是兰妮娅为了方便接下来的叙述而提出的话头。

  确实,天庐大陆上种族繁多,其中不乏嗜血好战的种族,更不用说野兽与魔物了,一个孤身女子在外旅行是相当危险的。

  兰妮娅接着说了下去


  “我是为了找一个人。为了找到我的男友多特,我已经离家一年多了。”话头一起,她便流畅地叙说起来。


  “我和多特从小一起长大。那次见到艾德瑞克时,多特就和我在一起。艾德瑞克英姿勃勃的形象深深地印在了他心上。从那时起,艾德瑞克便成了多特心目中的偶像。艾德瑞克失踪后,多特对他依然念念不忘。他和我在一起,谈的最多的就是艾德瑞克,有时侯还真让我有些嫉妒。”

  “三年前,多特十七岁时,他终于告别了我,离开故乡去寻找艾德瑞克,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一年多前,我再也不想只是乖乖地坐在家里等他回来,便溜出家来找他咯!就算他还要继续寻找艾德瑞克,我也决定陪在他身边和他一起找!自己的幸福要用自己的手抓住,这是我的信条!”

  “但是这一年多来,我好几次都与多特错过了,这种找法实在太没有效率了!所以今天发现你后,我就想出了这个办法。与其追在多特的脚步后跑,不如让他来找我!只要让你假扮的艾德瑞克在庞洛斯城一公开露面,这个消息一定会迅速传到多特的耳中,他就会主动来找我们。”

  ……真的是很有魄力和行动力的女孩。

  听到这样的理由,艾里还能说不吗?不管是孤身走遍天涯寻找爱人的少女,还是崇拜着自己的少年,哪一个理由都非常足够了!

  剩下的就是可行性的问题了。

  “可是,我这个艾德瑞克出现后,一定会有不少人来找我切磋剑技的,以我的功夫,你不怕穿帮吗?”

  难就难在艾里也不想让兰妮娅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

  相处半天下来,艾里还挺享受兰妮娅对他这种看不顺眼就动粗、完全不会顾虑他的身份的态度,实在不想太早结束这种轻松平等的关系。

  没想到兰妮娅早已胸有成竹

  “虽然我本身的功夫也不怎么样,不过我出身武学世家,十多年来三天两头都能见到高手比试,对于眼力我还是很有自信的。到时候,我会扮成侍女站在你身后。你只要说自从与六系精灵缔结契约后,出手的威力太大,恐怕会伤及对手,所以从不下场和人试招。然后叫对方自己比画几式。我便在一旁找出他的破绽告诉你,你再以高手的口气指出破绽,指点几句就成了。”

  “可是,如果有认识艾德瑞克的人找来呢?”

  “这也不必担心,多特这些年来几乎收集了艾德瑞克的全部资料,只要你把它背熟,就没问题了。实在不行的话,你就装出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模样,以艾德瑞克的身份地位,你不想谈的事应该也没有人能逼你谈。”

  艾里倒没有想到兰妮娅已想得这么周全,不过还是有些顾虑,又开口道︰“可是……”

  兰妮娅听他“可是”了半天,再也不耐烦了,丢了一个袋子在桌上。“碰”的一声,竟是相当沉重!

  “这是三千金币,事成之后再付两千。还有问题吗?”

  “……”

  “没有了。”

  艾里望着袋子呆了一会儿,爽快干脆的回答。

  果真是出身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的手笔啊!不知人间疾苦……

  “很好!我们现在便开始准备吧!呃,我看看,我先去买些高档的铠甲,你把胡子刮一刮……咦,什么味啊?我看你还是先把身上的臭汗洗干净吧!”小屋里的两人开始忙碌起来……


  数日后,兰妮娅居住的小屋内。

  “好了!转过来让我瞧瞧吧!”

