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迹牟尼倡导的最初佛教教义,也是基本佛教教义,可归结为“四圣谛”、“八正道”、“十二因缘”、“三法印”。其基本精神就是空、苦两论,即世界一切皆空。
四圣谛
“谛”是实在和真理的意思。“四圣谛”即佛陀释迦牟尼所创教义的四条根本道理——“法”,又被佛教徒誉为“四谛法 轮”。四谛所依据的根本原理是缘起论,即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处于因果联系之中,都依赖于一定的条件、因缘和合而成。佛教以此来解释自然、社会、人生以及各种精神现象产生的根源,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有偶然条件凑合而成的,世界上不存在什么永恒的东西,一切都是变化无常的,没有什么可以确定,当然也就一切皆空。这“四圣谛”是:
1、苦谛。苦是受逼迫苦恼之意,主要指三界生死轮回的苦恼。有三苦、八苦的不同。三苦,一为苦苦,指正在受痛苦时的苦恼;二为坏苦,是享受快乐结束时的苦恼;三为行苦,谓不苦不乐时,为无常变化的自然规律所支配的苦恼,包括生、老、病、死在内。八苦即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求不得苦(即欲望得不到满足的痛苦,这是苦的总原因)、怨憎会苦(互相仇视,又必须生活在一起)、爱别离苦(互相友爱,又必须分开)、五取蕴苦(即五蕴炽盛,五蕴乃色、受、想、行、识,“色”指对外部世界的感觉;受、想、行、识指心理活动,总称为“名”,故五蕴可归结为“色”和“名”。它是苦的总来源)。前四种是自然规律,不可避免的,但人常常要抗拒这种自然规律,追求长生不老,结果只能引起种种痛苦。后三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造成的。
佛教认为,人一出生就落入了苦中,人的存在就是苦的。这也是佛教一切理论的根本,所有的教义都由此阐发。
2、集谛。是对苦的原因的推究,也就是佛教通常所讲的“业”和“惑”。佛教认为,由于众生看不到大千世界变化无常和虚幻不实的本质,不能看破红尘而为无常所惑,所以才有无穷无尽的烦恼痛苦。是早期佛教理论的基础,内容相当丰富,有“五阴聚合说”、“十二因缘说”等。
“五阴聚合”说 佛陀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由多种因素集合而成。“有情”(指包括人在内的一切有情识的生物,亦称“众生”),则由“五阴”组成。“五阴”就是色、受、想、行、识等五类现象的总称。
“色”,谓“质碍”,凡具“质碍”作用的现象,统称作“色”,相当于物质概念,但含有少数精神现象。“色阴”包括四大(地、水、火、风)、由四大组成的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和感觉对象(色声香味触)等。
“受”,谓“领纳”,指主体领受客体给予的痛痒苦乐等体验,相当于心理学上的感受。“受阴”有三类:苦受、乐受和不苦不乐受。
“想”,谓“取像”、“施设名言”,相当于摄取表象,形成语言概念的精神活动。
“行”的定义是“造作”,特指思想中决定和支配人的行为的那些因素,如目的、筹划、决断、心理趋向、意志等。
“识”的定义是“了别”,指一切认识活动赖以发生的精神主体,早期佛教分为六种,即具有见、闻、嗅、味、触、思维作用的眼、耳、鼻、舌、身、意,通称“六识”。
“十二因缘”说 十二因缘是用“缘起”说解释人生本质及其流转过程的,后人称为“业感缘起”。因为是由十二个概念构成一个前后相续的因果链条,所以也叫做“十二支缘起”。这十二支可以由因推果,也可以由果追因,前者叫做“顺观”,后者谓之”逆观”。按《长阿含·大缘方便经》逆观的说法,这十二支及其关系是:
“老死”:“老死”是人生的终结,原因是有“生”,有“生”才有“老死”。故曰“生是老死缘”。
“生”:“生”是人生的开端,原因是有“有”。这里的“有”,是个有特定含义的宗教概念,指那些能够决定来世果报的思想行为之总和。所谓“有是生缘”,意即彼生的全部思想行为(业),就是今世得生(果)的原因。
