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ridge Blue 
  
 

夜店,十年.

   絮絮叨叨2008-12-14 23:43:00

 

周五房总抵京.

我和二才去北京站接车.

我和房总大概有半年时间没见.

此次见面,没有热烈的拥抱,没有激动的心情.

会心的一笑,将所有的交情都涵盖当中.

 

从北京站到天通苑.

找了个小店吃了口饭.

买了一堆酒去二才家开整.

凌晨一点半到早晨五点半.

喝酒的时候二才少喝了一瓶,说实在喝不动整不下去.

我们三个人锵锵来锵锵去.

那一刻我竟有身在长春的错觉.

最后我和房总倒头便睡,二才接着打传三私服.

 

白天的时候我在二才家窝了一天.

房总外出溜达找他在北京的姑娘.

我在床上窝着看无聊的电视剧.

二才继续他的传三私服.

我只有和二才在一起的时候才喜欢看电视.

而我家里的电视,除了周一的天下足球,基本什么都不看.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重要的不是一起做什么.而是做什么都在一起.

这是我跟我三个弟弟在一起时总结的,同样也适用二才和房总.

不同的是,和弟弟们在一起时我总是有当大哥的觉悟.

会包容,会忍让.

而跟二才房总在一起时,我就会由着自己的性子.

想说什么想做什么都全无顾忌.

一样的是我可以为他们付出一切.

朋友,兄弟.

 

我觉得我的爱除了给我的爸妈之外,全部都奉献给了这帮大老爷们儿.

难怪我不适合谈恋爱.

因为少了那颗心.

 

喝酒时又说起一些往事.

除了唏嘘,眼泪,还有尽付笑谈中的洒脱.

二才总是会和我说很直白的话.一些我听来很刺耳却真真切切关心我的话.

我始终觉得作为朋友,幸福的不是他跟你说你们的感情有多么的铁多么的瓷实多么的牢不可破多么的两肋插刀.

幸福的是,有人用最真实的话去让你清醒,哪怕有多么的刺耳,那才是最实际的关心.

我最幸福的是,我的朋友们能包容我的任性,也能时刻让我保持清醒,永远不得意忘形.

 

傍晚的时候房总回到家.

我们开始计划晚上的活动安排.

先去的钱柜K.

我们仨还有房总带的一个小女生.

这个女生很烦人.

真的很烦人.

穿个短裙加薄丝袜不停叫唤着冷.

说长春多么的不好多么的差.

说房总和二才唱歌多么不好听.

问我有没有女朋友,她要把她发给我.

这样我就能每天唱歌给她听哄着她睡觉.

我很烦这个女生.

嗲里嗲气的一个劲儿申明自己是个好姑娘.

说我们都是坏人,把她给带坏了.

听得我直想抽她个大嘴巴.

 

从钱柜出来以后打车去唐会.

我兜里揣了一千块钱.

我以为怎么着也够我们四个人挥霍的了.

但我还是低估了北京的消费水平.

门票二百四.

点了最便宜的芝华士12.

软饮单算,二十五一瓶,要了八个.

付钱的时候还差了三百块,房总帮我补齐.

 

刚开始因为大厅没有座位.

我们先坐在小厅里.

刚坐不到十分钟,进来两个穿着内衣的洋妞领舞.

T-back,黑色蕾丝,大咪咪.

我只往台上扫了两眼,其他的时间一直在观察坐在下面看的人们.

一张张相同的猪哥像,就差淌口水.

说实话那两个洋妞跳得极端的业余.最多不过是扭几下屁股.

我当时就在下面感慨,女人有一副好皮囊是多么的重要.

扭两下屁股就可以赚很多的钱.

 

又过了大概十多分钟,一个大厅经理过来问我们要不要换到大厅去坐.

我说我去转悠看看够不够热闹.

出了小厅走岔了路再折回来的时候保安拦着我不让我进.让我出示门票.

我说我身上的家当都在酒吧里放着,我穿这么单薄也不像是从外面进来的样子吧.

最后保安问我刚才里面领舞的是什么样儿.

我说有俩洋妞儿在里面扭屁股.

保安冲我猥亵的笑了一下,放我进去.那个笑容让我无比的恶心.

 

换到大厅以后气氛显得很热烈.

因为周遭都是密密麻麻的人.

二才说他不喜欢这里面的调调.他更喜欢后海的感觉.

我说后海那个叫酒吧,这里叫做夜店.

我带着二才跳舞.