  为洗剥干净的艾里修剪好头发,兰妮娅拍拍手,准备验收成果。

  艾里缓缓转过身。

  明明知道这个艾德瑞克是自己一手泡制出来的,但在看到他的一瞬间,兰妮娅还是以为自己又看到了十年前在王都大街上所见的贵公子。

  去掉了遮住面庞的胡子与乱发,穿上白金铠甲,佩上仿照裂天样式打造的宝剑,艾里与她心目中的那个艾德瑞克并无二致,甚至连看人时那种仿佛已把人看穿的冷冷目光都一样。

  这个艾里看上去是个草包,但这短短两天时间竟然能若无其事地背下了堆积如山的资料!自己究竟捡回来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啊?

  兰妮娅瞪着艾里发怔。

  “怎么样?是不是很帅?!是不是有点爱上我了?”

  看见兰妮娅怔怔地看着自己,艾里的脸上又出现了招牌的白痴笑容。

  “帅你个头啦!”

  狠狠一拳打掉艾里的白痴笑容,兰妮娅转身走出门外。

  刚才那一瞬间怎么会以为自己见到的就是艾德瑞克呢?错觉!一定是错觉!!

  如果这样的白痴就是拯救了凯曼王国的英雄的话,凯曼也该亡国了!


  直到很久后,兰妮娅才发现自己无意中说的这句话,竟然一语成谶。

  第三章 ~假作真时真亦假~

  秋风飒飒。

  庞洛斯城又称枫城,城内遍植红枫,入秋之时的庞洛斯,一向被公认是凯曼王国最美的城市。

  庞洛斯枫红叶飘之季,一夜秋风过处,满城枫树尽化为深深浅浅,层层叠叠的红,照花了人眼。漫步街头,踏着落红如泥,秋风丝丝拂面,不时有缤纷落英零落肩头。此情此景,不知让古今多少骚人墨客诗兴大发,留下了无数佳句绝唱。

  虽然今年庞洛斯的秋景一如往年美丽,但此刻,庞洛斯城中的一条大街上却没有一个人在欣赏秋枫的美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街头缓步走来的两人身上。不,应该说集中在走在前头的那个年轻剑士身上。


  庞洛斯在凯曼王国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交通枢纽,便利的交通位置推动了商业的繁荣发展。发展至今,庞洛斯城已经成为凯曼好几种重要商品的主要集散地。

  城市相当大的一部分收入是来自往来商旅缴纳的税金。在这样繁荣的商业城市,来往的过客每日都有好几万,其中的剑士没有千儿也有八百。住在这里的市民什么样的剑士没见过?但是这个人只在街头一出现,便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这个年轻剑士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一头略长的金发被风吹得略有些凌乱,但这丝毫无损于他俊秀的容姿。

  这男子过分完美的五官,如果是在其他人的脸上也许会显得有些女子气,但与他目光透出的冷冽与霸气相结合,竟显出一种难以形容的魅力。

  他身着最名贵的白金铠甲,腰佩一把镶满宝石的华丽宝剑,更加显得英姿焕发。

  然而所有人最先注意到的,既不是他容姿的俊秀,也不是他服饰的华贵,而是他造成令人透不过气来的压迫感。

  这个年轻人也并没有如何作势,只是负着双手,神情淡漠地施施然缓步而行。

  但那天见到这个年轻人的两个路人后来聊起这件事,发现对方第一个感觉,都以为从街头走过来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

 

  此时年轻剑士微微皱着眉头,侧身与身后走着的女子低声说着什么,这才让人注意到那女子。

  她一身侍女打扮,蒙着面纱,看不清脸孔,走在那光芒四射的年轻人身后,更加不惹人注意。女子只是低着头紧跟着剑士,看来完全唯剑士马首是瞻。

  “喂,喂,别拖着我的手走这么慢吗!这么走很累人的啊!”

  年轻剑士害怕被人听见般压低了声音,发出了与他的威仪极不相称的抱怨。

  “闭嘴啦!走慢点才有气势嘛!”

