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的人就是这样么,全变了~

      平时随记 2006-4-6 6:48
昨天在QQ上又看到她的留言,要求我把她放在我家的东西归还,其实只是一些她并不需要的破烂,一直放在我家,以前也问过她有用没用,她说先放着,刚分手时也没提过,不久前收拾屋子便全部扔了.如今她又再次提起,并说那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我实话实说已经扔了,她便大发脾气,说我乱扔她的东西,我懒得解释,只是说一直放在这里也从没听过这些东西有什么用,便扔了.
她于是又说要借DC,我说要用,不能借,如果总要借来借去的话不如卖了分钱.她说本不想跟我分这么清,但事已至此就说清楚吧.我说好,大家两不相欠最好.
她便开口说到"所有的人都知道是我在养你,所以我要5000元,给你买手机、MP3、电脑、文曲星、DC就全归你"
我先是吃惊,然后便是沉默了.
一个我曾经很爱惜的人,一个我曾经用心照顾一切先为她着想的人,竟然说出这种话来.
我问,那我给你买的东西呢?为什么不提?我从未开口要过那些东西.
我问,你四年里在我家的时间占2/3,那是不是也要算算食宿费?
我问,你说的这些东西里面就不包括我的钱?手机是我管妈妈要的钱,电脑也是,只是从共同攒的钱里出了一小部分(加起来大概2000),MP3和文曲星加起来也超不过500元怎么说里面总得有我的1/4吧,DC的钱是大一的时候攒的,那时吃的都是我每次回家要妈妈买再带去给你吃,你算算那钱是怎么攒下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她都绝口不提,或干脆说"那都不算",原来她还在三元公司的时候一个月几百块钱的时候我花的钱都不算么?
我太傻了,当时我根本不去计较什么得失,出门总是把钱塞进她的钱包,要买什么东西也是事先算好把钱给她,在外人看来我确实是在花"她的钱",只是花她钱包里的钱,但这些有部分是我的,因为我习惯出门由她来付帐,她说这样她更有面子,结果我反倒是害了自己
豆豆龙说过,一个人爱你的时候怎么都好,不爱你了什么样的话都说得出来,女人就是爱计较,所以哪怕是颠倒是非也要保证自己的利益.
我真的很累,不想再计较了,没有用,她从来就觉得我做一切是应该的,不然也不会让我等门等到十二点,而她在跟小情人约会,也不会在加薪后从未给我一分钱,仍是我每月贴补她.
我不求她对我心存感激,但至少不要伤透了我.
仍有朋友问我恨她么?我说,不,一个人做出这样的事来,恨早就没有了,她现在就如同一个陌生人一样,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一切都过去了,我收拾了所有"她买给我"的东西,统一叫一份快递送还给她,我不想她再找什么借口找什么理由,就她的个性来讲恐怕她的朋友们已经都把我列为"坏女人"了,这样倒可以还我的清白.
女人就是女人,改不了的劣根性,我虽然是人财两空,但至少我问心无愧,如果有一天她良心发现,或许会有愧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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