所谓跳舞就是有节奏感的扭来扭去.

我跟二才说夜店的乐趣就是随着音乐舞动.

在自己的情绪当中,不要顾忌周遭人的目光,释放自己,忘我.

我和二才去舞池里跳舞的时候情绪得到释放.

不停的有小姑娘在我们身边蹭来蹭去,漂来一道又一道暗示的目光.

ONS在这里发生的几率很大,只要情绪到位,有足够的银子.你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喜欢跳舞.就是带着节奏疯狂的扭来扭去.

我喜欢跳到大汗淋漓浑身充斥着无力感,精力得到释放的感觉.

我不想在那儿发生什么故事.

我只玩我自己的,不玩女人.

 

最后我和二才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而房总被跟我们同去的小妞儿困在座位上哪儿也去不了.

那个彪姑娘不停的喝酒喝酒再喝酒.

我估计有一半的洋酒都被她给喝进去了.

我益发的讨厌她,不是心疼酒.

而是烦她那既当婊子又立牌坊的拿架.

最后傻妞儿自己打车回家了,我们谁也没搭理她.

 

从唐会出来的时候是凌晨四点多.

打车到家的时候西班牙国家德比刚刚开始.

我喜欢的巴萨把皇马拿下.

这一天我都过得很开心,除了房总没有玩得太尽兴以外.

 

这一天的总结是,我唱歌和跳舞的时候很招小姑娘..

 

以上是记录这两天的流水帐.

以下是和题目相关的内容.

 

我看球的时候房总和二才已经睡下了.

我一边看球一边发呆.

我发呆的时候大多是在想事情.天马行空,不着边际.

我想的是我去夜店玩的历史.

从我第一次去夜店到今天有小十年.

十年前的夜店,叫迪厅.

那时候流行的是摇头.脖子跟要断了似的甩来甩去.

碰见长头发的女生是最闹心的事.

因为沾着汗液的长头发抽在身上会火辣辣的疼.

那时候一起玩的朋友,领舞的姐姐,DJ的哥哥,早都已经断了联系.

那时候最崇拜的人就是喊麦喊得特别好的龙泽哥.

那时候的他们,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里挥霍着青春.

收获的金钱远远抵不过他们的消耗,夜店里的人们多少年来都遵从着这样的定律.

在延吉去过夜猫子,去过星期五,去过东方.

次数最多的就是星期五.

因为跟里面的人熟识,不要门票.

一百块钱够十多号人玩一晚上.

上大学以后几乎就再没去过迪厅.

有一次放假跟小弟还有他的朋友一起去不夜城.寻找了一把青春的感觉.

那一晚有数个围着跟我一起跳舞的姑娘过来搭讪,我转个身,继续我的nature high.

我想我是从十年前就养成的习惯.不喜欢谁跟我搭讪,也不想在夜店里发生故事.

 

大三的时候跟表妹,表妹的朋友以及表妹的男朋友一起去长春的滚石.

表妹和她的朋友跳舞都非常棒,三个人围在一起跳舞,无比的舒畅.

大四快毕业的时候跟大学同学们一起又去了一次滚石.

他们都是菜鸟,像木头桩子似的立在那里,于是只有我一个人在桌子上跳舞.

研究生的时候跟萌少小八粑粑一起游荡于五月花,跟阿C,老孟,云球混迹于虹場.

那个时候流行的是慢摇.慢摇就是慢慢的摇.身边一群剃着炮头光着膀子的东北老爷们儿扭着屁股晃来晃去.

 

工作以后,第一次去夜店就是这次与二才房总一起.

花着自己赚的钱,积蓄了半年的放纵.

十年间,夜场的文化改变了很多.

十年间,一起玩乐的伙伴也更替了很多.

有的人是因为玩乐才走到一起.

有的人是因为在一起才会玩乐.

回归到我总结的那句话.

重要的不是一起做什么.而是做什么都在一起.

 

最后补上那个傻妞后来的事.

傻妞昨天喝多了.胃疼得不行.

今天去医院打了吊瓶.

听到这个消息我无比的开心.TM解恨.

标签集:TAGS:
回复Comments()点击Count()
喜欢就顶一下

回复Comments

{commentauthor}
{commentauthor}
{commenttime}
{commentnum}
{commentcontent}
作者:
{commentrecontent}

Bloginess

.: 我的分类


In the Bowl

.: 最新回复



The Fishkeeper

.: 搜索日志



Text Me

.: 访问计数


Other Fish in the Sea

.: L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