  看似柔顺的侍女回应以同样跟外表不相称的斥责。

  原来这个“侍女”才是两人中居主导地位的那一个。

  不错,这就是刚刚转职成功的骗子二人组,主谋兰妮娅与从犯艾里。今天,正是二人初次出道。

  二人“姗姗”而行,不一会儿来到了几日前慷慨招待艾里三份豪华大餐附送饭后健身运动的小路旅店前。

  店主见到艾里这般的服饰和气势,那还不知是贵客上门?

  赶忙亲自奔出店门,半迎半拉地把艾里请进店内,吩咐伙计端水送茶伺候得殷勤周到,这才问道︰“大人您是吃饭还是住宿啊?您别看本店小,却是历史悠久的名店啊!桔汁牛排和炭烧三鲜都是本店远近驰名的招牌菜……”

  一旁伺候的一个伙计低声喃喃自语︰“老板三年前才开的这个店,什么时候变得历史悠久了?”

  以艾里的耳力,自然是听得清清楚楚,暗自发笑。

  见到店主此时与上次把他扔出店时相差甚远的态度,他好笑之余也颇有感叹。今日的自己与上次被老板丢出门的流浪汉明明都是同一个人,内在并无变化,不过是服饰与仪表有所不同,而受到的待遇竟是天差地别。

  艾里并不是鄙夷老板的只认衣冠不认人,他是个生意人,开的是旅店不是福利院,这本就是他的生存之道。

  他只是又一次感到所谓的风光显赫是多么可笑的东西。而更可笑的,是世上无数人还在苦苦追求这样的“风光显赫”。

  “够了,我住店。”

  为了符合从前的艾德瑞克的形象,艾里做出冷冷的态度打断老板的自吹自擂。

  “好,好,欢迎,欢迎!请您在这登记一下……”

  办好手续的艾里和兰妮娅在伙计的带领下朝着楼上的贵宾房走去。才登上几级楼梯,艾里停下脚步,向老板弹出一枚银币,道︰“这是欠你的饭钱。”

  言罢,转身继续向上走去,留下摸不着头脑的老板呆站在那儿,苦思自己什么时候招待过这位贵客。

  艾里和兰妮娅的身影刚刚消失,就有人进来向老板打听艾里究竟是何方神圣。

  外头已经有好事之徒为艾里的身份问题开设了赌档,猜测他是微服出游的王储和最新崛起的剑术高手坎·邦德的人大约各占四成。

  老板抓住这个大好商机,以十个银币为代价,终于“忍受着良心的谴责”,与询问者一起打开了留有艾里签名的住宿登记簿。

  签名栏上赫然写着艾德瑞克·德·范德拉尔!

  两人面面相觑。

  凯曼王国失踪十年的救国英雄艾德瑞克出现在小路旅店了!这个消息就在不少赌徒的悲叹中迅速传遍了庞洛斯……


  半日后,庞络斯市政总署。

  “什么?救国英雄艾德瑞克出现在我们庞洛斯?!”

  年过半百,须发皆白的市政总长伊奇·特拉在接到这条消息后又惊又疑。

  从消息中对这个男人的描述来看,确实十分符合传说中艾德瑞克的形象,但一个失踪已达十年之久的传奇人物毫无先兆地突然出现,总是令人觉得可疑。

  如果他是冒充的,又会有什么企图呢?而市民间因为艾德瑞克的出现掀起了骚动,如果对这种情况不闻不问,对庞洛斯城的安定必然会产生不良影响。

  “当前首先要判明的,就是这个艾德瑞克的真假。”总长自语。

  “维拉夫,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总长询问待立一旁的参谋维拉夫·杰。

  维拉夫与市政总长年岁相仿,颇具谋略,办事稳妥,一向为市政总长所倚重。他稍作思索,已有所决断,便向总长进言︰“属下认为,我们可以一并解决艾德瑞克的真假问题以及近来一直困扰我们的那件事。”

  “你的意思是……”

  片刻后,两人已商议出结果。


  第二天一早,伊奇·特拉偕同维拉夫出现在小路旅店。这可真忙坏了店老板。

  三年,三年了!这么久以来从没像这两天这样,一下子就有三位上流人士接连光临他的小店,其中竟包含市政总长!


