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言情]恋爱,还是结婚

      ::水痕专栏:: 2004-9-3 16:15
恋爱,还是结婚
文/杨春

最初他和她在一起,实在不能排除赌气和自暴自弃的成分。
他们都是H大学的专科生,在一个班上。他们都很平凡,念了三年中文,他还不知道杨沫是男是女,她也从未读过一本小说,除了武侠和言情。和很多大学生一样,他们的大学生活都是在恋爱和上网中度过的。
但他和她毕竟不同。他虽然不善言辞,说不出一句有趣的话,外形却是高大俊朗,很得女孩青睐,还做了班长;她也高大,但身材平平,容貌更似一张扁烧饼,缀了许多芝麻——那是雀斑,她喜欢说话,张开嘴就没完没了。
在她之前,他谈了一次恋爱,是班上的一个漂亮女生,半年后女孩挑了个比他更俊朗更机灵的男孩,毫无犹豫地向他提出了分手,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很自卑,话也更少了。后来他又追求过一个美丽师姐——她最好的朋友,没有成功,可他们就此熟识了。他追求失败后,她跑去安慰他,也不说话,只是陪着他,上网打游戏,或者通宵看球赛,整天整日地泡在一起,彻底与美丽师姐划清了界限。
他是她的初恋,第一次见面就被他的俊朗所打动,先是远观他与班花打得火热,心酸不已。而后眼睁睁看着他在自己最好的朋友身边打转,心如刀割。后来他被拒绝,她高兴得很,心里很是感谢师姐,及至看到他失魂落魄,又深怪师姐狠心。
在一起久了,他就不能没有她了,细看她的容颜,还有些温柔。他于是吻了他,距离向美丽师姐表白,不到一个月。但她还是欣然接受了,很幸福地陶醉在初恋的美妙中。那天是元旦,他吻她时天空开始飘起鹅毛大雪,他们拖着手在校园里走了一圈又一圈,她的鼻子冻得通红,脸上的笑意,抹也抹不去。
初见她,他的朋友都会说:“除了身高,他们没有哪一样相配的。”接触多了便会说:“除了容貌,他们没有哪一样不相配的。”的确,天长日久,他们渐渐有了琴瑟和谐的感觉,大学剩下的两年里,从未吵过架。

在这个本科生泛滥的年代,专科生找工作就更难了。毕业后,她在父亲的疏通下进了家乡的一家报社做记者,还算不错。他就惨了,在毕业两个月之后才找到了一家建材公司业务员的职位,说穿了就是要跑出去拉生意,这对不善言辞的他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考验,而且一般业务员都是靠提成,基本工资低得简直无法维持生活,初来乍到的他,最初三个月里,一笔生意都没谈成,生活和心情都落到了谷底。最重要的是,他们一下子分开了,再也不能朝夕相处天天见面了。
他猛烈地想念她,怀念那些在校园里无忧无虑的日子。两年多以来,他第一次深刻意识到自己有多爱她,多需要她。想到自己在这座空荡荡的城市里孤立无援,每次在电话里听到她的声音他都忍不住声音哽咽眼眶发热。
其实他们离得并不远,两个小时火车程。只是他工作太忙,周末通常要加班,加以手头拮据,又不能空手去她家。
她每个月会去看他一次,周六中午到,周日下午走,有时候赶上他周六还要加班,在一起的时间,就只有那么几个小时。她每次都会从家里带筒子骨藕汤给他喝,因为他的老家是水乡,他从小爱喝藕汤。每逢换季她都买衣服给他,都是价值不菲的名牌,她说男人在外面做事应该穿得体面。她还会偷偷塞点钱在他的枕头下,让他将晚餐的素菜换成荤的。
有一次她照例去看他,他又要加班。晚上开始下雪,越下越大,对面的屋顶已是雪白一片。十一点多时打电话回来说没有公车了回不来,让她独自睡。她本想让他打的,话到嘴边了没有说,他知道他不舍得,那几十块钱,够他一个星期吃饭了。她黯然神伤地上了床,却辗转反侧,无论如何都无法入眠。到了一点多时听到钥匙开门声,坐起来就看见他就推门进来,边拍身上的雪花边抱歉地说:“吵醒你了?太远了,我走了两个多小时,脚好疼。”
眼泪哗啦一下全都沉沉地往下掉,她一下子就想起那年他们第一次在校园里拉手散步,雪也是这样飘着。她冲上去紧紧抱住了他。
她是保守的女孩,一直固守着防线。可那晚,她把自己给了他。恋爱三年,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她的身体,并不完美,却完完全全属于他了,他激动不已,不住地在她耳边许诺未来。
过了一个月她再来时,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说例假还没来,比平时已经晚了半个月。他急忙去买了试纸给她验,明明白白地显示她怀孕了。她怔了一会,既而眼泪刷刷地往下掉,他也乱了方寸,抱着他只是说:“没事没事,会有办法的。”
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她打电话回家,说要留在他这边玩几天,请家人代为请假。好在家里人早已认定了他俩的关系,没有多问。
他四处打电话借钱,同学朋友都找遍了,总算筹了一千块。
几天下来,她憔悴了,脸上的雀斑更深了,那一千块也荡然无存,不过总算放下了心头大石。
那天是过小年,晚上他带她去吃饭,剩下的15块钱,点了一盅汤和一盘青菜。他吃青菜就饭,她喝汤,喝着喝着就泪流满面了。
两个人都是默默的。她突然想,这次她来看他,一个星期了,他没有吻过她,连碰都不曾碰一下。

