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征吃饭男

      文·字 2004-6-30 15:24

  有段时间我没来由地厌恶自己这种生活状态,看似波澜不惊,实则无一如意。永远是一个人过活。一个人去吃饭;一个人逛家乐福,买乱七八糟的玻璃杯;一个人去KFC吃两个圣代;一个人看一场无聊或者不无聊的电影;一个人上网,边看电影边聊着天;一个人去KTV唱情歌;一个人想着如何打发时间;然后到了晚上,再一个人去洗脸刷牙,一个人睡觉。

  于是,只想从哪里随手抓来一人同我一起。不要他陪我做所有的事情,但求一日三餐,有他为伴。

  或许,能改掉不吃早餐的毛病。又或许,从此能作息规律,按时起床吃饭睡觉,说不定还能有了动力,重新开始自省,做回像众人期待那样。

  他不能太英俊,否则会叫我食之无味,当然也不能不堪到叫人即使面对山珍海错仍旧无法下咽的地步。他需得文雅,吃饭呷汤均小心翼翼,不会发出太大的声响。他没有剩饭的习惯。他会说很多笑话,并且这些笑话都不一定带有颜色,其中多数适合饭桌,叫人会心一笑,食欲大增,却又不至于喷饭。他还很会选择说笑的时机,例如在他咀嚼食物之时他是决计不会开口,有着良好家教的男孩子永远是最讨人喜欢的。

  可能他会像我一样偏食,但他永远不会像我一样犹豫不决,无法决定晚饭是去吃牛排还是水煮鱼。他也许会爱好某些怪异的食物,只是他决不会把他自身的习惯强加于我。即使是爱好生吃大蒜,他也不忘随身携带足够的口香胶。

  如果我们还能住在一起,那么会有最简单的卧室最精致的厨房。柔软的大床,可以做爱,也可以不做。但是我们会经常趴在上面看各式各样的肥皂剧或是电影,零食就在伸手可即的地方。不一定要他陪着我哭陪着我笑,但他会握住我的手,并随时准备用热吻来堵住我的一切欲望。

  偶尔,我会下厨做一顿谈不上丰盛的早餐或是晚餐。他会微笑着吃得精光,即使我错将盐当作糖来放。

  偶尔,我会在食物甜美的香气中醒来,然后便看见他,对我腼腆的笑。

  当然。更有可能是我们都不擅烹饪。但厨房的意义在于,它熟悉你的一切隐私,口味,脾性,它也目睹了你生活中最琐碎的细节,是为最好的见证,从完美到支离破碎。

  所以算起来,人和人之间,不过是几顿饭的交情。所有的一切均与食物有关,与欲望有关,然后衍生开来,打碎为大千世界。而我,亦只将希望寄托于这一日三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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