“有”:“有”的本质,是积聚并能引生后世的“业力”;“有”之因是“取”。“取”指对人生和物欲的热切追求,由此造成必得后报的各种业行,是谓“取是有缘”。
“取”:“取”之因是“爱”。“爱”主要指性爱和食欲,引申为一切贪欲。爱欲是促令人生炽烈追求的直接动因,叫做“爱是取缘”。
“爱”:“爱”之因是“受”。“受”谓苦乐感受,可泛指人的生理和心理获得的各种享受。“爱”的起因是为了满足个人的享受,故曰“受是爱缘”。
“受”:“受”之因是“触”。“触”指肉体、精神与外界的直接接触,如果人不具备触觉能力,或者不接触外界对象,就无从感受,故曰“触是受缘”。
“触”:“触”之因是“六入”。“六入”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感觉和认识机能。没有这种机能,就没有触受外界的可能,故曰“六入是触缘”。
“六入”:“六入”之因是“名色”,指肉体与精神的统一,即有意识活动的人体。感知机能来自人的生命体,是谓“名色是六入缘”。
“名色”:“名色”来自“识”,早期汉译亦作“识伸”,有灵魂的意思。人的生命体因识而成,此谓“识是名色缘”。
“识”:“识”之因谓“行”。这里的“行”,也是含特定意义的宗教概念,指过去诸业和推动诸业趋向果报的过程或力量。“识”是由过去业行引发的,谓“行是识缘”。
“行”:“行”之因是“痴”。痴亦译作“无明”,即愚昧无知,后来特指不明佛理。业力活动是愚昧的结果,故曰“痴是行缘”。
“痴”:“痴”是人生和世俗世界的最后本原。
按照佛教比较普遍的说法,“十二因缘”是涉历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的因果链条,现世的果必然有过去世的因,现世的因必将引出未来世的果,是人类痛苦的原因,其总根源则是无明。所以,它应属于“集谛”。
3、灭谛。亦名尽谛,为息灭、灭尽之意,灭尽三界内之烦恼业因以及生死果报,称为灭,灭绝苦的根源。也称了脱生死,从此不再受三界内的生死苦恼,达到涅槃寂灭境界,即为解脱。
4、道谛。道为通达之意,也是道路的意思。这种道路是达到“涅槃”境界的方法和手段;原始佛教认为道谛是指“八正道”。以后大、小乘又各有发展。后来,这些修行方法又被概括为戒、定、慧“三学”。其中心内容是要求人们坚定佛教信仰,严格按照有关教义戒规约束自己的言行,止恶修善。佛教认为依道谛去修行,就能达到寂灭解脱的灭谛。
“八正道”:⑴“正见”,正确的见解:符合佛陀的教训。⑵“正思维”,对“正见”的深思熟虑、坚持不懈,此为“意业”。⑶“正语”,对“正思维”的语言表达,是为“口业”。包括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而且要善言爱语,隐恶扬善,随喜赞叹。⑷“正业”,对“正思维”的身体力行,是为“身业”。包括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等;相反要放生,布施,清净,智慧等。⑸“正命”,过正当的生活,做到身。口、意三业清净,才能进入解脱境界。⑹“正精进”,正确地努力。对于那些原来不信佛或开始修行不好的人而言,已作之恶,立即断除,未作之恶,不要再作;已作之善,更进一步,未作之善,立即去作。⑺“正念”,思想合乎“正见”。⑻“正定”,“定”即禅定,通过禅定修持,保持精神统一,以达到空如的实在,进入了涅槃境界。
四圣谛之间的关系是:“苦谛”是说明所受之现状,而“集谛”就是顺理推之而得之原因,“灭谛”乃所求之目标,而“道谛”即为达到目标之方法或所行之道路。
三法印
“三法印”是佛教徒用来鉴别佛法真伪的标准。佛教认为,凡符合法印的是佛法,违背法印的则非佛法。
“三法印”一般称:1、诸行无常(宇宙万有,皆变化无常);2、诸法无我(世界一切现象皆因缘和合,没有独立的实体或主宰者);3、涅槃寂静(佛教徒修行断尽烦恼,超脱生死轮回,达到涅槃寂静境界)。《杂阿含经》卷十作“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
其实“三法印”的前二者“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属苦谛,而“涅槃寂静”则为“四圣谛”之中的灭谛所摄。
