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爱他

      道听途说 2006-7-30 19:43
我叫陈惠如,一直在跟一个叫陈平的人恋爱。这是上个世纪末的一个玩笑,可是我坚持到这个世纪了。
我发现他从来不仔细看我的眼睛,在恋爱的3年中,当然,我也不希望他仔细看,因为我有一双细弯如月牙的眼睛。
他喜欢在黑暗里轻轻轻轻的给我唱情歌,唱那些最新出炉的流行歌曲,似乎专门为失恋的人量身定做的那些情歌。唱到最后,脸上全是眼泪,黑暗中看不见脸,可是更感受到漫天的悲伤。我常常笑他像个女人。真的不能找文科的男生。
我害怕黑暗,小的时候,一只黑猫的眼睛吓到过我,我像怕鬼一样的怕黑暗。所以,我一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家里所有的灯,然后坐在光明里享受着安全。可是,陈平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关灯,关到只剩一盏昏昏沉沉的灯,我不喜欢这样昏昏暗暗的天地,为了这件事,我们一直吵,节约的他就是这样让我受不了。
可是,我还是愿意嫁给他,因为他终于做了一件让我感动的事。恋爱的第三个年头,2006年炎热的8月,还是在昏昏暗暗的房子里,他抱着我,脸贴着我的头发上,说:这么黑亮的头发,我以后也会帮你洗的一如从前的。会让我每天给你洗吗?愿意的话也不用说话,点头就可以了。一寸寸的长发,被温柔团团包围着。我看不见他的脸,更看不见他的眼睛,虽然遗憾他没有看着我的眼睛跟我说这句话,可是还是感动的连连点头。
等待着我的是全新的生活,可是感觉像刚挂上柜台的去年的旧款一样,一上柜台就标着5折的字样,全新的生活充满折旧的意味,我想这就是节约的人的风格——实在实惠。不甜不苦。
搬家的时候,我带着全部的家当进了这个半旧不新的家。我不勤快,他也不要求我勤快,甚至要求我不用太勤快。十天后,他去N城同学聚会了,我有点不舒服,就一直看着韩剧打发时间。结婚半个月,总觉得自己太过懒散,昨天下午心血来潮打算帮他理一下书房。
我是个懒女人,比较文字,我更喜欢图片,书房,我一进就晕。今天却觉得神清气爽的很。抽屉一打开就是乱七八糟的信纸,这个土冒,这年头还用信纸。可是,打开来却是他的字迹,却并没有写什么,居然是抄的一本词集。不知道是些什么,看到最后,只这两句了:"待结个、他生知已","清泪尽,纸灰起"。这是白话,我看的懂,这个烂人,好好的新房抄写这些鬼东西作甚么。刚想扔掉,可是,一张照片俨然叠在信纸的最后一页。
一个姑娘的脸,看不太清楚,放到灯光下,还是看不清楚,只看出一头黑亮的头发丝丝温柔的垂在两旁,好像是我的,可是,我什么时候剪过这么厚的刘海?又什么时候拍过这样的照片?突然,我看到了刘海下那深邃的大眼睛……
反面写着:2003年七夕,最后的照片
七夕是七月初七,可是,七月,不是传说中的鬼月么?孤魂野鬼不是哭哭啼啼的来往人间乞食么?
这是相逢的方式?
(灵感来由:杨千嬅《大城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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