  他打定主意,回头一定得邀请庞洛斯最好的画家来画下这荣耀的一刻,挂在店中招揽顾客。

  不过市政总长以及他的参谋显然不太搭理老板的热情,只是直截了当的要求老板派人向艾德瑞克通报他们的造访。


  “来了,来了!”接到通报的兰妮娅冲入艾里的房间,却发现艾里还四仰八叉地睡在床上。

  兰妮娅名义上是艾德瑞克的侍女,所以伙计是向她通报的。

  “菜上来了?呃,再来半斤牛肉!”

  艾里还在期待着梦中的早餐,没发现怒气指数狂飙的兰妮娅已经逼近了自己。

  “上你个头啦!”

  以相当粗鲁的手法(一脚把艾里踹下床)迅速弄醒了艾里,兰妮娅边整理被褥边数落︰“庞洛斯的市政总长正在外面等你会见呢!我们在做这么大的事,你居然还能睡得跟死猪似的,我可真服了你了!”

  半小时后,市政总长一行终于见到了装扮整齐的艾德瑞克。


  总长见到艾德瑞克,被他的气势震慑得一时说不出话,喘过气后向维拉夫投去询问的一眼。维拉夫微微摇头,表示他也看不出什么破绽。

  伊奇见状,也就开门见山的开口了。

  “我是本市的市政总长伊奇·特拉,这位是我的参谋维拉夫·杰。今日冒昧造访,是希望阁下能回答我们一个问题。”

  总长会对艾里的身份提出询问,本就在艾里与兰妮娅的意料之中。艾里无可无不可地回道︰“总长不必多礼,只要我能回答。”

  伊奇紧紧盯着艾里的双眼,问道︰“请问阁下是五英雄中的艾德瑞克·德·范德拉尔吗?”

  “英雄不敢当,但我确实是那个艾德瑞克·德·范德拉尔。”

  艾里直视着伊奇的眼睛,理直气壮地回答。


  站在艾里身后的兰妮娅见状,面纱下的嘴角勾起了一丝满意的微笑,她原先还怕艾里露出破绽,此刻不禁在心中对艾里的演技大加赞赏。

  伊奇从艾里眼中看不到一丝闪烁游移,被他一回视,自己反而颇不自在,不由移开了视线。

  不过如果这是个骗局,骗子也不可能不打自招,所以艾里肯定的回答也是他意料中事。

  他便按照原先的安排,顺着话头往下说︰“既然是救国英雄艾德瑞克,那么庞洛斯现在正处于困境之中,还望英雄施以援手!”

  伊奇也不留给他们思索的时间,毫不停顿的继续解释道︰“最近一段时间,庞洛斯通往其他城市主要通路的周围密林中,出现了许多戈布林(较为低级的魔兽之一),发生大量过往商旅被袭击的事件。您知道,庞洛斯是个商业都市,如果过往的商旅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商旅不敢到这儿做生意的话,庞洛斯很快就会衰败下去!”

  听到这,兰妮娅忍不住插口道︰“难道你们自己都没有着手解决过这件事吗?”

  伊奇略为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毕竟侍女擅自加入主人的谈话,是颇为失礼的一件事。

  艾里见状赶紧瞪了兰妮娅一眼,斥责道︰“我没询问你的意见时你不要插嘴!”