佛教的基本教义是要人们认清苦因、看破红尘,熄灭一切欲望,通过出家修行,到彼岸的极乐世界去寻找人生的最后归属。
四圣谛
“谛”是实在和真理的意思。“四圣谛”即佛陀释迦牟尼所创教义的四条根本道理——“法”,又被佛教徒誉为“四谛法 轮”。四谛所依据的根本原理是缘起论,即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处于因果联系之中,都依赖于一定的条件、因缘和合而成。佛教以此来解释自然、社会、人生以及各种精神现象产生的根源,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有偶然条件凑合而成的,世界上不存在什么永恒的东西,一切都是变化无常的,没有什么可以确定,当然也就一切皆空。这“四圣谛”是:
1、苦谛。苦是受逼迫苦恼之意,主要指三界生死轮回的苦恼。有三苦、八苦的不同。三苦,一为苦苦,指正在受痛苦时的苦恼;二为坏苦,是享受快乐结束时的苦恼;三为行苦,谓不苦不乐时,为无常变化的自然规律所支配的苦恼,包括生、老、病、死在内。八苦即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求不得苦(即欲望得不到满足的痛苦,这是苦的总原因)、怨憎会苦(互相仇视,又必须生活在一起)、爱别离苦(互相友爱,又必须分开)、五取蕴苦(即五蕴炽盛,五蕴乃色、受、想、行、识,“色”指对外部世界的感觉;受、想、行、识指心理活动,总称为“名”,故五蕴可归结为“色”和“名”。它是苦的总来源)。前四种是自然规律,不可避免的,但人常常要抗拒这种自然规律,追求长生不老,结果只能引起种种痛苦。后三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造成的。
佛教认为,人一出生就落入了苦中,人的存在就是苦的。这也是佛教一切理论的根本,所有的教义都由此阐发。
2、集谛。是对苦的原因的推究,也就是佛教通常所讲的“业”和“惑”。佛教认为,由于众生看不到大千世界变化无常和虚幻不实的本质,不能看破红尘而为无常所惑,所以才有无穷无尽的烦恼痛苦。是早期佛教理论的基础,内容相当丰富,有“五阴聚合说”、“十二因缘说”等。
“五阴聚合”说 佛陀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由多种因素集合而成。“有情”(指包括人在内的一切有情识的生物,亦称“众生”),则由“五阴”组成。“五阴”就是色、受、想、行、识等五类现象的总称。
“色”,谓“质碍”,凡具“质碍”作用的现象,统称作“色”,相当于物质概念,但含有少数精神现象。“色阴”包括四大(地、水、火、风)、由四大组成的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和感觉对象(色声香味触)等。
“受”,谓“领纳”,指主体领受客体给予的痛痒苦乐等体验,相当于心理学上的感受。“受阴”有三类:苦受、乐受和不苦不乐受。
“想”,谓“取像”、“施设名言”,相当于摄取表象,形成语言概念的精神活动。
“行”的定义是“造作”,特指思想中决定和支配人的行为的那些因素,如目的、筹划、决断、心理趋向、意志等。
“识”的定义是“了别”,指一切认识活动赖以发生的精神主体,早期佛教分为六种,即具有见、闻、嗅、味、触、思维作用的眼、耳、鼻、舌、身、意,通称“六识”。
“十二因缘”说 十二因缘是用“缘起”说解释人生本质及其流转过程的,后人称为“业感缘起”。因为是由十二个概念构成一个前后相续的因果链条,所以也叫做“十二支缘起”。这十二支可以由因推果,也可以由果追因,前者叫做“顺观”,后者谓之”逆观”。按《长阿含·大缘方便经》逆观的说法,这十二支及其关系是:
“老死”:“老死”是人生的终结,原因是有“生”,有“生”才有“老死”。故曰“生是老死缘”。
“生”:“生”是人生的开端,原因是有“有”。这里的“有”,是个有特定含义的宗教概念,指那些能够决定来世果报的思想行为之总和。所谓“有是生缘”,意即彼生的全部思想行为(业),就是今世得生(果)的原因。
“有”:“有”的本质,是积聚并能引生后世的“业力”;“有”之因是“取”。“取”指对人生和物欲的热切追求,由此造成必得后报的各种业行,是谓“取是有缘”。
“取”:“取”之因是“爱”。“爱”主要指性爱和食欲,引申为一切贪欲。爱欲是促令人生炽烈追求的直接动因,叫做“爱是取缘”。
