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在我们网看到了这篇转来的评论。可能下午有些闷,见谁都想批一下,于是打开自己的不落歌,来一篇《质疑〈质疑〉》。
有些观点我已经在《媒体》一文中提出了,基本是赞成文中观点,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写下了实际操作中的一些想法。于是,这篇《质疑》,似乎也在质疑我的L.P了,所以我不得不再“质疑”。
这篇文章的作者一看就不是搞新闻的,起码不在新闻一线工作,或者他所在的媒体对于新闻的处理不够老道,或者说是典型的学院派。同时我也对作者的RP有所怀疑,他口口声声说什么“这种‘乱扣帽子’的蛮横态度和虚伪做作的‘煽情表演’,是很不可取的。”但是我们在原文里能看到一点“乱扣帽子”的蛮横和“煽情表演”吗?如果他所说的这些就是表演,那也只能怪自己太不会表演了。首段文字,字里行间都是对原文作者的恶意攻击,“乱扣帽子”,“煽情表演”的帽子其实应该扣到自己头上才是。
再看二段,试问一句,何为“报喜不报忧”?每天报纸头条,网站首页,电视里放的都是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掉飞机炸煤矿就是你愿意看到的“报忧”?弄得象伊拉克,阿富汗那样人人人心惶惶,就是你想要的舆论监督?事实上,我国的媒体在近年已经足够的开放了,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媒体披露了许多如文中所说的诸多丑恶现象,也就是《质疑》作者想看到的“忧”,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知情权。原文的作者提出的问题并不是这类问题能不能被媒体报出来的问题,而是应该如何去报的问题,如果一味的渲染灾难发生时的惨像,无谓的猜测(甚至有的说包头空难是什么老总打电话要飞机提前起飞的,玩笑开到了无辜的死人身上,我还有什么可说,你能说这是满足人们的知情权吗?),一味去渲染强奸甚至杀人的细节,造成的将是社会更加混乱,你想看到的“忧”可能就不只是看到,而是会发生到你自己的身上了。
再后来,作者搬出了“看起来这么“亲切”,听起来这么耳熟”的五六十年前的诸多文件,通知,报告(并非否定这些党对媒体的指导性文献,而是想套用一下作者嘲讽的语气),想来驳斥一下原作者的观点,可是这些翻出来的通知条例,有一条与原作者的观点“八杆子打得着”的吗?原作者的意思是媒体在进行灾难性报道时要更多的体现人文关怀,这和是否进行舆论监督根本就是不同的两件事,为何要扯到一起。
接下来,作者居然话锋一转,又搬出“从欧阳海到赖宁,从孔繁森到李素丽,从周国知到牛玉儒,从抗击洪水的解放军战士到衡阳大火中的消防官兵”,到最后“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是新闻媒体应尽的职责,无论偏废哪一方都会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希望和重托。”,这与原作者所说的“针砭时弊是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可是歌颂美好也是媒体理所应当的义务。除了激浊,还需扬清;除了揭丑,还要显善。”有什么区别!真是搞不懂这人怎么转的这么快,刚刚说什么舆论监督,这时候居然又回到原作者所提倡的媒体报道的客观性,这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无病呻吟还是为了那几十块的稿费?
新闻的客观性本来就包含了舆论监督和歌颂美好,这些原作者都在原文中说的很清楚了,根本无需质疑,其质疑只能说明自己的新闻学基本理论都没有学清楚。
原文的本意其实是说诸多媒体在报道灾难性事件的报道中道德的缺失,丝毫未提到不进行舆论监督,这篇文章却大段大段的说舆论监督,并且冠上了“质疑”之名,实为“哗众取宠”之举,鄙人做此“质疑‘质疑’”亦有《质疑》作者“异曲同工”之目的。
以上观点不知刘鹏同志意下如何?(By Y.Q.)