生活继续。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偶尔打乱了正常秩序,不久就恢复正常了。像海水冲刷过的沙滩,他和她也渐渐忘了这件事。
他们依然两地分离,她依然每月去看他。到底破了戒,便有些肆无忌惮了,只是每次都牢记安全,故而再也没事发生。
他的工作渐渐顺手,接下了好几单大生意,拿了很高的提成。他买了昂贵的化妆品给她,还有一支Nina Ricci的L‘air du Temps香水,很贵,抵得上他从前几个月的工资。他拿着它,对她说:“它的中文名叫比翼双飞。”
她很欣慰,苦尽甘来。
五一放假,他提了大袋大袋礼物去她家。他原本俊朗,加上工作的磨砺,有了些成熟的味道,两老看了,笑得合不拢嘴,岳母尤其喜欢他。当晚一家人就去了本市最高级的四星级酒店吃饭,点了一桌的鲍参翅肚,吃得酣畅淋漓。他心里通亮,她家虽然宽裕,这一顿终究不平常,岳父岳母是深知自己女儿资质不如人便想在气势上占点上风,他也乐得接受。
待到十一她去他家时,他特意叮嘱母亲菜不必太好,精致就行。再好也比不上她家的那顿,反而相形见绰。他的心思,她当然一点也猜不到,只是尽心尽力讨未来公婆开心。清早起床就洗衣服择菜,饭后又争着洗碗拖地,晚上也不与姑嫂上桌打麻将,勤于斟茶递水,伴在婆婆身边。这样勤快孝顺的女孩,哪里去找!公婆十分满意,封的红包也十分丰厚。
这样一去一来,双方家长都满意,他们的关系就算定下来了。
她一心思虑自己什么时候辞职,到他工作的城市找份工作,两人供房结婚。他几次都说不急不急。
她心想,他一个大男人都不急,我却急不可耐,多臊啊!不敢再提,只等他来求婚。