  兰妮娅知机,配合地做出自知失言的样子,恭顺地应道︰“是。”背地里在艾里背上不重却也不轻地掐了一把。

  那一边伊奇已开始解释。

  “我也曾派出卫队试图清剿这些戈布林,但庞洛斯是商业都市,兵力实在有限,而这些戈布林数量庞大,又喜欢集体作战,一个不小心,还会被它们围攻。几次行动下来,我们反而折损了不少人手。目前我们已经无计可施了。”

  “但这件事对于您,曾封印了魔王的英雄艾德瑞克来说,应该只是小事一桩。这次听说您来到庞洛斯,我们就感到这一定是上天安排您来帮我们解决困境的!所以,我代表庞洛斯的所有人民,请求您施以援手!”

  后边刚刚安静下来的兰妮娅闻言,急得几乎又要跳起来。

  这件事对于真正的英雄艾德瑞克来说,在情在理,都是不能拒绝的,但眼前这个“艾德瑞克”,哪来的本事去扫除那大片连一支军队都要吃亏的魔兽啊?这西洋镜岂不是定得拆穿了?!

  兰妮娅这边心念电转,正拼命想着如何不启人疑窦地推辞掉这个任务的办法,听得那一边艾里已经“豪气干云”地一口应承下来了。

  然后双方客套了几句什么“果然不愧是为万民着想的英雄”、“这是我份内之事”之类的客套话后,总长一行便告辞了。

  艾里直把他们送到小路旅店的门口。


  待他走回店中后,伊奇才向维拉夫说出自己的想法︰“这个人拥有令人无法生出反抗之意的气势,必定不是个平凡人物!我们的试探是否有些多余呢?我实在无法想像这样的高手会甘心假冒他人。”

  维拉夫长叹一声,道︰“此人的气势也是我生平仅见。但不管他是不是真的,我们现在只有倚仗他为我们解决戈布林的问题。哎!我只希望他是真的艾德瑞克,能让庞洛斯摆脱消亡的危机。”

  伊奇略略颔首,叹道︰“确实如此。”二老相偕走远了。


  艾里送完总长,回来一进屋便见兰妮娅脸色很难看地瞪着自己,含怒道︰“好大口气啊,答应得这么爽快!为什么不等我想出个借口回绝了他?!”

  艾里悠然道︰“你应该知道这一关迟早是非过不可的,又何必迁怒于我?不经过这个考验,怎能让人相信我是真正的艾德瑞克?”

  兰妮娅也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自知无法通过这一关,苦心筹思的计划尽成泡影,与多特相会之日又是漫漫无期。

  一时间,寻找多特一年多来所受的孤寂苦楚全袭上心头,再加上满心的失落,忍不住便向目前身边最亲近的艾里发泄出来。

  此时,被艾里一口道破,兰妮娅怔怔站着,不知要说些什么,竟是快哭了出来。

  艾里见她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心中大是后悔。又何必说破呢?如果让她骂个狗血淋头,发泄够了,也许就不会这样。

  她再坚强,到底还是个女孩子啊……

  “那……那么,你有什么办法吗?”兰妮娅心中还抱一丝希望,向艾里问道。

  “唔,这个嘛……”艾里沉吟着。

  兰妮娅看到艾里脸上出现了难得一见的正经神色,希望又大了些,紧紧盯着艾里。

  “……还没有想到!”

  艾里脸上的正经之色维持了不到十秒,又恢复了“正常”的嬉皮笑脸。

  “不过既然我们只有这条路可走,那就放心大胆走下去吧!事情还没到最坏的地步,你又何必这么早开始难过呢?说不定明天我们一醒来,那些戈布林全都自己生病死光光了……”

  期待了半天,得到的居然是这么个答案,兰妮娅忍不住又往艾里脑门上K去,大骂:“早该知道问你也等于白问!喂!往哪跑?!”

  艾里边跑边回答︰“要打好歹也等我吃过早饭再打吗!你可不能这样虐待劳工啊!”