“爱”:“爱”之因是“受”。“受”谓苦乐感受,可泛指人的生理和心理获得的各种享受。“爱”的起因是为了满足个人的享受,故曰“受是爱缘”。
“受”:“受”之因是“触”。“触”指肉体、精神与外界的直接接触,如果人不具备触觉能力,或者不接触外界对象,就无从感受,故曰“触是受缘”。
“触”:“触”之因是“六入”。“六入”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感觉和认识机能。没有这种机能,就没有触受外界的可能,故曰“六入是触缘”。
“六入”:“六入”之因是“名色”,指肉体与精神的统一,即有意识活动的人体。感知机能来自人的生命体,是谓“名色是六入缘”。
“名色”:“名色”来自“识”,早期汉译亦作“识伸”,有灵魂的意思。人的生命体因识而成,此谓“识是名色缘”。
“识”:“识”之因谓“行”。这里的“行”,也是含特定意义的宗教概念,指过去诸业和推动诸业趋向果报的过程或力量。“识”是由过去业行引发的,谓“行是识缘”。
“行”:“行”之因是“痴”。痴亦译作“无明”,即愚昧无知,后来特指不明佛理。业力活动是愚昧的结果,故曰“痴是行缘”。
“痴”:“痴”是人生和世俗世界的最后本原。
按照佛教比较普遍的说法,“十二因缘”是涉历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世的因果链条,现世的果必然有过去世的因,现世的因必将引出未来世的果,是人类痛苦的原因,其总根源则是无明。所以,它应属于“集谛”。
3、灭谛。亦名尽谛,为息灭、灭尽之意,灭尽三界内之烦恼业因以及生死果报,称为灭,灭绝苦的根源。也称了脱生死,从此不再受三界内的生死苦恼,达到涅槃寂灭境界,即为解脱。
4、道谛。道为通达之意,也是道路的意思。这种道路是达到“涅槃”境界的方法和手段;原始佛教认为道谛是指“八正道”。以后大、小乘又各有发展。后来,这些修行方法又被概括为戒、定、慧“三学”。其中心内容是要求人们坚定佛教信仰,严格按照有关教义戒规约束自己的言行,止恶修善。佛教认为依道谛去修行,就能达到寂灭解脱的灭谛。
“八正道”:⑴“正见”,正确的见解:符合佛陀的教训。⑵“正思维”,对“正见”的深思熟虑、坚持不懈,此为“意业”。⑶“正语”,对“正思维”的语言表达,是为“口业”。包括不妄言,不绮语,不两舌,不恶口,而且要善言爱语,隐恶扬善,随喜赞叹。⑷“正业”,对“正思维”的身体力行,是为“身业”。包括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等;相反要放生,布施,清净,智慧等。⑸“正命”,过正当的生活,做到身。口、意三业清净,才能进入解脱境界。⑹“正精进”,正确地努力。对于那些原来不信佛或开始修行不好的人而言,已作之恶,立即断除,未作之恶,不要再作;已作之善,更进一步,未作之善,立即去作。⑺“正念”,思想合乎“正见”。⑻“正定”,“定”即禅定,通过禅定修持,保持精神统一,以达到空如的实在,进入了涅槃境界。
四圣谛之间的关系是:“苦谛”是说明所受之现状,而“集谛”就是顺理推之而得之原因,“灭谛”乃所求之目标,而“道谛”即为达到目标之方法或所行之道路。
三法印
“三法印”是佛教徒用来鉴别佛法真伪的标准。佛教认为,凡符合法印的是佛法,违背法印的则非佛法。
“三法印”一般称:1、诸行无常(宇宙万有,皆变化无常);2、诸法无我(世界一切现象皆因缘和合,没有独立的实体或主宰者);3、涅槃寂静(佛教徒修行断尽烦恼,超脱生死轮回,达到涅槃寂静境界)。《杂阿含经》卷十作“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
其实“三法印”的前二者“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属苦谛,而“涅槃寂静”则为“四圣谛”之中的灭谛所摄。
佛教的基本教义是要人们认清苦因、看破红尘,熄灭一切欲望,通过出家修行,到彼岸的极乐世界去寻找人生的最后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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