这么着又过了一年。他27,她也26,恋爱四五年了。
由于那个专科文凭,她至今还是个小记者。几次想辞掉工作去进修认真学点东西,转念一想还是等结婚后吧,现在多挣点钱结婚时用。
报社里来了好几个大学生,文章都写得比她好。报社实行改革,打点记分,记者的每篇稿子都交由主编打分,每个月累计积分必须达到一定标准。不达标准的,一个月警告,两个月严重警告,三个月就下岗,严酷得很。
她自知文笔不好,比不上新来的大学生,便勤于出去跑,多交几篇稿,以便总分能达标。
如此两个月,虽然是过关了,却累得人几乎变形。尤其是夏天,她顶着大太阳从城东跑到城西地采集新闻,回到报社,却见别人悠闲地坐在空调下喝酸梅汤上网聊天。
心酸归心酸,她不想失去工作,就常常在报社里赶稿,加班到深夜。
那天她采访了水利部门的负责人,想在当晚赶出稿子。这年夏天长江水涨,时常有洪峰来袭,水利部门的工作关系着全城百姓的身家性命呢,她想,这是一篇重头稿,写好了一定能拿高分,那这个月剩下的日子她也可以放松一下了,周末还可以去看他,两个月没见了。
大概十一点左右时,还剩一段结尾,再稍加修改就可以。这时主编突然推门进来,看着她说:“还在赶稿啊?”
她说:“是啊,做完了也安心一点。”说完继续埋头工作。她以为主编是来取什么东西,取了就走。
主编走到她身边,看看电脑上的内容,点点头说:“好!这是重头稿,可以做头版头条!你能干又负责,报社该奖励你啊!最近有个编辑辞职了,我考虑在你们记者里升一个上来。”说完,将手搭在她肩膀上拍了拍。
主编与她父亲同年,两年前死了夫人,不曾续娶,膝下还有一双儿女。她心地纯良,一直将主编当长辈一般敬重。
不料主编的手并不离去,而是顺着她的肩膀一直往下滑,直滑到她短袖下的胳膊上,食指在她年轻光洁的皮肤上打了几个圈,又啧啧道:“年轻人皮肤就是好!熬夜多了会老的,傻丫头!”
她站起来,摆脱了主编的手,一边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一边说:“主编,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拿了东西便夺路而逃。
她惊魂未定,回家的路上便打电话给他,讲了刚才的事,然后对他说:“我辞职了去你那边好吗?我在那边找份工作,我们供房结婚。”
他似乎被从睡梦中吵醒有些不悦,说:“好好的辞什么职啊,只是摸了一下胳膊嘛,又没掉一块肉。这边工作好找吗?本科生都找不到工作呢,你就别瞎折腾了!再说,他不是说要升你当编辑吗?”
“当编辑那是他的交换条件啊!”她急了,“我不会让他碰我的!”
他嗤地笑了一声,然后道:“你再熬一段日子吧,乖!记者的工作不好找!结婚的事以后再说吧,我好困啊,明天还要出去拉生意呢!你也早点睡啊,拜!”
她愣了。他何时变得这么油腔滑调这么不正经这么轻描淡写,她竟全然不知。若是从前,他一定气得说不出话来,捋起袖子就要去打人了。
而且,方才他那嗤的一笑分明是不相信她的话,心说你这样的姿色也会有男人觊觎,真是荒天下之大谬!
第二天,她的报道果然上了头版头条,主编给了个很高的分。她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想着他的变化,几年来他们的爱情太平淡了,再不结婚会不会生出些变故,又想着主编到底怎么想的,会不会拿什么来逼自己。这一天她一直精神恍惚的,好不容易得个空,中午可以留在报社睡午觉,趴在桌上几分钟便梦见他与一年轻女子嬉笑调情。惊醒后她十分怅惘,一时不知身在何处,掉下泪来。
她又提了筒子骨藕汤去看他,汤熬了很久,骨头里得油水全熬进了汤里,藕也极烂,入口即化。他边贪婪地喝汤吃藕,边称赞她的好手艺。吃饱了他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她去洗碗。
待她出来时,已经洗澡洗发了,身上散发着淡淡幽香,坐在他身边梳理一头浓密黑亮的长发,丝质睡衣服帖在身上,胸口处开得很低。

两个月后他们结婚,婚礼办得仓促简单。
婚后她又在娘家住了一段日子。他在工作的城市买了个小户型楼盘,交房后赶忙装修添置家具物什。
他们搬进新房之后不久,她给他添了个儿子,活泼健壮,眉目如他一样清晰。孩子满周岁后就交给了爷爷奶奶。
她早在新婚之即便辞职,如今得了闲暇,就回母校进修,认真学习的劲头是那些年轻的姑娘小伙都比不上的。毕业后她又考进了本校继续读硕士,同时在一家广告公司任职高级文案,收入是他的两倍还多。
一日在商场闲逛,见他的背影,搂着个青春窈窕的小姑娘,还听得他说:“这是L‘air du Temps,中文名叫比翼双飞。”那姑娘便低声乱笑。
她也笑,有点苦涩有点无奈,更多是嘲讽。
嘲讽他,还是她自己,懒得想了。




写在后面的话

这篇小说写了整四天。完成时与我当初的构思已相距十万八千里,不过我的意图就是在这篇小说里彻底抛弃小资和言情,大体上,算是做到了。我不得不承认创作中的灵感说,那天我坐在餐厅吃饭,小说里的句子像水一样在我的大脑皮层流过,可当我回到这里,对着电脑,却感到言语的枯涩。每当这样的情况出现,我就只能暂时停止写下去,等待新的灵感。
这四天里我还写了两篇一千字的短文。无论如何,文字已深入了我的生活,无论是看着别人的文本还是自己尝试,这其间我体会着越来越浓重的快感。同时,也受到一种诱惑,一种可能无法抵挡的诱惑,来自孤独的诱惑。
我喜欢张承志的在《神示的诗篇》序中的一段话:“我确实真切地感受过一种瞬间;那时不是文体的时尚而是我的血液在强求,我遏止不住自己肉躯之内的一种渴望——它要求我前行半步便会舍弃一次自己,它要求我在崎岖的上山路上奔跑……在那种瞬间降临时,笔不是在写作而是在画着鲜艳的画,在指挥着痴狂的歌。”
说得多好!
倘若我也能坚持在文字上前行,我也要求自己每半步舍弃一次自己,我也要求自己不畏崎岖而向上奔跑!


2004年9月3日15:49于武汉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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