(文中“原作者”指作《媒体,你应该学会感动》的作者,“作者”指《质疑〈媒体,你应该学会感动〉》的作者)
有些观点我已经在《媒体》一文中提出了,基本是赞成文中观点,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写下了实际操作中的一些想法。于是,这篇《质疑》,似乎也在质疑我的L.P了,所以我不得不再“质疑”。
这篇文章的作者一看就不是搞新闻的,起码不在新闻一线工作,或者他所在的媒体对于新闻的处理不够老道,或者说是典型的学院派。同时我也对作者的RP有所怀疑,他口口声声说什么“这种‘乱扣帽子’的蛮横态度和虚伪做作的‘煽情表演’,是很不可取的。”但是我们在原文里能看到一点“乱扣帽子”的蛮横和“煽情表演”吗?如果他所说的这些就是表演,那也只能怪自己太不会表演了。首段文字,字里行间都是对原文作者的恶意攻击,“乱扣帽子”,“煽情表演”的帽子其实应该扣到自己头上才是。
再看二段,试问一句,何为“报喜不报忧”?每天报纸头条,网站首页,电视里放的都是杀人放火,抢劫强奸,掉飞机炸煤矿就是你愿意看到的“报忧”?弄得象伊拉克,阿富汗那样人人人心惶惶,就是你想要的舆论监督?事实上,我国的媒体在近年已经足够的开放了,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媒体披露了许多如文中所说的诸多丑恶现象,也就是《质疑》作者想看到的“忧”,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知情权。原文的作者提出的问题并不是这类问题能不能被媒体报出来的问题,而是应该如何去报的问题,如果一味的渲染灾难发生时的惨像,无谓的猜测(甚至有的说包头空难是什么老总打电话要飞机提前起飞的,玩笑开到了无辜的死人身上,我还有什么可说,你能说这是满足人们的知情权吗?),一味去渲染强奸甚至杀人的细节,造成的将是社会更加混乱,你想看到的“忧”可能就不只是看到,而是会发生到你自己的身上了。
再后来,作者搬出了“看起来这么“亲切”,听起来这么耳熟”的五六十年前的诸多文件,通知,报告(并非否定这些党对媒体的指导性文献,而是想套用一下作者嘲讽的语气),想来驳斥一下原作者的观点,可是这些翻出来的通知条例,有一条与原作者的观点“八杆子打得着”的吗?原作者的意思是媒体在进行灾难性报道时要更多的体现人文关怀,这和是否进行舆论监督根本就是不同的两件事,为何要扯到一起。
接下来,作者居然话锋一转,又搬出“从欧阳海到赖宁,从孔繁森到李素丽,从周国知到牛玉儒,从抗击洪水的解放军战士到衡阳大火中的消防官兵”,到最后“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是新闻媒体应尽的职责,无论偏废哪一方都会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希望和重托。”,这与原作者所说的“针砭时弊是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可是歌颂美好也是媒体理所应当的义务。除了激浊,还需扬清;除了揭丑,还要显善。”有什么区别!真是搞不懂这人怎么转的这么快,刚刚说什么舆论监督,这时候居然又回到原作者所提倡的媒体报道的客观性,这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吗?无病呻吟还是为了那几十块的稿费?
新闻的客观性本来就包含了舆论监督和歌颂美好,这些原作者都在原文中说的很清楚了,根本无需质疑,其质疑只能说明自己的新闻学基本理论都没有学清楚。
原文的本意其实是说诸多媒体在报道灾难性事件的报道中道德的缺失,丝毫未提到不进行舆论监督,这篇文章却大段大段的说舆论监督,并且冠上了“质疑”之名,实为“哗众取宠”之举,鄙人做此“质疑‘质疑’”亦有《质疑》作者“异曲同工”之目的。
以上观点不知刘鹏同志意下如何?(By Y.Q.)
(文中“原作者”指作《媒体,你应该学会感动》的作者,“作者”指《质疑〈媒体,你应该学会感动〉》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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