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醒过来的时候阳光刚刚好透过窗户,在旁边小凯的脸上铺了一层好看的金色。我穿好衣服光着脚走在微微有些凉的地板上,总是喜欢阳光的味道,令人精神振奋。洗脸,然后在脸上抹强生,这是多年来一直不变的习惯,我的男朋友从小林跳到Ken又跳到小凯,我的牙膏也已经换了4个牌子,但是强生是我一直坚持的东西,哦,对了,我还坚持每天早上喝酸奶。 起床给小凯烧早饭,一杯纯牛奶,一个双面的煎鸡蛋。不知道为什么男人们都开始了如此斯文的吃法,记得小学的同桌要喝一碗豆浆,两个包子还有两根油条。呵呵,我倒是批评起别人来了,我早上也只是喝一盒酸奶,或者再多吃一个苹果。虽然妈妈一直想努力改变我的这个习惯,但是总是枉然,对了,倔强也是我一直不变的。 七点四十五,小凯在房间里叫亲爱的,我应该穿哪件衣服?左边第三件,裤子我给你放在椅子上了,我一边说一边把早餐放在桌子上。颖子总是唾弃我这样为男朋友洗衣煮饭的行为,她觉得女人应该是翘着脚等男人伺候的。一看就是个女强人的想法,其实,其实也不过是个死皮赖脸在家里蹭饭吃的小妮子。 还没有描述我现在爱着的小凯呢,他比我高一个头,长着一张孩子气的脸,小我一岁,经常撒娇,前些日子看《浪漫满屋》里面的英中和小凯相似的惊人。他照例吃完早餐,说老婆你真漂亮,然后接吻出门。 看啊,我的日子多无聊,每天重复同一个模式,我又像往常一样穿起我的帆布鞋准备去旁边的公园晒太阳。我和小凯住在南方的一个小城镇,不太大,只容的下一家KFC。其实我有太多的习惯,比如我习惯在太阳底下眯着眼睛,伸一个懒腰,又或者我习惯每天一个苹果。四月于我是正正好的季节,于是我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想一些事情。 草地上有一位年轻的母亲在叫她的宝宝走路,画面真是美伦美焕。想尝尝当妈妈的感觉,然后开始忧伤起来,怀念那个我无缘的孩子,凯文。
纯真 1997年的夏天,我开始了我的初恋,是同班的一个男生,他有干净修长的手指和清涩的胡渣。我们每天起大早一起吃早饭,然后一起上学,每个星期存钱看一部电影。看重庆森林,看阿飞正传,我喜欢张曼玉,他喜欢张国荣。 恋爱一个月后我们牵了手,三个月接吻,第四个月分手。原因已经记不得了,其实那种莫名其妙的感情自己也说不清楚,可以解释为爱上爱情,于是两个人不说话,为了避免四目相对的尴尬,我从教室的最后一排搬到了第一排。 再然后,我上了南方的一所大学,他去了北方,没有联系…
爱情 真正的开始懂得爱情,是缘于一个男人——扬。 他是那种内敛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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