  兰妮娅为之气结,一时也忘了戈布林之事,只顾着追打起艾里来。

  好在这贵族套房自成一个院落,也不怕人听见。

  艾里见她终于又有了精神,这才放下心。

  而对于市政总长交付的任务,他心中已有计较。

  是夜,夜深人静时分,艾里与兰妮娅居住的套房的屋顶上倏地升起一条黑色人影。这人影一身轻便的黑衣,背上背着一把破破烂烂的大剑,金色的头发被夜风轻轻拂动,在月光的映照下犹似透明一般。

  这黑衣男子正是艾里。此刻他并没有穿上那件昂贵的白金铠甲,对他这种级数的高手来说,如果敌人的攻击无法靠手中的剑抵挡,那再高等级的铠甲也起不了多少防护作用,反而会影响动作的灵活。

  “漫游于天地间的风之精灵啊,拜托你们遵循契约,环绕在兄弟身边,送兄弟一程吧!”

  口中念叨着不伦不类的咒语,艾里的身体竟也能无声地慢慢浮起。

  艾里原本是毫无使用魔法的能力的,但在修雅为他与水火风土光暗六系精灵缔结了契约后,他的剑招就可以同时具有物理及魔法两种性质的伤害能力。

  而在这十年中,艾里又逐渐摸索出了一些不伦不类的咒语。通过这些咒语,他就能使用使用一些诸如飞行、点火之类的实用性魔法。

  但艾里毕竟是一个剑士,还是无法领悟难度较高的攻击性魔法。不过,以他超强的武技,攻击性魔法也实在没有什么学习的必要。

  飘浮着的艾里原要飞远,想想又折回兰妮娅的窗外,侧耳倾听了一会。以艾里的耳力,自然能把屋里的动静听得清清楚楚。屋中一片安宁,只听到兰妮娅均匀细缓的呼吸声。

  到底还是个孩子啊,艾里心中暗叹,白天担心得好像天就要塌下来一样,晚上还是能睡得像头死猪。想起白天兰妮娅叫醒自己时说的话,更觉好笑。

  确认兰妮娅已经睡熟,艾里便飞离她的窗口,向远方飞逝而去。

  片刻后,艾里已经出现在庞洛斯的郊外,准备寻戈布林的晦气。

  幸亏庞洛斯四面的通道都受到戈布林的威胁,艾里只要认准一个方向一直飞下去便行,不然以艾里的认路能力,恐怕飞一个晚上还飞不到地头。

  在郊外的密林略为盘旋,艾里不时看到被吃得残缺不全的商旅尸体被抛弃在林中,心中杀气渐盛。忽然听见前方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循声飞去,果然发现了一头正在啃噬尸体的戈布林,不由火起,也不多想,在半空中便一剑虚劈而下!

  其时艾里与那只戈布林还相距甚远,但那几乎达到速度极限的一剑竟造成了一道真空带,便如剑锋的延伸一般,瞬间达到了那只戈布林身前,将它撕裂为无数血淋淋的肉块!

  浓重的血腥味在夜风的吹送下,四下散发开来……

  轻轻地飘落在戈布林的尸块旁,艾里双手抱剑,静静等待被血腥味吸引而来的其他戈布林。

  艾里并不是一个嗜杀之人,本不会用如此霸道的招式对付这只低等魔兽,但他知道戈布林是一种嗜血的魔兽,如同海中的鲨鱼一样,闻到血腥味便会群聚过来,只有用那般霸道的招式将那只戈布林分尸,制造出大量的血腥味,才能在短时间内将大量的戈布林吸引过来,否则必定无法在短短一个晚上清剿所有的魔兽。

    不多时,林中的暗影闪烁着无数盏绿油油的明灯,数不尽的戈布林包围了看上去轻松自得的艾里。

  好久没有活动筋骨了,艾里扭扭颈骨,抖了抖手腕,握住了裂天的剑柄。

  可惜这次的对手虽然数量庞大,但质量太差。他颇为遗憾地想。

 

标签集:TAGS:
回复Comments() 点击Count()

回复Comments

{commenttime}{commentauthor}

{CommentUrl}
{comme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